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程序一览表
交通事故伤者向保险公司理赔具体流程

交通事故伤者向保险公司理赔具体流程
交通事故伤者向保险公司理赔的具体流程如下:
1. 确保安全:在事故发生后,首先要确保自身的安全。
如果需要,拨打紧急电话报警,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将车辆移至安全区域。
2. 获取证据:尽可能地收集与事故相关的证据,包括现场照片、事故报告、对方驾驶员、车辆和保险信息等。
3. 寻求医疗帮助:挂号看医生,并确保记录医疗费用、药物费用、康复费用、伤残鉴定等相关信息。
4. 通知保险公司:将事故发生的详细情况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相关证据和医疗文件。
通常可以通过电话、邮件或在线提交理赔申请。
5. 理赔申请审查:保险公司将核查您的理赔申请,并可能要求您提供其他文件或信息以支持您的申请。
6. 调解或仲裁:如果保险公司拒绝或对理赔金额有争议,您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您可以在保险合同中查找相关规定,并联系保险公司寻求帮助。
7. 理赔支付:如果您的理赔申请获得批准,保险公司将支付您的赔偿金额。
支付方式可能包括直接向您支付、向医院或其他相关方支付,或者根据您选择的方式支付。
请注意,不同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
在进行理赔之前,建议您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并了解相应的理赔政策和程序。
与保险公司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也是顺利理赔的关键。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一览表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一览表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交通活动中发生的车辆碰撞、车辆倒塌、车辆坠落、行人被撞伤等意外事件。
在交通事故中,伤残赔偿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对于受伤的人来说,能否获得合理的赔偿至关重要。
因此,了解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一、伤残等级。
根据《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伤残等级分为十级,分别为一级至十级,其中一级为特别重残,十级为轻微伤残。
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着不同的赔偿标准。
二、赔偿标准。
1. 一级伤残,特别重残,对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要他人照料。
赔偿标准为100万元以上。
2. 二级伤残,重残,对日常生活有较大困难,需要他人帮助。
赔偿标准为50-100万元。
3. 三级伤残,中度伤残,对日常生活有一定困难,但能基本自理。
赔偿标准为30-50万元。
4. 四级伤残,轻度伤残,对日常生活有轻微困难,能基本自理。
赔偿标准为10-30万元。
5. 五级伤残,轻微伤残,对日常生活几乎没有影响。
赔偿标准为5-10万元。
6. 六级伤残,微伤残,对日常生活没有影响。
赔偿标准为3-5万元。
7. 七级伤残,轻微伤残,对日常生活没有影响。
赔偿标准为2-3万元。
8. 八级伤残,轻微伤残,对日常生活没有影响。
赔偿标准为1-2万元。
9. 九级伤残,轻微伤残,对日常生活没有影响。
赔偿标准为0.5-1万元。
10. 十级伤残,轻微伤残,对日常生活没有影响。
赔偿标准为0.3-0.5万元。
三、其他赔偿项目。
除了伤残赔偿外,交通事故还涉及到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其他赔偿项目。
根据《交通事故赔偿条例》,受害人还可以获得相应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用等赔偿。
四、注意事项。
在申请伤残赔偿时,受害人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伤残鉴定书等证据材料。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受害人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向对方责任人或者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请求,逾期未提出请求的,有可能会影响到受害人的赔偿权益。
总之,了解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对于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非常重要。
车祸受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车祸受伤赔偿标准一览表摘要:一、车祸受伤赔偿项目二、医疗费计算标准三、误工费计算标准四、护理费计算标准五、其他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六、注意事项正文:车祸受伤赔偿标准一览表车祸受伤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这些赔偿项目的计算方法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车祸受伤赔偿项目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的三倍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患者,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4.交通费:根据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据支付。
5.住宿费:按照实际发生的住宿费用凭据支付。
6.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院规定的住院伙食标准计算。
7.必要的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情及医生建议,按照实际需要的营养品费用计算。
二、医疗费计算标准医疗费赔偿金额= 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 赔偿比例三、误工费计算标准误工费赔偿金额= 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收入× 赔偿比例四、护理费计算标准护理费赔偿金额= 护理人员实际收入× 护理天数× 赔偿比例五、其他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1.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和当地居民人均收入计算。
2.死亡赔偿金:根据当地居民人均收入和事故责任比例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被扶养人的年龄、身份和当地居民生活水平计算。
六、注意事项1.赔偿金额的计算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确保公平公正。
2.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报警、就医并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后续赔偿事宜的顺利进行。
3.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赔偿问题,如有争议,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车祸赔偿标准一览表

车祸赔偿标准一览表车祸赔偿标准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可以获得的经济赔偿金额的一种规定。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车祸赔偿标准是由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确定的,具体的赔偿标准和程序由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来规定。
在车祸赔偿标准中,包括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等内容。
一、医疗费。
医疗费是指交通事故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伤后所发生的治疗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受害人的医疗费用,应当根据受害人的伤情和治疗需要进行合理赔偿。
医疗费用包括门诊费、住院费、手术费、药品费、康复费等。
二、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因交通事故受害人因伤势需要休息治疗而导致的无法正常工作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误工费应当根据受害人的实际工资水平和因交通事故导致的伤残程度进行合理赔偿。
三、护理费。
护理费是指因交通事故受害人因伤势需要进行护理而导致的费用支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受害人的护理费用,应当根据受害人的伤情和护理需要进行合理赔偿。
四、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是指因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伤残而支付的赔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于因交通事故导致的伤残,应当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程度和影响程度进行合理赔偿。
五、丧葬费。
丧葬费是指因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死亡而支付的丧葬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于因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应当支付合理的丧葬费用。
六、交通费、住宿费。
交通费和住宿费是指因交通事故受害人因治疗需要而发生的交通和住宿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受害人的交通费和住宿费,应当根据受害人的实际需要进行合理赔偿。
在实际的交通事故处理中,各地的赔偿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是总体上来说,赔偿标准应当合理、公正,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赔偿明细表

交通事故赔偿明细表医疗费计算方式: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后续治疗费等合计总额。
所需证据:医院医疗发票、费用付款凭证、住院费用清单、药品购买发票(如在药店买药,需提交相关医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7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
营养费计算方式:营养费/天×营养天数。
根据年龄、受伤部位、受伤程度等综合考量营养费标准。
目前本地一般按照30元/天计算。
所需证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加强营养的证明、司法鉴定意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7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计算方式:住院伙食补助费/天×实际住院天数。
以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为标准,目前本地一般按照50元/天计算。
所需证据:出院小结、医疗发票等可以证明住院天数的证据。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7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
误工费计算方式:分以下三种情况1、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2、无固定收入的,能举证证明其近三年平均收入的:近三年平均年收入(元/年)÷365天×误工期限(天);3、无固定收入的,不能举证证明其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天×误工期限(天)。
所需证据:劳动合同、收入流水、单位出具的收入减少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记录、诊疗证明、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7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
护理费计算方式:护理人员(人)×护理费/天×护理天数。
有实际支出的按照实际支付给护工的费用计算(过高的应调整),没有凭证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居民服务业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计算,目前本地一般按照135.8元/天计算。
2023年车祸赔偿标准一览表

2023年车祸赔偿标准一览表
2023年车祸赔偿标准涉及多个方面,包括人身伤害赔偿、财产
损失赔偿等。
在中国,车祸赔偿标准通常由交通管理部门和司法机
构制定,并根据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车祸赔偿
标准一览表:
一、人身伤害赔偿:
1. 医疗费用,包括住院治疗费用、手术费、康复费用等。
2. 误工费用,因伤势导致的工作时间损失所需的经济补偿。
3. 伤残赔偿金,根据伤残程度和工伤等级确定的一次性赔偿金。
4. 死亡赔偿金,对于因车祸导致死亡的受害者,其家属可以获
得相应的赔偿金。
二、财产损失赔偿:
1. 车辆损失,根据车辆实际价值和损失程度进行赔偿。
2. 其他财产损失,包括车祸导致的其他财产损失,如财物损失、维修费用等。
需要注意的是,车祸赔偿标准会根据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例
如事故责任的划分、受害者的具体损失情况等。
另外,不同地区的
赔偿标准也可能有所差异,因此在具体案件中,需要根据当地的法
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具体的计算和处理。
此外,建议在处理车祸赔偿事宜时,尽量寻求法律援助或律师
的帮助,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交通事故赔偿明细表

交通事故赔偿明细表交通事故赔偿明细表本文介绍了交通事故赔偿的详细清单,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财产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项目。
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审判决的医疗费用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其他费用如化验费、检查费等也要按实际发生的数额计算。
误工费的基数按照受害人的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则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则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误工收入计算;如果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则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为50元/天。
护理费按照当地护工从事同一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一般按每天150元计算。
如果护理人员有收入,则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如果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则参照实际发生的护理费用计算。
护理事实需要有《医嘱》进行证明。
财产损失的直接损失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据,并与就医时间、地点、交通费赔偿金额、人数、次数相符。
如果没有票据,则需要法院酌情支持。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要根据受伤程度与侵害人的过错程度酌定,一般要构成伤残。
10级伤残为5000元。
康复护理、继续治疗等后续费用要以实际发生为准或机构出具意见确定。
以上是交通事故赔偿明细表的详细清单,包括各项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40,000元、57,500元、750元、2,250元、10,000元、3,000元、2,000元、9,000元和158,735.5元,这些都是在事故中受害者可以获得的赔偿金。
其中,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直接财产损失、交通费和后续治疗费是最常见的。
伤残赔偿金是指因事故造成身体上的伤残而获得的赔偿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因事故造成的精神上的痛苦和损失而获得的赔偿金。
误工费是指因事故造成工作中断而获得的赔偿金。
交通事故索赔流程

交通事故索赔流程
第一步:保护现场和报警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需要确保现场安全,避免二次事故发生。
受伤者需要尽量保持安静,等待救护车的到来。
如果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有人员受伤,需要及时报警,通知交警部门前来处理。
第二步:寻找证人并留下证据
第三步:处理保险事宜
第四步:做法医鉴定和报案
如果你受伤严重或有人员死亡,你需要向相关部门提出法医鉴定的要求,以获得证明伤情程度和责任方的证据。
同时,你也需要在交通警察的指导下,向相关机关报案,填写交通事故认定书等相关表格。
第五步:评估损失和索赔金额
在索赔时,你需要评估自己的损失,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索赔金额的要求。
损失包括医疗费、营养费、住院费、残疾补偿费、误工费等。
第六步:与保险公司协商理赔
当你提出索赔要求后,保险公司会进行理赔调查。
他们可能会要求你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并可能派出专业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
在协商理赔过程中,你需要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
第七步:法律途径
如果与保险公司协商无果,你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你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赔偿金额。
第八步:等待判决和执行
等待法院判决结果,根据判决结果,执行赔偿程序。
如果判决结果有异议,你可以提起上诉。
总结起来,交通事故索赔流程包括保护现场和报警、寻找证人并留下证据、处理保险事宜、做法医鉴定和报案、评估损失和索赔金额、与保险公司协商理赔、法律途径、等待判决和执行。
在索赔过程中,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和材料,并及时与相关部门和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和协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一、整个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若干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道路交通事故勘验照相》《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附:交通事故认定图解/239a.html二、概念界定1、交通事故的概念: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注意期内包含的各个定义的界定2、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涉及到什么车辆应该缴纳交强险农用三轮车四轮车上路行驶的电动三轮车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三、一般交通事故处理程序1、管辖权争议事故管辖权争议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上级公安部门应在24小时内作出决定并通知各方2、事后报警证据提交当事人未在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管部门处理的事故证据从提出请求之日起10天内提交当事人无法提供证据的,则交警部门无法做出事故认定,书面告知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
3、检验鉴定需要对当事人生理、精神、尸体、车速等检验鉴定的应在勘验现场结速之日起5日内指派专业鉴定部门检验鉴定4、检验鉴定时间应在20日内完成,需延期的由设区市公安交通部门批准可延长10日,超限的报省级公安交通部门批准。
公安交通部门得到检验鉴定结果后应当在2日内将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5、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后3日内另行委托其他具有资质的机构重新检验鉴定并告之公安交通部门6、尸体处理检验鉴定结束后应通知死者家属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名尸体10日无人认领由县级以上公安交通部门负责人批准处理7、事故责任认定书自勘查检验现场之日起10日内作出事故发生后逃逸的,自查获逃逸人或车辆之日起10日内作出不能查获的从当事人提出申请之日10日内作出对需要检验鉴定的从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作出公安机关对已经发生的交通事故拒不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判令公安机关履行职责8、事故调解事故当事人双方一致同意申请公安交通部门进行事故调解的自接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公安交通部门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期限为10日死亡从办完丧事之日,受伤从治疗终结之日,伤残的从定残之日算起,造成财产损失从定损之日起10日四、事故诉讼1、期限对人身伤害提起诉讼从知道应当知道之日起1年民事诉讼一般的诉讼时效为2年2、管辖法院、关于管辖法院的选择,基于侵权行为的起诉法院的可选择性(侵权行为地、被告所在地)。
但是此选择只是在俩地不在同一省份内具有意义,最终涉及赔偿数额的计算标准。
3、关于被告的确定:(河南)第二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由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员承担赔偿责任。
下列之一的有关人员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交易未过户的买主(包括多次交易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前最后一次交易的买主);(二)机动车挂靠入户的挂靠人;(三)承包机动车的承包人;(四)租赁机动车的租赁方或借用机动车的借用方;(五)聘(雇)用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的聘(雇)用人;(六)其他依法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人。
同时保险公司也可以为共同被告,涉及到交通保险。
4、一般情况下应准备的证据包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车损物损证明、人身伤害的医疗费、交通费、伤残鉴定费发票,误工、被扶养人情况、伤残鉴定、死亡证明等。
5、涉及到是否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保全后15天内必须起诉。
在这里又涉及到:①事故的工伤认定②伤残认定6、一般性的诉讼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内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
应当在3日内告知当事人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上诉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五、交通事故处理以及诉讼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疑难。
1、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依法应当由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垫付。
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
具体应当按照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核算。
申请救助基金按以下程序办理:(一)交通事故伤亡者亲属或法定代理人、委托人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表》;(二)申请人经村民委员会(或居委会)、乡镇(街道办事处)签注意见;(三)交通事故经办民警、办案单位对申请人、交通事故情况及其申请理由进行调查核实;(四)医疗机构申请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的,由医疗机构书面申请,卫生主管部门签注意见;(五)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报救助基金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垫付。
此项救助基金出台较晚,具体实施程序不确定,具体操作性不强,具体没有找到河南省的有关救助基金的条例或者规定。
2、对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提起复核但是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复核内容:①做出主体②是否依据合法程序③作出期限复核实践:送达的时候告知,三日内提起复核。
上一级公交系统30日内复核结果5日内公布。
关于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为具体行政行为的辩解(理论上倾向于可诉,但实践中一般不可诉)/jiaotongshigu/jtsgld/jtsgldx/7506.html交通事故认定原则:①行为责任原则②因果关系原则③路权原则④安全原则⑤结果责任原则参考网站:/jiaotongshigu/jtsgld/rdyz/8124.html3、车辆扣押时间:第二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
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
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
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4、交通事故调解书的效力问题:并非赔偿依据,看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5、交强险以及保险公司在诉讼中的地位。
①关于交强险补偿的申请过程以及需要的材料: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
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索赔须知的方式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赔偿保险金。
索赔须知必须通俗、易懂,并根据实际案情勾选以下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索赔申请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正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简易事故处理书,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法院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仲裁书,车辆定损单,车辆修理发票,财产损失清单,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报销凭证,误工证明及收入情况证明,伤残鉴定书,死亡证明,被扶养人证明材料,户籍证明,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明,领取赔款人身份证明等。
②保险公司在诉讼中的地位:对这一问题存在两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道路交通事故为侵权之诉、保险公司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属合同之诉,两者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故在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时不宜将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但因其与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应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由人民法院追加其参加诉讼。
第二种观点则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同时,《保险法》第50条第1款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上述法律明确规定受害人对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即车方)所投的第三者责任险保额内有直接请求权,故应将保险公司作为直接共同被告,并按照法院确定的责任比例和赔偿数额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对当事人申请对保险金先予执行的应予准许。
受害人仅起诉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保险金的,人民法院应将被保险人(机动车所有人、车辆实际支配人或驾驶员)追加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确定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后,对于未超过责任限额范围的部分,根据受害方的请求,可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由应负事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所有人、车辆实际支配人或驾驶员承担;或由后者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则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样有利于降低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中的保险赔偿问题。
目前大部分法院是倾向于第二种观点,亦出现了较多这方面的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