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管理制度及奖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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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奖惩制度_保安奖惩制度明细

保安奖惩制度_保安奖惩制度明细

保安奖惩制度_保安奖惩制度明细保安奖惩制度篇1一、奖励范围及奖励规定1.奖励范围1.1在执勤和日常管理中圆满完成交付的任务,无危机违章行为者。

1.2见义勇为,敢于同犯人坏事作斗争,成绩显著者。

1.3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及侦破案件,成绩突出者。

1.4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护公共财产,事迹突出者。

1.5积极献计献策,提出合理建议,对公司发展有显著帮助者。

1.6在外获得嘉奖,为公司获得荣誉、提升形象者。

1.7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竭力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或将损失降至最低限度者。

1.8季度、年度被评为优秀员工、先进保安员者。

2.奖励标准以上内容视情况给与人民币50-200元的奖励。

二、惩罚范围及惩罚规定1.惩罚范围及规定1.1未经批准自行安排,私自带朋友到单位宿舍住宿的扣罚20元以上,损坏集体财物的照价赔偿。

经教育不改或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

1.2无故不参加组织学习、开会、训练及集体活动者每次扣罚20元。

1.3每月违章2次者需停职学习,连续3个月有违章者,公司作开除处理。

不当班的保安员严禁在保安室逗留,否则每次扣罚20元,2次扣罚50元,对屡教不改者公司作开除处理。

1.4保安员上岗需着正装,并且需保持干净整洁;外出时,不得穿着制服和佩带保安器械,否则扣罚50元,对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司作开除处理。

1.5遇到罪犯畏缩不前或见死不救者,扣除工资3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1.6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构成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并受到治安处罚的,扣除当月工资200元以上,公司作开除处理,并押送司法机关追究期有关责任。

1.7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的,每次扣罚20元,超过30分钟的按矿工处理。

特殊情况提前向队长报告并经批准者除外。

1.8用餐期间由两人轮流交换,严禁利用用餐时间在饭堂闲聊、滞留或回宿舍,用餐时间超过30分钟,按早退处理(详见1.7)。

1.9酗酒滋事、无理取闹、有损公司形象的扣罚100元,公司作开除处理。

保安安全管理制度条例全文

保安安全管理制度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保安队伍建设,提高保安服务质量和水平,保障社会治安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从事保安服务的保安员、保安服务公司及其管理人员。

第三条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保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保安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安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业务素质和安全防范能力。

第二章保安员职责与权限第四条保安员的主要职责:(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二)保护客户的人身、财产安全;(三)协助公安机关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四)执行本制度及公司规定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保安员的权限:(一)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询问;(二)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三)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制止、抓捕,并扭送公安机关处理;(四)对紧急情况下的紧急处置权。

第三章保安员管理第六条保安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品行良好,无犯罪记录;(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四)经过保安专业培训,取得保安员资格证书。

第七条保安员应当接受以下管理:(一)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二)进行岗前培训,提高保安员业务素质和安全防范能力;(三)定期对保安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四)对保安员进行奖惩,表彰先进,严肃处理违纪行为。

第八条保安员应当遵守以下纪律:(一)严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二)服从管理,执行命令;(三)文明执勤,礼貌待人;(四)保守国家秘密和客户秘密;(五)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四章保安服务公司管理第九条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以下管理制度:(一)保安员招聘、培训、考核、奖惩制度;(二)保安服务合同管理制度;(三)保安服务收费标准及管理办法;(四)保安服务监督考核制度。

第十条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加强对保安员的管理,确保以下事项:(一)保安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二)保安员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业务素质和安全防范能力;(三)保安员在执行任务过程中,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

安保奖罚管理制度

安保奖罚管理制度

安保奖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安保人员的行为,激励其积极履行职责,同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惩处,保障安全保卫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奖罚管理制度。

第二章奖励措施1. 优秀奖安保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表现突出,对发现并处理各种安全隐患、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工作等方面表现出色者,给予优秀奖奖励。

2. 表扬信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可以发放表扬信,表彰其在工作中的出色表现。

3. 物质奖励安保人员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对发现并处理各种安全隐患、助人为乐等方面表现出色者,可以给予一定额度的物质奖励。

4. 荣誉称号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服务态度好、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可以授予荣誉称号,如“优秀安保人员”、“安全卫士”等。

第三章惩罚措施1. 警告处分对安保人员轻微违规行为的,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处分,提醒其注意并纠正错误。

2. 记过处分对重复或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给予记过处分,视情节轻重可以降低职务等级或者取消优待政策。

3. 记大过处分对严重违规行为的安保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同时取消其所享受的一切优待政策,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可以予以降级,直至开除处分。

第四章奖罚管理程序1. 工作绩效评定定期对安保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评定,将表现突出的人员列入奖励名单,并给予相关的奖励措施。

2. 违规行为处理对于违规行为,应当进行认真的调查,依据调查结果给予相应的惩罚措施。

同时,应当尊重法律程序,遵循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3. 监督检查设立监督检查机构,对安保人员的行为进行定期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需经相关部门批准,方可进行修改。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安保管理部门所有。

保安奖惩制度_保安奖惩制度范文

保安奖惩制度_保安奖惩制度范文

保安奖惩制度_保安奖惩制度范文保安奖惩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安管理,根据公司《员工奖惩制度》、《首问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结合公司保安管理实际,特制订本补充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保安队(班、组)、保安员及相关责任人员。

第二章奖励第三条对尽职尽责、表现突出、为公司争得荣誉的人员,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工作区域抓获偷、抢等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奖励50—300元;(二)见义勇为、拾金不昧,为公司争得荣誉的.,奖励50—200元;(三)积极参加抢险救灾,表现突出的,奖励100—300元;特别突出的,奖励500—1000元;(四)符合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第四条及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奖励规定,或其它应该受到奖励的,奖励100-500元。

(五) 对不顾个人安危敢于与犯罪分子作斗争,保护业主的生命财产和维护公司利益做出突出贡献的奖励500—1500元。

协助人员按100—500元奖励。

(六) 由于工作认真负责防止并排除恶性案件或重大安全隐患的,奖励当值人员300-1000元。

协助人员按50—300元奖励。

(七)在集体执勤工作中,有上述六条奖励行为的,按2倍奖励,个人奖励包含在集体奖励中。

第四条从本办法实施之日起,连续2年未发生治安安全事件的管理处每两年,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其中70%奖励保安员,30%奖励管理人员。

第三章处罚第五条凡有下列行为者,给予通报批评、警告处分,并视情节轻重扣罚当月工资或奖金10-50元。

(一)宿舍个人卫生差,物品不按规定摆放;(二)违反请销假规定;(三)上班迟到、早退;(四)私自顶岗、换岗、不按规定着装上岗;(五)未经上级批准,私自留宿外来人员或进饭堂就餐;(六)当值期间睡觉、看小说、听收音机、玩游戏机,或做与值勤无关的事;(七)违反公司《员工奖惩制度》之第七条及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第六条凡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并视情节轻重扣罚当月工资或奖金50-100元。

物业保安奖惩条例

物业保安奖惩条例

物业保安奖惩条例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保队伍管理及建设,弘扬正气,鼓励队员勤奋工作,积极争先,努力创造良好工作氛围,确保护卫物业区域安全,减少和杜绝违法违纪以及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安保员工必须遵守国家和娄底市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掌握保安业务技能,全面提高服务水平。

第三条对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和工作制度,工作认真负责,做出显著成绩的,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规定、纪律、工作懈怠、常出差错的,予以严肃批评教育;对违法犯罪的,予以依法处理,做到奖罚分明,充分调动每个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节奖励的评定第一条对于员工奖励分为下列三种:(一)、嘉奖:每次奖励50元;(二)、记功:每次奖励100元;(三)、大功:每次奖励200元。

第二条评定的标准(一)、工作积极、任劳任怨、品行端正、吃苦精神较好。

值班工作中认真负责、忠于职守、机智勇敢、时间性强、对突发事件处理果断、措施正确。

(二)、维护公司利益,服务客户热情,多次受到表扬者。

(三)、给公司提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后取得明显成效的。

(四)、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做好人好事收到表扬信、锦旗等,为公司争取荣誉者。

(五)、遇有事故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勇于负责,因而减少损失者。

(六)、敢于检举和揭发有损于公司利益的人和行为。

(七)、发现职责外事故,予以报告或妥善处理者。

(八)、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九)、为维护其他员工安全,冒险接受任务,确有功绩者。

(十)、从事艰苦工作或其他突出业绩贡献者。

第三节惩罚的评定(罚款在本月绩效奖金中或以现金的形式扣除,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一)、不准对职守范围内的工作事项推诿、扯皮;违者一律罚款50元/次。

(二)、不准在岗聊天、看书报影音、玩手机和办私事等;违者一律罚款50元/次。

(三)、不准睡岗、脱岗、漏岗或擅离职守;违者一律罚款50元/次。

(四)、不准当班饮酒和酒后上岗;违者一律罚款50元/次。

安保部奖罚管理制度

安保部奖罚管理制度

安保部奖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安保部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专业素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保部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原则上适用于公司安保部全体工作人员,有不足之处,应酌情参照其规定。

第四条安保部全体工作人员应当牢固树立“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工作原则,时刻维护公司形象。

第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安保部领导班子所有。

第二章奖励管理第六条对在工作中表现出色,取得显著成绩的人员,公司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七条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表彰、物质奖励、晋升等形式。

第八条奖励原则:(一)奖励应当公正、公开、及时。

(二)奖励应当建立在对工作成果的客观评价基础之上。

第九条奖励程序:(一)申报奖励:由工作人员自荐或领导提名,并向所在单位领导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二)审定奖励:单位领导及时审议相关申请材料,根据实际表现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奖励。

(三)奖励实施:对通过审定的奖励人员进行公示,并予以奖励。

第十条奖励种类:(一)优秀员工奖: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的人员进行表彰。

(二)安全生产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人员予以奖励。

第十一条奖励标准:(一)绩效考核优秀:在年度绩效考核中获得“优秀”评定的人员可获得优秀员工奖。

(二)先进工作者: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受到广泛赞誉的人员可获得先进工作者奖。

第十二条奖励发放:(一)物质奖励:奖励对象可获得一定金额的奖金或物资。

(二)晋升奖励:奖励对象可获得相应职务的晋升。

第三章惩罚管理第十三条对违反工作纪律、失职、渎职、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公司将给予惩戒。

第十四条惩罚种类:(一)警告:口头或书面警告。

(二)记过:予以书面警告并记入档案。

(三)降职:降低职务层次。

(四)撤职:撤销原有职务。

(五)解聘: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惩罚原则:(一)惩罚应当合法、合情、合理。

(二)对不同性质的违纪行为应有不同的处理措施。

第十六条惩罚程序:(一)调查核实:对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核实,了解情况。

保安条例管理制度

保安条例管理制度

保安条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保安行业管理,保证社会治安稳定,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保安服务的各类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保安行业管理遵循依法经营,安全为重,服务群众的原则。

第四条保安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

第五条本条例所称保安服务,是指通过设立保安岗亭、巡逻、监控等手段,维护委托单位内部安全和治安秩序的专业服务。

第六条保安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宾馆、商场、单位、学校、住宅社区等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

委托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保安服务。

第二章保安人员管理第七条保安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履行保安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二)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保安人员的目标是为委托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安全保卫服务,保安人员应当以人民利益为重,心系社会稳定。

第九条保安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保安任务,履行职责,服从委托单位的安排。

第十条保安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岗后培训,了解保安法律法规和保安工作规范,熟悉基本的保安技能和操作常识,提高自身素质。

第十一条保安人员应当熟悉保安服务范围,并根据委托单位的要求,维护好对象单位的内部安全和治安秩序。

第十二条保安人员在执行保安任务时,不得拒绝或者违抗下达的任务,若遇到突发情况,应当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三章保安制度第十三条保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安管理制度,规范保安人员的工作行为,保证保安服务质量。

第十四条保安单位应当依法申领《保安服务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规定使用许可证上的名称经营活动,不得违法违规开展保安经营活动。

第十五条保安单位应当开展合规培训,定期组织保安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十六条保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安服务考核制度和奖惩机制,对表现优秀的保安人员给予奖励,对违规违纪的保安人员进行惩罚。

保安部奖惩条例

保安部奖惩条例

保安部奖惩条例保安部奖惩条例提要:值班时将私人物品带到岗位上,每次扣1分;当职时在岗位上私自接待亲友扣5分。

上班期间疏忽职守、滥用职权、故意刁难、随意骂人、打人或遭投诉属实者扣3分更多资源来保安部奖惩条例总则为建立和完善保安部的奖惩制度,促使员工严于律己,爱岗敬业及更好地调动保安员的工作积极性,现对违纪的保安员实施既扣分又处罚和对表现优良的保安员既加分又奖励的管理手段,以“双管齐下,奖惩分明”的原则,直接与经济利益挂钩,切实通过本奖惩制度,规范保安员行为和纪律,建立一支合格、受住户爱戴的保安队伍。

实施方法本奖惩制度适用于保安部内部管理,在管理过程中奖惩结合,对于违反处罚内容的实施负积分,每分罚款5元;对工作表现突出者实施加分,每分奖励5元。

第一章扣分处罚内容本章共四十三条。

对累计扣分超过10分,每10分日清划c一次。

第一条:上班迟到、早退超过5分钟,每次扣4分(部长批准的除外);上班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视作旷工处理(部长批准的除外)。

第二条:无故旷工一天按公司规定除旷工之工时不记酬金外,扣20分,无故旷工2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病假、事假不按公司规定填写《请假条》或未经直属领导批准的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第三条:未经部长批准私自调班、换班、顶班扣5分;不按规定进行统一集合上下班扣2分,岗位交接班时不按时接班扣2分,接班队员未到擅自下班者扣2分。

第四条:当班期间仪容不整(不按规定统一穿制服、戴工牌、穿皮鞋、扎领带和穿着制服时不扣纽扣、卷衣袖、不戴帽子;长指甲、戴饰物,染异色头发;男的留长发、大包头、帽墙下发长超过厘米,留胡须;女的留披肩发,涂脂抹粉,涂有色指甲油)每次扣5分。

第五条:保安员上岗佩戴饰物或用手机接打电话扣2分,携带香烟、零食类的扣2分,保安员着制服时,制服不整齐,不按规定熨烫平整每次扣2分,不按规定擦皮鞋每次扣2分;衣服、手套脏每次扣2分。

第六条:穿着工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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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源工厂保安人员管理制度1.目的:为树立良好的工厂形象,维护工厂财物和员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本工厂所有保安人员。

3.工作守则:3.1保安人员作为工厂形象的代表,必需做到:3.1.1 精神饱满。

3.1.2 纪律严明。

3.1.3 礼貌待人。

3.1.4 反应迅速。

3.2 主要任务:3.2.1 保障工厂财产及员工的人身安全。

3.2.2 维护工厂各项规章制度。

3.2.3 维护厂区和倒班宿舍、青年公寓正常秩序。

4.保安职责:4.1 共同职责:4.1.1 值班时,应着制服,随身携带对讲机,保持通信联络。

4.1.2 督导员工刷脸,按规定穿工作服。

4.1.3 上班时间,员工必需刷脸外出,车辆凭通行证外出,不符者保安有权阻止其外出。

4.1.4 不准在保安室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4.1.5 不定时巡察厂区,对厂区物品进行检查,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4.1.6 厂区、倒班宿舍、青年公寓如发生民事纠纷,应及时劝阻和制止,并及时报告保安队长或综合管理科处理。

4.1.7 保待保安室、公告栏、考勤机及厂区大门的清洁卫生。

4.2 值班规定;4.2.1 各岗位保安必需保待仪容整洁、精神状态佳、态度和蔼、认真负责。

4.2.2 热情接待来访人员,遇集团领导及贵宾来访时应敬礼问好。

4.2.3 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因事离开岗位必需有人代班,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保安室。

4.2.4 值班保安严禁睡觉、看小说杂志、酗酒、监守自盗。

4.2.5 加强对厂区、倒班宿舍、青年公寓水电、消防设施的巡察,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保安队长处理,对因工作失职,给工厂造成损失者,追究当班保安责任。

5. 门禁制度:5.1 人员进出管理:5.1.1 工厂员工进出厂区,对未戴厂证者,保安应予以纠正,对违纪且态度恶劣者,保安应记下其姓名,部门,交人事部门处理。

5.1.2 节假日及上班以外时间,除经证实为加班人员外,应婉拒其进入工厂,并应将进入人员及进出时间资料记录于保安值班登记本上。

5.1.3 员工上班时间离开厂区应刷脸,拒不执行者,保安有权限制其外出(特殊情况应解释清楚并备案)。

5.1.4 员工在厂区和倒班宿舍、青年公寓应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保安有权制止乱扔果皮纸屑以及进入厂区边走边吃东西的行为。

5.1.5 外来人员因公入厂,保安有义务指引其至证件办公室,待其持有效证件登记后,发放来访证件进入,离开时换回自已的证件。

5.1.6 上班时间,严禁私访,若有特殊情况需部门主管同意方可在大门外侧马路一带会客,会客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5.2 车辆进出管理:5.2.1 本工厂车辆外出,需持相关负责人签核的车辆通行证进出。

5.2.2 外来车辆入厂应在保安室办理车辆通行证,出入时,保安应严格检查,携带本公司物品应有相关部门负责人签署的货物清单并由值班保安将车内所载物品名称、数量、型号与货单核对,无误后才予以放行。

5.2.3 所有车辆进入厂区或宿舍后均应按指定地点停放,自行车、电动车进出厂区和宿舍时,必需下车推行进出。

5.3 物品进出管理:5.3.1 员工及外来人员携带行李、包裹进出厂区和宿舍时,需自觉接受保安的检查与登记。

5.3.2 携带物料、加工零件、样板或模具出厂,需有部门经理在出门条出厂货物一栏注明,经核实无误后方可出厂。

5.3.3 厂商来厂交货,应先在保安室登记,由保安通知收货人接洽。

5.3.4 提交的小件物品、信函、文件等由保安代收代发,保安应及时准备做好收、发工作,并例行登记。

5.3.5 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物品有疑问时,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加以确认。

5.4 严禁进厂的外来人员:5.4.1 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

5.4.2 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

5.4.3 推销产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及车辆。

5.4.4 非洽谈公务人员与车辆,或是洽谈公务但拒绝登记检查者。

5.4.5 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

5.4.6 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

5.5 严禁进厂的工厂员工:5.5.1 携带违禁物品者。

5.5.2 携带食品、水果等物者或边吃东西边走者。

5.5.3 不穿厂服、不戴厂证者。

5.5.4 穿拖鞋、短裤、背心者。

5.5.5 衣帽不整、形象太差者。

5.5.6 未经主管核准,擅自带客参观者。

5.5.7 已离职者。

5.6 严禁出厂的人员、车辆及物品:5.6.1 人员及车辆出厂时拒绝检查者。

5.6.2 货物出厂无出货单或所装货物与出货单不符合者。

5.6.3 虽有出货单,但出货单注明货物未经相关部门经理签核者。

5.6.4 本厂车辆外出,无车辆通行证者。

5.6.5 员工上班外出,无刷脸者。

5.6.6 员工出厂,携带工厂物品(劳保用品除外),放行条上无相关主管签核者。

5.6.7 员工携带物品有放行条,但物单不符者。

5.7 检查时应注意的事项:5.7.1 不可触及人身。

5.7.2 主要检查有无工厂产品、物料半成品或工作器具、工厂资料等工厂财物为主。

5.7.3 检查时态度要谦和有礼,避免引起被检查人的误会与反感,必需时婉言说明,并请其谅解。

5.7.4 严禁公报私仇,故意刁难。

6. 突发事件的处理:6.1 遇火灾、水灾、台风等自然灾害时应勇于救护,情节严重应迅速向有关部门和主管汇报。

6.2 遇打劫、偷盗等危害厂区安全的行为,值班保安应迅速与保安队长及其他保安联络,并立即打当地派出所电话报警,处理完事件后,应将事情经过详细纪录在保安日志上,严重事件应保护好现场。

6.3 员工之间发生纠纷或有不轨行为,保安人员应及时劝阻,并制止事态的发展,本厂员工与外厂人员发生争吵、斗殴行为,应协助调解,并及时报告保安队长处理。

6.4 员工发生急病或工伤应立即通知保安队长和综合管理科,以便安排厂车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7. 工作交接:7.1 值班状况交接:7.1.1 按时交接班,详细了解上班值班情况。

7.1.2 查看保安值班日志,检查所要交接的工作情况、信件和证件等。

7.1.3 检查来访人员情况。

7.1.4 上级规定或指示的事项。

7.1.5 送货或寄存物品的转交。

7.2 警具、警械的交接:7.2.1 交接班时,仔细检查对讲机、警棍和充电器、手电筒的使用状态。

7.2.2 接班后,警具、警械应随身携带,不得交与无关人员玩耍。

7.2.3 接班时警具如有人为损坏(因公损伤除外),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7.2.4 所有交接物品,应在当面交接时清点,检查清楚,并详细记录于保安值班日志上,以保证遇紧急情况能投入正常使用,否则,由接班保安负责。

8. 考核办法:8.1 考核目的:对保安人员工作的评定,督促保安人员执行厂规、厂纪,履行保安职责,保证工厂财物及人员的安全。

8.2 考核内容:8.2.1 服从执勤日程安排,认真做好上下班交接及填写好值班日志。

8.2.2 按规定着装,穿制服、打领带、扎腰带、戴帽子、配带警徽标志,注重仪容、仪表的整洁及保安室周围的卫生。

8.2.3 对工厂主管干部应注重礼貌,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和接电话的礼节。

8.2.4 自觉遵守厂纪厂规,随时督导员工遵守制度,与同事之间互相协助及团结。

8.2.5 坚守岗位,当班期间对责任区物资的巡视检查,值班时不饮酒,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8.2.6 遇紧急情况的处理和对其他岗哨的支援。

8.2.7 积极参加有关保安及消防安全的训练、组织活动和部门主管指派的其他义务活动。

8.2.8 对工厂规章制度、保安有关规定的了解与执行以及保安公司业务技能的熟练程度。

8.2.9 对工厂物品的保护及警具警械的保养、爱护与配带。

8.2.10 品行端正,言行诚信,忠于职守。

8.3 考核方式:8.3.1 业务笔试及技能(军事)现场考核(每半年一次)。

8.3.2 根据考核内容平时由队长巡岗记录考核。

8.3.3 对考核不合格者,给予适当处罚或辞退处理。

9. 奖惩条例:9.1 奖励:9.1.1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嘉奖一次或发放奖金:A.维护工厂利益,有具体事迹者。

B.热心服务,有具体事迹,足可为其他员工楷模者。

C.工作尽心尽责,阻止工厂财物被盗者。

D.具有其他较大功绩者。

9.1.2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大功一次及发放奖金:A.遇有意外或突发事件,奋不顾身,拼力抢救而减少损失者。

B.维护工厂安全,冒险执行任务,避免重大损失者。

C.维护本工厂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D.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足为他人表率者。

9.2 惩罚:9.2.1 凡保安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严重予以除名或记大过。

A.工作不交接,擅离岗位,玩忽职守者。

B.当班酗酒或睡觉者。

C.监守自盗者。

D.因工作失职造成工厂损失5000元以上者。

E.对来宾言语或行为轻浮、下流或粗暴无礼者。

F.对来宾索取好处及贪小便宜或故意刁难者。

G.暴行犯上,不服从管理,工作不认真,造成失误者。

9.2.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或罚款50元。

A.值班时看小说杂志,写私人信件者。

B.利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C.交接班时,对应交接事项未交接而造成失误者。

D.不请假外出,晚上不归者。

E.对员工言语轻浮、下流、粗暴无礼或故意刁难者。

F.值班时间,电话及对讲机私用,影响勤务者。

G.未经许可,擅自调班者。

9.2.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申诫处分或罚款20元。

A.不穿制服,不戴厂证或仪容不整者。

B.满口污秽语者。

C.对来访人员未能严格检查登记,擅自放行者。

D.对违反工厂规章制度的人员,未加制止,视而不见者。

E.对员工不穿厂服、不戴厂证,不加询问而放入厂区者。

F.未能按时打扫保安室内外卫生,造成保安室秩序混乱者。

G.不执行本办法者。

保安员奖惩条例为进一步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加强保安队伍自身建设,鼓励保安人员做好本职工作,协助行政人事部做好中心工作,杜绝一切不良行为,制定本保安奖惩制度。

1.0奖励细则(工厂原有奖励制度不变的情况下,有下列行为者,由行政人事部上报具体事迹和相应的奖励条款,经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奖励 )1.1发现并设法抓获各种违法犯罪者;1.2保安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成绩显着者;1.3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及侦破案件,成绩突出者;1.4 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员工和工厂生命财产的安全,成绩显著者;1.5为搞好厂区内的安全防范工作积极出谋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效果明显者;1.6拾金不昧者(折合人民币100元以上);1.7凡在执勤和日常管理中完成规定目标,无违纪违章行为和其他处罚,各项工作积极主动,圆满完成任务者。

2、0惩罚细则处罚标准A、通报批评并罚款10元;B、警告并处罚款50元;C、记过并处罚款100元;D、记大过并罚款200元。

以下标准均为初次处罚标准,超出违规次数的逐级递增。

2.1保安在值班时看小说,玩游戏,听收音机或进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情,对屡教不改,造成一定损失,按标准A处罚;2.2保安队员在值班时在岗位上打瞌睡,睡觉,二次以上屡教不改的;一次造成一定损失的按标准A重罚;2.3保安队员值班时擅离工作岗位30分钟一次以上,造成一定损失,按标准 B处罚;2.4酒后值班(上班前3小时不准饮酒)、当班饮酒(一次),造成一定后果,按标准B处罚;2.5未按时交接班,对屡教不改(二次以上)者按标准B处罚;2.6值班时,保安着装不整,佩带不齐,衣冠不整屡教不改者; 按标准A处罚;2.7每月无故不按规定时间上班2次、没有特殊原因请假每月不得超出2次、未经部门主管批准,私自找(替)人顶班一次者按标准A处罚;2.8未经领导同意,擅自带非本司人员留宿者一次者按标准A处罚;2.9不按规定作值班记录,交接班不清楚,互相推卸责任一次者按标准A处罚;2.10执勤中玩忽职守,疏于防范,致使责任范围内发生门、窗被撬,东西丢失,发生案件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标准D处罚;2.11检查不细致或私自带无关人员进入重要警卫目标一次者按标准A处罚;2.12对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未能如期完成又没有正当理由一次者按标准A处罚;2.13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者,处以相应的罚金的并按标准B处罚;2.14无故损坏、丢失保安装备或其他执勤设施的,除按原价赔偿外并按标准B处罚;2.15不服从上级分配或无故顶撞领导一次以上者;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 临阵脱逃或置之不理一次者,按标准D处罚;2.16保安未经队长、主管批准,擅自外出二次以上者按标准A处罚;2.17保安监守自盗、以权谋私,经他人揭发并查明属实,私自购买、使用、篡改、盗用各种票据者,按标准D处罚,情节严重的,开除出厂并送公安机关处理;2.18保安法制观念淡薄,参与社会聚众闹事、嫖娼、赌博、泡网吧,给工厂声誉造成严重影响的按标准D处罚;2.19参加工厂行政人事部学习培训迟到二次、缺席一次按标准A处罚;2.20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一次以上者按标准A处罚;保安工作考核标准及处罚细则凡是在工作中有以下违规违纪事项和不称职者,均由项目处或部门在每月30日之前上报公司予以绩效扣分或批评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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