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案卷装订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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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卷装订具体操作 (1)

案卷装订具体操作 (1)

法援案卷装订具体操作注意事项1、案卷整理装订使用全市统一印制的法律援助格式化文书和表格;2、案卷材料应统一使用A4纸或粘贴在A4纸上进行装订;3、案卷装订一律使用线装方式装订;4、案卷材料装订顺序应与目录一致5、案卷材料应编号。

1、民事诉讼类案件案卷应包括以下材料并按以下顺序装订:■(1)目录■(2)法律援助申请表■(3)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4)法律援助申请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证明■(5)法律援助审批表■(6)给予援助决定书存根■(7)指派通知书■(8)民事法律援助公函■(9)受援人权利义务告知书■(10)受援人诉讼(仲裁)风险告知书■(11)授权委托书■(12)民事起诉书(上诉书、再审申请书)■(13)一审判决书或裁定书(上诉案件);已生效判决书(再审案件)■(14)证据材料■(15)阅卷笔录■(16)会见当事人的谈话笔录■(17)庭审笔录■(18)代理词■(19)法院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调解书■(20)法律援助案件/事项结案报告表2、民事仲裁类案件案卷应包括以下材料并按以下顺序装订:⏹(1)目录⏹(2)法律援助申请表⏹(3)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4)法律援助申请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证明⏹(5)法律援助审批表⏹(6)给予援助决定书存根⏹(7)指派通知书⏹(8)民事法律援助公函⏹(9)受援人权利义务告知书⏹(10)受援人诉讼(仲裁)风险告知书⏹(11)授权委托书⏹(12)仲裁申请书⏹(13)证据材料⏹(14)阅卷笔录⏹(15)会见当事人的谈话笔录⏹(16)仲裁庭审笔录⏹(17)代理词⏹(18)仲裁书⏹(19)法律援助案件/事项结案报告表3、民事非诉讼类案件案卷应包括以下材料并按以下顺序装订:■(1)目录■(2)法律援助申请表■(3)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4)法律援助申请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证明■(5)法律援助审批表■(6)给予援助决定书存根■(7)指派通知书■(8)民事法律援助公函■(9)受援人权利义务告知书■(10)授权委托书■(11)会见当事人的谈话笔录■(12)调解笔录■(13)调解协议■(14)办案小结■(15)法律援助案件/事项结案报告表■(16)当事人意见反馈表4、由法院指定或上级部门指派办理的刑事案件案卷应包括以下材料并按以下顺序装订:■(1)目录■(2)法院指定辩护通知书(法院指定案件)■(3)上级部门指派通知书(指派案件)■(4)刑事指定辩护公函■(5)指派通知书■(6)起诉书;一审判决书或裁定书(上诉案件)■(7)阅卷笔录■(8)会见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笔录■(9)受援人权利义务告知书■(10)受援人诉讼(仲裁)风险告知书■(11)庭审笔录■(12)辩护词■(13)法院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14)法律援助案件/事项结案报告表■(15)当事人意见反馈表5、当事人直接申请法律援助的刑事案件案卷应包括以下材料并按以下顺序装订:⏹⏹(1)目录⏹(2)法律援助申请表⏹(3)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4)法律援助申请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证明⏹(5)法律援助审批表⏹(6)给予援助决定书存根⏹(7)指派通知书⏹(8)授权委托书⏹(9)起诉书;一审判决书或裁定书(上诉案件)⏹(10)阅卷笔录⏹(11)会见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笔录⏹(12)受援人权利义务告知书⏹(13)受援人诉讼(仲裁)风险告知书⏹(14)庭审笔录⏹(15)辩护词⏹(16)法院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17)法律援助案件/事项结案报告表⏹(18)当事人意见反馈表。

法律服务所案件卷宗装订规范

法律服务所案件卷宗装订规范

法律服务所案件卷宗装订规范第一篇:法律服务所案件卷宗装订规范法律服务所案件卷宗装订规范法律服务业务档案应按照案卷封面、卷内目录、案卷材料、备考表、卷底的顺序排列。

案卷内档案材料应按照诉讼程序的客观进程或时间顺序排列,具体顺序为:(“*”为必备内容“+”为可入卷材料)一、民事代理卷1.* 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批办单;2.* 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风险告知书;3.* 收费凭证;4.* 委托书(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5.* 起诉书、上诉书或答辩书;6.+ 阅卷笔录;7.+ 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8.+ 调查材料(证人证言、书证);9.+ 诉讼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行给付申请书和法院裁定书;10.+ 承办律师代理意见;11.+ 集体讨论记录;12.* 代理词;13.* 出庭通知书;14.* 庭审笔录;15.* 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上诉书;16.* 案件服务质量监督卡17.* 办案小结。

二、法律顾问卷1.* 聘方的申请书、聘书或续聘书;2.* 聘请法律顾问协议;3.* 聘方基本情况介绍材料;4.* 收费凭证;5.+ 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如起草规章、审查合同、参与谈判、代理解决纠纷、提供法律建议或法律意见、咨询或代书等)的记录和有关材料;6.* 协议存续、中止、终止的情况;7.* 工作小结。

三、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1.* 委托书;2.* 收费凭证;3.* 与委托人谈话笔录;4.+ 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5.+ 调查材料;6.*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或草拟的法律文书、办理具体法律事务活动的记录等;7.* 工作小结。

备注:行政诉讼代理、经济诉讼代理和仲裁代理卷顺序参照民事代理卷排列。

咨询代书卷分别按年度及时间顺序排列。

第二篇:案件卷宗装订顺序《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一、正卷1、卷宗目录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3、立案登记表、立案通知书4、起诉书、刑事附带民事诉状5、证据目录;6、送达起诉书副本通知书、换押票7、送达回证8、辩护人、监护人、代理人函件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10、审限监督卡11、出庭通知书、公告、传票12、提押票13、鉴定结论、各种证据材料14、调查笔录15、法庭审理笔录(调解笔录)16、公诉词、辩护词、代理词17、原、被告提交的书面陈述18、撤诉申请19、裁判文书、调解书副本20、宣判笔录21、送达回证22、取保候审决定书23、逮捕决定书24、抗诉书、上诉状25、上诉移送函26、二审法院退卷函27、二审法院裁判文书或者调解书28、执行通知书回执29、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30、司法建议书31、备考表32、证物袋二、副卷1、卷宗目录2、阅卷笔录3、合议庭笔录4、案件审理报告5、审委会笔录6、裁判文书原件及正本民商事、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一、正卷1、卷宗目录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3、立案登记表4、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包括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5、受理案件通知书6、诉讼费减、缓、免申请及审批手续7、诉讼费收费票据8、送达回证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10、审限监督卡11、应诉通知书、答辩状及相关证据12、被告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13、送达回证14、开庭公告、传票、出庭通知书15、庭审前的各类裁定文书16、司法鉴定书17、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18、司法鉴定书19、原、被告的举证材料20、调查笔录21、法庭审理笔录(调解笔录)22、原、被告代理人代理词23、撤诉申请书24、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副本25、宣判笔录26、送达回证27、上诉状副本、上诉案件移送函28、二审法院退卷函29、二审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副本30、生效法律文书移送书31、备考表(须空白纸)32、证物袋二、副卷1、卷宗目录2、阅卷笔录3、合议庭评议笔录4、审理报告5、审委会笔录6、裁判文书原件及正本7、备考表第三篇: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各类案件安装的顺序刑事一审案件卷宗正卷装订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4、起诉状正本及附件;5、起诉书送达回证;6、聘请、指定、委托辩护人材料;7、自行逮捕决定、逮捕证及对家属通知书;8、扣押物品清单;9、查封令、查封物品清单;10、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决定书及保证书;11、要求补送材料函及补送材料;12、撤诉书;13、调查笔录或调查取证材料;14、鉴定结论;15、审问笔录;16、被告人坦白交代、揭发问题登记表及查证材料;17、延长审限的决定、报告及批复;18、庭审前工作笔录单及开庭前通知、传票、提押票、换押票;19、开庭公告底稿;20、开庭审判笔录;21、判决书、裁定书正本;22、宣判笔录;23、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回证;24、提押票;25、司法建议书;26、抗诉书;27、上诉案件移送书存根;28、上级人民法院退卷函;29、上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30、执行通知书存根和回执;31、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材料;32、备考表;33、证物袋;34、卷底。

律师业务档案整理与排列顺序须知

律师业务档案整理与排列顺序须知

律师业务档案整理与排列顺序须知律师业务档案整理与排列顺序须知第一条律师接受委托并开始承办法律事务时,即应同时注意保存有关材料,着手立卷的准备工作。

第二条律师应在法律事务办理完毕后,即全面整理、检查办理该项法律事务的全部文书材料,要补齐遗漏的材料,去掉不必立卷归档的材料。

第三条律师业务档案应按照案卷封面、卷内目录、案卷材料、备考表、卷底的顺序排列。

案卷内档案材料应按照诉讼程序的客观进程或时间顺序排列,具体顺序为:一、刑事卷:1.律师事务所收结案审批表;2.收费凭证;3.委托协议及委托书;4.阅卷笔录;5.会见被告人、委托人、证人笔录;6.调查材料;7.承办人提出的辩护或代理意见;8.集体讨论记录;9.起诉书、上诉书;10.辩护词或代理词;11.出庭通知书;12.裁定书、判决书;13.上诉书、抗诉书;14.律师工作记录;15.办案小结。

二、民事代理卷:1.律师事务所收结案审批表;2.收费凭证;3.委托协议及授权委托书;4.起诉书、上诉书或答辩书;5.阅卷笔录;6.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7.调查材料(证人证言、书证);8.诉讼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行给付申请书和法院裁定书;9.承办律师代理意见;10.集体讨论记录;11.代理词;12.出庭通知书;13.庭审笔录;14.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上诉书;15.律师工作记录;16.办案小结。

三、法律顾问卷:1.聘方的申请书、聘书或续聘书;2.聘请法律顾问协议;3.聘方基本情况介绍材料;4.收费凭证;5.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如起草规章、审查合同、参与谈判、代理解决纠纷、提供法律建议或法律意见、咨询或代书等)的记录和有关材料;6.协议存续、中止、终止的情况;7.工作小结。

四、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1.委托协议及委托书;2.收费凭证;3.与委托人谈话笔录;4.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5.调查材料;6.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或草拟的法律文书、办理具体法律事务活动的记录等;7.工作小结。

订卷宗方法和顺序

订卷宗方法和顺序

正义达律师事务所案卷装订目录1,受案审批表
2,委托代理合同
3,受案笔录
4,授权委托书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起诉状
注意:传票在起诉状之前
8,答辩状
9,上诉状及一审判决书
注意:庭审注意事项在上诉状后面,一审判决书前面10,证据目录(庭审)
注意:律师函属于证据
11,庭审证据
12,对方提供证据目录(第三人)13,对方的证据
14,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材料15,律师调去的其他证据材料
16,与当事人的谈话笔录
17,庭审笔录
注意:强制执行书,执行异议,复议情况放在庭审笔录前面
18,代理词
19,判决书
20,上诉状(申诉状)21,办案小结。

律所执行案件卷宗整理顺序

律所执行案件卷宗整理顺序

律所执行案件卷宗整理顺序
律所执行案件卷宗的整理顺序通常是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的:
1. 归档前的准备工作,在开始整理案件卷宗之前,律所工作人
员需要对案件卷宗进行初步检查,确保所有相关文件齐全,没有遗漏。

这包括确认案件的基本信息、相关当事人信息、诉讼材料、证
据材料等内容是否完整。

2. 文件分类,将案件卷宗中的文件按照类别进行分类,通常包
括诉讼材料、证据材料、法律文件、相关函件等。

这有助于后续整
理和查找文件时的便利性。

3. 文件整理,按照律所的规定,对文件进行整理,可以根据案
件的时间顺序或者内容顺序进行排列。

通常会在案卷封面上标注案
件名称、案号、当事人信息等基本信息,并在每份文件上标注日期、文件名称等信息。

4. 编号归档,对整理好的文件进行编号归档,可以使用律所内
部的案卷编号系统,或者根据案件的时间顺序进行编号。

这有助于
在后续的查阅和管理过程中快速定位文件。

5. 制作目录,对整理好的案卷制作目录,包括案卷中各个文件
的清单和索引,以便律所工作人员能够快速准确地找到需要的文件。

6. 存档管理,将整理好的案卷按照律所的管理规定进行存档,
可以根据案件的性质和重要性进行归档管理,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
便捷性。

以上就是律所执行案件卷宗整理的一般顺序,每个律所可能会
有所不同,但整体流程大致相似。

希望以上回答能够满足你的要求。

法律案件卷宗装订标准(3篇)

法律案件卷宗装订标准(3篇)

第1篇一、前言法律案件卷宗是记录案件办理过程、证据材料、法律文书等信息的载体,对于案件的审理、执行和监督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证案件卷宗的规范、整洁、便于查阅,特制定本装订标准。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法律服务机构办理案件所形成的卷宗装订。

三、装订要求1.卷宗规格(1)卷宗封面:采用A4纸,封面颜色为深蓝色或黑色,字体为宋体,字号为小二号,内容包括:案件名称、案件编号、当事人姓名、案由、案件类型、承办人、装订日期等。

(2)卷内文件:采用A4纸,左侧装订,每页文件左侧留出3cm装订边。

2.装订材料(1)封面:采用250克以上白色胶版纸。

(2)卷内文件:采用70克以上白色胶版纸。

(3)装订线:采用直径为2mm的专用装订线。

(4)封面胶:采用环保型专用封面胶。

3.装订方法(1)卷宗封面:将封面纸张对折,用装订机或手工装订在卷宗上,确保封面平整、牢固。

(2)卷内文件:将卷内文件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左侧留出装订边,用装订机或手工装订。

(3)装订线:将装订线穿过卷内文件和封面,用装订机或手工固定。

(4)封面胶:在装订线固定后,将封面胶涂在封面和装订线之间,确保封面与装订线牢固粘合。

4.装订顺序(1)卷宗封面(2)案件受理登记表(3)起诉状(或自诉状)(4)答辩状(如有)(5)证据材料(6)证人证言(7)鉴定意见(8)勘验笔录(9)调查笔录(10)其他材料(11)法律文书(12)判决书(或裁定书、调解书)(13)执行通知书(如有)(14)结案报告5.装订要求(1)卷宗装订整齐,无破损、皱褶等现象。

(2)卷内文件排列有序,便于查阅。

(3)装订线固定牢固,无松动、脱落等现象。

(4)封面胶涂抹均匀,粘合牢固。

(5)卷宗厚度适中,便于携带和查阅。

四、卷宗封存1.案件办结后,应当将卷宗封存。

2.封存卷宗时,应当在卷宗封面右侧粘贴封条,封条上注明封存日期和封存人姓名。

3.封存卷宗应当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的地方,防止卷宗受潮、受潮、受损。

律师案卷装订顺序

律师案卷装订顺序

整理案卷顺序
民事卷
1、封皮
2、目录
3、风险告知书
4、委托代理合同
5、授权委托书
6、当事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7、立案文件,送达回证
8、起诉书、上诉书、答辩状
9、阅卷笔录
10、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
11、调查材料(证人证言)
12、诉讼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行给付申请书和法院裁定书
证据材料
13、代理词
14、出庭通知书
15、庭审笔录
16、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上诉书
17、办案小结
所有入卷材料统一在右上角编号,两面有字的要两面编号。

页号位置正面在右上角,背面在左上角。

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案卷装订顺序

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案卷装订顺序

律师事务所营业档案檀卷分列次序一. 刑事卷1. 律师事务所批办单;2. 收费凭证;3. 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书或指定书);4. 律师事务所公函;5. 收案笔录或风险告诉书;6. 阅卷笔录;7. 会面原告人.委托人.证人笔录;8. 证据交代记载及证据目次,查询拜访材料;9.承办人提出的辩白或代理看法; 10. 集体评论辩论记载;11.告状书.上诉书;12.辩白词或代理词13.出庭通知书;14.裁定书.判决书;15.上诉书.抗诉书;16. 案件工作记载;17. 司法办事质量监视卡;18. 办案小结.二. 平易近事代理卷1. 律师事务所批办单;2. 收费凭证;3. 委托书(委托代理协定.授权委托书);4. 律师事务所公函;5.告状书.上诉书或答辩书;6. 收案笔录或风险告诉书;7.阅卷笔录;8.会面了当事人谈话笔录;9.证据交代目次及证据目次,查询拜访材料;10.诉讼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行给付申请书和法院裁定书;11.承办律师代理看法;12.集体评论辩论记载;13.代理词;14.出庭通知书;15.庭审笔录;16.判决书.裁定书.调剂书.上诉书;17. 案件工作记载;18. 司法办事质量监视卡;19.办案小结.三. 司法参谋卷1. 聘方的申请书.聘书或续聘书;2. 聘任司法参谋协定;3. 聘方根本情形介绍材料;4. 收费凭证;5. 筹划各类司法事务(如草拟规章.审查合同.介入会谈.代懂得决胶葛.供给司法建议或司法看法.咨询或代书等)的记载和有关材料;6. 协定存续.中断.终止的情形;7. 司法办事质量监视卡;8.工作小结四. 其他非诉讼司法事务1. 委托书;2. 委托代理合同;3. 收费凭证;4.与委托人谈话笔录,风险告诉书;5.委托人供给的证据材料;6.证据交代目次及证据目次,查询拜访材料;7.律师出具的司法看法,或草拟的司法文书.筹划具体司法事务运动的记载等;8. 司法办事质量监视卡;9.工作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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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案卷装订顺序
案卷装订
一、封皮
封皮一般分类设置:诉讼、非诉讼、仲裁、法律顾问。

1.诉讼:诉讼类型(民事、刑事);年度;所内卷号;案由;案号;承办律师;收案日期;结案日期;审级;审理结果;归档日期;档案号数;统计类别;保存年限;卷内共计页数;档案类号等等
2.非诉讼:
3.法律顾问:顾问类型;卷宗编号;年度;业务编号;聘请单位名称;受聘律师;法人代表;联系人;合同期限;单位性质;基本情况(单位人数、下设法人单位、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归档日期;统计类别;保存年限;卷内统计页数等;
4.仲裁:年度;卷号;事由;当事人;承办律师;接受日期;办结日期;办结方式;统计类别;卷宗页数等
二、案卷目录:
1.基本内容填录:案件名称;业务类型;归档时间;客户、案件编号;委托方;主办律师;承办律师;页数;基本说明等
2.序号:不须多言,自然数依次排列;
3.内容:是主要目录部分,按照卷宗整理后的顺序依次将主要内容提炼后填写;
4.页码:卷宗整理后编辑的页码;
5.备注:对文件内容的备注说明;
三、下面详细讲解案卷整理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文件的内容提炼:
一般以文件标题为目录内容,便于查找。

对于标题内容过于简单不容易识别的,可适当提取重点提示性内容。

2.标记页码:
正规标记法应使用打码器依次标记,没有条件的手写也无所谓,所内档案以实用为要。

应注意的是,律所内的卷宗文件以复印件为多,但也有部分正本文件,复印件多为单页面,正本文件尤其是判决书类型文件多为双页面,因此标记页码时注意双面页码勿遗漏。

3.案卷整理顺序(诉讼案件)
一般以案件发展的顺序为顺序,以程序性文件居前、证据性文件居后。

总之,以便于案件线索梳理、案情发展了解为原则。

1)封皮;
2)目录;
3)法律服务合同(或称委托代理协议);
4)授权委托书;
5)法院传票等法院通知类文书;
6)律师、委托人的证明文件、手续等;
7)起诉书;
8)开庭的准备文件,如答辩状、辩护词、代理意见等以及律师的开庭准备等手稿;
9)证据材料;如为二审案件,则前述均为二审文件,此后为一审的文件;
10)民事判决书;
11)办案小结;
4.其他
1)重复的文件去掉,如有原件正本,则留存正本;
2)现司法中涉及的文件都以A4要求为主,因此卷宗一般文件均为A4,但也有少部分不规则大小文件,如律师手稿、快递单、单据等,对于此类文件应将其粘贴在A4白纸上,在白纸相应位置打印页码后装订;
3)文件原装订用的书订等都去掉,方便案卷整体装订,避免损坏装订机器并保证卷宗的美观性。

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
(司法部1991年9月11日颁布
司律通字(1991)15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律师业务档案,是律师进行业务活动的真实记录,反映律师维护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体现律师的基本职能和社会作用。

为加强对律师业务档案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律师承办业务形成的文件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要求立卷归档。

立卷归档工作由承办律师或助理律师负责。

第三条律师业务档案分诉讼、非诉讼和涉外三类。

诉讼类包括刑事(含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代理、经济诉讼代理、行政诉讼代理四种;非诉讼类包括法律顾问、仲裁代理、咨询代书、其他非诉讼业务四种;涉外类根据具体情况按前二类确定。

第四条律师业务档案按年度和一案一卷、一卷一号原则立卷。

两个以上律师共同承办同一案件或同一法律事务一般应合并立卷,但不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律师合办的法律事务除外。

律师承办跨年度的业务,应在办结年立卷。

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应做到一单位一卷。

第五条律师承办业务中使用的各种证明材料、往来公文、谈话笔录、调查记录等,都必须用钢笔或毛笔书写、签发,要求字体整齐、清晰。

第二章案卷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排列顺序
第六条律师接受委托并开始承办法律事务时,即应同时注意收集保存有关材料,着手立卷的准备工作。

第七条律师应在法律事务办理完毕后,即全面整理、检查办理该项法律事
务的全部文书材料,要补齐遗漏的材料,去掉不必立卷归档的材料。

第八条律师立卷归档过程中,内容相同的文字材料一般只存一份,但有领导同志批示的材料除外。

第九条下列文书材料,不必立卷归档:
一、委托律师办理法律事务前有关询问如何办理委托手续的信件、电文、电话记录、谈话记录以及复函等;
二、没有参考价值的信封;
三、其他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委托代查的有关证明材料的草稿;
四、未经签发的文电草稿,历次修改草稿(定稿除外)。

第十条对已提交给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部门的证据材料,承办律师应将其副本或复印件入卷归档。

第十一条对不能附卷归档的实物证据,承办律师可将其照片及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特征、保管处所、质量检查证明等记载或留存附卷后,分别保管。

第十二条律师业务档案应按照案卷封面、卷内目录、案卷材料、备考表、卷底的顺序排列。

案卷内档案材料应按照诉讼程序的客观进程或时间顺序排列。

具体顺序为:
一、刑事卷
1.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批办单;
2.收费凭证;
3.委托书或指定书;
4.阅卷笔录;
5.会见被告人、委托人、证人笔录;
6.调查材料;
7.承办人提出的辩护或代理意见;
8.集体讨论记录;
9.起诉书、上诉书;
10.辩护词或代理词、
11.出庭通知书;
12.裁定书、判决书;
13.上诉书、抗诉书;
14.办案小结。

二、民事代理卷
1.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批办单;
2.收费凭证;
3.委托书(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
4.起诉书、上诉书或答辩书;
5.阅卷笔录;
6.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
7.调查材料(证人证言、书证);
8.诉讼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行给付申请书和法院裁定书;9.承办律师代理意见;
10.集体讨论记录;
11.代理词;
12.出庭通知书;
13.庭审笔录;
14.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上诉书;
15.办案小结。

三、法律顾问卷
1.聘方的申请书、聘书或续聘书;
2.聘请法律顾问协议;
3.聘方基本情况介绍材料;
4.收费凭证;
5.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如起草规章、审查合同、参与谈判、代理解决纠纷、提供法律建议或法律意见、咨询或代书等)的记录和有关材料;
6.协议存续、中止、终止的情况;
7.工作小结。

四、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1.委托书;
2.收费凭证;
3.与委托人谈话笔录;
4.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
5.调查材料;
6.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或草拟的法律文书、办理具体法律事务活动的记录等;
7.工作小结。

第十三条行政诉讼代理、经济诉讼代理和仲裁代理卷顺序参照民事代理卷排列。

咨询代书卷分别按年度及时间顺序排列。

涉外类卷分别参照国内同类卷顺序排列。

第十四条终止委托的业务,承办律师仍应按上述各类业务排列顺序归档,承办律师应将委托人要求终止委托的书面文字材料或承办律师对终止委托原因的记录收入卷中,排在全部文书材料之后。

第三章立卷编目和装订
第十五条律师业务档案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逐页编号,两面有字的要两面编页号。

页号位置正面在右上角,背面在左上角(无字页不编号)。

第十六条立卷人有钢笔或毛笔逐页填写案卷封面;填写卷内目录,内容要整齐,字迹要工整。

第十七条有关卷内文书材料的说明材料,应逐荐填写在备考表内。

第十八条承办案件日期以委托书签订日期或人民法院指定日期为准;结案日期以收到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之日为准;法律顾问业务的收结日期,以聘请法律顾问合同的签订与终止日期为准;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以委托事项办结之日为结案日。

第十九条律师业务文书材料装订前要进一步整理。

对破损的材料要修补或复制,复制件放在原件后面。

对字迹难以辨认的材料应当附上抄件。

主要外文材料要翻译成中文附后。

卷面为16开,窄于或小于卷面的材料,要用纸张加衬底;大于卷面的材料,要按卷面大小折叠整齐。

需附卷的信封要打开平放,邮票不要揭掉。

文书材料上的金属物要全部剔除干净。

第二十条案卷装订一律使用棉线绳,三孔钉牢。

在线绳活结处需贴上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封签,并在骑缝线上加盖立卷人的姓名章。

第四章归档
第二十一条律师业务文书材料应在结案或事务办结后三个月内整理立卷。

装订成册后由承办人根据司法部、国家档案局制定的《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提出保管期限,经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主任审阅盖章后,移交档案管理人员,并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十二条档案管理人员接收档案时应进行严格审查,凡不符合立卷规定要求的,一律退回立卷人重新整理,全部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十三条涉外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律师业务案卷均应列为密卷,确定密级,在归档时应地档案封面右上角加盖密卷章。

第二十四条随卷归档的录音带、录相带等声像档案,应在每盘磁带上注明当事人的姓名、内容、档案编号、录制人、录制时间等,逐盘登记造册归档。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可根据本地区情况,制订补充办法或细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过去颁布的有关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中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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