关于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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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泰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泰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泰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5.05•【字号】泰政办发〔2022〕17号•【施行日期】2022.05.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泰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关于加快泰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5月5日关于加快泰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致力民生、聚力转型”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能级,建立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共同发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全力打造崛起中部的产业增长极,结合泰州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中的核心地位,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化、高端化、特色化发展,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为开创“强富美高”新泰州建设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发展原则——创新引领,融合发展。

坚持创新驱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提升科技、教育、人才等创新要素供给水平,引领特色产业链、价值链、竞争链向高端延伸,推进新技术、新业态加速产业化,建设一批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

——区域协同,统筹发展。

合力打造企业集聚、要素完善、协作紧密、创新力强的新兴产业集群,协同共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形成大中小微企业共生共赢的企业群,建设长三角区域特色产业基地。

——改革先行,开放发展。

树立全球视野,对标国际先进,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积极抢占国际国内中高端产业链分工,促进重点产业和企业国际化发展,系统性构建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

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目录一、抓住机遇,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3)(一)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3)(二)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举措。

(3)(三)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构建国际竞争新优势、掌握发展主动权的迫切需要。

(3)二、坚持创新发展,将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培育成为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 (4)(一)指导思想。

(4)(二)基本原则。

(4)(三)发展目标。

(5)三、立足国情,努力实现重点领域快速健康发展 (5)(一)节能环保产业。

(5)(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5)(三)生物产业。

(6)(四)高端装备制造产业。

(6)(五)新能源产业。

(6)(六)新材料产业。

(6)(七)新能源汽车产业。

(7)四、强化科技创新,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7)(一)加强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和前沿技术研究。

(7)(二)强化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

(7)(三)加快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

(7)(四)实施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

(8)(五)建设产业创新支撑体系。

(8)(六)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和产业集聚发展。

(8)五、积极培育市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8)(一)组织实施重大应用示范工程。

(8)(二)支持市场拓展和商业模式创新。

(8)(三)完善标准体系和市场准入制度。

(9)六、深化国际合作,提高国际化发展水平 (9)(一)大力推进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

(9)(二)切实提高国际投融资合作的质量和水平。

(9)(三)大力支持企业跨国经营。

(9)七、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和鼓励社会投入 (9)(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9)(三)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

(10)(四)积极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

(10)(五)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

关于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于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于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的指导意见一、引言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加速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正成为各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为了满足国际市场竞争的需求,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国际化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旨在提出有关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的指导意见,以期为相关政策和决策提供参考。

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性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推动经济创新和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它们通常具有高技术含量、较高的附加值和较高的利润率,能够带动相关产业链的发展,推动整个经济体系的升级。

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国际化发展不仅可以提升国家的竞争力,还可以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的指导原则(一)坚持提高创新能力创新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的核心驱动力。

各国政府应该加大对创新的投入,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提供必要的政策和金融支持。

此外,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二)积极推进国际合作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需要充分利用全球资源,促进跨国合作。

各国政府应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合作项目,加强产学研合作,共享创新成果。

同时,要加强产业链的国际合作,拓展市场空间,提高产业链的竞争力。

(三)建立健全政策体系为了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国际化发展,各国政府应出台一系列支持政策。

这些政策可以包括财税优惠、创新券、科技基金等,以降低企业的研发成本,提高创新能力。

同时,要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搭建良好的平台和机制,提升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四)推动信息化和数字化发展信息化和数字化已成为现代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各国政府应积极推动信息化和数字化发展,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特别是要加强网络安全保护,提高数据的安全性和可信度。

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的关键举措(一)加强产业基础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需要坚实的产业基础。

各国政府应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提供完善的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保障。

《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

《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

《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地位和作用愈发凸显。

为了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已成为我国的重要战略任务。

为此,中共中央及国务院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发展目标,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蓬勃发展指明了方向。

决定明确指出,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对于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新兴产业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支撑。

因此,我国在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必须坚定不移地加大力度。

决定要求,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应着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深化科技体制,建立健全创新投入机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支持力度。

同时,要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创新人才队伍,提升国家的科技创新实力。

决定强调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的重要性。

要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引导和支持,建立健全支持体系,为企业提供贷款、税收优惠等金融和税收政策支持。

要通过加大资金投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技术改造和装备购置,加快新产品研发和市场推广,提高产业整体竞争力。

决定还提出了加强国际合作和开放的措施。

要深化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科技、产业合作,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和全球产业链、价值链重构,提高我国在国际间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要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国际化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打破市场壁垒,拓展出口市场,实现我国在高新技术领域的全球领先地位。

此外,决定还强调了加强规划和统筹的重要性。

各级政府要制定和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规划,统筹解决资源配置、产业布局等方面的问题。

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促进其发展壮大,做好培育和孵化工作。

政府部门要加强协调,加强监管,推动形成良好的运行机制,保证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

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相关政策

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相关政策
“十二五”全社会环保投资需求约 3.4 万亿,优先实施污染物减排、改善民生环境保障、农村环保惠民等 8 项工程。
环保部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
2012
预计国家在环境保护科技领域投入经费约220亿元,达到“十一五”投资预算60亿元的3倍多,其中,重点领域科研业务费210亿元,能力建设经费10亿元。
2.研发创新方面:建立面向新材料产业的人才服务体系;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建立若干技术创新联盟和公共服务平台,组织实施重大工程。
3.投融资方面:加强政府、企业、科研院所和金融机构合作;制定和完善有利于新材料产业发展的风险投资扶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符合新材料产业发展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新材料企业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
3.打造永丰产业基地等一批集新材料技术研发、生产、加工和集散为一体的新型产业基地。
表3 中国主要新能源政策
政策名称
政策要点
可再生能源中长期规划(2007年,发改委)
1、2010年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能源消费总量的10%;2020年达到15%。
2、到2010年,基本实现以国内制造设备为主的装备能力。到2020年,形成以自有知识产权为主的国内可再生能源装备能力。
2011
按新增总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核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并下拨50%作为启动资金。地方政府若在5年内达到设定目标90%以上,提出考核和余款拨付申请。若考核合格,财政部、发改委拨付剩余资金,不合格则停止拨付并收回已拨付的80%;3年内无实质进展的,将已拨付部分扣回。
国务院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2011
2、到2015年,核电运行装机达到4000万千瓦;
3、风电累计并网风电装机超过1亿千瓦;

新能源政策法规目录汇编

新能源政策法规目录汇编

新能源政策法规目录汇编一、综合类1.1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2011年7月23日发布发改高技【2011】1592号)1.2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修订)(国际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外交部财政部2011年8月3日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外交部财政部令第11号)1.3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创新发展战略(2011-2020)(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2011年8月5日发布发改高技【2011】1675号)1.4关于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商务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知识产权局2011年9月8日发布商产发【2011】310号)1.5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2011年11月29日发布财综【2011】115号)1.6国家能源科技“十二五”规划(2011-2015)(国家能源局2011年12月5日发布国能科技【2011】395号)1.7外商投资产为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2011年12月24日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第12号)1.8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国资委国家海洋局2012年2月发布)1.9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3月7日发布财关税【2012】14号)1.10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2012年3月14日发布财建【2012】102号)1.11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能源技术装备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能源局2012年4月14日发布国能科技【2012】121号)1.12国家能源科技重大示范工程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2012年4月19日发布国能科技【2012】130号)1.13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4月27日发布财建【2012】167号)1.14国务院关于加强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务院2012年4月30日发布国发【2012】15号)1.15高端装备制造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5月7日发布)1.16加强电力监管支持民间资本电力的实施意见(国家电监会2012年6月14日发布)1.17国家能源局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扩大能源领域投资的实施意见(国家能源局2012年6月18日发布国能规划【2012】179号)1.18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2012年7月6日发布发改能源【2012】1207号)二、风电2.1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风电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家能源局2011年5月3日发布国能新能【2011】136号)2.2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风电场功率预测预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家能源局2011年6月9日发布国能新能【2011】177号)2.3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风电并网运行管理的通知(国家能源局2011年6月11日发布国能新能【2011】182号)2.4 国家能源局关于“十二五”第一批拟核准风电项目计划安排的通知(国家能源局2011年7月1日发布国能新能【2011】200号)2.5 国家能源局、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家能源局国家海洋局2011年7月6日发布)2.6 国家能源局关于分散式接入风电开发的通知(国家能源局2011年7月12日发布国能新能【2011】226号)2.7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家能源局2011年8月25日发布国能新能【2011】285号)2.8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风电安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国家能源局2011年10月16日发布国能新能【2011】373号)2.9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家能源局2011年11月17日发布国能新能【2011】374号)2.10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风电功率预报与电网协调运行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国家能源局2012年1月13日发布国能新能【2012】12号)2.11 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国家能源局2012年2月16日发布国能新能【2012】47号)2.12 关于加强风电安全工作的意见(电监会办公厅2012年3月1日发布电监安全【2012】16号)2.13 国家能源局关于“十二五”第二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的通知(国家能源局2012年3月19日发布国能新能【2012】82号)2.14 关于印发风电发电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通知(科技部2012年3月27日发布国科发计【2012】197号)2.15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风电并网和消纳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国家能源局2012年4月24日发布国能新能【2012】135号)2.16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风电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家能源局2012年7月7日发布国能新能【2012】195号)三、三.太阳能3.1 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度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的通知(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11年12月16日发布财办建【2011】187号)3.2 关于做好2012年金太阳示范工作的通知(财政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2012年1月18日发布财建【2012】21号)3.3 太阳能光伏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2月24日发布)3.4 太阳能发电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科技部2012年3月27日发布国科发计【2012】198号)3.5 关于公布2012年金太阳示范项目目录的通知(财政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2012年4月28日发布财建【2012】177号)3.6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家能源局2012年7月7日发布国能新能【2012】194号)3.7 国家能源局关于申报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的通知(国家能源局2012年9月14日发布国能新能【2012】298号)3.8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暂行)(国家电网公司2012年10月29日发布)3.9 关于组织申报金太阳和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财政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2012年11月7日发布财办建【2012】148号)四、水电4.1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工程概算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家能源局2011年3月16日发布)4.2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水电建设管理的通知(国家能源局2011年5月17日发布国能新能【2011】156号)4.3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的通知(国家能源局2011年7月31日发布国能新能【2011】242号)4.4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能源局2011年8月13日发布国能新能【2011】263号)4.5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河流水电规划报告及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2011年10月18日发布发改新能【2011】2242号)4.6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和水电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能源局2011年11月3日发布国能新能【2011】361号)4.7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家能源局2012年7月7日发布国能新能【2012】200号)五、核电5.1 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压水堆核电厂标准体系项目表》和《核电标准建设工作规则》的通知(国家能源局2009年10月12日发布国能科技【2009】274号)5.2 关于调整三代核电机组等重大技术设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7月5日发布财关税【2011】45号)5.3 海峡两岸核电安全合作协议(海峡两岸关系协会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2011年10月20日发布)5.4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国务院2011年12月15日发布国发【2011】42号)5.5 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2011年12月20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2号)5.6 关于印发《福岛核事故后核电厂改进行动通用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国家核安全局2012年6月12日发布国核安发【2012】98号)5.7 国家能源局、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印发与核安全相关的能源行业核电标准管理和认可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家能源局国家核安全局2012年7月25日发布国能科技【2012】226号)5.8 国务院批复《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环境保护部2012年10月10日发布)六、生物质6.1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2012年3月28日发布发改价格【2012】801号)七、部分地区7.1 安徽省“十二五”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划(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1年3月9日发布建科函【2011】204号)7.2 山东省“十二五”太阳能产业发展规划(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山东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2011年9月23日发布鲁经信资字【2011】526号)7.3 上海市新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上海市人民政府2011年12月5日发布沪府发【2011】90号)7.4 天津市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1年12月6日发布津发改规划【2011】1490号)7.5 北京市“十二五”时期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年12月26日发布京发改【2011】2287号)7.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3月16日发布新政办发【2012】31号)。

关于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于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建设 国际化 示范 基地 。 合科 技兴 贸创 新基 地 结 建设 , 战 略性新 兴 产业 的重 点 门类 集 中力 量建 设 在

明确 方 向 。 是 提高 战略 性新 兴产 业研 发 、 一 制造 、 营
销 等 各环 节 的 国际化 发展 水平 , 提升 全产 业链 竞 争 力 ; 是 提 高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人 才 、 业 、 业 联 二 企 产 盟 、 新 基 地 的 国 际化 发展 能 力 , 创 提升 市 场 主 体 竞 争力 ; 三是 营 造有 利于 战 略性 新 兴产 业 国际 化发 展
包 和 劳 务输 出 , 促进 国际 大 循环 ; 励符 合 条 件 的 鼓
企 业 到境 外 为 我 国投 资 项 目和技 术 援 助 项 目提 供
配套 的环境 技 术 服 务 :加 强 节 能 环保 领 域 国际 合 作 ,推 动 国际 环境 合作 项 目国 内配 套资 金 的落 实 ,
的Hale Waihona Puke 国 内基 础 ( ) 导思 想 。 一 指
促 进对 外 贸易快 速增 长 。 积极 支持 具有 知识 产 权、 品牌 、 销渠 道 和 良好 市场 前 景 的 战 略性 新 兴 营
产 业开 拓 国际市 场 , 促进 我 国 战略性 新 兴产 业对 外 贸易快 速增 长 。 ( ) 四 国际化 推进 重点 。 1 能环 保产 业 . 节
策 扶 持力 度 , 实 国 内市 场基 础 , 夯 着力 营造 良好 环
境 , 励 和 引导 企 业 积 极 开 拓 国 际市 场 。 更 宽 领 鼓 在
域 、 大 范 围利 用 全 球 创新 资源 , 力提 升 战略 性 更 努
新 兴 产业 总体 发展 水平 。

关于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发展的实施意见一、背景和重要意义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进步的快速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对于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和创新能力至关重要。

我国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要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发展,既是应对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也是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和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关键。

二、总体目标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发展,旨在实现以下目标:1.增强新兴产业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2.提升新兴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打造全球领先的创新型国家;3.推动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的融合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4.增加就业机会,改善居民生活质量。

三、重点任务为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发展,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制定全面完善的政策体系,包括税收优惠、人才培养、融资支持等方面的政策,以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市场环境;2.加大科研投入力度,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加强基础研究,鼓励应用研究和技术转化,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3.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建立健全的人才激励机制,推动创新型创业;4.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吸引国际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我国新兴产业的国际竞争力;5.建立完善的产业链和生态系统,推动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的融合发展,提升整个产业的竞争力;6.加强新兴产业监管,加强对重点领域的引导和规范,防止产业过热和泡沫化现象的发生。

四、政策措施为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发展,我们将采取以下政策措施:1.设置税收优惠政策,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给予减免税和税收补贴;2.制定专项资金支持计划,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和风险投资;3.实施人才计划,培养创新型人才和高层次人才,打造创新型创业生态系统;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5.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吸引外资和外国人才,促进新兴产业的国际化;6.鼓励重点地区发展新兴产业,培养引领性企业,打造特色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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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区域:中国大陆各地区;服务对象: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业组织·业者·公民服务要素:专注法律·财务·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劳动关系等领域;服务方式:咨询协助·执行解决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质检总局知识产权局关于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商产发〔2011〕3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财政、环境保护、税务、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海关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党中央、国务院面向未来,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国际化是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必然选择。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现就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突出产业特点,明确发展方向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就是要把握经济全球化的新特点,逐步深化国际合作,积极探索合作新模式,在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合作,从而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自主发展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促进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应准确定位,明确方向。

一是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制造、营销等各环节的国际化发展水平,提升全产业链竞争力;二是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企业、产业联盟、创新基地的国际化发展能力,提升市场主体竞争力;三是营造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的良好环境,完善支撑保障体系;四是处理好两个市场的相互关系,夯实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的国内基础。

(一)指导思想。

服务区域:中国大陆各地区;服务对象: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业组织·业者·公民服务要素:专注法律·财务·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劳动关系等领域;服务方式:咨询协助·执行解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国际发展趋势,按照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总体要求,把国际化作为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途径,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夯实国内市场基础,着力营造良好环境,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在更宽领域、更大范围利用全球创新资源,努力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体发展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原则。

根据当前国际竞争态势和发展趋势,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切实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引导产业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明确产业优先发展次序和关键环节。

——坚持提升优势原则。

在积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贸易和投资发展的同时,着重提升发展质量和国际分工地位,形成我国参与国际竞争新的比较优势。

——坚持重点推进原则。

在积极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总体水平的同时,集中力量加大对重点环节、重点企业、重点市场的扶持,形成重点带动、整体推进。

——坚持统筹发展原则。

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促进贸易、投资协调发展,实现国际化与产业化的良性互动。

(三)工作目标。

通过政府引导、上下联动等方式,力争到“十二五”末期,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分工地位明显提升,国际化主体的竞争实力显著增强,贸易和投资规模稳步增长,全方位、多层次的国际化发展体系初步形成。

——建设国际化示范基地。

结合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门类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国际化发展示范基地,形成集群效应。

——培育国际化领军企业。

重点支持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区域:中国大陆各地区;服务对象: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业组织·业者·公民服务要素:专注法律·财务·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劳动关系等领域;服务方式:咨询协助·执行解决 领军企业,发挥带动作用。

——促进对外贸易快速增长。

积极支持具有知识产权、品牌、营销渠道和良好市场前景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开拓国际市场,促进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对外贸易快速增长。

(四)国际化推进重点。

1、节能环保产业培育节能环保产业国际化基地,鼓励节能环保产品开拓国际市场,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推动出口产品由以单机出口为主向以成套供货为主转变;建立进口再生资源监管区,鼓励有条件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开展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输出,促进国际大循环;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境外为我国投资项目和技术援助项目提供配套的环境技术服务;加强节能环保领域国际合作,推动国际环境合作项目国内配套资金的落实,加强国际环境技术转让,加大对我国参与环境服务贸易领域国际谈判的支持力度。

2、新能源产业鼓励新能源产业关键技术的研发及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提升核心技术竞争力和新能源开发能力;加强太阳能产业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支持新型太阳能热利用项目和产品开拓国际市场,优化出口产品结构,鼓励企业海外承建电厂工程;鼓励有生物质能研发优势的境外企业和机构以技术投资参股,促进国内商业模式创新。

3、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开展下一代信息网络、物联网等领域的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推动与具有核心技术的国外高端研究机构合作;鼓励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参与国际标准制定;鼓励物联网、高端软件等领域的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加大对重要设备进口的支持力度,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建立三网融合研发机构;鼓励外商投资设立高性能服务区域:中国大陆各地区;服务对象: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业组织·业者·公民服务要素:专注法律·财务·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劳动关系等领域;服务方式:咨询协助·执行解决 集成电路企业;充分利用国内资源优势发展高端软件服务外包,促进高端软件及相关信息服务开拓国际市场。

4、生物产业鼓励开展全方位国际合作,充分利用全球创新资源,提升创新能力;支持生物医药、生物育种等国内企业兼并重组,培育大型跨国经营集团;鼓励企业承接国际医药研发和生产外包;支持有条件的生物医药企业“走出去”,开展对外投资和合作;通过对外援助等多种方式,带动生物育种企业开展跨国经营。

5、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鼓励高端装备制造业充分利用全球创新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研发合作,提升创新能力;支持国产飞机(包括干线飞机、支线飞机、通用飞机)、海洋工程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开拓国际市场;鼓励航空产业关键零部件及机载系统进口;鼓励转包生产,支持境内外企业开展高水平的合资合作;支持航空、海洋工程装备、高端智能装备等产业在海外投资建厂,开展零部件生产和装备组装活动;鼓励海洋工程装备类中外企业开展高水平的合资合作。

6、新材料产业支持国内企业并购国外新材料企业和研发机构,加强国际化经营;鼓励生产高附加值产品的国外企业来华投资建厂;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完善进出口管理措施,加大对新材料产品和技术进口的支持力度,鼓励高附加值新材料产品开拓国际市场;鼓励新材料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

7、新能源汽车产业推动传统汽车制造企业向新能源汽车领域发展,培育本土龙头企业和新能源汽车跨国公司;鼓励境外申请专利;鼓励参与国际标准制定,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建立产业联盟和行业中介组织,规范市场秩序;鼓励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企业“走出去”,在海外投资建厂。

服务区域:中国大陆各地区;服务对象: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业组织·业者·公民服务要素:专注法律·财务·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劳动关系等领域;服务方式:咨询协助·执行解决 二、利用全球创新资源,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在全球范围内,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有效利用全球创新资源,不断提升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

(五)鼓励技术引进和合作研发。

修订《中国鼓励引进技术目录》和《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大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

支持国内企业与境外企业联合研发共性关键技术、开发新产品以及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六)鼓励引进消化吸收与再创新。

鼓励引进项目的前期研发、再创新成果的产业化、消化吸收与再创新产品开拓国际市场、消化吸收与再创新的技术或者产品申请国内外专利。

(七)鼓励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和推动国际互认。

积极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国际标准的制定,在基础较好、产业和技术优势明显的领域,积极探索推广使用中国标准的新途径。

支持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取得相关认证,推动签署政府间产品标准和认证认可结果的相互认可协议,促进国外政府和相关机构对我国检测认证机构测试认证结果的采信。

(八)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

支持企业在境外申请专利、注册商标;加强科技成果、专利等无形资产的评估,促进技术创新和技术转让健康发展;逐步完善国际贸易领域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防范知识产权滥用行为。

(九)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力度。

加快高端人才的培养开发。

畅通吸纳高端领军人才的绿色通道,按照国家规定在居留、入出境、物品通关、工作生活条件等方面,为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内地工作创业提供便利。

采取持股、技术入股、提供创业基金等灵活方式,积极吸引各类高端人才,营造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人才跨境流动的良好环境。

服务区域:中国大陆各地区;服务对象: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业组织·业者·公民服务要素:专注法律·财务·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劳动关系等领域;服务方式:咨询协助·执行解决 三、开拓和利用国际市场,转变贸易发展方式支持企业开拓和利用国际市场,提升企业适应国际市场的能力,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不断拓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国际化发展空间。

(十)加强对重点市场分类指导。

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水平,结合不同市场需求,支持新能源汽车、光伏等产业开拓发达国家市场,推动节能环保、生物育种、生物医药等产业开拓亚洲、非洲、拉美等新兴市场,支持风电产业开拓发达国家市场和新兴市场。

研究推动与20个重点国家的双边产业合作规划,确定合作重点领域,明确合作具体形式,制定有针对性的贸易投资指南,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化经营活动。

(十一)充分发挥双多边机制作用。

将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纳入双多边合作机制框架。

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合作协议,充分发挥中英航空等专项合作协议作用。

有效运用对外投资、对外援助、对外工程承包等多种方式,提升双多边合作的质量和水平。

继续通过中美、中欧、中日高技术战略合作机制,加大政府间高技术领域磋商力度,推动发达国家放宽对华出口限制,扩大高技术产品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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