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现存法律问题及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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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的政策与法规解读

商业银行的政策与法规解读
商业银行的政策与法 规解读
汇报人:可编辑 2024-01-03
目录
CONTENTS
• 商业银行概述 • 商业银行政策解读 • 商业银行法规解读 • 商业银行政策与法规的实施与影响 • 案例分析
01 商业银行概述
商业银行的定义与特点
商业银行定义
商业银行是以经营存、放款,办 理转账结算为主要业务,以盈利 为主要经营目标的金融企业。
金融市场稳定性
政策对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和风险 防范提出要求,维护市场正常运
行。
政策与法规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经济增长与调控
政策通过影响商业银行信贷投放,对经济增长进行调控。
产业结构调整
政策引导商业银行支持特定产业或领域,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社会福利与公益事业
政策鼓励商业银行支持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 发展。
货币政策的调整会影响市场利率水平,从而影响商业银行的存贷款利率
和资产负债结构,进而影响商业银行的盈利状况和风险水平。
监管政策与商业银行
监管政策定义
监管政策是指政府或监管机构为规范商业银行经营行为、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而 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商业银行在监管政策中的作用
商业银行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经营行为和风险状况直接关系到金融市场的稳定 和经济发展。因此,商业银行必须遵守监管政策,规范经营行为,防范风险。
监管政策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监管政策的调整会影响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风险管理、资本充足率等关键要素,从而影 响商业银行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产业政策与商业银行
产业政策定义
产业政策是指政府为促进特定产业的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财政政策、税收政策、贸易政策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解读一、引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是我国金融业的基本法律,为保障商业银行的合法权益,规范其经营活动,促进金融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本文将对这部法律进行详细解读,以期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其内容及意义。

二、商业银行法的基本内容1. 商业银行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的设立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取得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

商业银行的变更和终止也必须经过相应的批准程序。

2. 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商业银行法》明确了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

同时,商业银行不得从事未经批准的业务活动。

3. 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商业银行法》规定了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原则,包括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等。

商业银行必须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业务活动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

4. 商业银行的监管与法律责任《商业银行法》明确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商业银行的监管职责,包括对商业银行的业务活动、财务状况、风险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

同时,《商业银行法》还规定了商业银行违反法律法规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解读与应用1. 保障银行业稳健发展《商业银行法》的出台为我国银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通过明确商业银行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程序,确保了银行业市场的稳定性和规范性。

同时,通过规定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和经营管理原则,引导银行业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

2. 规范银行业务活动《商业银行法》对银行业务活动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规范,确保银行业务活动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

通过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了对银行业务活动的监督和管理,有效防范了金融风险的发生。

3. 强化银行业监管《商业银行法》明确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职责,通过监督检查和风险管理等手段,确保了银行业的稳健运行。

同时,《商业银行法》还规定了商业银行违反法律法规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为打击金融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的金融业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的金融业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的金融业务规定根据您的要求,我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的金融业务规定为题,为您写一篇1500字的文章。

文章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的金融业务规定银行作为金融行业中的重要机构,承担着为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是我国金融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对银行的金融业务进行了详细规定。

本文将围绕银行法的金融业务规定展开讨论。

一、银行的金融业务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银行的金融业务主要包括存款业务、贷款业务、结算业务、承兑汇票和贴现业务、保理业务、信用证业务、银行卡业务、电子银行业务等。

这些业务内容涵盖了银行在经济活动中的各种角色和职能。

1. 存款业务存款业务是银行的核心业务之一。

根据银行法的规定,银行可以接受居民存款、企业存款和政府存款等各类存款业务。

银行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支付存款利息,并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

2. 贷款业务贷款业务是银行与客户之间的一种借贷关系。

银行法明确规定了银行的贷款范围和权限,包括个人贷款、企业贷款、经营性贷款等。

银行在开展贷款业务时,应当依法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贷款管理办法。

3. 结算业务结算业务是指银行为客户提供资金结算和清算服务的业务。

银行法规定了银行的结算业务范围和方式,包括现金结算、票据结算、转账结算等。

银行在开展结算业务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保障资金安全、完整和及时性。

4. 承兑汇票和贴现业务承兑汇票和贴现业务是银行为客户提供票据融资服务的一种方式。

根据银行法的规定,银行可以对符合条件的商业汇票进行承兑和贴现。

银行在进行承兑汇票和贴现业务时,应当严格审核票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5. 保理业务保理业务是一种通过购买应收账款为企业提供融资和风险管理的金融服务。

根据银行法,银行可以开展保理业务,包括国内保理和进出口保理。

银行在进行保理业务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合作企业进行信用评估,并确保资金的安全和稳定。

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一、概述银行业是金融业的核心,涉及复杂的金融交易和风险管理。

因此,银行业的运营和管理需要严格遵守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旨在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并确保银行业务的合规运营。

二、核心法规1、商业银行法:该法规定了商业银行的设立、组织架构、业务范围、经营原则和退出机制等方面的内容。

2、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该法规定了银行业监管机构(如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的职责、监管措施和监管程序,以确保银行业务的合规性和稳定性。

3、反洗钱法:该法规定了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在处理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时需履行的报告义务,以防止洗钱和其他非法金融活动。

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规定了银行对消费者的保护义务,包括公平交易、信息披露、隐私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三、其他相关法规1、公司法:涉及银行业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内容。

2、证券法:涉及银行投资证券市场以及证券发行和交易等方面的内容。

3、保险法:涉及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以及保险合同等方面的内容。

4、支付结算管理条例:涉及银行支付结算业务的管理和规范。

5、反垄断法:涉及银行在市场竞争中遵守反垄断规定,避免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内容。

四、合规管理的重要性银行业的合规管理是银行经营和发展的基础,也是银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

合规管理不仅有助于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同时也是银行自身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银行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各项业务的合规运营,防止因违规行为带来的潜在风险和经济损失。

五、结论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是银行运营和管理的重要依据。

合规经营和有效管理是银行业稳健发展的关键。

银行应深入学习和理解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各项业务的合规性和稳定性。

银行还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银行业法律法规汇总银行业是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规范银行业务的开展,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银行业法律法规。

银行工作中的法律合规问题解读

银行工作中的法律合规问题解读

银行工作中的法律合规问题解读随着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和监管的日益严格,银行工作中的法律合规问题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解读银行工作中的法律合规问题,探讨其对银行业的影响和重要性。

一、法律合规的定义和重要性法律合规是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行为准则,保障企业合法经营、规避风险和维护市场秩序的一种管理方式。

对于银行来说,法律合规意味着银行必须严格遵守各项金融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确保银行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安全性。

法律合规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它能够保证银行业务的合法性,避免违法行为给银行带来的法律风险和声誉损失。

其次,它能够规范银行的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促进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最后,它能够保护银行客户的权益,确保客户的资金安全和个人信息的保密。

二、银行工作中的法律合规问题1. 反洗钱合规反洗钱合规是银行工作中的重要法律合规问题之一。

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必须遵守反洗钱法律法规,确保不成为洗钱活动的渠道和工具。

银行需要建立完善的客户身份识别和风险评估体系,监测和报告可疑交易,加强内部控制和员工培训,以防范洗钱风险。

2. 风险管理合规风险管理合规是银行工作中的另一个重要法律合规问题。

银行需要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和监测等环节,确保银行业务的风险可控和合规运营。

银行需要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报告,防范风险事件的发生。

3. 数据隐私合规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数据隐私合规成为银行工作中的一个新兴法律合规问题。

银行需要保护客户的个人信息和交易数据,严格遵守数据隐私法律法规,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和数据保护措施,防止客户信息泄露和滥用。

三、银行工作中的法律合规挑战和应对措施银行工作中的法律合规面临着一些挑战,如法律法规的频繁更新、监管要求的不明确和矛盾、内外部环境的变化等。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银行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健全的合规管理体系,明确合规责任和流程,加强内部合规培训和监督,确保合规政策和措施的有效执行。

银行工作中需要了解的法律法规

银行工作中需要了解的法律法规

银行工作中需要了解的法律法规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银行在日常运营中必须遵守各种法律法规。

了解和遵守这些法规不仅是银行员工的职责,也是确保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公平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介绍银行工作中需要了解的一些法律法规,并探讨其对银行业的意义。

一、银行保密法银行保密法是保护客户隐私的重要法规。

根据该法规,银行员工在处理客户信息时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客户个人信息、账户余额等敏感信息。

这不仅是银行对客户的尊重,也是保护客户资金安全和防范金融犯罪的重要措施。

二、反洗钱法反洗钱法是为了打击洗钱活动而制定的法规。

银行作为洗钱活动的主要承办机构,有责任识别和报告可疑交易。

因此,银行员工需要了解反洗钱法规,并掌握辨别可疑交易的技巧,以确保银行业务的合规性和金融体系的安全。

三、银行业监管法规银行业监管法规是保障金融体系稳定的重要法律法规。

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必须遵守各项监管法规,包括资本充足率、风险管理、贷款审查等方面的规定。

了解和遵守这些法规,有助于银行避免风险,保持良好的经营状况。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服务提供者,银行必须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

这些法规规定了银行在销售金融产品和提供服务时应遵循的原则,包括透明度、公平竞争、投资者保护等。

银行员工需要了解这些法规,以确保客户的权益得到保护,并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五、网络安全法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银行业务越来越依赖于互联网和信息技术。

因此,了解网络安全法规对银行员工来说尤为重要。

网络安全法规定了个人信息保护、网络攻击防范等方面的要求。

银行员工需要掌握网络安全技巧,保护客户信息和银行系统的安全。

六、反垄断法反垄断法是保护市场竞争的重要法规。

银行作为金融市场的参与者,需要遵守反垄断法规,确保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利益。

了解反垄断法规有助于银行员工识别和防止垄断行为,维护市场的健康发展。

总结起来,银行工作中需要了解的法律法规涵盖了保密、反洗钱、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安全和反垄断等方面。

银行行业最新监管政策与法规解读

银行行业最新监管政策与法规解读

银行行业最新监管政策与法规解读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金融业务的日益复杂化,银行行业的监管政策与法规也在不断演变和完善。

本文将对银行行业最新的监管政策与法规进行解读,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银行行业的监管环境。

一、风险管理与资本充足随着金融风险的增加,银行行业的风险管理与资本充足要求日益严格。

最新的监管政策要求银行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识别、评估和应对机制。

同时,银行需要保持足够的资本充足率以应对各类风险,确保银行业务的稳健运营。

二、资产质量管理资产质量是银行行业最关键的风险之一。

最新的监管政策要求银行加强对资产质量的管理和监控,包括对不良资产的分类和计提准备金。

银行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不良资产处置计划,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以提高透明度和风险防控水平。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保护消费者权益是银行行业的基本责任。

最新的监管政策要求银行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银行需要制定相应的内部规章制度,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增强行业的公信力和服务水平。

四、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是全球金融行业的重要任务。

最新的监管政策要求银行建立规范的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制度,包括客户身份验证、交易监控和报告等环节。

银行需要加强对高风险地区和用户的尽职调查,确保交易活动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五、数据隐私与信息安全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数据隐私和信息安全成为银行行业面临的重要挑战。

最新的监管政策要求银行加强对客户数据的保护,确保数据不被不法分子获取和利用。

银行需要建立安全的信息系统,加强网络防护,提高业务系统的鲁棒性和安全性。

六、互联网金融监管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给银行行业带来了新的挑战。

最新的监管政策要求银行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包括对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备案管理、资金存管和风险管理等要求。

银行需要与互联网金融平台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推动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七、政府引导与支持政府在银行行业的监管政策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银行的法律法规

银行的法律法规

银行的法律法规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在进行金融交易和提供金融服务时,必须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旨在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金融机构的安全,保护利益相关方的权益,以及提升金融体系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本文将探讨银行的法律法规,并解释其在银行业运作中的重要性。

一、银行行业法律法规概述银行行业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其中,宪法是最基本的法律,规定了公民和法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对银行业务及其参与者提供了法律依据。

而法律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其内容较为细化,对银行的经营和金融交易做出了具体规定。

行政法规主要由政府行政机关制定,用于管理和监督银行业务的运行。

司法解释则是由最高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制定的解释性文件,对法律适用等方面提供了具体解释。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则包括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各类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银行业的各个方面进行了规定。

二、银行的合规要求作为金融机构,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合规管理是银行运营的核心之一。

合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风险管理合规:银行必须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框架,并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

这包括分析、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各类风险,如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2. 信息披露合规:银行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确保金融市场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信息披露内容应包括财务报告、经营情况、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等相关信息,以便市场参与者了解银行的真实状况。

3. 客户权益保护合规:银行须确保客户权益的合法、公正和有效保护。

银行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给客户,并确保客户资金和交易安全。

4. 反洗钱合规:银行必须建立和持续改进反洗钱制度,并对客户的资金及交易进行监测和甄别。

银行需要积极配合监管机构,防范和打击洗钱行为,确保金融体系的稳定性。

5. 对外合作合规:银行在与其他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合作时,应确保合作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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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现存法律问题及法律意见调研报告调研目标:调查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在工作中所出现的与法律相关的问题,并提出相应解决问题的法律意见调研时间:2014年11月12日、11月27日调研对象:X信用社、X信用社、X信用社、X分社、X分社调研陪同人员:联社合规风险部X经理报告内容:分四个部分:调研基础、出现问题、法律意见、其他建议报告时间:2014年12月3日报告人:X律师第一部分调研基础在法律服务工作中,我们了解到目前乡镇信用社存在部分逾期未还借款的诉讼时效和如何追讨的问题。

针对上述情况,经请示社领导,联社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即合规风险部的X经理在特定的时间里陪同律师对部分乡镇信用社进行调研。

经商量,我们确定和挑选了X乡方向的X信用社和X信用社,和X镇方向的X信用社,同时对城区X分社和X分社一起进行了调研。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通过事先电话联络告知我们的目的,到达信用社后,由主任亲自介绍情况,并对我们的询问和我们所想要了解的情况做解答。

同时,对各个信用社里出现的问题做了口头分析和口头指导意见,并提出了初步相应的解决办法。

调研时,我们不仅仅是关注信用社的逾期借款如何追讨的事情,同时也从信用社的工作状况、人员分配和工作业绩、工作环境等做了了解,除了逾期借款,还了解了信用社业务中其他和法律有关的系列问题。

为便于资料整理,每次调研,我们均做了详细书面笔录。

之后,我们及时对上述纸质笔录进行整理成谈话记录,一共五份。

(附在调查报告后)。

我们在这五份谈话记录的基础上完成并向联社提供我们的调研报告,供联社在处理相关问题时做参考意见来源。

特别申明:1、这次调研,调研对象只包括上述五个网点,不能完全覆盖我们X县信用合作社。

2、这次调研主要是围绕逾期借款所产生的法律事件,不对没有调查出现的问题发表意见。

3、此次调查只从法律和事实的角度出发,就法律问题提出相应法律意见,仅对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联社下设网点具有约束力。

第二部分调研中出现的问题(一)关于逾期未还借款方面,尚没有进入法院诉讼程序的主要出现在农户贷款,户数多,但每户金额小1、联系不到借款人;2、借款人有理由不还钱,如真正的借款人不是本人(有签字是被真正的借款人骗去帮忙签字的)、当时政府承诺有补贴的、有违规借款中经办人收过好处;3、借款到期已过两年诉讼时效或者诉讼时效有争议;4、有其他人没还所以本人也不肯还;5、农村房屋没有房本,担心即便打官司胜诉也执行不了农村房屋;6、借款人没有钱或者联系不到借款人,担心即便打官司也没用;7、有居民因婚姻感情出现问题要离婚,不同意还;8、如何送达系有效送达保证诉讼时效;9、有少量未逾期,但借款用途发生变更;10、是否可以申请执行借款人其他到期债权;11、债务人被刑事判决服刑。

(二)关于逾期未还借款,已经法院审结在执行阶段的主要出现在城市居民或个体工商户贷款,户数少,但每户金额大1、被执行人联系不到,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没有房产所有权或有效权属证明;2、被执行财产(办理过抵押)执行过程中有人提出执行异议申请;3、被执行人声称如果执行财产,要炸掉信用社;4、申请执行了,现在法院执行庭没有下文;5、有少量判决了,但可能没有在有效期内申请执行。

(三)贷款过程出现的问题1、签字的抵押人是智障,当时没看出来后来才知道;2、申请信用贷款时提供的财产证明收到借款后即转移。

(四)其他问题1、存款人死亡,其亲属如何取钱2、柜台工作人员办理汇款时钱多汇出,怎么办3、可否找讨债公司4、客户在网点工作时间发病昏倒(五)信用社的违规违纪贷款信用社领导或者工作人员违规违纪操作产生的借款,有些现在连手续都找不到了,或者手续不全,或者找不到实际借款人第三部分法律意见(一)关于借款人的法定还款责任和义务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和《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

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的内容,向信用社提出信用借款或者抵押借款的借款人,负有到期还款的法定义务。

如借款人未按借款借据上约定的时间还款,信用社可依据借款材料,包括进账单、借款借据、贷款申请书和提款申请书,要求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

同时,按照《民法通则》第111条规定,如果借款人没履行合同义务,债权人除有权要求履行外,并由权要求赔偿损失。

这个损失包括逾期利息损失和债权人主张债务过程中形成的损失,可以一并提出由债务人承担。

(二)关于法定诉讼时效及时效中断情形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身体受到伤害、寄存财务丢失、延付租金等情形除外。

同时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信用社的诉讼时效从借款人到期还款时间或者最后一次还款时间开始计算。

对于信用社目前存有的逾期超过两年诉讼时效的债务,我国民法通则第140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3条和第174条规定了,诉讼时效可因权利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同意履行义务、向债务保证人、财产代管人主张权利、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单位提出保护民事权利请求等形成诉讼时效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

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确定了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和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从而形成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几种情形。

(1)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主张债权的情形,有:a、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或者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

b、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c、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d、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

(如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2)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的情形,有:义务人所作出的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书面承诺或者实际行为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3)送达权利文书的方式,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如受送达人或者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文书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权利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4)如债务人被刑事判决服刑的,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信用社可通过债务人户籍所在公安机关查询得知债务人的刑事判决服刑情形。

另外,《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债务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三)诉讼程序的其他选择(1)特别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7条、178条、179条、180条规定,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特别程序规定的一审终审,可以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审结。

同时按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该类特别程序案件免交案件受理费。

对信用社有抵押担保物权的借贷纠纷,信用社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和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经法院受理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信用社可依据该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督促程序。

如信用社与债务人无其他债务纠纷,且诉讼文书能够送达债务人的,信用社可申请支付令。

对信用社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简单明确的纠纷,信用社可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和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经法院受理审查十五日后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如债务人不提出异议或者十五日不给付,债权人可申请执行。

按照最高院关于适用民事送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该类案件每件交100元受理费。

上述两类诉讼程序选择可提高诉讼效率,节约诉讼成本。

(四)关于存款人死亡,其亲属取款的相关法律规定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规定,储蓄存款的所有权发生争议,涉及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应慎重处理。

(1)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以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

储蓄机构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2)存款人已死亡,但存单持有人没有向储蓄机构申明遗产继承过程,也没有持存款所在地法院判决书,直接去储蓄机构支取或转存存款人生前的存款,储蓄机构都视为正常支取或转存,事后而引起的存款继承争执,储蓄机构不负责任。

同时,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关于存款人死亡后存款过户和支付手续问题的补充意见(【81】中综字第591号)“一”规定,由于银行不可能及时掌握存款人的死亡情况,因此,对存款的支付,仍宜按现行储蓄存款章程的规定和习惯的做法,即凭存款存单、存折付款(留有印鉴的须验对图章),对定期存款提前支取者,须查看取款人的身份证明。

如存款人死亡后,在其合法继承人主张权利以前,存款如已被人取走,银行不负责任。

(五)汇款时工作人员出错汇多了,或者取款业务登记成存款业务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31条则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

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

(六)有客户在营业网点发病昏倒或者死亡、甚至被偷被打劫的情况,银行是否要担责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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