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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案件信息登记表

XX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案件信息登记表
(必填):
问题描述
(请详细描述被举报单位名称、被举报单位地址、违法事实、持续时间等;被举报的违法行为具体或明确)(必填):
证据线索材料
(请用附件提供您所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的证据照片及证明位置的地标建筑物的照片或线索材料等):
附件:
XX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案件信息登记表
举报人姓名
(真实姓名)(必填):
举报人身份证件号码(必填):
统一信用代码:
举报人电话
(有效的)(必填):
举报人邮箱:
举报人联系地址:
举报人是否愿意协助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检查(必填):
举报人现在是否为被举报人工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人员(必填):
被举报单位名称
(必填):
被举报单位地址

12369举报情况登记表(精)

12369举报情况登记表(精)
古寨村有一土炼油坊烟尘污染
经检查:该厂是政府取缔企业,由于滨河西路占地拆迁,因厂内有部分原料需加热溶解转运,故擅自将厂内锅炉恢复使用,已责令停止锅炉使用并自行拆除
晋源分局
29
10.21 16:48
曾村饲料厂烟尘及气味污染
经检查:经与张记者共同检查,产生烟尘与气味的是晋祠镇复合肥厂内废塑料加工厂。已责令立即停止生产,限三日内拆除生产设施
市监察支队
3
10.22 23:52
太化合成氨气味呛人
经检查:该单位浓硝车间由于泵突发故障,造成工艺波动,蒸发烟气排放量大。该单位发现问题后已立即采取措施进行了处理。监察人员要求合成氨分析原因,制定预防措施
市监察支队
4
10.17 10:20
无线电四厂烟尘污染
经检查:烟尘污染为焚烧垃圾产生,已经浇灭。并且与举报人取得联系非常满意
市监察支队
10.18 18:05
太钢三钢小电炉烟尘污染
经检查:接举报后立即到现场查处,要求:1、1小时内停炉(已停);2、需要进行实验再行启炉时,必须上报市环保局批准
市监察支队
4
10.14 11:49
古交佳乐泉乡义国村三益焦化厂粉尘污染
经检查:佳乐泉乡无义国村三益焦化厂,举报人电话无法联系
古交市环保局
经检查:该单位厨房使用一台排风机,由于轴承损坏,作业时产生噪声扰民。目前已按要求完成了对排风机的检修任务。9:30回访举报人满意
迎泽分局
12
10.18 18:05
双塔东街三餐源院内黄土堆无苫盖
经检查:因是工地上的无苫盖,属行政执法局查处
迎泽分局
13
10.20 9:41
朝阳街太原铁路客运段,使用原煤锅炉冒黑烟

12369 举报情况登记表

12369 举报情况登记表
经小店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锅炉是山西省汽车制造厂的采暖锅炉,位于体育西路。现场查看冒白烟属于正常排放无污染。已与市民解释清楚,市民满意
小店分局
10
12.12 17:07
机场快速路西侧在建的四栋楼中,最西侧一栋楼中施工燃用,木材、原煤、进行冬季施工污染环境<支队巡查>
经小店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位于机场快速路西侧的新营村村民住宅楼项目冬季施工时燃用木材、原煤,污染周边环境,已责令立即停止使用,无举报人电话无法沟通
经小店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是位于昌盛街小店村的一村民家因未缴纳配套费导致未接入集中供热,私自使用一台燃煤锅炉,燃用原煤导致冒烟,要求使用型煤,已与举报人进行沟通,满意
小店分局
5
12.10 12:00
坞城路山西大学新旧校门中间的马路对面有一烟囱冒黑烟
经小店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是位于坞城南路良园小区的采暖锅炉,现场查看未发现冒黑烟现象。无举报人电话无法沟通
经万柏林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闫家沟村区域供热锅炉房使用2台20吨燃煤锅炉,配套麻石布袋除尘器,夜间清运炉渣时铲车运行产生噪声,要求该锅炉房加强管理,晚22:00-早6:00禁止铲车作业,避免影响周边居民。12月9日9:00回访举报人表示满意
万柏林分局
32
12.10 9:53
迎泽大街高速路口,矸石电厂对面(高速路西),有一铁皮烟囱冒黑烟<支队巡查>
经万柏林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迎泽大街高速路西超导锅炉厂食堂灶焚烧杂物产生冒黑烟现象,现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万柏林分局
33
12.12 9:53
南环高速南站出口附近有蓝色厂房冒黑烟<支队巡查>
经晋源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对南环高速地段进行了排查,未发现有冒黑烟的蓝色厂房,接下来将进一步加大检查频次与力度,排查敏感地区,杜绝冒黑烟现象发生

12369 举报情况登记表

12369 举报情况登记表

矿矸石山现场检查,该矿 2013 年 10 月 5 日已对矸石
经清徐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对药厂方圆 200
清徐县吴村村东药厂旁边,有一塑料颗粒
40 10.13 13:35
米范围内进行了排查,未发现有做塑料颗粒的厂子, 清徐县环保局
的加工厂作业时噪声扰民
周围未发现有呛人气味,匿名举报,无法向举报人了
建设北路与胜利街交叉口,东兴装饰城仓
22 10.12 14:56
杏花岭分局 装饰分 C 区,未发现加工人员在此加工石材,责令市
库有一石材加工点作业时粉尘且噪声扰民
场管理人员要求石材加工必须在室内进行作,与举报
经杏花岭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柳溪街阳光时尚广
柳溪街 11 号阳光时尚广场 3 层,“头等舱 场“头等舱 KTV”位于柳溪街 11 号座落于居民区内,违
排风扇噪声扰民
饭店于 2013 年 10 月 18 日前对排油烟风机进行隔音
经小店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为太原娃哈哈桶装水
有限公司,该公司以制作纯净水为主,不存在污水外
刘家堡乡监军庄村村西,有一豆芽厂和饮
4
10.11 15:25
排现象;山西绿之源无公害蔬菜开发有限公司,主要
小店分局
料厂污水外排
以制作豆芽为主,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循环水池存满,
2
10.15 20:44
晋机厂内,固定设备噪声扰民
市监察支队 声为 45 分贝, 符合国家噪声标准, 要求晋机厂夜间减
少安排生产任务, 靠近西兴苑小区的热力分公司晚
经小店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位于王村南街的大同
王村南街王村派出所对面有一“大同刀削面”
3
10.11 8:18
刀削面饭店安装使用的排油烟风机噪声较大,责令该 小店分局

举报情况登记表序号时间事件处理情况备注1

举报情况登记表序号时间事件处理情况备注1
经查抄:该加工点使用小火炉熔炼废旧塑料袋发生刺鼻性气味,已要求该单元当即遏制出产,执法人员于8月10日12:30分与举报人联系,举报人暗示对劲
万柏林分局
38
10:12
山纺路有一蜂窝煤厂澡堂烟囱冒黑烟
经查抄:该澡堂未发现冒黑烟情况。要求该单元加强办理防止发生冒黑烟现象。2021.8.9. 11:40回访举报人,举报人暗示对劲
经查抄:该厂现有处置工艺没有除臭装置,不克不及去除臭味。该厂即将于09年9月开始进行升级改造,工期至10月底。届时新工艺将安装除臭装置,可以解决气味呛人的问题。8月13日晚现场和举报人联系,说明情况。14日早8:20分再次联系举报人,将开工时间和工期告知。举报人对查处过程很对劲,暗示有盼头了
监察支队
晋源分局
54
8.11 10:03
晋源区与清华苑小区交界处东北角有一小工厂每天冒黑烟
经查抄:该厂处于停产状态。已要求该厂自行撤消出产设施。已与举报人联系
12369 举 报 情 况 登 记 表
序 号
时 间
事 件
处 理 情 况
备 注
1
8.9 10:40
一电厂粉尘污染
经查抄:粉煤灰库积灰较多,造成粉尘污染。要求该单元当即清理积灰,减少粉煤灰存量,杜绝粉尘污染
监察支队
2
8.10 22:10
旧晋祠路“化肥厂〞宿舍,有刺鼻性气味
经查抄:监察人员于8月10日晚11:10达到现场,经查,由于太化合成氨8月6日下午16:00全厂停电,造成浓硝在紧急泊车过程中有结晶现象,颠末几天处置,系统底子正常;在恢复开车过程中,要对所有的系统从头进行吹扫,确认系统没有结晶现象,整个吹扫过程造成白色烟雾排放。烟雾主要成分为蒸汽、氮氧化物等,略有刺激性。气味排放大约于次日凌晨2点结束,已要求该厂加强办理,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举报记录登记表

举报记录登记表

行政处罚格式文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案件登记表案件转办单3案件转办结果公示单行政执法立案呈报表说明法律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1号)第十一条:除依法可以当场决定行政处罚的之外,执法人员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报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

行政执法整改通知书编号::本机关在检查时,发现存在下列问题:上述问题违反:责令你单位于年月日前按下列要求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本机关:被检查人(签名):联系电话:检查人(签名):执法机关印章年月日注:整改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当场送达被检查人,一份报执法机关存档。

说明(一)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二)注意事项行政执法机关根据当事人整改情况,确定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的适用,有《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行政执法调查笔录时间:年月日时第次地点:被调查人: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地址电话调查人:记录人:(调查人出示执法证件,询问被调查人是否对调查人申请回避)调查内容:被调查人(签章)身份证号码第页共页行政执法调查笔录附页被调查人(签章)身份证号码第页共页说明(一)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

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举报登记表

举报登记表

举报登记表
举报登记表
备注:1.本表由举报人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述,由劳动保障监察员记录后签名;
2.提供的证据材料须注明原件或复印件及数量;
3.举报人可以匿名举报不填写个人相关信息;
4. 经办人员应依法为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保守秘密。

使用说明
1.以匿名方式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反映用人单位劳动保
障违法行为,或者以实名方式反映但不提出维护其具体权益主张的,按照举报处理。

具有投诉请求主张的,应当填写投诉登记表。

2.举报登记表主要适用于举报人当面举报进行填写。

举报方式还包括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不需要填写举报登记表也属于合法有效举报。

3.举报人要求匿名的,不得强制要求其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及签名,但必须写明被举报单位的基本情况,确实不知道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的,可以不填写。

4.不管是匿名举报还是实名举报,都要为举报人保密,包括不得泄露举报人个人信息、不得将举报登记表出示给用人单位等。

5.被举报单位的违法事项不属于填写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应当将举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部门,不得拒绝其当面填写举报登记表。

6.举报人要求反馈处理情况的,应当填写好“举报人情况”一栏的个人信息并签名进行实名举报,并在“举报要求摘要”一栏写明反馈的要求,否则不予反馈。

适用法律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第一、三款,第十四条第三款
2.《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九、十、十一条
3.《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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