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含建筑功能部分调整)
行政审批所需材料

通用
4
法定代表人、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1]份
1.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身份证仅提供原件核验,无需提交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可由申请人选择提供原件核验或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行政机关
通用
5
项目代码回执(核心材料)
复印件[1]份
在省在线平台()填报项目信息,获取项目代码
原件[1份]
需进行批前公示的,公示结束后再次向我局申报案件时应当提供本项资料,说明公示主要情况
申请人
通用
(六)工业、仓储用地建筑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改告知承诺)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形式和份数
规范化要求
材料来源
类型
1
立案申请表(核心材料)
原件[1份]
1.网上下载。
2.应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申请人
复印件[1]份
1.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身份证仅提供原件核验,无需提交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可由申请人选择提供原件核验或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行政机关
通用
5
项目代码回执
复印件[1]份
在省在线平台()填报项目信息,获取项目代码
复印件[1]份
1.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身份证仅提供原件核验,无需提交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可由申请人选择提供原件核验或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行政机关
通用
5
项目代码回执(核心材料)
复印件[1]份
在省在线平台()填报项目信息,获取项目代码
规范化要求
材料来源
《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综合篇)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综合篇)业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同意,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综合篇)1 一般规定1.1 规划建设业务分类规定对外受理申请人的规划建设申请业务从立案类别上可分为建设用地类、城市规划类、建设工程类、勘测信息类、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类、违法建设查处类、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类共七大类,具体见表1-1。
表1-1 规划建设业务分类总表注:①本表的批复期限是指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行政审批决定之日。
②重点工程、高校建设项目的批复期限见相关规定。
③如果受理处(科)室与本表不符,请以分局实际情况为准。
1.2 其他规定1.2.1 办理除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业务外的规划建设业务应当提供IC卡号,首次来我局办理业务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先申请IC卡。
1.2.2 办理各项规划建设业务除了根据业务分类要求提交相应当的特定资料外,均应当提交下列资料:1.2.2.1 立案申请表,勘测信息类业务提交备案申请表;1.2.2.2 申请函:说明申请办理的事项的基本情况、办理原因、办理基本要求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验收类业务要求写明报批情况及现场状况,其中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审查、审批时,应当包括规划编制和历次审查、修改过程的说明;整治规划申请设计条件、方案审查、审批时,应当包括申请的原因、项目建设要求、地块基本情况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1.2.2.3 授权委托书,原件:除勘测信息类业务外,当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有关事宜时提交,应当明确代理权限;1.2.2.4 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还应当提交《企业法人经营执照》②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除勘测信息类业务外均应当提交);其中办理中心村规划设计条件、方案审查、审批由区城市规划部门申报;1.2.2.5 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代理人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自然人办理建筑类业务时,如代理人与申请人属于配偶、父母、子女关系,应当提交户口薄复印件,委托其他人办理的,应当进行公证。
郑州市建设工程验线和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

郑州市建设工程验线和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后的监督管理,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郑州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验线(以下简称验线)是指为确保建设工程符合规划定位要求,在建设工程施工至±0位置时、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市政道路工程结构层或桥梁桩基施工前,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和相关政策、规范为依据,对建设工程是否按要求进行施工的事先检查和确认的行政行为。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以下简称规划核实)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和相关政策、规范为依据,对已竣工待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进行规划复核和确认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包括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国有土地的建设工程),应按照本办法实施验线和竣工规划核实。
第四条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及市、县(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验线和规划核实工作。
上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验线和规划核实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建设工程场地达到以下标准,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书面验线申请:(一)建筑工程施工至±0位置,市政管线工程施工至覆土前,市政道路工程结构层或桥梁桩基施工前。
(二)场地留有固定的放线标志。
(三)建设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已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按照规划许可内容放线,并出具相关规划测量成果资料,包括《建设工程放线测量技术报告》和现状测量图(市政管线工程不含现状测量图)等。
出具《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建设工程验线报告》的单位与出具《建设工程放线测量技术报告》和现状测量图的不能为同一单位。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简化和调整部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初步设计管理事项的通知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简化和调整部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初步设计管理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3.12.04•【字号】甘建设[2013]631号•【施行日期】201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勘察设计正文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简化和调整部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初步设计管理事项的通知(甘建设〔2013〕631号)各市州建设局,兰州新区建设局,各勘察设计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根据当前我省建设项目发展和管理的需要,我厅决定在保持勘察设计质量总体可控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和调整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初步设计审批事项。
一、简化初步设计审批管理事项(一)为大力支持工业项目建设,积极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根据工业建筑的特点,简化工业项目的设计质量监管程序,对各类工业项目中的厂房类建筑不再进行初步设计审批,对工业类项目中配套的公共建筑等按本通知第“二”部分的规定执行。
(二)为积极推动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市政工程项目建设特点,简化中小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投资5千万元以下)的设计质量监管程序,不再对其进行初步设计审批。
(三)根据住宅类和公共建筑类的勘察设计技术发展现状和工作手段更新的实际,简化中型及以下住宅项目(居住小区规划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0万平方米且单体建筑层数不超过20层)和公共建筑项目(单体建筑面积不超过2万平方米且建筑高度不超过50米)的设计质量监管程序,对上述规模以下建设项目不再进行初步设计审批。
二、调整初步设计审批管理事权(一)工程投资5亿元以下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由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初步设计审批事项。
(二)规划总建筑面积不超过30万平方米且单体住宅建筑层数不超过30层的居住小区及单体建筑面积不超过5万平方米且建筑高度不超过80米的公共建筑由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初步设计审批事项。
申请调整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函

关于申请调整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的函广州市番禺区规划局:一、用地基本情况:1.用地单位:广州市番禺海印体育休闲XXX、用地位置: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里仁洞村迎宾路东侧、海印又一城酒店、办公主楼及附楼项目建筑面积为64386平方米、用地性质:商业金融业用地。
2.取得用地批准书时间:《建设用地批准书》(番国土建用字[2000]0184号)于2000年5月23日取得,并于2011年12月8 日取得《关于同意变更<建设用地批准书>有关事项的复函》(穗国土建用函[2011]252号),《建设用地批准书》(番国土建用字[2003]0047号)于2003年2月20日取得,并于2011年12月8日取得《关于同意变更<建设用地批准书>有关事项的复函》(穗国土建用函[2011]259号)。
取得国土证的时间:《国有土地使用证》{番府国用(2003)字第G05-000311号}于2003年3月11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番府国用(2003)字第G05-000312号}于2003年3月11日取得。
二、规划报建情况:1.我司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规地证[2007]192H号)、《关于原则同意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函》(穗规批[2009]384号),总用地面积100205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92123平方米。
2.我司本项目中:海印又一城酒店、办公主楼及附楼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穗规建证[2011]100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穗规验证[2010]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440126************),动工时间:2012年8月8日,尚未竣工,已动工开发建设基底面积:5811平方米,应动工开发基底面积:5811平方米三、申请事项:我司该项目尚有酒店、办公主楼在施工当中,我司由于经营需要,需对酒店6层以上进行规划调整,现需办理调整酒店、办公主楼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申请表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筑类)申请表
受理申请时间:
项目编号: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规划条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类)申请表项目编号:受理申请时间: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
项目编号:受理申请时间: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申请表项目编号:受理申请时间: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申请表项目编号:受理时间: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市政工程规划申请表(1)
10
备注:1、“★”为各阶段必须要件.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项目数据信息附表须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填写.3、要件中未注明复印件的均要求原件.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市政工程规划申请表(即办)(2)★为必填字段项目编号:(由规划局填写)受理时间:
建筑工程规划核实申请表
申请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我单位/公司在__________修建的__________项目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请规划核实,现已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规划管理函复意见(成规验收函[] 号)完成,我单位/公司向你局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合格证》。
建设单位名称(签章)
年月日。
2022-2023年注册城乡规划师《城乡规划实务》预测试题15(答案解析)

2022-2023年注册城乡规划师《城乡规划实务》预测试题试评述该规划的主要优缺点(答案解析)全文为Word可编辑,若为PDF皆为盗版,请谨慎购买!第壹卷一.综合考点题库(共50题)1.某大城市拟在城市边缘地区新建一座大型综合展览中心,要求展览建筑规模6万m2.展馆要适合举办各类展览的需要。
同时配建相应规模的会议中心(建筑规模不小于展馆面积的1/3)以方便办展客户的需求。
要妥善解决场地内外交通及停车问题,方便参观展会群众使用。
由于地处市区边缘,各项市政设施要自行配套。
正确答案:本题解析:该设计方案存在如下问题:2.某村为新农村规划建设试点村。
该村地势平坦,水系丰富,总用地面积为13.6ha。
用地现状图和规划图分别如图2-2-4和图2-2-5所示。
正确答案:本题解析:1.村庄空间布局紧凑,有利于节约土地,少占农田、菜地,体现了集约化发展的基本原则。
2.规划布局因地制宜,充分保留和利用现有水系。
对公共设施进行了合理的设置,形成良好的空间景观系统。
3.规划道路充分利用原有道路进行拓宽,但没有形成较好的内部交通循环系统。
3.某市的市区南部有一段古城墙,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并在古城墙内外两侧各划定了100m 的保护区,只准绿化,不许建设,由园林绿化队负责管理。
有一投资者看中了这块风水宝距古城墙50m处建设了5栋2层青瓦灰砖的别墅。
投资者刚开始施工,即被该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划监督执法队发现,责令立即停工。
正确答案:本题解析:本案例中的工程性质是违法建设。
4.某地级市总体规划确定,主城区在现状基础上仍分为5个组团,该市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有3条河流,主导风向东北风,主城区现状常住人口60万人,规划为90万人(见现状图和规划示意图)。
规划要点如下:1.城市性质:省城北部区域中心城市,新型工业基地。
2.总体布局:为“二主三副”的组合型布局结构,“二主”为A、E组团,“三副”即B、C、D功能组团,各组团之间保留农田和生态绿地进行分隔。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办事指南一、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条。
二、申请前提(一)已取得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文件;(二)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已通过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四)已完成施工图设计。
三、申办对象法人及其组织。
四、申请材料(一)申请材料形式标准1、复印件用A4纸复印,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2、申办材料中要求的所有电子文件须存储在同一张电子光盘中。
照片应使用JPG格式,其他设计图纸应使用CAD格式,文字说明应使用DOC格式。
电子文件的文件名应使用中文名称。
(二)申请材料目录(三)申请材料注意事项1、仅变更用地单位的,仅需提交上述第1、3、4、6、8、9、10项。
五、审查内容(一)复核申请对象的送审资料是否完备、准确。
(二)核对申报材料中的用地单位、项目名称等是否一致。
(三)、查核项目用地现状照片、视频和《建设项目现场踏勘情况记录表》。
了解项目现场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情况;了解项目现场是否存在应拆未拆建筑;了解项目用地内部及周边的现状和近期建设情况,尤其是与水库、河流、高压走廊、铁路、轨道交通、加油加气站、变电站、污水处理厂、垃圾站、危险品项目等公建和市政设施用地是否留有足够的防护距离。
(四)核对项目的计容建筑面积和总建筑面积是否满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要求,并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基本一致。
(五)核对项目应缴纳的城市基础设置配套费和房地产项目价格调节基金。
(六)核对本期报建建筑物总平面定位蓝图中,建筑物的定位是否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基本一致。
六、审批流程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推开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委办发〔2010〕12号)的规定,综合考虑项目的投资主体、性质、区位、规模等因素,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具体分为一类项目由市城乡规划局审批,二类项目由中心镇政府审批(不属于中心镇的镇二类项目由市城乡规划局审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调整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
(含建筑功能部分调整)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10日【字体:大中小】打印本页
办理处室:建管处分局办理科室:建管科
审批性质:行政许可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
批复期限:30天
立案提交资料目录(资料按下列顺序装订):
1.立案基本资料。
2.单位建筑工程
(1) 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复印件(申请注销许可证的应当提交原件);
(2) 调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依据的复印件:
①因建设用地调整而调整的,应当提交已批准调整的建设用地文件及附图;
②因规划设计条件调整而调整的,应当提交已批准调整的规划设计条件文件及附图;
③因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而调整的,应当提交已批准调整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文件及附图;
④因专业管理问题而需调整的,应当提交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⑤其他相关调整依据;
(3) 电子磁盘报批文件及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提供的《建筑功能指标明细表》和《建筑面积明细表》;
(4) 建筑施工设计图一式两份。
3.城市居民自住建筑工程
(1) 房地产证明文件持证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 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复印件(申请注销许可证的应当提交原件);
(3) 调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依据(复印件):
①因建设用地调整而调整的,应当提交已批准调整的建设用地文件及附图;
②因规划设计条件调整而调整的,应当提交已批准调整的规划设计条件文件及附图;
③因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而调整的,应当提交已批准调整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文件及附图;
④因专业管理问题而需调整的,应当提交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⑤其他相关调整依据;
(4) 调整后的建筑设计方案一式两份。
4.农村村民建筑工程
(1) 房地产证明文件持证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 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复印件(申请注销许可证的应当提交原件);
(3) 调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依据(复印件):
①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调整而调整的,应当提交已批准调整的建设用地文件及附图;
②因规划设计条件调整而调整的,应当提交已批准调整的规划设计条件文件及附图;
③因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而调整的,应当提交已批准调整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文件及附图;
④因专业管理问题而需调整的,应当提交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⑤其他相关调整依据;
(4) 调整后的建筑设计方案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