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分户验收方案
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陕建发[2010]280号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房产局、西安市建委,杨凌示范区土地建设规划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12月13日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doc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竣工房屋使用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及使用功能等进行专门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第三条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其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具体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依据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本省工程质量验收有关规定、技术标准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
第五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及有关分包单位进行,已选定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公司也应参加。
分户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二)所含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均合格;(三)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四)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五)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第六条对于精装修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应分两个阶段进行验收,第一阶段为土建工作量基本施工完毕,在交付精装修前进行分户验收,形成土建毛胚房分户验收资料;第二阶段为精装修完成后,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分户验收,第二阶段结合第一阶段形成分户验收最终资料。
第七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为主,户内验收主要检查以下内容:(一)室内空间尺寸偏差;(二)门窗安装质量;(三)地面、墙面和顶棚质量;(四)防水工程质量;(五)栏杆安装质量;(六)采暖系统安装质量;(七)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八)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九)其他有关规定、标准中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十)有关合同中规定的其他内容.公共部位验收主要检查以下内容:(一)外墙面施工质量;(二)楼(电)梯、通道、地下室等公用部分的安全和使用功能;(三)建筑节能施工质量。
陕建发[2010]280号附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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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竣工房屋使用功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是指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及使用功能等进行专门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
第三条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其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具体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依据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本省工程质量验收有关规定、技术标准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
第五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及有关分包单位进行, 已选定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公司也应参加。
分户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二所含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均合格;(三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四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五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
第六条对于精装修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应分两个阶段进行验收,第一阶段为土建工作量基本施工完毕,在交付精装修前进行分户验收,形成土建毛胚房分户验收资料;第二阶段为精装修完成后,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分户验收,第二阶段结合第一阶段形成分户验收最终资料。
第七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为主,户内验收主要检查以下内容:(一室内空间尺寸偏差;(二门窗安装质量;(三地面、墙面和顶棚质量;(四防水工程质量;(五栏杆安装质量;(六采暖系统安装质量;(七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八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九其他有关规定、标准中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十有关合同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公共部位验收主要检查以下内容:(一外墙面施工质量;(二楼(电梯、通道、地下室等公用部分的安全和使用功能;(三建筑节能施工质量。
陕西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

陕西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竣工房屋使用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及使用功能等进行专门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
第三条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其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具体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依据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本省工程质量验收有关规定、技术标准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
第五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及有关分包单位进行,已选定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公司也应参加。
分户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二)所含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均合格;(三)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四)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五)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
第六条对于精装修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应分两个阶段进行验收,第一阶段为土建工作量基本施工完毕,在交付精装修前进行分户验收,形成土建毛胚房分户验收资料;第二阶段为精装修完成后,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分户验收,第二阶段结合第一阶段形成分户验收最终资料。
第七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为主,户内验收主要检查以下内容:(一)室内空间尺寸偏差;(二)门窗安装质量;(三)地面、墙面和顶棚质量;(四)防水工程质量;(五)栏杆安装质量;(六)采暖系统安装质量;(七)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八)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九)其他有关规定、标准中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十)有关合同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陕西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

陕西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竣工房屋使用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及使用功能等进行专门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
第三条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其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具体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依据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本省工程质量验收有关规定、技术标准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
第五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及有关分包单位进行,已选定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公司也应参加。
分户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二)所含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均合格;(三)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四)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五)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
第六条对于精装修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应分两个阶段进行验收,第一阶段为土建工作量基本施工完毕,在交付精装修前进行分户验收,形成土建毛胚房分户验收资料;第二阶段为精装修完成后,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分户验收,第二阶段结合第一阶段形成分户验收最终资料。
第七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为主,户内验收主要检查以下内容:(一)室内空间尺寸偏差;(二)门窗安装质量;(三)地面、墙面和顶棚质量;(四)防水工程质量;(五)栏杆安装质量;(六)采暖系统安装质量;(七)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八)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九)其他有关规定、标准中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十)有关合同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陕建发[2010]280号+附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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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建发[2010]280号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房产局、西安市建委,杨凌示范区土地建设规划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12月13日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doc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竣工房屋使用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及使用功能等进行专门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
第三条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其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具体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依据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本省工程质量验收有关规定、技术标准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
第五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及有关分包单位进行,已选定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公司也应参加。
分户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二)所含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均合格;(三)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四)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五)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
第六条对于精装修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应分两个阶段进行验收,第一阶段为土建工作量基本施工完毕,在交付精装修前进行分户验收,形成土建毛胚房分户验收资料;第二阶段为精装修完成后,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分户验收,第二阶段结合第一阶段形成分户验收最终资料。
第七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为主,户内验收主要检查以下内容:(一)室内空间尺寸偏差;(二)门窗安装质量;(三)地面、墙面和顶棚质量;(四)防水工程质量;(五)栏杆安装质量;(六)采暖系统安装质量;(七)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八)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九)其他有关规定、标准中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十)有关合同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陕建发【2010】280号文--分户验收

陕建发【2010】280号文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及《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一、分户验收流程图三、分户验收内容及方法:根据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及分部分项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和管理办法,编制分户验收方案;验收前根据房屋情况确定检查部位和数量,在施工图纸上注明。
并根据检查内容配备相关检查工具;检测仪器经计量鉴定合格,验收时应逐户、逐间检查,做好检查记录:1、验收内容分为户内部分和公共部分。
户内部分包括室内空间尺寸、楼面墙面天棚、门窗、防水工程、栏杆、排烟气道空调孔洞位置、采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公共部分包括外墙、楼梯电梯通道、地下室、建筑节能等。
2、检查方法:⑴、户内部分:①、室内空间尺寸:每自然间全数检查,使用钢卷尺配合激光测距仪检查。
室内净高起居室和卧室测点应不少于5点,其中一个测点应布置在房间中部即4角点加1中心点,其余房间各测点不少于4点,即4角点,角部测点设在墙角距墙面长、宽两个方向均约500mm 处。
验收标准:最大负偏差不超过20mm,极差不超过20mm室内净开间尺寸墙面之间净距按每个房间长、宽两个方向各测不少于2点验收标准:极差不超过20mm,且不超过垂直长度的0.5%②、楼面、墙面、天棚:墙面面层抹灰空鼓用小锤锤击检查,抹灰面层外观质量用目测观察和手摸检查;目测观察检查时距墙面1m 抹灰空鼓沿墙长、宽两个方向每个墙面各测不少于3处即墙面两端加中间部位,每处面积约1平方米范围,验收标准:空鼓面积不超过400平方厘米不得出现裂缝和起砂。
地面空鼓用小锤锤击检查地面面层外观质量目测观察检查,目测高度距地 1.5m,俯视检查,其中地面空鼓检查数量每间房间及阳台各不少于5处,即4角部加1中心处每处面积约1平方米范围,验收标准:空鼓面积不超过400平方厘米不得出现裂缝和起砂。
顶棚面层外观质量及裂缝站立室内地面仰视目测检查自然间和阳台全数检查,验收标准:无空鼓、脱层;距检查面1m处正视无裂缝和爆灰。
陕西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范是什么-

陕西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范是什么?对于老百姓来说,买到一套称心如意的房子是一件大事。
由于开发商规模不一,有的小开发商对质量把控不严,导致房子出现质量问题。
为此,陕西省早年间就规定商品房竣工后,要进行分户验收,那么,陕西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范是什么?下面小编就给大家分析下这方面的知识。
对于老百姓来说,买到一套称心如意的房子是一件大事。
由于开发商规模不一,有的小开发商对质量把控不严,导致房子出现质量问题。
为此,陕西省早年间就规定商品房竣工后,要进行分户验收,那么,陕西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范是什么?下面小编就给大家分析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陕西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范是什么?1、门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划痕、碰伤;2、门的割角、拼缝应严密平整;3、门与墙体间缝隙的填嵌应饱满;4、门制作的允许偏差:门框翘曲允许偏差为3mm,门扇翘曲允许偏差为2mm;门扇的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2mm;门框门扇对角线长度允许偏差为3mm;5、地面与下一层结合牢固,不得有空鼓;(考虑到我国施工企业的实际技术水平,对空鼓面积不大于400cm2,无裂纹,且每自然间或标准间不多于2处时,可不计入空鼓这一施工质量缺陷)6、地面表面应密实,不得有起砂,蜂窝和裂缝等质量缺陷;7、地面表面的允许偏差: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5mm;标高允许偏差为±8mm;厚度允许偏差为不大于设计厚度的1/10;8、天花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9、天花抹灰的允许偏差:天花抹灰应平顺,阴阳角应方正,允许偏差为4mm;墙面检验▲二、分户验收应当按照哪些程序进行?1、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分户验收申请;2、建设单位核查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情况,制定《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方案》,进行分户验收现场准备;3、实施分户验收人员现场验收,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并签字;4、分户验收合格的,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上签章确认。
陕西省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管理办法及表格精品资料20页word文档

关于印发《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陕建发[2019]280号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房产局、西安市建委,杨凌示范区土地建设规划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12月13日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竣工房屋使用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及使用功能等进行专门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
第三条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其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具体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依据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本省工程质量验收有关规定、技术标准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
第五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及有关分包单位进行,已选定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公司也应参加。
分户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二)所含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均合格;(三)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四)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五)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
第六条对于精装修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应分两个阶段进行验收,第一阶段为土建工作量基本施工完毕,在交付精装修前进行分户验收,形成土建毛胚房分户验收资料;第二阶段为精装修完成后,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分户验收,第二阶段结合第一阶段形成分户验收最终资料。
第七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为主,户内验收主要检查以下内容:(一)室内空间尺寸偏差;(二)门窗安装质量;(三)地面、墙面和顶棚质量;(四)防水工程质量;(五)栏杆安装质量;(六)采暖系统安装质量;(七)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八)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九)其他有关规定、标准中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十)有关合同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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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工程概况 (1)二、编制依据 (1)三、分户验收的条件 (2)四、分户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2)五、分户验收的组织和程序 (3)六、分户验收合格的评价 (4)七、分户验收项目 (5)八、分户验收项目 (14)分户验收方案一、工程概况:纪丰大厦工程位于甘泉县中心街,北邻同心楼,东侧为城市道路,南侧为甘泉县信用联社,西邻甘泉县中心广场。
建设单位:陕西纪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陕西宇泰建筑设计院;监理单位:西安天和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勘察单位:延安市地质勘察院;施工单位:甘泉丰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规模:本工程占地面积1032.95㎡,总建筑面积17052.04㎡,由地下一层、地上十九层,地上一至八层为商业用房,九至十九层为住宅用房组成。
二、编制依据:1.《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2)5.《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6.《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7.《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8.《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9.《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10.《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1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12.《陕西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13.本工程《施工合同》、《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三、分户验收的条件:(一)工程已完成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二)所含(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合格;(三)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四)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
四、分户验收前的准备工作:(一)技术准备:1、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中参加分户验收的人员需提前参加分户验收相关管理办法培训的学习。
2、参加分户验收的人员认真学习本方案和分户验收相关资料、装饰装修等相关规范、标准,熟悉图纸,确保分户验收能够顺利完成。
(二)资料准备:1、分户验收的相关资料的准备。
2、分户验收填写的表格和资料。
(三)确定分户验收小组成员:组长——陈文申副组长——夏玉明李飞成员——李树林王鑫任万军刘世杰石章智马玉庆谢志斌张秉飞(四)分户验收内容:1、室内空间尺寸偏差;2、门窗安装质量;3、地面、墙面和顶棚质量;4、防水工程质量;5、栏杆安装质量;6、采暖系统安装质量;7、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8、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9、其他有关规定、标准中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10、有关合同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公共部位验收主要检查以下内容:1、外墙面施工质量;2、楼(电)梯、通道、地下室等公用部分的安全和使用功能;3、建筑节能施工质量。
(五)配备好分户验收所需要的检测仪器和计量工具:5m卷尺。
(六)作好有防水要求房间的蓄水和外墙、外窗淋水试验的准备工作;(七)作好通水,通电的准备工作。
五、分户验收的组织和程序:(一)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确定分户验收小组人员。
分户验收小组组长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陈文申),副组长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夏玉明)和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李飞),检查人员由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根据建设单位进展情况,如果已选定物业公司的,通知物业公司参加分户验收工作;(二)分户验收小组应根据房屋情况确定检查部位和数量,并在施工图纸上注明;(三)分户验收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确定的分户验收具体项目及实施细则,对本办法要求的分户验收内容进行逐户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四)分户验收小组发现验收项目不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书面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整改与复查情况应记入项目检查记录;(五)分户验收小组发现设计质量问题的,应书面通知设计单位提出方案并整改,整改与处理情况应记入验收记录;(六)分户验收合格后,必须按户出具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将分户验收的情况汇总后报负责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建设单位应当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和各项验收记录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同交给住户。
六、分户验收合格的评价:(一)分户验收合格的评价分户验收项目应符合本指南的规定,每一检查单元计量验收的项目中有80%及以上检查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且最大偏差不得超过允许偏差的1.5倍即为合格。
(二)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处理1.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返工或制定处理方案进行处理,然后对返工或处理部位重新组织分户验收,直至分户验收全部合格。
2.当返工或处理确有困难,在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情况下,为了避免社会财富的更大损失,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通过分户验收,建设单位应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中明确告知用户,并积极与用户协商处理。
七、分户验收项目:1、楼地面面层:(1)质量要求:1、整体面层:地面面层及各构筑层之间应结合牢固,无空鼓(空鼓面积不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不多于2处者可不计);面层表面不应有裂缝、脱皮、麻面、起沙等缺陷;有排水坡度要求的,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
(1)检验方法:空鼓用小锤锤击检查;坡度泼水检查,表面平整度、缝格平直度、接缝高低差和宽度目测观察检查,必要时辅以相应的检查工具进行检查;其他面层外观质量目测观察并结合手摸、脚踩等方式检查。
(2)检查数量:自然间和阳台全数检查,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按层检查;其中地面空鼓检查每间房间及阳台、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应各不少于5 处,其中一处应布置在房间或阳台、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中部,即4角加1中心处,每处面积约1m2范围。
初装饰工程卫生间不检查空鼓。
2、墙面:(1)质量要求:1、抹灰: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接牢固,抹灰层应无空鼓(空鼓面积不大于200cm2者可不计);抹灰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洁、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
2、涂饰:颜色、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涂饰均匀、粘接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掉粉和反锈;涂层与其他装修材料和设备衔接处应吻合,无交叉污染,界面应清晰。
(1)检验方法:空鼓用小锤锤击检查;其它面层外观质量目测并结合手摸、尺量检查。
(2)检查数量:自然间和阳台全数检查,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按层检查;其中抹灰空鼓沿墙长、宽两个方向每个墙面各测不少于3处,及墙面两端加中间部位,每处面积约1m2范围;当单片墙长度超过3m时,每增加1m 应增加一处,均匀布点。
初装饰工程有防水层的部位不检查空鼓。
3、顶棚:(1)质量要求: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必须粘接牢固,无脱层、空鼓;抹灰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采用免抹工艺的顶棚不应有可见的裂缝;装修装饰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缝格顺直,色泽均匀、无污染或明显色差。
(2)检验方法:抹灰空鼓用小锤锤击检查;其它面层外观质量站立室内地面仰望目测检查,必要时结合尺量拉线检查。
(3)检查数量:自然间和阳台全数检查,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按层检查;其中抹灰空鼓检查数量每间房间及阳台、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应各不少于5处,其中一处应布置在房间或阳台、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中部,及4角部加1中心处,每处面积约1m2范围。
(二)门窗质量1、外窗台高度(1)质量要求:外窗窗台完成面高度低于0.9m时,应有防护措施。
低窗台、凸窗等下部能上人站立的宽窗台面,防护高度应从窗台面起计算。
(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门窗开启性能(1)质量要求:门窗开启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门窗应开启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推拉窗应有防止脱落的措施,扇与框的搭接量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
(2)检验方法:手扳、尺量和观察检查。
(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3、门窗的密封性能(1)质量要求: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粘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
(2)检验方法:手扳和观察检查。
(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门窗的防、排水性能(1)质量要求:外门窗及周边无渗漏;室外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表面应采用密封胶封闭,密封胶应光滑、顺直、无裂纹;应设置排水孔的门窗,排水孔应通畅,位置及数量符合设计要求。
(2)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门窗的玻璃安装(1)质量要求:门窗玻璃的涂膜朝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安全玻璃的使用应符合相关规定;玻璃不应与门窗框型材直接接触;密封条与玻璃、玻璃槽口的接触应紧密、平整。
(2)检验方法:手扳和观察检查。
6、门窗节能(1)质量要求:玻璃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外门窗隔断热桥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2)检验方法:尺量和观察检查。
(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三)栏杆、护栏质量1、栏杆安装(1)质量要求:栏杆安装必须牢固;(2)检验方法:手扳检查。
(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栏杆高度、栏杆间距(1)质量要求:栏杆高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要求时,临空处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1.10m。
防护栏杆的垂直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
(2)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3)检查数量:每片栏杆不少于一处。
(四)防水工程1、屋面(1)质量要求:屋面工程不应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2)检验方法:屋面渗漏和积水采用蓄水或雨后观察检查,蓄水检查最浅处蓄水深度不得小于20mm,蓄水时间不得小于24小时。
(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2、厨房、卫生间和阳台(1)质量要求:排水坡向正确,排水通畅,不应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2)检验方法:卫生间采用蓄水检查,最浅处蓄水深度不得小于20mm,蓄水时间不得小于24小时;阳台采用泼水检查;当厨房有防水要求时采用蓄水检查。
(3)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3、外墙(1)质量要求:外墙面不应有渗漏现象。
(2)验收方法:雨后或淋水后目测观察检查。
(3)检查数量:逐户全数检查。
(五)室内主要空间尺寸1、套内空间(1)质量要求:房间内平行墙面之间净距极差值控制在20mm以内;室内净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室内净高偏差值控制在-20mm以内,极差值控制在20mm以内。
非矩形房间的内墙面净距尺寸偏差控制在20mm以内。
(2)检验方法:尺量或仪器等检查,墙面之间净距测点宜在离地1m高左右,距墙角500mm处。
(3)检查数量:自然间全数检查。
房间内墙面之间净距按每个房间长、宽两个方向各测不少于2点;非矩形房间的内墙面净距尺寸偏差测点由分户小组自行确定;室内净高起居室和卧室测点应不少于5点,其中一个测点应布置在房间中部,即4角点加1中心点;其余房间各测点不少于4点,即4角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