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PE类型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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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基金募集阶段必备法律文本系列之《基金募集说明书》注意要点及范本

PE基金募集阶段必备法律文本系列之《基金募集说明书》注意要点及范本

PE基金募集阶段必备法律文本系列之《基金募集说明书》注意要点及范本P E基金募集阶段必备法律文本系列之《基金募集说明书》注意要点及范本基金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是私募基金管理人募集资金首先需要准备制作的文件,帮助投资人了解基金,同时也是私募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进行登记备案时须提交的材料之一,其重要性可见一般。

该说明书旨在充分披露可能对投资人做出投资判断产生重大影响的一切资目标、基金的会计核算原则,收益分配方式等。

一份完美的募集说明书对于一只成功的基金起着至关重要的最用,下面笔者根据多年PE法律服务经验,就其起草要点和注意事项作如下分析:一、理解募集说明书的实质作用,其与基金合同存在差异募集说明书的作用除了为私募基金作出详细的说明外,更主要的作用是让投资者产生兴趣并吸引投资者加入,一份优秀的、有吸引力的募集说明书才能真正意义上起到为私募基金募集阶段奠定坚实基础的作用。

很多管理人在制作募集说明书的时候都会首先认为它是简化版本的基金合同,虽然两份文书在内容上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复,但是这种观念是错误的,想要制作一份完美的募集说明书,首先要对其有一定程度深刻的理解,并且区分其与其他文书的异同之处(如下图所示)。

二、应披露事项不可缺,助投资者明晰对于募集说明书的内容,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今年2月14日起正式实施的《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向投资者披露的信息包括:(一)基金合同;(二)募集说明书等宣传推介文件; (三)基金销售协议中的主要权利义务条款(如有);(四)基金的投资情况;(五)基金的资产负债情况;(六)基金的投资收益分配情况;(七)基金承担的费用和业绩报酬安排;(八)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九)涉及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仲裁;(十)中国证监会以及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其他重大信息”。

私募基金购买股票规定股票中的规定限制有哪些

私募基金购买股票规定股票中的规定限制有哪些

私募基金购买股票规定_股票中的规定限制有哪些私募基金购买股票的规定私募基金购买股票的规定和限制会根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制定的规定而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规定和限制,但请注意这些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变化。

投资比例限制:根据相关规定,私募基金对于投资股票的比例可能会有一定的限制。

通常情况下,监管机构会规定私募基金在净资产中最高可以投资的股票比例。

锁定期限制:私募基金购买股票后,可能会有一定的锁定期限制,即在一段时间内无法立即卖出或减持。

这是为了防止短期大量抛售对市场造成过大冲击。

投资对象限制:根据监管规定,私募基金可能会有一些限制,例如只能投资特定类型的股票(如上市公司股票)、特定行业或特定市场的股票。

经营资质要求:私募基金需要获得合法的经营资格和执业许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才能进行股票等资产的投资。

报备和披露要求:私募基金在购买股票时,通常需要按照监管规定进行投资计划的报备和相关信息的披露,以确保透明度和合规性。

这些规定和限制的具体细节可能因国家、地区和监管要求而有所差异。

对于具体的私募基金购买股票规定和限制,建议咨询当地的金融机构、律师或监管机构以获取准确信息。

股票市价股票的市价,是指股票在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达成的成交价,通常所指的股价就是指市价。

股票的市价直接反映着股票市场的行情,是股民购买股票的依据。

由于受众多因素的影响,股票的市价处于经常性的变化之中。

股价是股票市场价值的集中体现,因此这一价格又称为股票行市。

股票清算价格股票的清算价格是指一旦股份公司破产或倒闭后进行清算时,每股股票所代表的实际价值。

从理论上讲,股票的每股清算价格应与股票的帐面价值相一致,但企业在破产清算时,其财产价值是以实际的销售价格来计算的,而在进行财产处置时,其售价一般都会低于实际价值。

所以股票的清算价格就会与股票的净值不相一致。

股票的清算价格只是在股份公司因破产或其他原因丧失法人资格而进行清算时才被作为确定股价的依据,在股票的发行和流通过程中没有意义。

121113资产证券化相关法律法规汇总.doc

121113资产证券化相关法律法规汇总.doc

附件一企业资产证券化法律法规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指引(试行)公布时间:2010年11月30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为特殊目的载体,以计划管理人身份面向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受益凭证(以下简称“受益凭证”),按照约定用受托资金购买原始权益人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基础资产,将该基础资产的收益分配给受益凭证持有人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第三条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原始权益人、计划管理人、托管人等业务参与人,以及其他为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服务的机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第四条证券公司办理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应当设立专项计划,并担任计划管理人。

计划管理人管理专项计划资产,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为受益凭证持有人的利益服务。

第五条证券公司管理专项计划资产,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专项计划资产,产生的风险由专项计划资产承担。

专项计划资产独立于原始权益人、计划管理人、托管人、受益凭证持有人及其他为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服务机构的固有财产。

第六条证券公司办理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未经批准,证券公司不得办理或者以任何形式变相办理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

第二章专项计划第七条本指引所称基础资产,是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权属明确,能够产生独立、稳定、可评估预测的现金流的财产或财产权利。

第八条基础资产可以为债权类资产、收益权类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

基础资产可以是单项财产或财产权利,也可以是同一类型多项财产或财产权利构成的资产组合。

第九条基础资产转让行为应当真实、合法、有效。

我国PE对赌协议的类型化分析及其诉讼案例启示

我国PE对赌协议的类型化分析及其诉讼案例启示

我国PE对赌协议的类型化分析及其诉讼案例启示2014-08-18 陈泽桐赵宇法律风险管理对赌协议作为国外资本市场广为运用的工具,在我国却存在着商业、监管和司法的多重现实困境。

这种困境一方面源自中国资本市场及其参与者特有的价值偏好,另一方面也源自现有法律框架的对该等投资协议的兼容性不足。

自“海富案”被广泛关注以来,业界开始重新审视对赌协议,但相关研究大多还是基于协议的性质、效力及合法性等方面。

然而,通过分析不同案例中对赌协议的不同要素,笔者发现,对赌协议本身包含着多种类型,而不同类型的对赌协议在条款设置、商业目的、法律后果等方面不尽相同。

从司法实践的角度讲,也并不存在“对赌协议纠纷”这一纠纷类型。

因而脱离具体的协议要素和个案事实而去泛泛的讨论所谓对赌协议的性质、效力及合法合规性等问题,恐难以得出让人信服的结论。

笔者作为律师代理了较早的PE投资领域的对赌协议纠纷,其中多宗案件已获得胜诉生效判决。

本文结合笔者在案件代理过程中的相关经验及实践,尝试就目前我国常见的PE对赌协议进行类型化分析,以期为对赌双方寻找现有法律和司法框架下的“对赌”路径。

一、我国PE对赌协议的常见主要类型对赌协议(Valuation Adjustment Mechanism,VAM),又称估值调整协议,是私募股权投资(PE)中常用的一种价值调整机制与合同安排。

按照目前学术界的普遍观点,对赌协议从性质上讲应属于射幸合同,所谓射幸合同,一般来说,是指在合同成立时,当事人的给付内容不能确定,须根据将来不确定事实的发生与否来确定给付内容的合同。

保险合同、赌博合同均属于典型的射幸合同。

在中国的法律传统中,“赌”与违法性天然相连,在世界范围内,赌博合同也因违反公序良俗,被大多数国家立法予以限制或禁止。

“对赌协议”虽然包含“赌”的字眼,与赌博合同也有着共同的表征,但无论从协议的目的、协议的功能、协议履行的后果等方面都与赌博合同泾渭分明。

“对赌”非“赌”,其实质是投融资双方对股权投资价值的或然性安排,是一种投资保障工具、价格发现工具和管理层激励工具。

pe执行标准

pe执行标准

pe执行标准
PE执行标准通常是指项目执行过程中所需遵循的规范和指导
方针。

具体的PE(Project Execution)执行标准可能因项目类
型和行业而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PE执行标准:
1. 项目管理标准:PE过程中需要遵循的项目管理原则和方法,包括项目范围管理、时间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风险管理等。

2. 沟通和协作标准:项目执行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沟通和协作流程,包括团队内部沟通、与相关方沟通、会议组织等。

3. 项目文件管理标准:项目执行过程中需要维护和管理一些项目文件,包括项目计划、进展报告、变更管理文档等,需要遵循一定的管理流程和标准。

4. 健康安全环境标准:针对涉及到安全和环境风险的项目,需要遵循相应的健康安全环境标准,确保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员工和环境安全。

5. 质量管理标准:项目执行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质量管理标准,包括制定质量目标和指标、进行质量控制和评估等。

6. 合规要求标准:根据项目所处行业和相关法规法律要求,需要遵循一定的合规标准,确保项目执行过程中符合相关要求。

这些是一些常见的PE执行标准,具体执行标准可能因项目的
特点和行业的要求而有所差异。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遵循执行标准可以有效提升项目执行效率和成果的质量。

PE知识介绍PPT课件

PE知识介绍PPT课件

• 两者结合;
• 先债后股----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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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 的通常投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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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投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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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的退出方式
• 退出是投资的最后一个环节。对于成功的投资 来说,退出是最终实现资本增值的投资收益; 对于失败的投资来说,退出可以收回部分投资 本金,减少损失。
• 退出的基本方式有四种: • 1.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IPO; • 2. 外部股权转让; • 3. 原股东或管理层回购; • 4. 清算。
• 三、实际控制人
•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 、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 《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 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 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 第十九条:“发行人的业务独立。发行人的业务应当 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 有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只能用于发展主营业务 无需征求 35名
上市剩余时间+3年 更严格 可能无需
原则上要求投资者具有两年以上投资经2验5
听懂中介机构的常用语
暨公司上市过程中应关注的常 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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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懂中介机构的常用语 暨公司上市过程中应关注的常见问题
• 一、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是指在拟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关联交易 与普通交易之间的重大区别在于前者是发生在具有特定关联关系 的当事人之间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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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了解的与企业上市相关的法 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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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了解的与企业上市相关的法律法规
• 《公司法》 • 《证券法》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欧洲产品环境足迹类别规则 (pefcr)

欧洲产品环境足迹类别规则 (pefcr)

欧洲产品环境足迹类别规则 (pefcr)欧洲产品环境足迹类别规则(Product Environmental Footprint Category Rules,简称PEFCR)是欧盟旨在推进可持续发展的一项举措。

它的核心是制定能够量化产品生命周期各个环节的环境影响指标,从而提高消费者的环保意识,引导企业实现绿色生产和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介绍PEFCR,即规则的发展历程、实施的目标和指导企业的具体做法。

一、规则的发展历程PEFCR起源于欧盟对环境标签的要求,早在2008年,欧盟就制定了《规范产品环境声明标准(CEN/TS碳排放校准标准)》。

2013年,欧盟环保总局开始推出《欧盟产品环境足迹规则》草案,旨在让企业能够量化和公布产品的环境影响数据。

2015年,欧盟环保总局正式公布了PRODUCT ENVIRONMENTAL FOOTPRINT GUIDE(PEFG),并计划将其转化为规范环保标签的法律法规。

最终,PEFG被拆分为PEF(产品环境足迹规则)和OEFS(组织环境足迹规则),其中PEFCR就是PEF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实施的目标PEFCR的目标是实现对产品生命周期的全面评估和管理,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量化产品的环境影响。

PEFCR要求从原材料采集、生产、运输、使用和处理等方面对产品的环境影响进行测量和统计,同时要检测产品对水、土壤、大气等环境的污染程度。

2.比较不同产品的环境性能。

PEFCR制定了一套统一的标准,用以比较不同产品的环境影响,从而帮助消费者在购买时作出更加环保的决策。

3.指导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PEFCR鼓励企业改进生产工艺,减少污染排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三、指导企业的具体做法PEFCR的实施涉及各个行业及不同类型的产品,但对企业来说,必须遵循以下步骤:1.确定产品的主要功能和作用,包括所涉及的材料和能源等。

2.量化产品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环境影响,例如资源消耗、能源使用、污染物排放等。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知识手册及相关法律法规集-404p-陈伟波汇编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知识手册及相关法律法规集-404p-陈伟波汇编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知识手册及相关法律法规集-404p-陈伟波汇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知识手册PE 手册本文重点介绍私募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私募相关法规和法律。

msn&mail:cwb2008@gmail陈伟波2009/11/24私募股权基金知识手册及法律法规集第一章目录第一章目录. 2第二章私募基金介绍11一、私募基金概述 111 、私募基金在中国132 、私募基金特征 153 、私募融资的四个新特点154 、私募基金三种操作模式及其特点. 155 、私募基金利益分配比例166 、私募基金存在两大问题17二、私募基金操作模式. 171 、私募基金的运作方式 172 、私募基金操作流程. 173 、私募股份的数量及认购方式 184 、私募的发行对象195 、私募股份的流通性. 196 、私募发行的审批程序 19三、私募融资的风险分析 201 、从法理角度看 202 、从金融监管角度看. 203 、从保护投资人利益角度看. 20第三章私募股权投资基金.20一、 PE 知识百科 201 、什么是 PE. 202 、 PE 的主要特点213 、什么是 LP. 214 、什么是 GP. 225 、什么是 FOF226 、 PE 与 VC 及私募基金的区别. 237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运作流程 238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作用. 259 、私募股权基金的起源 2510 、什么是私募基金2611 、私募种类 2712 、私募基金融资对象27陈伟波汇编 msn&mail: cwb2008@gmail2 私募股权基金知识手册及法律法规集13 、公司型基金2714 、契约型基金与公司型基金2815 、企业分拆(spin-off ). 2816 、企业创业投资(Corporate Venture Capital )2917 、 PORTAL 市场 2918 、主权财富基金(Sovereign Wealth Fund ). 2919 、 J 曲线效应(J-Curve Effect ) 3020 、平行基金 Parallel Fund3021 、优先收益( 又称“门槛收益率”). 3122 、 Catch-up 追补条款3123 、 Clawback 回拨条款3124 、有限合伙制3225 、海外上市的一般步骤. 3226 、国内 A 股企业上市3327 、企业股权转让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3928 、什么是债务融资4029 、项目融资流程. 4430 、什么是过桥贷款4531 、杠杆收购(Leveraged Buy-out,LBO ) 46二、国内外 PE 协会简介471 、国际 PE 协会简介 472 、国内 PE 协会简介 50三、 2008 年 PE 股权投资基金排名 521 、弘毅投资 //0>.. 532 、鼎晖投资 //./. 553 、凯雷投资集团 //. 574 、高盛集团有限公司 //. 595 、摩根士丹利 //.. 616 、新天域资本 //.. 647 、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658 、华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79 、英联投资 //./china/ 6810 、厚朴投资 7011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71四、与投资相关的网站. 731 、投中集团 ////. 732 、清科集团 ////.. 75陈伟波汇编 msn&mail: cwb2008@gmail3 私募股权基金知识手册及法律法规集3 、恒峰资本 ////.. 76第四章各地方 PE 股权投资基金相关政策761 、北京: 《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意见》全文812 、上海: 关于本市股权投资企业工商登记事项的通知 843 、上海浦东:浦东新区促进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发展的实施办法. 874 、上海浦东:浦东新区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试行办法. 885 、天津: 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企业)登记备案管理试行办法 896 、重庆: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的意见947 、成都高新区关于建设金融总部商务区有关优惠政策 96第五章私募基金相关的法律法规..98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98第一章总则 99第二章证券发行 99第三章证券交易. 103第四章上市公司的收购. 108第五章证券交易所 110第六章证券公司. 111第七章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115第八章证券服务机构116第九章证券业协会 117第十章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117第十一章法律责任 118第十二章附则 12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124第一章总则125第二章合伙企业的设立. 125第三章合伙企业财产127第四章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128第五章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 129第六章入伙、退伙 130第七章合伙企业解散、清算131三、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条例134第一章总则134第二章设立与登记135第三章出资及相关变更 137第四章组织机构 138陈伟波汇编 msn&mail: cwb2008@gmail4 私募股权基金知识手册及法律法规集第五章创业投资管理企业139第六章经营管理 140第七章审核与监管143第八章附则144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144第一章总则. 149第二章设立登记. 149第三章变更登记. 151第四章注销登记. 151第五章分支机构登记152第六章年度检验和证照管理153第八章附则. 154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55第一章总则. 156第二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158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167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168第五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175第六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178 第七章公司债券. 180第八章公司财务、会计. 181第九章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182第十章公司解散和清算. 183第十一章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185第十二章法律责任 186第十三章附则 188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188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190第一章总则. 192第二章申请和受理 192第三章管理人195第四章债务人财产 196第五章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197第六章债权申报. 198第七章债权人会议 199第八章重整. 202第九章和解. 206陈伟波汇编 msn&mail: cwb2008@gmail5 私募股权基金知识手册及法律法规集第十章破产清算. 207第十一章法律责任 210第十二章附则 210八、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11第一章总则. 212第二章应纳税所得额212第三章应纳税额. 215第四章税收优惠. 215第五章源泉扣缴. 216第六章特别纳税调整217第七章征收管理. 218第八章附则. 218九、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219第一章总则 220第二章信托的设立 220第三章信托财产. 221第四章信托当事人 222第五章信托的变更与终止 226第六章公益信托. 227第七章附则 228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228第一章总则. 228第二章普通合伙企业229第三章有限合伙企业234第四章合伙企业解散、清算235第五章法律责任. 236第六章附则. 237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237第一章总则. 237第二章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238第三章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239第四章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 240第五章人民币汇率和外汇市场管理240第六章监督管理. 240第七章法律责任. 241第八章附则. 243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244陈伟波汇编 msn&mail: cwb2008@gmail6 私募股权基金知识手册及法律法规集第一章总则244第二章基金管理人245第三章基金托管人248第四章基金的募集250第五章基金份额的交易 253第六章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253第七章基金的运作与信息披露 254第八章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255第九章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及其行使 256第十章监督管理 257第十一章法律责任258第十二章附则. 260十三、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 】31 号). 260十四、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 262第一章总则. 262第二章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备案. 263第三章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运作265第四章对创业投资企业的政策扶持. 265第五章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监管266第六章附则. 267十五、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 267十六、《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补充规定》 (商务部文件) 273十七、《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商务部文件). 2751 、第一章总则 2752 、第二章设立与登记. 2763 、第三章出资及相关变更2784 、第四章组织机构2795 、第五章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2806 、第六章经营管理2827 、第七章审核与监管. 2848 、第八章附则 285十八、《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 286十九、《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中国证监会文件) 2911 、第一章总则 2912 、第二章基本制度2923 、第三章审批与登记. 2954 、第四章外国投资者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 297陈伟波汇编 msn&mail: cwb2008@gmail7 私募股权基金知识手册及法律法规集5 、第五章附则 302二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3031 、第一章总则 3032 、第二章权益披露3063 、第三章要约收购3084 、第四章协议收购3135 、第五章间接收购3166 、第六章豁免申请3177 、第七章财务顾问3188 、第八章持续监管3219 、第九章监管措施与法律责任 32210 、第十章附则. 323二十一、北京市海淀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3251 、第一章总则3252 、第二章引导基金的设立 3263 、第三章引导基金的使用 3264 、第四章引导基金的管理 3275 、第五章引导基金的监督 3286 、第六章附则329二十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329第一章总则329第二章公开发行证券的条件329第四章发行程序. 335二十三、北京市海淀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 339第一章总则 339第二章引导基金的设立. 339第三章引导基金的使用. 340第四章引导基金的管理341第五章引导基金的监督342第六章附则. 342二十四、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鼓励发展风险投资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343一、发展风险投资的意见和原则. 343二、积极培育风险投资主体 343三、规范风险投资行为344四、拓宽风险投资撤出渠道 345五、营造有利于风险投资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条件. 345二十五、《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346陈伟波汇编 msn&mail: cwb2008@gmail8 私募股权基金知识手册及法律法规集二十六、《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347二十七、《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文件). 349第一章总则 350第二章清产核资的范围. 350第三章清产核资的内容. 350第四章清产核资的程序. 351第五章清产核资的组织. 352第六章清产核资的要求. 353第七章法律责任. 354第八章附则 355二十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文件) 355第一章总则 355第二章发行条件. 355第三章发行程序. 360第四章信息披露. 361第五章监管和处罚 362第六章附则 363二十九、《关于企业申请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 ( 中国证监会文件). 363一、公司申请境外上市的条件363二、公司申请境外上市须报送的文件364三、申请及批准程序 364三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办公室)关于境内企业间接到境外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问题的复函》(中国证监会文件). 365三十一、信托投资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365第一章一般规定 365第二章经营规则 366第三章监督管理 369第四章风险控制 371第五章罚则372第六章附则373三十二、《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373第一章总则. 373第三章审批与登记 377第四章外国投资者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并购境内公司. 379第五章附则. 384三十三、《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385陈伟波汇编 msn&mail: cwb2008@gmail9 私募股权基金知识手册及法律法规集第一章总则 385第二章基金的发起与设立385第三章基金公司 387第四章基金管理人388第五章基金托管人390第六章投资运作与监督管理. 391第七章终止与清算392第八章罚则392第九章附则393三十四、《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股权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局总局文件) 394三十五、《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394第一章总则395第二章基金的发起与设立395第四章基金管理人398第五章基金托管人399第六章投资运作与监督管理. 401第七章终止与清算402第八章罚则402第九章附则403陈伟波汇编 msn&mail: cwb2008@gmail10 私募股权基金知识手册及法律法规集第二章私募基金介绍私募基金 (Private Equity Fund, 简称 PE ),又翻译为私人权益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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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PE类型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汇总
一、公司制PE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修订)》,主席令第8号,2014年3月
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4年修订)》,国务院令第648
号,2014年3月1日施行。
二、有限合伙制PE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年修订)》,主席令第55号,2007
年6月1日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07年修订)》,国务院令第
497号,2007年6月1日实施;
3.《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2008
年1月1日实施;
4.《关于规范有限合伙式股权投资企业投资入股保险公司有关问题的通知》,
保监发〔2013〕36号,2013年4月24日实施;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问
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5号,2014年4月23日实施。
三、信托制PE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主席令第50号,2001年10月1日实施;
2.《信托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07年第2号,2007年3月1日实施;
3.《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银监发[2008]45号,2008
年6月25日实施;
4.《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2009年修订)》,银监会令2009
年第1号,2009年2月4日实施;
5.《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银监办发[2014]99号,2014年4
月8日实施。
四、创业投资企业
1.《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令
第39号,2006年3月1日实施;
2.《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7]128号,
2007年7月6日实施;
3.《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2008]116号,2008年10月18日实施;
4.《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第031
号,2006年1月1日实施;
5.《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号,
2008年1月1日实施。
五、综合类规定

1.《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2014年8月22
日实施;
2.《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3〕107号,2013
年12中旬下发;
3.《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
2014年5月9日实施;
4.《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中基协发〔2014〕
1号,2014年1月17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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