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度全省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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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驻政[2014]14号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驻政[2014]14号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正文:----------------------------------------------------------------------------------------------------------------------------------------------------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驻政〔2014〕1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对消防工作高度重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大力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不断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力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确保了全市火灾形势平稳,为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市政府决定对2013年度在消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驿城区等先进单位和李贺玲等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深化街道、乡镇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加快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和火灾危害,为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驻马店富民强市、加快崛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3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2014年2月13日附件2013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一、2013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县区(共6个)驿城区人民政府西平县人民政府汝南县人民政府确山县人民政府平舆县人民政府泌阳县人民政府二、2013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局委(共9个)市财政局市文化局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安监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三、2013年度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先进单位(共11个)驿城区南海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金河办事处市产业集聚区金桥办事处遂平县玉山镇西平县柏亭街道办事处上蔡县芦岗街道办事处汝南县三门闸街道办事处平舆县古槐街道办事处正阳县真阳镇确山县盘龙镇泌阳县花园街道办事处四、2013年度消防安全保卫先进单位(共13个)河南华润电力古城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驻马店石油分公司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驻马店卷烟厂大商集团(驻马店)新玛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驻马店市爱家量贩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前王家俱有限公司驻马店市乐山商场时尚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新百汇店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驻马店分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分行黄淮学院市广电局市烟草公司五、2013年度消防工作先进个人(共43个)驿城区人民政府李贺玲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李国顺市产业聚集区管委会栗玉欣西平县人民政府白付理泌阳县人民政府王庆怀遂平县人民政府李成林正阳县人民政府李中原平舆县人民政府卞凤禄上蔡县人民政府申征汝南县人民政府金贽楷确山县人民政府吴玉冰市财政局翟剑毅市文化局朱伟涛市教育局王新洪市工商局戚存武市民政局郭宏超市安监局张汉峰市住建局王中华市卫生局张伯恩市产业集聚区金桥办事处申红春驿城区橡林街道办事处邵廉洁确山县盘龙镇吴保晶上蔡县芦岗街道办事处班涛西平县柏亭办事处罗荣检泌阳县花园街道办事处杨广献经济开发区金河办事处温兰军正阳县真阳镇韩柳汝南县三门闸街道办事处魏炯遂平县玉山镇苏建伟平舆县古槐街道办事处孙海波河南华润电力古城有限公司刘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驻马店石油分公司王学庆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驻马店卷烟厂申帮富大商集团(驻马店)新玛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秦世恒驻马店市爱家量贩有限公司李建华驻马店市前王家俱有限公司沈梅生驻马店市乐山商场时尚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新百汇店李航涛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驻马店分公司刘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分行梁德群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分行孟东海黄淮学院张拥军市广电局李军市烟草公司王科——结束——。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先进
单位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4.02.24
•【字号】宝政函〔2014〕15号
•【施行日期】2014.02.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消防管理
正文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的
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3年,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宝鸡市森林防火管理规定》,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强化社会宣传,加强火源监管,健全扑火队伍,果断处置火情,有效预防和控制了森林火灾的发生,全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和扑救火灾人员伤亡事故,有力地维护了森林资源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为了激励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迈上新台阶,市政府决定,对太白县、岐山县、陇县、扶风县、麟游县、高新区和市林业局7个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县区和部门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意识,加强领导,夯实责任,严密防控,不断提高森林防火工作水平,为建设绿色宝鸡、美丽宝鸡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宝鸡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4日。

关于表彰防火先进的决定

关于表彰防火先进的决定

关于表彰防火先进的决定决定是指人类对某一事物经过了主观分析判断,然后作出主张的过程。

下面店铺给大家带来关于表彰防火先进的决定范文,供大家参考!关于表彰防火先进的决定范文一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2013年秋冬季--2014年春夏季,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及相关单位的正确领导下,在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强化火源管理,创新防火举措,取得了一定成绩。

在此期间,涌现出了一批森林防火工作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对在2013年秋冬季--2014年春夏季森林防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胡永飞、陈绍义、叶伶利、胡观宝、凌磊五位同志予以先进个人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发扬成绩,珍惜荣誉,再接再厉。

各村及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为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再上新台阶而努力。

xxxx年月日关于表彰防火先进的决定范文二各村委会: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森林防火主管部门的指导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防火实施细则》以及上级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自防为主、积极联防、团结互助、保护森林”的方针,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了鼓励先进,总结经验,大力弘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推动森林防火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授予新街村、上街村、羊口仔村、下坑村、孝坑村、连茂村、岩兜村、饱饭坑村等八个单位为2014年度“无森林火灾先进单位”。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谦虚谨慎、戎骄戒躁、再接再励,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再创佳绩,努力开创镇森林防火工作新局面。

梅列区洋溪镇人民政府年1月6日关于表彰防火先进的决定范文三全山各单位:2010年11月以来,全山各单位、各部门在管委会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全山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始终把防火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立足实际、紧密协作、狠抓防范措施的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2013-度全省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表彰

2013-度全省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表彰

年度全省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一、先进单位(个)(一)全省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县(市、区)(个)新建县、九江市庐山区、庐山管理局、德安县、星子县、浮梁县、萍乡市武功山风景名胜区、分宜县、贵溪市、寻乌县、上犹县、崇义县、兴国县、铜鼓县、靖安县、上高县、奉新县、丰城市、上饶市信州区、上饶市广丰区、德兴市、弋阳县、鄱阳县、井冈山管理局、新干县、吉安市青原区、遂川县、乐安县、黎川县、广昌县。

(二)全省森林防火工作先进乡(镇)(个)南昌市经开区蛟桥镇、彭泽县上十岭垦殖场、莲花县湖上乡、余江县画桥镇、赣县三溪乡、定南县龙塘镇、明月山温汤镇、铅山县太源畲族乡、万安县五丰镇、崇仁县石庄乡。

(三)全省先进专业森林消防队(个)安义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修水县专业森林消防队、枫树山专业森林消防队、信丰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南康区专业森林消防队、万载县专业森林消防队、玉山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吉水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东乡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安福县专业森林消防队。

二、全省森林防火工作先进个人(名)刘小如南昌县白虎岭林场场长雷俊明进贤县林业局局长张林修水县人民政府县长何学珍九江市林业局科长李梦清九江县防火办主任屈敏泉湖口县防火办副主任曹毓祥瑞昌市横立山乡党委书记赵慎金永修县滩溪镇维稳信息员林信茂景德镇市防火办技师黄国顺萍乡市林业局副调研员刘华林萍乡市湘东区森林消防大队副大队长喻秀平新余市防火办主任姚海华新余市渝水区百丈峰专业森林消防队队长席秒林龙虎山景区上清林场场长王顺平赣州市防火办副主任王志强会昌县林业局局长陈培松安远县林业局党委委员、防火办主任孙国梁宁都县钓峰乡人民政府乡长熊凯全南县大吉山镇人民政府常务副镇长郭智芳于都县专业森林消防队队长卢志勇大余县专业森林消防队队长钟愉呈龙南县专业森林消防队队长谭秀英宜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曾宪文宜春市防火办主任雷萍高安市防火办主任陈肯宜春市袁州区专业森林消防队副队长张繁樟树市阁山镇林业员江德明万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汪卫东上饶县防火办主任滕忠顺横峰县林业局副局长舒亮余干县社赓镇人民政府镇长陈鹏婺源县赋春镇人民政府镇长施向宏吉安市防火办主任郭晓志峡江县林业局党委书记杜爱民吉安县指阳乡党委书记刘建勇永新县森林消防大队队长陈国庆永丰县古县林场场长姚飞翔南丰县人民政府县长李小明抚州市防火办副主任张慧明资溪县马头山生态林场副场长陈远高抚州市临川区防火办主任。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全省消防工作先进地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全省消防工作先进地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全省消防工作先进地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3.29•【字号】青政[2014]21号•【施行日期】2014.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全省消防工作先进地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青政〔2014〕21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2013年,全省消防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社会各界同心协力、共保安全,保持了全省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尤其是在“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大排查大整治、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等活动期间,各地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各职能部门通力合作、全力以赴,创新举措、狠抓落实,为全省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先进地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鼓舞斗志,进一步激发各地、各部门做好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消防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结合2013年省政府消防工作考核情况,省政府决定,授予海西州等4个地区“消防工作先进地区”荣誉称号,授予青海商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8个单位为“消防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孙玉庆等15名同志为“消防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当前,我省正处于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重要时期,对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地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先进示范作用,为加快消防事业发展再立新功。

希望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以此为榜样,牢记责任使命,真诚服务人民,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两新”奋斗目标和“三区”战略部署,大力弘扬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淡泊名利、竭诚奉献的精神,奋力开创消防工作新局面,努力为建设新青海、创造新生活作出新的更大奉献。

陕西省民政厅关于表彰2013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陕民发[2014]4号

陕西省民政厅关于表彰2013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陕民发[2014]4号

陕西省民政厅关于表彰2013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正文:---------------------------------------------------------------------------------------------------------------------------------------------------- 陕西省民政厅关于表彰2013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陕民发[2014]4号)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2013年,全厅干部职工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努力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部署和民政重点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涌现出了一批团结奋进的先进集体和爱岗敬业的先进个人。

经研究决定,对人事处等5个优秀处室、陈军等21名优秀公务员、赵平川等13名先进工作者、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等4个优秀单位、陈继强等4名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按照有关规定,对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的张娟等4名同志记三等功一次。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

全厅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勇于奉献,敢于担当,奋发进取,创先争优,努力推动全省民政事业创新发展,为建设“三个陕西”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2013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陕西省民政厅2014年1月26日附件:2013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优秀处室(5个)人事处、优抚处、军安办、监察室、信访办二、优秀公务员(21名)陈军、周乃强、孙简政、孙海侠、殷建宁、郭军、雷长青、张勇、茹永涛、张译升、李晓虎、张娟、詹晖、杨娜、张乐、姜文学、关龙、杨津骁、王星、党晓明、王志平三、记三等功人员(4名)张娟、詹晖、杨娜、王星四、先进工作者(7名)赵平川、韩芝敏、郭琳、成智慧、李耀、陈娜、高建国五、优秀单位(4个)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省荣复军人第二医院、省假肢中心六、先进个人(6名)陈继强、冯国贤、胥学会、贾桂平、董志兴、常金留——结束——。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森林防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森林防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森林防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法规类别】奖惩【发文字号】吉政函[2016]30号【发布部门】吉林省政府【发布日期】2016.03.14【实施日期】2016.03.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森林防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吉政函〔2016〕30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以森林火灾预防为重点,以确保实现无重大森林火灾为目标,齐心协力,排除万难,奋力拼搏,取得了全省连续35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的佳绩,为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生态和社会环境、促进林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舞士气,激发干劲,进一步调动全省广大森林防火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我省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推动全省森林防火工作再创佳绩,省政府决定,授予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林业局等100个集体“吉林省森林防火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牌和奖金,奖金发放采取“以奖代投”方式,专项用于防火设施设备购置,一律不得发给个人;授予赵国良等200名同志“吉林省森林防火先进个人”称号,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以后的森林防火工作中再立新功。

省政府号召,全省各地、各有关单位和森林防火战线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心系群众安危和生态安全,不畏艰苦,敢打敢拼的顽强作风;学习他们默默无闻,任劳任怨,舍小家顾大家的奉献精神;学习他们扎根一线,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的职业操守,继续围绕新时期无重大森林火灾这一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强化措施,开拓进取,攻坚克难,为开创森林防火工作新局面,推动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2013年度市森林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2013年度市森林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2013年度市森林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金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2.24•【字号】金政发[2013]66号•【施行日期】2013.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2013年度市森林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金政发〔2013〕6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近年来,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森林消防工作责任制,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为确保全市森林资源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了表彰先进,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婺城区罗店镇人民政府等15家单位为“2011-2013年度市森林消防工作先进单位”,沈剑锋等23名同志为“2011-2013年度市森林消防工作先进个人”。

一、2011-2013年度市森林消防工作先进单位(15家)婺城区罗店镇人民政府金东区岭下镇人民政府兰溪市灵洞乡人民政府兰溪市马涧镇人民政府东阳市巍山镇人民政府东阳市江北街道办事处义乌市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义乌市佛堂镇人民政府XXX市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XXX市方岩镇森林消防中队大园分队浦江县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武义县西联乡人民政府武义县茭道镇人民政府磐安县双溪乡人民政府磐安县冷水镇人民政府二、2011-2013年度市森林消防工作先进个人(23名)沈剑锋婺城区塔石乡人民政府郭凌燕婺城区沙畈乡人民政府丁金林金东区岭下镇森林消防队傅用山金东区傅村镇人民政府俞志华兰溪市灵洞乡人民政府陈金明兰溪市马涧镇林业站陈红武兰溪市横溪镇人民政府陆兼备东阳市人民政府森林消防办公室葛宪生东阳市白云街道林业站吴东生义乌市廿三里街道办事处何军义乌市林业局吕云岳XXX市人民政府森林消防办公室朱敏XXX市江南街道办事处朱成相XXX市龙山镇森林消防中队陈禄平浦江县岩头镇森林消防队张哲敏浦江县浦阳街道办事处朱旭升武义县三港乡人民政府胡永家武义县林场郭忠元磐安县方前镇人民政府陈海波磐安县林业局李达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钱华峰市气象局厉小炉市安全监管局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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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全省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一、先进单位(个)
(一)全省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县(市、区)(个)
新建县、九江市庐山区、庐山管理局、德安县、星子县、浮梁县、萍乡市武功山风景名胜区、分宜县、贵溪市、寻乌县、上犹县、崇义县、兴国县、铜鼓县、靖安县、上高县、奉新县、丰城市、上饶市信州区、上饶市广丰区、德兴市、弋阳县、鄱阳县、井冈山管理局、新干县、吉安市青原区、遂川县、乐安县、黎川县、广昌县。

(二)全省森林防火工作先进乡(镇)(个)
南昌市经开区蛟桥镇、彭泽县上十岭垦殖场、莲花县湖上乡、余江县画桥镇、赣县三溪乡、定南县龙塘镇、明月山温汤镇、铅山县太源畲族乡、万安县五丰镇、崇仁县石庄乡。

(三)全省先进专业森林消防队(个)
安义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修水县专业森林消防队、枫树山专业森林消防队、信丰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南康区专业森林消防队、万载县专业森林消防队、玉山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吉水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东乡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安福县专业森林消防队。

二、全省森林防火工作先进个人(名)
刘小如南昌县白虎岭林场场长
雷俊明进贤县林业局局长
张林修水县人民政府县长
何学珍九江市林业局科长
李梦清九江县防火办主任
屈敏泉湖口县防火办副主任
曹毓祥瑞昌市横立山乡党委书记
赵慎金永修县滩溪镇维稳信息员
林信茂景德镇市防火办技师
黄国顺萍乡市林业局副调研员
刘华林萍乡市湘东区森林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喻秀平新余市防火办主任
姚海华新余市渝水区百丈峰专业森林消防队队长席秒林龙虎山景区上清林场场长
王顺平赣州市防火办副主任
王志强会昌县林业局局长
陈培松安远县林业局党委委员、防火办主任
孙国梁宁都县钓峰乡人民政府乡长
熊凯全南县大吉山镇人民政府常务副镇长
郭智芳于都县专业森林消防队队长
卢志勇大余县专业森林消防队队长
钟愉呈龙南县专业森林消防队队长
谭秀英宜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曾宪文宜春市防火办主任
雷萍高安市防火办主任
陈肯宜春市袁州区专业森林消防队副队长张繁樟树市阁山镇林业员
江德明万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汪卫东上饶县防火办主任
滕忠顺横峰县林业局副局长
舒亮余干县社赓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鹏婺源县赋春镇人民政府镇长
施向宏吉安市防火办主任
郭晓志峡江县林业局党委书记
杜爱民吉安县指阳乡党委书记
刘建勇永新县森林消防大队队长
陈国庆永丰县古县林场场长
姚飞翔南丰县人民政府县长
李小明抚州市防火办副主任
张慧明资溪县马头山生态林场副场长
陈远高抚州市临川区防火办主任
孙芬金溪县防火办主任
王先春共青城市防火办副主任
胡立安瑞金市委常委、副市长
吴文华南城县林业局局长
程晖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调研员
张彬省财政厅农业处副调研员
江东灿省发改委农经处副处长
许彬省气象台副台长
王肖省军区赣州分区司令部参谋
张达光省武警总队处长
朱京华省通信管理局主任科员
洪波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处长
郭萍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科长
李晓民航江西机场公安局消防处处长
栾河省森林公安局一分局民警
袁波省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信息中心副主任张桂林省航空护林站科长
张以武武警森林指挥部驻赣部队大队长
孙印学武警森林指挥部驻赣部队代理排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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