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合作社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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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与社会责任:理论、现状及对策

农民合作社与社会责任:理论、现状及对策

农民合作社与社会责任:理论、现状及对策■ 文 / 邵兴全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农民为避免自身的弱势地位,往往会组织起来,以提高市场地位,增强其在交易中的议价能力。

农民合作社因具有“民有、民治、民享”的特点,而成为农民组织经济活动的主要组织形式。

在我国,农民合作社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而是多种具有合作性质组织的总称。

这些组织形式主要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社区合作社等。

目前,在我国对合作社采用分类立法思路的影响下,尚没有一部综合性的法律,仅就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专门立法。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于2006年颁布, 2017年对其进行了部分修改。

在修改的过程中,曾有学者建议将第7条修改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承担社会责任。

”即增加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对相关利益主体承担社会责任的内容。

但立法机关并没有采纳这一建议,究其原因,主要是基于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尚处于发展初期,为鼓励其发展,不宜将合作社社会责任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以免给合作社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尽管这次修法没有采纳合作社承担社会责任的建议,但理论上仍有讨论的空间。

一、国内外农民合作社社会责任研究现状尽管现在企业社会责任已经发展成为涉及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等多学科的重要概念,但学术界对这一概念的理解至今仍未有定论。

一般认为,其含义是指企业应对投资者以外的,与企业发生各种联系的其他利益相关群体和政府代表的公共利益负有的一定责任,这些利益群体主要有公司债权人、雇员、供应商、客户、消费者、当地居民以及政府代表的税收利益等(Dodd,1932;Carroll,1979;卢代富,2002)。

目前,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国内外已形成了大量的文献,本文从研究农民合作社社会责任相关性的原则出发,对农民合作社的现有研究先做一个简单的梳理。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基础:利益相关者理论企业伦理、社会契约及利益相关者理论构成了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基础,尤其是利益相关者理论中企业应对包括投资人、债权人等在内的主体承担一定责任,对本文的研究具有借鉴意义。

丹麦合作社模式介绍

丹麦合作社模式介绍

丹麦合作社模式介绍丹麦农业高度发达,2007年农产品出口605亿丹麦克朗,创历史新高,为丹麦国民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丹麦成熟的农民合作社发展模式和运行体制为丹麦农业发展发挥了至关重要作用。

丹麦合作社已有上百年历史,在实体运行和实践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我国合作社经济虽然起步较晚,但在立法方面已迈出重要步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于2007年7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要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在中国尚属起步阶段,面临如何规范建设和发展合作社,如何进行合作社产业化等诸多问题。

学习和借鉴丹麦合作社的成功运行经验,有助于我国按市场化经营模式进行经营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对以农民为经营主体的合作社提高经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加快我国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本调研结合丹麦阿拉福兹等合作社企业的成功发展模式,着重介绍并分析其组织形式、责任权利及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独特作用和优势。

一、丹麦合作社的历史19世纪下半叶,北美和俄国大量廉价的粮食涌入丹麦,急剧冲击着丹麦农业,农业生产不得不由原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

在此转轨过程中,单个农民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困难和问题,如单个农民的需求和供给规模太小、单个农民市场信息不灵、鲜活商品易腐烂,单个农民加工、储藏和销售设施差。

在市场生存的压力下,合作社组织应运而生,它在加工和流通领域把农民组织起来,增强了农民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

丹麦第一个农业合作社是1882年在西日德兰半岛建立的丹麦牛奶合作社,由奶牛场场主担任合作社的经理。

合作社由全体会员的担保向银行贷款,用来修建牛奶加工厂。

所得的利润则按照会员所提供牛奶的数量比例进行分配。

此后牛奶合作社在丹麦全国迅速发展,1888年一年里就有244个牛奶合作社建立起来。

1890年全国三分之一的农场将自己生产的牛奶送到合作社的牛奶加工厂进行加工,这样牛奶的处理能力和乳制品的质量就可以和大型的专业农场相抗衡,大型奶牛场也开始加入到合作社来。

和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状及分析

和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状及分析

和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状及分析摘要:国内外的实践证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是破解农民千家万户分散经营与千变万化国内外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一环。

参照国际合作社的发展原则及成功经验,针对和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状与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若干促进该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发展;成功经验;对策建议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36-0062-03和县的蔬菜产业历史悠久,然而其规模和影响有限,市场波动大,产业风险高。

究其原因,单个农户难以把控市场无疑是一个重要因素。

如何破解农民千家万户分散经营与千变万化国内外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是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民增收的重要一环。

国内外的实践证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是解决该矛盾的有效途径。

根据2007年7月1日颁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同类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为了解决农户分散经营和市场对接的问题,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利于降低农产品成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种养植规格和标准,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和品质,有利于开拓市场、促进销售;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更加方便地获得信息和技术服务,提高市场反应能力;农民专业合作社直接代表农民群体,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加了农民的谈判力量和话语权,具有与政府直接对话的权利,有利于获得国家政策扶持,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一、和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状与存在的主要问题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施行年以来,和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与全国一样步入了市场化法治化的轨道,进入了快速发展期,取得不小的成绩。

国外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启示

国外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启示
组织基础。
我 国农村合作组织发展的对策
根据 我国农村合作组织 发展 的状 况 ,借鉴 国外发展的经 验 ,我们应做好以下工作 :

要 在积极 引导上下功夫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市场经
济体制 中不可缺少 的重 要组 成部分 ,它通 过 自愿联合 ,降低 经营 和交 易成本 ,能有效地提高农 民在市场竞争 中的地 位。 要 积极 引导广大 干部群 众认 清发展农 村合 作组 织的重 要意 义 ,明确合作组织的合作原则和宗 旨,增 强群 众参加合作组 入股份制 ,明晰产权关系 ,向股 份合作社转变 ,并 可打破社
到发 展。昭和1 年 ( 9 7 ),日本侵略 中国 ,全 国进入 战 多样 。其 主要形式有合 同制 、农 业合作社 、农 工商联合体 、 2 13年
时状 态 ,各 种产业 组合 被统 一合 并为农 业会 。这时 的农业 联营制。 会 强制农 民加 入 ,成 为 国家 代行 政组 织 ,失去 了产业 组合
或本 国公 司与外国公 司联 营等形式 ,疏 通国际农产 品市场渠
道 ,已成为一种有效途径 。因为农业公 司利用跨 国公 司业 已 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所取得的主要社会效 益 形成的广大的 国际销售网络 ,可 以降低开发市场的成本 ;跨

是为产业化经营培育 了载体。各种合作经济组织 ,把
国公 司则可 以利用农业公司的农产品优势 ,扩展 自己的营销 农 民组织起来 , 效地 联接 、拉长产业链 ,既改变了企业原 有 范 围。如可 口可乐公 司 ,1 9 年收购了与食 品加 工有 关的年 料供应分散 和不稳定 的问题 ,又解决 了农 产品销售 的问题 , 90 销售额达3 " 美元 的华斯食品公司 ,成功地进军国际食品市 促进 了产业化发展 。 9L [

浅析国外农业合作社的发展模式

浅析国外农业合作社的发展模式
浅 析 国外 农 业 合 作 社 的 发 展 模 式
郑 涛 ( 西安石 油大学经济管理 学院
【 摘 要】 本文 在 大 量查 阅相 关 文献 的 基 础 上 , 对 美 国的 “ 新 一 代 合作 社” 、 日本 的农 协和荷 兰 高度专 业化 的 农 业合 作 社进 行 了 系统 的 阐 述 ,
全 面介 绍 了各 国成 功经 营模 式的特 点 和 先进 经 验 , 对 中 国农 民, 其宗 旨是“ 大力提高农 业生产力 , 提高农 民的社会经济地位 , 为实现 国民经济的发展做 出贡献” 。 因其地位和性质的特殊性 以及覆 盖面之广 , 日本农 协 的职能 也相 当全面 , 可以细分 为五大 职能 : ①指导 职能。 日本农 协 的“ 营 农指导员” 负责根 据某个地 区的具体特点安排农业生产计划 、 确定 种 养 农 产 品的 品 种 , 并 制定 该 地 区 的 中长 期 农 业 发 展 规 划 ; ② 销 售 职 能 。农 协 负 责 把 成 员 的小 批 量 产 品 进 行 统 一 的 收 集 和 配 送 , 并 根据市场实际行情进行有计划的销售 。③采购职能。 日本农 协根 据社员的需求进行物资 的统一采购 , 采购 范围不但包含生产 资料 , 还包括社员所需的生活资料 。④信贷职能 。日本农协是 以信贷事 业起家 , 以银行业务 为中心的综合性合作社 , 现在已经发展成为 日 本实际上最大 的信贷企业 。根据 日本 相关 的法律规定 , 农协 可 以 自办信贷业务 , 通 过吸收社 员存 款 , 再以低于市场价格的利率贷款 给需要资金的社员 。⑤保险职能 。日本农 协拥有 自己独立 的保险 事业单元 , 目的在 于当社员 遇到灾害产生损失 时为其提供补贴 , 帮 助社员恢复生产 , 渡过 难 关 。 三、 荷 兰农 业 合作 社 的 发展 模 式 荷兰是 当今世界上 的农业强 国, 支撑其农业高度产业化 、 创造 出巨大的农业产值都是得益于其成功的农业合作社运营 。荷兰的 农业合作社最早成立于 l 9世纪七 十年代 , 经过百 余年 的发展 , 到 2 0 0 9年 底 , 荷兰共 有 6 4 3家 合 作 社 , 社 员达 7 4万 人 , 创 造 了 高 达 3 6 0 亿 欧元 的营业额 。纵 观荷 兰农业 合作 社 的发展 , 其 先进 经验 主 要 有 以 下 四个 方 面 : ( 1 ) 高度专业化的生产 运作 。荷 兰的所有农 场都 是细分 了的 专业合作社 , 奶 牛和肉牛是 由不 同的农场生产 的, 肉猪和种 猪也不 属于 同一农场的经营范 围, 甚 至花卉 的种植 以品种、 颜 色来细分 , 即使规模很大的农场也只是从事两三个品种花卉的栽培。 ( 2 ) 高效 的产品营销 网络 。荷兰最 为 出名 的是鲜 花 的栽 培和 销售 , 大部分合作社拥有 自己的花卉拍卖行 , 平 均每天进行着 数百 万 株 观 赏 植 物 和 上 千 万 枝 修 剪 好 的 花 卉 的拍 卖 , 平 均 每 小 时 为 遍 布全球 的几 千个批发 商提供配送服 务 , 发 达的营销服务 网络可 以 让远在纽 约的消费者 在订购 的第二 天就享受 到荷 兰鲜花 的芳香 , 同 时 也 为 新 型 国际 合 作 社 贡 献 着 巨 额 的 利 润 。 ( 3 ) 强大的合作社协会 。荷 兰 的国家农业合 作社 理事会是 一 家服务于合作社的非营利组织 , 是荷 兰最高级别 的合作社协会 , 旨 在通过政治 、 经济 、 社会 等方 面的话语 权 向国家施 加压力 , 以获取 利于合作社 发展 的政策 和措施 , 甚至可 以在 欧盟乃至 国际上代表 荷兰的农业合 作社 , 为全体社员争取应得 的权益 。目前 , 该理 事会 已经吸引到了荷兰国内 9 0 % 以上 的合作社加 入 , 并且 在促进 合作 社 的国际化发展和拓展新的产业 领域方面做出了巨大 的贡献 。

全球农业合作社发展历史

全球农业合作社发展历史

全球农业合作社发展历史农业合作社是农业生产中的一种合作模式,旨在通过集体合作、资源共享和风险分担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并改善农民的生活水平。

全球农业合作社的发展历史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的发展,农业合作社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发展。

农业合作社最早出现在欧洲,最初的农业合作社是农民自发组织起来的小型合作社,旨在解决农产品销售难题。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农业合作社逐渐走向规模化和专业化,涉及到生产、加工、销售等多个环节。

在20世纪初,农业合作社已经成为欧洲农业生产的重要组织形式,得到政府和社会的广泛支持和鼓励。

在北美地区,农业合作社也得到了广泛的发展。

从20世纪初开始,加拿大和美国的许多农业合作社开始出现,涵盖了农产品销售、农资采购、保险服务等多个领域。

在北美,农业合作社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的生产和生活问题,推动了当地农业生产的发展。

在亚洲地区,农业合作社的发展也有着自己的特点。

在中国,农业合作社最早出现在20世纪初,由于当时的政治和经济环境不利,农业合作社的发展相对较慢。

直到20世纪50年代末,中国政府推行的农业合作化运动,才使得农业合作社在中国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农业合作化运动使得中国农业生产得到极大的提高,为解决了农产品销售和农村经济发展问题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在非洲和拉丁美洲地区,农业合作社也逐渐得到了发展。

这些地区的农业合作社主要以发展中国家为主,由于经济条件和社会环境的限制,农业合作社的发展相对较慢。

然而,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信息化的发展,这些地区的农业合作社也在不断壮大和壮大。

总的来说,全球农业合作社的发展历史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阶段:初期形成阶段、规模化发展阶段和市场化发展阶段。

初期形成阶段是在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深度发展的背景下,农民自发组织成立了一些小规模的农业合作社,通过合作生产、共享资源和风险,提高了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

规模化发展阶段是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背景下,大型农业合作社开始涉足生产、加工、销售等多个环节,成为农业产业发展的主要组织模式。

农村合作社在我国应用论文

农村合作社在我国应用论文

初探农村合作社在我国的应用[摘要]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对农村发展的关注程度和力度加深,以及家庭承包制的局限渐渐显著,农村合作社再一次成为我国政府和农民的考虑和发展对象。

本文通过对农村合作社背景的介绍,参照国外合作社发展的过程,分析我国现代农村合作社的现状、发展障碍,并提出相应的改善方法。

[关键词] 农村合作社;道德风险;政府补贴;民主管理农村合作社作为集体行动的一个组织,不论在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制度下都有其相应的发展的历史必然性。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由于其公共产品的属性,使得合作社具有社会主义的性质;而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由于其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列宁认为合作社已具有资本主义的性质。

因此,合作社无论是其在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还是对经济发展的促进能力,在两种不同的制度都有共同的现实意义。

一、背景知识1.合作社的定义、原则和类型农村合作社是农民为了增强农产品在市场中的竞争性,克服单个个体在市场中的缺乏竞争性、脆弱性和高风险性而组织起来的,以服务社员为目的的非营利性组织形式。

国际上对合作社规定了统一的七大原则:即自愿与公开的社员制,社员的民主管理,社员的经济参与,自治与自立,教育、训练与宣导,社间合作和关怀社区社会。

农村合作社根据其目的的不同,分为许多种专业合作社。

在我国主要是信用合作社、供销合作社。

其中,供销合作社多专业化为供给合作社和销售合作社。

此外还有许多种服务合作社,如医疗合作社、保险合作社等。

根据我国法律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定义为: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在合作社中,农民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他们通过一人一票制(或可以放宽限度的附加权)反映其平等地位,但可以适当雇用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通过上述概念的引入,我们可以看到在公共性质上,即从非营利性的服务为目的的方面上看,合作社与工会是相似的;而从组织结构上来看——按社员出资组成以及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村子,合作社与企业,特别是股份公司极为相似。

国外农业合作社的发展模式与借鉴

国外农业合作社的发展模式与借鉴

协在 其 5 O多 年 的 发 展 历 程 中 , 规模 不 断 发 展 壮 大 。无所不 在 的合 作组 织 在提 高农 民 的组 织化 程
善。
( 以美国为代表 的跨 区域合 作 社 一)
这类合 作 社 的 主 要 特 点 是 跨 区 域 合 作 与 联
合, 以共同销售为主。美 国合作社是从发 展销售
合作 社 扩 大到 供 应 和食 品 加 工 的 , 售 合 作社 较 销 发达 , 大 , 牛奶 、 规模 在 水果 、 菜等 领 域 占有较 大 蔬
的减 免税 政 策或 对 某 些 行业 的特 殊 政 策 ; 起先 协

国外农 业合作 社 的发展模 式
会 只偏重 于 “ 向 ” 务 , 随 着 经 济全 球 化进 程 单 服 后 的加快 , 开始加强 与政府 的联 系 与沟通 ; 在妥 善处 理 内外 关 系 中 , 作 社 不 断 实现 自身 的发 展 和完 合
的市场份 额 , 涌现 了不 少 国际知名 品牌 。
美 国的农 业合作 经济 组织有 以下 几种形 式 。 以加工 和 流 通 领 域 的合 作 社 为 主 。在 美 国 , 农 业 生 产 合作 社 无 论 在 历 史上 还 是 现 在 , 量 都 数 很 少 , 方 在 制定 合 作 社 方 面 的政 策法 规 时 也 不 官 涉 及生产合 作 。而在 农业 生 产 资料 供应 和农 产 品
第科 学校 学报
J u a o n n C le e o i a c o r l fHe a olg fF n n e& T x t n n aai o
Vo. 2 N . 12 . o 3
J n20 u .0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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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外农民合作社模式
1.美国农场主协会
美国农业以家庭农场为基础.在市场竞争中自发形成的合作社成为美国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的主导模式,这些合作社均因此也被称为农场主协会。

其运行特点以合作加T和销售为主,专业化水平高.一般只围绕一种或几种农产品进行供销合作。

农场主协会最初主要是提供收购、储存和销售服务,并为农民提供市场信息。

而后业务范围逐渐扩展到生产资料的生产和供应、农产品加工及贸易等领域。

管理实行民主平等合作,协会设立董事会。

由聘请的经理全面负责El常经营管理,按照市场机制运作。

美国州政府为其确立合法地位、开展合作教育与培训,同时给予各种形式的直接或间接援助。

2.日本农协
日本农协的典型特点是地域性和综合性.Et本根据国情建立小农制模式的“农协”组织.实现全国农民的高度组织化、农业现代化。

农协在全提供综合性经营与服务,主要负责涉农业务指导,以及销售、购买、信用服务。

营农指导员学历高、专业技能强,在农业一线作用发挥的好。

农协受农户委托免费提供销售服务,将产品统一集中起来。

发送到上一级或中央一级的农产品批发市场。

有计划向市场投放.稳定市场价格,保障农民利益,农协还为农民提供公共服务资源和生产设施。

3.德国农村合作社
德国是世界农村合作社的发源地.现农村合作社遍布德国农村地区,德国的农村合作社特别强调政府在农村合作社建设中的作用。

政府在人工费、办公设备等方面给予农业合作社创业资助,在采购、加工、销售、仓储、包装等方面给予投资资助。

德国的农村合作社特别强调合作社之间的合作,并按经营业务范围划分,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网络,各农村合作社之间建立固定的合作关系,在生产、加工、收购、销售、信贷等各个环节建立了自成一体和联合经营的业务网络,从而产生较好的规模经营效益。

(二)国内较为成熟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管理经验
1.全面的信息支持与服务:
随着现代信息传递途径的多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想保证在市场中拥有过硬的竞争力,必须及时获取有利于其整体发展的相关信息,并通过报纸、电视、网络、手机短信、宣传单(册)等多种方式告知于合作社成员,尽量为合作社成员提供最恰当、最有用的信息。

尤其在我省部分较为贫困的地区,信息交流方式较为单一,合作社成员获取信息的途径有限,当地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及时为合作社成员提供各类有效信息。

其中包括:①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及日常运行中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②当地政府及职能部门对专业合作社的支持项目及优惠政策;③相关部门的具体办事流程;④与专业相符的最新科技动态;⑤行业内产品流通市场的最新导向和利润最大点;⑥预测行情的走势,为合作社成员提供一定的参考。

2.优化管理层人员配置
目前,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内部管理层人员没有确定的标准,大部分由农民能人进行组织和管理,少数则由政府部门牵头,管理层人员普遍存在市场意识薄弱、缺乏管理相关经验和知识、综合管理能力较差等问题。

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一种企业类型、盈利为主的经济组织,而不是非盈利组织,这一点在国外学术界已经取得了共识和定论。

因此国外农业合作组织十分重视以企业运作模式进行组织运营管理,甚至聘请知名企业家来进行营销策略的制定和实施,以提高合作组织的市场竞争力,获取更大的利益。

另外,除了聘请专职管理人员外,针对本合作社专业的科技人才也应该列入管理层,以保证合作社在行业内的专业性和先进性,通过专业方向和市场的紧密联合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迅速发展。

3.金融扶持体制改革
资金缺乏、融资困难一直是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一大难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总体发展
水平较低,难以成为涉农金融机构合格的信贷载体;同时,涉农金融机构缺乏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配套扶持政策,没有针对合作社的金融服务产品。

安徽省针对这些问题,从合作社、涉农金融机构以及政府职能部门三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政策改革:一是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作,以股份合作的方式增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本积累,实现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提高整体信贷载体水平;二是涉农金融机构推出适合合作社发展的不同类型的贷款模式,完善相关信贷制度,简化贷款审批手续,建立贷款绿色通道,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中的信用户、示范户和专业户,签发带限额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证”并适当降低贷款利率,同时大力推行联保贷款,充分发挥合作社担保基金的作用,降低担保难度;三是政府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涉农金融机构把农村专业合作社作为重点支持对象,并加大财政政策扶持力度,对起步阶段的合作社适当放宽扶持基金的申请条件,对发展稳定的合作社集中进行扶持,提取其部分资金建立贷款风险补偿金,为合作社成员申请贷款提供一定的担保;同时,政府出资建立一部分贷款担保基金或风险补偿基金,出台一定的优惠措施,对确实发生损失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并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户数量、对农户收入的贡献度等进行评估,决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所属企业实行减免税政策及具体项目、幅度;对金融机构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的贷款适当减免营业税,并进一步扩大税收优惠范围。

4.分级管理,分类指导,产品组合
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过成立、发展直到稳定运行需要一定的时间,一个地区内农民专业合作社通常分别处于不同的阶段,当地政府在进行管理时应不断创新合作社管理办法,全力提升合作社整体发展水平。

淮安市对当地已经登记注册且正常运行的合作社进行分星级管理,每年做好名录编制和星级评定工作,针对不同星级的合作社建立不同的扶持方法,通过联合推动、分类指导,努力提升各类合作社竞争力。

产品组合是指企业生产经营各种不同类型产品之间质的组合和量的比例。

一般的企业往往生产或提供多种产品,如何将这些产品统筹安排从而实现总体营销目标,就是产品组合所要解决的事情。

台湾很多村庄、农会在进行农业生产和销售时,会同时开展观光农业,农产品深加工等产品组合。

因此,当地政府应针对有能力的合作社,利用乡镇工业集中区和村级创业点等平台作用,支持兴办加工流通实体,积极鼓励合作社自办或联办农产品加工流通实体,开展多形式服务;引导不同合作社之间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合作,组建农业生产、农产品销售联合社,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合作社综合竞争实力。

5.支持科技成果的应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做大做强,科技力量不可或缺。

目前,国内大部分合作社越来越注重与农业科研院校的合作和交流。

通过当地政府部门的引导,合作社与农业院校、科研单位建立合作关系,聘请专家学者担任专业技术顾问,对合作社成员进行培训和现场指导,引进推广各类农产品的新品种及相关的新技术,支持最新科技成果的应用。

农业科研院校通过交流,推行规范的生产标准和操作规范,为合作社提供统一品种、农资、生产技术等全程化系列服务,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上规模上水平。

6.品牌化建设
品牌化建设主要包括注册商标和产品认证商标的应用。

随着国内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对品牌农产品的需求增加,拥有注册商标和产品认证的农产品进行大力宣传和推广比较容易,面对消费者时辨识度较高,比较容易建立稳定的顾客群,能够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带来很大的附加值竞争力。

福安市虎头村水蜜桃协会成功注册“虎桃牌”商标之后,该村的水蜜桃又获得了福建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名牌农产品证书”,投入市场后供不应求,获得了消费者的亲睐,整体销售价格也比往年高,给合作社成员带来了切实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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