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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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一、目的为确保患者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行为,建立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以便于发现和防范医疗风险,提高医疗质量与安全的保障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所有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及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部门和科室。

三、报告内容1.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医疗活动中,除疾病自然过程外,因各种因素导致的患者安全隐患或造成的负性后果。

2.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范围:包括医疗事故、医疗差错、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感染事件、意外事件等。

四、报告原则1. 行业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仅限于医院内与患者安全有关的部门,如临床医技、护理、后勤等。

2. 无责性:实行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无责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制度,提高信息报告人的自觉行为,保证信息的及时性与可靠性。

3. 保密性:对报告人主动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报告人可通过网络、信件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医务科等专人专职受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将严格保密。

4. 非处罚性:凡主动报告者为无责非追究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处罚依据。

五、报告流程1. 发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

2. 科室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在24小时内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上报医务科。

3.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对事件进行分类、分析,并根据事件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对重大事件应及时向院领导报告,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4. 医务科应定期对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进行汇总、分析,向全院通报,并提出改进措施。

六、激励与保障1.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激励机制,对主动报告、及时发现和防范医疗风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医疗机构应保障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实施,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一、报告要求(一)发生安全不良事件或疑似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时,应立即报告科主任。

科主任调查、核实后立即报告医务科。

(二)医务科立即组织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管理委员会有关人员对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进行一般、重大、特大级别的认定。

(三)医务科将有关情况汇总、分析并如实向分管副院长汇报,副院长向院长报告,经院长批示后将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或疑似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直报等形式在规定时限内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时限如下:1. 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自事件发现之日起6日内,上报有关信息。

2. 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自事件发现之时起12小时内,上报有关信息。

3. 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自事件发现之时起2小时内,上报有关信息。

(四)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实行逢疑必报的原则,通过以下途径获知可能为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时,医务科或相关科室工作人员核实后按照本制度报告:1. 日常管理中发现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2. 患者以医疗损害为由直接向法院起诉的;3. 患者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其他法定鉴定的;4. 患者以医疗损害为由申请人民调解或其他第三方调解的;5. 患者投诉医疗损害或其他提示存在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情况。

(五)医务科完成初次报告、核对后,根据事件处臵和发展情况,及时将补充、修正的相关内容报至院长、分管院长,由医务科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直报等形式向卫生卫生主管部门进行补充报告。

二、事件调查处理(一)放射科发生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或者疑似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时,医务科、保卫科应积极配合科主任组织力量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封存有关病历资料及相关物品,并向病人及其家属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工作,避免、减少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可能引起的不良后果。

(二)责任科室及时填写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或疑似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上报至医务科。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模版(五篇)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模版(五篇)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保障患者的权益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以下简称“我院”)的医务人员。

第三条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违反医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规范和标准,可能对患者造成伤害或影响患者健康的事件。

第四条不良事件上报是指医务人员发现医疗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良事件,通过规定的渠道将其上报给相关部门。

第五条上报制度旨在建立一个及时、全面、有效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机制,保障患者权益,改进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

第二章上报范围第六条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手术错误或操作不当导致的不良后果;2. 药物配药错误或使用不当导致的不良后果;3. 医疗器械使用不当导致的不良后果;4. 治疗方案选择错误导致的不良后果;5. 医疗文件管理不当导致的不良后果;6. 医务人员行为不当导致的不良后果;7. 其他可能对患者造成伤害或影响患者健康的情况。

第三章上报程序第七条医务人员发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应及时上报。

第八条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程序包括以下环节:1. 发现不良事件后,医务人员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2. 科室负责人收到报告后,应尽快进行核实并完成上报表格的填写;3. 科室负责人将填写完整的上报表格上报给医务部门;4. 医务部门收到上报表格后,进行初步审核,并将不良事件上报给医院质控委员会;5. 医院质控委员会对上报的不良事件进行核实和评估,对确属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应报告给相关管理部门;6. 管理部门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调查或者要求医疗机构报告处理情况。

第四章上报责任与程序第九条医务人员对于发现的不良事件有义务和责任进行上报,不得隐瞒、掩饰或者篡改相关信息和数据。

第十条发现不良事件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进行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在24小时内完成上报表格的填写和上报。

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建立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程序,及时发现和处理医疗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促进医院持续改进。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和管理。

三、定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可能导致患者伤害、死亡或医疗资源浪费的事件,包括医疗差错、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医疗设备故障、医疗环境问题等。

四、报告原则1. 及时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发生后,应当立即报告,不得拖延。

2. 真实性: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客观、准确,不得隐瞒、篡改或虚报。

3. 保密性:对报告人及其报告内容进行保密,不得泄露。

4. 非处罚性:对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个人或单位,不进行责任追究。

五、报告程序1. 发生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后,当事人或发现人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

2. 科室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医务科或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3. 医务科或相关职能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4小时内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事件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相应措施。

4. 医务科或相关职能部门在调查核实后,应当在48小时内向医院领导报告。

5. 医院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当在72小时内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落实。

六、报告内容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及患者的基本情况。

2. 事件的具体经过、原因分析及初步判断。

3. 事件可能造成的后果及已采取的防范措施。

4. 事件处理结果及整改措施。

七、管理措施1. 医院应当建立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数据库,对报告的事件进行分类、统计、分析,为医院决策提供依据。

2. 医院应当定期组织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分析会议,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预防措施。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6篇)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6篇)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过错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

为打到____部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时间与隐患缺陷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规范医疗(不良)时间的主动报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医疗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并从医院管理体系、允许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记性又针对性的持续改进。

二、原则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监测行业性、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征。

1、行业性。

仅限于医院内与患者安全有关的部门,如临床医技、护理、后勤等。

2、自愿性。

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的权利,提高信息报告人的自愿行为,保证信息的可靠性。

3、保密性。

该制度对报告人医技报告中设计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报告人科通过网络、新建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医务处等专人专职受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将严格保密。

4、非处罚性。

本制度不具有处罚权,报告内容____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一句,也____对设涉及人员和部门的处罚一句,不涉及人员的晋升、评比、奖惩。

5、公开性。

医疗安全信息在院内医疗相关部门和公式,通过申请向自愿参加的可是开放____医疗安全信息及其结果____,用于医院和科室的质量持续改进,公开的内容仅限于事例的本身信息,不需经认定和鉴定,不涉及报告人和被报告人的个人信息。

三、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性质1、是对国家强制性“重大医疗过失和医疗试过报告系统”的补充性质的医疗安全信息。

2、是独立的、保密的、自愿的、非处罚性的医疗不良事件信息报告系统。

3、它是手机强制性的医疗事故报告等信息系统收集不到的有关医疗安全信息及内容。

4、是对《医师定期考核办法》的奖惩补充。

四、处理程序当发生不良事件后,报告人科采取多种形式,如填写书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或电话报告给相关部门,报告事件发生的具体事件、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一般不良事件要求____小时内报告,重大事件、紧急情况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上报告给相关上级部门,只能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缓解缓解并制定改进措施。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1.目的为建立健全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提高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报告的质量和效率,指导各科室妥善处置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推动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切实保障医疗安全,制定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全院各科室。

3.定义本制度所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和医疗机构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4.内容4.1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级别按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发生后导致后果的严重程度实施分级管理,包括Ⅰ、Ⅱ、Ⅲ、Ⅳ四个等级,其中Ⅰ、Ⅱ级不良事件为重大事件,采取强制性报告管理;Ⅲ、Ⅳ级不良事件应按照一般事件,采取鼓励性报告管理。

Ⅰ级事件(又称警讯事件、警告事件)是指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的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又称不良后果事件、差错事件)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又称无后果事件、临界差错)是指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要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又称隐患事件、未遂事件)是指由于及时发现,错误在实施之前被发现并得到纠正,未造成危害的事件。

4.2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类别按照医疗风险发生前能否预防,可分成可预防类和不可预防类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可预防类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因过失造成患者、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的人身、心理、名誉损害的事件。

不可预防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指在医疗活动中,由于医疗技术水平的发展限制、或不可抗力的突发事件等,在未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情况下,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事件,属于无过失事件。

按照管理维度和我们医院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共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为以下十一大类:4.2.1医疗管理类:医疗文件、手术类、麻醉镇痛类、介入诊疗(导管)类、口腔治疗类、康复治疗类、营养膳食类、孕产保健类、计划分娩类。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共5篇)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共5篇)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共5篇)第一篇: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病人安全是医疗的基本原则,是质量管理的核心。

为了鼓励全院职工及时、主动、方便地报告影响病人安全的事故隐患或潜在风险,通过管理人员及时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以达到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缺陷,确保医疗安全的目的。

为此,我院特制定了无惩罚性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与流程,并在院内网上设置了不良事件上报程序,鼓励全院职工积极参与不良事件上报。

一、不良事件的定义所谓医疗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不良事件可分为2类,一类是可预防的不良事件,即医疗过程中未被阻止的差错或设备故障造成的伤害;另一类是不可预防的不良事件,即正确的医疗行为造成的不可预防的伤害。

二、不良事件报告的意义1、通过报告不良事件,及时发现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可有效避免医疗差错与纠纷,保障病人安全。

2、不良事件的全面报告,有利于发现医院安全系统存在的不足,提高医院系统安全水平,促进医院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不断提高对错误的识别能力。

3、不良事件报告后的信息共享,可以使相关人员能从他人的过失中吸取经验教训,以免重蹈覆辙。

三、不良事件报告系统的分类根据报告系统的主体和适用范围可分为外部报告系统和内部报告系统两类;根据所报告不良事件的种类可分为强制报告系统和自愿报告系统两类。

外部报告系统和内部报告系统中都包含强制报告系统和自愿报告系统。

医疗事故和重大医疗差错属于强制报告系统。

四、不良事件的范围不良事件主要包括以下范围:(1)病人在住院期间发生跌倒、用药错误、走失、误吸或窒息、烫伤以及其他与病人安全相关的护理意外;(2)诊断或治疗失误导致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非正常死亡、严重功能障碍、住院时间延长或住院费用增加等医疗事件;(3)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或输血不良反应;(4)因医疗器械或医疗设备的原因给患者或医务人员带来的损害;(5)因工务人员或陪护人员的原因给患者带来的损害;(6)严重院内感染;(7)门急诊、保卫、信息等其他相关不良事件。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医疗安全管理,防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及时处理、分析与不断改进医疗质量,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临床科室、辅助科室。

第二条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以及影响医疗工作正常运行、影响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第三条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根据性质分为强制报告事件和普通报告事件两类。

(一)强制报告事件:(1)患者自杀;(2)新生儿遗失;(3)输血溶血反应;(4)手术患者或部位错误;(5)手术后异物残留;(6)放射线过量以及核泄漏;(7)过失导致患者非正常死亡、严重功能障碍或住院时间延长;(8)规范诊疗过程中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或死亡;(9)严重药物不良反应;(10)严重院内感染事件;(11)影响医疗工作正常运行的群体性事件。

(二)普通报告事件:(1)不适当或过失诊疗措施,包括医嘱、诊疗操作、药物不良反应等问题。

(2)不适当或过失服务措施,包括医患沟通不良、优质服务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3)可能导致医疗隐患事件发生的设备、药物及器械问题。

(4)不规范的医疗文书记录,包括申请单、报告单、病历记录、知情同意书等问题。

(5)不规范的医疗行为,包括违反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诊疗护理规范等问题。

(6)其他可能造成患者身心健康损害或不满意的问题。

第四条报告程序:(1)紧急报告程序:发生强制报告事件后,当事人可立即采取电话等一切可利用的形式,将不良事件的情况通知医疗科或医务部值班室,由接报人员做好记录并立即处理,事后由报告人通过电子政务系统补填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

(2)普通报告程序:当事人可通过电子政务系统填报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

第五条处理程序:(1)紧急处理程序:医疗科或医务部值班人员在接到强制报告事件后,立即向上逐级报告,同时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研究解决办法,避免不良事件的进一步升级,最大程度的减少损失,保护医患双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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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1、定义: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2、等级划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1)I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2)II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3)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4)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3、适用范围:适用于在医院发生的与患者安全相关的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凡医院内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部门、科室、人员均适用。

医院鼓励医务人员主动、自愿报告不良事件。

4、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
(1)I级和II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

(2)Ⅲ、IV级事件属于自愿报告系统范围,是强制报告系统的补充,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

5、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内容
(1)报告事件资料(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受影响的对象、相关人员、事件发生后的不良后果)。

(2)报告事件类别(如治疗、护理、药物、跌倒、感染、公共意外、治安及其它意外事件等)。

(3)事件发生后立即采取的处理措施。

(4)上报相关部门立即处置。

6、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上报
(1)报告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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