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管理办法
危化品管理办法

危化品管理办法
危化品管理办法
一、引言
危化品是指具有燃烧、爆炸、中毒、腐蚀、放射性等危险性质的化学品,其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风险。
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危化品管理办法》对危化品的管理与监督具有重要意义。
二、危化品的分类
根据危化品的性质和危险等级,危化品可以分为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氧化剂、有毒物质、腐蚀品等多个类别。
根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危化品还分为剧毒化学品、有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类别。
三、危化品的管理
1. 危化品的登记备案
所有的危化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都必须按照规定对危化品进行登记备案,确保危化品的来源可溯、去向可查。
2. 危化品的储存要求
危化品的储存要求必须符合相关法规,包括储存条件、储存位
置选择、防火防爆设施等方面,确保危化品储存过程中的安全。
3. 运输与装卸
危化品的运输和装卸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包括运输工具的选择、包装标识、应急预案等要求,确保危化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4. 应急处置
所有涉及到危化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完善的应急预案,培训
相关人员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危化品的监督与执法
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危化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并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的危化品安
全意识。
五、结语
《危化品管理办法》是为了保障公众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法规,各单位和个人在危化品相关活动中必须切实遵守,共同维护社
会和谐与安全。
以上为《危化品管理办法》的文档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5篇)

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化品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危化品建设项目发生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危化品建设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废物处置等活动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应当遵循“科学管理,综合治理,人民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四条危化品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应当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明确责任,划定权限,落实措施,确保安全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五条危化品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应当注重宣传教育,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普及,培养和提高危化品建设项目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章安全监督机构第六条国家对危化品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实行统一监督,由国家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加强对本辖区危化品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七条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危化品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制定相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健全危化品建设项目的档案,确保监督工作的有效推进。
第八条危化品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该项目的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
危化品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与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紧密联系,及时向监督机构报告项目的进展情况,接受监督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安全管理要求第九条危化品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确定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危化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运营。
第十条危化品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等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的要求进行生产、经营等活动。
危化品管理办法

危化品管理办法危化品是指能够造成人员伤害、环境污染和财产损失的化学品。
为确保危化品的安全运输和储存,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国从1991 年起先后发布了一系列危化品管理办法。
危化品基本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危险化学品是指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放射性等具有危险性质的化学品。
而危化品则是危险化学品的简称。
危化品的分类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分为爆炸品、压缩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氧化剂、毒害品、放射性物质、腐蚀品和其他稳定性较差的物品等9类,每一类都包含多种具体危险化学品。
危化品管理制度为保障危化品的安全运输和储存,我国建立了完整的危化品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危化品生产企业的许可证制度危化品的生产必须拥有许可证,并且必须在符合国家法规的情况下进行。
生产企业必须设立专门的安全负责人,负责检测、保养设备和安全管理以及事故后的处理。
危化品运输的许可证制度危化品运输必须拥有许可证,并且必须在符合国家法规的情况下进行。
运输企业必须设立专门的安全负责人,负责检测车辆和安全管理以及事故后的处理。
危化品储存的许可证制度危化品的储存必须拥有许可证,并且必须在符合国家法规的情况下进行。
储存企业必须设立专门的安全负责人,负责检测存储环境和安全管理以及事故后的处理。
危化品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危化品事故应急管理制度规定了应急处置预案、救援队伍和装备的建设,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快速、有效地应对。
同时,对事故责任者进行追责和处罚,以强化企业和个人的安全意识。
危化品管理的重要性危化品管理的重要性在于保障了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对于环境保护也有着重要的作用。
一方面,危化品的管理措施可以减少事故的发生,最大程度地降低人员伤亡人数;另一方面,危化品的安全储存和处置可以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防止危化品对自然资源造成的破坏。
结论危化品管理办法是一项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
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

化学试剂、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
化学试剂和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是用于管理化学试剂和化学危险品的规定和措施,旨在确保安全使用和存储这些化学品,以避免人员伤害和环境污染。
以下是一些化学试剂和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的常见内容:
1. 购买和存储:规定购买和存储化学试剂和化学危险品的程序和要求,包括建立专门的存储区域和储存容器、标记和分类化学品等。
2. 标识和标签:规定对化学试剂和化学危险品进行适当标识和标签,以便用户了解其危险性和安全使用方法。
3. 安全操作:规定使用化学试剂和化学危险品的安全操作程序,包括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遵守正确的操作步骤,避免混合不应混合的物质等。
4. 废弃物处理:规定废弃化学试剂和化学危险品的处理方法,包括分类、分离和正确处置废弃物的程序。
5. 事故应急响应:规定事故应急响应的程序,包括如何处理泄露、事故和火灾等紧急情况。
6. 培训和教育:规定对使用化学试剂和化学危险品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要求,确保他们了解化学品的危险性和安全操作方法。
此外,还有可能涉及进口和出口、报告和记录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化学试剂和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的实施对于保护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和污染具有重要意义。
具体的管理办法和要求可能因国家和地区而异,使用者应该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危化品管理办法

危化品管理方法1. 前言危化品指其燃烧、爆炸、腐蚀、毒性等性质可能对人体、财产和环境造成危害的物质。
在现代工业中,危化品是必不可少的物质,但同时也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因此,必需实行危化品管理方法,保证生产过程的安全,削减危害。
2. 立法基础我国的《不安全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是对危化品管理的基础法律法规。
此外,还有很多行业管理规定、事故处理方法、应急预案、安全标准等实在规定。
企业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订立适用于本身的危化品管理方法。
3. 危化品管理的基本原则危化品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防备和掌控事故、危害最小化、全过程管理、全员参加、依法依规、经济合理。
危化品管理人员应当始终遵从这些原则。
4. 危化品管理的组织结构危化品管理的组织结构应当明确,包括成立危化品管理部门,订立相关制度和规范,明确管理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
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由专门的安全生产负责人管理危化品安全生产。
5. 危化品管理的流程和方法(1) 危化品的登记管理对危化品的购进、储运、使用、废弃等过程应当进行认真记录和管理,以保证危化品使用过程中发生的问题能够得到有效处理。
应当建立检查和审查制度,严格掌控危化品进出、使用和处置等过程。
(2) 安全生产管理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并落实到位。
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并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评估和对策改进。
对于每一个使用危化品的岗位,应当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且设立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指南等制度。
(3) 安全教育和培训对于使用、管理危化品的员工,应当进行危化品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具备充足的学问和技能。
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员工安全和健康档案并进行记录,确保员工能够正确处理突发事件。
(4) 应急预案应当依法订立危化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习,加强应急指挥和救援本领。
应当建立完善的报警通知制度,适时实行有效措施,尽早掌控危机。
危化品管理办法总局45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1月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9月2日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骆琳二○一二年一月三十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其安全审查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储存,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等建设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是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由建设单位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办法分级负责实施。
建设项目未经安全审查的,不得开工建设或者投入生产(使用)。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实施工作,并负责实施下列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一)国务院审批(核准、备案)的;(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监督管理工作,确定并公布本部门和本行政区域内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范围,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五条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审查:(一)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二)生产剧毒化学品的;(三)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
危化品管理办法

危化品管理办法危化品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爆炸、燃烧、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易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以及环境污染的化学物质。
由于其特殊性质,为保障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环境安全,危化品的管理非常重要。
本文将介绍危化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应遵守的危化品管理办法。
二、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这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法规,其中包括了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要求和责任划分。
根据该法,企业必须配备专业人员,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制定危化品的安全使用规程,确保人员的安全与环境的保护。
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这两个法规相互补充,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存储、运输、使用、排放和处置等环节进行了全面规定。
其中包括了对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和标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与管理、设备设施的要求以及事故应急处置等内容,企业必须依法执行。
3. 《危险化学品目录》这是国家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分类和管理的参考依据,将危险化学品分为六个类别,并对每种类别的危险化学品进行了具体的标识和管理要求。
三、企业危化品管理办法企业作为危化品的生产、存储、使用单位,必须建立科学的危化品管理办法,确保危化品的安全生产和使用。
1. 危化品分类和标识企业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分类标准,对所使用的危化品进行分类和标识。
对于不同类别的危化品,企业要建立不同的管理措施,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控制。
2.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与管理企业在生产危化品前,必须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同时,企业还需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性。
3. 设备设施的要求企业必须建设符合安全要求的危化品仓库和生产设施,保证危化品的存储和使用符合规定。
仓库内应配备防火、泄漏等设施,并建立完善的消防和泄漏应急预案。
4. 员工培训和教育企业应对员工进行相关的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危化品储存、出入库、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危化品储存、出入库、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运输、装卸工作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存储、使用和运输行为,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运输、装卸工作,负责人、工作人员及有关部门和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运输、装卸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出入库、运输、装卸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有相应的许可证、检验证书等合法证明文件。
第五条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出入库、运输、装卸工作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和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操作,不得私自进行操作。
第六条在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运输、装卸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做到安全可靠。
若发生事故,及时调查原因,总结教训,并追究相关责任人。
第二章储存安全管理第七条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应设在有防火、防爆设施的专用库房内,仓库建筑及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确保安全性。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内必须设置清晰的标志标识,明确危险品的种类、储存方式、安全注意事项等信息,以便工作人员正确识别和操作。
第九条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容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配备可靠的防止泄漏的设备和器材。
储存容器要定期检查,确保处于正常状态。
第十条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要保持清洁、干燥,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和有害物品,并配备足够的通风设施。
第三章出入库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按照规定工作程序进行,由专人负责。
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出入库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并持证上岗。
工作期间必须穿戴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确保人身安全。
第十三条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操作前,必须核实货物的品名、数量、包装、标志和相关的证明文件,确保准确无误。
第十四条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操作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扔掷、猛摔、碰撞等行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心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全体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日照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91号令)及有关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心所属各相关科室,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之规定。
第二条应确定专人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三条与危险化学品有接触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知识、职业健康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为保障本办法的顺利贯彻落实,中心成立领导工作组,全面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工作及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紧急处理和部署工作。
中心主任担任组长,批准危险化学品的购买申请,批准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方案。
中心副主任、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核危险化学品的购买申请;质量负责人批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方案。
成员为总务科、质管科及各检验科室负责人。
质管科为工作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危险化学品
的安全监督管理和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编制危化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方案及组织危险事故调查处理。
总务科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及库房管理工作,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
各检验科室负责本科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范围和分类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中心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如下几类:
第一类剧毒性及毒性药品:氰化物、砷化物、生物碱等。
第二类腐蚀性药品:强酸、强碱、溴、甲醛、氢氧化钠等。
第三类易爆药品及能成为爆炸混合物或引起燃烧的氧
化剂:氯酸钾、氯酸钠、硝酸、过氧化钠、硝酸钾等。
第四类易燃及助燃气体:氢气、乙炔气、煤气、氧气等。
第五类闪点在45℃及45℃以下的易燃液体:乙醚、汽油、二硫化碳、丙酮、苯、乙醇、丙醇等。
第三章采购和验收
第六条各检验科室需用危险化学品,须提交采购申请,技术负责人审核,中心主任批准后,报总务科统一购买。
总
务科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理购买手续。
第七条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量,原则上用多少购多少,以减少库存量;库存量不应多于检验科室6个月的使用量。
第八条总务科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商进行合格供方评价。
危化品的供应商应当具备危险化学品生产或销售资质,其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严禁向无生产或销售资质的单位采购危化品。
第九条总务科和使用科室按程序共同对新购进的危险化学品进行验收。
总务科负责数量和外观的验收,验收内容至少应包括:包装完好,无泄漏现象;标志清晰,无缺损;确认包装或容器上贴有或拴挂有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使用科室负责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技术验收。
填写验收记录。
第十条总务科负责保存所有危险化学品的购买文件,包括危险化学品供应商资质、进货、验收和入库记录等。
保存期不少于6年。
第四章储存和使用
第十一条危险化学品验收合格,总务科进行登记入库。
领用时,应由领用人签字领用。
总务科负责做好相关台账,每月对帐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应分类存放,试剂贮存室内存放的试剂不得过高过密,应限制最大储备定额,不应超储,互
相有影响的危化品不得混放,必须分区存储。
库内配备排
风设施,消防器材,供电采用防爆电器设施。
严禁烟火,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的因素。
易燃、易爆危化品应设专库存放,库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严禁烟火,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的因素。
库内配备
排风设施,消防器材,供电采用防爆电器设施。
第十三条在存储的过程中必须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防湿、防热、防晒、防冻,防风化等。
经常检查,防止因变质、分解造成自燃、爆炸,及时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第十四条检验科室负责人应组织人员详细登记本科室在用危险化学品品名、数量,并备注其化学性质和基本的安全防护措施等。
必要时,应编制相应的安全作业指导书。
使用危险化学品,应做好记录。
检验科室负责人应监督危险化学品的日常使用。
第十五条对剧毒药品必须严格执行专柜保管,实行专人专帐双人双锁单独在保险铁柜内存放。
剧毒药品不得出售、借用和送人。
使用剧毒药品时,要有申请手续,领用时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后,由两方参与同时开锁方可领取,并做好记录。
使用剧毒药品时必须坚持双人同时领取,双人使用,双人签字制度(配制和未配制品),对每次耗用数量认真做好记录,对剩余剧毒品要及时封口,登记重量,务必准确。
第五章应急处置措施
第十六条当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任何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采取措施,防止灾害蔓延,同时,应向中心领导汇报。
清理化学危险品事故现场,需安全员在现场监督。
第十七条危险化学品存放的库房必须严禁烟火且严禁使用手机,并配置防火器材。
如遇火警、水患时,首先切断电源,同时报警,并组织现场自救;如需进入事故现场,应佩戴防毒面具;情况危急时,应迅速疏散人员,及时撤离。
第十八条如发生化学危险品失窃事件,必须保护现场,立即上报中心领导。
第六章其他
第十九条盛放剧毒物品的容器不得乱丢乱放,更不得盛放其它用品,要统一交回总务科,统一处理,并做好处理记录。
危险化学品的废液、残渣等严禁随意抛洒,要统一交回总务科,统一处理,并做好处理记录。
否则由此引起的严重后果应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任部门责任人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