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概论课后答案
经济法概论(第三版)部分课后答案

第一章(20 页)思考题1、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的区别有哪些?市场经济是一种经济体系,在这种体系下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及销售完全由自由市场的自由价格机制所引导计划经济,或计划经济体制,又称指令型经济,是对生产、资源分配以及产品消费事先进行计划的经济体制。
由于几乎所有计划经济体制都依赖于指令性计划,因此计划经济也被称为指令性经济。
计划经济、市场经济的区别这是两种根本对立的经济体制主要区别有: 一是经济运行的机制不同.计划经济是无所不包的国家计划,市场经济是市场机制,即价格供求竞争利率等. 二是调节经济的手段不同. 前者主要是行政手段,后者主要是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三是调节经济的方式不同. 前者是国家直接调控企业,后者是国家调控市场, 市场引导企业.四是所有制结构不同.前者的所有制结构单一, 后者所有制结构多元.五是利益分配不同.前着平均主义严重,后者注重效率.5、国家干预经济的手段有哪些?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第二章(39 页)例3-2 某市房地产主管部门领导王大伟退休后,与其友张三、李四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
王大伟不想让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在未告知其弟王小伟的情况下,直接持王小伟的身份证等证件,将王小伟登记为公司股东。
下列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A)A、公司股东应是王大伟B、公司股东应是王小伟C、王大伟和王小伟均为公司股东D、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王小伟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例3-3 甲股份有限公司经董事会决议,变更公司章程,在其营业范围中增加“制售成衣” 一项,但尚未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董事长刘某未经授权与乙纺织厂签订一项订购布料的合同。
对甲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行为,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 C )A、因其是董事会作出的决议,故不能发生变更效力B、董事会可以对此作出决议,但其未向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而不发生变更效力C、应由股东会作出决议,自决议生效时发生变更效力D、应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并自办理变更登记时发生变更效力70%、25%、5%。
00043自考经济法概论(财经类)2016年版课后习题第一章

1.公司的法律特征有哪些?(1)依法设立;(2)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所有权;(3)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4)公司是企业法人。
2.公司法的特征有哪些?(1)公司法是组织法与行为法的结合;(2)公司法是兼具公法属性的私法;(3)公司法是兼具程序法律内容的实体法。
3.公司章程法定性的内容有哪些?(1)内容的法定性。
公司章程的绝对记载事项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2)形式的法定性。
公司章程必须采用书面形式;(3)修改程序的法定。
公司章程修改必须基于公司法规定的事由和法定程序;(4)效力的法定。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4.公司资本“三原则”的内容是什么?(1)资本确定原则,又称法定资本制,是指在公司设立时,必须在章程中确定资本总额,且应认足和募足甚至缴足,其目的是使公司成立有相当的财产基础;(2)资本维持原则是指公司成立后应当维持与其注册资本相当的资产,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和交易安全;(3)资本不变原则是指公司资本总额非经法定程序不能任意减少或增加,以维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
5.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哪些?(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法院予以解散。
6.清算组的职权有哪些?(1)清算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7.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和法定资格;(2)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3)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4)有公司住所。
《经济法概论》习题答案

(二)解析: 不合法之处为:
第
(1)以股票票面金额向社会公开发行。
二
(2)公司董事会作出了罢免了原董事长, 章
选出新董事长的决定。
企
(3)公司考虑到各股东近年来无经营回报, 故决定将当年盈利分配给股东。
业
(4)法定公积金占公司注册资本的45%,公 法
司鉴于公司良好财务状况,决定法定公积 金不再提取。
(4)合伙企业中确立了有区别的责任制度。
第 6.答:破产债权是根据破产宣告前的法律事实,
对破产财产享有的能够通过破产程序得到公平受
二 偿的请求权。包括: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放弃了
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有财产担保的优
先受偿后未能得到部分。
章
7.答: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 企 业 务后,按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
《经济法概论》
经 济
习题集答案
法
概
论
习
题
集
答
案
经
济
法
概
论 习 题 集 答 案
编章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标题
导论
编章
第九章
标题
税收法律制度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企业法律制度
第十章
银行法律制度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第十一章
证券法律制度
合同法律制度
第十二章
保险法律制度
竞争法律制度
第十三章
票据法律制度
三 章
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 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
知
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 则,可以享有优先权,即以其在外国第一次提 出专利申请之日(优先权日)为申请日。(2)
经济法概论课习题及答案

《经济法律教程》习题集第一章《经济法概述》习题及答案一、名词解释:1.经济法2.国家协调3.社会本位4.谨慎干预原则二、判断题:1.美国的《克莱顿法》被认为是现代反垄断法之母。
2.经济法一词是在1755年,由法国空想共产主义代表人物摩莱里在其专著《自然法典》中提出的。
3.经济法的主体包括经济管理机关、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和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经济联合体、公民等。
4.经济法部门的特点是以国家协调经济运行的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处于法的体系中的第一层次。
5.经济法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律部门存在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
三、选择题:1.我国经济法调整的是()A.所有的经济关系B。
一定的经济关系C.宏观经济关系D。
微观经济关系2.经济主体之间的纠纷,解决的主要方式是()A.请求经济管理部门做出行政处理B.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C.请求调解D.提起诉讼E.申请仲裁3.作为经济法灵魂的一项根本性的原则是()A.国家本位原则B.社会本位原则C.效率原则D.责权利效相统一的原则4.违反经济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A.民事责任B.经济责任C.行政责任D.刑事责任四、简答题1.简述经济法与民商法、行政法的区别。
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3.简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协调本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国家协调是指国家运用法律的和非法律的手段,使经济发展符合客观规律的要求。
3.社会本位是指经济法在对经济关系的调整中立足于社会整体经济利益,以尊重个体权益为基础、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为已任,把社会整体利益作为衡量一切行为的标准。
4.谨慎干预原则指经济运行有其客观规律,国家在协调经济运行时要谨慎从事,不能轻举妄动,国家在向外用力的同时要向内用力,其动作在轻缓慢。
二、判断题:1.×2。
√3。
√ 4。
× 5。
√三、选择题1.B 2。
ABCDE 3。
D 4。
BCD四、简答题1.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区别:(1)调整对象不同(2)主体方面不同(3)调整方法不同(4)制裁手段不同(5)纠纷处理的方法不同经济法与行政法的不同:(1)调整对象不同;(2)主体范围不同;(3)调整方法不同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在协调本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经济法概论课后习题答案

第一章企业法1.1998年1月,甲乙丙、共同设立以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约定:甲以现金人民币5五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人民币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4万元出资;个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
合伙企业成立后,为扩大经营,于1 998年6月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期限一年,1998年8月,甲提出退伙,鉴于当时合伙企业盈利,乙、丙表示同意,同月,甲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
1998年9月,丁入伙。
丁入伙后,因经营环境改变,企业严重亏损。
1999年5月,乙、丙、丁决定解散合伙企业,并将合伙企业现有财产价值人名币3万元予以分配,但对未到期的银行贷款未予清还,1999年6月,银行贷款到期后,银行找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发现该企业已经解散,遂向甲要求清偿全部贷款,甲称自己早已退伙,不负责清偿债务,银行向丁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丁称该笔贷款是在自己入伙前发生的,不负责清偿,银行向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乙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相应数额,银行向丙要求偿还部分贷款,丙表示自己是劳务出资的,不承担偿还贷款义务,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以下问题:1.甲乙丙丁各自的主张能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应如何偿清?3.在银行贷款偿清后,甲乙丙丁内部之间应如何分担清偿责任?答案:(1)甲、乙、丙、丁各自的主张能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甲的主张不能成立。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甲对其退伙前发生的银行贷款应负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乙的主张不能成立。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之间对债务承担份额的约定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故乙提出应按约定比例清偿债务的主张不能成立,其应对银行贷款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丙的主张不能成立。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以劳务出资成为合伙人的,也应承担合伙人的法律责任,故丙也应对银行贷款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丁的主张也不能成立。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丁对其入伙前发生的银行贷款应负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经济法概论》(邓伟)课后练习题答案

《经济法概论》课后练习参考答案第一章经济法概述一、单项选择题BACAD二、多项选择题ABCD ACD ABD ABC CD第二章企业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DDCCA DCDDD二、多项选择题ABCD ABD ACD ABCD 5.AB三、案例分析1、答:(1)(1)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①投资人为一个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②有合法的企业名称③有投资人上报的出资④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⑤有必要的从业人员;个人独资企业设立采取直接登记制,其程序:①提出申请②核准登记③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其成立日期(2)乙于2 月10 日以A 企业名义向丙购买价值2 万元货物的行为有效。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投资人对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尽管乙向丙购买货物的行为超越职权,但丙为善意第三人,因此,该行为有效。
(3)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A企业的财产清偿顺序为: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②税款;③其他债务。
(4)首先,用A 企业的银行存款和实物折价共9 万元清偿所欠乙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后,剩余78 000 元用于清偿所欠丁的债务;其次,A 企业剩余财产全部用于清偿后,仍欠丁22 000 元,可用甲个人财产清偿;第三,在用甲个人财产清偿时,可用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2万元清偿,不足部分,可用甲从B 合伙企业分取的收益予以清偿或由丁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B 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2、答:(1)普通合伙关系成立。
虽然各当事人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协议,也未经工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知)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0条之规定,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协议,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协议的,可以认定有合伙关系。
(2)D 可以作为合伙人。
因为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出资,经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用劳务、技术等出资。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各章课后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定教材经济法概论(财经类)00043各章课后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第一章案例分析题(P72)参考答案参考答案参见指定教材第55页。
教材第52页大纲样题的第4l题案例分析题和本章最后的案例分析题一模一样,大纲样题第41题的标准答案在教材第55页。
第二章案例分析题(P94)参考答案参考答案参见指定教材第55页至56页。
教材第52页至53页大纲样题的第42题案例分析题和本章最后的案例分析题一模一样,大纲样题第42题的标准答案在教材第55页至56页。
本章补充材料:.20l0年01月份考试真题的第42题A有限责任公司有股东甲、乙、丙3人。
因股东人数较少和公司规模较小,决定不设立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和一名监事。
执行董事由甲股东担任,并兼任公司经理;监事由公司的财务主管担任。
试分析回答下列问题:(1)A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决定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2)甲股东担任执行董事并兼任公司经理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3)财务主管担任监事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4)如果甲作为执行董事决定以本公司的财产为本公司股东乙提供担保,该决定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答:(1)A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决定合法。
因为A公司股东人数较少,而按照法律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
(2)甲股东担任执行董事并兼任公司经理合法。
因为法律规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3)财务主管担任监事,不合法。
因为按照法律规定,财务主管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而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4)如果甲作为执行董事决定以本公司的财产为本公司股东乙提供担保,该决定不合法。
因为按照法律规定,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据此,A公司能否为股东乙提供担保,应由甲、乙、丙三人共同决定,甲一人无权单独作出决定。
经济法概论习题与参考答案

经济法概论习题与参考答案一、单选题(共101题,每题1分,共101分)1.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发行失败指的是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时,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的A、50%B、60%C、70%D、80%正确答案:C2.根据市场规制法,规制主体的权利是A、市场竞争权B、消费者权C、经营者权D、市场规制权正确答案:D3.下列属于宏观调控法的是()A、反垄断法B、反不正当竞争法C、消费者保护法D、计划调控法正确答案:D4.下列属于财产性责任的是A、自由罚B、罚金C、声誉罚D、资格罚正确答案:B5.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可以对该银行实行接管的是A、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B、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C、最高人民法院D、最高人民检察院正确答案:B6.在我国,中央计划的审批机构是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B、国务院C、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D、中央军事委员会正确答案:A7.国家信用的最主要、最典型的形式是.A、消费信用B、国债C、企业债券D、银行信用正确答案:B8.国家预算收入中,最主要的部分是()A、税收收入B、规费收入C、专项收入D、罚没收入正确答案:A9.下列关于经济法主体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在调制受体中,最重要的主体是企业B、第三部门不会成为经济法的主体C、不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的主体不能成为经济法主体D、经济法主体资格的取得具有单一性正确答案:A10.着重回答经济法自身是什么的问题,是经济法理论中的【】A、经济法规范论B、经济法运行论C、经济法本体论D、经济法价值论正确答案:C11.经济法的价值体系中,更高层次的价值是A、内在的主观功用价值B、外在的主观评判价值C、内在的客观功用价值D、外在的客观评判价值正确答案:B12.经济法体系中最核心、最基本的部分是A、市场运行法和社会保障法B、宏观规制法和市场调节法C、市场主体法和政府投资法D、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正确答案:D13.有关市场规制法主体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经营者是市场规制的主体B、行业协会是市场规制的主体C、国家是市场规制的主体D、政府是市场规制的受体正确答案:C14.关于商业银行的贷款,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政府部分强令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的,商业银行有权拒绝B、借款合同到期未偿还的,作为呆账处理.C、在信用贷款中,商业银行对关系人提出的申请不能拒绝D、商业银行与借款人订立贷款合同,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正确答案:A15.效率、公平和秩序属于经济法的()A、外在价值B、公用价值C、客观价值D、内在价值正确答案:A16.在经济法主体责任的承担上,第二位的是A、本法责任B、刑事责任C、他法责任D、民事责任正确答案:C17.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前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A、1000万元B、2000万元C、3000万元D、4000万元正确答案:C18.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A、协调关系B、管制关系C、分配关系D、调制关系正确答案:D19.我国证券发行规制制度属于()A、核准制B、注册制,但吸收了核准制因素C、核准制,但吸收了注册制因素D、注册制正确答案:C20.不正当竞争行为作为法律概念,源于A、1850年法国一法院的判决B、1950年英国一法院的判决C、1850年德国一法院的判决D、1950年美国一法院的判决正确答案:A21.下列属于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的预算管理职权的是A、监督权B、审查权C、批准权D、编制权正确答案:A22.在经济法主体责任承担上,第一位的是A、本法责任B、行政责任C、刑事责任D、他法责任正确答案:A23.按照偿付方式的不同,国债可分为A、内债和外债B、强制国债和任意国债C、普通国债和有奖国债D、定期国债和不定期国债正确答案:C24.在下列计划监督检查类型中,最经常、最直接、也最具广泛性的监督和检查是()A、权力机关的监督检查B、社会的监督检查C、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D、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正确答案:B25.德国证券发行的规制模式属于A、核准制B、注册制C、审批制D、配额制正确答案:A26.下列属于经济法上正式程序的是A、道义劝告B、窗口指引C、税收减免D、权利告知正确答案:C27.经营者因为严重违反市场规制法承担的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责任是A、强制超额赔偿B、声誉罚C、自由罚D、资格罚正确答案:D28.经济法的主体组合是()A、实施主体与实施受体B、制定主体与制定受体C、调制主体与调制受体D、运行主体与运行受体正确答案:C29.下列属于银行业非现场监管规制方式的是()A、咨询银行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B、查阅复制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C、进入银行金融机构进行检查D、采集数据并对有关数据进行核对和整理正确答案:D30.市场主体所从事的具有经济法意义的博弈行为是A、对策行为B、市场行为C、调制行为D、具体行为正确答案:A31.相对于商法的私法属性而言,经济法属于A、程序法B、私法C、实体法D、公法正确答案:D32.经济法价值的两大类别是【】A、公平价值和秩序价值B、内在客观功用价值和外在主观评判价值C、正义价值与秩序价值D、效率价值与公平价值正确答案:B33.按流通性能的不同,国债可以分为A、记名国债和不记名国债B、上市国债和不上市国债C、普通国债和有奖国债D、强制国债和任意孱债正确答案:B34.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A、30亿元人民币B、3亿元人民币C、10亿元人民币D、5亿元人民币正确答案:C35.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审批机关是【】A、国家计划委员会B、国务院C、国家权力机关D、最高人民法院正确答案:C36.下列不属于附奖赠促销中的不当条款的是A、所附奖赠品伪劣B、附不正当解释权条款C、附限制消费者权利的条款D、附增加消费者义务的条款正确答案:A37.确立经济法宗旨时,强调经济法宗旨的概括应当体现经济法特色的标准是A、普遍性标准B、灵活性标准C、包容性标准D、独特型标准正确答案:D38.下列能够作为商业秘密得到法律保护的是A、专利技术B、产品规格C、客户名单D、行业标准正确答案:C39.在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中,调制法定原则更强调A、内容法定和程序法定B、调整目标和平衡协调C、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D、符合规律和公平有效正确答案:A40.最早以法律形式规定商业银行必须向中央银行缴存存款准备金的是A、1913 年美国《联邦储备法》B、1935 年英国《中央银行法》C、1935 年法国《中央银行法》D、1913 年德国《联邦银行法》正确答案:A41.下列属于特别市场规制法的是()A、反不正当竞争法B、消费者权益保护法C、反垄断法D、房地产法正确答案:D42.下列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的是A、个人独资企业B、个体工商户C、私营企业D、合伙企业正确答案:C43.粮食、食用植物油的销售和进口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是【】A、减免税率B、基本税率C、零税率D、低税率正确答案:B44.经济法所追求的经济效益是A、个体的经济效益B、集体的经济效益C、当前的经济效益D、总体上的经济效益正确答案:D45.从调制法定原则的要求来看,在经济法上必须着重强调的程序类型是A、非正式程序B、非诉讼程序C、正式程序D、诉讼程序正确答案:C46.下列行为中,属于纵向联合限制竞争行为的是()A、特许协议B、联合抵制C、不当技术联合D、划分市场正确答案:A47.依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A、5000万元人民币B、1亿元人民币C、20亿元人民币D、10亿元人民币正确答案:D48.下列属于财政支出法律制度的是()A、招标制度B、公平交易制度C、公共采购制度D、转移支付制度正确答案:D49.经济法的宗旨涉及几个重要目标,其中最高的目标是【】A、稳定增长B、保障社会公益C、保障基本人权D、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正确答案:D50.下列属于经济法非正式程序的是A、股票发行B、计划编制C、窗口指导D、出口退税正确答案:C51.1967年制定了《经济稳定与增长促进法》的国家是A、英国B、法国C、德国D、美国正确答案:C52.下列国家或地区,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采取结构主义规制路径的是A、法国B、德国C、日本D、欧盟正确答案:C53.工商管理部门对消费者的申诉不予受理或终止受理的情形之一是,自消费者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起超过A、5年的B、20年的C、2年的D、1年的正确答案:D54.依据违法主体的不同,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可以分为()A、重大法律责任和一般法律责任B、赔偿性法律责任和惩罚性赔偿法律责任C、经济性法律责任和非经济性法律责任D、调制主体的法律责任和调制受体的法律责任正确答案:D55.下列选项中,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预算管理职权的是()A、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B、具体编制中央预算、决算草案C、监督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D、改变或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正确答案:D56.在财政法的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的是A、政府采购法B、预算法C、国债法D、税法正确答案:B57.经济法体系的基本构成是A、民间法和社会法B、公法和私法C、程序法和实体法D、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正确答案:D58.我国《政府采购法》最为直接的调整目标是A、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B、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C、促进廉政建设D、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正确答案:D59.下列属于自然垄断市场的是A、输配电市场B、建筑与房地产市场C、教育市场D、医疗服务市场正确答案:A60.下列属于市场规制法的是【】A、《侵权责任法》B、《反不正当竞争法》C、《专利法》D、《物权法》正确答案:B61.关于证券交易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证券交易所的总经理由证券业协会任免B、证券交易所章程的修改,无须证监会批准C、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解散,由国务院决定D、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行为由其自行决定正确答案:C62.经济法的外在价值又可称为()A、功用价值B、客观评判价值C、客观价值D、主观评判价值正确答案:D63.在我国,各类企业通常情况下适用的所得税税率是A、25%B、20%C、10%D、15%正确答案:A64.经济法的宗旨具有“双重性”,在横向上指的是A、经济目标与社会目标B、基本目标和最高目标C、功用目标和评价目标D、原则目标和价值日标正确答案:A65.在财政法的体系中,属于核心法、骨干法的是A、政府采购法B、预算法C、国债法D、转移支付法正确答案:B66.下列关于我国调制立法权的说法,正确的是【】A、由行政机关独享的立法模式B、由立法机关独享的立法模式C、由立法机关与司法机关分享的立法模式D、由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分享的立法模式正确答案:D67.甲厂生产一种易拉罐装碳酸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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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课后答案第1章在本案中某公司与其下属基层单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该公司的要求不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属于合同中的违约行为。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可以认定,本案中某公司与其下属基层单位所签承包合同为有效经济合同。
该合同主体合格,内容合法,符合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且事实也证明了其行之有效。
该基层单位要求合同当事人双方按照合同的各项规定履行合同是合理合法的,应予以支持。
第2章1.答:甲这样做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甲的行为是发生法律效力的。
在本案中,甲的丈夫乙是严重的精神病患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夫妻一方失去行为能力,另一方即为他方的法定代理人。
甲可以代理乙的民事法律活动包括处理财产。
所以甲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
2.答:本案的关键是刘某把自己的自行车送给夏某时是否处于病态。
根据案情我们了解到,刘某已年满16周岁,且有独立的工资收入,应视为完全行为能力的人,其把自己的自行车送给夏某的赠予行为是发生法律效力的。
如果是在此之后刘某因患严重的精神分裂症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与赠予行为无关。
但是,如果刘某把自己的自行车送给夏某的赠予行为发生时,已经处于病态(不论当时是否确诊),即处于不能辨别自己行为或不能完全辨别自己行为的状态,则其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
夏某应予返还。
3.答:食品公司经理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是不对的。
在本案中,公司经理委托采购员牛某到山东采购小枣3000斤。
牛某到山东后却采购小枣10000斤,行为超越了代理权限,超越部分是属于无权代理,对被代理人没有法律效力。
在第一批5000斤到货后,虽然公司经理十分生气,但是在严厉批评了牛某之后,告诉财务付款,并警告牛某下不为例。
此行为等于行使了承认权(或追认权),无权代理一经追认,既成为有权代理,公司经理所说的第一批多收的2000斤也要牛某自己处理的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为,承认权与拒绝权都是形成权,形成权一经行使就发生法律效果。
即,承认了就不能再拒绝,拒绝了就不能再承认,所以第一批5000斤小枣食品公司必须收货付款。
至于第二批到货的5000斤,由于公司经理坚决拒收,是属于没有经被代理人事后追认的无权代理行为,应由行为人自己承担民事责任。
4.答:东郊站拒绝赔偿食品公司是有法律依据的。
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是从权利受到侵害的人或单位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被侵害的事实和致害人或单位的时候算起。
在本案中,96年9月6日食品公司提货时,东郊站将注明破损情况的货运记录交给了食品公司。
且货单上已注明“收货人(发货人)应在车站交给记录的次日起一百八十天内提出赔偿要求”。
东郊站已明确通知对方:铁路运输的诉讼时效是特殊时效为180天。
由于食品公司于1997年4月2日后发现罐头有破损,才向东郊站提出索赔,已超过180天,其诉讼时效期间已过,所以东郊站拒绝赔偿食品公司是有法律依据的。
5.答:乙单位应返还多取走的450斤大米,或者按购买大米时的价格付款。
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没有合法的根据取得利益,而给他人造成了损失的,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在本案中,某单位(乙)多取走的450斤大米,很明显是取得了利益;而且所取得的利益没有合法的根据,且给某粮油公司(甲)造成了损失,属于不当得利。
所以应当返还。
6.答:甲商店不能以合同无效为由要求退货。
根据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在本案中,甲商店和乙公司所签购销合同中,关于电子表的部分因为以走私品(限制流通物)为标的违犯法律而无效,但它的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合同中有关机械表的条款仍然有效,甲商店不能以合同无效为由要求退货。
7.答:该手机应该归某乙所有。
某甲、某丙都无法取得该手机。
在本案中,某甲虽然对手机有所有权,但经招领期满而未去认领,而且该手机已被依法拍卖,其所有权已被强制消灭。
某丙虽然以500元购得此机,但由于是从小偷处购得,无论是善意还是恶意,均有返还原物的义务。
而某乙是从拍卖场购得该手机,是通过合法的渠道获得该手机的所有权,某乙对该手机的所有权,不因该手机的被盗而消灭。
所以,该手机应该归某乙所有。
8.答:该厂长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其理由不成立的。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44条的有关规定,企业法人分立或合并的,它所享有的权利或承担的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或承担。
在本案中,五金厂并入机械厂后,其所享有的权利或承担的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即机械厂享有或承担。
所以,机械厂应该清偿五金厂所欠某公司3万元第3章1.答:在本案中,新华书店与华联公司所签订的购销合同,合同主体合格,内容合法,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确、具体,应视为有效经济合同。
既为有效经济合同,在新的协议没有达成之前,合同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履行合同,任何一方违约,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与合同规定的有关违约责任。
新华书店的上级主管部门市文化局对于新华书店未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购置电脑,是属于违反财经纪律,新华书店与华联公司的合同无效的认识与行为,是缺乏法律意识,侵犯企业经营劝,是完全错误的。
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企业经营权是指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即企业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
新华书店作为独立法人的企业,由于经营管理上的需要,与华联贸易公司签订电脑购销合同,是属于正常行使自己的权利,物质采购权是企业经营权的一部分,而其上级主管部门市文化局的干预行为无疑是侵犯企业经营权,是完全错误的。
在本案中,新华书店仅在提货时付款5万元,余款迟迟未付,属于违约,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与合同规定的有关违约责任。
法院应支持市华联贸易公司有关要求市新华书店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的请求,判决市新华书店履行合同,清偿所欠余款并按照合同规定,按合同违约部分标的总价款额的15%承担违约金。
2.答:法院不应该受理此案。
《破产法》第三条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债务人均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
但是,如果是债务人申请宣告破产的应当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时,如果是债务人申请宣告破产的,应当检查“破产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政府授权部门同意其申请破产的意见”及有关资料才能受理。
在本案中,第四棉纺厂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已资不抵债。
直接向所在地C区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不符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C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是不对的。
第4章 1. 本案有下列违法之处:(1)王某以其个人所有的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人民币50万元超出了法律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
(2)三方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违反了公司法规定。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只能承担有限责任。
(3)股东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同时,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应为股东会而非董事会。
(4)根据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不得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
2. 答:(1)不合法,因为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其资产评估工作由资产评估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进行,该国有企业无权自行评估。
(2)不合法,依《公司法》规定,国有企业改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采取募集方式设立。
(3)不符合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4)不符合规定,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两项专利的作价人民币220万元高于公司法所规定的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到20%。
(5)公司欲设立,应报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然后由该公司创立大会产生的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3.条款中符合规定的是:(1)第1条公司由三方组建。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为2个以上50个以下。
(2)第5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长负责董事会的工作。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一般须设董事会。
其余的条款均不符合法律规定:(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建以生产经营为主的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万元人民币,而第2条约定30万元人民币则不符合规定;(2)第3条约定以专利权及专有技术等折价出资的金额超过了公司法规定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20%,不符合规定;(3)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是依出资人比例享有利润分配和承担风险的,因此,第4条约定的利润分配方案不符合规定;(4)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而不是经理。
因此,第6条约定经理作为法定代表人不符合规定;(5)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存续期间,出资不得抽回出资,如确须抽回投资,须按转让投资的方式进行。
因此,第7条的约定是不符合规定的第5章1.答:不是。
参看教材有关内幕交易部分。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得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的行为称作内幕交易。
2.答:该公司的行为属操纵市场行为,构成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
以获取利益或减少损失为目的,利用其资金、信息等优势操纵市场,影响证券市场价格,制造证券市场假象,诱导或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证券投资决定,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称作操纵市场价格。
3答:参看公司发行新股的法定条件及其处理规定。
新股发行除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外,应向有关部门申请批准,并公告有关内容。
否则,将被罚款甚至承担刑事责任第6章1.答:要约、承诺的过程。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确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
经过反复要约,一方当事人作出承诺,各方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合同即告成立。
2.答:属要约。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发出该意思表示的人为要约人,接受该意思表示的人是受要约人。
该要约是向非特定人发出的,悬赏广告是一种特殊的要约,虽然不是向特定人发出,但悬赏广告的内容明确具体,一旦有人对悬赏广告的内容做出承诺,要约人就要受到合同的约束,合同即告成立。
3.答:汪小姐能够索回中介费,并且甲公司要承担连带责任,向汪小姐支付已交付的房屋租金。
格式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无效,承租人的利益受法律保护。
合同法规定,格式条款中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4.答:该项按揭贷款合同合法有效,因而张某与开发商作为产生纠纷的主要责任人,共同承担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责任,逾期给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处理。
目前银行采取的措施是谨慎调查,转嫁风险。
一是贷款人提供足够的收入证明证实自己的还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