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要点——《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12年二级法规知识点归纳整理1

2012年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要知识点归纳(串讲)一、应利用公平原则加以理解的一些情形表1 公平原则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的体现示例表2 有关“撤销、撤回”的归纳三、有关“转让”的归纳见表3。
[理解]千万不要认为“可撤销”的也就“可转让”,因为撤销只涉及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而转让则必然涉及第三人,如果不考虑第三人的权利就会造成不公平。
如中标人可以放弃中标(需接受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惩罚),但是不能转让中标;又如委托代理关系,当事人可以单方面撤销(有合同约定限制条件的除外),但却不能在未经对方同意时单方面转委托。
四、生效的时机某些法律文书、合同文件的生效,分别遵循到达生效、签收生效、知道或应当知道起生效(或开始起算)等原则,视具体情况而定,见表4。
表4 生效的时机的归纳五、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汇总归纳连带责任指债权人可以向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个或者多个债务人请求履行任何比例债务,债务人不得以债务人之间对债务分担比例有约定而拒绝履行(债务人应先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后,再根据债务人之间的约定向其他债务人追偿)。
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汇总归纳见表5。
比如总分包模式下,对于分包工程的质量问题,不管实际责任方是总包商还是分包商,业主都既可以要求总包商承担全部责任(基于合同关系,“约定”),也可以要求分包商承担全部责任(基于连带责任。
“法定”)。
表5 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汇总归纳六、计时一般应“赶早不赶晚”此处主要指当出现多个时间点时(如合同签订、工程竣工等),表6所示的三种情况均以第一个时间点为准,当然必须保证以这个记时点起算的事件有效(如合同应为有效合同,工程验收应该合格等)。
表6 计时应“赶早不赶晚”的归纳七、对“约定不明”的处理原则归纳表7 “约定不明”的情况归纳八、有关时限的归纳表8 有关“应至少多长时间一次”的归纳表9 有关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归纳表10 向政府备案的时限及要求的归纳表11 应特别注意的“起始”、“终止”的时限归纳表12 其他一些常考的时限归纳招投标的时限……。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一、建设工程法规概述建设工程领域涉及的法规是指用于指导、规范建设工程活动的相关法律法规。
这些法规旨在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和可持续性发展。
二级建造师需要熟悉并遵守这些法规,以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建设工程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法》是我国建筑领域的基本法律法规,规定了建筑工程的基本原则、审批程序、质量标准等内容,是二级建造师必须掌握的重要法规之一。
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二级建造师需要了解并遵守其中的规定。
3.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要求,包括事故预防、应急措施等内容,二级建造师在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施工安全。
三、建设工程相关知识考点1. 施工组织设计二级建造师需要掌握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包括人员配置、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等内容,确保施工过程安全有序。
2. 施工图纸认识二级建造师需要熟练掌握施工图纸的阅读和理解,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等,确保施工按照设计要求进行。
3. 施工质量管理二级建造师需要了解施工质量管理的要求,包括质量验收、质量检测等程序,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4. 工程施工二级建造师需要了解工程施工的工艺流程、安全操作规程等内容,确保施工过程安全、高效。
结语二级建造师在从事建设工程活动时,必须熟悉建设工程法规,严格遵守相关要求,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同时,掌握建设工程相关知识考点,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对二级建造师的学习和工作有所帮助。
2012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大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考试大纲2z2000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一、2z201000 建设工程法律制度(一)、2z201010 掌握建造师的基本条件、执业范围和执业要求1、2z201011 建造师基本条件2、2z201012 建造师执业范围3、2z201013 建造师执业要求(二)、2z201020 掌握民事法律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基本知识1、2z201021 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2、2z201022 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终止3、2z201023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4、2z201024 代理制度的基本内容5、2z201025 财产权的基本内容6、2z201026 诉讼时效的有关规定(三)、2z201030 掌握建筑法关于施工许可的主要内容1、2z201031 施工许可制度2、2z201032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条件3、2z201033 施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4、2z201034 未领取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法律责任(四)、2z201040 掌握建筑法关于建筑工程发承包的主要内容1、2z201041 承揽工程的有关规定2、2z201042 分包工程的有关规定3、2z201043 工程发包与承包法律责任的规定(五)、2z201050 掌握建筑法关于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内容1、2z201051 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和内容2、2z201052 对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的限制性规定3、2z201053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的法律责任(六)、2z201060 掌握招标投标法关于招标的主要规定1、2z201061 招标投标的基本原则2、2z201062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的规定3、2z201063 招标程序4、2z201064 招标人的法律责任(七)、2z201070 掌握招标投标法关于投标的主要规定1、2z201071 投标的要求和程序2、2z201072 联合体投标3、2z201073 投标的禁止性规定4、2z201074 投标人的法律责任(八)、2z201080 掌握招标投标法关于开标、评标和中标的主要规定1、2z201081 开标程序2、2z201082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程序3、2z201083 中标通知书4、2z201084 评标委员会及中标人的法律责任(九)、2z201090 掌握安全生产法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内容1、2z201091 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2、2z201092 工程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3、2z201093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中的权利义务4、2z201094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5、2z201095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处理6、2z201096 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十)、2z201100 掌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1、2z20110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2、2z201102 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责任和义务3、2z201103 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责任和义务4、2z201104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责任与义务5、2z201105 建设工程相关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责任与义务6、2z201106 施工企业及相关各方的法律责任(十一)、2z201110 掌握安全生产许可条例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内容1、2z201111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适用范围2、2z201112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3、2z201113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取得条件4、2z201114 施工企业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法律责任(十二)、2z201120 掌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内容1、2z201121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2、2z201122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与义务3、2z201123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与义务4、2z201124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与义务5、2z201125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6、2z201126 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法律责任(十三)、2z201130 掌握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的有关规定1、2z201131 工程建设标准的种类2、2z201132 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规定3、2z201133 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实施的法律责任(十四)、2z201140 熟悉消防法和劳动法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主要内容1、2z201141 消防法关于工程建设活动火灾预防的规定2、2z201142 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3、2z201143 劳动保护的主要内容4、2z201144 施工企业及从业人员违反消防法、劳动法的法律责任(十五)、2z201150 熟悉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1、2z201151 从业单位资质管理2、2z201152 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十六)、2z201160 熟悉建设工程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种类1、2z201161 建设工程民事责任的种类2、2z201162 建设工程行政责任的种类3、2z201163 建设工程刑事责任的种类(十七)、2z201170 了解建设工程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1、2z201171 工程法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2、2z201172 工程法律责任的特殊工程要件(十八)、2z201180 了解保险法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主要内容1、2z201181 建筑工程一切险2、2z201182 安装工程一切险二、2z202000 合同法律基本制度(一)、2z202010 掌握合同效力的法律规定1、2z202011 有效合同的成立要件2、2z202012 无效合同的种类和处理3、2z202013 可撤消合同4、2z202013 效力待定合同(二)、2z202020 掌握合同履行、违约责任形式及违约的免责规定1、2z202021 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定2、2z202022 违约责任承担的形式3、2z202023 违约的免责规定(三)、2z202030 掌握合同变更、转让和终止的规定1、2z202031 合同变更2、2z202032 合同转让3、2z202033 合同终止(四)、2z202040 掌握施工合同纠纷的处理和防范措施1、2z202041 施工合同纠纷的成因2、2z202042 施工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和程序3、2z202043 施工合同纠纷的防范措施(五)、2z202050 熟悉合同形式及合同的订立1、2z202051 合同形式2、2z202052 合同的主要条款3、2z202053 要约与承诺(六)、2z202060 了解合同的种类和担保形式1、2z202061 合同概念及种类2、2z202062 合同担保的形式。
2012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大纲

※2Z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Z建设工程法律制度※2Z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2Z了解建造师制度框架体系2Z掌握考试管理2Z掌握注册管理2Z掌握执业管理2Z掌握继续教育管理2Z掌握信用档案管理2Z掌握监督管理※2Z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2Z掌握法律体系2Z熟悉法的形式※2Z宪法2Z掌握公民的基本权利2Z掌握公民的基本义务※2Z民法2Z掌握民事法律关系2Z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2Z掌握代理2Z掌握债权、知识产权2Z掌握诉讼时效※2Z物权法2Z掌握抵押权2Z掌握质权2Z掌握留置权2Z熟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2Z熟悉建设用地使用权2Z了解物权的保护※2Z建筑法2Z掌握施工许可制度2Z掌握企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2Z掌握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2Z掌握工程发包制度2Z掌握工程承包制度2Z掌握工程分包制度2Z掌握工程监理制度※2Z招标投标法2Z掌握招标投标活动原则及适用范围2Z掌握投标的要求2Z掌握联合体投标2Z掌握禁止投标人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2Z掌握开标程序2Z掌握评标委员会的规定和评标方法2Z掌握中标的要求2Z熟悉招标程序2Z了解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代理※2Z安全生产法青岛中元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2Z掌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2Z掌握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2Z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2Z熟悉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2Z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Z掌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Z掌握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2Z掌握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2Z掌握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2Z熟悉勘察、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2Z熟悉其他相关单位的安全责任※2Z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Z掌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取得条件2Z熟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规定※2Z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Z掌握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2Z掌握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2Z掌握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2Z掌握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2Z熟悉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2Z熟悉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2Z产品质量法2Z掌握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3 -2Z掌握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2Z标准化法2Z掌握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实施2Z熟悉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2Z环境保护法2Z掌握建设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2Z掌握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2Z熟悉水、大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2Z节约能源法2Z掌握民用建筑节能的有关规定2Z熟悉建设工程项目的节能管理2Z了解建设工程节能的规定※2Z消防法2Z掌握消防设计的审核与验收2Z掌握工程建设中应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2Z劳动法2Z掌握劳动保护的规定2Z熟悉劳动争议的处理※2Z劳动合同法2Z掌握劳动合同的订立2Z掌握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2Z掌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2Z熟悉集体合同、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2Z档案法青岛中元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2Z掌握建设工程档案的种类2Z掌握建设工程档案的移交程序※2Z税法2Z熟悉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2Z了解税务管理的制度※2Z建设工程法律责任2Z掌握民事责任的种类和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2Z掌握工程建设领域常见行政责任种类和行政处罚程序2Z掌握犯罪构成与刑罚种类2Z熟悉工程建设领域犯罪构成- 5 -。
2012二建法规知识点整理

1、二级初始注册条件:①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②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③达到继续教育要求;④没有明确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2、不予注册的情形:①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②申请在两个或以上单位注册;③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④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⑤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不满5年的;⑥因前项以外原因受刑事处罚,不满3年;⑦被吊销注册证,处罚日至注册不满2年;⑧申请日前3年任经理,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⑨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⑩年龄超过65周岁及其他法律、法规情形;4、建造师对岗位的规定: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②可以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或施工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咨询,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5、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6、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指民事法律关系中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和参与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包括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民事行为能力分:完全、限制、无;法人具备的条件:①依法成立;②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③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④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7、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指民事法律关系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种类:财、物、行为、智力成果;8、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9、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分为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和内容变更;主体变更有两种表现形式:①主体数目发生变化:主体数目增加或减少;②主体的改变:也称合同转让,由另一个新主体代替原主体享有权利、承担义务;10、民事法律关系的终止: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复存在,彼此丧失了约束力。
可分为:自然终止、协议终止和违约终止;违约终止: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一方违约,或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某类民事法律关系规范的权利不能实现;11、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①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②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内心与表示一致);③行为内容合法;④行为形式合法;12、代理的含义:代理人于代理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向第三人权限为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涉及三方当事人:被代理人、代理人和代理关系第三人;13、代理种类:委托、法定、指定代理;委托代理是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授权而进行的代理;委托代理的终止:①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②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③代理人死亡;④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⑤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终止;法定、指定代理的终止:①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②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③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④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取消指定;⑤被代理人和代理人间的监护关系消灭;14、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债发生的根据:①合同;②侵权行为: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的财产权或人身权的行为;③不当得利:没有法律或合同根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的利益;④无因管理;⑤债的其他发生根据;债的消灭:①履行②抵销③提存④混同⑤免除⑥当事人死亡15、物权: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物权的种类:①所有权:②用益物权:③担保物权;物权的保护采取的方式:①因物权的归属和内容发生争议,利害关系人可请求确认权利;②被无权占有的,权利人可请求返还原物;不能返还或仍有损失的,可请求损害赔偿;③造成毁损的,可请求恢复原状,不能恢复或仍有损失的,可请求损害赔偿;④妨碍行使物权的,可请求排除妨害;⑤可能危及行使物权的,可请求消除危险;⑥侵害物权,造成损害的,可求损害赔偿;16、知识产权特征:①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性质;②专有性;③地域性;④时间性;专利权保护对象:发明(期限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期限10年);17、不予受理的行政案件:①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②行政法规、规章或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③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④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1、诉讼时效: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保护其权利时,法律规定消灭其胜诉权的制度;种类:①普通诉讼时效:2年;②短期诉讼时效:1年(身体受到伤害、延付或拒付租金;出售不合格商品;寄存物丢)③特殊诉讼时效:涉外合同期间为4年;④权利最长保护期限:20年(从权利被侵害)诉讼时效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国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2012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资料(内部资料)

2012年⼆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资料(内部资料)2012年⼆级建造师《建设⼯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资料(内部资料,注意保存保密)重点掌握的法律法规:1、物权法2、建筑法3、招标投标法4、建设⼯程安全⽣产管理条例5、建设⼯程质量管理条例6、劳动合同法7、合同法第⼀部分建设⼯程法律制度1、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由⼈⼒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负责。
建造师管理体制原则:“分级管理、条块结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统⼀的监督管理)、国务院各部门(本专业)、省建设厅和同级各专业部门(本省、本专业)。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原则:“分级别,分专业”。
⼀级设置10 个专业,⼆级设置 6 个专业。
2、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体系由六⼤标准⽀撑,即执业实践标准、教育和评估标准、考试标准、注册标准、执业标准和继续教育标准。
3、注册建造师的注册管理分为: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增项注册。
初始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 年;延续注册的,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也为3 年;变更注册的,变更注册后的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减去已⽤时间)。
4、建设⼯程施⼯活动中形成的有关⼯程施⼯管理⽂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施⼯单位签署质量合格的⽂件上,必须有建造师的签字盖章。
⼤型⼯程项⽬负责⼈必须由本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担任。
注册建造师不得有下列⾏为(共1种,须重点掌握):(1)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并执业;(2)超出执业范围和聘⽤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3)未变更注册单位,⽽在另⼀家企业从事执业活动;(4)所负责⼯程未办理竣⼯验收或移交⼿续前,变更注册到另⼀企业。
5、注册建造师在每⼀注册有效期内接受120学时继续教育。
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
注册建造师违法从事相关活动,违法⾏为地县级以上地⽅⼈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告知注册机关。
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汇总

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争议安全生产法建造师管理制度工程发包制度劳动合同的解除包括5部分:1)协议解除2)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3)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通知劳动者的情形4)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5)劳动者解除合同1)协议解除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通知劳动者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此外,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4)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劳动者解除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012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真题原题

2012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1、关于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施工中形成的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或加盖执业印章 B.施工单位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的签字盖章C.所有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D.大型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以由一级或者二级注册建造师担任2、关于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不包括注册建造师业绩B.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良好行为不必记入C.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应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D.由于信用档案信息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所以不需要公示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属于()。
A.法律B.行政法规C.部门规章D.司法解释4、总承包单位收到固定管理费后将承包工程全部转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
从民事法律行为角度看,该行为无效的原因是()。
A.行为人不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B.行为人意思表示不真实C.行为内容不合法D.行为形式不合法5、下列民事行为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投标报价B.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撤回了投标文件C.施工人员按照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合同要求进行施工D.承接分包工程的建筑公司将专业工程再分包6、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应该由()承担。
A.代理人B.被代理人C.第三人D.代理人和第三人7、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履行,致使债务人难以履行债务时,债务人可以采取的消灭债务的方式是()。
A.抵销B.提存C.混同D.免除8、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个月。
A.1B.2C.3D.69、劳动合同补偿标准中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个月的平均工资。
A.3B.6C.10D.1210、行政机关作出()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A.警告B.开除C.责令停产停业D.撤职处分11、项目经理强令作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其行为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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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要点——《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要点之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
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要点之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
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要点之宪法
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要点之民法
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要点之物权法
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要点之建筑法
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要点之招标投标法
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要点之安全生产法
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要点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要点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要点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要点之产品质量法
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要点之标准化法
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要点之环境保护法
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要点之节约能源法
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要点之消防法
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要点之劳动法
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要点之劳动合同法
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要点之档案法
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要点之税法
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要点之建设工程法律责任
第二部分合同法
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要点之合同法原则及合同分类
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要点之合同的订立
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要点之合同的效力
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要点之合同的履行
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要点之合同的变更、转让与权力义务终止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要点之违约责任
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要点之合同的担保
第三部分建设工程纠纷的处理
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要点之民事纠纷处理的方式
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要点之证据
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要点之民事诉讼法
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要点之仲裁法
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复习要点之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