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湖南**工建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担任和兼任监事的任职资格应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及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向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
其中控股方湖南省**集团有限公司推荐一名,自然人股东推荐一名,并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一名,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由自然人股东推荐,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监事每届任期三年,监事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职工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监事可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进行。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由出席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时,方能产生或更换职工担任的监事。
第二章监事会会议第五条监事会会议至少每年召开一次。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监事会会议。
第六条召开监事会会议,应当在召开十日以前将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议题送达全体监事。
第七条监事会会议应由监事本人出席。
监事因故不能出席,应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载明授权范围。
代为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监事的权利。
监事未出席监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监事连续两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应当予以撤换。
第八条监事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出席方可举行。
监事会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
监事会会议必须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同意方为有效。
第九条监事会会议应有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公司治理 三会制度修订完善

公司治理三会制度修订完善公司治理中的“三会制度”是指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三个组织机构。
修订和完善“三会制度”可以加强公司治理,提高决策效率和公司透明度。
以下是一些修订和完善“三会制度”的建议:1.明确职责和权限:清晰界定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责和权限,避免权责重叠和模糊。
同时,应确保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以保障公司决策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2.完善议事规则:制定明确的议事规则,包括会议召集、通知、议程设置、审议程序等,确保各方能够充分表达意见和建议,促进有效沟通和科学决策。
3.强化信息披露:加强信息披露制度建设,明确披露内容、时间和方式,保障投资者对公司运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充分了解。
同时,应加强内幕信息管理,防止内幕交易和利益输送。
4.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运营的合规性和风险防范的有效性。
5.提升董事会专业能力:加强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建设,如战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等,提高董事会对公司战略决策和风险控制的专业水平。
6.优化股权结构:优化股权结构,推动股权多元化和分散化,降低单一股东或关联方对公司的过度控制风险。
7.强化监事会监督职能:保障监事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加强对公司财务状况、合规运营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
8.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利益与公司长期发展相结合,促进公司业绩提升和可持续发展。
总之,修订和完善“三会制度”是加强公司治理的重要举措。
通过明确职责、完善议事规则、强化信息披露、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提升董事会专业能力、优化股权结构、强化监事会监督职能以及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等措施,可以有效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和长期发展潜力。
董事会议事规则(精选4篇)

董事会议事规则(精选4篇)董事会议事规则篇1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董事会的组织和行为,保障董事的合法权益以及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履行义务,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董事会为公司常设权力机构,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根据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之规定,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
第二章董事会第三条公司董事会由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一名,董事_______名。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每届任期三年。
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大会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四、审定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六、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制订增减注册资本方案;八、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九、审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对公司的各类风险进行管理,监督公司财务控制系统和审计系统的运行;十一、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方案;十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其中,一次性投资在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含500万元)以内的,由董事会决定;一次性投资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由股东大会表决决定。
但董事会决定的当年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30%;重大投资董事会应当确定其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风险投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十三、确保公司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性;十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十五、拟订公司的章程修改方案;十六、拟订董事的津贴标准预案;决定副总经理以上高管人员的薪酬;根据年度工作业绩决定经营班子的奖励数额和分配方案;十七、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十八、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国有企业《董事会议事规则》

根据企业规模和治理结构,董事会人数通常为奇数,一般为 5-19人。
董事的任职资格
资格要求
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如具有相应的学历、从业经历、财产状况等。
独立性
独立于股东或其他企业,能够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
诚信和勤勉
遵守法律法规,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董事的选举和罢免
选举程序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股东会或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
01
作为公司治理的基本法律,规定了董事会的职责和权力,为监
督机制的建立提供了法律依据。
公司章程
02
公司章程是公司内部的宪法,详细规定了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和
监督机制。
董事会决议
03
董事会决议是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作出的决定,是监
督机制实施的重要依据。
监督机制的执行机构
监事会
监事会是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对董事会及其成员的职务行为进行监督,确保董事会的决 策符合公司利益。
国有企业《董事会议事规则》
xx年xx月xx日
目录
• 总则 •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董事会监督机制 • 附则 • 相关文件、法规和指引
01
总则
制定目的
1
规范董事会的组织架构和议事程序,提高决策 效率和科学性。
2
保障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董事会的 战略决策作用。
3
促进国有企业规范管理和风险防控,实现可持 续发展。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 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并主持。
董事会议事程序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但 涉及公司重大事项需要2/3以上董事同意。
4、《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召集与议事程序,提高议事和决策效率,保证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仅是对公司董事会召集与议事的程序性规定,是对《公司章程》中相关规定的细化,并不改变《公司章程》中的任何约定。
如本规则与《公司章程》中的任何有关规定相抵触或不一致,应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董事会职权第三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根据股东提名,选举董事长;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或解聘总经理;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二)审议公司发展规划和年度商业计划;(三)审议批准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并检查高管层的工作;(四)审议批准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年度工作报告、风险管理策略和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风险管理体系监督评价报告;(五)审议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薪酬绩效实施细则,批准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职数,审定员工定员定编;(七)提出公司组织绩效目标,制订组织绩效方案,评价公司组织运行绩效;(八)审议批准公司单项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单项2000万元以下的境内金融股权投资;(九)审议公司发行债券方案、融资方案以及公司权益性融资项目;(十)审议批准公司年度累计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长期股权性资产处置、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实物与无形资产处置、公司权益性金融资产处置;(十一)审议批准公司对集团成员单位的担保;(十二)审议公司对外捐赠与赞助事宜;(十三)审议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方案;(十四)审议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审议变更公司名称、经营场所,设立、变更或撤销公司的分支机构,调整经营范围;(十五)制订并审议公司章程;(十六)审议批准公司聘用或解聘负责公司外部审计业务(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并决定其报酬;(十七)审议批准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十八)审议批准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十九)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报告;(二十)审议批准公司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二十一)审议批准公司聘任或者解聘风险管理及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二十二)审议批准公司年度主要业务品种和额度的授权;(二十三)审议批准公司授权法定代表人签订同业授信相关合同;(二十四)听取银监部门的监管意见及整改情况;(二十五)审议批准员工薪酬管理办法;(二十六)审议批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管理办法和年度薪酬结算方案;(二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章程以及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及议事规则

董事会及议事规则一、董事会组成1. 公司董事会由若干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若干名。
2.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任。
二、董事会职责1. 决策公司重大事项,确保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制定与实施。
2. 确定公司投资计划,审议并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和报告。
3. 审议并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
4. 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5. 制定公司重要规章制度。
6. 决定公司组织结构和管理机构设置。
7. 制定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方案。
8. 股东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三、董事会议事程序1. 董事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前10日通知全体董事,并附送会议议程及相关资料。
2. 董事会议应当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
3. 董事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当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4. 董事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四、董事会议事规则1. 董事会议事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 董事会议事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3. 董事会议事应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和保障董事的合法权益。
4. 董事会议事应保守公司商业机密,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
五、董事会决策机制1. 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须经董事会讨论通过。
2. 董事会决策以投票方式进行,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3. 对于需要回避的董事,其对应表决权应当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行使。
4. 董事会决策应当形成书面决议,并由全体董事签字确认。
六、董事会会议召开频率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并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两个月内举行。
如有需要,经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可以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七、董事会提案流程1. 提案应由董事会成员提出,并提交至董事会秘书处。
2. 提案应包括提案内容、理由及实施方案等必要信息。
3. 董事会秘书处应对收到的提案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提案将列入董事会会议议程。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董事会、监事)参考文本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文本----设董事会、监事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XX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XX市XX区XX路XX号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币种:人民币。
(备注:外商投资企业可选择其他可自由兑换的外币)第四章股东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出资时间如下:股东: XXX国籍(注册地):认缴出资额: 50万元出资比例: 10%出资方式:(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时间:X年X月X日前股东:XX进出口有限公司国籍(注册地):认缴出资额: 450万元出资比例: 90%出资方式:(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时间:X年X月X日前(备注: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可自行约定)第五章股东会及其议事规则第六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据《公司法》行使职权。
第七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八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于每年X月召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议应于会议召开XX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九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备注:股东也可另行约定,并在章程中规定)第十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企业监事会议事规则(精选3篇)

企业监事会议事规则(精选3篇)企业监事会议事规则篇1_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程序和行为,确保监事会公平、公正、高效运作和有效履行监督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对公司全体监事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监事会第三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四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至少要有2人以上职工代表监事。
第五条监事享有以下权利:(一)知情权。
监事有权了解公司决策、经营情况;(二)审查权。
有权检查公司财务、账簿和文件,要求董事及公司有关人员提供相关资料;(三)出席权。
有权出席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四)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监事会设主席1名,监事会指定联系人1名。
主席由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会联系人由主席提名并经监事会决议通过后产生。
第七条监事和监事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公司应为监事与监事会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及业务活动经费。
第三章会议类型第八条监事会议事方式包括监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临时会议两种形式。
第九条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监事会会议。
第十条当公司出现以下情况时,监事会主席应在5个工作日内召集监事会临时会议:(一)公司财务违规操作、财务会计信息失真,要求公司予以改正但公司不予改正时;(二)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出现违法、违规或者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要求董事会采取措施但不予采纳时;(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但实际上拒绝执行时。
监事行使本条赋予的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权利应征得全体监事二分之一以上的同意。
第十一条前条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者,应签署一份书面要求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提出会议议题和内容完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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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湾创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农湾创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农湾创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保证董事会工作效率,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切实行使董事会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公司设立董事会。
依法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经营决策权。
第四条董事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下设专业委员会。
如:战略决策管理委员会,审计与风. 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绩效考评委员会、提名与人力资源规划委员会等。
第五条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和其他有关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董事会职权第五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决定公司的投资、资产抵押等事项;(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8)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9)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10)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资产重组的方案(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2)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13)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董事长职权第六条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长主要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2)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3)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4)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5)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6)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通知程序第七条公司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八条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由董事长召集,在会议召开前十日,由专人将会议通知送达董事、监事、总经理,必要时通知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⑴董事长认为必要时;⑵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⑶监事会提议时;⑷总经理提议时;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方式为:书面方式、传真方式、电话方式、电邮方式等。
通知时限为会议前5日内,由专人或通讯方式将通知送达董事、监事、总经理。
第十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会议日期、地点、会议期限、会议事由及议题、发出通知的日期等。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会的定期会议或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采取书面、电话、传真或借助所有董事能进行交流的通讯设备等形式召开,见应书面反董事对会议讨论意馈。
第十二条董事会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如有本章第九条⑵、⑶、⑷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十四条公司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委托其他董事代理出席。
委托董事应以书面形式委托,被委托人出席会议时,应出具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表决权。
第十五条董事会文件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制作。
董事会文件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送达各位董事和监事会主席(监事)。
董事应认真阅读董事会送达的会议文件,对各项议案充分思考、准备意见。
第十六条出席会议的董事和监事应妥善保管会议文件,在会议有关决议内容对外正式披露前,董事、监事与列席会议人员对会议文件和会议审议的全部内容负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
第五章董事会会议议事和表决程序第十七条公司董事会会议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会会议除董事须出席外,公司监事、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必要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八条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在审议和表决有关事项或议案时,应本着对公司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所议事项充分表达个人的建议和意见;并对其本人的表决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列席董事会会议的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讨论的事项,可以充分发表自己的建议和意见,供董事决策时参考,但没有表决权。
第二十条公司董事会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会议讨论的各项方案,须有明确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的表决意见,并在会议决议、董事会议纪要和董事会记录上签字。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会议和董事会临时会议的表决方式均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对董事会讨论的事项,参加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每人具有一票表决权。
第二十二条公司董事若与董事会议案有利益上的关联关系, 避表则关联董事对该项议案回决,亦不计入法定人数。
第二十三条公司董事会对审议下述议案做出决议时,须经2/3以上董事表决同意。
(1)批准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经营计划(2)批准出售或出租单项金额不超过公司当前净资产值的15%的资产的方案;15%的资产(3)批准公司或公司拥有50%以上权益的子公司做出不超过公司当前净资产值的抵押、质押的方案;(4)选举和更换董事,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5)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6)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9)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资产重组方案;(10)修改公司章程方案。
第二十四条公司董事会对下述议案做出决议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
(1)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2)聘用或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用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⑶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4)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就总经理的工作做出评价;(5)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向股东大会做出说明的方案;(6)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权事项的方案。
第二十五条公司董事会审议事项涉及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职责范围的, 专业委员会向应由董事会董事会做出报告。
第六章董事会会议决议和会议纪要第二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形成有关决议,应当以书面方式予以记载,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决议的书面文件上签字。
决议的书面文件作为公司的档案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在公司存续期间,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五年。
如果董事会表决事项影响超过十五年,则相关的记录应当继续保留,直至该事项的影响消失。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会议决议包括如下内容:(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说明;(2)亲自出席、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董事人数、姓名、缺席理由和受托董事姓名;(3)每项提案获得的同意、反对和弃权的票数,以及有关董事反对或者弃权的理由;⑷ 涉及关联交易的,说明应当回避表决的董事姓名、理由和回避情况;(5)审议事项具体内容和会议形成的决议。
第二十八条公司董事会会议就会议情况形成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或指定专人记录和保存。
会议记录应记载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主持人姓名、会议议程、出席董事姓名、委托代理人姓名、董事发言要点、每一决议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每一董事同意、反对或放弃的意见)等。
第二十九条对公司董事会决议和纪要,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董事会秘书或记录员必须在会议决议、纪要和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条董事会的决议违反《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规、违反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 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免除责任。
第三十一条对本规则第五章第二十三条二、三款规定的议事范围,因未经董事会决议而超前实施项目的,如果实施结果损害了股东利益或造成了经济损失的, 任。
由行为人负全部责第七章董事会会议的贯彻落实第三十二条公司董事会的议案一经形成决议,即由公司总经理组织经营层贯彻落实,由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督办并就实施情况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总经理就反馈的执行情况及时向董事长汇报。
第三十三条公司董事会就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对具体落实中违背董事会决议的,要追究执行者的个人责任;并对高管及纳入高管序列管理人员进行履约审计。
第三十四条每次召开董事会,由董事长、总经理或责成专人就以往董事会会议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向董事会报告;董事有权就历次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向有关执行者提出质询。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秘书须经常向董事长汇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理办公并定期出席总经例会,如实向公司经理层传达董事会和董事长的意见。
第九章附第三十六条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议事规则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保证监事会工作效率,行使监事会的职权,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设立监事会。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行使监督职能。
第三条本规则对公司全体监事、监事会指定的工作人员、列席监事会会议的其它有关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监事会(监事)行使职权,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条监事会设主席一名。
监事会主席由全部监事的过半数之决议选举和罢免。
第二章监事会的职权第六条监事会(监事)对公司财务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的财务;(二)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提出提案;(六)要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及外部审计人员出席监事会会议,解答所关注的问题;(七)依照《公司法》第152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八)列席董事会会议,在董事会议案讨论时提出建议、警示;(九)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