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可办理改派证明

合集下载

应届毕业生办理二次派遣和改派办法

应届毕业生办理二次派遣和改派办法

应届毕业生办理二次派遣和改派办法一、二次派遣二次派遣是指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在规定期限(自派遣之日起2年)内落实就业单位后,由负责鉴证的人事部门办理的派遣手续。

1、省内院校毕业生在济南市内落实接收单位的办理步骤:(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签订就业协议;(2)经人事局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网上鉴证;(3)用人单位从网上打印就业协议书交毕业生;(4)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从网上打印的就业协议书到负责鉴证的人事局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办理派遣手续(其中省内外地市生源毕业生还需提供原报到地人事部门同意其异地就业的函。

);2、省外院校毕业生在济南市落实就业单位的办理步骤:(1)毕业生持原学校发的就业协议书交接收单位;(2)用人单位在“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录入省外高校毕业生信息;(3)毕业生(持原学校发的就业协议书)与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4)毕业生或用人单位持就业协议书到负责鉴证的人事局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办理鉴证和派遣手续。

其中异地就业的(含人事代理的),须出具原报到地人事部门同意其异地就业的函。

(外地市生源大专以下学历毕业生在济南落实就业单位后办理二次派遣的,首先要与用人单位签订网上就业协议,经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指导处鉴证后,用人单位出具网上就业协议书和与毕业生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和按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到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指导处开具接收函。

毕业生持接收函到生源地先办理落户手续。

落户后,到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开具同意到济南市就业的证明,并提取本人档案。

然后到济南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指导处办理二次派遣手续)。

3、省内院校毕业生济南生源出省(包括到山东省省属单位就业的)就业的办理步骤:(1)向学校申请领取省外就业协议书;(2)与接收单位签约;(3)在“就业信息网”上录入签约信息后;(4)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和原报到地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其异地就业的证明,到省人事厅办理派遣手续。

2004年毕业生办理调整就业方案(改派)指南

2004年毕业生办理调整就业方案(改派)指南

2004年毕业生办理调整就业方案(改派)指南一、上海高校上海生源毕业生办理改派1、条件要求:(1)已办理了就业报到证;(2)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关系;(3)已落实新的用人单位。

2、办理程序:(1)准备下列材料:学校出具的同意改派打印报到证的申请表与新用人单位签定的就业协议书第四联(新用人单位如果在上海市,则单位须办理当年的用人需求信息登记)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原件原报到证原件(两联)上海生源的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或户籍证明等)(2)以上资料备齐后到中心受理窗口办理改派手续,将办理好的《就业报到证》报到证联(有色联)交用人单位办理报到手续,通知书联(白色联)送档案所在部门,归入档案。

3、受理时间:毕业当年7月16日起至次年7月15日二、外地高校上海生源毕业生办理改派1、条件要求:(1)已办理了就业报到证,且报到证单位在上海;(2)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关系(若报到单位是上海市教委或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则不需要解除关系);(3)已落实新的用人单位,且新单位在上海。

2、办理程序(1)准备下列材料:与新用人单位签定的就业协议书(单位须办理当年的用人需求信息登记)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原件(若报到单位是上海市教委或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则不需要该证明)原报到证原件(两联)上海生源的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或户籍证明等)备注:材料要求中的《就业协议书》可以是学校发给的协议书,也可以到中心受理部门领取(需提供原报到证、上海生源的有效证件和与原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

根据实际需要,《就业协议书》可以到学校办理鉴证盖章手续,也可以不用学校盖章。

(2)以上资料备齐后到中心受理窗口办理改派手续,将办理好的《就业报到证》报到证联(有色联)交用人单位办理报到手续,通知书联(白色联)送档案所在部门,归入档案。

3、受理时间:毕业当年7月16日起至次年7月15日三、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办理改派1、条件要求:(1)毕业生已由原单位办理了进沪申请并获得批准;(2)毕业生与原用人单位已解除关系;(3)毕业生已落实新的用人单位。

大学毕业生就业改派及补办就业报到证管理办法

大学毕业生就业改派及补办就业报到证管理办法

大学毕业生就业改派及补办就业报到证管理办法大学毕业生就业改派及补办就业报到证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我校毕业生就业改派及就业报到证的管理,根据《关于在延长期内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内教毕指通[]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生就业改派分正常改派和调整改派两种。

正常改派指毕业生毕业时未落实具体工作单位,持待业证离校后被用人单位录用办理就业派遣手续。

调整改派指毕业生毕业时已落实具体用人单位,持就业报到证离校后又联系新的用人单位,拟去新的用人单位就业,重新办理派遣手续。

第三条属正常改派的毕业生可办理改派手续。

第四条已落实具体单位,属调整改派的,原则上不予办理改派手续。

出现以下情况确需改派的可办理改派手续。

因用人单位介绍的情况与实际严重不符,毕业生报到后不能兑现签约时的承诺,或承诺条件与实际差距较大;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约后发生重大变故,如破产转让兼并等原因,无法接收毕业生;用人单位以毕业生不能胜任岗位等不正当理由辞退毕业生;因重大自然灾害等原因,毕业生不能如期报到导致用人单位拒收毕业生。

第五条因以下情况需要调整改派的毕业生,改派回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持就业报到证离校后未到就业单位办理报到手续,又重新找到接收单位的;签约时给用人单位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用人条件被辞退的;因照顾家庭等个人原因违约的;因身体原因经单位内部调整岗位后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第六条毕业离校时以灵活方式就业的,如找到新的就业单位,可办理改派手续。

第七条正常改派的程序。

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

毕业生须向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交待业证(灵活就业的提交就业报到证上下联)原为灵活的须出具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证明,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等材料,并填写《普通高校毕业生要求正常改派审批表》。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对有关材料审核。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普通高校毕业生要求正常改派审批表》上签署意见,报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毕业生改派手续的办理流程

毕业生改派手续的办理流程

毕业生改派手续的办理流程●凡是由学校统一办理了就业报到证以后,要求变更派遣单位的学生均属于改派;●改派的办理时间一般从派遣当年的7月开始,能办理改派的有效期限截止于毕业后的两年,即毕业两年后的7月,逾期将无法办理改派手续;●改派事宜一般由学生本人来办理,如果本人无法回学校,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并请办理人带上有效证件。

●具体流程如下:第一步:办理新的《就业报到证》办理部门:学校就业中心需要的材料:1、原《就业报到证》(原件)(如果报到证遗失,则需提交有关部门加盖公章的书面遗失证明材料);2、与原派遣单位解除协议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以前未落实单位、派回生源地的同学可以不出具该材料);3、新单位的接收函、签订的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份)(若没落实具体单位,要求回生源地的同学,不需出具该材料);得到的材料:1、新《就业报到证》(未盖章,需到省教育厅盖派遣专用章);2、学校出具的《报到证改派申请表》。

第二步:办理新的《户口迁移证》办理部门:原户口迁出派出所需要的材料:1、新《就业报到证》;2、原《户口迁移证》;3、学校出具的《报到证改派申请表》(如新报到证已到教育厅盖章,则不需要该材料)。

第三步:办理档案转寄手续办理部门:学校档案馆(若档案已寄到派遣单位,请到派遣单位办理)需要的材料:1、新《就业报到证》;2、学校出具的《报到证改派申请表》(如新报到证已到教育厅盖章,则不需要该材料)。

第四步:办理组织关系手续办理部门:学校组织部(组织关系已在派遣单位落实的,请到派遣单位办理)需要的材料:1、新《就业报到证》;2、原《组织关系介绍信》;3、学校出具的《报到证改派申请表》(如新报到证已到教育厅盖章,则不需要该材料)。

第一步:办理新的《就业报到证》办理部门:学校就业中心需要的材料:1、原《就业报到证》(原件)(如果报到证遗失,则需提交有关部门加盖公章的书面遗失证明材料);2、与原派遣单位解除协议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以前未落实单位、派回生源地的同学可以不出具该材料);3、新单位的接收函、签订的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份)(若没落实具体单位,要求回生源地的同学,不需出具该材料);得到的材料:1、新《就业报到证》(未盖章,需到省教育厅盖派遣专用章);2、学校出具的《报到证改派申请表》。

电子科技大学2010届本科毕业生改派流程

电子科技大学2010届本科毕业生改派流程

电子科技大学2010届本科毕业生改派流程毕业班同学们领取资料袋后,应认真核对资料是否齐备,并核对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信息是否准确。

如需改派请注意:一. 学校为10届毕业生集中办理改派的时间为:7月1日、7月2日;地点为:沙河校区主楼中134(改报到证)、保卫处户政科(改户口迁移证)。

二. 办理改派流程如图所示。

三. 办理改派情况及所需准备材料分为如下三类(如你的特殊情况不在以下情况包含之内,请咨询老师后准备相关资料):1、原报到证报到单位为甲单位,而实际报到单位为乙单位:请持甲单位退函、报到证、乙单位接收函(或已完成所有手续的新协议书)办理改派。

2、原报到证报到单位为甲单位,而实际报到单位为生源所在地:请持甲单位退函(或甲单位所在地不能接受其户口的证明)、报到证办理改派。

3、原报到证报到单位为生源所在地,而实际报到单位为甲单位:请持报到证、甲单位接收函(或已完成所有手续的三方协议书)办理改派。

温馨提示:1、为方便同学,学校将分四批前往省教育厅集中办理改派审批手续(也可自行前往办理)。

请需改派同学备齐资料,在四批集中办理改派的截止时间之前到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手续,并在规定的领取时间凭身份证领取。

具体分批办理改派截止时间和领取资料时间如下:办理截止时间领取时间第一批7月1 日上午10:00 7月1日下午14:00第二批7月1 日下午16:00 7月1日下午18:00第三批7月2 日上午10:00 7月2日下午14:00第四批7月2 日下午14:00 7月2日下午16:002、如果在7月1日、7月2日不能及时办理的同学,也可以在7月3日以后的工作日带齐相关资料,到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自行单独办理改派手续。

3、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61830878、83202289学生就业指导中心2010-6-29。

就业指导题库

就业指导题库

就业指导题库一、判断题1.毕业生需要调整改派的,可自行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错2.毕业生可与用人单位毁约后向学校购买新的三方协议。

对3.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不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错4.学生在校的户口是永久户口。

错5.高校毕业生在领取临时生活补贴期间连续三次拒不接受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工作的停止领取临时生活补贴。

错—连续两次或累积三次6.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就为其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及专业技术培训订立服务协议,并约定违约金。

对7.毕业生报到后,发生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处理,不得把上岗后发生疾病的毕业生退回学校。

对8.离校后的毕业生都可以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创业培训,并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错—离校后登记失业9.申请临时生活补贴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应按月到制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如实说明求职情况。

对10.取得毕业证但不能取得学位的学生,不发报到证。

错11.村官和乡村扶贫不属于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错12.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可以为用人单位提供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的行为表现等鉴定材料。

错13.毕业生申请调整改派的可在用人单位办理。

错14.大学生毕业后没有用人单位,属灵活就业的,本人应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对15.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对16.毕业生可在毕业后两年内申请调整改派。

X17.取得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毕业生就业方案为升学,不得变更。

对18.大学生毕业后就业,有用人单位的,其所在27.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当地政府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

错---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不高于120%28.暂缓就业期间需缴纳档案托管费。

错29.若遗失暂缓协议书,必须到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遗失证明,才能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

办理改派需要哪些手续

办理改派需要哪些手续

1、办理改派需要哪些手续?
答:⑴毕业之日起三年之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原报到证开回生源地或人事代理机构的可办理改派,需要原报到证、就业单位的接收材料(接收函或签定的有效协议书等);
⑵毕业之日起一年之内已就业的毕业生可办理改派,需要原报到证、原就业单位放行(解约)材料和新就业单位的接收材料;
⑶由于特殊原因毕业时未领取报到证的,需要毕业学校开具介绍或证明材料、就业单位或派遣单位的接收材料。

2、已经有了就业单位还能办理改派吗?
答:自毕业之日起一年之内可办理改派,超过一年的按在职人员到人事部门办理调转手续。

3、毕业时没有落实单位,几年之内可以办理改派?
答:自毕业之日起三年之内可办理改派,超过三年的按在职人员到人事部门办理调转手续。

4、我们去哪里办理改派手续,具体流程是什么?
答:黑龙江省教育厅学生处是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公地址在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12-8号(省政府附近)四楼,电话是0451-82353558。

具体流程可到省教育厅学生处咨询或登录黑龙江省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网查询。

大学毕业生就业程序

大学毕业生就业程序

大学毕业生就业程序一、派遣与改派(一)派遣派遣是指毕业生落实接收单位,学校为其出具就业报到证,并在其毕业后将其人事关系转入接收单位的就业形式。

其中对于接收单位,要求其能够具备接收毕业生的资格。

一般来说,要求用人单位能够解决毕业生的户口、档案问题(如果毕业生入学前户口未转入学校且落实的接收单位在其户口所在地,则不要求解决户口问题)。

毕业生派遣工作的程序如下:(1)学校对毕业生资格进行审查,制定毕业生就业计划和方案,上报教育厅审核。

(2)毕业生通过双选会、招聘会或其他途径,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双方协商一致,按下列程序办理相应手续:①毕业生认真完整填写就业协议书的个人栏目内容,并明确签署应聘意见。

②毕业生所在学院在协议书相关栏目内盖章(个人栏目内容未填不予盖章),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对上述栏目内容进行审核后,签字盖章。

③用人单位完整填写协议书的相关栏目内容,签署接收意见并加盖公章。

④由用人单位办理上级主管部门手续,并加盖公章。

⑤将签约完备的一份就业协议书交回就业指导中心。

(3)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对协议书审核登记,编制派遣方案,上报省教育厅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办理派遣。

(4)毕业生持报到证办理户口迁移并按时(就业报到时间为一个月,毕业生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到证上的单位报到备案,否则将会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到用人单位报到。

(二)改派改派是指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和主管部门核发报到证后,进行单位及地区调整的一种做法。

通俗地说,就是将派到原单位的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档案等人事关系重新派到新的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人事主管部门。

按照有关规定,调整改派应在毕业生自第一次派遣离校之日起的1年内进行,超过时间一般不予受理,因此,申请改派的毕业生应注意向学校提出申请的时间限制。

为维护就业方案的严肃性,保证签订协议后各方的权益,毕业生派遣后原则上不得改派。

应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改派分为以下四种情况:(1)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就业,在毕业后一年内跨地市调整用人单位,由省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审批并办理改派手续(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办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