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外政府行为看我国农村合作社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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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的政府行为分析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的政府行为分析

() 4 金融信贷支持 。在 金融信 贷支持方 面 , 一些地 方政
浙 现 阶段 , 国政 府 在 农 民 合 作 经 济 组 织 发 展 中 的 行 为 府 做 了有 益 尝 试 。 例 如 , 江 省 要 求 农 村 信 用 社 及 其 它 金 我 融 机 构 加 强 对 农 民 合 作 经 济 组 织 的 信 贷 支 持 , 年 安 排 一 每 主要 体现 在 以 下 方 面 : 定数 量的农业信贷 资金 , 决 农 民合作经 济组织 季节性 、 解 临 () 】 制定 法 律 法 规 。在 1 9 年 , 政 部 即 发 布 了《 村 96 财 农 各 合 作 经 济 组 织 财务 制 度 ( 行 ) , 农 民 合 作 经 济 组 织 内 部 时 性 所 需 ; 级 金 融 机 构 要 积 极 开 展 对 农 民合 作 经 济 组 织 试 》对 根 授 进 的财 务 管 理 给 予 指 导 。2 0 0 3年 3月 1日起 实 施 的 《 中华 人 授 信 的 探 索 , 据 其 经 营 状 况 , 予 一 定 的 信 用 额 度 ; 一
交 通 、 讯 、 网 、 田水 利 等 基 本 设 施 是 农 民合 作 经 通 电 农
济 组 织 发 展 的 一 项 重 要 举 措 。 例 如 , 0 3年 财 政 部 提 供 了 济 组 织 发 展 的 基 础 , 民合 作 经 济 组 织 的发 展 , 不 开 这 些 20 农 离 2 0 万 资 金 在 全 国 扶 持 1 0个 农 民合 作 经 济 组 织 ;0 6 00 0 2 0 年 基础 设 施 的完 善 和 发 展 。基 础 设 施 是 农 民 合 作 经 济 组 织 发 农业部安排 20 0 0万 专 项 资 金 , 展 农 民 合 作 经 济 组 织 示 范 展 的 客 观 经 济 基 础 , 是 目前 制 约 农 村 地 区 特 别 是 中 西 部 开 也 项 目建 设 ; 苏 省 从 2 0 起 每 年 安 排 5 江 0 1年 O万 元 , 于 扶 持 地 区农民合作经济 组织发展 的决定 性 因素 。交 通 、 用 电力 、 通 省级示范合作经 济组织 ; 江省 20 —20 浙 0 1 0 3年共 安 排 2 0 讯 、 利 等基 础 设 施 建 设 投 资 大 、 期 长 、 度 高 , 又 是 发 50 水 周 难 但 万 元 专 项 资 金 , 0 4年 又 安 排 20 20 0 0万 元 , 于 扶 持 省 级 示 展 农 民 合 作 经 济 组 织所 急 需 的 , 以 , 大 这 方 面 的 资 金 投 用 所 加 范合作经济组织 。 人 是 十 分 必 要 的 。此 外 , 储 、 输 等 硬 件 设 施 的 落 后 直 接 仓 运 () 3 实施 税 收 优 惠 。 为 农 民 合 作 经 济 组 织 提 供 税 收 优 影 响到农 产品加 工物 流过 程 中 的增 值率 问题 , 进而也 影 响 惠 是 各 级 政 府 普 遍 采 取 的 措 施 。例 如 ,9 4年 财 政 部 和 国 了农 民 合 作 经 济 组 织 的 健 康 发 展 。 19 家 税 务 总 局 规 定 , 农 民专 业 技 术 协 会 、 业 合 作 社 等 农 民 2 2 市 场 体 系不 完 善 对 专 . 合 作 经 济 组 织 的 收 人 暂 免 征 收 所 得 税 。浙 江 省 规 定 , 民 农

政府在发展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地位和作用

政府在发展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地位和作用
20 年第 7期 09 总第 4 5期
经济研究导刊
EC ONO C RES ARC G DE MI E H UI
N ., 0 9 o7 2 0
S ra 45 e ilNo.
政 在展型 民业作 中地和用 府发新农 专合 社 的位作
苟 雪 霞
( 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 院, 山西 运城 0 40 ) 4 0 0
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普及 , 为法律的实施创造 良 好舆论
环境 。 政府通过 电视 、 广播 、 书籍 、 刊物及演讲游说等方式 , 使 农民正确认识了解合作社 。 最后 , 法律需要一个完善的过程 , 政府要根据实践 中出现的新问题进一步来修改和完善法律 。
收 稿 日期 :08 l— 3 2 0 一 0 1
关键词 : 政府; 农民专业合作社 ; 作用 中图分类号 :3 1 F2. 4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6 3 2 1 20 )7 0 3 — 2 17— 9X(0 90 —0 7 0
美国一位合作社研究学者道出了合作社事业在世界兴旺 发达的奥秘 :农民合作社成功的背后是政府为合作社创造有 利的发展环境 , 降低其运营成本 , 构建有效 的合作伙伴关 系。 这说 明政府的作为空间很大 。但政府不能用行政强制的手段 干预和控制合作社的发展 , 只是通过法律 、 经济 、 政策等手段 进行间接管理 、 指导和监督。具体来说 , 可以从 以下几个方面
发展的情况 ,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免税 、 低税 、 减税的税收
优惠 政 策 。具 体 建 议 如下 :
作者简 介: 苟雪霞(9 1 )女 , 18一 , 山西临猗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 讲师, 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 究。 从

农民合作社发展中政府行为逻辑_基于赋权理论视角的讨论

农民合作社发展中政府行为逻辑_基于赋权理论视角的讨论

* 农民合作社发展中政府行为逻辑:基于赋权理论视角的讨论*□徐旭初内容提要: 农民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行为是合作社理论与实践的核心问题之一。

在我国强势政府全面治理的情境中,农民合作社与政府之间存在着不对称的相互赋权关系,而政府拥有较大的干预优势和作用空间。

本文从赋权理论视角,基于我国政府与农民合作社的现实关系状况,揭示了合作社发展中政府行为的动因、维度及作用机制,研判了合作社发展中政府赋权行为的特征。

关键词: 农民合作社;政府;赋权理论;相互赋权;作用机制DOI:10.13246/ki.iae.2014.01.003一、引言作为旨在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的组织制度形式,农民合作社**的产生及发展始终因某种“制度嵌入性”( Instituti o nal Embeddedness) ***受制于更大的宏观结构,而政府又往往直接扮演这种宏观结构的建构者和调控者的角色。

一般认为,在一个完全遵从自由竞争机制的市场环境下,农民合作社的制度安排处在市场机制失灵的边缘,对政府的扶持具有某种天然的倾向性( 苑鹏,2001 ) 。

正是这种“天然的倾向性”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合作社与政府间内在的复杂联系,同时也赋予了政府通过介入合作社组织环境而对其发展路径进行干预的作用空间。

因此,值得关注的问题是,在我国日益开放的农村经济发展格局之下,农民合作社与政府的关系究竟是怎样的更具体的问题是,潜藏在农民合作社与政府互动过程背后的政府行为逻辑究竟是什么其行为动因、维度与机制又是如何的?而这一切又会对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前景产生怎样的影响在此,本文试图从“赋权理论”( Emp ow erment T he o r y) 的视角来理解这些问题。

一般认为,自1990年代中期以来,政治社会学、新政治经济学呈现出显著的“赋权”理论转向。

赋权理论提出了一个探讨政府与民间组织关系的有效的切入点,也指出了一个基本的互动架构,但并没有在法团主义的框架内给出赋权( 特别是“相互赋权”) 得以实践的运行机制。

农村信用社发展历程

农村信用社发展历程

一、农村信用社在各个历史时期的作用1、139年前全世界第一个农村信用社建立。

德国是农村信用社的发祥地。

十九世纪中叶,德国农业长期处于半封建特征,而德国采取加重农业税的办法来加速工业的发展,使小农经济状况更加恶化。

1818年,全世界农村信用社创始人雷发巽出生在德国一个农民家庭。

4岁时父亲去世,小学毕业后辍学务农,17岁参军,25岁退伍后在地方行政机关任职,27岁担任卫斯特瓦尔德市市长。

1847年到1848年,当地发生大饥荒。

农民家庭出身的雷发巽,十分同情贫苦农民的处境,就组织了一个面粉供给机构和面包作坊。

面粉和面包分别以两种价格出售,一种对富人,一种面对穷人。

这两种价格影响很大,竟使全区的面包的价格普遍下降,深受贫苦农民欢迎和拥护。

这给他启发很大。

他调往佛拉梅斯弗尔德市任市长后,就选了 60个家庭较富裕的户,创办了“佛拉梅斯弗尔德清寒农人救助社”。

主要是帮助社员反抗牲畜贩卖商人的高利贷剥削。

由救助社购置牲畜,以分年摊还畜价的方式贷给社员,最长期限5年。

1854年,他又创立了“赫德斯多夫储蓄金库协会”之后,为了解决单个储蓄金库业务范围的局限性,于1872年又组织了莱茵区第一个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这就是全世界第一个信用合作社。

1876年他把各个地方的信用社联合起来,成立了信用合作社的中央机构“德国农业中央储蓄金库”,雷发巽逝世后改称“德国雷发巽银行"。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他的合作经济思想理论,传播到全世界,为世界各国发展信用合作提供了借鉴。

2、88年前中国第一个农村信用社建立。

我国早期信用合作思想传导者薛仙舟,1900年因从事推翻清朝政府的革命活动被捕,获释后赴美留学。

后来在德国专门研究合作经济思想。

1918年任上海工商银行董事长期间,根据当时我国政局不稳、自然灾害严重、农业生产方式原始、贫苦农民深受压迫和剥削、农村资金匮缺、高利贷盛行等国情,提出了实行全国合作共和的见解。

其特征是:带有自救互助的慈善组织性质。

政府在农民合作社发展过程中的角色探讨

政府在农民合作社发展过程中的角色探讨

收 政 策 、财 政 政 策 等方 面 无 不 为 合作 社 的发 展 提 供 强有 力 的支 持 ,在 我 国 , 《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农 民专 业 合 作社 法 》
对 国 家鼓 励 和 支 持 农 民专 业 合 作社 的发 展 的 各 种优 惠政 策
初衷 ,阻碍 了农 民 合作 社 的健 康运 行 ,留下 了诸 多 隐患 , 有 的农 民合 作 社 由于在 经 营 上过 度 依 赖政 府 ,丧 失 了发展 的主 动 权 ;有 的政 府介 入 导 致 农 民合 作社 的产权 不 清 ,致
运 作 良好 的农 民合 作社 是 维 护农 民根本 利 益 、降 低 农 民进 入 市 场 的交 易成 本 、增加 农 民收 入 的 重要 途 径 ,然 而 ,在 市 场经 济 条 件 下 ,农 民合 作 社 的发展 正遭 遇 前所 未 有 的挑 战 。如 大 的农 业 跨 国公 司 、农 业 龙 头企 业 等市 场 领跑 者 和 中坚 力量 正在 利 用 各种 有 利 条件 和 要 素加快 发展 。 为 了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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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在 农 民合作社 发展过程 中的角色探讨
胡 志 刚
江 苏省 淮 安 市 农 业 资 源 开发 局
农 民合 作 社 并 不 是 一 种 新 的 组 织 形 式 ,早 上 个 世 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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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社 发展 初 期 ,合 作社 尽 可 能 避 免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政 府 发 生 关 系 ,试 图

浅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的政府行为

浅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的政府行为

12 政府依托型 包括社区依托型和供销社依托型。社区 . 依托型合作经济组织是以行政村为依托, 利用村集体提供 的 公共物品、 管理协调、 信息服务 、 商业担保等在村及村以下挂 牌而建立的。而供销社型依托合作经济组织是通过依托供
销社的人员 、 机构 、 固定资产或设施而组建起来的。由于这 两种合作经济组织的机构资产金额较大, 机构在决策和分配 时占了优势地位 , 农民相对弱势。 13 农民自 . 发型 这类合作组织主要靠村干部、 技术能手 、
而成立 的的农 民 自助组织 , 弱势 群体 “ ” 的联 合体 。而 是 穷 人 现在 弱 势群体 的 联合 体 , 强势 群体 权利 部 门所 拥有 、 持 被 把
32 阻碍自发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壮大 .
专业大户组建
专业合作组织的原动力源于其 自身是合作组织 的最大受益 者。由于规范的合作组织一般有按内部交易量 向社员返 回
盈利 的规 定 。 专业 大户 在合 作 组织 获益 应 最 多 , 由于政 府 但
专业大户等能人发起组建的, 这些人或靠威望或靠提供有偿 技术服务等发起并主持合作经济组织的运作。但农 民自发
务层 面 上 。 单农 业 还远 未形 成气 候 。 减低 生产 资料 购 买 订 在 费用 和提 高农 产 品销 售价 格方 面 , 不 明 显 , 民得到 的 好处 农
实惠不 多 。
24 没有遵循 自愿原 则 .
农 民主 动加入 合作 经 济组织 的不
11 政府发起型 .
包括农村供销合作社和农村信用合作
维普资讯
安徽农业科学 。 m lf nu J a o A h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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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农业现代化的经验

国外农业现代化的经验

借鉴国外经验处理好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六大关系发布时间:2005-01-28访问次数:152农业现代化是世界农业发展的基本趋势,也是我国当前十分紧迫的任务。

目前,我国正处于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刻,面临着许多问题和困难,国外发展现代农业的经验教训,可作为我们走中国农业现代化之路的有益借鉴。

但是,借鉴国外经验必须与我国实际相适应,必须把两者有机结合起来,仔细分析研究发达国家农业现代化的经验和我国的实际。

为此我国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应注意处理好六大关系。

一、农业现代化与整个经济现代化的关系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工业现代化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前提,农业现代化靠工业现代化的推动,工业现代化的水平决定农业现代化的发展速度和水平.第一,现代农业是资金技术集约型的产业,如果仅靠农业的原始积累,农业现代化将是_个十分漫长的过程,所以,它依敕于二、三产业的发展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第二,农业自身的技术创新不可能由本部门提供,本身无法实现现代化,必须依赖于工业和科技的进步,才能为之提供现代化必备的物质条件和科技支撑。

第三,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大量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

根据联合国的标准,衡量一个国家工业化的重要指标,就是从事农业人口必须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在15%以下,在发达国家,农业劳动力﹁般只占据总人口的2%—5%,农业已成为高投入高产出的产业。

这就意味着大量的农业人口必须向二、三产业转移,而这没有二、三产业的现代化是不可能实现的。

这些明白地告诉我们,单纯地谈农业现代化很难实现,我们不能脱离整个经济整个国家的现代化来单独谈农业现代化。

这是其一。

其二,在漫长的人类历史中,农业一直作为稳民心、安天下的战略产业,直接关系着人类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处于至关重要的基础性地位。

所以,虽然在早期工业革命中,农业一般充当着为工业提供原料和劳动力的角色,农业现代化以工业现代化高速发展为前提,发展过程显示出工农业差步协调的特征。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政府行为定位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政府行为定位
三 、 关 改 善措 施 及 建 议 相
第一类 : 由于支持是 以服从于 当时的政治任务为前 提的 , 即通过合作化运动尽快迈入共 产主义社会 。这脱 离 了农村合
作经济发展 的正常轨道。把农村合作经济完全等 同集体经济 ,
不 再遵循社员 入 、 退社 自由 , 以及 民主 管理 、 合作 社盈余 按社 员同合作社 的业 务量 分配返还 等基 本的合作制原 则 。政府过
分政府职能 , 只搞形式上的机构盖章收费。 或 如此没有实际内容
的协会活动 自 然对农民缺乏吸引力 , 对社会也缺乏公信度。 按照
市场经济的性质及运行特点 , 在微观领域 , 政府不宜直 接介入市
场活动 , 由市场各个主体进行 自 、 应 主 自律管理 , 使这些行业协
会不致成为准政府, 或变相的政府组织 。 政府使命主要集 中在宏
农 民的首创 精神 ,把调 动广大农 民的积极性作 为制 定政策 的
首要 出发点 。调动农 民的积极性核心是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 , 尊重农 民的 民主权利和主体地位 。
实际 中干预多于保护。对许多农 民合作经济组织从 产生、 发展 到最后消亡 的考察 中, 很容易看 到政府过度介入 的负面作用 。
助培训干部 、 各方面给予经常性指导等。这使互助组织 的建立 基本符合合作制原则 。政府 引导农村合作 经济发展 的主要措 施是 ,逐步取消对农产 品的统购统销 ,使农 民能 自由进 入市 场 , 接进 行交 易。为了获得规模经 济效益 , 直 适应市场经 济发 展 的需要 , 政府 的鼓 励下 , 民 自愿 组成 了各种 专业 型 、 在 农 综
此外 , 还存在政府 职能错位 和越位 。 目前 , 我国政府对合
中国农 村合 作化运动 由初级社 转变为高级社 ,再转变为人 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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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初 级合 作上 . 难 开 展农 产品 的加 工 销 售 服 务 , 且 一 直 不 能 很 并
环 境 , 果 没有 政 府 的大 力 扶 持 和推 行 , 难健 康 发 展 , 而 , 如 很 然 过 多 的 政 府 干 预 , 又 违 背 了合 作 社 “ 办 、 管 、 享 ” 却 民 民 民 的设 立 原 则 。早 在 2 0年 前 , 0 国外 就 开 展 了合 作 社 运 动 , 展 到 今 天 已 经 发 较 为 成 熟 .国外 合作 社 发 展 中 的政 府 行 为 不 失 为 我 国合 作 社 发 展 的 政府 行 为 提 供 一个 良好 的借 鉴 。
农 户 的权 益 .规模 大 的 合作 社 还 能 够 代 替 企 业 从 事 农 产 品 的 产
险 ”实 际 生 活 中 , 员 之 间具 有 较 大 差 异 性 , 户 自身 的 素质 导 , 社 农 致 农 户之 问 合作 容 易 产 生“ 道德 风 险 ” 这和 改 革 开 放 前 的 “ 锅 , 大 饭 ” 度下 所 导 致 的生 产 效 率低 下 有 点 类 似 . 且 农 户 可 以 自由 制 而 退社 . 意 味着 一 旦合 作 社 出 现一 点 危 机 , 部 分农 户会 选择 退 这 一 社 。 起其 他 农 户 纷 纷跟 风 , 使 得 合 作社 抵 御 风 险能 力 差 。 引 这
肿 、 员庞杂, 人 官本 位 思想 严 重 ) 导致 了合 作 社 产 权 不 明 晰 。 合作 社 毕 竟 不是 真 正意 义 上 的企 业 , 在实 际操 作 中 , 出 现 产权 不 明 会 晰 的现 象 , 在很 多 农 村 合 作 社 , 民很 少 能 参 与 管 理 , 形 式 上 农 从 它 叫“ 作 社 ”而 实 质上 却 并 不 能代 表农 民 的利 益 , 而 容 易 沦 合 , 反 为少 数 人 的“ 有 财 产 ” 私 。
法 规为 合 作 社提 供 一 个 宽松 而 有 序 的 发展 空 间 ,使 合 作 组 织 在
市 场机 制 的 作用 下 不 断 得到 成 长 和壮 大 。这 种 模 式 比较 典 型 的 有 美 国 、 国 、 国 、 麦 等 国家 ; 政 府 推 动 型下 , 作 社 是 在 法 德 丹 在 合 政府 积 极 推 动 下产 生 的 .其 发 展 和 壮 大均 离不 开政 府 的 支 持 和 援 助 。另 外 , 作 社要 兼 负 政府 委 托 的 农 业 政 策 职 能 ; 国 家 的 合 将
原则 本文 通 过介 绍 日本政 府 在 日本 农 协发 展 中所 起 到 的 作 用 . 为我 国探 索合 作 社 的发 展 道 路提 供 政 策 建议 。
【 键词 】 业 产 业化 ; 关 农 农村 合 作 社 ; 府 行 为 政
1 引言
农 村 合作 社 是 我 国 目前 蓬 勃 兴 起 的农 民合 作 经 济 组 织 , 在 农 业 产业 化 经 营 中 。 能 够 代 表 广 大农 户 与企 业 谈 判 , 而 维护 它 从
( ) 制度 设 计 上 来看 , 3从 首先 , 合作 社 是 一 个 非 盈 利 性 机 构 ,
缺 陷导 致 了农 村 合作 社 难 以发展 壮 大 ,政 府 的 大 力扶 持 有 助 于
合 作社 的 发展 , 而 。 多的 政 府行 为却 又违 反 了合 作 社 设 立 的 然 过
那 么 盈利 必 然 不 是 合作 社 的 经 营 的 目的 ,合 作 社 的 经 营 目的 是 为 了农 户 服 务 , 此 , 作 社 可 能 从 来 不 盈 利 或 者 很 难 盈 利 , 因 合 在 现 实 条 件 下 , 中央 政府 相 应 的扶 持 政 策 及 措 施 在 地 方 政 府 落 实 下 如 果 不 能到 位 ,其结 果 必 然 是合 作 社 缺 乏 资 金 运 作 而 导 致 崩 溃; 次, 其 合作 社 制 度 。 设 加 入 合作 社 的社 员 具 有 趋 同性 , 员 假 社 之 间 的责 任 、 利 和 利 益 平 等 , 有 “ 便 车 ” 理 和 “ 德 风 权 没 搭 心 道
由此 可 见 .农 村 合 作社 制 度 难 以适 应 我 国 当前 的 农 村 制 度
加销 一 体 化服 务 。 从制 度 设 计 的 角度 来 看 , 现有 的农 业 产 业 化 在 经 营模 式 中 。 合作 社一 体 化 模 式 是 最优 的农 业 产 业 化经 营模 式 , 而从 制 度 演化 的 角度 来 看 ,农 业 产 业 化 模 式 呈 现 出 由龙 头 企业 带动 型模 式 向 中介 组 织 联 动 型模 式 和合 作 社 一 体 化 模 式 逐 次 演 化 的路 径 。 以看 出 。 村合 作 社 在 农 业 产 业 化 经 营 中起 着 重 要 可 农 的作 用 。不过 , 当前 我 国农 村 合 作 社 发展 还 面 临诸 多 问题 , 多 很 合作 社 从 创办 之 初 就规 模 较 小 ,大 部 分还 停 留在 技 术 信 息 服 务
成 了 “ 不 大的 鸟 ” 养 。
2 合作社 难 以发展 壮大 的原 因
( ) 村遗 留下来 的一 些 不合 理 的正 式 制 度 ( 1农 如农 村 中经 济 管 理 和行 政 管 理相 互 交织 , 政 干 预太 多 , 村 基 层 管 理机 构 臃 行 农
合作 社 的 关 系是 法 律 上 的平 等 关 系 ,政 府 的作 用 在 于通 过法 律
3 国外农业 合作社 发展的经 验
国外合 作 社 的 发展 , 主要 有 市 场 推 动 型 和 政府 推 动 型 。 市 在 场 推 动 型 下 , 府不 干 预 合作 社 的 业 务 经 营 和 内 部 管乱 , 金 严重 短缺 , 务 难 以 拓展 , 作 社 资 业 合
经 济 管理
农 经 与 技2 8 第l卷 2 总 1期) 村 济 科 0 年 9 第1期(第21 0
从国外政府行为看我国农村合作社的发晨
宁俊 飞 , 禹宏 刘
( 天津 商业 大学 , 津 天
【 摘 要】农 村 现有 的 制 度 环境 以及 合 作 社 本 身制 度 设 计 的
303 ) 0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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