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抽放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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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抽放管理规定

瓦斯抽放管理规定

瓦斯抽放管理规定拉辛抽放管理规定为切实做好瓦斯抽放工作,不断提高瓦斯抽放效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

第一节严格各项管理订明第一条总经理、总工程师亲自抓抽放其他工作,建立专职抽放四队,全面负责矿井瓦斯抽放工作。

第二条实行计划管理,每月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制订瓦斯抽放计划,包括抽放子系统的建立、管路铺设、钻孔施工数量和抽放量。

第三条抽放瓦斯专职人员对抽放钻孔、瓦斯管路进行贡恰,每班及时排放低洼,对冷却水发生出现的跑漏气现象必须及时处理,并及时汇报。

第四条瓦斯抽放泵站必须由司机值班,实行现场交接班,司机经业务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做到每小时测定那次记录一次抽放瓦斯浓度、抽放负压和孔板压差等传热抽放参数,保证数据齐全,准确可靠。

第八条抽放泵站内流量计、负压表、压力表、高浓度传感器等各种计量装置必须安设齐全,并按时调校,保证正常使用。

第六条泵站司机要按时测定内的各项抽放参数,并将测定情况向矿调度室、通风确保安全汇报清楚,同时应该应当认真填写抽放原始记录。

第七条通防工区根据当晚情况,及时对灭火抽放管路进行安装、拆除回收。

第八条有关单位要爱护抽放管路及抽放设施,对损坏管路及设施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节规范技术运营管理第九条凡采煤工作面洛里涌出掘进量每分钟5m3或掘进工作面每分钟大于3m3,关键问题采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时应采取瓦斯抽放措施。

第十条在编成需抽放的采区和工作面设计时,必须考虑抽放工作,使抽放设计与采区和工作面设计同步,以保证有6个月以上的预抽时间。

第十一条凡是进行局部瓦斯抽放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塞克编制瓦斯抽放设计报总工程师批准。

设计内容包括:①工作面概况;②工作面瓦斯含水情况、预抽量和预抽时间;③抽放方法与抽放工艺;④安全技术措施等。

第十二条凡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或瓦斯涌起量不大、但炮后瓦斯经常超限,或有瓦斯异常涌出现象,或预测突出指标超限的掘进工作面及石门揭穿突出煤层期间,必须采用巷帮钻场长焊接连续抽放为主的措施,实行边抽边掘。

瓦斯抽放管理规定

瓦斯抽放管理规定

瓦斯抽放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瓦斯抽放工作,确保公共安全和环境保护,依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瓦斯抽放是指对煤矿、石油、天然气等工业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瓦斯进行抽放、重新利用或排放的过程。

第三条瓦斯抽放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的原则,加强监管,做到科学规划、有效管理、严格执行。

第四条瓦斯抽放工作由工矿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共同负责,各级政府应加强对瓦斯抽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

第五条经营瓦斯抽放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和安全保障条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经营和管理。

第二章瓦斯抽放的管理第六条瓦斯抽放工作应当从源头控制,采取减少瓦斯产生、提高瓦斯利用效率等技术手段,降低瓦斯的产生。

同时,应当推行精细化管理,确保瓦斯抽放达到标准。

第七条对于通过瓦斯抽放设备进行瓦斯重新利用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检测和监测系统,确保瓦斯的重新利用符合国家标准。

第八条对于不能进行瓦斯重新利用的矿井或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瓦斯排放系统,确保瓦斯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

第九条瓦斯抽放设备应当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要求,必须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修,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若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必须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十条瓦斯抽放施工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培训,掌握瓦斯抽放的技术要领和安全操作规程。

同时,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事故。

第三章瓦斯抽放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瓦斯抽放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操作,禁止进行非法操作或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第十二条瓦斯抽放施工现场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必须设置瓦斯检测设备,对瓦斯浓度进行实时监测。

若瓦斯浓度超标,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对于瓦斯抽放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掌握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必须配备相应的防护设备,进行个人防护。

第十四条对于瓦斯抽放设备及相关设施的检测和维修工作,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人员进行,确保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瓦斯抽放管理规定范本

瓦斯抽放管理规定范本

瓦斯抽放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瓦斯抽放工作安全、有效地进行,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行瓦斯抽放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瓦斯抽放工作应当以防范瓦斯事故为目标,遵守瓦斯抽放工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瓦斯抽放工作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工作人员进行,确保操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瓦斯抽放工作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确保抽放过程中瓦斯的及时漏放和处理。

第二章抽放设备和工具第六条瓦斯抽放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专业机构的检测和验收。

第七条瓦斯抽放设备应当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瓦斯抽放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当熟悉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并按照设备说明书进行操作。

第九条瓦斯抽放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操作证书,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

第十条瓦斯抽放设备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测试,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工作场所安全第十一条瓦斯抽放工作场所应当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要求,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

第十二条瓦斯抽放工作现场应当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警示标志应当清晰可见,提醒人们注意瓦斯抽放作业。

第十三条瓦斯抽放工作现场应当设立专门的抽放区域,防止非相关人员未经许可进入。

第十四条瓦斯抽放工作现场应当设立人员防护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防护帽、安全鞋和防护手套等。

第十五条瓦斯抽放工作现场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

第四章安全操作规程第十六条瓦斯抽放工作应当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禁止违反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第十七条瓦斯抽放工作应当在专业监督下进行,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擅自进行抽放工作。

第十八条瓦斯抽放工作应当遵守瓦斯抽放防爆工作程序,确保操作的安全性。

第十九条瓦斯抽放工作应当遵守瓦斯抽放的安全距离要求,禁止在危险距离范围内进行抽放。

第二十条瓦斯抽放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当定期参加瓦斯抽放安全培训,掌握最新的安全操作知识。

瓦斯抽采系统管理规定(4篇)

瓦斯抽采系统管理规定(4篇)

瓦斯抽采系统管理规定瓦斯抽采系统是一种用于矿井或地下工程中抽取瓦斯的设备,主要用于保护矿工和工程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为了保证瓦斯抽采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管理,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瓦斯抽采系统的管理,确保矿井或地下工程的安全运营,保护矿工和工程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所有矿井或地下工程都必须配备瓦斯抽采系统,确保矿井或地下工程内的瓦斯浓度始终处于安全范围之内。

第三条瓦斯抽采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和维护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瓦斯抽采系统的管理工作分为规划、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等环节。

第五条瓦斯抽采系统的管理责任由矿井或地下工程的管理权机构承担。

第二章瓦斯抽采系统的规划和设计管理第六条矿井或地下工程的规划和设计必须考虑瓦斯抽采系统的需求,并合理确定设备的布置和容量。

第七条瓦斯抽采系统的设计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瓦斯抽采系统的设计必须考虑矿井或地下工程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设备的参数和工作流程。

第九条瓦斯抽采系统的设计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确保系统的可操作性和经济性。

第十条瓦斯抽采系统的设计必须与其他矿井或地下工程的系统相互配合,确保设备的联动性和协同运行能力。

第三章瓦斯抽采系统的安装和调试管理第十一条瓦斯抽采系统的安装必须由专业的施工队伍进行,确保设备的正确安装和接口连接。

第十二条在安装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验收和测试,确保设备的性能和安全运行。

第十三条瓦斯抽采系统的调试必须由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流程控制。

第十四条在调试过程中,必须进行参数调整和检测,确保设备的运行参数符合规定要求。

第十五条调试结束后,必须进行系统验证和性能测试,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瓦斯抽采系统的运行和维护管理第十六条瓦斯抽采系统的运行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禁止违章操作和超负荷使用设备。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4篇)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4篇)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一、总则(一)公司、矿两级主要领导和分管技术、生产、安全领导必须按能投集团瓦斯治理五十条及相关规定要求抓好瓦斯抽采的技术方案制定、现场落实和监督管理;通风安全副总工程师和通风部门负责矿井瓦斯抽采具体业务的落实与监督管理(具体按公司“一通三防”管理责任制要求落实各级管理人员责任)。

(二)矿井瓦斯抽采,必须坚持综合抽采原则,做到“掘抽、采抽、钻抽”平衡。

(三)矿井、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设计中应包括瓦斯抽采设计,新井、新采区、新工作面,在投产验收的同时要对瓦斯抽采工程及系统进行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

(四)公司将矿井瓦斯抽采计划列入质量标准化管理进行考核,对抽采工作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完不成抽采计划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处罚。

二、矿井瓦斯抽采技术规范(一)实施条带预抽、网格预抽、煤巷掘进本层预抽、回采本层预抽、保护层回采时对被保护层卸压抽采及采空区抽采等综合抽采。

具有突出危险的薄煤层掘进前____个月形成掘进条带预抽,无条带预抽条件的采取本层预抽;具有突出危险的薄煤层回采时必须采取本层预抽,并超前于采面不少于____m,预抽时间不少于____个月;保护层工作面开采时,必须对被保护层瓦斯进行抽采,并超前于保护层采面不少于____m。

(二)钻孔施工1.必须根据采掘部署及施工条件及时安排施工。

2.突出煤层穿层预抽钻孔必须穿透煤层进入顶板不少于____m,石门进入顶板不少于____m;k4煤层不少于____m(燧石灰岩);有喷孔的穿层钻孔要诱导喷孔穿透煤层。

3.钻孔施工用钻割(扩)一体化钻头,在保护层或喷孔严重煤层使用水力割缝技术增加煤层透气性。

但必须严格控制割(扩)排除煤粉量,并在专门措施中明确规定。

4.在瓦斯喷孔严重地段施工时,钻孔施工前段,必须扩孔不少于____m,孔径____mm,便于____导流管。

5.抽采钻孔穿煤层前必须____上导流管,接上瓦斯抽采管,用于钻孔施工过程中瓦斯喷出时抽采瓦斯。

矿井瓦斯抽放管理办法

矿井瓦斯抽放管理办法

矿井瓦斯抽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瓦斯的防治工作,防止和减少矿井瓦斯事故,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矿井的正常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煤矿的瓦斯抽放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井瓦斯抽放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建立健全瓦斯抽放管理制度,提高瓦斯抽放技术水平,确保矿井瓦斯抽放工作安全、高效进行。

第四条矿井瓦斯抽放工作应当纳入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行企业负责、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五条矿山企业是矿井瓦斯抽放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设立瓦斯抽放管理机构,配备专业人员,保证瓦斯抽放设施正常运行,确保瓦斯抽放工作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瓦斯抽放组织与管理第六条矿山企业应当根据矿井的瓦斯状况、生产规模、工作面布置等因素,制定矿井瓦斯抽放计划,并报上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矿井瓦斯抽放工作应当建立健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职责,确保瓦斯抽放工作有序进行。

第八条矿山企业应当定期组织瓦斯抽放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瓦斯抽放作业的安全性。

第九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瓦斯抽放设施的检查、维护和更新制度,保证瓦斯抽放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瓦斯抽放监测系统,实时监测瓦斯浓度、流量等参数,确保瓦斯抽放效果的可靠性。

第三章瓦斯抽放技术与管理第十一条矿山企业应当根据矿井的瓦斯特性、地质条件等因素,选择适宜的瓦斯抽放方法,并制定具体的瓦斯抽放技术方案。

第十二条瓦斯抽放工作应当严格按照技术方案进行,确保瓦斯抽放过程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矿山企业应当定期对瓦斯抽放效果进行评价,对不适宜的瓦斯抽放方法进行调整,确保瓦斯抽放效果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十四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瓦斯抽放设施的验收制度,对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瓦斯抽放设施进行验收,确保设施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瓦斯抽放日常管理制度(4篇)

瓦斯抽放日常管理制度(4篇)

瓦斯抽放日常管理制度1、瓦斯抽放工必须经过培训,并且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熟悉掌握瓦斯抽放质量标准化,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安装、调试、拆除抽放管路。

3、负责井下抽放管路的日常检查、维修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负责对各抽放系统管路进行定期防腐工作。

5、及时反映,处理作业环境和作业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若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并参加抢救。

6、必须在泵房内进行交接班,交接班时必须对当班运转情况,安全情况,维护检查情况,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及注意事项交接清楚。

7、每班要进行一次巡检,检查设备完好状况及机房和设备的清洁卫生。

8、当班工作期间不得喝酒、睡觉及做与本职工作无关事。

9、瓦斯抽放泵房必须装设负压计、温度计、电压表、电流表、甲烷传感器,监测抽放泵工作是否正常。

10、抽放泵开关,各种仪表,传感器及抽放系统管路,每天由专人全面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11、运行中的瓦斯抽放泵若因停电,检修或其它原因需停运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向调度室汇报。

瓦斯抽放泵司机交接班制度1、交接班人员必须按规定在岗位上进行。

2、交接班人员必须按规定对本岗位的设备等有关问题认真进行检查。

3、必须严格执行以下七条不接:(1)交清当班设备运行情况交接不清不接;(2)交清设备故障和隐患交接不清不接;(3)交清应处理而未处理的问题原因不交代清楚不接;(4)交清工具和材料配件的情况数量不符的不接;(5)交清设备和室内卫生情况不清楚不接;(6)交清设备记录填写不清楚和不规范不接;(7)交班人发现接班人未持证上岗、喝酒和精神状况不佳应及时向领导汇报,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更换接班人。

如果交班人没有汇报,接班人在岗位上出问题,交班人要负连带责任。

交班人认为接班人未按规定接班,有权拒绝接班,并及时向领导汇报,符合交接班规定,双方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字,交班人方可离开。

瓦斯抽放泵司机操作规程一、开机前的准备工作1.查泵站进出口阀门,循环阀门,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3篇)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3篇)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1.凡在回采过程中瓦斯涌出量大,以通风方法不能稀释瓦斯保证安全生产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实施瓦斯抽放工作。

2.进行瓦斯抽放的工作面必须编制瓦斯抽放设计。

具体内容包括:(1).工作面概况:开采煤层及邻近煤层赋存情况(柱状图)、地质概况、回采工作面参数、预计瓦斯涌出量、管路系统设计及抽放量预测等。

(2).钻孔数量、参数(开孔及终孔位置、上仰角、方位角、直径、穿越岩层等)。

(3).封孔方法、封孔长度。

(4).抽放瓦斯泵站的位置、巷道断面及附属设施(井下移动泵站)。

(5).抽放瓦斯的设备、设施及安装情况。

(6).要附有瓦斯抽放安装图和抽放说明书。

3.地面瓦斯集中抽放系统必须设置抽放监控系统,监控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A、既可独立运行,又可作为子系统与KJ131综合监控系统联网运行。

B、能连续监测泵房及井下抽放管路的负压、浓度、温度、一氧化碳、流量(纯流量瞬时值、混合流量瞬时值、纯流量累计值、混合流量累计值);泵房中循环水的水压、进出水温、水量;储气罐压力、浓度、罐体高度、罐体水封水位及温度;泵轴温并及环境瓦斯浓度、设备供电状态、设备开停状态;供水管道的供水情况、供水池的水位;瓦斯阀门的开启量;电流、电压、功率。

C、能够依据所测参数自动转换为标准状态下的混合瓦斯流量和纯瓦斯流量,并计算出累计量.D、当泵房环境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能发出声光报警及断电控制,当抽放管中瓦斯浓度低于规定值时也能发出声光报警及断电控制。

E、具有任一分站的测点超限而由另一分站控制断电的强制闭锁交叉断电功能,断电逻辑可由用户设置。

F、系统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实时分析处理、屏幕查询显示和打印,并形成相应的历史统计数据,存储日、旬、月报表。

E、系统具有很强的自检诊断功能。

4、瓦斯抽放设计必须报请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5.抽放泵站硐室必须按瓦斯抽放设计的位置和规格施工。

6.瓦斯抽放设备必须按设计要求安装。

抽放管路要做到平、稳、直、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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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抽放管理规定
1、1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1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必须采用抽放瓦斯措施。

2、抽放系统定期测定瓦斯流量、负压、浓度与参数,泵站每小时测定一次,干支管与抽放钻场甚至每周检查一次,并对抽放钻孔有关参数进行及时调节。

3、进行瓦斯抽放,必须有专门队伍,人员配备必须满足抽放瓦斯(打钻、观测等)的要求。

4、定期检查抽排系统,型号抽放管路无损、无泄露、无积水,抽放管路要吊高或垫高,离地面高度不小于0.3米。

抽放检测仪表齐全,定期校正。

5、抽放钻场(钻孔)有观测记录牌板,各种记录、台帐齐全。

6、瓦斯抽放工程(包括钻场、钻孔、管路等),按设计和计划施工。

7、抽放瓦斯及抽放瓦斯设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46、148条之规定。

8、设置井下临时抽放瓦斯泵站遵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第147条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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