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基本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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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基本规程》的通知-农银发[2002]67号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基本规程》的通知-农银发[2002]67号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基本规程》的通知正文:----------------------------------------------------------------------------------------------------------------------------------------------------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基本规程》的通知(2002年4月17日农银发[2002]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新疆兵团分行,各直属分行:现将《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基本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总行(信贷管理部)。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原《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操作规程(试行)》(农银发〔1998〕31号)、《中国农业银行审贷部门分离实施办法》(农银发〔2000〕74号)同时废止。

附: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基本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信贷业务操作,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是农业银行办理信贷业务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是规范单项信贷业务品种运作程序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信贷业务操作遵循审贷部门分离的原则,实行主责任人和经办责任人制度。

不适宜实行审贷部门分离的信贷业务,要实行岗位分离或其他有效的制约形式。

第四条各级行使用统一制式的合同文本,对有特殊要求的,经有权审批行批准,也可签订非制式合同文本。

第五条各级行按要求使用信贷管理系统。

第六条本规程信贷业务是指农业银行对客户提供的各类信用的总称,包括本外币贷款、承兑、贴现、信用证、担保等资产和或有资产业务。

第七条本规程经营行是指直接办理和经营信贷业务的行。

管理行一般是指总行、一级分行和二级分行。

客户部门是指各级行承担客户拓展,信贷业务调查和发生后管理,中间业务营销,组织客户存款等职能的部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小企业贷款管理办法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小企业贷款管理办法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小企业贷款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09-12-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农业小企业贷款管理,根据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基本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小企业贷款,是指农发行为解决农业小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过 程中的资金需要而发放的贷款。农业小企业的划分标准参照《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 定》、《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和《部分非工企业大中小型划分 补充标准(草案)》的规定。 第三条农业小企业贷款遵循“政策引导、择优扶持,科学高效、精细管理,严控风 险、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农业小企业贷款实行单独核算和单独考核。农业小企业贷款客户不得发放其 他种类贷款。 第二章贷款对象、种类和条件 第五条贷款对象。贷款对象为从事农、林、牧、渔业种植、养殖、加工、流通的各 类所有制和组织形式的小企业。以下企业不得作为农业小企业贷款客户: (一)纳入合并报表的集团成员企业。 (二)大中型企业因生产经营恶化或业务下滑导致规模缩小的企业。 (三)达不到农发行规定的相关行业信贷准入标准的企业。 第六条贷款种类。农业小企业贷款按照贷款用途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 (一)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借款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流动资金需要。 (二)固定资产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借款人新建、扩建、改造、开发、购置等固定 资产投资项目和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资金需要。 第七条贷款条件。借款人申请农业小企业贷款,除具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基 本制度》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对增加农民收入和就业,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示范效应,体现 地方产业特色和行业优势;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资信状况良好,无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三)借款人信用等级在 A-级(含)以上; (四)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的,项目资本金不低于农发行规定标准; (五)农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贷款期限、利率、方式 第八条贷款期限。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 1 年;生产经营周期在 1 年以上的 农业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3 年;固定资产贷款期限一般为 1-3 年,最 长不超过 5 年。 第九条贷款展期。农业小企业贷款到期后原则上不办理在有效落实合法足额担保的前提下, 可按照农发行有关规定办理贷款展期。 第十条贷款利率。贷款利率价格应综合考虑资金成本、贷款风险、预期收益、客户 综合贡献度和当地市场利率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原则上不得下浮。 第十一条贷款方式。一般采用担保贷款方式。担保方式应以抵(质)押担保为主、 保证担保为辅,同时可接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股东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采用 保证担保的,应以专业担保机构为主,优先选择政府主导的专业担保机构。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基本操作流程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基本操作流程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基本操作流程
一、申请贷款
2、客户准备申请材料后,可以到当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营业网点办
理贷款申请,同时准备了需要的担保方式,例如抵押、质押、保证等;
3、客户要根据贷款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申请材料,提供必要的证明
材料,同时签字确认;
4、经查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营业网点会给予贷款审批意见;
二、贷款审批
1、客户申请贷款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会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按
政策规定,给予合理的贷款额度,并且会根据客户实际情况,给予合理的
贷款期限;
2、审批通过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会与客户签订贷款合同,包括贷
款额度、贷款期限、还款方式、还款日期等;
3、客户需要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提供抵押或质押的房产证明、质押
证明等资料,审批通过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会将贷款拨款至客户的账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小企业贷款管理办法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小企业贷款管理办法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小企业贷款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发展银行•【公布日期】2009.12•【文号】•【施行日期】2010.01.0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小企业贷款管理办法(中国农业发展银行2009年12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农业小企业贷款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基本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小企业贷款,是指农发行为解决农业小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资金需要而发放的贷款。

农业小企业的划分标准参照《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和《部分非工企业大中小型划分补充标准(草案)》的规定。

第三条农业小企业贷款遵循“政策引导、择优扶持,科学高效、精细管理,严控风险、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农业小企业贷款实行单独核算和单独考核。

农业小企业贷款客户不得发放其他种类贷款。

第二章贷款对象、种类和条件第五条贷款对象。

贷款对象为从事农、林、牧、渔业种植、养殖、加工、流通的各类所有制和组织形式的小企业。

以下企业不得作为农业小企业贷款客户:(一)纳入合并报表的集团成员企业。

(二)大中型企业因生产经营恶化或业务下滑导致规模缩小的企业。

(三)达不到农发行规定的相关行业信贷准入标准的企业。

第六条贷款种类。

农业小企业贷款按照贷款用途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

(一)流动资金贷款。

主要用于解决借款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流动资金需要。

(二)固定资产贷款。

主要用于解决借款人新建、扩建、改造、开发、购置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资金需要。

第七条贷款条件。

借款人申请农业小企业贷款,除具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基本制度》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对增加农民收入和就业,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示范效应,体现地方产业特色和行业优势;(二)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资信状况良好,无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三)借款人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四)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的,项目资本金不低于农发行规定标准;(五)农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管理制度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管理制度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管理制度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发展银行•【公布日期】2001.06.15•【文号】农发行字[2001]107号•【施行日期】2001.07.0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管理制度(2001年6月15日农发行字[2001]10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贷款管理,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信贷资产安全,依据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农发行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农发行贷款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农发行各类贷款管理办法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贷款管理的任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农业经济政策,确保贷款封闭管理,支持粮棉油等农副产品流通,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发展。

第四条贷款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区别对待,分类管理;(二)钱随物走,购货销还,全程监管,封闭运行;(三)风险管理与封闭管理相统一。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农发行各级行(含农发行业务代理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的人民币贷款业务。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基本条件第六条农发行的贷款对象(以下简称借款人)是:(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及其直属库;(二)经县级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三)专门从事批发、调销、进出口等经营活动的国有及国有控股的粮食企业;(四)经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具有专门从事棉花收购(含初加工)、调销、进出口业务资格和能力的供销社棉花企业;(五)农业部门所属的良种棉加工厂;(六)供销社棉花企业控股的股份制棉花企业;(七)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企业。

第七条借款人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认真执行国家粮棉油购销政策,烙守信用;(二)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三)在农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同时开立收购资金存款账户、应付利息存款账户、财务资金存款账户等专用存款账户(简称“一基三专”账户,下同),并按规定使用;(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五)按规定及时向开户银行(以下简称开户行)提供真实的财务和统计资料,并接受其信贷管理和监督。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发展银行•【公布日期】•【文号】•【施行日期】2010.01.0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中国农业发展银行2009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切实防范贷款风险,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基本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是指农发行按照国家政策,自主选择客户,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的本外币流动资金贷款。

第三条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的发放与管理应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农发行信贷政策,坚持服务客户、防范风险、全程监控、良性循环的原则。

第二章贷款种类、对象、用途和条件第四条贷款种类。

(一)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按期限分为短期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和中期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

短期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的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中期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3年以下(含3年)的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

(二)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按使用周转性分为一般流动资金贷款和循环流动资金贷款。

一般流动资金贷款是指单笔审批、单笔或分笔发放、贷款收回后不得循环使用的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循环流动资金贷款是指在一定期限、一定额度内多次滚动使用的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

第五条贷款对象。

农发行商业性信贷业务支持范围内的客户,符合条件均可申请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

第六条贷款用途。

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满足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采购物资、支付生产经营费用等合理流动资金需求。

第七条贷款条件。

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的借款人除具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基本制度》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财务资料,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农发行信贷调查及贷后管理。

农业银行贷款利率、条件、申请流程、材料

农业银行贷款利率、条件、申请流程、材料
流程、材料
中国农业银行贷款利率: 项目 一、短期贷款 六个月(含) 六个月至一年(含) 二、中长期贷款 一至三年(含) 三至五年(含) 五年以上 三、贴现 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条件: 1、借钱方需要满足 18 周岁,并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钱方需要具备偿还贷款的能力,即: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 3、所购车辆需要有本地牌照、市场价值不得低于 10 万元。 4、若申请人为外地人,需要连续缴纳社保三年上面所讲的或在本地有房产。 5、符合农行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申请农行的购车贷款业务, 具体情况可到银行当面咨询, 也可直接选择相应的贷款产品。 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流程: 提交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贷款材料——银行受理、审批——审批通过后,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偿 还贷款 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材料: (1)《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额度贷款业务申请表》 (2)借款人身份和婚姻情况证明材料; (3)借款人偿债能力证明材料; (4)房屋权属证明材料; (5)抵押房产共有人同意办理最高额抵押的声明; (6)以原个人住房贷款抵押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提供原借款合同原件;以新购住房在中国农业银行申请 办理抵押额度贷款的,按照个人住房贷款有关制度规定提交有关资料,并在《个人住房借款申请书》中提出 办理抵押额度贷款的申请。 (7)中国农业银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贷款在线申请: /RvZe4pv 6.15 6.40 6.55 以再贴现利率为下限加点确定 5.60 6.00 年利率(%)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基本操作流程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基本操作流程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基本操作流程一、办理贷款的流程(一)开户(二)信用等级评定(三)建立信贷关系(四)借款申请(五)贷款受理(六)贷款调查或评估(七)贷款报审(八)贷款审议(九)贷款审批(十)签订贷款合同(十一)贷款发放二、办理贷款应提供相关材料(一)办理开户应提供相关材料1、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3、税务登记证4、法人身份证5、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如果为行政事业单位需要财政局证明)6、开户申请书除公章外还需加盖法人章,账户管理协议需盖公章、法人章及法人签字7、加盖预留银行的公章及法人章的印鉴片上述资料需带原件审核(另按A4 纸张规格复印一份)。

(二)信用等级评定应提供材料1、信用状况。

包括客户在我行及他行借款的本金及利息偿还情况。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说明。

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及其他补充材料。

3、本年度截至上月底的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的附注说明。

4、公司未来三年的销售收入、税后利润、折旧等预测数据及预测依据。

5、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及集中程度分析。

6、公司所享受的还贷、税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要求列出有关政策规定并提供三年的实际数额,当年和未来三年的预计数额。

(三)建立信贷关系应提供材料1、客户概况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认定书、客户代码证书及贷款证(卡)复印件、国地税证,食品加工企业提供工业产品加工许可证(QS 认证)。

(2)公司章程及验资报告、公司历史情况介绍。

(3)公司的股权结构、各主要股东的简介。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经历、素质、能力及近年来的主要经营业绩。

(5)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能。

(6)公司的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情况。

获得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需出具证书复印件;通过ISO9000 系列认证的,需出具证书复印件。

2、客户经营资料(1)主要业务情况介绍:制造业客户包括主导产品的名称、设备先进程度及工艺流程、生产能力、实际产量、占总销售收入的份额、市场分布、市场占有率、主要客户的集中程度及稳定程度、预期市场前景、市场竞争情况及主要竞争手段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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