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环境统计无锡废气污染排放物审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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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暂行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38号

江苏省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暂行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38号

江苏省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暂行规定正文:---------------------------------------------------------------------------------------------------------------------------------------------------- 江苏省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暂行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38号1993年9月6日)第一条为有效控制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建设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城内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必须遵守本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对排污行为进行控制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环境质量状况、经济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对排放污染物总量进行控制,制定任期内本地区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和环境污染控制目标,报经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各自的职责,依照本规定对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的计划、经济主管部门,必须按照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和环境污染控制目标的要求,核算所需资金、材料,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六条以下区域和单位应当首先实施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并对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实行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制度:(一)生活饮用水源地、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重要渔业水体、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二)城市市区和其他急需控制环境的区域,(三)排放污染物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单位;(四)污染物排放量大的单位;(五)排放在生物体内容易蓄积,或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或不易降解且对环境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污染物的单位。

江苏省化工行业废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江苏省化工行业废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江苏省化工行业废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和《关于印发“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环发〔2012〕130号)、省政府《关于实施蓝天工程改善大气环境的意见》(苏政发〔2010〕8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开展第三轮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21号)和《关于印发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大气办〔2012〕2号),进一步规范我省化工行业废气治理工作,防治化工行业废气污染,保障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推动我省化工行业可持续发展,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我省化工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及监督管理要求。

本规范为指导性文件,供我省化工园区(集中区)及化工企业在环评、设计、建设、生产、管理和科研工作中参照采用。

1 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我省化工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及监督管理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我省化工行业所有废气产生和排放企业,可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咨询、设计、施工、验收及建成后运行与管理的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规范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0]第32号)GB 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4554-199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62.1-1995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 50051-2002 烟囱设计规范GB 50234-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HG 20640-97(A)、HG 20640-97(B) 塑料设备HJ 2000-2010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 2027—2013 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6—2013 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T 387-2007 工业废气吸收处理装置HJ/T 397-200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制药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第18号)《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第3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江苏无锡硕放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江苏无锡硕放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江苏无锡硕放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07.05.29•【字号】苏环管[2007]106号•【施行日期】2007.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江苏无锡硕放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环管〔2007〕106号)无锡市硕放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你公司报批的《江苏无锡硕放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技术评估意见、无锡市环保局、无锡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局预审意见均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根据报告书结论、技术评估意见及预审意见,江苏无锡硕放工业园区总体上具有环境可行性,本批复及报告书可作为园区规划建设和开展环境保护管理的依据之一。

鉴于报告书所列规划范围已超出省政府批复的江苏无锡硕放工业园区范围,因此超出范围的开发建设还需得到有关政府及部门的正式批准。

二、原则同意无锡市环保局、无锡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局的预审意见。

你公司须认真落实报告书及预审意见提出的环保要求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进一步完善开发区总体规划,并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1、明确园区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园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实现区域产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园区建设须坚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

推行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并按照ISO14000标准体系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努力将园区建成生态型工业园区。

鼓励与扶持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副产品与能源梯级利用,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利用。

2、优化园区产业结构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园区产业定位,非园区产业定位方向的项目一律不得入区。

鼓励和优先发展污染低、技术含量高、节能、节约资源的一、二类工业,限制引进排放含重金属废水和废气排放量大的建设项目,禁止化工、电镀等三类工业项目入区。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2.07•【字号】锡政办发〔2015〕217号•【施行日期】2016.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锡政办发〔2015〕21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无锡市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试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2月7日无锡市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控制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69号令)、《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通知》、《江苏省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试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施工工地,是指市区范围内所有进行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拆迁工程、公路施工工程、市政开挖工程、水利工程、绿化工程等施工活动,并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工地。

城市施工工地扬尘(以下简称扬尘),是指上述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对大气造成污染的悬浮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包括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工程渣土等物料。

第三条扬尘排污费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

第四条价格、财政、环境保护、住建、交通运输、市政园林、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排污费征收管理相关工作。

住建、交通运输、市政园林、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职责范围内的施工工地扬尘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实施监督管理,督促建设单位办理扬尘排污申报和扬尘排污费的缴纳工作。

2019-2020学年初中化学《空气》专项训练模拟测试(含答案) (252)

2019-2020学年初中化学《空气》专项训练模拟测试(含答案) (252)

初中化学专项训练2019-2020初中化学《空气》专项训练测试卷一、选择题1.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合理使用化肥和农药能提高农作物产量B水的天然循环实现了水的自身净化,又完成了水资源的重新分配c光导纤维是一种有机高分子材料,广泛应用于光纤通讯D降解塑料、纸制品取代聚乙烯塑料制品,可有效解决“白色污染”2.下列各组中的每种物质,都属于纯净物的是()A.氧气氮气空气B.冰水水水蒸气C.河水雨水自来水D.海水井水蒸馏水3.据报道:某地一名5岁的女孩子把涂改液当饮料吸食,食道被严重烧伤。

经医院检测后发现,涂改液中含有苯、甲基环已烷等多种有毒物质。

由此可知,涂改液是()A.混合物B.纯净物C.单质D.化合物4.空气中体积分数最多的气体是()A.氮气B.氧气C.二氧化碳D.稀有气体5.下列物质中,前者属于化合物,后者属于混合物的是()A.天然气;加碘食盐B.红磷;碘酒C.生理盐水,水银D.烧碱;清新空气6.下列物质属于纯净物的是()A.“天山雪”纯牛奶B.“飘雪”蒸馏水C.“纽崔莱”奶粉D.“无名”啤酒7.废电池必须进行回收处理,其首要原因是()A.回收其中的石墨电极B.利用电池外壳的金属材料C.不使电池中的电解液渗泄腐蚀其他物品D.防止电池中汞、镉、铅等重金属对土壤和水源的污染8.氮气、氧气、氦气和二氧化碳都是空气的成分。

用化学式填写:(1)占空气体积78%的是;(2)可用于制造霓虹灯的是;(3)固态时可用于人工降雨的是。

(1)N2(2)He(3)CO29.室内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是人们现代生活中所使用的某些化工产品,如有些装饰材料、化纤地毯、涂料等会不同程度地释放出某种气体,该气体可能是()A.氟利昂B.二氧化碳C.甲醛D.甲烷10.英国泰晤士河曾是世界上最脏臭的河流之一。

由于执行了严格的污水排放制度、重建了水道体系和用专门船只向河水里输送某种气体等措施,河水水质已得到显著的改善。

这里的“某种气体”是指()A.氢气B.氯气C.氧气D.二氧化碳11.我们已经知道空气的主要成分是氮气和氧气,右图为测定空气中氧气含量的实验示意图。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国家环保总局2003年第四版)测烟望远镜法(B)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国家环保总局2003年第四版)测烟望远镜法(B)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国家环保总局2003年第四版)测烟望远镜法(B)1、执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398-2007》《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国家环保总局2003年第四版)测烟望远镜法(B)2、产品概述TC-LGM型林格曼黑度计是利用林格曼烟气浓度图测量烟气黑度等级的仪器,它把各国通用的标准林格曼烟气浓度图缩制在一块玻璃上,将其与从望远镜上观测到的实际烟气相对比,根据黑色条格在整个色块中所占的面积的百分数分成0 至5 的林格曼级数。

0 级是全白,5 级是全黑,1 级是黑色条格占整块面积的20%,2 级占40%,依次类推,从而确定烟气的黑度等级。

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可以将数码照相机固定在仪器上拍照以记录观测结果。

它具有测试快速、简单、准备度高等特点,可广泛应用于各地的环境保护部门和各工矿企业的烟气黑度测定。

二、仪器的特点1.倍率高,测量距离远,大口径视野,观测清晰舒适2.清晰度高,准确度高3.数码相机万用接口支架,便与拍照,可将结果记录下来,可选配手机夹,使用手机拍照4.仪器使用简单方便,一般工作人员即可操作三、技术参数1.升级版PL40mm目镜,比市面上的有些带的25mm的目镜视野范围更大,观测更方便2.望远镜视角放大率:15倍(可定做10倍或20倍)3.望远镜观测距离: 10~2000米4.物镜通光孔径:80毫米5.林格曼黑度等级: 0、1、2、3、4、5共六个等级6.观测误差不大于:0.5级7.分划面摄像倍率: 2倍8.外型尺寸:(600×110×110)mm9.配备数码相机万用接口支架,可接普通数码相机及数码单反相机,便与拍照将结果记录下来。

10.配置含有主机、正向镜、目镜、三角支架等。

四、使用方法:观察位置:观察烟气的部位应选择在烟气黑度最大的地方,该部位应没有冷凝水蒸汽存在。

读数观察时,将烟囱排出烟气的黑度与林格曼烟气黑度图进行比较,记下烟气的林格曼级数。

无锡市实施《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办法

无锡市实施《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办法

无锡市实施《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办法(2016年10月26日无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制定2016年12月2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施《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建立完善大气污染防治保障体系,实行网格化管理等防治措施,使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建立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大气污染防治部门职责,协调处理大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中的重大问题。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要求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市、县级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城乡规划、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市政和园林、市场监督管理、商务、农业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履行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大气污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大气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依法履行大气环境保护义务。

第六条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展大气环境保护公益活动,引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依法有序参与大气环境保护。

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的信贷支持。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大气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应当将大气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大气环境保护意识。

无锡市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办法

无锡市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办法

无锡市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办法收藏下载发文字号:颁布部门:无锡市环保局法律效力:地方政府规章颁布日期:2002-02-19生效日期:2002-07-01分享到:0第一条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是依法实施环境行政管理的基础,是实现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的重要手段。

为规范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工作,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制定本管理办法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令[1989]第22号),《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国家环境保护局令[1992]第10号),《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3年12月29日通过、公布施行)。

第三条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的申报人为:无锡市辖区内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法人、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产生噪声、振动、放射性、电磁波等公害的法人、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是: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的申报人(下简称申报人),负责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第五条排放污染物申报(一)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的申报内容1、申报人基本情况,能源消耗及废气排放状况和评价,污水及废水排放状况评价,噪声源状况,放射性和电磁波辐射公害状况,固体废弃物产生、处置、排放状况和评价,污染治理和三废综合利用状况,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状况。

2、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的申报原则1、申报人须如实完整填写《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按期限主动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内容齐全的申报材料。

2、申报内容密级较高的,申报人可以申请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申报材料。

3、属新建、改建、扩建、迁建项目的申报人,应在该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施)竣工经验收合格后的1个月内,主动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内容齐全的申报材料。

4、建设施工噪声污染项目的申报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履行申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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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度环境统计废气污染排放量审核办法
1、供电效率按369克标煤/千瓦.时,根据全年火力发电量计算火力发电行业的煤炭消费量,原煤与标煤的折算系数取0.7143,即1吨原煤等于0.7143吨标煤;
2、根据统计局提供的水泥产量,按排污系数3~7公斤粉尘/吨水泥产量进行核算,得出粉尘排放量;
3、燃料燃烧二氧化硫的排放量
G SO2=2 ×80﹪SB(1-η)
式中:B—--消耗的燃煤量;
S—--燃料煤中的全硫分;
η--—治理设施的脱硫率。

核算时,二氧化硫折算取煤炭含硫率为0.8%,脱硫效率为5%。

火力发电量、水泥产量和煤炭量取统计局统计数据。

望引起高度重视,以省核算结果作为参考,全力做好2004年度环境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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