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保税区保安管理制度汇编
保税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保税仓库的安全管理,确保保税货物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保税仓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保税仓库内所有保税货物的存储、保管、装卸、运输、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
三、安全管理职责1. 保税仓库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保税仓库的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检查和指导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确保本部门遵守本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3. 全体员工:应遵守本制度,自觉维护保税仓库的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四、安全管理制度1. 人员管理:a. 严格执行员工招聘、培训、考核制度,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技能和岗位资格。
b. 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c. 严禁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员工上岗作业。
2. 货物管理:a. 严格按照海关规定,对保税货物进行分类存放、标识清楚,确保账实相符。
b. 严格执行出入库管理制度,确保货物进出库手续完备、记录准确。
c. 加强对保税货物的检查、盘点,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3. 设备设施管理:a. 定期对仓库内的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b. 发现设备设施故障,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c. 确保仓库内的消防、安防、通风等设施设备齐全、有效。
4. 应急管理:a. 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和处置程序。
b.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c. 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五、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经济损失的,依法予以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保税仓库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综保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综保区”)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区内人员、财产和公共安全,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综保区内所有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储存、使用、运输、销售、租赁等环节。
三、管理职责1. 综保区管理部门:- 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区内人员的安全意识;- 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2. 区内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 严格执行本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加强对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及时报告安全生产事故,配合管理部门调查处理。
四、安全生产管理措施1. 安全生产责任制:- 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2. 安全设施和设备:- 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 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定期组织区内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 安全生产检查:-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跟踪复查。
5.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 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报告和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由综保区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综合保税区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综合保税区安全管理,保障区内人员、财产和公共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综合保税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综合保税区范围内的所有企业、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综合保税区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综合保税区设立安全委员会,负责全区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和实施综合保税区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事故调查等工作;(三)协调解决区内安全管理问题;(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五)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五条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落实安全委员会的决定;(二)组织编制和修订安全管理制度;(三)组织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事故调查等工作;(四)负责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和实施;(五)处理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三、安全管理内容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一)确保区内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事故发生率逐年下降;(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第七条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安全责任;(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三)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
第八条安全管理定期例行工作制度(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二)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九条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一)对区内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监控;(二)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第十条危险物品使用管理制度(一)对区内危险物品进行分类、分级管理;(二)加强危险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三)严格执行危险物品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二)定期开展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三)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综合体保安规章制度

综合体保安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综合体保安工作,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综合体正常秩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综合体保安工作由综合体保安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各相关单位协助配合,确保综合体保安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条综合体保安工作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第四条综合体保安规章制度是保安人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保安人员应严格执行并不得违反规定。
第二章保安人员基本职责第五条保安人员是综合体保安工作的主要执行力量,其主要职责是维护综合体内部和周边环境的安全和秩序,防范各类安全事故。
第六条保安人员应时刻保持警惕,严密巡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确保综合体内外安全。
第七条保安人员应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保证各项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八条保安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形象,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守纪、守规、守责。
第九条保安人员应努力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保持冷静,做到科学、文明执勤。
第三章保安工作管理第十条综合体保安部门负责综合体保安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对保安人员实行监督和考核。
第十一条综合体保安部门应建立健全保安工作档案,对保安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
第十二条综合体保安部门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确保安全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第十三条综合体保安部门要对保安队伍进行考核评定,对表现优秀的保安人员给予奖励,对不称职者进行处理。
第四章保安工作制度第十四条综合体保安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巡逻、执勤、按时值班等具体工作制度。
第十五条保安人员在执勤过程中要做到文明服务、法规遵守,不得使用暴力手段处理问题。
第十六条保安人员在执勤过程中要保证通讯设备和应急工具的正常使用,确保信息畅通。
第十七条保安人员在工作中应保证人员生命安全为第一原则,遇有意外事故要第一时间拨打应急电话。
第五章保安武装管理第十八条综合体保安部门要做好保安武装管理工作,确保保安人员合法使用武器,并加强武器保管。
保税综合仓库管理制度范本

保税综合仓库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海关对保税综合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监管,规范保税综合仓库的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对外贸易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保税综合仓库,是指经海关批准设立的专门存放保税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的仓库。
第三条保税综合仓库按照使用对象不同分为公用型保税仓库和自用型保税仓库。
公用型保税仓库由主营仓储业务的中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经营,专门向社会提供保税仓储服务。
自用型保税仓库由特定的中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经营,仅存储供本企业自用的保税货物。
第四条保税综合仓库中专门用来存储具有特定用途或特殊种类商品的称为专用型保税仓库。
专用型保税仓库包括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备料保税仓库、寄售维修保税仓库和其他专用型保税仓库。
第二章设立与管理第五条保税综合仓库应当设立在设有海关机构、便于海关监管的区域。
保税综合仓库由直属海关审批,并通过保税综合仓库网上备案系统向海关总署备案。
第六条经营保税综合仓库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二)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仓储设施和条件;(三)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四)具备健全的仓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保税综合仓库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仓库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一)货物入库管理制度,明确入库货物的检验、核对、登记等程序和要求;(二)货物出库管理制度,明确出库货物的审批、核对、登记等程序和要求;(三)货物保管管理制度,明确货物的堆放、保管、维护等程序和要求;(四)仓库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仓库的安全措施、消防设施、应急预案等;(五)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核算、资金管理、费用结算等程序和要求;(六)其他相关管理制度。
第八条保税综合仓库的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海关的规定和要求,确保仓库内的货物安全、完整、准确,并及时提供海关所需的各类信息和资料。
税务 保安管理制度

税务保安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税务保安管理工作,加强税务保安管理的组织和领导,保障税务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和保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税务保安管理制度适用于税务机关的各级各类单位和全体从事税务保安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税务保安管理工作的原则是依法、保密、合理、高效。
第四条税务保安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建设税务保安管理体系,组织开展税务保安检查,制定税务保安预警预防措施,开展税务保安教育培训,加强税务信息保护,提升税务保安技能和保安管理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税务保安管理工作由税务机关全面负责,设立专门的税务保安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在各级税务机关设立税务保安管理办公室。
第六条税务保安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税务保安管理制度和方案,组织开展税务保安检查,协调处理重大保安事故,组织开展税务保安教育培训,跟踪监测税务保安工作。
第七条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建立统一的税务保安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协调处理跨区域、跨部门和重大税务保安问题。
第八条税务保安管理办公室是税务机关内部的具体执行单位,负责具体的税务保安管理工作。
税务保安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实施税务保安管理制度和方案,协助税务保安管理部门开展税务保安检查,收集和反馈税务保安信息,开展保安培训教育,做好日常保安工作。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九条税务保安管理部门和税务保安管理办公室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的税务保安管理制度,并保持及时更新。
第十条税务保安检查是税务保安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
税务保安管理部门和税务保安管理办公室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地对税务机关的重要场所、设施、信息和人员进行保安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隐患。
第十一条税务保安预警预防措施是税务保安管理的另一重要工作内容。
税务保安管理部门和税务保安管理办公室应当密切关注国内外政治、经济、社会、科技等方面的信息动态,制定相应的预警预防措施,及时发现并防范各类安全风险。
第十二条税务保安教育培训是税务保安管理的基础工作。
保安管理制度汇编

保安管理制度第一章保安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学习规定一、新招收的保安人员准备上岗,必须进行“应知应会”和“管理规范”教育的岗前培训,内容包括:(一)、公安部及省、市有关保安服务业的文件;(二)、我国保安业与本公司(本单位)的现状;(三)、保安服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的政策、法令、法规;(四)、保安员的条件、职责和纪律及礼仪、奖惩制度;(五)、本岗位保安服务的基础知识等。
通过岗前培训树立保安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明确保安员的职责任务,掌握上岗“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和应遵循的礼节和组织纪律。
二、保安员岗位学习指上岗后完成本岗位保安任务,更好地掌握本职所需要的基本知识、技能和方法的进一步学习。
学习内容包括:(一)、保安基础知识,如在执勤中对各种治安问题的预测、控制和处理的知识;(二)、处理各类社会矛盾的原则和方法;(三)、擒敌格斗、防卫术的基本知识与技能运用;(四)、法律的基本常识;(五)、本岗位专业知识;如企业等保安服务的专业知识。
第二章保安员岗位职责权限规定一、坚持优质服务、文明执勤、依法办事、自觉维护公司声誉;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决完成领导赋予的岗位任务和其他任务;三、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军事训练,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法制观念和业务技能;四、熟练掌握和使用配发的装备器材,爱护装备器材及公物;五、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志,服从管理;六、吃苦耐劳,团结互助,认真负责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七、严格遵守保密守则和安全规定,切实防止事故;八、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工作;九、保安人员可以配备非杀伤性防卫工具和通讯报警用具;十、在执行勤务时,对杀人、放火、抢劫、盗窃、强奸的现行违法分子,有权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但无实施拘留、关押、审讯、没收财产及罚款的权利;十一、对发生在责任区内的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有权保护现场、保全证据、维持秩序以及提供情况,但无侦查破案勘查现场的权利;十二、按照规定,制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车辆进入责任区;对出入责任区的人员、车辆及其所携带、装载的物品,按照规定进行验证、检查;十三、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协助客户指定有关的规章、制度,提出整改的意见和建议;十四、在执行保安服务工作中,如遇违法分子行凶、报复,可采取正当防卫;十五、经常向、业主客户做好法制、消防宣传教育,协助和组织业主、客户做好“四防”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整改,及时做好群众性安全防范工作;十六、对携带和运送可疑物品,身带匕首、三棱刀等管制刀具和自制火药枪的及其他形迹可疑的人物有权进行盘查、监视,报请当地公安机关处理;十七、对有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行为的人,保安人员有权劝阻、制止和批评教育,但没有罚款、裁决等处罚的权利;十八、对违法犯罪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劝阻,但无处罚、裁决的权利;十九、对非现行的治安、刑事犯罪嫌疑分子,可以调查、监视、检举、报告,但无扣押、搜查、没收物品和罚款的权利。
综保区工作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综保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综保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综保区内所有工作人员、入驻企业及服务机构。
第三条综保区工作日常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管理;(二)科学合理,高效运行;(三)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四)服务至上,以人为本。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综保区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综保区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商务发展部、海关监管部、综合事务部、安全保卫部等部门,各部门职责如下:(一)办公室:负责综保区日常行政事务、文件收发、会议组织、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商务发展部:负责综保区招商引资、项目审批、企业服务等商务相关工作。
(三)海关监管部:负责综保区海关监管、通关便利化、税收征管等工作。
(四)综合事务部:负责综保区基础设施维护、物业管理、公共设施管理等工作。
(五)安全保卫部:负责综保区安全保卫、消防安全、治安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合作,确保综保区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七条工作时间与考勤(一)综保区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二)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三)请假制度:员工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第八条会议制度(一)综保区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包括周例会、月度会议、年度会议等。
(二)会议内容应提前通知参会人员,确保会议质量。
(三)会议纪要应及时整理、归档。
第九条文件管理(一)文件收发:办公室负责文件收发、登记、分发等工作。
(二)文件传阅:文件传阅应按照规定流程进行,确保文件及时传阅到位。
(三)文件归档:文件归档应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
第十条招商引资与项目审批(一)商务发展部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包括项目洽谈、签约、跟踪服务等。
(二)项目审批:项目审批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审批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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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保区保安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加强综保区保安队伍的管理工作,使保安人员值勤及执行任务有所依据,确保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认真做好保安管理工作,自觉服从上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主动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记录。
3、保安人员代表本公司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门员工应配合保安人员工作。
4、公司门卫、巡逻、治安、消防岗位采用三班两倒制,保持24小时不间断执勤,其各班各岗执勤时间,由保安主管进行合理安排。
5、保安人员执勤过程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到突发事件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之处理,并立即报告上级。
6、保安当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或发现纠纷事件应及时与相关管理者联系。
对纠纷事件,保安员应稳定事态的发展,并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劝阻,以制止事态的扩大。
7、对于正在发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制止并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情况严重的可直接与公安机关部门联系。
二、岗位职责1、责任范围:适用于综保区所辖区域之内。
2、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公司关于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保安工作制度,对职责范围内的保安工作全面负责。
(2)依据制度实施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岗位责任1、安全主管职责(1)负责维护管辖区域内治安秩序,预防和查处安全事故,做好与相关单位的联系联防工作。
(2)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保卫制度。
(3)建立正常的巡视制度并明确重点保卫目标,做到点、面结合。
(4)根据所管辖区域的大小和周边社会治安情况,配备相应的保安人员,并对保安人员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密切保持与保安人员的通讯联络,每天不定时巡视管辖区域的安全工作,检查各值班岗位人员的值勤情况并适时进行指导。
(6)完善管辖区域内安全防范措施,检查安全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情况,保证其能在工作中达到预定的使用效果。
(7)检查管辖区域内有无妨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有无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并及时进行纠正,提出处理意见,跟进处理结果。
(8)协调本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9)接待员工的投诉,协调处理各种纠纷和治安违纪行为。
(10)做好保安人员的出勤统计,业绩考核等管理工作。
(11)掌握保安人员的思想动态,定期召开队务会议,做好思想沟通工作。
(12)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职业安全,思想道德和各类业务技能培训。
(13)做好保安队各种内外文件、信函、资料的整理归档,各种通知的起草以及各类案例处理的书面报告。
(14)以身作则,亲力亲为,全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质量。
2、保安员职责(1)维持公司办公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
(2)维护公司内部治安秩序,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3)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强防盗活动,及时发现可疑人和事,并进行妥善处理。
(4)监督员工遵守安全守则,规章制度。
(5)加强防火活动,及进发现火灾隐患苗头并及时消除。
(6)对违反治安条例的行为,查清事实,收集证据向公司或公安机关报告。
(7)配合领导做好下班后值班工作,检查公司办公场所安全状况。
(8)妥善保管配发的安保器械,不得丢失和擅自使用。
(9)做好工作交接,正确记录当班值班日志和案件笔录,及时提出相关工作报告。
3、安保人员行为规范(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加强组织纪律性,遇事及时请示、报告。
(2)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不脱离睡串岗,不闲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明辨是非,保持警惕,遇到复杂问题,多思多想,对周边情况仔细观察。
(4)遵守制度,坚持原则,机智灵活,注意工作方式方法。
(5)仪态端正,着装整洁,精神饱满,态度和气,言语文明,处事公平合理。
(6)工作效率高,达到“四快一圆满”,即发现快、反应快、到位快、展开快、完成任务圆满。
三、行为准则1、个人仪表(1)值班人员必须穿统一保安服,要求服装整洁大方,佩戴工作卡,上岗前整理好仪容。
执勤中应整肃服装仪容,对于应急及防身器具等应经常佩带,或储备齐全,以应不时之需。
(2)站姿正确,坐姿端正。
(3)对讲机及保安器械要按统一要求佩戴。
2、礼貌服务(1)岗位值班人员回答或询问客户时,需使用文明用语。
(2)热诚对待客户,耐心解释有关要求及规章制度。
(3)执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书报、听收录音机、睡觉等失职事情。
(4)平时应谨言慎行,执行职务时态度和蔼严正,不亢不卑。
(5)当值工作期间不准饮酒。
四、人员车辆出入管理制度1、适用范围(1)为加强对进出综保区人员、车辆的管理,维护正常的施工办公秩序,创造安全、有序的施工、办公环境,符合海关对综保区的的特殊监管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出综保区的车辆和外来办事人员。
(3)公司安保部负责本制度的具体贯彻实施。
2、人员出入管理制度(1)对于进入综保区的外来办事人员,门卫为第一接待人。
门卫应先请外来人员填写《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并询问来访宾客的来访目的和访问人员,然后通过电话联系被访人员确认,在征得被访者或被访部门的同意并登记后允许访客进入;如果被访人员或部门拒绝接待来宾,则保安人员有权阻止其进入综保区。
(2)门卫在接待宾客时,如未按本制度操作,将处以20-200元罚款。
3、车辆出入管理制度(1)所有参建单位的施工、办公车辆,由工程部制作统一的通行证,悬挂在车辆显著位置,对于此类车辆,门卫予以放行。
(2)对于临时需要进入综保区的客车,各参建单位指定一名专业联络人,经过门卫核实无误后,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入,未经登记,一律不得进入园区。
客车可以从东卡口及北卡口进出。
(3)对于临时需要进入综保区的货车,必须接受保安人员检查。
同时园区门卫电话通知参建单位的指定联络人,核实无误,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入,未经登记,一律不得进入园区。
货车一律从北卡口进出。
(4)对于无牌、无证车辆一律禁止进入园区,(5)所有推销,收废品等闲杂人员及车辆,未经上级部门允许,不得进入园区。
(6)普通客车及空载货车出区,门卫在《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中登记查找入区登记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出区。
(7)货车运送货物出厂,司机应主动出示带有参建单位指定联络人签字和财物盖章的《出门证》,并主动接受公司保安人员检查;保安负责确认“出门证”的签字、盖章是否齐全、有效,货物名称、规格、数量等是否与“出门证”相符,经门卫确认无误后方可出厂。
(8)《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出门证》及相关登记资料必须保存六个月,以便核查。
五、巡查制度1、白天巡查制度由安全主管或其指定保安员负责巡查,监督综保区内部治安、消防及生产安全,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有关领导按章处罚,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隐患,遇到偷盗等违法行为及时制止,情节严重的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及公安机关,保护综保区内的财产安全,重点巡查区域为综合楼、口岸作业区、海关国检联合查验区仓库,及时做好巡查记录,安全主管每月考核一次。
2、夜间巡查制度由值班保安员负责巡查,监督综保区内部治安、消防及生产安全,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有关领导按章处罚,遇到偷盗等违法行为及时制止,情节严重的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及公安机关,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隐患,巡逻保安必须携带好照明设备;值班保安每日巡查安全保卫责任范围至少三次,并做好巡查记录,以确保公司安全。
3、交换班制度应将执勤所需器械物品,注意事项交接清楚,并将执勤中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以及巡逻时间等登记入《值班记录表》。
4、工作记录制度每天按照工作内容记录和填写《巡逻记录表》,安全主管每月对所有保安人员考核一次。
六、消防安全管理1、认真执行消防法规,由安全主管负责安排人员每月定期检查督促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
2、由保安队长负责安排人员每月定期进行消防设备的检测、保养、维修,及时排除消防设备故障。
3、检查办公及宿舍用电、用水状况,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有关部门按章处罚。
4、应熟记公司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对重要路口电灯、门窗、围墙等有缺损时,应即上报办公室处理。
5、密切注意、熟练操作消防控制器,及时处理火警、故障信号,并做好记录。
6、通过监视器密切监视出入公司人员情况,发现可疑问及时通知附近有关人员注意和处理,并记录在案。
7、当班人员不得无故私自离岗,针对天气突发情况要关好门窗等。
七、紧急事件处理原则1、发现窃盗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并应立即呈请处理。
2、保安人员应熟练安全装备的使用,了解配置地点。
紧急事发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效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置:(1)判断情况若尚可解决消除时,速采取行动,并报告上级。
(2)判断事故无法解决,应急速通报有关部门。
(3)日间灾害急报有关负责人,夜间灾害除急报有关负责人外,判断情况报派出所110、消防单位119或救护单位120。
(4)夜间或休假日近邻发生灾难时,应将所知及判断是否波及本公司等情形,迅速通报有关负责人。
八、警卫室管理办法1、警卫室纪律(1)警卫室是保安工作处所,非保安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入内,禁止在警卫室内吸烟、电话闲谈、大声喧哗、看书、看报等现象发生,违者均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保持警卫室内的环境卫生,物品放置有序,未经同意,禁止他人物品存放在警卫室。
(3)所有保安人员对室内的物品及办公用品有义务进行保管、交接,并按正常程序对其负责。
(4)警卫室应24小时有保安员值守。
2、保安器械的保管由安全主管负责安排专人保管保安器械,严格遵照保安器械的领用和交接制度并做详尽记录。
3、保安器械的领用及交接保安器械实行专人保管制度,谁领用谁负责,如有人为毁损现象,照价赔偿。
如属故意毁损,除照价赔偿外,从重严肃处理。
4、保安器械的使用规定(1)制备保安器械的使用说明书和使用方法。
(2)任何不当值人员须将器械交回保管人员登记入库,不得私自保留器械。
(3)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员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动用私刑。
九、海关监管监控中心管理制度为保证海关监管监控中心设备与信息的安全,保障监管监控中心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为确保海关监管监控机房的安全,根据岗位职责设立监控中心管理员,负责对机房各类设备、软件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
2、中心管理员应认真履行各项监控机房管理职责,定期按规定对机房内各类设备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报告、解决硬件系统出现的故障,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3、中心管理员应及时完成监控数据的归档,确保监控数据完整无误,不得无故中断监控,不得漏存监控资料,未经归档不得无故删除监控资料。
4、中心管理员必须做好防火、防静电、防漏、防尘、防热和防盗工作。
中心禁止放置易燃、易爆、腐蚀、强磁性物品,禁止在中心内使用其他用电设备,禁止将监控中心钥匙移交他人保管,确保中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