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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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课程期末考试复习纲要

《经济法》课程期末考试复习纲要

《经济法》课程期末考试复习纲要目录第一章经济法概述 (1)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法 (1)第三章合伙企业法 (1)第四章公司法 (1)第六章反垄断法 (2)第七章反不正当竞争法 (2)第八章产品质量法 (2)第九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第十一章合同法 (3)第十四章税法 (3)第一章经济法概述经济法的词源“经济法”这一概念最早出自于摩莱里的《自然法典》经济法产生的背景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的特征经济法的表现形式(渊源)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及特征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及设立程序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的原因个人独资企业无限责任的理解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的限制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人职权的限制和善意第三人的关系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清偿顺序第三章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的特征合伙企业转让财产转让的法律规定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特别是与善意第三人的关系)入伙与退伙的条件、程序及法律后果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法律有哪些特殊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的特别规定合伙企业解散的原因第四章公司法公司的特征公司的分类公司的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资本条件不考)担任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范围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律特殊的规定(资本条件不考)国有独资公司法律特殊的规定(特别是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法定条件(资本条件不考)股票的平价发行和溢价发行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限制第六章反垄断法反垄断法的特征垄断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反垄断法适用的排除情形第七章反不正当竞争法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表现商业贿赂行为回扣折扣佣金的区别压价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情形不正当有奖销售的方式政府限制竞争行为的方式第八章产品质量法产品的概念产品缺陷责任的诉讼时效产品缺陷责任的赔偿范围产品缺陷责任的免责事由生产者或销售者承担责任后相互关系的处理产品质量纠纷解决的方式第九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的概念消费者的权利消费争议的解决途径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第十一章合同法合同的特征订立的合同的两个阶段合同无效的情形第十四章税法税收的特征税法的构成要素。

经济法学 复习试题及答案

经济法学 复习试题及答案
答:(1)《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 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 求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 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 产者要求赔偿。 (2)人民商场应向李女士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 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因造成李女士残疾, 还应赔偿残疾者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等费用。 (3)人民商场赔偿后,有权向某省 B 电器厂追偿。《消费者权益保护
A、公开招标 B、比选 C、竞争性谈判 D、询价
11、下列单行法不属于经济法中市场规制法的是( B )
A、反不正当竞争法
B、个人所得税法
C、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D、广告法
12、某商店正降价销售一批标有“处理品”字样的塑料桶,经检验,
该批塑料桶有明显的擦痕,请问该商店( D )
A、违反明示担保义务 B、违反默示担保义务
答:会计核算的内容包括:①货币资金的收付;②财物的收发、增 减和使用;③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④资本、基金的增减;⑤收入、 费用、成本的计算;⑥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⑦其他需要办理会计 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8、简述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意义。
答: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具有以下意义:①产权登记能监督企业国 有资产的变动,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②有利于明晰产权关系,为深 化企业改革奠定基础;③有助于考核和评价国有资产经营使用效益; ④有利于产权交易、变动等行为受到法律保护,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
A.保障安全权
B.自主选择权
C.公平交易权
D.监督批评权
25、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商业银行的表述中哪些是
正确的( C )。Leabharlann A、商业银行只能是国有独资公司

经济法概论复习资料

经济法概论复习资料

经济法概论复习资料经济法概论复习资料经济法是指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体系,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现代社会中,经济法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利益、促进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经济法的基本概念、主要内容和实践应用等方面进行复习资料的介绍。

一、经济法的基本概念经济法是指国家为调整和规范经济活动而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包括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金融法、税法等多个分支学科。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保护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保护各方利益。

二、经济法的主要内容1. 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律保障市场经济体制是现代经济发展的基础,经济法在其中起到了重要的规范作用。

它通过建立市场准入制度、规范市场竞争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手段,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

2. 企业法律制度企业是市场经济中的主体,经济法对企业的设立、经营、合并、重组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它包括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等,为企业提供了法律保护和规范。

3. 金融法律制度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领域,金融法对金融机构的设立、运营、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它包括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为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提供了法律保障。

4. 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是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知识产权法对发明专利、商标注册、著作权保护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它保护创新者的权益,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三、经济法的实践应用经济法在实践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它通过法律手段调整和规范经济活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利益。

以下是几个实践应用的例子:1. 反垄断法的应用反垄断法是经济法中的重要内容,它通过限制垄断行为,保护市场竞争,维护消费者权益。

例如,反垄断法可以禁止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价格垄断等行为。

2. 合同法的应用合同法是经济法中的基础法律,它规定了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方面的规则。

例如,合同法可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规范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经济法学》复习题答案

《经济法学》复习题答案

《经济法学》复习题答案(仅供参考)一、简答题1、简述经济法主体。

答:经济法主体,即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是指根据经济法的规定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参加者。

①经济法主体是特定社会关系的“参加者”;②经济法主体参加的是“权利义务关系”;③经济法主体参加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是“根据经济法的规定发生的”,它就是经济法律关系。

2、简述商业贿赂的特征。

答: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活动中,为争取交易机会,特别是为争得相对于竞争对手的市场优势,通过秘密给付财物或者其他报偿等不正当手段收买客户的负责人、雇员、合伙人、代理人和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等能够影响市场交易的有关人员的行为。

特征:①商业贿赂的主体是从事市场交易的经营者,既可以是卖方,也可以是买方;②商业贿赂是经营者在主观上处于故意和自愿进行的行为,其目的是为了排挤竞争对手以占取竞争优势;③商业贿赂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及廉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秘密给付财物或其他报偿,具有很大的隐蔽性;④商业贿赂的形式除了金钱回扣之外,还有提供免费度假、旅游、高档宴席、色情服务、赠送昂贵物品、房屋装修以及解决子女、亲属入学、就业等多种方式。

3、简述政府采购制度有哪些作用?答:从宏观角度看,实施政府采购制度有利于强化政府的宏观调控。

政府是最大的单一消费者,政府采购的数量、品种和频率,能够对社会的需求施加影响。

从微观角度看,实施政府采购有利于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发挥财政的监督作用。

从廉政建设角度看,实施采购制度有利于使政府采购行为置于财政、供应商和社会公众等全方位监督的机制当中,在公开、公正、透明的环境中动作。

4、简述中国人民银行的基本特征。

答:中国人民银行是政府或准政府机构,其目的和职能不在于赚取利润,而是通过实施货币政策和实行金融监管,来实现物价稳定、充分就业、经济增长以及国际收支平衡等宏观经济目标。

特征:①是发行货币的银行;②是银行的银行。

大学《经济法》复习题

大学《经济法》复习题

17《经济法》复习题《经济法》复习题一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关于经济法定义表述不正确的是( B)A.经济法是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B.经济法是调整所有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C.经济法有克服市场失灵的独特优势D.经济法仅调整具有全局性的和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2.私权介入调整方法的意义不包括(B)A.具有直接性和快捷性 B.具有间接性和缓和性C.避免国家为了公共利益过分干预私人企业运行D.从不同侧面共同构筑了市场经济所必需的私权秩序3.被称为“自由企业大宪章”的法律是( C )A.企业法 B.反不正当竞争法 C.反垄断法 D.自由竞争法4.我国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形式是( D )A.折扣 B.酬金 C.佣金 D.回扣5.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以——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B )A.个人全部财产;其特定资产B.其出资额;其全部资产C.其出资额;其经营资产D.其个人全部财产;其全部资产6.首先提出来“经济法”概念的学者及其著作是(A)A.摩莱里《自然法典》 B.摩莱里《公有法典》C.德萨米《自然法典》 D.德萨米《公有法典》7.经济职权是一种(A)A.国家权限、职务权限 B.国家权限、非职务权限C.企业权限、职务权限 D.企业权限、非职务权限8.市场管理法的特定调整对象是( B )A.政府管理关系 B.市场运行关系 C.个人经济关系 D.企业管理关系9.对公用企业强制交易行为,由(C)的监督检查部门查处A.国务院 B.省或直辖市 C.省级或者设区的市 D.不设区的市10.下列关于经济法主体观点正确的是(D)A.经济法主体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它的行为实施涵概了一切社会活动B.经济法主体必须是依法享有经济法职权的社会实体C.经济法主体可以是国民经济管理活动的或者一定生产经营和消费活动的间接参与者D.经济法主体是经济法法律关系中最活跃、最积极的因素11.下列社会关系由经济法调整的是(C)A.某公司与某车队签定了运输合同 B.某公民登记结婚C.某质量技术监督局查处假冒伪劣产品 D.某工商局购买部分办公用品12.经济法上的公平追求的是(D)A.市场主体竞争的起点公平 B.市场主体同等地不受歧视C.市场主体竞争的手段公平 D.承认主体差异下的结果公平13.现代反垄断法产生的标志是(C)A.《反对限制竞争法》 B.《联邦贸易委员会法》C.《谢尔曼法》 D.《克莱顿法》14.第一次使用“经济法”概念的人是( C )A.蒲鲁东B.德萨米C.摩莱里D.赫德曼15. 教育、发明创造、植树造林等行为具有( B )A.负外部效应 B.正外部效应 C.混合外部效应 D.零外部效应16.经济法部门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志是(A)A.社会本位 B.国家本位 C.个体本位 D.人民本位17.依据垄断者占有市场的情况分类不包括下列(D)A.独占垄断 B.寡头垄断 C.联合垄断 D.行政垄断18.在1842—1843年出版的《公有法典》一书中使用“经济法”概念的是(B)A.摩莱里 B.德萨米 C.蒲鲁东 D.马克思19.经济法律关系客体不包括( C)A.物 B.经济干预行为 C.人身 D.信息资源20.下列属于市场管理行为的法律原则的是( A)A.授权与控权并重原则B.诚实信用原则C.公平等价交易原则 D.和平共处原则21.下列不属于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具体内容的是( D)A.自然垄断 B.国家垄断 C.结构危机卡特尔 D.协议固定价格二、多项选择题1.经济法兴起的真正涵义不包括( ABD )A.经济法概念开始出现 B.经济法律规范产生C.经济法部门形成 D.经济法学著作出现2.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享有宏观经济决策权的包括( BD)A.企业 B.国家行政机关 C.行业协会 D.国家权力机关3.下列属于市场管理法特征的有(AC)A.调整过程有很强的直接管理色彩B.调整过程有很强的间接管理色彩C.规范构成多以禁止性规范为主D.规范构成多以授权性规范为主4.经济法主体资格取得的方式包括(ABCD )A.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根据有关国家机关的决定、命令和特别授权而取得B.通过核准登记注册的方式而取得C.进行生产经营或服务性活动的公民个人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获准从事某种经济活动,才能取得经济法主体的资格D.因主机构的设立,其内部组织或者分支机构派生而取得5.经济法采取了下列哪几种责任方式?(ABC)A.行政责任 B.民事责任 C.刑事责任 D.宪法责任6.市场失灵的表现形式有(ABCD)A.市场不完全 B.信息不对称 C.公共产品供应不足 D.存在经济周期7.在我国,行政垄断的表现形式有(BCD )A.私人垄断 B.地区封锁 C.行业(部门)垄断 D.行政性公司的垄断8.经济法主体包括有(ABCD)A.国家机关 B.企业法人 C.企业内部组织 D.社会团体法人9.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为(ABCD)A.经济职权 B.经济职责 C.经济权利 D.经济义务10.下列哪些选项构成了我国的经济法体系?(ABCD)A.行政主体管理法 B.市场秩序规制法 C.宏观调控法 D.社会分配法11.市场管理行为的特征是(ABCD)A.合法性 B.单方性 C.强制性 D.主体中立性12.反垄断法适用除外的一般要件包括(ACD)A.根据反垄断法的一般性规定,属于应限制或应禁止的行为B.该种行为的宏观经济利益小于竞争所造成的损害C.法律直接规定或依法律程序认可其不适用反垄断法的限制和禁止性规定D.行为因适用除外而取得合法性13.外商投资企业包括(ABC)。

经济法复习题

经济法复习题

经济法复习题一、单选题1.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者对其财产依法享有的独立支配权,其内容包括()A.经营管理权、资源配置权、投资权、收益权B.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C.决策权、指挥权、监督权、收益权D.产权、受益权、股东权、资金支配权2. 商店陈列的商品标价属于()A、要约B、邀请要约C、再要约D、反要约3.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

A.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追缴B.应当归他人所有C.应当归公司所有D.应当返还交易相对一方4.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的,()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A.县级或县以上B.设区的市C.省级或者设区的市D.省级或主管部门5. 无效合同是指()A.不具有约束力的合同B.不具有强制性的合同C.未经公证的合同D.不具有附生效期限的合同6.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

A.技术信息B.商业信息C.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D.经营信息7. 销售方搜查消费者身体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 )A、公平交易权B、自主选择权C、依法求偿权D、人格尊严受尊重权8.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A.竞争对手B.其他经营者C.竞争商品D.其他竞争者9.丙、丁公司签订一份价值100万元的购销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为总价款的15%。

后因丙公司违约,丁公司虽及时采取措施,但仍发生2O万元的实际损失。

丙公司除应支付丁公司违约金外,还应支付给丁公司赔偿金()万元。

A.5 B.15 C.20 D.3510.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经济法学复习资料

经济法学复习资料

经济法学复习资料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关于经济法的定义中,正确的是(B)。

A、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B、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C、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D、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文件的总称2、作为经济法主体的国家机关主要是指(D )。

A、国家权力机关B、国家司法机关C、国家行政机关D、国家行政机关中的经济管理机关3、享有经济职权的经济法主体是(D )。

A、企业B、事业单位C、社会团体D、国家机关4、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B)。

A、经济法律关系B、特定的经济关系C、各类经济关系D、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关系5、美国通过的联邦第一部反托拉斯法是(C )。

A、《克莱顿法》B、《英里尔法》C、《谢尔曼法》D、《联邦委员会法》6、首先提出“经济法”这一概念的是(D )。

A、捷克斯洛伐克的《经济法典》B、德国的《煤炭经济法》C、德萨米的《公有法典》D、摩莱里的《自然法典》7、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应当由(D )。

A、行政法调整B、民法调整C、科技法调整D、经济法调整8、经济法律关系最主要的参加者是(D)。

A、公民B、个体工商户C、企业D、国家机关9、经济职权的内容包括(AD)。

A、决策权B、资源配量权C、指挥权D、监督权10、实行市场经济,必须具有活跃的市场主体体系。

该体系中的市场主体包括(ABCD )。

A、企业B、事业单位C、社会团体D、公民11、经济法这一特定概念的提出,开始于20世纪初的(B)。

A、日本B、德国C、法国D、意大利12、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B )。

A、各种经济关系B、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C、经济法律关系D、一切经济利益关系13、经济法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领域中及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以各种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D )。

A、经济管理关系B、经营协调关系C、经济管理关系或经营协调关系D、经济管理关系和经营协调关系14、享有经济职权的经济法主体是(D )。

《经济法》复习

《经济法》复习

张守文《经济法》复习资料1、经济法的具体制度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宏观调控制度,具体包括财税调控制度、金融调控制度、计划调控制度等;另一类是市场规制制度,具体包括反垄断制度、反不正当竞争制度、消费者保护制度等。

2、“双手并用”的分析框架强调:调解经济或配置资源的手段有两个,一个是市场的无形之手,另一个是国家的有形之手。

要使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发挥基础性作用,国家则要在市场调节的基础上发挥宏观调控作用。

3、两“个失灵”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市场失灵,一个是政府失灵。

在运用市场的无形之手进行调节的情况下,随着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妨害竞争、外部效应、公共物品、信息偏在等问题越来越突出,从而使市场调节的无形之手很难有效地发挥作用,与此同时,诸如公平分配、币值稳定等问题,也是市场机制不能有效解决的,由此便提出了市场失灵的问题;由于信息不足、滥用权力、腐败寻租、体制不健、多头管理等原因,政府在资源配置上是低效的甚至是无效的,这被称为政府失灵。

4、从经济法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或基本矛盾来看,个体营利性和社会公益性的矛盾,以及与此相对应的效率与公平的矛盾,是很基本的矛盾,这些矛盾不能有效协调和解决时,必然会产生“两个失灵”的问题。

经济法不是单纯地强调限制政府的权力和国家的权力,而是要通过适度分权,以及适用合理的程序,按照经济规律的要求,努力实现既定的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

5、利益主体的分析框架,即假定在经济法上,各类主体都有自己的独立利益,为了各自的利益,都会采取有利于自己的行动,都会努力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博弈行为的分析框架,调制主体和调制受体互相之间必然要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相应的理性行动,可能采取合作的态度,也可能采取不合作的行为,以求在互动的博弈过程中努力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交易成本的分析框架,各类利益主体必然要求产权界定清晰,也必然关注为取得和保护产权所花费的成本。

6、经济法之所以会产生,导源于两“个失灵”问题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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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文《经济法》复习资料1、经济法的具体制度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宏观调控制度,具体包括财税调控制度、金融调控制度、计划调控制度等;另一类是市场规制制度,具体包括反垄断制度、反不正当竞争制度、消费者保护制度等。

2调解经济或配置资源的手段有两个,一个是市场的无形之手,另一个是国家的有形之手。

要使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发挥基础性作用,国家则要在市场调节的基础上发挥宏观调控作用。

市场失灵,一个是政府失灵。

在运用市场的无形之手进行调节的情况下,随着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妨害竞争、外部效应、公共物品、信息偏在等问题越来越突出,从而使市场调节的无形之手很难有效地发挥作用,与此同时,诸如公平分配、币值稳定等问题,也是市场机制不能有效解决的,由此便提出了市场失灵的问题;由于信息不足、滥用权力、腐败寻租、体制不健、多头管理等原因,政府在资源配置上是低效的甚至是无效的,这被称为政府失灵。

4和社会公益性的矛盾,以及与此相对应的效率与公平的矛盾,是很基本的矛盾,这些矛盾不能有效协调和解决时,必然会产生“两个失灵”的问题。

经济法不是单纯地强调限制政府的权力和国家的权力,而是以及适用合理的程序,按照经济规律的要求,努力实现既定的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

5己的独立利益,为了各自的利益,都会采取有利于自己的行动,都会调制主体和调制受体互相之间必然要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相应的理性行动,可能采取合作的态度,也可能采取不合作的行为,以求在互动的博弈过程中各类利益主体必然要求产权界定清晰,也必然关注为取得和保护产权所花费的成本。

6、经济法之所以会产生,导源于“两个失灵”问题的存在。

经济法不但要规市场主体的竞争行为等市场行为,同时要规政府的调控和规制行为。

因此,一类是市场失灵的问题,一类是政府失灵的问题。

7、就是经济法通过对特定社会关系的调整,来不断解决个体营利性和社会公益性的矛盾,兼顾效率与公平,从而持续地解决“两个失灵”的问题,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保障社会公益和基本人权,进而实现经济与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

横向上分为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纵向上分为基本目标和最高目标。

具体包括①稳定增长目标(双重目标)②保障基本人权目标(分配法)③保障社会公益目标④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目标。

8理论意义来看,经济法的调整目标是经济法理论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在价值论中居于承上启下的地位,它既能够把抽象的价值转化为具体的法律构成部分,同时又能够为相关的法律原则和具体规则提供指导;其次,从实践价值来看,经济法调整目标的研究对于相关的经济法的法制建设,尤其对于经济法的立法和法律实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9、经济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包括两类:一类是宏观调控关系,一类是市场规制关系。

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表示:市场失灵-结构失衡-经济失衡-宏观调控-政府失灵-依法调控-宏观调控法(财税、金融、计划)市场失灵-竞争失效-市场失序-市场规制-政府失灵-依法规制-市场规制法(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消费者保护)分权始终是经济法领域非常重要的问题,从而形成了各种层次的只有有效地调整体制关系,从而实现有效地分权,才能在此基础上更好地进行调控和规制。

10、经济法是调整在现代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的总称。

经济性(宏观调控手段)、规制性(市场规制手段)与现代性(现代市场经济)是经济法的突出特征。

11、经济法体系由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两部分构成,形成“二元结构”,其在结构分为三层:①体现经济法调整围的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②各自的三个部门法即“财金计划调控法”和“两反一保规制法”③若干小的部门法。

12其调整具有直接性,受体具有特定性,调整的属于宏观调控法,而对于影响价格形成机制的倾销行为和补贴调控法,而一般的有关价格规制的规属于市场规制法。

13。

经济性:①作用于市场经济,目标是节约交易成本,提高市场运行效率②反映经济规律③经济政策的法律化④运用法律化的经济手段⑤以提高整个社会福利、社会总体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目标;规制性:在调整目标和调整手段方面,把积极的鼓励促进和消极的限制禁止两者结合。

具有经济性的法律化的政策主要是通过法律化的经济手段或称经济杠杆来调整,这些手段的发挥就是要通过积极的鼓励促进和消极的限制禁止来体现或实现,体现了经济法调整目标和具体调整手段的密切联系。

14。

主要体现在其①在精神追求上的现代性(协调发展的时代精神),②在背景依赖上的现代性(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以及③在制度建构上的现代性(制度形成的政策性、制度构成中实体规和程序规的自足性、经济法制度的可操作性和调控行为的可诉性)。

15、经济法是重要的独立的部门法。

①与宪法:根本法与普通法;②与民商法:互补,公法私法、调整对象的区别;③与行政法:调整对象、宗旨、手段不同;④与诉讼法;⑤与刑法:同属公法,部分衔接。

16、经济法的“二元价值”。

①在的客观功用价值(基本价值):规调控可规制行为,保障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有效实施,从而实现宏观经济和微观市场的秩序,确保公平有效的竞争,实现微观的效率和总体福利,促进市场失灵问题的解决;②外在的主观评判价值(评判价值):实现效率、公平和秩序。

经济法的评判价值是以功用价值为基础而确立的更高层次的多元价值目标,从而使主观价值与客观价值之间形成一种在的联系,形成二元价值体系。

17、经济法的原则是作为经济法具体规则的基础的原理和准则。

①调制法定原则:调制的实体容和程序规都要由法律来加以规定,只是在法律明确授权的特殊情况下,才能由行政法规加以规定;②调制适度原则:调制行为必须符合规律和客观实际,兼顾调控和规制的需要与可能,保障各类主体的基本权利;③调制绩效原则:兼顾效率和公平是经济法调整的重要目标,追求调制的效果、总量的平衡和社会总福利的增长。

调制法定原则更强调容法定和程序法定,调制适度原则更强调符合规律和公平有效,调制绩效原则更强调调整目标和平衡协调。

其中调制法定是调制适度和调制绩效的基础,调制适度是调制绩效得以实现的手段,而前两者都是为了实现调制绩效的总目标。

18、学界认为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是在市场经济从自由竞争阶段进入到垄断阶段以后产生的,如1890美国的《尔曼法》、1896德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而经济法学是以20世纪20年代德国学者的研究为标志的。

19①偏重强调独立法律部门并加以论证(组织经济法说、企业管理法、经济统制法)②不强调经济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集合理论、世界观理论、社会科学方法理论)法学说:①经济法肯定说②经济法否定说③禁止垄断法非中心说(金泽良雄、今村成和)④禁止垄断法中心说(丹宗昭信、田中诚二);发对把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围等加以扩大化,并且主要是把经济法同商法相联系的观点;我国的经济法理论发轫于20实际70年代,以1992年为分界点分为:①实行市场经济前的经济法理论(计划经济体制、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②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后的经济法理论。

20、经济法领域宏观上的制度变迁,体现为在经济法的制度建设上,是先产生市场规制法,再主要在经济大危机后产生宏观调控法。

①各个国家在不同时期的经济法制度侧重不一②各国在立法领域和形式上有一定趋同性③制度变迁的速度和制度成熟的速度有一定关联④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已经成为经常性制度。

21、中国的改革开放起于分配,并随着分配关系的调整而不断深化,个体利益分配时影响改革开放的基本动因,国家财政分配是影响改革开放的直接动因,正是上述引渡推动着中国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

从分配角度看,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国家先放权让利以培育市场主体,再适度集权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

2215条规定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②法律(特别是涉及“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等,只能制定法律);③行政法规(国务院依法制定的规性文件);④部门规章(主要来自那些负有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方面职能的部门);⑤地方性法规(主要是对相关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的具体落实)。

23、①共识度较高的辅助渊源:地方政府规区的多种层次多种形式的制定法以及判例法,具有突出的地域性和相对独立性;还有同时适用于港澳台地区和地的新的法律形式随着经济、社会联系的日益紧密而形成和发展起来;地与特别行政区之间的一种制度安排也属于新兴的经济法的辅助渊源,是不同管辖权协调的结果。

③尚存争议的辅助渊源:国际条约(需要转化为国法)、经济政策(不是法律的表现形式)和法律解释(有些没有法律效力)等。

24对效力的影响、时间效力上的差异性);②空间效力(域外适用的效力、管辖权冲突和区际冲突问题、空间效力的减损问题);③主体效力,包括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

确定主体效力的原则包括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主体效力的差异更强调实质正义,主体差异和经济法的适用注重不同角色的不同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25、经济法主体是指依据经济法而享有权利或权力,并承担义务的组织体或个体。

依据对调整对象的二元划分,可以分为宏观调控法主体(包括调控主体和受控主体)和市场规制法主体(包括规制主体和受制主体)两类,准立法权的国家机关)等,第三部门需分情况而定)。

26、①财政收入法主体(财政收入的权利主体和财政收入的义务主体)和财政支出法主体(履行财政支出义务的主体和享有财政收益权利的主体);②财政调控主体和财政受控主体;③财政法各部门法领域的主体组合(预算法主体、国债法主体、政府采购法主体和转移支付主体等);其他部门法的主体二元结构:①金融法领域的金融调控主体和金融调控受体、金融监管主体和金融监管受体等,市场规制法领域的市场规制主体和市场规制受体等。

27、调制主体的资格需要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特别是专门的组织法或者体制法的规定,调制受体的资格取得基本条件应当是一致的,主要是依据反映主体平等精神的民商法;调制主体的资格取得与宪政性法律相关,而调制受体的资格取得又都与民商法相连,从而使经济法主体资格取得具有多源性和非单一性,但是调制主体的资格在主体职权方面更强调有关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职能的行使,更强调其经济管理职能,调制受体也不排除在市场准入方面,基于产业政策的考虑,由专门的经济法规对其主体的资格或者资质条件作出专门的限定。

28、经济法主体的能力主要从两个方面去理解,“资格说”和“意志实现说”控主体的财税能力、金融能力和计划能力,也包括市场规制主体的竞须具有博弈能力或对策能力。

①财政主体的能力:汲取财政的能力与财政支出的能力、发债的能力与偿债的能力,转移支付的能力以及整体上的财政调控能力等,这些既与相关主体的法律地位、资格有关,也与相关主体是否具有实现自己意志的能动力量有关;②竞争法主体的能力:规制竞争的主体和参与竞争的主体,前者主要体现为各类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的执法机构,后者则主要是各类市场主体,有时也包括参与竞争的政府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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