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增村调整方案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调整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1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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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调整工作的通知正文:----------------------------------------------------------------------------------------------------------------------------------------------------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调整工作的通知(2001年4月29日国土资发131号)为进一步完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标准体系,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工作。
经研究,拟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的范围与分工本次只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即有关市、县等别,以下简称等别),与等别相对应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保持不变。
国家和各省(区、市)分级进行调整工作。
部负责对全国由国务院审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点城市及其部分辖区(以下简称重点城市)的等别进行调整,并在各省(区、市)上报调整方案的基础上,对全国各市、县等别进行汇总和平衡,确定调整后的全国市、县等别体系。
各省(区、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内重点城市以外其他市、县等别进行调整,在与重点城市等别做好衔接平衡后,提出本行政区内市、县的等别调整方案。
二、调整要求等别调整是一项时间紧、难度大的工作,各省(区、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对待,精心安排,组织专职人员,确保工作经费,领会技术要求,争取政府各部门的支持,保证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省(区、市)在调整本行政区内的市、县等别时,要依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别调整的技术要求(见附件1),参照重点城市的等别(见附件2),在现行市、县等别的基础上,综合平衡拟定本行政区各市、县的等别方案。
城市等别中市、县名称及其范围依据国家行政区划确定,其中城市仅指城市市区,市辖县、市辖市在分等中单列。
xx街道xxx庄村城中村改造启动地调整方案

Xx街道xxx庄村城中村改造启动地调整方案为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改善村民生活环境,经村两委研究决定,对xxx庄村城中村启动地进行调整,特制定如下方案:一、土地位置:位于xx以南,村东侧、xx路以西,村前东西路以北的地块。
二、土地调整时间:2010年 9月7日——2010年 9月9 日,时间为三天。
三、土地调整办法:1、口粮地:每亩补偿现金1.6万元(含地面附属物补偿),地亩数以本次核实签字为准,若地面附属物评估价值高于每亩1.6万元,则按实际评估价值据实补偿。
2、承包地:(指承包集体土地发展种、养殖业且有承包合同的)地面附属物按评估价据实补偿后,土地由村集体统一收回。
3、自留地(指各生产队村民自行分配的土地),每亩补偿现金8000元(含地面附属物补偿),(土地亩数以本次村委公布的人口数的人均亩数为准)。
4、调地范围内可利用的机井按实际评估价值据实补偿。
5、未与村委签定承包合同而占用集体耕地的户,其地面附属物据实补偿。
6、其它情况不再予以考虑。
四、奖励办法1、口粮地:第一天( 9月 7 日)签订调地协议的种植粮田的户,按每亩10000元给予奖励,蔬菜大棚、树木等按评估价值的30%给予奖励。
第二天(9月8日)签订调地协议的种植粮田的户,按每亩5000元给予奖励,蔬菜大棚、树木等按评估价值的15%给予奖励。
第三天(9月9日)签订调地协议的种植粮田的户,按每亩3000元给予奖励;蔬菜大棚、树木等按评估价值的10%给予奖励。
地面附属物的清除时间为三天,自2010年9月7日至9月9日下午5:00前为地面附属物清除截止时间,种植粮田的户每提前一天清除完毕地面附属物每亩再奖励1000元;种植蔬菜大棚、树木等的户每提前一天清理完地面附属物的再奖励评估价值的3%。
2、承包地:第一天(9月7日)签订调地协议的承包户,按评估价值的15%给予奖励。
第二天(9月8日)签订调地协议的承包户,按评估价值的10%给予奖励。
第三天(9月9日)签订调地协议的承包户,按评估价值的5%给予奖励。
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兴市府〔2018〕39号、兴市府〔2018〕40号文件的通知

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兴市府〔2018〕39号、兴市府〔2018〕40号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兴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8.06•【字号】兴市府〔2019〕24号•【施行日期】2019.08.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兴市府〔2018〕39号、兴市府〔2018〕40号文件的通知兴市府〔2019〕24号宁新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和省、梅属驻兴有关单位:鉴于《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宁市南部新城宁新街道寨仔村(文峰三路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兴市府〔2018〕39号)、《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兴宁市南部新城宁新街道寨仔村(文峰三路项目)房屋决定的公告》(兴市府〔2018〕40号)部分内容与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相抵触,现对《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宁市南部新城宁新街道寨仔村(文峰三路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兴市府〔2018〕39号)、《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兴宁市南部新城宁新街道寨仔村(文峰三路项目)房屋决定的公告》(兴市府〔2018〕40号)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
具体修改内容如下:一、删除《兴宁市南部新城宁新街道寨仔村(文峰三路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第一段中“和《关于印发兴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兴市府〔2012〕20号)”;二、将《兴宁市南部新城宁新街道寨仔村(文峰三路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第四条中“只实行货币补偿”修改为“引导实行货币补偿”;三、删除《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兴宁市南部新城宁新街道寨仔村(文峰三路项目)房屋决定的公告》(兴市府〔2018〕40号)第一段中“和《关于印发兴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兴市府〔2012〕20号)”;四、将《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兴宁市南部新城宁新街道寨仔村(文峰三路项目)房屋决定的公告》(兴市府〔2018〕40号)第六条中“征收签约期限:时间从2018年12月18日起至2019年5月18日止”修改为“征收签约期限:时间从2018年12月18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止”;五、《兴宁市南部新城宁新街道寨仔村(文峰三路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兴宁市南部新城宁新街道寨仔村(文峰三路项目)房屋决定的公告》修改后重新予以发布。
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社区调整和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

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社区调整和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增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7.29•【字号】增府办[2002]25号•【施行日期】2002.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社区调整和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增府办[2002]25号)镇政府、沙庄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2〕14号)精神和广州市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社区调整和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社区调整划分(一)我市社区划分按以下四种类型进行:一是地缘型社区。
按自然道路、河流、街道、巷道形成的地块划分而成;二是单元型社区。
按住宅群落划分,住户1000户(指常住户,下同)或以上的、相对独立的住宅小区,原则上只设一个社区;三是单位型社区。
按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宿舍区或以大型工矿企业为依托的城市居民聚居区划分;四是综合型社区。
按居住、旅游、商务、文化体育等不同功能和特点来划分。
(二)按照省和广州市关于调整社区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我市社区一般按2000户左右的标准划分。
对人口稠密的老城区或地域大、人口少的新城区,划分社区的户数标准可视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三)沙埔、仙村、石滩、三江、沙庄、永和、宁西、镇龙、中新、朱村、福和、小楼、派潭、正果等14个镇(街)15个社区居委会保持原管辖区域不变。
荔城镇湘江等12个社区居委会和新塘镇东街等10个社区居委会的调整,由镇政府提出意见,报市政府研究决定。
(四)原有的居民委员会和经调整、划分后设立的居民委员会,统一冠以“××社区居民委员会”名称。
高增一村改造工程方案

高增一村改造工程方案一、项目背景高增一村位于城市郊区,地处交通便利,周边环境优美,自然资源丰富,但目前因为村庄老化和基础设施滞后,给居民带来了诸多不便和问题。
为改善高增一村的居住环境,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提高区域的整体形象,本文对高增一村进行了改造工程方案设计。
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高增一村改造工程2.项目位置:高增一村,城市郊区3.项目规模:约100亩4.项目目标:通过改造,提升村庄整体形象,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高区域发展水平。
三、项目内容1.基础设施改造高增一村的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设施存在老化、敷设不规范等问题,给居民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
项目将对村庄的基础设施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包括道路硬化、排水系统、供水供电系统等,在保障居民生活需求的同时,提升了整个村庄的环境质量。
2.居住环境改善高增一村的居住环境存在村民自建房多、无序排布等问题,给整个村庄的整体形象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项目将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村庄整体规划,修缮破旧房屋,规范村民建房,提升居住环境品质。
3.公共设施建设高增一村公共设施存在严重不足的情况,居民无法享受到足够的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
项目将新增或改建村庄的公共设施,包括学校、卫生院、文化中心等,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
4.生态环境保护高增一村周边的自然生态资源丰富,但由于村民生活习惯和垃圾处理不当等原因,严重影响了周边的生态环境。
项目将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包括垃圾处理、植被恢复等,保障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
四、项目实施步骤1.可行性研究阶段在项目启动之初,需对高增一村的现状进行全面调研,综合考虑村庄的历史、地理位置、人口结构、资源利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为后续改造工程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
2.规划设计阶段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制定高增一村改造工程规划设计方案。
规划设计方案应根据高增一村的具体情况和改造目标,进行全面的规划设计,确保规划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大兴村)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大兴村)一、征用土地位置: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大兴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二、各单位征地补偿安置被征地单位征地补偿类别补偿标准(万元/公顷)补偿金额(万元)支付对象地类面积(公顷)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大兴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水田 3.7773土地补偿费210.0460 793.4068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大兴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园地0.2280 147.0322 33.5233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4747 147.0322 69.7962建设用地0.1357 210.0460 28.5032未利用地0.1746 84.0184 14.6696水田 3.7773安置补助费126.0276 476.0441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大兴村股份合作经济社用于安置农业人口。
园地0.2280 105.0230 23.9452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4747 105.0230 49.8544按番禺区统计局提供的拟征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并结合各地类法定补偿倍数的最高倍数核算,上述土地补偿费置补助费合计为1489.7428万元,折合补偿标准约20.7328万元/亩。
该值低于《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番禺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番府〔2017〕67号)规定番禺区征收集体土地26万元的标准,因此需按规定补足,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总额应为1868.2170万元。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287.4万元,由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大兴村股份合作经济社转付土地承包者合计2155.6170万元涉及到房屋拆迁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安置。
三、该项目征收土地为南浦三桥(B地块)。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地点及联系人:大石街城建服务中心和大石街大兴村的村务公开栏,联系人:郑桂成,联系电话:84789926。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告-双政规〔2020〕1号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告正文:----------------------------------------------------------------------------------------------------------------------------------------------------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告双政规〔2020〕1号为贯彻落实新《土地管理法》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的批复》(黑政函〔2020〕71号),现将双鸭山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及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自2020年10月1日起,本市行政管辖区域内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照本通告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具体标准详见附件。
二、2020年9月30日以前(含2020年9月30日),已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征收土地的,征收土地补偿按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组织落实。
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不包括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土地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用。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确定的补偿,70%用于安置被征地农民的补助,30%用于持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安排基础和公益设施建设、兴办村办企业和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等。
四、各县可根据征收土地实际情况,在过渡期间切实做好调整完善前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衔接工作,确保平稳有序过渡。
五、2015年12月22日发布的《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双政函〔2015〕261号)自2020年10月1日起废止。
附件:双鸭山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2020年9月29日附件双鸭山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序号行政区划区片编号区片价(元/平方米)区片范围1双鸭山市本级SYS—169以尖山区行政界为界线。
SYS—265以四方台区与集贤县界、双鸭山农场权属界、森工林业局权属界、太保镇靠山村村界、山河村村界为界线。
村规模调整实施方案

村规模调整实施方案一、背景。
近年来,随着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的日益突出,农村人口大量外流,导致许多农村村庄规模日益缩小,甚至出现了村庄荒无人烟的现象。
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制定了村规模调整实施方案,旨在通过合理整合资源,提高村庄规模,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
1. 提高农村村庄规模,增强村庄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2. 促进农村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提高农村生产力;3. 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提升农村居民生活质量。
三、实施方案。
1. 村庄整合。
通过对周边规模较小的村庄进行整合,将人口较少的村庄合并至人口相对较多的村庄,形成规模较大的新村庄。
同时,合并后的新村庄将统一规划建设,提高村庄的整体规模和品质。
2. 资源整合。
针对合并后的新村庄,将原有的农田、林地、水资源等进行合理整合和配置,实现资源的优化利用。
同时,通过合并后的规模效应,可以更好地引进农业科技和生产设施,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3. 基础设施建设。
针对合并后的新村庄,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包括道路、供水、供电、通讯等设施的完善和提升。
同时,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如学校、医院、文化活动场所等,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
4. 产业扶持。
针对合并后的新村庄,通过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引导农村居民发展特色产业和乡村旅游业,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水平。
四、保障措施。
1. 政策支持。
加大对村规模调整的政策支持力度,包括资金补贴、税收减免、土地政策等方面的支持,为村规模调整提供政策保障。
2. 宣传教育。
加强对农村居民的宣传教育工作,使他们能够理解和支持村规模调整的意义和好处,提高他们的参与度和配合度。
3. 督导检查。
建立村规模调整的督导检查机制,加强对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实施方案的顺利推进。
五、预期效果。
1. 农村村庄规模得到提高,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得到增强;2. 农村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和利用,生产力得到提升;3. 农村居民生活条件得到改善,生活质量得到提升;4. 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得到提高,农民收入得到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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郫都区规划委员会工作例会
会议材料
(2017年第11次)
郫都区天府逸城控制性详细规划铁路工程学院片区局部用地修改方案
汇报人:刘庆
承办单位:郫都区规建局
批列领导:张涛
汇报时间:5分钟
议题起草说明
一、起草原因
为完善教育体系,增加教育学位,缓解就学压力,对教育产业项目进行调整落实,郫筒街道办提出对铁路工程学院片区局部用地方案进行调整,我局庚即启动该片区控规调整工作。
二、起草依据
《郫县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中明确的规委会主要职责:规划委员会审议城乡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业专项规划等。
三、汇报要点
郫都区天府逸城控制性详细规划铁路工程学院片区局部用地修改方案的调整范围、调整内容、指标变化及调整可行性。
四、请示事项
建议规委会通过该规划方案。
提请区规委会审定。
新民场镇兴增村调整规划
一、基本情况
新民场镇人民政府因上位规划要求改变及自身的发展需要,组织《新民场镇兴增村村庄调整规划》的编制工作。
规划范围为兴增村行政区域,村域总面积133.03公顷,2016年底全村常住人口共1185人, 408户。
本次规划以《西控总体规划导则》、《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定、调整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新民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背景,落实水源保护区实测范围。
重新审视规划背景与要求,指导村域综合用地布局及相关规划做出调整,从而得出相应论证分析。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水源保护专项规划调整:
原规划对水源保护专项规划划定为:水源生态保护拓展区、水源生态保护控制区和水源生态保护涵养区。
本次规划调整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定、调整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对新民场镇一级水源地保护区、二级水源地保护区、水源地准保护区的实测范围为依据,划定二级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并按照水源保护条例要求进行控制。
2、用地布局规划调整
(1)按照土地利用规划的用地布局调整,增加保护区外部分村庄产业用地,用作村庄发展用地约8.04公顷。
(2)根据土规和林盘保护规划,将除可建设用地、居民聚居点和保护林盘用地外的其他分散居民点,全部予以复耕处理,作为农林用地,复耕面积9.08公顷(136.20亩);村域总耕地面积为91.69公顷;农村地区建设用地总面积24.83公顷(372.45亩),其中新建居民点(含聚居性林盘)国土面积为3.44公顷(51.6亩);
(3)水域及其他用地进行局部修正调整;
3、绿道系统规划调整
结合“西控”区域规划及《郫都区绿道总体规划》规划要求,取消村域内原有两条县级绿道,落实了村级主环线绿道和村级绿道。
4、空间管制规划调整
结合最新的国土及用地布局规划划定空间管制要求。
二、提请区规委会审定事项
建议区规委会通过该规划调整方案。
妥否,提请区规委会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