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应急灯具的设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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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m2办公室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

300m2办公室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

300m2办公室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在办公室这样的商业场所内,消防安全一直是至关重要的。

在紧急情况下,如火灾等灾害发生时,及时有效的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设备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300m2办公室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的相关内容。

一、办公室消防应急照明在办公室内,设立消防应急照明设备是必不可少的。

消防应急照明设备主要包括消防应急灯具和应急指示灯具。

消防应急灯具通常安装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器材附近,以确保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够提供足够的照明和指示,帮助人员安全疏散。

应急指示灯具则是为了提供清晰的疏散指示,帮助人员快速找到安全的撤离通道。

在300m2的办公室内,消防应急照明设备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

灯具应该稳固可靠,并在灾难发生时能够自动开启。

灯具的数量和位置需要根据办公室的平面布局来合理安排,确保每个区域都能够被照亮和指引。

消防应急照明设备需要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二、办公室疏散指示除了消防应急照明设备,办公室内还需要设置清晰的疏散指示,帮助员工和访客快速安全地撤离。

疏散指示通常包括疏散标示、逃生指示、安全出口标志等内容。

这些指示应该清晰可见,易于理解,大家只需一眼即可明白如何疏散。

在300m2的办公室内,疏散指示需要根据办公室的布局来合理设置。

应该设置明显的安全出口标识,确保员工和访客能够快速找到安全的撤离通道。

还需要设置疏散标志,标明各个区域的撤离路线,帮助人员有序疏散。

三、消防演练和培训除了设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办公室还需要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和培训。

通过演练和培训,员工能够更好地了解消防疏散程序,提高紧急情况下的自救能力。

消防演练应该包括模拟火灾事件和疏散过程,让员工亲自体验和学习。

在300m2的办公室内,消防演练和培训应该定期进行,至少每年一次。

在演练过程中,员工应该学习如何正确使用灭火器、急救箱等消防器材,以及如何迅速而有序地疏散。

应急照明的设计规范

应急照明的设计规范

9.2.1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

配电室、消防控制空、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吸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9.2.2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其地而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待工作的其它房间的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刚的照度。

9.2.3除二类居住建筑外,高层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硫散指示标志。

9.2.4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

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00M以下的墙面上。

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

9.2.5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利制作的保护罩。

9.2.6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在工业和民用建筑中,安全照明系统已引起普通重视。

因为它是在紧急情况下,保障人的生命安全,并保证安全地撤离危险场所。

同时可进行必要的操作,以有效地制止灾害或故障蔓延的必要设施。

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和不少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规范和法规。

例如有:建筑物的内部的安全照明指南[(CIE)81-49号技术文件];安全照明[U. S. A.(NEC)87-700(美国电气法规)];事故、疏散和警卫照明[原苏联CHNn11-4-79 (照明设计规范)];安全照明[日本《照明手册》1978]......,我国亦有相应规范、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通用技术条件GA54-9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一.《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节录:第3. 4. 5条在标志远离指示文物时,必须联用方向辅助标志。

应急照明规范

应急照明规范

8. 6. 2 应急照明应急照明的设置要求及照度标准应符合国家防火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

1 应急照明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与其同时使用时,应有单独的控制开关,且控制开关面板宜与一般照明开关面板相区别或选用带指示灯型。

2 应急照明不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不同时使用时,当正常照明因故停电,应急照明电源应自动投入。

3 疏散通道的疏散照明的照度值不低于0.5lx,人防工程为lx。

4 工作场所内,安全照明的照度值不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值的5%。

备用照明的照度值除另有规定外,不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值的10%。

6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排烟机房、配电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继续工作的其他房间的备用照明,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7 公共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应装设出口标志灯。

8 疏散照明宜设在墙面或顶棚上,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拐角处,距地面1.Om以下的墙上,直通型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10.Om,袋型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干10.Om,走道转角区疏敦标志灯间距不应大于1.Om。

9 人防工程中,疏散走道指示标志灯的间距应不大于10m,距地高度为1.00—1.20m。

10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蓄电池按90min配置,灯具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地下建筑照明设计标准》5.3 应急照明5.3.1 疏散照明应由安全出口标志灯和疏散标志灯组成。

5.3.1.1 安全出口标志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地下建筑各厅、室出口、出入口等应设置安全出口标志灯;(2)地面水平照度不宜低于0.5Lx。

(3)安全出口标志灯宜安装在疏散出口和楼梯口里侧上方,距地高度不宜低于2m;5.3.1.2 疏散标志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疏散通道及其交叉口、拐弯处、安全出口和楼梯间等处应设置疏散标志灯;(2)疏散标志灯应设置在安全出口的顶部,楼梯间、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应设置在距地面高度为1.0~1.2m的墙面上,不易安装的部位可安装在顶部,疏散通道上的标志灯间距不宜大于10m。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安装要求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安装要求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安装要求1. 简介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是指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为人员提供照明和逃生指引的灯具。

正确安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对于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安装要求,包括安装位置、安装数量、安装高度、安装方式等方面的内容。

2. 安装位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安装位置应根据建筑物的特点和消防安全要求进行确定。

一般来说,应在以下位置进行安装:•楼梯间:应在楼梯间的进口和出口处安装照明灯具,以便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找到出口并进行逃生。

•走廊:走廊是人员疏散的重要通道,应在走廊的两端以及途中适当位置安装照明灯具,确保人员能够清晰地看到逃生路线。

•室内公共区域:如大厅、会议室、办公室等公共区域,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安装照明灯具,以提供足够的照明,便于人员疏散和逃生。

3. 安装数量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安装数量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人员密度和消防安全要求进行确定。

一般来说,应满足以下要求:•楼梯间:每个楼梯间的进口和出口处应至少安装一盏照明灯具,以确保人员能够清晰地看到楼梯和出口。

•走廊:每个走廊的两端以及途中适当位置应安装照明灯具,以确保人员能够清晰地看到逃生路线。

•室内公共区域: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安装照明灯具,以提供足够的照明,确保人员能够疏散和逃生。

4. 安装高度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安装高度应根据建筑物的结构和照明要求进行确定。

一般来说,应满足以下要求:•楼梯间:照明灯具应安装在楼梯间的天花板或墙壁上,距离地面高度应不低于2.2米,以确保人员能够清晰地看到照明灯具。

•走廊:照明灯具应安装在走廊的天花板或墙壁上,距离地面高度应不低于2.2米,以确保人员能够清晰地看到照明灯具。

•室内公共区域:照明灯具的安装高度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一般不低于2.2米。

5. 安装方式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安装方式应根据建筑物的结构和照明要求进行确定。

一般来说,可以采用以下安装方式:•悬挂安装:适用于天花板较高的场所,照明灯具通过吊杆或链条悬挂在天花板上,以提供全方位的照明。

2020年一级消防考试《技术实务》要点:应急照明的设置场所及要求

2020年一级消防考试《技术实务》要点:应急照明的设置场所及要求

2020年一级消防考试《技术实务》要点:应急照明的设置场所及要求知识点:应急照明的设置场所及要求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在发生火灾时,为了保证人员的安全疏散以及消防扑救人员的正常工作,必须保持一定的电光源,据此设置的照明总称为火灾应急照明;为防止疏散通道在火灾下骤然变暗,就要保证一定的亮度,抑制人们心理上的惊慌,确保疏散安全,以显眼的文字、鲜明的箭头标记指明疏散方向,引导疏散,这种用信号标志的照明,称为疏散指示标志。

应急照明1.设置场所除单、多层住宅外,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应急照明灯具。

①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

②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他房间。

③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超过200m2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

④建筑面积超过100m2的地下、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

⑤公共建筑中的疏散走道;⑥人员密集厂房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

2.设置要求(1)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 1.0lx。

2)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3.0lx;对于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10.0lx。

3)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lx,对于人员密集场所、4)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他房间的消防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2)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宜设置在墙面的上部、顶棚上或出口的顶部。

【例】建筑避难层应急照明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lx。

A、0.5B、1.0C、3.0D、5.0【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避难层应急照明照度不应低于3.0lx。

消防应急灯具的设置范围

消防应急灯具的设置范围

消防应急灯具的设置范围消防应急灯具的设置范围是指在建筑物内设置的用于疏散逃生和救援行动的灯具。

这些应急灯具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提供照明和指引,帮助人员迅速安全地撤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消防应急灯具的设置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建筑物内部公共区域:消防应急灯具应设置在建筑物内公共区域,如走廊、楼梯间、大厅等,以提供逃生路径的照明和指引。

在这些区域内,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灯具的设置密度,以确保灯具的照明范围覆盖整个区域。

2.建筑物内部火源密集区域:建筑物内部可能存在火源密集的区域,如电气设备间、厨房、锅炉房等。

在这些区域内,应设置适当数量的应急灯具,以便在火灾发生时为人员提供照明和撤离指引,减少火灾蔓延和扩大的风险。

3.建筑物内部安全设施设备区域:建筑物内部还存在一些安全设施设备,如消防栓、灭火器、消防控制室等。

在这些区域内,应设置应急灯具,以便在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够迅速找到和利用这些设施设备进行灭火和救援行动。

4.建筑物外部安全疏散通道:消防应急灯具的设置范围还包括建筑物外部的安全疏散通道,如楼梯、通道、疏散门等。

在这些区域内,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应急灯具,确保在黑暗环境中人员可以快速准确地找到逃生通道,避免发生拥挤和混乱。

5.高层建筑的特殊设置区域:对于高层建筑,还需要特殊设置应急灯具的区域,如逃生楼梯、避难层等。

这些区域的设置要根据高层建筑的结构和布局进行合理规划,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够顺利疏散和避险。

总之,消防应急灯具的设置范围主要包括建筑物内部公共区域、火源密集区域、安全设施设备区域、建筑物外部安全疏散通道以及高层建筑的特殊设置区域。

在设置时,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设计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进行合理规划和布置,确保应急灯具的照明范围覆盖整个建筑物,在紧急情况下为人员提供足够的照明和撤离指引,提高火灾逃生和救援的效率和安全性。

应急照明设计规范

应急照明设计规范

高层建筑旳下列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

配电室、消防控制空、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旳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吸持工作旳其他房间。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旳场所。

公共建筑内旳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M旳内走道。

疏散用旳应急照明、其地而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待工作旳其他房间旳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刚旳照度。

除二类居住建筑外,高层建筑旳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硫散指示标志。

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

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旳顶部,疏散走道旳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00M如下旳墙面上。

走道疏散标志灯旳间距不应不小于20M。

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应设玻璃或其他不燃烧材利制作旳保护罩。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持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高度超过100M旳高层建筑持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在工业和民用建筑中,安全照明系统已引起一般重视。

由于它是在紧急状况下,保障人旳生命安全,并保证安全地撤离危险场所。

同步可进行必要旳操作,以有效地制止灾害或故障蔓延旳必要设施。

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和不少国家都制定了对应旳规范和法规。

例如有:建筑物旳内部旳安全照明指南[(CIE)81-49 号技术文献] ;安全照明[U. S. A. (NEC)87-700(美国电气法规)] ;事故、疏散和警卫照明[原苏联CHNn11-4-79(照明设计规范)] ;安全照明[日本《照明手册》1978] . . . . . . ,我国亦有对应规范、原则: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规定GB-15630-19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通用技术条件GA54-9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一.《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 节录:第3. 4. 5 条在标志远离指示文物时,必须联用方向辅助标志。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要求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要求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要求一、除建筑高度小于27m的住宅建筑外,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避难层(间);2、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200㎡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3、建筑面积大于100㎡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4、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5、人员密集的厂房内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

设置疏散照明可以使人们在正常照明电源被切断后,仍然以较快的速度逃生,是保证和有效引导人员疏散的设施。

本条规定了建筑内应设置疏散照明的部位,这些部位主要为人员安全疏散必须经过的重要节点部位和建筑内人员相对集中、人员疏散时易出现拥堵情况的场所。

对于本规范未明确规定的场所或部位,设计师应根据实际情况,从有利于人员安全疏散需要出发考虑设置疏散照明,如生产车间、仓库、重要办公楼中的会议室等。

二、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于疏散走道,不应低于1.0lx;2、对于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不应低于3.0lx;对于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10.0lx;3、对于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5.0lx。

规定的区域均为疏散过程中的重要过渡区或视作室内的安全区,适当提高疏散应急照明的照度值,可以大大提高人员的疏散速度和安全疏散条件,有效减少人员伤亡。

本条规定设置消防疏散照明场所的照度值,考虑了我国各类建筑中暴露出来的一些影响人员疏散的问题,参考了美国、英国等国家的相关标准,但仍较这些国家的标准要求低。

因此,有条件的,要尽量增加该照明的照度,从而提高疏散的安全性。

三、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等是要在建筑发生火灾时继续保持正常工作的部位,故消防应急照明的照度值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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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应急灯具的设置范围
消防应急灯具是重要的应急照明,在安装设计的时候,都要根据标准规范以及实际应用来进行合理的设计。

根据《建规》第11.3.1条规定:除住宅外的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
2、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它房间;
3、观众厅,建筑面积超过400m2的展览厅、营业厅、多功能厅、餐厅,建筑面积超过200m2的演播室;
4、建筑面积超过3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中的公共活动房间;
5、公共建筑中的疏散走道。

同时,为了能够进一步完善公共场合的消防应急灯具的应用合理性,《建规》第11.3.4条规定: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及甲乙丙类厂房应沿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建规》第11.3.5条规定:下列建筑或场所应在其内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1、总建筑面积超过8000m2的展览建筑;
2、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m2的地上商店;
3、总建筑面积超过500m2的地下、半地下商店;
4、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5、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院,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会堂或礼堂。

《建规》将消防应急灯具的设置单独列为一个章节进行了全面规范,与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相比,明显扩大了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设置范围,突出了消防应急标志灯设置的强制性,如规定普通的民用建筑(除住宅外)、厂房(仓库)的规定部位均应设置消防应急灯具,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除丁戊类以外的厂房的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门等部位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和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共建筑和地下(半地下)商店及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等建筑增设地面灯光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目前许多设计单位对规范理解不够、执行标准不严,擅自降低标准设计,往往只重视了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公共建筑消防应急灯具的设计问题,对于多层工业厂房(仓库)、普通的公共建筑消防应急灯具不予设计,尤其是对增设地面灯光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不能严格执行,认为设不设无所谓。

一些消防监督机构建审人员在审核消防设计时,由于认识上的误区和对规范理解程度上的差异,把关不严,致使许多工程消防应急灯具未设置或设置不到位,致使工程留下了“先天性”的火灾隐患。

这些规范的实施关系着消防安全的问题,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起来,确保确保消防应急灯具在火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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