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隐患排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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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隐患排查表

煤矿隐患排查表
新建矿井的所有煤层的自燃倾向性由地质勘探部门提供煤样和资料,送国家授权单位作出鉴定,鉴定结果报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煤炭行业管理的部门备案。生产矿井延深新水平时,必须对所有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
火区启封不符合要求
《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四十八条:封闭的火区,只有经取样化验证实火已熄灭后,方可启封或注销。
拦截高位来水措施不完善
《四川省煤矿防治水细则》第七十条:采用平硐上、下山开拓开采的矿井以及平硐暗斜井开拓开采的矿井,要实现平硐标高中的所有水平巷道〔岩巷、煤巷、石门〕对上山来水的有效拦截,并在巷道下方留设>20m的连续的煤〔岩〕柱。
7.冲击地压防治
防冲机构及措施
无防冲机构
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应配备专业人员并编制专门设计;
风筒敷设不符合要求
风筒应吊挂平、直;使用抗静电、阻燃风筒等。
通风设施
密闭管理不符合要求
通风设施用不燃性材料构筑,严密不漏风等。
风门风窗管理不符合要求
风门能联锁自动关闭,两道风门不能同时打开;主要风门应设开关传感器等。
风桥管理不符合要求
桥面平整不漏风等。
4、瓦斯治理是否到位
瓦斯防治
瓦斯积聚时,未采取措施
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不符合要求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六十九条-第七十八条
工作面防突措施不符合要求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七十九条-第九十七条
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不符合要求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九十八条-第一百零一条
工作面安全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六条
应急预案制定及管理缺陷
未按规定制定各类应急预案
企业应当制定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等应急预案。

煤矿隐患排查一览表

煤矿隐患排查一览表

煤矿隐患排查一览表
煤矿名称(盖章):矿长(签字):年月日共页第页
当地镇(乡)人民政府意见:
(盖章)
分管领导(签字):年月日
说明:A:赣东北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B:县煤炭局、镇(乡)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C:煤矿自查出的隐患和问题。

煤矿隐患排查一览表
煤矿名称(盖章):矿长(签字):年月日共页第页
当地镇(乡)人民政府意见:
(盖章)
分管领导(签字):年月日
说明:A:赣东北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B:县煤炭局、镇(乡)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C:煤矿自查出的隐患和问题。

煤炭行业矿井安全检查表

煤炭行业矿井安全检查表

煤炭行业矿井安全检查表一、检查时间:_____________二、检查地点:_____________三、检查人员:_____________1. 矿井通风系统- 检查通风系统运行情况是否正常。

- 检查通风设备是否存在故障或损坏。

- 确保通风系统能够保持矿井内空气清新,并排除有害气体积聚。

2. 煤矿透水和防水设施- 检查矿井的防水设施是否完善。

- 检查透水点和排水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 确保矿井内没有水患,避免因水患引发事故。

3. 主要道路和巷道- 检查主要道路和巷道的支护情况是否合格。

- 检查地面和巷道的照明设备是否正常。

- 确保道路和巷道的通行畅顺,并确保安全出口的畅通。

4. 主运输设备- 检查矿井的提升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 检查运输车辆和运输线路是否安全可靠。

- 确保主运输设备不受故障和停电的影响。

5. 瓦斯和煤尘防治设备- 检查矿井的瓦斯和煤尘监测设备是否正常。

- 检查防瓦斯和除尘设备是否处于有效状态。

- 确保瓦斯和煤尘的浓度在安全范围内,避免瓦斯爆炸和煤尘引发的事故。

6. 救护和应急救援设备- 检查矿井的救护设备是否完善,并保证其可用性。

- 检查应急救援设备的运行情况是否正常。

- 确保有足够的应急救援措施,以应对突发状况和事故。

7. 动火和用电安全- 检查矿井的动火和用电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 检查电缆和电线是否安装良好,避免漏电和短路事故。

- 确保动火作业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减少火灾风险。

8. 矿井作业人员安全培训- 检查矿井作业人员是否接受了必要的安全培训。

- 检查作业人员是否熟悉矿井安全规程和操作规范。

- 确保作业人员具备安全意识,并能正确应对紧急情况。

以上内容为煤炭行业矿井安全检查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矿井的安全运营。

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任何安全隐患或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以确保员工和财产的安全。

同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理和事故避免能力,为矿井安全保驾护航。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检查表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检查表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检查表一、煤矿基本信息- 煤矿名称:- 煤矿所在地:- 煤矿负责人:- 联系方式:二、检查时间- 日期:三、安全隐患排查情况1. 工作面及巷道- 是否存在顶板、支架等安全隐患?(是/否)- 是否存在积压煤岩?(是/否)- 工作面及巷道是否存在漏水问题?(是/否)- 工作面及巷道是否存在瓦斯积聚问题?(是/否)2. 通风系统- 通风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是/否)- 通风系统是否存在堵塞情况?(是/否)- 通风系统是否有足够的排风量?(是/否)3. 安全设备- 矿井通风门是否完好并能正常使用?(是/否)- 是否有足够的逃生通道?(是/否)- 是否配备了应急救援设备?(是/否)4. 作业人员素质- 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必要的安全培训?(是/否)- 作业人员是否存在违章操作行为?(是/否)- 作业人员是否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是/否)四、安全隐患治理情况- 已发现的安全隐患:- 安全隐患描述:- 处理措施:- 负责人:- 完成日期:- 待治理的安全隐患:- 安全隐患描述:- 处理措施:- 负责人:- 完成日期:五、检查人员- 检查人员1:- 检查人员2:- 检查人员3:六、备注以上内容经过仔细检查,确保准确无误,并将检查结果及治理措施上报给相关负责人。

如有发现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煤矿安全运行。

> 注:此文档为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检查表,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具体治理措施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由相关负责人及时执行落实。

煤矿井下现场安全隐患检查表

煤矿井下现场安全隐患检查表

煤矿井下现场安全隐患检查表现场安全隐患检查表姓名:(空白)行走路线:(空白)日期:年月日班次1-1 采煤系统安全隐患检查表序号一1.是否至少有两个畅通的安全出口?2.工作面运输、回风巷到煤壁线20米内支护是否完整?3.是否有超前支护?4.端头支架是否符合规程?5.人行通道宽度是否大于0.6米,高度是否低于采高的90%?6.超前工作面煤层开采的距离是否符合规程?二1.工作面回采巷道净高是否低于1.8米,宽度是否符合作业规程?2.巷道支护是否完整牢靠,无断梁折柱、空帮空顶?3.机电设备是否上架,电缆吊挂整齐?4.巷道有无积水、浮渣杂物,材料设备码放是否整齐,有无标志牌?三1.工作面支护支架布置是否符合作业规程,成一直线,柱距、排距偏差不超过100毫米?2.顶梁铰接率是否大于90%,是否有顶梁连续不铰接?3.机道与放顶线是否配足水平楔?4.支柱初撑力、迎山,棚梁、背板,柱鞋、柱窝等施工是否符合作业规程?5.是否按作业规程及时架设密集支柱或木棚、木垛?6.是否存在不同型号支柱混用,支柱是否编号管理,牌号清晰?四1.每米采高顶底板移近量是否小于100毫米,是否出现台阶下沉?2.机道梁端至煤壁顶板是否出现高度大于200毫米的冒落,是否采取接实顶板的措施?3.是否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五1.煤壁是否平直并与顶底板垂直,有无超过规定的伞檐?2.悬臂梁是否到位,端面距是否小于300毫米,梁端接顶、挂梁是否及时贴帮点柱是否按作业规程且及时架设齐全?3.悬臂梁支柱架设是否及时,改临时柱时是否先支后回?1-2 采煤系统安全隐患检查表序号六1.煤电钻有无综合保护?2.刮板输送机铺设是否平稳,接头严密?3.电缆架设是否牢靠、安全?七1.是否按作业规程布孔、钻孔?2.是否按规定装药量和装药方法装药,装药前清除炮眼内煤粉?3.是否使用规定炮泥封孔并使用水炮泥?4.是否坚持:一组装药一次起爆、“三保险”、“一炮三检”、“三人放炮连锁制度”?八1.雷管、炸药是否分开存放并上锁,账物是否相符,领退是否有记录和签字?2.是否按规定操作处理哑炮?3.是否按作业规程规定及时放顶,控顶距符合要求?4.是否实行先支后回、由下而上、由里往外的三角回柱法?5.回柱与支柱是否不小于15米?分段回柱时距离是否大于15米,掐头处是否布置隔离点柱。

煤矿风险隐患重点排查表

煤矿风险隐患重点排查表

2903回风巷风 门处压力大, 风门易变形。
16
安全监控系统不能实时上传数据。
符合
17
安全监控设备不进行定期调校、测试。
记录不完善
18
安全监控传感器未按规定安设,不能实现报警、断电等 功能。
符合
19
甲烷传感器未定期进行调校,未使用空气气样和标准气 8月份第二次未
四、安全监控 样在设备设置地点进行调校,调校时间不符合规定。
8月份未开展隐 患排查
51
在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
不涉及
52
水泵、排水管路、配电设备和水仓与矿井涌水量不匹配 。
符合
53
未配备机电副矿长、机电运输专业技术人员。
符合
十一、机电运 输管理
部分资料不完
54
电气设备、电缆未定期检查和调整并如实记录。
善,记录不齐

十一、机电运
55
输管理 电气设备安全保护不可靠。
九、顶板管理
43
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加强支护段长度不足 20m,加强支护段巷道高度不符合规定。
2903采面超前 支护段巷道断
面不足
44
九、顶板管理 用跨落法管理顶板的,采空区悬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 定未采取有效措施强制放顶继续采煤。
符合
45
煤巷、半煤岩巷支护未进行顶板离层监测并记录监测结 果。
埋深大于700m的突出煤层或煤巷条带位于开采应力集中
28
区,采用在本巷道施工顺煤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瓦斯作
为区域防突措施。
29
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井田范围内采空、废弃老窑积水等 情况未查明组织生产建设。
30
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措施不 落实。

煤矿班组、区队隐患排查卡模板

煤矿班组、区队隐患排查卡模板
是否执行“一炮三检”及“三人连锁爆破”制度
其它:
备注1:无问题√有问题(在存在问题栏把问题量化,具体的描述)备注2:隐患等级(1重大隐患;2较大隐患;3一般隐患)
建井一处掘进工作面班组隐患排查卡
日期:年 月E点班
地点:
排查人:

隐患内容
隐患级别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间
整改人
复查结果及复查人
1
特殊工种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2
工作面空顶距是否超过措施规定
3
施工区域顶板是否存在干裂、脱皮、掉块现象
4
巷道中心、腰线误差是否符合措施要求
5
巷道高度、宽度是否符合措施要求
14
探头、便携吊挂是否符合规定
15
巷道内岩尘是否超限
16
工作面瓦斯浓度是否异常
17
局扇运转是否正常;瓦斯电闭锁、风电闭锁是否灵敏
18
耙斗机安装、使用、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19
挖装机安装、使用、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20
液压钻车安装、使用、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21
皮带机安装、使用、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22
喷浆机使用管理是否符合要求6 Nhomakorabea临时支护是否完好、正确使用
7
风水带是否使用专用插头固定牢固
8
锚杆螺帽预紧力、锚索张紧力是否符合措施要求
9
锚杆(锚索)角度是否小于75度
10
锚杆(锚索)外露长度、锚杆(锚索)盘是否符合措施要求
11
锚杆(锚索)孔深是否符合措施要求
12
金属网是否按措施规定进行搭接和绑扎
13
风筒是否有破口、积尘,吊挂是否平直并逢环必挂,风筒末端距迎头是否超过规定

煤矿重大隐患排查表

煤矿重大隐患排查表

煤矿重大隐患排查表(最新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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拦截高位来水措施不完善
《四川省煤矿防治水细则》第七十条:采用平硐上、下山开拓开采的矿井以及平硐暗斜井开拓开采的矿井,要实现平硐标高中的所有水平巷道(岩巷、煤巷、石门)对上山来水的有效拦截,并在巷道下方留设>20m的连续的煤(岩)柱。
7.冲击地压防治
防冲机构及措施
无防冲机构
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应配备专业人员并编制专门设计;
各用风地点风量及风速不符合要求
《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三条
巷道贯通或改变通风系统时,无安全技术措施
改变矿井通风系统(包括一翼或一个水平等)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
局部通风
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不符合要求
《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九条:未采用三专供电;未实现风电、瓦斯电闭锁等。
未按期进行复训和复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3号)第二十条:特种作业人员(或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按期进行复训和复审。
一般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不足
一般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不足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四川省煤矿防治水细则》第六十六条:在岩溶充水矿床,经连通试验证实,若地下河进口、落水洞、有露头的岩溶陷落柱、溶缝等已成为岩溶水集中进水口并威胁矿井生产安全时,需要对以上补给岩溶水的进水口进行治理。治理方法主要有引流外排、垫层浇注、注浆封堵。
洪水淹没区治理不当
《四川省煤矿防治水细则》第六十七条:位于河流、溪(冲)沟洪水冲击、淹没范围的井口、工业广场、废弃老窑井口、采空塌陷区等部位均要采取排水或堵水措施。
矿井防隔水煤(岩)柱的设置不符合要求
《四川省煤矿防治水细则》第四十一条
井下探放水
探放水钻机不符合要求
《四川省煤矿防治水细则》第四十六条:选择矿用液压型,额定钻进深度不小于50m。
未开展探放水工作
《四川省煤矿防治水细则》第四十七条:采掘工作面遇到接近水淹或者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者相邻煤矿等九种情况时,必须进行探放水工作。
未对应急演练进行评估和总结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
10.人员不足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不足
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取证
特种作业人员(或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满足其岗位要求的基本条件,应经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的安全培训,具备本工种相适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取得安全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未实现“抽掘采平衡”
矿井必须组织编制瓦斯抽采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确保“抽掘采平衡”
抽采管路的材质不符合要求
瓦斯抽采:抽采管路的材质必须符合煤矿使用要求,采取防腐、防冻、防撞、防静电等措施,严禁使用玻璃钢管。
抽采管路吊挂不符合要求
抽采管路应与电缆分挂在巷道两侧,并且应按规定吊挂或垫高,立井、斜井管路应采取在罐道梁上固定、设防滑卡等防滑措施。
新进的作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足
新进矿山的井下作业职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小时,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后经再次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职工人数不足
职工人数不能满足要求
现有的职工人数是否稳定,是否能满足核定的采掘作业头面
应急预案制定及管理缺陷
未按规定制定各类应急预案
企业应当制定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等应急预案。
应急演练实施及评估总结缺陷
未按规定进行应急演练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安全监控
未安装煤矿安全监控系统
矿井必须装备安全监控系统。
安全监控系统不具备“风电、瓦斯电、故障”闭锁功能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备“风电、瓦斯电、故障”闭锁和手动控制断电闭锁功能。
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未实现24小时不间断运行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主机应实行双机或多机备份,24小时不间断运行。
中心站未实现双回路供电
井下和井口房内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未制定专项安全措施
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火区管理卡片、火区位置关系图不符合要求
煤矿企业必须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注明所有火区和曾经发火的地点。
老空区积水处理不当
《四川省煤矿防治水细则》第六十八条:存在空间位置、积水不明的老窑积水区时,可采用地球物理勘探方法圈定积水区的大致空间位置,然后采用地面钻探的方法进行验证。
未正确采取疏水降压措施
《四川省煤矿防治水细则》第六十九条:当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能够承受的水头压力小于实际水头压力时,开采前应采取疏水降压措施。
新建矿井的所有煤层的自燃倾向性由地质勘探部门提供煤样和资料,送国家授权单位作出鉴定,鉴定结果报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煤炭行业管理的部门备案。生产矿井延深新水平时,必须对所有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
火区启封不符合要求
《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四十八条:封闭的火区,只有经取样化验证实火已熄灭后,方可启封或注销。
井下防治水
井下排水设备能力不足
矿井必须配备与矿井涌水量相匹配的水泵、排水管路、配电设备和水仓等,确保矿井能够正常排水。
矿井主要水泵房不符合规定
矿井主要泵房必须至少有2个安全出口,一个用斜巷通到井筒,并高出泵房底板7m以上;另一个出口通到井底车场。
矿井主要水仓不符合规定
矿井主要水仓应当有主仓和副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另一个水仓能够正常使用。
永久性防火墙的管理不符合要求
永久性防火墙的管理应遵守每个防火墙附近必须设置栅栏、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悬挂说明牌等六项规定。
9.安全生产管理及应急救援机构
机构不健全
未设置“五科”、“五长”、五队”机构
按规定设置“五长”、“五科”、“五队”机构,设置专职部门或明确机构负责煤炭生产过程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煤炭生产过程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人员数量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
探放老空水不符合要求
对井下积水区(含老空水、本矿早期采空积水等)的探放水,只能由高位向低位积水区探放或在积水区压水线旁侧进行探放,严禁在积水区下方由低位向高位区探放水。
在探放水整个过程中,未实时监测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
在探放水整个过程中,必须实时监测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保持钻场通风良好,加强电器设备防爆管理,防止钻进过程中发生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窒息、中毒、燃烧和爆炸事故。
地表水动态观测不完善
地表水观测的主要对象是泉、井、废弃小窑,河流、溪沟,池塘、水库,采空塌陷区,渣场、尾矿库,岩溶陷落柱,滑坡、泥石流等,并在地形地质及水文地质图中进行标注。
井巷水动态观测不完善
在排水井口、各水平、淋水段、面状浸水区、股状出水点、涌水点、物理性质异常出水点等地点设置动态(长期)观测点。
瓦斯检查员未持证上岗
瓦斯检查员必须持证上岗。
未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并有记录可查
瓦斯检查未做到三对口
瓦斯检查做到井下记录牌、瓦检手册、瓦斯台账三对口。
瓦斯抽采
高瓦斯矿井或突出矿井未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
《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四十五条:突出矿井等情况的必须建立地面永久抽放瓦斯系统。
钻进异常时未停钻撤离
当钻进中出现来水、来压明显增大或水的物理性质发生明显变化或溢出明显异味气体或钻进阻力明显变小或循环液明显漏失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禁止拔出钻杆并立即撤离钻场及井下其他位置的作业人员,报告井口调度室,由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分析异常、判断原因、拟定措施。
地面防治水
地表岩溶水治理不当
风筒敷设不符合要求
风筒应吊挂平、直;使用抗静电、阻燃风筒等。
通风设施
密闭管理不符合要求
通风设施用不燃性材料构筑,严密不漏风等。
风门风窗管理不符合要求
风门能联锁自动关闭,两道风门不能同时打开;主要风门应设开关传感器等。
风桥管理不符合要求
桥面平整不漏风等。
4、瓦斯治理是否到位
瓦斯防治
瓦斯积聚时,未采取措施
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不符合要求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六十九条-第七十八条
工作面防突措施不符合要求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七十九条-第九十七条
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不符合要求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九十八条-第一百零一条
工作面安全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六条
采区无专用回风巷
高瓦斯矿井、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矿井的每个采区和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采区,必须设置至少1条专用回风巷;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必须设置1条专用回风巷。
未开展矿井通风阻力测定工作
新井投产前必须进行1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以后每3年至少进行1次。矿井转入新水平生产或改变一翼通风系统后,必须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
5.煤与瓦斯突出防治
突出防治
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不符合要求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
区域防突措施不符合要求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五十条
区域措施效果检验不符合要求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五十一条-第五十六条
区域验证不符合要求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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