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厂房与设施
厂房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厂房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保障厂房设施安全,规范管理行为,确保生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厂各类厂房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厂房设施安全管理的目标是保障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厂房设施安全管理应遵循科学性、合法性、综合性、人性化的原则。
第五条具体责任部门:安全保卫部门、生产管理部门。
第二章设施管理第六条厂房设施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七条厂房设施管理部门负责设施的建设、改造、维护保养和更新,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转。
第八条厂房设施管理部门应制定设施管理计划,明确设施管理的目标和措施。
第九条厂房设施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和维护设施,及时发现和处理设施问题。
第十条厂房设施管理部门应对设施的性能进行监测,确保设施的安全可靠。
第三章安全防范第十一条安全防范措施应以预防为主,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
第十二条厂房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合理布置,适用性良好。
第十三条严格管控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温高压等危险品和危险区域。
第十四条厂房设施应安装必要的安防设备,如消防设备、监控设备等。
第十五条厂房设施管理部门应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第四章应急管理第十六条厂房设施管理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应急响应措施。
第十七条应急预案应包括事故的应急救援组织、应急救援流程和应急救援方案。
第十八条厂房设施管理部门应进行定期演练,提高应急救援的实施能力。
第十九条厂房设施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和处理机制,及时报告和处理事故。
第二十条事故发生后,厂房设施管理部门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组织救援工作。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一条厂房设施安全管理应建立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制度。
第二十二条监督部门应每年对厂房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第二十三条厂房设施管理部门应对外部单位进行考核,提高设施管理的水平。
GMP管理手册

GMP实施要点第一章机构与人员第一节生产与质量管理机构及职责一、企业组织机构图(举例供参考)二、生产及质量管理机构职责:1.质量管理部门:对关系产品质量的一切活动和工作进行必要的和有效的监控,在全厂内,对从原料到成品,甚至销售后顾客的投诉等一切行为负责,完成GMP第七十五条规定的九条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对主要物料供应商质量体系进行评估。
2.生产管理部门:根据市场对产品的需求,制订并实施生产计划,下达生产指令和包装指令,并对生产处方、物料称量、设备及生产场所的清洁、生产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对人员流动及卫生行为、生产秩序、各种文件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工艺技术文件的制订及管理,协助车间解决生产过程中所遇到的技术问题,检查车间对工艺纪律执行情况,做好技术经济指标的统计和管理工作。
3.工程部门:负责提供符合要求并与生产相适应的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所需要的一切条件(如湿度、温度、空气洁净度)、水、电、汽、气等。
负责制订各种设备的维修、使用的制度及SOP,培训使用设备的工人,并负责计量器具的管理。
4.销售部门:根据市场的形势,制订产品经营策略,利用各种形式,向用户宣传和推销产品,并做好销售记录.负责把用户对产品质量问题,及时反映给质量管理部门和生产管理部门解决。
做好产品退货和回收工作.5.供应部门:按照质量管理部门制订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质量标准,从符合规定的单位进行采购。
负责物料和成品进仓、保管、出仓的管理,并协助质管部门对主要物料供应商质量体系进行评估.6.人事部门:负责根据GMP要求,配备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组织编制员工培训计划,检查实施、考核;……7.行政部门:负责环境卫生、职工体检、……第一节对有关人员的要求1.企业应配备一定数量与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具有专业知识、生产经验及组织能力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2.企业主管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的负责人:要有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经验;对本规范实施及产品质量负责。
仓库及其设施与设备

8.仓库软件及其有关的运输软件,销售和分销软件,采购软件等的需求量也会激增 ,并与企业的制造资源计划(PRP-Ⅱ),企业资源计划(ERP)链接,成为一个有机的整 体。
9.加速提高物流系统设计和设备成套的能力,成立专业的物流咨询、设计 机构和物流工程公司。良好的产品(硬件和软件)是基础,但系统的完善、高 效、成本等取决于系统规划和设计。现代物流技术已是多专业、多学科的集 成,现代物流工程已是跨行业、跨部门众多设备的最优化整合。因此,必须 大力强调这方面人才的培养和机构的建立,迅速形成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物 流设计团队,实现我国仓库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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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仓库 (cāngkù)
三、仓库设施(shèshī) (一)仓库主体建筑
1.库房:库房是仓库中用于存储货物的主要建筑,多采用封 闭方式。库房主要由以下建筑结构组成:库房基础、地坪、墙 壁、库门、库窗、柱、站台、 雨棚。
2.货棚:货棚是一种简易的仓库,为半封闭式建筑。比库房结构简 单,就地取材,建造时间短,但性能差,使用结构年限短。主要用于 存放受自然温湿度影响较小的笨重商品及经得起风雨或日晒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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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仓库 (cāngkù)设备
必要的通道和间隙后所能堆放物品的最大数量。在规 划和设计仓库时首先要明确库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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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仓库 (cāngkù)
四、仓库(cāngkù)的主要性能参数
2.出入库频率 出入库频率表示仓库出入库货物的频繁程度,它的大 小决定了仓库内搬运设备的参数和数量,出入库频率可 用“t/h”或“托盘/h”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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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仓库 (cāngkù)
五、仓库(cāngkù)的发展趋势
14-2010版GMP附录2原料药讲解

第五章 验 证
主要内容
工艺验证 清洁验证
工艺验证
原则 确定产品的关键质量属性、关键工艺参数及生产
和工艺控制中的工艺参数范围后进行工艺验证
目标 证明工艺操作的重现性
工艺验证
验证的方式 前验证 同步验证 回顾性验证
工艺验证
回顾性验证的适用情况 关键质量属性和关键工艺参数均已确定 已设定合适的中间控制项目和合格标准 除操作人员失误或设备故障外,从未出现较大的
工艺或产品不合格的问题 已明确原料药的杂质情况
工艺验证
回顾性验证的批次 有代表性的生产批次,包括不合格批次 应当有足够多的批次数,以证明工艺的稳定 必要时可用留样检验获得的数据作为回顾性验证
的补充
工艺验证
验证计划 根据生产工艺的复杂性和工艺变更的类别决定工艺
验证的运行次数 (通常为连续三批) 对关键工艺参数进行监控 应当证明每种原料药中的杂质都在规定的限度内,
必须取得供应商的检验报告,且检验报告显示这些物料符合 关于免检 规定的质量标准,还应当对其容器、标签和批号进行目检予
以确认 应当对其容器、标签和批号进行目检予以确认,应有相应记 录
物料的存放、使用
可在室外存放的物料,应当存放在适当容 器中,有清晰的标识,并在开启和使用前 应当进行适当清洁。
必要时(如长期存放或贮存在热或潮湿的 环境中),应当根据情况重新评估物料的 质量,确定其适用性。
首次采购的最初三批物料全检,全检合格后,方可对后续批 次部分项目检验 检验项目 定期进行全检,并与供应商检验报告比较
定期评估供应商检验报告
每批物料至少做一项鉴别试验 关于鉴别 如原料药生产企业有供应商审计系统时,供应商的检验报告
药品生产验证指南 第二篇 厂房与设施的验证

第二篇厂房与设施的验证 (1)第一章药品生产企业的厂房与设施 (1)第一节GMP对药品生产企业厂房与设施的要求 (1)第二节厂房设计的确认 (3)第二章药品生产环境的验证 (10)第一节药品生产环境 (10)第二节空气洁净技术在药品生产企业的应用 (11)第三节空气净化系统的验证 (18)第四节环境消毒方法及效果的验证 (34)第五节无菌室人员更衣的确认 (41)第六节环境验证的周期 (42)第七节HV AC 的通风与除尘系统验证 (43)第三章纯化水、注射用水(清洁蒸汽)系统的验证 (47)第一节概述 (47)第二节GMP对工艺用水的要求 (48)第三节纯化水、注射用水系统 (50)第四节纯化水、注射用水系统的验证 (55)第五节纯化水系统的验证 (59)第六节注射用水(包括清洁蒸汽)系统的验证 (61)第四章其他公用工程的验证 (64)第一节公用工程的要求 (64)第二节洁净室(区)的排水系统和电气照明 (65)第三节工业气体的验证 (67)第四节过滤系统的验证 (73)第五章制药设备的验证 (79)第一节《规范》对制药设备的要求 (79)第二节仪器、仪表的校准 (81)第三节设备的安装确认和运行确认 (87)第四节设备的清洁验证 (94)第五节设备变动控制 (98)第二篇厂房与设施的验证第一章药品生产企业的厂房与设施第一节 GMP对药品生产企业厂房与设施的要求一、概述药品生产企业的厂房与设施是指制剂、原料药、药用辅料和直接接触药品的药用包装材料生产中所需的建筑物以及与工艺配套的空气调节、水处理等公用工程。
GMP要求制药企业消除混药和污染,最大限度地减少任何药品生产所包含的、通过检验最终产品不能消除的风险。
为达到这一目的,制药企业生产必须具备与其生产相适应的厂房和设施,这包括规范化厂房以及相配套的净化空气处理系统、照明、通风、水、气体、洗涤与卫生设施、安全设施等。
药品生产企业为了防止来自各种渠道的污染,采取了多方面的污染控制措施,普遍采用洁净技术,并初步形成了综合性的洁净技术体系作为洁净室的主要组成部分。
厂房与设施布置方案

厂房与设施布置方案厂房与设施布置方案厂房与设施的布置方案是指根据工厂的要求和具体情况,对厂房的内部布局和设施的安排进行合理规划和布置的方案。
一个好的布置方案不仅可以提高生产效率,优化工作流程,还可以提升员工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满意度。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来进行厂房与设施的布置方案。
一、厂房的内部布局首先要考虑的是厂房的内部布局,包括生产区、仓储区、办公区等的划分和布置。
生产区是工厂的核心区域,应该合理划分不同的生产线或生产区域,使得生产工艺流程合理、生产设备布局合理、辅助设备配套齐全。
仓储区是用来存放原材料和成品的区域,应该充分考虑货物的进出、储存和搬运等因素,合理划分仓位和通道,确保货物的流动性和安全性。
办公区是管理层和员工的办公场所,应该兼顾办公环境和员工的工作效率,合理划分办公区域、会议室和休息区,提供舒适的办公环境和人性化的工作设施。
二、设施的安排和配置设施的安排和配置是指厂房内部各种设备和工具的合理安装和摆放,包括生产设备、辅助设备、工作台、工作台面、电源插座等的布置。
生产设备是生产线的核心,应该根据生产工艺流程的要求合理配置,确保不同设备之间的协同工作和资源共享。
辅助设备是为了提高生产效率和工作环境而设置的,如空调、通风设备、照明设备等,应该根据厂房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设备种类和数量,确保工作环境的舒适和生产效率的提高。
工作台和工作台面是员工工作的主要场所,应该根据工作内容和需求设计合理的高度和尺寸,提供足够的工作空间和储存空间。
电源插座是员工工作中不可或缺的设施,应该根据工作人员的数量和设备的需求合理安排和配置,确保供电的稳定和充足。
三、环境的考虑最后要考虑的是厂房的环境问题,包括工作环境和工作氛围的营造等。
工作环境是指工厂内部的物理环境,如温度、湿度、噪音、光线等,应该进行合理调节和控制,确保员工的工作舒适和健康。
工作氛围是指员工在工作中的心理状态和人际关系,应该进行人性化管理和沟通,建立和谐的团队氛围,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归属感。
厂房设备与设施管理制度

厂房设备与设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公司厂房设备与设施的正常运作,提高生产效率,确保员工的工作安全和福利,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实际情况,在企业管理负责人的领导下订立和实施。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厂房设备与设施的管理,包含但不限于生产设备、办公设备、安全设备、环保设备、仓储设施等。
第三条重要职责1.企业管理负责人负责订立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2.设备设施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本制度,负责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维护和报废工作;3.各部门负责依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使用、保养设备设施,并提出相关需求和改进建议。
第二章设备设施的采购和安装第四条采购管理1.设备设施采购应依据公司实际需求,编制申购计划,并经企业管理负责人审批后进行采购;2.采购部门应依照采购程序,进行供应商的筛选、谈判和合同签订等工作;3.采购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要求,并供应合格的产品证书和检测报告。
第五条安装管理1.设备设施安装前,应订立认真的安装计划和安全措施,确保安装工作安全有序进行;2.安装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在安装过程中严格依照相关规定操作;3.安装完成后,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投入使用。
第三章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第六条维护责任1.设备设施维护由设备设施管理部门负责,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2.各部门需要搭配设备设施管理部门的工作,供应相关数据和帮助进行维护和修理;3.设备设施维护应订立维护计划,定期检查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形,并进行必需的维护和修理和更换。
第七条保养管理1.设备设施管理部门应订立保养计划,明确保养的内容、周期和责任人;2.保养工作应依照计划进行,保养记录应认真记录保养的时间、内容和结果;3.保养人员应依照保养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设备设施的报废和更替第八条报废管理1.设备设施管理部门应订立报废程序,并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评估,推断是否需要报废;2.报废设备设施应进行分类处理,对有价值的设备设施可进行二次利用或出售,对无价值的设备设施进行合理处理。
厂房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厂房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厂房设施的安全管理,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稳定进行,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设备管理第二条厂房设施的选用、购置、验收、安装、启动、调试、运行、维护和更新等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第三条厂房设施的购置应根据生产需要,编制采购计划,确保设备的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满足生产需要,并具备可靠性、稳定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厂房设施的验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五条设备的安装、启动、调试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确保设备的运行正常。
第六条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应按照相关规程规定进行,并制定详细的保养计划和实施方案,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状况,并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第七条厂房设施的更新,应根据设备的使用寿命、技术发展和安全要求等因素进行,制定详细的更新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按时更新设备。
第三章安全操作规程第八条厂房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并持证上岗。
第九条厂房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反操作规程,不得超负荷操作设备。
第十条厂房设施的操作人员在操作设备前,应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厂房设施的操作人员在操作设备过程中,应注意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不得随意修理设备。
第十二条厂房设施的操作人员在离开岗位时,应切断电源或气源,锁好控制开关,并有专门人员进行检查确认。
第十三条厂房设施的操作人员在操作设备过程中,应穿戴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确保自身的安全。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维修第十四条厂房设施的安全检查应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记录检查结果,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厂房设施的维修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维修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资格,并严格按照维修方案进行维修。
第十六条厂房设施的维修过程中,应注意保护设备的安全,避免维修作业对设备造成损害。
第十七条厂房设施的维修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维修作业的安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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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厂房与设施第一节厂址选择与总图布局工一、厂址选择新建药厂或易地改造项目均需选择厂址。
厂址的选择应符合有利生产、方便生活、节省投资和经营费用的原则。
厂址应设在自然环境和水质较好,大气含尘浓度较低,地形、地物、地貌造成的小气候有利于生产、节能的区域。
应远离大量散发粉尘、烟雾、有毒害气体和微生物的区域,如机场、铁路、码头、交通要道等,并在污染源和全年主导风向的上风侧,且有一定的防护距离。
设置有洁净室(区)的洁净厂房与交通主干道间距宜在50米以上。
二、厂区总图布局1.厂区总图布局应考虑产品工艺特点和防止交叉污染,按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等合理布局,不得互相妨碍。
2.厂区功能设施一定要配套。
必须有保证药品生产所需的生产、仓库、科研、办公及水、电、汽、气公用工程等主要功能厂房设施以外,还应配备三废处理池、废渣料与垃圾临时堆放场地、停车库(棚)、机修、饭堂等辅助设施。
辅助设施必须因地制宜,按实际需要配套,缺一都会影响厂区环境卫生,影响生产正常进行。
3.设置有洁净室(区)的厂房与厂外周围环境的相对位置及与厂内其它厂房设施之间的相对位置,适用于远离产生粉尘、烟雾、有毒害气体的污染源,在污染源上风侧,并有一定防护距离的原则。
4.锅炉、三废处理、废渣与垃圾临时堆放场等有严重污染的区域应置于厂区的主导风向下侧,并与厂内其他厂房有合适的安全距离。
5.中药材的前处理、提取、浓缩厂房应在制剂厂房下风侧。
6.原料药厂房在制剂厂房下风侧。
7.危险品库应设于厂区安全位置,并有降温、防冻、防爆、消防等安全措施。
8.动物房应与其他区域严格分开,选在远离洁净厂房的下风侧,并保持安静、清洁、无不良外界影响的地方。
其设计建造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9.厂区应绿化,尽量减少露土面积,宜种植草坪和不长花絮、绒毛的常青灌木,不宜种花,以防花粉污染。
10.厂区道路应选用坚固不起尘材料,如沥青、混凝土。
道路应平整、通畅,宜形成环行消防车道。
厂区道路应人物分流,以减少尘粒通过人体带入车间。
11.洁净厂房周围不宜设置排水明沟。
第二节生产厂房与设施1.设计原则药品生产厂房设计必须符合各相关专业的技术法规。
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87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J-40-90工业企业爆炸和火灾安全危险环境电力设计规范 GBJ50058-92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 GBJ4-7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J13271-91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 GBJ86-8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TJ36-79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J73-84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TJ-34-79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J14-87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J13-86室内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设计规范 GBJ15-86工业与民用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BGJ-9-87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GBJ57-87工业企业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J19-87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1998年修订2.生产厂房布局生产厂房包括一般厂房和有空气洁净度级别要求的洁净厂房。
一般厂房按一般工业生产条件和工艺要求,洁净厂房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生产厂房布局是根据生产工艺流程、设备、空调净化、给排水、各种设施及各规范、规章要求的综合设计结果。
体现着设计的规范性、技术性、先进性、经济性和合理性,是GMP硬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生产厂房的布局原则:1.生产区和储存区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面积和空间,以便于布置设备、放置物料和生产人员的操作活动。
2.生产车间应按生产工艺流程顺序,紧凑、合理布局,以利物料迅速传递,便于生产操作、管理和最大限度地防止差错,防止交叉污染。
同一厂房内以及相邻厂房之间的生产操作不得相互防碍。
3.制剂生产车间除应具有生产的各工序用室外,还应配套足够面积的生产辅助用室:应有原辅料暂存室(区),称量室,备料室,中间产品、内包材料等各自的暂存室(区),工器具与周转容器的洗涤、干燥、存放室,清洁用具的洗涤、干燥、存放室,工作服的洗涤、整理、保管室,并按需配置制水间,空调净化机房,车间检验室等。
在设计各物料存放室时,其面积宜以当班或当天的存放量为限。
车间内不应设仓库,大量贮存物料。
各生产操作室的面积以满足生产操作、安置必要的生产设备为宜,不宜大量堆放各种物料,作贮存室使用。
4.设置人员和物料各自进入洁净区的、有净化用室和设施的通道。
对极易造成污染的物料(如部分原辅料、生产中废弃物等),必要时可设置专用出入口。
5.人员净化用室包括雨具存放室、换鞋室、存外衣室、盥洗室、更换洁净工作服室、气闸室(或空气吹淋室)。
净化用室的面积应根据工作人员数量合理确定。
净化用室要求与生产区的空气洁净度级别相适应。
6.生活用室包括厕所、淋浴室、休息室可根据需要设置,宜设在洁净区外,不得对洁净区产生不良影响。
7.生产操作区、储存区只允许设置必要的工艺设备、设施,不得作人流、物流通道。
8.电梯不宜设在洁净区内。
如确实需要时,电梯前及机房应设置确保洁净区空气洁净度级别的设施,人员和物料使用的电梯宜分开。
9.生产青霉素等高效致敏性药品必须使用独立的厂房与设施。
10.β-内酰胺结构类药品必须与其它药品生产区域严格分开。
11.避孕药品的生产厂房应与其它药品生产厂房分开。
12.生产用菌毒种与非生产用菌毒种、生产用细胞与非生产用细胞、强毒与弱毒、死毒与活毒、脱毒前与脱毒后的制品和活疫苗与灭活疫苗、人血液制品、预防制品等的加工或灌装不得同时在同一生产厂房内进行,其贮存要严格分开。
不同种类的活疫苗的处理及灌装应彼此分开。
13.中药制剂的生产操作区应与中药材的前处理、提取、浓缩以及动物脏器、组织的洗涤或处理等生产操作区应严格分开。
14.质量管理部门根据需要设置的检验、中药标本、留样观察以及其它各种实验室应与药品生产区分开。
生物检定、微生物限度检定和放射性同位素检定要分室进行。
15.对有特殊要求的仪器、仪表,应安放在专门的仪器室内,并有防止静电、震动、潮湿或其它外界因素影响的设施。
16.卡介苗生产厂房和结核菌素生产厂房必须与其它制品生产厂房严格分开。
17.聚合酶链反应试剂(PCR)的生产和检定必须有各自独立的建筑物。
防止扩增时形成的气溶胶造成交叉污染。
18.以人血、人血浆或动物脏器、组织为原料生产的制品应与其它生物制品的生产严格分开。
19.使用密闭系统生物发酵罐生产的制品可以在同一区域同时生产,如单克隆抗体和重组DNA(脱氧核糖核酸)产品。
20.各种灭活疫苗(包括重组DNA产品)、类霉素及细胞提取物,在其灭活或消毒后可以与其他无菌制品交替使用同一灌装间。
但在一种制品分装后,必须进行有效的清洁、消毒和定期作效果验证。
21.操作有致病作用的微生物应在专门的区域内进行。
22.用于生物制品生产的动物室、质量检定动物室必须与制品生产区各自分开。
23.生产放射性药品的厂房应符合国家关于辐射防护的有关规定。
含不同核素的放射药品生产区必须严格分开。
放射性工作区应与非放射性工作区有应与非放射性工作区有效隔离。
应在污染源周围划出防护监测区并定期监测。
24.重复使用的放射性物质包装容器应有专用的去污处理场所。
三、厂房设施1.厂房应有防止昆虫和其他动物进入的设施。
2.车间入口处宜设置雨具存放处。
洁净室(区)与洁净室(区)之间必须设置缓冲设施,人物流走向合理。
⑴人员净化系统人员从一般区进入洁净区必须先经人员净化系统,按相应的净化程序净化,以防止污染。
人员净化系统及设施要按照相应的净化程序设计、设置。
人员净化程序分两种:1.非无菌产品、可灭菌产品生产区人员净化程序:不可灭菌产品生产区人员净化程序:图2-2注:虚线框内的设施可根据需要设置。
净化室中外衣和洁净工作服应分室放置。
存衣柜按设计人数每人一柜。
洁净区入口处设置气闸室(缓冲室)或喷淋室。
气闸室(缓冲室)的出入门应有防止同时打开的设施。
洁净室工作人员超过五人时,应在空气喷淋室一侧设旁通门。
⑵物料净化系统、设施及程序①非无菌药品生产用物料从一般区进入洁净区,必须经物净系统(包括外包装清洁处理室和传递窗)在外包装清洁处理室对其外包装进行净化处理后,经有出入门联锁的气闸室或传递窗(柜)进入洁净区。
其净化程序图:②不可灭菌药品生产用物料从一般区进入10,000级洁净区,必须经物净系统---包括外包装清洁与消毒处理室、传递窗(柜)、消毒与缓冲室,在外包装清洁处理室对其外包装进行净化处理、消毒后,经出入门联锁的传递窗(柜)到缓冲室再次消毒外包装,然后进入备料室待用。
其净化程序图:③非无菌药品生产,物料从300,000级或100,000级洁净区,到一般生产区,必须经出入门联锁的气闸室或传递窗(柜)传出去。
其净化传递程序图:图2-5④不可灭菌药品生产用物料从10,000级洁净区到一般生产区,必须经缓冲室、传递窗(柜)传出去。
其净化传递程序图:药品生产的物净系统宜采用带有联锁设施的气闸室或传递窗(柜)。
若采用气闸室,气闸室的出入门要联锁,防止同时开启。
气闸室不得作人行通道。
3. 3.不同空气洁净度级别的洁净室(区)之间的人员及物料出入,应有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
4.生物制品的生产应注意厂房与设施对原材料、中间产品或成品的潜在污染。
5.操作放射核素工作场所的地面、工作台应使用便于去污的材料。
6.中药制剂的非创伤面外用药制剂及其它特殊的中药制剂生产厂房门窗应能密闭,必要时有良好的除湿、排风、除尘、降温等设施,人员、物料进出及生产操作应参照洁净室(区)管理。
用于直接入药的净药材和干膏的配料、粉碎、混合、过筛等的厂房应能密闭,有的良好的通风、除尘等设施,人员、物料进出及生产操作应参照净室(区)管理。
7.洁净厂房的内装修⑴厂房的内修在设计和施工时应考虑便于清洁。
洁净室(区)的内表面应平整光滑、无裂缝、接口严密、无颗粒脱落、防霉、防静电、避免眩光并能耐受清洗和消毒。
墙壁与地面的交界处宜成弧形或采取其他措施,以减少灰尘积聚和便于清洁。
⑵洁净室(区)的门、窗造型要简单、平整、不易积尘、易于清洗,门框不留门槛;外墙上的窗宜与内墙面平整,窗台呈斜角或不留窗台,且为双层固定窗以减少能量损失。
⑶洁净室的门、窗、隔断等装修材料不得使用木制品。
⑷若采用轻质吊顶做技术夹层,必要时夹层内应设置检修走道。
需要在技术夹层内更换过滤器的,技术夹层的墙面与天棚需刷涂料饰面。
⑸洁净室(区)的窗户、天棚及进入室内的管道风口、灯具与墙壁或天棚的连接部位均应密封。
⑹水、电、气、汽的主管线宜接在技术夹层内。
洁净室(区)内各种管道、灯具、风口以其他公用设施在设计和安装时应避免出现不易清洁的部位。
⑺合理考虑设备安装就位的起吊、进场路线,门、窗留孔应容许设备通过,必要时把间隔墙设计成局部可拆的轻质墙。
⑻洁净室装修材料选用参照表2-1洁净室装修材料选用参照表表2-1项目材料举例吊顶夹层彩钢板、塑料贴面板、泰柏板、聚脂类表面涂料、防霉涂料、油漆、乳胶漆墙面夹层彩钢板、铝合金板、塑料钢板材、泰柏板、聚脂类涂料(仿瓷涂料)、油漆、防霉涂料、乳胶漆隔断砖、夹层彩钢板、玻璃板、铝合金型材、铝合金板、泰柏板地面水磨石(间隔用铜条)、环氧脂类材料、半硬质橡胶、可塑胶贴面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