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 201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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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领购

增值税发票领购

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的流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申请领购专用发票时,应提供以下证件、资料:1、《税务登记证》(副本);2、防伪税控IC卡;3、经办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

再次申请领购专用发票时,只需携带税控IC卡即可。

对资料齐备、手续齐全、符合条件而又无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行为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发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价格收取发票工本费,同时开具完税凭证交纳税人。

普通发票验旧、交旧的流程纳税人普通发票使用完毕后,采取验旧购新、交旧购新方式购领发票,对使用发票交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交旧、验旧。

(一)验旧购新纳税人实行“验旧购新”方式领购发票的,领购发票时,需提供前次领购的发票存根联,主管税务机关发票管理环节对纳税人发票使用情况及版别、起止号码、填开起止日期、分月累计填开金额进行验旧审核,无误后发售发票。

(二)交旧购新纳税人实行“交旧购新”方式领购发票的,领购发票时,需提供前期领购的发票存根联,主管税务机关发票管理环节对纳税人发票使用情况及版别、起止号码、填开起止日期、分月累计填开金额进行验旧审核,无误后,对已使用的发票存根联进行查验封存,重新发售发票。

普通发票领购的流程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一)初次领购普通发票纳税人初次领购发票时,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购票手续,按照要求提供下列资料、证件:1、《税务登记证》(副本);2、《普通发票领购簿》;3、经办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其身份的证件);4、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5、填写《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

(二)第二次及以后领购普通发票纳税人需提供下列资料、证件:1、《税务登记证》(副本);2、《普通发票领购簿》;3、需验审的发票。

(三)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领购普通发票的,需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及数量交纳不超过一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

关于进一步做好纳税人增值税发票领用等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纳税人增值税发票领用等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纳税人增值税发票领用等工作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方案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心、国务院关于支持民营经济进展的决策部署,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做好纳税人增值税发票(以下简称"发票')领用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合理满意纳税人发票使用需求各级税务机关不得简洁根据纳税人全部制性质、所处行业、所在区域等因素,对纳税人领用发票进行不合理限制。

要依据纳税人税收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级别和实际经营状况,合理确定发票领用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准时做好发票发放工作,保障纳税人正常生产经营。

纳税人因实际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提出增加发票领用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经依法依规审核未发觉特别的,主管税务机关要准时为纳税人办理"增版'"增量'。

对纳税人增值税特别扣税凭证要依法依规进行认定和处理,除存在购销严峻背离、虚假纳税申报、税务约谈两次无故不到等涉嫌虚开发票的情形外,不得限制纳税人开具发票。

对于已经由税务机关根据政策规定和流程解除非正常户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恢复其税控系统开票功能,保障纳税人正常开具发票。

二、乐观推动发票领用分类分级管理对于税收风险程度较低的纳税人,按需供应发票;对于税收风险程度中等的纳税人,正常供应发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于税收风险程度较高的纳税人,严格掌握其发票领用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方案单列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各省区市税务局')应乐观探究依托信息技术手段,通过科学设置预警监控指标,有效识别纳税人税收风险程度,并且据此开展发票领用分类分级管理工作。

对于纳税信用A级的纳税人,按需供应发票,可以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发票用量。

纳税信用B级的纳税人可以一次领取不超过2个月的发票用量。

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操作指南

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操作指南

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操作指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种由税务机关颁发的用于纳税人申领及开具的发票,用于记录和报销增值税及其他税款,具有重要的税务意义和财务作用。

为了帮助纳税人正确地申请和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是一份操作指南,详细介绍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在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前,需要确保以下几点准备工作已完成:1. 确认是否具备申请条件:只有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才有资格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确认税务登记情况:确保企业已经按照规定进行了税务登记,并获得了税务登记证。

3. 资质齐全:核对企业的相关资质,确保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有效。

4. 确认税务代开需求:如企业需要委托税务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与税务代开机构进行沟通和协商。

二、申请流程以下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的一般流程:1. 登录税务局网站:在税务局指定的网站上登录纳税人账户。

2. 进入申请界面:根据网站导航,找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入口,并进入相应的申请界面。

3. 填写申请表格:根据要求,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包括纳税人基本信息、发票用途等。

4. 上传相关资料:按要求将企业相关资料上传至系统,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5. 提交申请:核对所填写的申请信息和上传的资料后,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

6. 等待审核:申请提交后,税务局将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周期一般为3个工作日左右。

7. 审核结果通知:税务局将以系统消息或邮件的形式通知审核结果,同时会提供电子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8. 领取实体发票:纳税人可根据需要在税务局指定的地点领取实体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注意事项在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事项:1. 申请信息真实准确:填写申请表格时,需要确保提供的企业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尤其是税务登记相关信息。

2. 提交合适的申请材料:根据税务局的要求,提供与申请相符合的相关资料,确保材料完整且有效。

3. 保持申请记录:将申请流程、审核结果等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并妥善保存,以备日后查询与备案使用。

[全]增值税专用发票从领购到实务中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全]增值税专用发票从领购到实务中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会计解析-增值税专用发票从领购到实务中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首先先了解什么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增值税发票的构成增值税普通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两联:发票联和记账联.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记账联,是销货方发票联,是销货方的记账凭证,即是销货方作为销售货物的原始凭证,在票面上的"税额"指的是"销项税额","金额"指的是销售货物的"不含税金额价格"发票三联是具有复写功能的,一次开具,三联的内容一致第一联是记账联(销货方用来记账)•第二联是抵扣联(购货方用来扣税)•第三联是发票联(购货方用来记账)四联:•第一联蓝色存根联•第二联棕色发票联•第三联绿色抵扣联•第四联黑色记账联认识完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那么我们在工作中怎么领购呢?请往下看: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领购流程:1.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发票管理页面,点击"发票领用"后,填写相关信息。

注意,在网上申领发票有"大厅领取、邮政快递和回单柜"三种取票模式,可以根据你的情况选择哪种领取方式。

既然都选择了网上办税,那我们就以"邮政快递",勾选"我已阅读并了解",麻烦快递小哥送票上门。

2.选择好了领取方式之后,点击"新增",选择申领的发票种类的数量。

3.因为我们选择的是邮寄方式,所以接下来需要填写收件地址。

点击"使用其他地址",进行地址添加后保存。

这这里发票网上申领成功,到时候注意接听快递电话,以防错过发票收取。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领购指南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领购指南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领购指南一、领购资格1.成为一般纳税人:只有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成为一般纳税人,才有资格领购增值税发票。

一般纳税人是指具备一定规模的纳税人,其纳税额达到一定标准,需在税务机关进行登记认定。

2.办理票种核定:纳税人需在注册登记时选择领购的票种,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电子普通发票等。

纳税人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在税务机关办理领购票种的核定。

二、领购流程1.缴纳增值税预付款:领购增值税发票前,纳税人需向税务机关缴纳一定金额的增值税预付款。

缴纳预付款后,纳税人才能在税务机关领购增值税发票。

预付款的金额根据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情况和需求确定,并根据税务机关的规定进行缴纳。

2.填写领票申请:纳税人在需要领购增值税发票时,应填写领票申请。

申请中需填写纳税人的基本信息,包括纳税人识别号、开票资格、票种、页数、金额等。

申请表可在税务机关获取,也可线上填写。

3.审核批准:税务机关收到纳税人的领票申请后,会进行审核。

审核涉及纳税人的资格、金额等方面的核实。

审核通过后,税务机关会批准领票。

4.领取增值税发票: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纳税人可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增值税发票。

纳税人需携带营业执照、申请表、预付款凭证等证件。

领取发票时,应注意核对发票的金额、票种等信息是否与申请一致。

三、注意事项1.及时领购:纳税人应根据自身业务情况合理安排增值税发票的领购时间。

增值税发票领购是一项重要的财务管理工作,如果延迟领购,可能会影响企业的账务处理和报税工作。

2.确认发票信息:在领购增值税发票时,应仔细核对发票的金额、票种、开票日期等信息是否与申请一致。

如有错误,应及时向税务机关反馈并更正。

3.妥善保存:领购到的增值税发票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重要财务凭证,应妥善保管。

确保发票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防止丢失和伪造。

4.纳税申报:领购增值税发票后,纳税人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及时申报并缴纳税款是企业履行纳税人义务的重要方面。

首次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引

首次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引

首次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引(包括变更用票量或最大开票限额)一、受理已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纳税人首次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办理增加用票量或变更最大开票限额)的,在海珠区国家税务局导税台领取并填写有关表格,于办税服务厅一楼受理,具体资料如下: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的申请) (加盖公章)一式一份2、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3、《纳税人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印模)到时候,专管员会通知提交交易合同(原件、复印件)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写上“与原件相符”)5、《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办理申请时提供,若法定代表人前来购票则不需要)(格式详见指引《授权委托书》,必须要要盖公章和法人签字)6、《增值税防伪税控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7、《防伪税控资格认定申请审批表》(首次申请最高开票限额)8、《防伪税控最大开票限额变更申请审批表》(非首次申请最高开票限额)备注:对于新办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可以直接持上述资料到发票供售部门办理《发票领购簿核发手续》;非新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凭《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票种核定)》首次申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具备第1-7项资料变更用量的须具备第2-5项资料变更最大开票限额的则须具备第1、4、6、8项资料税务人员受理纳税人的申请后,视具体情况将分别制发《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和《税务文书受理回执单》给申请人,并告知前来领取审批结果的日期。

二、领取许可纳税人在约定的日期凭《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和《税务文书受理回执单》到文书发还窗口领取《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和《税务事项通知书》或《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三、领购或改写金税设备首次申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凭《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使用通知书》等相关资料到金税公司申请购买金税设备,等金税设备到位后,由金税公司人员携两卡带纳税人到税政科进行发行。

发票的领用及使用流程

发票的领用及使用流程

发票的领用及使用流程1. 领用发票的准备工作在领用发票之前,需要进行一些准备工作,以确保发票的领用和使用流程顺利进行。

具体准备工作包括:•了解发票的种类:发票通常分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多种类型。

在领用发票之前,需要明确所需发票的种类。

•了解发票的使用要求:不同类型的发票可能有不同的使用要求,比如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在开票后一定时间内进行报销。

了解发票的使用要求,有助于避免发票的过期或无法使用等问题。

•准备相关证件:领用发票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比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确保相关证件的完备性和有效性,以便顺利领用发票。

2. 领用发票的申请流程发票的领用通常需要通过一定的申请流程来进行,下面是一般的领用发票申请流程:1.申请表的填写:根据公司或组织的规定,填写领用发票的申请表。

申请表通常包括领用人员的基本信息、领用的发票种类和数量等。

2.相关证件的提交: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和相关证件,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一同提交给财务部或相关领用发票的部门。

3.审批流程:提交申请后,经过财务部或相关部门的审批流程。

审批流程可能包括领导的审核、财务审核等。

4.领用发票的通知:经过审批通过后,财务部或相关部门会通知申请人领取发票。

通常会告知领取发票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3. 领用发票的使用流程领用发票后,需要按照一定的使用流程进行使用,以确保发票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以下是一般的领用发票使用流程:1.填写发票信息:在向客户出具发票时,需要仔细填写发票的相关信息,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销售方单位名称、购买方单位名称等。

填写时应注意准确性和规范性。

2.签章和盖章:填写完发票信息后,需要对发票进行签章和盖章。

销售方在发票上签章,购买方在发票上签字或盖章确认。

3.发票的交付:将填写完毕的发票交付给客户或相关方,可以通过邮寄、快递、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交付。

4.发票的保管:在交付完成后,销售方需要将发票进行妥善保管。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领购指南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领购指南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领购指南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是指纳税人在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并缴纳增值税后,依法开具的一种权利凭证。

纳税人作为一般纳税人,可以在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后,主动向销售方索取增值税发票,以便享受增值税抵扣、退税等权益。

一、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后索取发票二、填写增值税发票领购申请表一般纳税人在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后,需要填写增值税发票领购申请表。

申请表中需要填写的内容包括纳税人的基本信息、开票资料、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的日期、金额等。

填写时需要注意填写的内容准确无误,确保不会因填写错误导致发票无效。

三、合理控制发票领购数量纳税人在领购增值税发票时需要合理控制数量,根据自身的经营需求和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申领。

要避免出现因过多领购造成未能及时使用的情况,也要避免出现领购数量超过实际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数量的情况。

四、对领购的增值税发票进行认真核验纳税人在领购增值税发票后,要进行认真核验。

核验的内容包括发票的版面是否完整清晰、增值税税控标志是否有效、发票是否有涂改、刮擦等情况以及发票上的基本信息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

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与销售方沟通解决。

五、妥善保管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在领购增值税发票后,要妥善保管,确保发票的完整性,以便后续使用和核对。

建议将增值税发票存放在防潮、防火、防盗的安全地方,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

六、定期进行增值税发票核对纳税人在领购增值税发票后,要定期进行增值税发票核对,将领购的发票与企业的销售、采购记录进行对照核对,确保发票的使用和登记的一致性。

如发现差异,要及时分析原因并进行调整。

七、合理规避增值税发票风险纳税人在领购增值税发票时,要合理规避增值税发票风险。

一方面要避免领购虚假发票,确保领购的发票真实有效;另一方面要避免遗失发票,做好发票的保管工作,避免因遗失导致增值税抵扣权益受损。

总之,作为一般纳税人,领购增值税发票需要掌握相应的领购指南,要主动索取发票、填写申请表、合理控制数量、认真核验发票、妥善保管发票、定期核对发票,并合理规避增值税发票风险,以确保自身享受增值税抵扣、退税等权益的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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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
⑴发票领购所需资料:
①《发票核销及领购申请书》;
②发票领购簿;
③税控IC卡;
④购票员身份证件;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⑤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如已开具的最后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

⑵发票领购的程序:
①第一次购领发票:
a)纳税人到主管税务分局综合窗口申请取得发票领购资格。

纳税人通过办理《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纳税人同时办理领购发票资格,并发放《发票领购簿》;提醒纳税人填写《防伪税控企业登记表》,当即到金税发行窗口办理新办发行事项。

b)纳税人带电脑到金税公司培训,金税公司安装金税卡。

c)纳税人持《发票核销及领购申请书》、《发票领购簿》、税控IC卡、购票员身份证件到税务分局发票发售窗口办理领购发票手续。

d)纳税人购票后,需对纸质发票和《发票领购簿》注明的发票名称、号码、数量进行检查核对,发现异常立即补正。

②日常申请购领发票:
a)纳税人需持《发票核销及领购申请书》到税务分局发票发售窗口,窗口人员查验旧票后在《发票核销及领购申请书》签名;
b)纳税人持《发票核销及领购申请书》,到税务分局发票发售窗口办理领购发票手续;纳税人购票后,需对纸质发票和《发票领购簿》注明的发票名称、号码、数量进行检查核对,发现异常立即补正。

③变更发票种类和数量(在原核准的发票大类内变更):
a)涉及变更发票种类的,由纳税人到主管税务分局综合窗口取得拟申请的发票领购资格并将新增加的发票资格打印在《发票领购簿》上;
b)涉及变更发票数量的,由纳税人向主管税务分局综合窗口申请,税务机关将新增加的发票资格打印在《发票领购簿》上,纳税人填写《防伪税控企业登记表》,
税务机关综合窗口人员在表上签字后,纳税人到金税发行窗口办理变更发票数量事项;
c)纳税人持《发票核销及领购申请书》,到税务分局发票发售窗口办理领购发票手续;纳税人购票后,需对纸质发票和《发票领购簿》注明的发票名称、号码、数量进行检查核对,发现异常立即补正。

⑶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领购开具专用发票:
①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

上列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确定;
②有《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③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
a)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b)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c)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专用发票;
d)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e)未按本规定第十一条开具专用发票;
f)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g)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
h)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有上列情形的,如已领购专用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应暂扣其结存的专用发票和IC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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