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做好贵州省2012年农村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提升工作的通知

合集下载

海南省卫生厅关于举办2012年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学历提高班的通知

海南省卫生厅关于举办2012年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学历提高班的通知

海南省卫生厅关于举办2012年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学历提高班的通知【法规类别】学历学位学籍【发布部门】海南省卫生厅【发布日期】2012.02.27【实施日期】2012.02.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海南省卫生厅关于举办2012年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学历提高班的通知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西南中沙卫生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洋浦社会发展局:为适应农村卫生发展的需求,进一步提高我省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的学历层次,拟举办2012年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专科升本科学历提高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象、专业(一)对象:具有大专学历,从事临床医学专业工作并取得临床医学类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的乡镇卫生院在岗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且被海南医学院2012年临床医学专业(专升本,三年制,业余)录取,年龄45岁以下。

(二)专业:成人教育临床医学专业(专升本,三年制,业余)。

二、学费补助标准学费为3400元/年/生,被录取学生的学费个人出50%,从省卫生厅基层卫生人员培训专项经费补助50%。

2012年计划资助100人。

三、录取原则(一)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二)按“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优先”的原则,录取已被海南医学院正式录取、报到的海南省乡镇卫生院考生。

(三)学生必须签订《海南省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

四、报名、录取程序招生工作按照省卫生厅生源条件要求,采取个人自愿申报,海南医学院录取公示,省卫生厅备案的程序进行录取。

(一)按照自愿的原则,符合条件的考生持申请表、准考证、身份证到省第二、三卫生学校报名,再由省第二、三卫生学校将报名考生名单及相关资料报送海南医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

(二)海南医学院根据省卫生厅生源条件要求和我省划定的成人高考录取分数线,按照“贫困地区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核实推荐对象身份并录取,对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并报省卫生厅备案。

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2年面向农村医疗卫生机构选拔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2年面向农村医疗卫生机构选拔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2年面向农村医疗卫生机构选拔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2.05.14•【字号】•【施行日期】2012.05.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2年面向农村医疗卫生机构选拔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委组织部、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实施意见》(豫办〔2009〕4号),《河南省卫生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豫人才〔2011〕6号》,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09〕27号),为做好2012年面向农村医疗卫生机构选拔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对象选拔对象为择业期内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的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药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妇幼保健、医学影像、检验、护理、全科医学、卫生法学等专业的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本科毕业生及专科毕业生。

二、选拔计划根据《河南省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要求,2012年,计划为全省县级医疗卫生机构选拔全日制医疗卫生专业硕士研究生50名;为全省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选拔全日制医疗卫生专业本科生550名;为全省乡镇卫生院选拔全日制医疗卫生专业专科生2000名(具体分配计划见附件1)。

三、选拔条件(一)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决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学习努力,成绩优秀。

(三)毕业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贵州省卫生类职称晋升政策

贵州省卫生类职称晋升政策

贵州省卫生类职称晋升政策
贵州省卫生类职称晋升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医学专业类别、情况评定、条件及方法四大方面。

按照贵州省卫生类职称晋升政策规定,职
称的评定主要分为副高级、高级和正高级三类。

首先是医学专业类别
方面,以医生职称为例,职称分为医药专业技术职称、医药卫生专业
技术职称和非临床医药卫生专业技术职称。

其次是情况评定方面,医生职称晋升需符合条件:年龄、学历、工
作时间等方面。

例如,晋升副高级医师需要满足35周岁以上,且在临
床或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晋升高级医师需要在副高级医师基础上,继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

晋升正高级医师需要在高级医师基
础上,继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学
术水平。

条件及方法方面,医生职称晋升需通过评审委员会审查,进行考试
或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评审委员会根据个人档案和考核材料,综合考
虑个人工作业绩、学术研究、医德医风等因素进行评定。

通过专业技
术职称评定后,方可晋升相应职称。

总的来说,贵州省卫生类职称晋升政策设立了严格的评定标准和程序,对医生们提出了高要求,也为医疗行业的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晋
升提供了规范和指引。

希望通过这些政策,贵州省卫生类职称的晋升
能够更加公平、合理、科学,有助于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推动医疗事
业的发展。

关于鼓励干部职工在职提升学历层次的通知

关于鼓励干部职工在职提升学历层次的通知

关于鼓励干部职工在职提升学历层次的通知紫组通【2012】11号文件各乡镇党委,县委各办部委,县人武部党委,县产业园区工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市驻紫单位党组(总支、支部):为鼓励全县干部职工在职接受继续教育,提升学历层次,做学习型干部。

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并报县委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实施范围1、2012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学习期间借在县外工作超过半年以上的人员不列入本范围)。

2、工资不在县发放的垂管部门在职人员不列入本范围,用人单位可参照执行。

二、提升学历层次及学费支付比例1、在职提升学历层次鼓励多渠道多层次在职提升学历,在职提升学历的层次为:本科、硕士研究生(含无学位的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参加在职提升学历学习原则上充分利用双休日、节假日等业余时间,一般不占用工作时间,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单位要为干部职工在职提升学历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

2、学费支付比例经批准参加脱产学习,攻读与从事工作相关专业的本科、硕士、博士的在职人员,现有的编制、职务、工资不变,学习期满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或相应学位的,由县人才办全额支付学费。

参加非脱产学习的在职人员,学习期满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或相应学位的,按个人20%、所在单位20%、县人才办60%的比例支付相应学费。

考取国家公费学习提升学历层次的在职人员,县人才办不支付学费。

三、学费报批及支付程序1、全县干部职工在参加学习前,个人须如实填写《紫云自治县干部职工在职提升学历学费申报审批表》。

一般干部职工和副科级干部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主持单位工作的副科级干部和正科级以上干部须经县委组织部审批,送县人才办备案。

未经单位领导或县委组织部批准并报县人才办备案的,县人才办不支付学费。

2、实行集中审验支付学费。

在职提升学历学习期满后,个人须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学费票据到县人才办审验真伪,审验通过后按规定支付学费。

黔人社厅通【2012】129号:关于做好2012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黔人社厅通【2012】129号:关于做好2012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2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2】129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和中央在黔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和全国、全省人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加强我省人才队伍建设,现就做好2012年全省职称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深化职称改革,修订、完善人才评价标准修订、完善人才评价标准,是深化职称改革的重要内容。

我省现行27个职称系列评审条件,在近六年的人才评价、选拔和推荐工作中发挥了应有的积极作用,有效地促进了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但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科学技术进步、人才结构不断优化和人才队伍的不断壮大,现行评价标准与事业发展已不相适应。

按照职称改革的要求和工作部署,今年将开展对27个职称系列评价标准进行修订、完善和充实工作。

为此,各系列主管部门要明确专人,抽调专家,组织开展修订工作。

在修订中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内容:1、要认真总结现行评价标准执行六年的经验、亮点和不足;2、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关于人才队伍建设的精神;3、要紧紧围绕“两加一推”主基调、“三化”同步战略和人才强省、科教兴省战略的实施;4、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和评价人才的重要指标;5、要体现行业特点、区域差距,制定分类的评价指标体系,向基层、一线、非公经济和特殊行业倾斜; 6、要围绕重点产业、重点学科的发展,制定高层次、高学历、创新型、复合型的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向引进人才倾斜;7、要加强调查研究,探索人才成长规律,充分听取专业人员的建议;8、要邀请业内知名专家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论证。

各系列主管部门要于2012年8月30日前完成评审条件的修订草拟工作。

各地、各部门在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中,对尚未完成评审条件修订工作的系列可继续使用现行评审条件开展评审工作,从明年起全省将使用新修订的职称评审条件。

贵州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2―2015年)-

贵州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2―2015年)-

贵州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2―2015年)正文:---------------------------------------------------------------------------------------------------------------------------------------------------- 贵州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2-2015年)(贵州省卫生厅2013年8月)为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我省医疗资源,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更好地为全省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卫生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做好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的通知》和《贵州省“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贵州省区域卫生规划(2011-2015年)》、《贵州省“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分析(一)社会经济发展概况贵州省地处云贵高原东部,国土面积17.62万平方公里,其中民族自治地方占全省总面积的55.5%。

辖6个地级市、3个自治州、1个新区(贵安新区),共有88个县(市、区、特区),1705个城市社区和1445个乡镇,17583个行政村。

2011年末全省人口4238万人,常住总人口3469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212.76万人,乡村2256.24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36.11%。

2011年财政总收入1330.08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495.01元,比上年增长16.6%。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1352.88元,比上年增长12.9%,其中医疗保健支出增长5.8%。

农民人均纯收入4145.35元。

比上年增长19.4%。

2023年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提升工作实施方案摘要:一、方案背景和目的二、实施范围和对象三、提升方式和措施四、时间安排和进度五、保障措施和激励机制六、组织实施和责任分工正文: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水平,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方案背景和目的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在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目前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普遍较低,服务能力有限,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为此,加强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提升工作,旨在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水平,增强服务能力,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实施范围和对象本方案适用于我国范围内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

主要针对从事临床、公共卫生、妇幼保健、中医药等卫生技术工作的在岗人员。

三、提升方式和措施1.鼓励符合条件的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在职学历教育,提高学历层次。

2.开展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培训,强化专业技能。

3.实施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定向培养,加强与高等医学院校的合作,为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提供继续教育机会。

4.鼓励优秀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定,提高其待遇和职业地位。

四、时间安排和进度1.2023 年3 月,组织开展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提升需求调查,明确提升目标。

2.2023 年4 月,制定并发布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

3.2023 年5 月至12 月,组织开展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提升工作,确保提升目标的实现。

4.2024 年1 月,对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提升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五、保障措施和激励机制1.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提升工作的资金需求。

2.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在职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学历教育。

3.完善人事制度,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的待遇和职业发展空间。

乡村医生待遇最新,乡村医生退休待遇及养老保险规定[4]

乡村医生待遇最新,乡村医生退休待遇及养老保险规定[4]

2019年**乡村医生待遇最新,**乡村医生退休待遇及养老保险规定**乡村医生待遇最新,**乡村医生退休待遇及养老保险规定ﻭ更新:2018-12—18 14:01:15ﻭ**卫生计生委、人社厅近日联合的《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明确,凡符合下列三类条件之一的乡村医生,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下面是应届毕业生给大家整理**的乡村医生策内容,快来看看吧。

日前,本市制定了《进一步我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财部门建立起保障机制,改善乡村医生生活和工作条件。

ﻭ据了解,本市目前有乡村卫生室2500多所,在岗乡村医生6000多人,他们大多数是“半农半医”的农村医疗服务人员。

随着农村经济和医改的深入推进,乡村医生队伍遇到年龄偏大、保障跟不上、医药卫生场所陈旧等突出问题。

为改善他们的生活和工作现状,市委、市府专门就此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市财局**市卫生计生委和有关区县,建立完善了乡村医生和乡村卫生室保障机制。

一是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项目发放补助经费。

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基本**,通过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合理补偿.ﻭ二是将乡村医生纳入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体系。

乡村医生可根据个人缴费能力和参保意愿,按规定自行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于年满60岁的乡村医生,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其养老待遇.乡村医生应按规定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以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和全外伤害附加保险待遇。

三是对村卫生室投保的医疗责任保险费用给予财补贴.村卫生室统一投保医疗责任保险,其费用由财给予保障.ﻭ四是建立村卫生室运行保障机制.按照每年每所1万元标准给予运行补助,根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确定的村卫生室所在及服务辐射的行村,年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0万元及以上的,村卫生室运行补助经费纳入市和区县财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年集体经济收入不足50万元的,村卫生室运行补助经费由区县财安排专项补助经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贵州省卫生厅
黔卫函〔2012〕229号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做好贵州省2012年农村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提升工作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卫生局,各相关医学院校:
根据《贵州省卫生厅、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0年农村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卫发〔2010〕82号),今年我省将继续实施农村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提升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名额
2012年面向全省招收1500名在岗乡镇卫生院从事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开展高升专、专升本成人学历教育。

二、招生对象及要求
我省农村乡镇卫生院的在职卫生技术人员,今年12月31日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满足以下条件及要求者可以报名:
1、专升本
(1)已取得国家承认的临床医学类国民教育系列普通全日
制专科毕业证书的人员,报考时不要求必须具有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但录取时具有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者优先。

(2)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的有关要求,2002年10月31日前持有临床医学类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专科毕业证书的人员可报考,但必须具有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

2、高升专
已取得社区医学(农村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的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毕业证书的人员。

持有社区医学(农村医学)、中西医结合普通中等专业毕业证书的人员,报考时不要求必须具有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但录取时具有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者优先。

3、报考学历提升的卫生技术人员其报考专业必须与原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一致,不能跨专业报考。

其中持有社区医学(农村医学)普通中等专业毕业证书的人员只能报考临床医学专业专科。

4、参加该项目取得的毕业证书只作为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学历提升的依据,而不能作为其参加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三、教学方式
教学大纲及教材由承办院校按照乡镇卫生院人才培养目标组织制定,并针对学员的特点,采取灵活的授课方式,既要保证学习质量,又要妥善解决工学矛盾。

四、承办院校
由贵阳医学院、贵阳中医学院、遵义医学院,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为招生院校,分地区进行招生教学。

五、专业设置、学制
1、专科专业设置及学制:临床医学和中西医结合专业,学制为业余学习四年。

2、本科专业设置及学制:临床医学专业,学制为业余学习三年。

六、学习经费
录取考生的学费(具体费用以各承办院校的收费为准)、书费及生活费均由个人自行承担,鼓励乡镇卫生院对本单位参加学习的卫生技术人员给予适当经济补助。

七、招生录取
1、各乡镇卫生院按招生条件推荐所在单位符合条件的在职卫生技术人员报考,报考者填写《贵州省乡镇卫生院在职卫生技术人员成人本科学历教育资格审查表》、《贵州省乡镇卫生院在职
卫生技术人员成人专科学历教育资格审查表》一式五份,交当地县(市、区、特区)卫生局进行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合格后的报考者本人必须按照贵州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在贵州招生考试中心网站(http://)进行网上预报名。

3、报考者凭审查合格的学历资格审查表,持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五份、二寸浅蓝色底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五张,由县(市、区、特区)卫生局统一组织,到所在市(州)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以招生办规定为准,各县(市、区、特区)卫生局确认报考者名单后交市(州)卫生行政部门,由其汇总后报省卫生厅科教处。

4、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当年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统一录取。

八、教学实施
由承办院校按照国家教学大纲实施教学。

九、监督与管理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学历提升教育工作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具体工作任务来抓,2012年是实施三年学历提升工作计划的最后一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层层动员,在推荐、审查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严格把关,防止和消除不正之风,严肃处理舞弊行为。

2、各乡镇卫生院要制定好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计划,大力支持在职人员参加学习,保证学员学习期间待遇不变,并根据学员学习情况给予相应奖励、补助。

3、对符合高升专学历提升条件又未按要求提升学历、且不具备执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逐步从医师岗位上清退。

附件(另附):1. 贵州省乡镇卫生院在职卫生技术人员报考
成人专科学历教育资格审查表
2. 贵州省乡镇卫生院在职卫生技术人员成人
本科学历教育资格审查表
二○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信息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主题词: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提升通知
贵州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2年8月21日印发
共印18份附件1
贵州省乡镇卫生院在职卫生技术人员报考
成人专科学历教育资格考生审查表
市(州):报考专业:年月日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毕业学校毕业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移动电话
家庭住址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1、执业助理医师□2、执业医师
所在单位审
核意见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公章)县(市、区、
特区)卫生局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公章)
市(州)卫生
局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公章)
附件2
贵州省乡镇卫生院在职卫生技术人员报考
成人本科学历教育考生资格审查表
市(州):报考专业:年月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毕业学校毕业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移动电话
家庭住址
执业资格证书
编号□1、执业助理医师□2、执业医师
所在单位审核
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公章)县(市、区、
特区)卫生局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公章)
市(州)卫生
局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公章)。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