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所 案件卷宗正卷装订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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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人民法院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人民法院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The final edition was revised on December 14th, 2020.人民法院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刑事一审案件卷宗正卷装订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4、起诉状(自诉状)正本及附件;5、起诉书送达回证;6、聘请、指定、委托辩护人材料;7、自行逮捕决定、逮捕证及对家属通知书;8、扣押物品清单;9、查封令、查封物品清单;10、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决定书及保证书;11、要求补送材料函及补送材料;12、撤诉书;13、调查笔录或调查取证材料;14、鉴定结论;15、审问笔录;16、被告人坦白交代、揭发问题登记表及查证材料;17、延长审限的决定、报告及批复;18、庭审前工作笔录单及开庭前通知、传票、提押票、换押票;19、开庭公告底稿;20、开庭审判笔录(公诉词、辩护词、证人证词、被告人陈述词);21、判决书、裁定书正本(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书、协议书、裁定书正本);22、宣判笔录(委托宣判函及宣判笔录);23、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回证;24、提押票;25、司法建议书;26、抗诉书;27、上诉案件移送书存根;28、上级人民法院退卷函;29、上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30、执行通知书存根和回执(释放证回执);31、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材料;32、备考表;33、证物袋;34、卷底。

民事一审普通程序案件正卷材料装订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4、审理运行时间表;5、起诉书或口头起诉笔录;6、立案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7、缴纳诉讼费用或减、缓、免手续;8、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9、答辩状及附件;10、原、被告诉讼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鉴定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1、诉讼保全申请;12、保全裁定及送达回证;13、保全措施存根;14、原、被告举证材料;15、询问、调查取证材料、证人出庭申请;16、调解笔录及调解材料(庭前调解);17、准备庭笔录;18、开庭通知、传票及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公告底稿等各类通知书;19、开庭审判笔录;20、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21、宣判笔录、22、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送达回证;23、上诉案件移送函存根;24、上级法院退卷函;25、上级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26、证物处理手续;27、执行手续材料;28、备考表;29、证物袋;30、卷底。

法律服务所案件卷宗装订规范

法律服务所案件卷宗装订规范

法律服务所案件卷宗装订规范第一篇:法律服务所案件卷宗装订规范法律服务所案件卷宗装订规范法律服务业务档案应按照案卷封面、卷内目录、案卷材料、备考表、卷底的顺序排列。

案卷内档案材料应按照诉讼程序的客观进程或时间顺序排列,具体顺序为:(“*”为必备内容“+”为可入卷材料)一、民事代理卷1.* 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批办单;2.* 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风险告知书;3.* 收费凭证;4.* 委托书(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5.* 起诉书、上诉书或答辩书;6.+ 阅卷笔录;7.+ 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8.+ 调查材料(证人证言、书证);9.+ 诉讼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行给付申请书和法院裁定书;10.+ 承办律师代理意见;11.+ 集体讨论记录;12.* 代理词;13.* 出庭通知书;14.* 庭审笔录;15.* 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上诉书;16.* 案件服务质量监督卡17.* 办案小结。

二、法律顾问卷1.* 聘方的申请书、聘书或续聘书;2.* 聘请法律顾问协议;3.* 聘方基本情况介绍材料;4.* 收费凭证;5.+ 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如起草规章、审查合同、参与谈判、代理解决纠纷、提供法律建议或法律意见、咨询或代书等)的记录和有关材料;6.* 协议存续、中止、终止的情况;7.* 工作小结。

三、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1.* 委托书;2.* 收费凭证;3.* 与委托人谈话笔录;4.+ 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5.+ 调查材料;6.*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或草拟的法律文书、办理具体法律事务活动的记录等;7.* 工作小结。

备注:行政诉讼代理、经济诉讼代理和仲裁代理卷顺序参照民事代理卷排列。

咨询代书卷分别按年度及时间顺序排列。

第二篇:案件卷宗装订顺序《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一、正卷1、卷宗目录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3、立案登记表、立案通知书4、起诉书、刑事附带民事诉状5、证据目录;6、送达起诉书副本通知书、换押票7、送达回证8、辩护人、监护人、代理人函件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10、审限监督卡11、出庭通知书、公告、传票12、提押票13、鉴定结论、各种证据材料14、调查笔录15、法庭审理笔录(调解笔录)16、公诉词、辩护词、代理词17、原、被告提交的书面陈述18、撤诉申请19、裁判文书、调解书副本20、宣判笔录21、送达回证22、取保候审决定书23、逮捕决定书24、抗诉书、上诉状25、上诉移送函26、二审法院退卷函27、二审法院裁判文书或者调解书28、执行通知书回执29、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30、司法建议书31、备考表32、证物袋二、副卷1、卷宗目录2、阅卷笔录3、合议庭笔录4、案件审理报告5、审委会笔录6、裁判文书原件及正本民商事、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一、正卷1、卷宗目录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3、立案登记表4、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包括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5、受理案件通知书6、诉讼费减、缓、免申请及审批手续7、诉讼费收费票据8、送达回证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10、审限监督卡11、应诉通知书、答辩状及相关证据12、被告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13、送达回证14、开庭公告、传票、出庭通知书15、庭审前的各类裁定文书16、司法鉴定书17、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18、司法鉴定书19、原、被告的举证材料20、调查笔录21、法庭审理笔录(调解笔录)22、原、被告代理人代理词23、撤诉申请书24、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副本25、宣判笔录26、送达回证27、上诉状副本、上诉案件移送函28、二审法院退卷函29、二审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副本30、生效法律文书移送书31、备考表(须空白纸)32、证物袋二、副卷1、卷宗目录2、阅卷笔录3、合议庭评议笔录4、审理报告5、审委会笔录6、裁判文书原件及正本7、备考表第三篇: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各类案件安装的顺序刑事一审案件卷宗正卷装订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4、起诉状正本及附件;5、起诉书送达回证;6、聘请、指定、委托辩护人材料;7、自行逮捕决定、逮捕证及对家属通知书;8、扣押物品清单;9、查封令、查封物品清单;10、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决定书及保证书;11、要求补送材料函及补送材料;12、撤诉书;13、调查笔录或调查取证材料;14、鉴定结论;15、审问笔录;16、被告人坦白交代、揭发问题登记表及查证材料;17、延长审限的决定、报告及批复;18、庭审前工作笔录单及开庭前通知、传票、提押票、换押票;19、开庭公告底稿;20、开庭审判笔录;21、判决书、裁定书正本;22、宣判笔录;23、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回证;24、提押票;25、司法建议书;26、抗诉书;27、上诉案件移送书存根;28、上级人民法院退卷函;29、上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30、执行通知书存根和回执;31、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材料;32、备考表;33、证物袋;34、卷底。

人民法院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人民法院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人民法院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The final edition was revised on December 14th, 2020.人民法院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刑事一审案件卷宗正卷装订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4、起诉状(自诉状)正本及附件;5、起诉书送达回证;6、聘请、指定、委托辩护人材料;7、自行逮捕决定、逮捕证及对家属通知书;8、扣押物品清单;9、查封令、查封物品清单;10、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决定书及保证书;11、要求补送材料函及补送材料;12、撤诉书;13、调查笔录或调查取证材料;14、鉴定结论;15、审问笔录;16、被告人坦白交代、揭发问题登记表及查证材料;17、延长审限的决定、报告及批复;18、庭审前工作笔录单及开庭前通知、传票、提押票、换押票;19、开庭公告底稿;20、开庭审判笔录(公诉词、辩护词、证人证词、被告人陈述词);21、判决书、裁定书正本(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书、协议书、裁定书正本);22、宣判笔录(委托宣判函及宣判笔录);23、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回证;24、提押票;25、司法建议书;26、抗诉书;27、上诉案件移送书存根;28、上级人民法院退卷函;29、上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30、执行通知书存根和回执(释放证回执);31、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材料;32、备考表;33、证物袋;34、卷底。

民事一审普通程序案件正卷材料装订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4、审理运行时间表;5、起诉书或口头起诉笔录;6、立案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7、缴纳诉讼费用或减、缓、免手续;8、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9、答辩状及附件;10、原、被告诉讼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鉴定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1、诉讼保全申请;12、保全裁定及送达回证;13、保全措施存根;14、原、被告举证材料;15、询问、调查取证材料、证人出庭申请;16、调解笔录及调解材料(庭前调解);17、准备庭笔录;18、开庭通知、传票及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公告底稿等各类通知书;19、开庭审判笔录;20、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21、宣判笔录、22、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送达回证;23、上诉案件移送函存根;24、上级法院退卷函;25、上级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26、证物处理手续;27、执行手续材料;28、备考表;29、证物袋;30、卷底。

法律服务所案件卷宗装订规范

法律服务所案件卷宗装订规范

法律服务所案件卷宗装订规范法律服务业务档案应按照案卷封面、卷内目录、案卷材料、备考表、卷底的顺序排列。

案卷内档案材料应按照诉讼程序的客观进程或时间顺序排列,具体顺序为:( “*”为必备内容“+”为可入卷材料)一、民事代理卷1.* 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批办单;2. * 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风险告知书;3.* 收费凭证;4.* 委托书(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5.* 起诉书、上诉书或答辩书;6.+ 阅卷笔录;7.+ 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8.+ 调查材料(证人证言、书证);9.+ 诉讼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行给付申请书和法院裁定书;10.+ 承办律师代理意见;11.+ 集体讨论记录;12.* 代理词;13.* 出庭通知书;14.* 庭审笔录;15. * 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上诉书;16. * 案件服务质量监督卡17.* 办案小结。

二、法律顾问卷1.* 聘方的申请书、聘书或续聘书;2.* 聘请法律顾问协议;3.* 聘方基本情况介绍材料;4.* 收费凭证;5.+ 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如起草规章、审查合同、参与谈判、代理解决纠纷、提供法律建议或法律意见、咨询或代书等)的记录和有关材料;6.* 协议存续、中止、终止的情况;7.* 工作小结。

三、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1.* 委托书;2.* 收费凭证;3.* 与委托人谈话笔录;4.+ 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5.+ 调查材料;6.*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或草拟的法律文书、办理具体法律事务活动的记录等;7.* 工作小结。

备注:行政诉讼代理、经济诉讼代理和仲裁代理卷顺序参照民事代理卷排列。

咨询代书卷分别按年度及时间顺序排列。

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1、封皮;
2、卷内目录;
3、律师业务受理审批表;
4、风险告知书;
5、委托代理合同(或协议);
6、授权委托书;
7、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收费凭证(本所出具发票的复印件);(可以不要)
8、对方当事人基本信息(有的话)
9、民事诉状、民事上诉状或答辩状、反诉状等其他应附卷的文书;
10、阅卷笔录;
11、律师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
12、证据清单(包括但不限于证据名称、证据来源、证据内容、证明对象、赔偿清单等。


13、举证通知书(法院的)
14、答辩状(对方当事人)
15、律师收集或向法庭出示的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所列材料: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勘验笔录、视听资料、鉴定结论等。

注:按案件诉讼程序及时间顺序,或证据目录所示顺序排列)
16、(法院相关文书)诉讼法律文书、出庭通知书;(包括但不限于所列文书: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回避申请书、回避复议申请书、财产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予执行申请书、先予执行担保书、出庭通知书、延期审理申请书、回避申请书、重新勘验申请书、撤诉申请书等。

注:按案件诉讼程序及时间顺序排列)
17、庭审笔录; 18、代理词;
19、可以在代理词上附上法律依据; 20、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21、办案小结;
22、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

上海律师刑事辩护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上海律师刑事辩护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上海律师刑事辩护案件卷宗装订顺序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刑事案件的数量不断增加,刑事辩护也变得越来越普遍。

而对于律师来说,卷宗的整理和装订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特别是在上海,律师在办理刑事辩护案件时,需要非常注意卷宗的装订顺序,以确保证据的清晰、完整和有说服力。

下面将介绍上海律师刑事辩护案件卷宗装订顺序的一些基本规则和要点。

一、案卷目录在装订卷宗前,律师必须要准备一份案卷目录。

这个目录应该清晰地列出所有的材料和证据,按照时间和事件的顺序进行排列。

在目录中,律师应该注明每个文件的名称、页数、日期、来源和文件编号等详细信息,以方便法院和对方律师查看。

二、装订顺序1、刑事判决书和起诉书刑事辩护的核心就是要规避刑事罪名,因此在装订卷宗时,刑事判决书和起诉书应该放在最前面。

这样律师可以方便自己熟悉案情,同时利用这两个文件进行定位和核对。

2、证人证言和被害人陈述在认真研究判决书和起诉书之后,律师应该重点关注证人证言和被害人陈述。

证人证言可以显示证人对案件的观点和错误认识,因此有助于推翻对方的证据,增强自己的辩护力量。

被害人陈述同样非常重要,因为通过被害人的描述和转述可以了解到事实的真相和侵犯的程度。

3、证据材料证据材料是刑事辩护中最重要的一环,因为它们直接决定着一个案件的结局。

在装订卷宗时,证据材料必须要以正确的顺序进行排列。

例如,现场勘验、笔录和鉴定书等物证证据应该按照时间顺序和事件逻辑来排列。

而照片、录像和录音等证据材料则应该标明时间和地点等关键信息。

4、辩护意见和法律依据最后,律师应该按照辩护意见和法律依据的顺序列出相应的文件和证据。

这些文件的内容必须清晰明了,以充分反映律师的观点和主张。

在列出这些文件时,律师还应该注明文件名称、页数和来源等详细信息,以方便法院和对方律师查看。

总之,上海律师在装订刑事辩护案件卷宗时,必须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和要点。

按照正确的装订顺序排列文件,可以有效地增强律师的辩护力量,提高辩护成功率。

卷宗装订顺序

卷宗装订顺序

一、立卷标准(一)刑事卷宗的分类1、正卷第一部分,诉讼文书卷(包括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单一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诉讼文书和技术鉴定材料合并一卷;共同犯罪案件,如诉讼文书材料超过200页的,可以将综合性材料与属于犯罪嫌疑人个人责任材料分别立卷,技术性鉴定材料单独立卷。

2、正卷第二部分,证据材料卷。

一案涉及多罪的,如超过200页,可以按涉及的罪名分别立卷。

3、副卷,侦查工作卷。

(二)卷宗分册编号的排列序为:诉讼文书卷、证据材料卷、侦察工作卷。

每册以不超过200页为宜。

(三)凡撤销案件或未能移送审查起诉,需要归档的案件,应制作案情说明表、制卡人登记表存入诉讼文书卷排列在卷内目录之后,制作卷内备考表存入诉讼文书卷排列在卷宗封底之前。

正卷第一部分与第二部分可以合为一卷(正卷),如超过200页较多的,仍可分别立卷。

(四)卷宗装订要做到整齐规范,符合立卷归档要求。

卷宗应下齐和右齐。

一律装订在左侧用线绳装订,做到三孔一线,每孔间距10厘米,孔边距左延 1.5厘米。

每册都要从“1”开始编页码,页码写在右上角,如文书材料的背面有字,页码写在左上角。

大小不一、残损破缺的材料,要进行裱糊或作裁剪、折叠处理。

二、装订顺序(一)诉讼文书卷装订顺序1、卷宗封面2、主办警官签署意见表(不编页号)3、卷内目录4、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5、立案决定书6、传唤通知书,拘传证,询问通知书7、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未成年证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8、拘留证,拘留通知书9、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10、回避/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11、复议决定书12、提请批准逮捕书,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要求复议意见书,检察机关的复议决定书,提请复核意见书,检察机关的复核决定书13、逮捕证,逮捕通知书,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14、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不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15、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16、羁押期限届满通知书17、安排律师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决定书,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通知书,不准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18、不予取保候审通知书,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保证书,收取保证金通知书,没收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保证金凭证,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对保证人罚款/没收保证金复核决定书,责令具结悔过决定书,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19、监视居住决定书,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20、通缉令21、鉴定聘请书,鉴定结论通知书22、技术性鉴定材料,如:法医鉴定、司法精神病鉴定、痕迹鉴定、化学鉴定、专业技术鉴定、估价鉴定、会计鉴定审计报告、责任认定等由有鉴定资格的机构、人员对人身、物品及其他有关证据进行鉴定所形成的鉴定书、检验材料。

(完整版)律师所案件卷宗正卷装订顺序

(完整版)律师所案件卷宗正卷装订顺序

刑事一审案件卷宗正卷装订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4、起诉状(自诉状)正本及附件;5、起诉书送达回证;6、聘请、指定、委托辩护人材料;7、自行逮捕决定、逮捕证及对家属通知书;8、扣押物品清单;9、查封令、查封物品清单;10、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决定书及保证书;11、要求补送材料函及补送材料;12、撤诉书;13、调查笔录或调查取证材料;14、鉴定结论;15、审问笔录;16、被告人坦白交代、揭发问题登记表及查证材料;17、延长审限的决定、报告及批复;18、庭审前工作笔录单及开庭前通知、传票、提押票、换押票;19、开庭公告底稿;20、开庭审判笔录(公诉词、辩护词、证人证词、被告人陈述词);21、判决书、裁定书正本(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书、协议书、裁定书正本);22、宣判笔录(委托宣判函及宣判笔录);23、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回证;24、提押票;25、司法建议书;26、抗诉书;27、上诉案件移送书存根;28、上级人民法院退卷函;29、上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30、执行通知书存根和回执(释放证回执);31、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材料;32、备考表;33、证物袋;34、卷底。

民事一审普通程序案件正卷材料装订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4、审理运行时间表;5、起诉书或口头起诉笔录;6、立案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7、缴纳诉讼费用或减、缓、免手续;8、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9、答辩状及附件;10、原、被告诉讼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鉴定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1、诉讼保全申请;12、保全裁定及送达回证;13、保全措施存根;14、原、被告举证材料;15、询问、调查取证材料、证人出庭申请;16、调解笔录及调解材料(庭前调解);17、准备庭笔录;18、开庭通知、传票及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公告底稿等各类通知书19、开庭审判笔录;20、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21、宣判笔录、22、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送达回证;23、上诉案件移送函存根;24、上级法院退卷函;25、上级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26、证物处理手续;27、执行手续材料;28、备考表;29、证物袋;30、卷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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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一审案件卷宗正卷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
4、起诉状(自诉状)正本及附件;
5、起诉书送达回证;
6、聘请、指定、委托辩护人材料;
7、自行逮捕决定、逮捕证及对家属通知书;
8、扣押物品清单;
9、查封令、查封物品清单;
10、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决定书及保证书;
11、要求补送材料函及补送材料;
12、撤诉书;
13、调查笔录或调查取证材料;
14、鉴定结论;
15、审问笔录;
16、被告人坦白交代、揭发问题登记表及查证材料;
17、延长审限的决定、报告及批复;
18、庭审前工作笔录单及开庭前通知、传票、提押票、换押票;
19、开庭公告底稿;
20、开庭审判笔录(公诉词、辩护词、证人证词、被告人陈述词);
21、判决书、裁定书正本(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书、协议书、裁定书正本);
22、宣判笔录(委托宣判函及宣判笔录);
23、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回证;
24、提押票;
25、司法建议书;
26、抗诉书;
27、上诉案件移送书存根;
28、上级人民法院退卷函;
29、上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
30、执行通知书存根和回执(释放证回执);
31、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材料;
32、备考表;
33、证物袋;
34、卷底。

民事一审普通程序案件正卷材料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
4、审理运行时间表;
5、起诉书或口头起诉笔录;
6、立案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7、缴纳诉讼费用或减、缓、免手续;
8、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9、答辩状及附件;
10、原、被告诉讼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鉴定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1、诉讼保全申请;
12、保全裁定及送达回证;
13、保全措施存根;
14、原、被告举证材料;
15、询问、调查取证材料、证人出庭申请;
16、调解笔录及调解材料(庭前调解);
17、准备庭笔录;
18、开庭通知、传票及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公告底稿等各类通知书
19、开庭审判笔录;
20、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
21、宣判笔录、
22、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送达回证;
23、上诉案件移送函存根;
24、上级法院退卷函;
25、上级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
26、证物处理手续;
27、执行手续材料;
28、备考表;
29、证物袋;
30、卷底。

民事简易程序案件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
4、审理运行时间表;
5、起诉状或口头起诉笔录;
6、立案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7、缴纳诉讼费收据或减、缓、免手续;
8、应诉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9、举证通知;
10、地址确认通知书;
11、答辩状及附件;
12、委托代理手续;
13、原、被告举证材料;
14、调查取证材料;
15、调解材料、调解协议书;
16、开庭传票、出庭通知、开庭公告等通知书;
17、庭审笔录;
18、判决、调解、裁定书原件及正本;
19、宣判笔录;
20、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送达回证;
21、结案说明。

行政诉讼一审案件正卷材料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
4、起诉书、口诉笔录及相关证据(行政处罚及处理材料);
5、受理案件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6、缴纳诉讼费用收据或减、免、缓手续
;7、应诉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8、答辩状及附件;
9、法定代表人及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10、原、被告举证材料、第三人举证材料;
11、询问、调查笔录及调查取证材料;
12、开庭通知、传票、公告底稿;
13、开庭审判笔录;
14、代理词;
15、撤诉书;
16、判决书、裁定书正本;
17、宣判笔录;
18、送达回证;
19、上诉或复核案件移送书;
20、上级法院退卷函;
21、上级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批复;
22、证物处理手续;
23、备考表。

各类诉讼案件副卷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承办人与有关部门内部交换意见材料或笔录;
4、有关本案的内部请求及批复
5、合议庭评议笔录;
6、案情综合报告原、正本;
7、审判庭研究、汇报案件记录;
8、审判委员会讨论笔录;
9、判决书、裁定书原本;
10、其他不宜对外公开的材料;
11、备考表、卷底。

执行案件材料装订顺序
1、卷宗目录;
2、受理执行案件审批表;
3、执行日志;
4、申请、移送委托执行书及附件;
5、执行根据;
6、阅卷笔录;
7、执行通知书稿;
8、交纳执行费用通知及收据或减、免、缓执行费用手续;
9、执行笔录;
10、调查笔录、材料;
11、强制执行措施材料(包括合议庭笔录、法律文书材料);
12、协助执行通知书;
13、查询、冻结、划拨存款通知书(存根、回执);
14、搜查令、搜查、查封扣押笔录、财产清单;
15、解除强制措施材料;
16、对妨害执行的强制措施材料;
17、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材料;
18、对异议的审查材料;
19、能否继续执行的审查报告;
20、对异议的合议庭或审判委员会决定;
21、驳回申请通知书;
22、中止或终结执行的民事裁定书;
23、结案情况及收据;
24、执行案件结案报告和审批表;
25、司法建议书;
26、传票;
27、送达回证;
28、其他。

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材料装订顺序
1、立案表;
2、执行申请书及附件;
3、执行依据;
4、缴纳执行费用收据;
5、准予执行合议庭笔录;
6、准予执行裁定书原、正本;
7、报告通知书;
8、执行笔录、调查取证材料;
9、强制执行合议笔录、审批表、法律文书;
10、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有关材料;
11、协助执行通知书;
12、搜查、查封、扣押笔录及清单;
13、拍卖、变卖手续;
14、对妨害执行的强制措施审批材料及法律文书;
15、执行异议材料;
16、对执行异议的审查、处理材料;
17、中止、终结执行的合议庭笔录及裁定书;
18、结案表;
19、司法建议及送达材料;
20、需送达法律文书的送达回证。

再审案件材料装订比照诉讼案件装订顺序装订。

注:装订顺序中没有规定的材料又必须装订的,以时间顺序或分类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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