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事、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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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订卷顺序

民事案件订卷顺序

民事案件订卷顺序一、起诉状和答辩状。

起诉状那可是案件的开端呀,就像是故事的开头。

原告在这上面诉说着自己的委屈或者诉求,它得规规矩矩地放在卷首呢。

答辩状也不能少呀,被告在这上面回应原告的那些事儿,要紧跟在起诉状后面,就像两个人在对话,你说一句我回一句,所以这俩得挨着。

二、当事人身份证明。

这个超重要的。

就好比你去参加一个活动,得先表明身份吧。

身份证复印件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要是法人的话)等等,这些能证明当事人是谁的材料得在这儿。

要是没有这个,就像你跟人聊天却不知道对方是谁,多奇怪呀。

这些材料就像案件的身份证,告诉大家这个案子是关于谁的。

三、授权委托书。

如果有代理人的话,这个授权委托书就得闪亮登场啦。

它就像是一个通行证,代理人拿着这个才能名正言顺地参与到案件里。

上面写着代理人的权限范围,是一般代理还是特别授权代理,这关系到代理人能做多少事儿呢。

四、证据材料。

证据可是案件的核心呢。

各种书证、物证的复印件或者照片之类的都在这儿。

比如说合同呀、聊天记录截图呀、发票呀。

这些证据就像是一把把小钥匙,能解开案件的真相。

它们得按照一定的顺序排列,比如按照证明内容的关联性或者时间顺序。

要是证据乱七八糟的,就像一堆乱麻,找个东西都难,更别说理清案件的头绪啦。

五、庭审笔录。

庭审笔录那可是案件审理过程的记录呀。

法官怎么问的,当事人怎么答的,证人怎么说的,都在这上面。

这就像一部小电影的脚本,把庭审的场景都记录下来了。

每次看庭审笔录都感觉像是重新回到了庭审现场一样呢。

六、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这是案件的结果啦。

不管是法官判决的结果还是当事人调解达成一致的结果,都得在卷子里。

这就像故事的结局,有了这个,整个案件才算完整。

如果是判决书,那上面详细地写着法官的判定依据和结果,要是调解书,那就是双方达成的友好协议呢。

七、送达回证。

这个东西可不能小瞧哦。

它证明了各种法律文书有没有送到当事人手里。

就像快递的签收单一样,要是没有这个,怎么知道东西送到了呢?它也是案件程序合法的一个重要体现呢。

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一、正卷1、卷宗目录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3、立案登记表、立案通知书4、起诉书、刑事附带民事诉状5、证据目录;6、送达起诉书副本通知书、换押票7、送达回证8、辩护人、监护人、代理人函件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10、审限监督卡11、出庭通知书、公告、传票12、提押票13、鉴定结论、各种证据材料14、调查笔录15、法庭审理笔录(调解笔录)16、公诉词、辩护词、代理词17、原、被告提交的书面陈述18、撤诉申请19、裁判文书、调解书副本20、宣判笔录21、送达回证22、取保候审决定书23、逮捕决定书24、抗诉书、上诉状25、上诉移送函26、二审法院退卷函27、二审法院裁判文书或者调解书28、执行通知书回执29、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30、司法建议书31、备考表32、证物袋二、副卷1、卷宗目录2、阅卷笔录3、合议庭笔录4、案件审理报告5、审委会笔录6、裁判文书原件及正本民商事、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一、正卷1、卷宗目录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3、立案登记表4、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包括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5、受理案件通知书6、诉讼费减、缓、免申请及审批手续7、诉讼费收费票据8、送达回证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10、审限监督卡11、应诉通知书、答辩状及相关证据12、被告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13、送达回证14、开庭公告、传票、出庭通知书15、庭审前的各类裁定文书16、司法鉴定书17、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18、司法鉴定书19、原、被告的举证材料20、调查笔录21、法庭审理笔录(调解笔录)22、原、被告代理人代理词23、撤诉申请书24、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副本25、宣判笔录26、送达回证27、上诉状副本、上诉案件移送函28、二审法院退卷函29、二审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副本30、生效法律文书移送书31、备考表(须空白纸)32、证物袋二、副卷1、卷宗目录2、阅卷笔录3、合议庭评议笔录4、审理报告5、审委会笔录6、裁判文书原件及正本7、备考表。

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1、封皮;
2、卷内目录;
3、律师业务受理审批表;
4、风险告知书;
5、委托代理合同(或协议);
6、授权委托书;
7、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收费凭证(本所出具发票的复印件);(可以不要)
8、对方当事人基本信息(有的话)
9、民事诉状、民事上诉状或答辩状、反诉状等其他应附卷的文书;
10、阅卷笔录;
11、律师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
12、证据清单(包括但不限于证据名称、证据来源、证据内容、证明对象、赔偿清单等。


13、举证通知书(法院的)
14、答辩状(对方当事人)
15、律师收集或向法庭出示的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所列材料: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勘验笔录、视听资料、鉴定结论等。

注:按案件诉讼程序及时间顺序,或证据目录所示顺序排列)
16、(法院相关文书)诉讼法律文书、出庭通知书;(包括但不限于所列文书: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回避申请书、回避复议申请书、财产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予执行申请书、先予执行担保书、出庭通知书、延期审理申请书、回避申请书、重新勘验申请书、撤诉申请书等。

注:按案件诉讼程序及时间顺序排列)
17、庭审笔录; 18、代理词;
19、可以在代理词上附上法律依据; 20、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21、办案小结;
22、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

第十条 民事一审案件正卷诉讼材料排列顺序

第十条 民事一审案件正卷诉讼材料排列顺序

第十条民事一审案件正卷诉讼材料排列顺序:(1)卷宗封面;(2)卷宗目录;(3)立案审批表;(4)起诉书;(5)受理案件通知书;(6)缴纳诉讼费、保全费收据、补交诉讼费收据;减、免、缓诉讼费手续;(7)应诉通知书;(8)答辩状;(9)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公民身份证影印件;(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11)举证通知书;(12)准许/不予准许当事人调查收集证据申请通知书(决定书);(13)复议决定书;(14)法院调查取证材料;(15)证据保全申请书;(16)证据保全担保通知书;(17)证据保全担保书;(18)证据保全裁定书;(19)证据保全执行手续;(20)准许/不予准许延长举证期限申请通知书;(21)准许/不予准许变更举证期限通知书;(22)重新指定举证期限通知书;(23)诉讼保全申请书;(24)诉讼保全担保通知书;(25)诉讼保全担保书;(26)诉讼保全裁定书;(27)诉讼保全执行手续;(28)原、被告举证材料;(29)证据收据;(30)询问笔录、调查笔录;(31)组织证据交换通知书;(32)民事案件当事人举证、质证记录单;(33)证据交换笔录;(34)准许/不予准许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通知书;(35)通知证人出庭作证通知书;(36)准许/不予准许具有专门知识人员出庭协助质证通知书;(37)具有专门知识人员出庭协助质证通知书;(38)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通知书;(39)调解笔录及调解材料;(40)开庭传票存根及开庭公告底稿;(41)庭审笔录;(42)代理词及辩护材料;(43)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正本;(44)宣判笔录;(45)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的送达回证及公告送达凭证;(46)上诉案件移送函存根;(47)上级法院退卷函;(48)上级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正本;(49)备考表;(50)证物袋,证物袋粘贴在卷底。

(51)卷底。

第十一条二审案件卷宗应独立成卷,即二审据以维持改判、发回重审的主要证据材料,必须装入二审卷宗,原件在一审卷宗的,应装入复印件,并由承办法官加以说明。

卷宗整理顺序(民、刑)

卷宗整理顺序(民、刑)

卷宗装订顺序
刑事案件
1、委托协议
2、委托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
4、起诉意见书
5、起诉书
6、传票
7、取保材料(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决定书)
8、逮捕材料(逮捕决定书、家属通知书)
9、提讯、谈话笔录
10、会见笔录
11、证据材料
12、辩护词
13、申请证人出庭
14、一审判决、裁定
15、上诉状
16、上诉意见及相关材料
17、二审判决、裁定企业(法人证明、企业营业执照)民事案件
1、委托协议及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
4、
5、起诉书
6、传票
7、管辖异议申请书
8、答辩状
9、申请诉讼保全、先予执行、委托鉴定材料
10、证据材料
11、一审判决、调解、裁定书
12、上诉状
13、上诉意见及相关材料
14、二审判决、裁定企业(法人证明、企业营业执照)。

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1、封皮;
2、卷内目录;
3、律师业务受理审批表;
4、风险告知书;
5、委托代理合同(或协议);
6、授权委托书;
7、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收费凭证(本所出具发票的复印件);(可以不要)
8、对方当事人基本信息(有的话)
9、民事诉状、民事上诉状或答辩状、反诉状等其他应附卷的文书;
10、阅卷笔录;
11、律师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
12、证据清单(包括但不限于证据名称、证据来源、证据内容、证明对象、赔偿清单等。


13、举证通知书(法院的)
14、答辩状(对方当事人)
15、律师收集或向法庭出示的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所列材料: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勘验笔录、视听资料、鉴定结论等。

注:按案件诉讼程序及时间顺序,或证据目录所示顺序排列)
16、(法院相关文书)诉讼法律文书、出庭通知书;(包括但不限于所列文书: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回避申请书、回避复议申请书、财产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予执行申请书、先予执行担保书、出庭通知书、延期审理申请书、回避申请书、重新勘验申请书、撤诉申请书等。

注:按案件诉讼程序及时间顺序排列)
17、庭审笔录;
18、代理词;
19、可以在代理词上附上法律依据;
20、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21、办案小结;
22、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

卷宗装订细则

卷宗装订细则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案件卷宗装订规则(试行)为规范我院卷宗装订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及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档案归档验收的具体要求》的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订本规则。

一、卷宗装订要求(一)基本要求1、立卷案号(1)各类诉讼文书要根据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等案件类别,按年度、审级、一案一号的原则,单独立卷。

手续简单的执行案件的文书材料,可与原审案件合并立卷归档;需要长期执行案件的文书材料用原审级收案号单独立执行卷,与原审案件合并保管;受委托代执行案件形成的简易材料,应当移送原审法院保管。

(2)一个案件从收案到结案所形成的全部诉讼文书材料,统一使用收案时编定的案号。

(3)法律文书以及其它对外行文的文号,应与案号绝对一致,裁判文书是最终案号。

其余的文书、裁定都应下分-1、-2等。

2、卷内材料的用纸(1)各类诉讼文书须用标准A4纸张,具备打印条件的一律打印,不能打印的,要用碳素、蓝黑墨水书写或签发。

(2)用油笔或者铅笔书写的材料应当附有复印件或者抄件,对于字迹难以辨认的材料,也应附上抄件,复印件和抄件大小为A4纸张大小,便于装订。

(3)订口过窄或有字迹可能被订的要粘贴A4衬纸,纸张过大的材料要修剪折叠,折叠以A4纸张为准。

(4)需要附卷保存的信封,要打开展平加贴衬纸,邮票不得取掉。

3、正副卷的分立只要是组合议庭的案件,判决、调解、撤诉案件都要有副卷。

简易程序的案件判决、调解、撤诉都一本正卷(上审委会的除外)。

(1)含有保密内容的诉讼材料、内部请示、内函的案件,须立正副卷。

(2)司法救助单独成卷,不能装入正、副卷宗。

(3)延长审限审批表必须装入正卷。

需保密的工作记录及电话记录,当事人提供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材料(包括存折、股票账号)等可放入副卷。

4、入卷材料的筛选入卷的诉讼文书材料,一般只保存一份(有领导人批示的材料除外),重份的材料予以剔除;一般的法律文书草稿(未定稿)、与本案无关的材料不入卷。

法院民事案件卷宗整理顺序

法院民事案件卷宗整理顺序

法院民事案件卷宗整理顺序在法院处理民事案件时,对于案卷材料的整理顺序非常重要。

正确的整理顺序能够提高案件办理的效率,使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能够快速地查阅和利用相关材料。

下面将介绍一般的法院民事案件卷宗整理顺序。

1. 卷宗封面每个民事案件都应该有一个封面,上面要清楚标明案件的名称、案号、当事人信息、案件类型等。

封面的格式应该统一,以便于辨认和查找。

2. 起诉状与答辩状接下来应该放置起诉状和答辩状。

起诉状是原告提起诉讼的书面文书,答辩状是被告对起诉状进行回应的文书。

这两份文书是案件的开端,应该放在卷宗的最前面以便于阅读。

3. 证据材料在整理卷宗时,需要按照时间顺序将相关的证据材料放置在一起。

包括但不限于证人证言、相关合同、协议、发票、传真、照片等。

如果有较多的证据材料,可按照类型和时间顺序分别整理,并作好标注,便于查找和理解。

4. 调解书与凭证如果该案件经过调解达成和解协议,调解书应该放在卷宗中,并标有调解记录或协议内容。

同时,与调解书相关的凭证也需要放置在相应位置,以便于双方当事人或其他人员查阅。

5. 裁判文书法院对案件作出的法律裁判文书是整个案件的核心部分。

其中包括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

应按照时间顺序整理这些文书,以便于回顾案件的审理过程和判决结果。

6. 上诉材料如果该案件涉及上诉,上诉材料应放置在卷宗的最后一部分。

上诉状、上诉的受理裁定、上诉的辩护意见书、上诉的裁判文书等需要按照顺序整理,以便于查阅和了解案件的上诉过程。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可能需要放置在卷宗中的材料,如案件审理过程中的笔录、证人出庭证言记录等。

这些材料也需要按照时间顺序进行整理,使卷宗能够清晰地呈现案件的发展过程。

在整理民事案件卷宗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使用文件夹或文件夹袋,以保护卷宗内的材料不受损坏或丢失。

2. 每一页材料都要进行编号,并在封面上注明页数,以便于查找和复印。

3. 在卷宗的侧面或封面上标明案件的基本信息,如案号、案件名称和涉及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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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事、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1、卷宗目录
2、立案登记表
3、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包括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
4、受理案件通知书
5、诉讼费收费票据及审批手续
6、应诉通知书、答辩状及相关证据
7、开庭传票、出庭通知书
8、庭审前的各类裁定文书
9、司法鉴定书
10、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
11、原、被告的举证材料
12、调查笔录
13、法庭审理笔录(调解笔录)
14、原、被告代理人代理词
15、撤诉申请书
16、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副本
17、上诉状副本
18、二审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副本
19、备考表(须空白纸)
注:
1、诉讼材料的排列顺序,应按照诉讼程序的进程和时间的自然流程顺序,兼顾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进行排序,如果有些材料没有被列入上述排序中,则应根据该材料的性质决定它在卷宗中的相应的位置,没有部分可以不订装。

2、卷宗内材料应全部为A4稿纸,不符合规定的应粘贴,裁剪或者折叠。

4、卷宗封面应填写正确、工整,不得有任何改动,案由应与裁判文书确定的案由一致,处理结果一栏的填写要明确、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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