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及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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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公司债、私募债、中小企业集合债、中票、短融、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比较

企业债、公司债、私募债、中小企业集合债、中票、短融、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比较

企业债、公司债、私募债、中小企业集合债、中票、短融、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比较企业债:企业债是指企业以债务形式向公众或特定投资者发行的有固定期限、固定利率的债券。

企业债通常由大型企业、国有企业或者著名私营企业发行,用于资金筹措和债务融资。

公司债:公司债是指上市公司或公司集团以债务形式向市场或特定投资者发行的债券。

公司债具有一定的流动性和安全性,发行公司的信用状况是公司债的关键因素。

私募债:私募债是指发行对象限定在特定的机构或个人,即通过私募方式发行的债券。

私募债通常具有较高的风险和收益潜力,适合于有一定投资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

中小企业集合债:中小企业集合债是指通过集合资金的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借款的一种债券工具。

中小企业集合债的发行主体可以是金融机构或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中票:中票是指中期票据,是由企事业单位或金融机构发行,以营运资金或投资项目资金为目的,具有一定期限的债券工具。

中票在票据市场上非常活跃,具有一定的流动性和灵活性。

短融:短融是指短期融资券,是企业为满足临时周转资金需求而发行的一种债券工具。

短融的期限一般在一年以内,具有较高的流动性和灵活性。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比较: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是指为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而发行的一种债券工具。

相比于其他债券工具,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具有较高的风险和收益潜力,需要投资者具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

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⒈企业债发行申请表格⒊私募债投资协议范本⒋中小企业集合债募集说明书⒌中票发行公告样本⒎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相关文件样本法律名词及注释:⒈企业债:指企业以债务形式向公众或特定投资者发行的有固定期限、固定利率的债券。

⒉公司债:指上市公司或公司集团以债务形式向市场或特定投资者发行的债券。

⒊私募债:指发行对象限定在特定的机构或个人,即通过私募方式发行的债券。

⒋中小企业集合债:指通过集合资金的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借款的一种债券工具。

企业债、公司债、私募债、中小企业集合债、中票、短融、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比较

企业债、公司债、私募债、中小企业集合债、中票、短融、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比较

未做具体要 未做具体 求,实践中 要求,实 单个发行企 践中一般 业一般不高 不高于75% 于75%
一般不高于 一般不高于75%,特 75%,特殊情况 殊情况由发改委定 由发改委定
不高于75%
实践中一般 不高于75%
征信 1、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要求 2、近三年发行的融资券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征 信 评 级
不超过同期 贷款基准利 率三倍,到 目前为止, 发行利率在 4.7-15%之 间,平均值 为9%。 券商:根据 发债规模大 小0.5%-2.5% 不等; 审计:30100万; 评级:30 万; 登记费: 0.01%左右; 律师费:25 万左右; 担保费: 2.5%-4%(评 估AA以上可 不用)
成 本
证监会
证监会
交易所市场
交易所市场
审核制。发改委进 行审核,发改委每 核准发行 年会定下一定的发 行额度。 一般3-20年,以10 3年以上 年为主。
核准发行
注册发行, 有限期两年
由承销商、 一般3-10年, 发行人和投 以5年为主。 资者协商约 定
发行 非金融企 非金融企 由2-10家中 主体 业 业 小企业组成
券商:根据发债规模大小0.5%-2.5%不等; 审计:30-几百万; 评级:30万; 中介 信息披露费:30-50万; 成本 登记费:0.01%左右; 上市费:50万左右; 律师费:25万左右; 担保费:2.5%-4%(评估AA以上可不用)
财务 规范 视公司财务规范情况而定 成本 担保范围包括 债券的本金和 利息、违约金 企业主体评级为AA 、损害赔偿金 -及以下或者负债 和实现债券的 评级为AA-以 评级为AA以上的 在80%以上的,应采 费用;以保证 上的担保增 担保增信机构 取抵质押或第三方 方式提供担保 信机构 担保等措施 的,应当为连 带责任保证, 且保证人资产 质量良好。

企业债、公司债、私募债、中小企业集合债、中票、短融、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比较

企业债、公司债、私募债、中小企业集合债、中票、短融、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比较

企业债、公司债、私募债、中小企业集合债、中票、短融、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比较企业债、公司债、私募债、中小企业集合债、中票、短融、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比较一:企业债企业债是指企业发行的债券,以筹集资金为目的,用于企业的经营、融资等活动。

企业债通常由信用评级较高的企业发行,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1.1 发行主体企业债的发行主体为企业,发行企业通常为信用评级较高的大型企业或国有企业。

1.2 发行条件企业债的发行条件通常包括企业的信用评级、资产负债率、现金流等财务指标。

1.3 收益方式企业债的收益方式通常为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

固定利率企业债的利率在发行时确定,持有期间固定不变;浮动利率企业债的利率与某个基准利率挂钩,随基准利率的变动而调整。

二:公司债公司债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的债券,用于筹集资金进行扩大再生产、项目投资等活动。

公司债具有较高的风险和收益。

2.1 发行主体公司债的发行主体为非金融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上市公司等。

2.2 发行条件公司债的发行条件通常包括企业的信用评级、资产负债率、现金流等财务指标。

2.3 收益方式公司债的收益方式通常为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

固定利率公司债的利率在发行时确定,持有期间固定不变;浮动利率公司债的利率与某个基准利率挂钩,随基准利率的变动而调整。

三:私募债私募债是指非公开发行的债券,只向特定投资者发行。

私募债通常由信用评级较低或刚刚起步的企业发行。

3.1 发行主体私募债的发行主体通常为中小企业、创业企业等。

3.2 发行条件私募债的发行条件相对宽松,通常只需要企业出具一份发行说明书。

3.3 收益方式私募债的收益方式通常为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具体方式与企业债相似。

四:中小企业集合债中小企业集合债是指由多个中小企业共同发行的债券,用于集中筹措资金用于中小企业的发展和融资。

4.1 发行主体中小企业集合债的发行主体为多个中小企业共同发行,通常由担保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发行。

4.2 发行条件中小企业集合债的发行条件较为宽松,一般不需要企业提供抵押担保或信用评级。

短期融资券、企业债、中期

短期融资券、企业债、中期

票据和贷款的区别及适用场景对比短期融资券、企业债、中期票据和贷款的区别及适用场景对比引言在企业经营过程中,资金需求是不可避免的。

为满足资金需求,企业可以选择不同的融资工具来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

本文将对短期融资券、企业债、中期票据和贷款进行比较和分析,以在不同的情况下选择适合的融资工具。

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是一种用于满足企业短期资金需求的债务工具。

通常以一年或更短期的期限发行,具有较高的流动性和较低的利率。

短期融资券通常由大型企业或信用评级较高的企业发行。

对于企业来说,短期融资券是一种快速、灵活的融资方式,适合满足企业短期经营资金需求或应对突发经济情况。

企业债企业债是一种长期债务工具,通常以超过一年的期限发行。

企业债发行方通常是大型企业或信用评级较高的企业。

企业债的特点是利率相对较低,因为它们通常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

企业债的期限可以长达数十年,使企业能够得到更长期的资金支持。

对于长期资金需求较高的企业,企业债是一个可行的融资选择。

中期票据中期票据是一种介于短期融资券和企业债之间的债务工具。

中期票据通常以一年到五年的期限发行。

中期票据相对于短期融资券具有较长的期限,但相对于企业债又具有较短的期限。

中期票据通常由中型企业或信用评级稍低的企业发行。

相对于短期融资券和企业债,中期票据在利率和期限方面具有一定的平衡,适用于一些需要中期资金支持的企业。

贷款贷款是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获得的一种长期或短期资金支持。

贷款通常由债务双方协商约定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

与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和中期票据不同,贷款的利率和期限通常根据企业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以及借款金额等因素而定。

贷款的灵活性较强,适用于各种企业的融资需求。

对比分析下表列出了短期融资券、企业债、中期票据和贷款的一些主要特点:融资工具期限发行主体利率适用场景短期融资券一年或更短期大型企业或信用评级较高的企业较低短期资金需求企业超过一大型企业或信较低长期资债年用评级较高的企业金需求中期票据一年到五年中型企业或信用评级稍低的企业介于低和高之间中期资金需求贷款根据协商确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根据协商确定各种融资需求从上表中可以看出,短期融资券适用于短期资金需求,企业债适用于长期资金需求,中期票据适用于中期资金需求,而贷款则更具灵活性,适用于各种融资需求。

短融、中票、公司债、企业债区别精编版

短融、中票、公司债、企业债区别精编版
必须符合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核准的用途,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债券利率
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利率、发行价格和所涉费用以市场化方式确定
企业债券的利率由发行人与其主承销商根据信用等级、风险程度、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协商确定。但不得高于相同期限定期存款利率的40%
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保荐人通过市场询价确定。
发行期限
不超过一年
直接审核发行。中央直接管理企业的申请材料直接申报;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所属企业的材料由行业管理部门转报;地方企业的申报材料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部门转报
核准发行。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初审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申请文件,做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
发行规模
待偿还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一般2-10年,以5年为主
一般3-20年,以10年为主
一般3-10年,以5年为主
发行时间
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或一次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首次发行。如分期发行,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报备。
须在批准文件印发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发行。
可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应在6个月内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在24个月内发行完毕。首期发行数量应当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50%,剩余期发行的数量由公司自行确定,每期发行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待偿还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1%
不超过企业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2%
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40%;金融类公司的累积公司债券余额按金融企业有关规定计算
募集资金投向
应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并在发行文件中明确披露具体资金用途。企业在短融券存续期内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提前披露。

企业债、公司债、私募债、中小企业集合债、中票、短融、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比较(2023版)

企业债、公司债、私募债、中小企业集合债、中票、短融、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比较(2023版)

企业债、公司债、私募债、中小企业集合债、中票、短融、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比较正文:一、企业债企业债是由各类企业发行的债券,用于筹集资金。

它通常采取面向公众发行的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市场购买企业债券。

企业债具有较高的流动性和可交易性,以及一定的固定利率。

⑴发行程序企业债的发行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 确定发行规模、期限和利率。

(2) 编制发行计划,并报经主管部门批准。

(3) 进行信用评级。

(4) 组织承销团队,确定承销方式。

(5) 发行债券并申报上市或交易。

(6) 债券持有人权益登记与支付利息。

⑵企业债的风险管理企业债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投资者需要仔细评估和控制风险。

主要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为了管理这些风险,投资者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如分散投资、定期评估风险状况等。

二、公司债公司债是由公司发行的债券,用于融资和资本运作。

公司债通常具有较长期限和固定利率,具有较低的流动性和可交易性。

⑴公司债的特点公司债的特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发行主体为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2) 发行规模较大,期限较长。

(3) 利率较企业债较低,具有一定的信用风险。

⑵公司债的风险管理公司债投资同样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投资者需要注意风险管理。

主要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为了管理这些风险,投资者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如研究发行公司的持续偿债能力、评估行业面临的风险等。

三、私募债私募债是指未公开发行的债券,发行对象主要为机构投资者和高净值个人。

私募债具有较高的灵活性和个性化特点,适用于一些特定的融资需求。

⑴私募债的发行方式私募债的发行方式主要包括场外发行和定向发行。

场外发行是指通过协商方式进行发行,投资者之间直接进行交易。

定向发行是指根据特定的投资者需求进行发行,一般需要通过承销商进行。

⑵私募债的风险管理私募债投资具有较高的风险,投资者需要仔细评估和管理风险。

主要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

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和公司债的比较-2016年最新版

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和公司债的比较-2016年最新版
近一年发行只数(150412-160412)
3986只
377只
1956只
无强制性担保要求。若提供担保的,担保的范围应是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券的费用;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应为连带责任保证,且保证人资产质量良好。
承销
应由金融机构及具备相应资格的机构承销。企业可自主选择主承销商,需要组团的,由主承销商组团。
由具有证券承销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
由具有证券承销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
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和公司债的比较
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
企业债
公司债
管理部门
人民银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发改委
证监会
发行主体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
境内注册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多为城投债,即以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作为发行主体,募集资金主要投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的企业债券
所有公司制法人(融资平台除外)
交易场所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及股转系统
法律法规依据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简化企业债券审报程序加强风险防范和改革监管方式的意见》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40%
募集资金投向
可100%补充营运资金
可100%补充营运资金
1、须有募投项目,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可用于处于前期阶段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到位逐步完善审批手续,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额的70%,且项目自身要有稳定经营效益;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及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比较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及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比较
应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
产投资项目的,应符合固
必须符合股东会或股东
动,并在发行文件中明
动,并在发行文件中明确
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
大会核准的用途,且符
募集资金投
确披露具体资金用途。
披露具体资金用途。企业
制度的要求,原则上累积
合国家产业政策。(常用
比较灵活

企业在短融券存续期内
在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变
发行额不超过该项目总
期发行
不可分期发行,在国家发
改委核准后6个月内完成
发行
可在2年内分多次公开发
行,应在注册后6个月内
完成首期发行
可分期发行
审核时间
理论上审核时间为3个月,实际上会受央行货币政策
影响
理论上审核时间为6个 月,实际可能超过6个月
一个月左右
10个工作日内
净资产
未作具体要求,实际操作中要求一般高于企业债券
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 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兀, 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 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兀; 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 司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 东权益)的40%。实践中 一般归属母公司的净资 产大于12亿兀。
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
册规则》
3.《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 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 行注册规则》
《证券公司开展中小企
业私募债Hale Waihona Puke 理办法》发行管理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交易商协会)
发改委
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证监会)
发行管理方

注册发行
直接核准发行
核准发行
备案制
发行人类型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包括上市公司)
非上市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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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企业债
公司债
中小企业私募债
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
定义
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1年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3.经资信评级机构评级,债券信用级别良好;
4.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额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5.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6.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金融类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按金融企业的有关规定计算。

发行规模/累计债券余额
待偿还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40%。
待偿还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40%。
不超过企业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0%。
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金融类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按金融企业的有关规定计算。
无限制,发行规模不受净资产40%的限制,但一般应控制在不超过净资产规模。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指引(试行)》2012年5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暂行规定》
3.《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规则》
3.《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规则》
《证券公司开展中小企业私募债管理办法》
发行管理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交易商协会)
9.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和宏观调控需要确定的企业债券重点支持行业、最低净资产规模以及发债规模的上、下限;
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和保险公司等;
2.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投连险产品、基金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等;
3.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企业法人;
4.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实缴出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合伙企业;
3.经济效益良好,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4.现金流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
5.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6.前一次发行的企业债券已足额募集;
7.已经发行的企业债券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8.企业发行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40%。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20%;
发行市场
银行间债券市场
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
交易所债券市场
固定收益证券平台(交易所),证券柜台(营业部)
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境内机构均可购买(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境内机构均(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和个人
分期发行
可在两年内分多次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
不可分期发行,在国家发改委核准后6个月内完成发行
可在2年内分多次公开发行,应在注册后6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
可分期发行
审核时间
理论上审核时间为3个月,实际上会受央行货币政策影响
理论上审核时间为6个月,实际可能超过6个月
一个月左右
10个工作日内
净资产
无强制要求
历史最低主体评级
BBB+,原则上不受限制,只要债项评级被市场认可,交易商协会对企业性质、发
承销商
应由金融机构承销。企业可自主选择主承销商,需要组团的,由主承销商组团。
由具有证券承销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
登记、托管、结算
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登记、托管、结算。
募集资金投向
应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并在发行文件中明确披露具体资金用途。企业在短融券存续期内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提前披露。
应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并在发行文件中明确披露具体资金用途。企业在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提前披露。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1)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要求,原则上累积发行额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额的60%;(2)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该比例执行;(3)用于调整债务结构的,不受该比例限制,但企业应提供银行同意以债还贷的证明;(4)用于补充运营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常用于项目投资和补充流动资金)
未作具体要求,实际操作中要求一般高于企业债券
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0%。实践中一般归属母公司的净资产大于12亿元。
上交所2012年3月1日起“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或最近一期末的资产负载率不高于75%”。深交所2012年6月“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
上市交易、登记结算等事项应当遵守所在交易场所及相应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
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相关规则办理。中登公司根据上交所发的私募债券转让数据进行清算、交收。
交易服务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为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提供服务。
主要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少量在交易所债券市场
5.经本所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每期私募债券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
信息披露
银行间债券市场信息披露
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
交易所债券市场
交易所债券市场
信用评级
应由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备债券评级资质的机构进行信用评级。
国内评级机构
应当聘请有资格的信用评级机构。
应当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具有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约定在债券有效存续期间,资信评级机构每年至少公布一次信用评级报告。
1.国务院《企业债券管理条例》(1993年8月2日颁布)
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2007年8月14日实施)
上交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2012
2.《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
2.《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
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2008年1月2日颁布)
取得证券交易所备案通知书后,在6个月内完成发行,可根据发行人自身需求分期发行。
担保形式
不要求担保
无担保信用债券、资产抵押债券、第三方担保债券。
担保范围包括债券的本金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券的费用;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应当为连带责任保证,且保证人资产质量良好。
鼓励中小企业为其债权采用第三方担保或设定财产抵/质押担保。
2.发行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
3.期限在一年(含)以上;
*符合符合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关于推进企业
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
项的通知》、《中央企业债券发行管理暂
行办法》
《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
一、上交所备案的私募债券除符合《试点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发行人不属于房地产企业和金融企业;
2.发行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或省级政府有关部门已与本所签订合作备忘录;
3.期限在3年一下;
4.发行人对还本付息的资金安排有明确方案
二、在深交所备案的私募债券
1.其发行人的是中国境内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收费标准
发行时间
企业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企业如分期发行,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需在批准文件印发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发行。
可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应在6个月内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在24个月内发行完毕。首期发行数量应当不少于发行总量的50%,剩余各期发行的数量由公司自行确定,每期发行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中央直接管理企业的申请材料直接申报: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所属企业的申请材料由行业管理部门转报;地方企业的申请材料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部门转报。
中国证监会在收到申请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初审后,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申请文件,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私募债券备案实行备案会议制度,由上交所私募债券备案小组(以下简称“备案小组”)通过备案会议对材料进行完备性核对,并决定是否接受备案
发行条件
1.企业发行中期票据应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规则》在交易商协会注册;
2.中期票据待偿还余额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3企业发行中期票据所募集的资金应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并在发行文件中明确披露具体资金用途。企业在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提前披露。
1.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应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规则》在交易商协会注册;
发行利率
发行利率、发行价格和所涉费率以市场方式确定。
按发行人信用、期限由市场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水平。
市场利率化,与发行人资质及担保方资质(如有)密切相关,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鉴于发行主体为中小企业,且为非公开发行方式,流动性受到一定限制,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利率将高于市场已存在的企业债、公司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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