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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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定

煤矿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事故应急管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从事煤炭生产、矿井建设(含改扩建、技术改造)和承担煤矿建设工程的煤矿企业。

第三条煤矿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将事故预防工作贯穿于煤矿生产全过程;(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明确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的事故应急管理工作职责;(三)快速反应、协同作战,形成应急救援合力;(四)科学决策、规范程序,确保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二章应急预案编制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制煤矿事故应急预案。

第五条煤矿事故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二)组织机构及职责:明确各级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和人员配备;(三)预警和监测:建立预警机制,对事故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四)应急响应:明确事故报告程序、响应级别、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五)救援队伍和物资:明确救援队伍的组建、培训和装备,以及物资储备和管理;(六)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七)后期处置:包括事故调查、善后处理和责任追究等。

第六条煤矿事故应急预案应当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按照规定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三章应急响应第七条发生煤矿事故时,企业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案要求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第八条应急救援工作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事故报告:立即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二)应急响应:根据事故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组织救援队伍和物资投入救援;(三)现场处置:按照预案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发展,救援被困人员;(四)信息发布:及时向相关部门、社会公众发布事故信息;(五)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后,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煤矿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煤矿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提高煤矿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煤矿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煤炭生产、矿井基本建设(含改扩建、技术改造)和承担煤矿建设工程的煤矿企业。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四)依法依规,科学合理;(五)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煤矿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组织编制、修订、评审和发布企业应急预案;(二)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三)组织开展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四)协调处理应急事件,组织应急救援;(五)组织开展应急信息报送和发布工作。

第六条煤矿企业各部门、各车间、各班组应当积极配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开展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应急预案编制与实施第七条煤矿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二)调研收集相关资料;(三)制定应急预案编制方案;(四)编制应急预案初稿;(五)组织评审和修改;(六)发布应急预案。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应急预案编制依据;(二)企业基本情况;(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四)应急响应程序;(五)应急资源及物资储备;(六)应急演练和培训;(七)应急预案的修订、培训和演练。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定期修订应急预案,确保其有效性。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四章应急救援与处置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二条应急救援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迅速反应,及时处置;(二)科学决策,合理施救;(三)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四)依法依规,公平公正。

煤矿应急预案编制制度

煤矿应急预案编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降低事故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煤矿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煤矿企业,包括国有、集体、私营和外资等。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实施、修订、培训和演练等全过程管理制度,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煤矿企业应设立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和演练等工作。

第五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应急办公室职责:(一)组织编制、评审、修订、实施和演练应急预案;(二)负责应急物资、装备和人员培训等工作;(三)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四)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应急信息,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五)开展应急科普宣传,提高全员应急意识。

第三章应急预案编制第七条煤矿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煤矿行业标准和实际情况,结合企业自身特点,编制应急预案。

第八条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适用范围;(二)组织机构与职责;(三)事故风险分析;(四)应急响应程序;(五)应急处置措施;(六)应急物资和装备保障;(七)应急培训与演练;(八)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

第九条应急预案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性:预案内容应基于科学分析和实际需要,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二)针对性:预案内容应针对煤矿企业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具有针对性;(三)实用性:预案内容应具有可操作性,便于在实际应急工作中执行;(四)可操作性:预案内容应明确、具体,便于操作和实施。

第四章应急预案评审与修订第十条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提交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

第十一条评审内容包括:(一)预案内容的完整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的合理性;(三)应急响应程序、应急处置措施的实用性;(四)应急物资和装备保障的充分性;(五)应急培训与演练的有效性。

煤矿应急管理制度(3篇)

煤矿应急管理制度(3篇)

煤矿应急管理制度一、设立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企业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由业主、矿长、副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矿安全员、矿井负责人组成,业主、矿长任组长和副组长,其余人员为小组成员。

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本矿井各类灾害事故预防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组织事故抢险救灾;负责事故调查、上报和善后处理等工作;负责组织企业职工进行安全自救等方面安全知识的教育与培训。

二、设立矿井应急抢险救灾队为了及时处置矿井各类灾害事故,本企业在生产一线选拔5~10员具有相当安全知识和经验丰富的生产骨干组成应急抢险救灾队,一但发生突发事件,在矿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有序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三、本企业与就近的重庆市地方煤矿救护队签订矿井救护协议,一但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立即召请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四、备齐备足各类抢险救灾物资、设备、器材,并对其救护器具性能完好进行经常检查,确保应急时正常使用,此项工作落实专人负责。

五、针对本矿井主要灾害,分别制定灾害事故预防措施、年度矿井灾害事故预防与处置计划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但矿井发生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将自动启动,由矿长全权调度指挥组织企业抢险救灾,企业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其他人员,按各自分工配合矿长迅速组织人力、物力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六、事故的报告。

企业发生各类事故(伤亡事故)务必按有关规定和时限,及时统计上报,不得隐瞒不报。

七、企业每年组织1~____次全矿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增强职工安全自救、技能操作的能力。

煤矿应急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煤矿行业特点,制定的一套应急预防、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理的管理制度。

煤矿作为一种高风险行业,面临着矿井瓦斯爆炸、矿震、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风险,因此必须建立健全的应急管理制度来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能力。

煤矿应急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应急预防管理制度:包括煤矿的综合规划、建设设计、安全监测等,旨在通过科学规划和前期预防措施,降低矿井事故发生的概率。

煤矿应急预案的规定

煤矿应急预案的规定

一、编制目的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煤矿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包括国有、集体、私营、外资等所有制煤矿企业。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一)成立煤矿企业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本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和修订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1. 编制和修订应急预案;2. 组织应急演练;3. 开展应急培训;4. 收集、整理和上报应急信息;5.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6. 开展应急检查和考核。

四、应急预案体系(一)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等。

(二)总体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2. 应急响应程序;3. 应急救援资源;4. 应急信息报告;5. 应急物资储备;6. 应急演练;7. 应急培训;8. 应急检查和考核。

(三)专项应急预案应根据不同类型的事故(如火灾、爆炸、冒顶、透水等)编制,主要包括:1. 应急响应程序;2. 应急救援措施;3. 应急物资储备;4. 应急信息报告;5. 应急演练。

(四)现场处置方案应根据事故发生地点、类型和特点,明确现场处置措施和程序。

五、应急预案的编制与修订(一)煤矿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意见,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修订,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

六、应急演练(一)煤矿企业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应急演练应包括以下内容:1. 演练目的和内容;2. 演练组织机构和职责;3. 演练时间和地点;4. 演练方案和程序;5. 演练评估和总结。

煤矿应急管理制度

煤矿应急管理制度

煤矿应急管理制度一、引言煤矿是我国能源产业中的主要组成部分,但煤矿事故频发,给国家、社会以及矿工个人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和伤害。

为了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级政府和煤矿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煤矿应急管理制度。

本文将主要阐述煤矿应急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二、应急管理制度的目标和原则1.目标煤矿应急管理制度的目标是建立一套科学、高效、灵活的应急管理体系,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保障生产设备的完好和环境的安全。

2.原则煤矿应急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安全第一:确保人员的安全和生命的安全是应急管理的首要原则。

(2)预防为主:加强事前预防措施,通过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尽量避免事故的发生。

(3)责任明确: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做到应急管理的垂直管理与横向配合。

(4)科学决策:在应急事件发生时,依据科学数据和专业分析,做出正确的决策和应对措施。

(5)群众参与:积极组织和引导群众参与应急管理工作,形成全民应急的氛围。

三、煤矿应急管理组织机构1.领导机构(1)煤矿应急指挥部:负责煤矿应急管理的决策和指挥工作,由矿长或主管副矿长担任指挥部长。

(2)煤矿应急办公室:负责具体的应急工作协调和组织实施,由安全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或专职负责人担任。

2.工作机构(1)应急专家组:由煤矿安全领域的专家组成,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应急演练和事故调查等工作。

(2)应急队伍:包括救援队、医疗队、消防队等,负责矿井事故的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煤矿应急预案的编制1.编制原则(1)科学性原则:根据煤矿的特点和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科学地确定应急预案的内容和制定步骤。

(2)灵活性原则:应急预案应具备一定的灵活性,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和应急事件的特点进行调整和应对。

(3)综合性原则:应急预案应综合考虑煤矿生产的各个环节和多种应急资源的利用,制定全面的应急方案。

2.编制要求(1)合理划分煤矿事故的等级,并对每个等级的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煤矿应急预案管理制度(4篇)

煤矿应急预案管理制度(4篇)

煤矿应急预案管理制度为充分发挥应急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更加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应急预案管理制度:一、应急预案管理制度1、应急预案体系动态管理。

根据“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总体要求和部门机构调整变化情况,对我矿应急预案适当进行类别、结构调整,使应急预案体系适应全矿安全形势和实际工作需要。

2、应急预案修订完善。

针对应急管理工作中情况的变化和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应急管理专家对我矿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后,要总结实战经验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

修订和完善后的应急预案按规定及时备案。

3、应急预案审核、印发和发布。

对应急预案及时进行会审、会审通过后组织印发、公布。

4、预案培训。

将各类应急预案有关内容列入每年应急知识宣教培训计划,以涉及我矿生命安全保障的部分为重点开展宣传培训,增强职工的公共安全意识,提高职工自救互救能力。

5、应急预案演练。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

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煤矿应急预案管理制度(二)一、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露天矿调度室,主任由调度室主任担任。

调度室值班人员职责:(1)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露天矿值班领导、矿长、安全机电矿长、生产矿长、总工程师、调度室主任。

(2)根据救援领导小组的指示立即向公司总调度室报告。

矿长、值班领导接到通知后,下令启动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发生重特大事故抢救时各有关人员的职责(1)矿长是负责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

在总工程师、生产矿长、调度室主任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2)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

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在矿长的全权指挥下参加抢救事故的指挥工作,矿长不在时总工程师全权负责。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三篇)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三篇)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完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____安全生产法》、《____应对法》、《____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____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自治区煤矿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各级负有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煤矿企业。

本办法所称各级负有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责的部门是指各产煤地(州、市)和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及其负责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煤监机构)。

本办法所称煤矿企业是指从事煤炭生产、矿井基本建设(含改扩建、技术改造)和承担煤矿建设工程的公司(煤矿)和单位。

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管理是指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的各类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实施、修订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三条自治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

____煤矿安全监察局(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全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

各产煤地(州、市)和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

第四条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开展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修订和监督管理等工作,保证各类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二)第二十一条应急预案的要点、应急程序和能够反映矿井实际情况的矿井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避灾路线图,张贴在应急指挥场所和相应的应急地点;将紧急避险设施与矿井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等系统相连接的安全避险系统图应存放在应急指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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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部2号令《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等有关要求,加强对应急预案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预案体系
龙泉公司的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三大部分。

综合预案是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预案是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二、预案文件体系及分工
(一)综合预案:由安监处负责制定。

(二)专项预案:由分管业务部室负责制定。

(三)现场处置方案:由分管业务部室负责制定。

(四)抢救方案:由现场指挥部负责制定。

三、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
1、预案编制步骤
(一)成立编制领导组和编制小组,制定编制计划。

由总
工程师任编制领导组组长,安监处、生产技术部、地测部、机
电部、通风区、调度室、救护消防中队、后勤部、人力资源部、计财部、企管部、仓储中心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编制小组。

(二)进行风险辨识、评估。

安监处牵头,各单位配合,
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每年组织一次重大安全风险
辩识、评估,对辩识出的重特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重点控制。

(三)编制应急预案。

公司所属各部门或有关单位根据危
险辨识、评估的结果,对难以控制、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重
大危险源,有针对性地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应急救援的评审与发布。

应急预案编制完毕后,必须经本业务部室内部和编制小组集体评审,并聘请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经上级应急主管部门和应急救援总指挥批准后发布。

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报送娄烦县应急管理局和太原煤监分局备案。

(五)应急预案的实施。

预案下发后,人力资源部牵头,各职能部室配合,组织职工对预案进行认真贯彻、学习,让应急救援总指挥部领导和各成员单位、广大职工熟悉掌握应急常识;调度室牵头,制定年度演练计划,组织演练,并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
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一旦发生事故、事件或灾难,应急救援总指挥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抢险救灾。

2、应急预案编制的格式和内容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业标准GB/T29639-201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编制。

3、应急预案编制的要求
(一)各业务部室必须针对某些难以控制的重大危险源制定专项应急救援预案,专项预案可结合本专业事故或危害控制特点进行编制。

各单位编制专项预案时可增加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的措施。

(二)预案必须明确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及其职责,明确参加抢救成员单位或现场抢救组织机构的职责。

(三)必须有详细的应急救援程序和应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

(四)每一程序必须明确谁执行、干什么、怎么干、有何要求。

例如:报警时一定要明确上报时间、上报部门、上报内容和已采取的措施;应急响应必须明确启动哪个级别,启动预案由谁来决定,有哪些要求。

(五)要有应急保障措施,包括应急设备设施、物资材料、人员队伍、通讯联络、技术支持、医疗保障等。

4、应急预案的审批
(一)综合预案必须由各业务部室和各专业副总工程师会
审,应急救援总指挥批准。

(二)专项预案由各业务部室会审,分管公司领导批准。

(三)现场处置方案由各单位或各业务部门会审,分管公
司领导批准。

(四)抢救方案由现场抢救指挥部审核、应急救援总指挥
批准。

(五)各种应急救援支持保障预案由编制部门分管领导审核,编制部门主要领导批准或上级分管领导批准。

(六)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及支持保障预案必须由安委会
审核通过。

四、应急救援预案的管理
1、安监处负责应急预案的管理,每一年组织修订一次,当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
大变化、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发生调整、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
发生重大变化、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在应急演练和事
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等需及时修订归
档。

2、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成员及各单位、各部门都必须认真贯彻学习矿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知道应急指挥和常规应急救
援常识,知道自己的应急职责和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

人力资源部要把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作为职工安全技能培
训的主要内容之一列入年度培训计划,采用模拟演示、放录像、讲事故案例等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应急知识培训,特别是要加
强对职工自救互救知识、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使职工知道各种
灾害发生的预兆、避灾方法、逃生路线,尤其是佩戴自救器的方法和常识;安监处把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纳入相关单位安全绩效考核,对培训不认真的单位进行处罚;通风区每年第一季度安排对下井职工进行佩戴自救器的方法和常识培训。

党委工作部等单位也要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对全公司职工
进行应急常识的宣传和教育,采用广播、板报、传单等形式进行宣传。

力争把应急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做到人人皆知。

3、调度室每年一季度负责编制年度演练计划,规定演练的规模、方式、频次、范围、内容等,组织或协调应急演练。

演练可采用全面演练的方法,也可采用桌面演练或功能演练的方法,但必须保证演练质量,让所有职工知道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
的应急措施和逃生路线、方法。

4、应急预案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4、重特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行动或演练结束后, 调度室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演练效果进行综合评估,提出不足及今后改进
意见。

若需要修改预案,及时修订完善。

5、发生重特大事故、事件或灾情时,综合预案与该事故的专项预案一并执行,调度室负责做好相关应急记录。

6、安监处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学习、执行情况,并将预案监督检查情况纳入季度安全考核之中。

五、应急救援的保障
1、信息管理部要制定应急通讯保障措施,保证在各种应急情况下都能够通讯畅通,信息传递及时。

2、调度室要根据任职人员的变动情况及时更新《抢救总指挥部成员通讯录》同时将联系方式放置到调度台显要位置,便于应急通知。

3、各单位所有作业地点和重要的地点都必须配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并且要保证畅通无阻。

任何人无论是谁,只要发现危险的异常情况(事故、事件或灾情),都有责任有义务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4、指挥部成员要配备完好的通讯工具,并始终保持在工作状态,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赶赴指定地点。

5、各单位、各部门的负责人临时若有变动,由接替人履行应急抢险职责。

6、计财部要保证在发生重特大事故时有足够的应急救援资金和必要的应急物资。

7、仓储中心、机电管理部要制定应急物资、设备保障措施,保证在各种事故应急抢险救灾中有充足的材料和设备(包括通讯装备、交通工具、照明装置、防护装备及各种专用设备等)。

8、各单位的抢救物资、设备要按规定配齐配足,加强日常检查和管理,按规定进行更新,不得随意挪用。

9、各单位在接到援救电话后,要迅速召集本单位有关人员,按总指挥部要求将所需的物资、设备等,按指定时间送到指定地点,如有延误,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0、救护消防中队要制定应急队伍保障措施,加强应急训练和演习,保证在紧急情况下抢救抢险队伍能够及时达到现场,组织抢救,出色地完成总指挥部交给的任务。

11、医院要制定应急医疗保障措施,保证在各种应急情况下能及时有效地救治各种受伤人员。

12、救护消防中队要制定治安警戒和交通管制措施,对进入事故现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控制(必要时抢救人员佩戴统一明
显标志,抢险车辆张贴特殊证照),维持治安秩序。

13、党委工作部要制定新闻应急措施,开展新闻宣传和媒体应对,掌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最大限度地消除负面影响。

14、安监处要对事故抢救抢险过程中的救援行动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15、各单位、各部门必须无条件地服从总指挥部的命令,所有参加抢救的人员必须积极主动,服从指挥,遵守纪律,不得推
诿扯皮,对抢救中出现失误的部门或不服从指挥、推诿扯皮、临阵脱逃的人员要坚决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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