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案卷装订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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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工作装卷顺序

纪检监察工作装卷顺序

纪检监察工作装卷顺序装卷顺序1、办案依据;包括举报材料、领导批示、初核方案(前附发文处理笺,经分管领导签批)、初核呈批表(室主任签名、经分管领导审批)等。

2、初步核实报告(前附发文处理笺,初核报告的落款必须是初核成员手写签名,并在签名后加括号注明职务或部门,经分管领导签批);3、立案呈批表(经案件承办室的分管副书记签批,即“*年*月*日经市纪委常委会(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立案。

领导签名、日期”)及立案决定书(在抄送一栏下面由被调查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党组织章);4、调查方案及办案计划(前附发文处理笺,经分管领导签批);5、错误事实见面材料(由被调查人签署意见,即“以上看过,属实,同意或者不同意接受组织处理。

”被调查人拒绝签署意见的,调查组应在错误事实见面材料上注明,错误事实见面材料以调查组的名义落款,不需要调查人员签名),被调查人对“见面材料”的意见,调查组对其“意见"的说明;错误事实材料要写明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错误事实、错误性质及承担的责任。

6、被调查人的检查;7、调查报告(写明涉案款物的处理情况);调查报告要写明案件来源、基本情况、主要错误事实、应负的责任、从轻减轻或从重加重情节、定性处理意见和法规依据。

调查报告要由调查组全体成员手写签名(在签名后加括号注明职务或部门)。

8、被调查人的自然状况;由相关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证明材料,有特殊需要的,需加以说明,如其所在单位性质、党组织及行政隶属关系、是否担任同级党委委员等.9、证据材料;按照调查报告认定核实的问题逐一排列:①与被调查人的谈话笔录;②被调查人的交代材料;③证人证言;④有关书证、物证;⑤其他证据材料.10、案件调查进展情况报告、简报,调查过程中的往来文书等有关材料;包括使用“两规"、“两指"措施的审批手续,依纪依法没收、追缴和暂扣财务凭证等.11、自办案件的程序和手续自查表(“经检查,办案程序完全合法");12、移送审理呈批表(经案件承办室的分管副书记签字,同时还需要由案件审理室的分管领导签字)。

案件调查卷宗材料顺序及质量要求

案件调查卷宗材料顺序及质量要求

精心整理案件调查卷宗材料顺序及质量要求案件调查卷宗材料顺序及质量要求1.案卷封面①立案单位名称准确,案卷标题规范,卷内材料起止时间、件数、页数、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保管期限、归档号填写正确。

②案卷标题应含有被调查人姓名、单位职务、何种违纪行为,如果有多种违纪行为的也可概括为违纪案。

③使用省档案局监制印刷卷皮。

④为保证案卷封面规范一致,可由审理室统一印制并粘贴。

2.案卷目录①有标题:卷内文件目录。

②顺序号、文号、责任者、文件标题、日期、页号、备注等内容填写正确。

③卷内所有案件材料应按份逐一编写。

注意份的概念,连续完整、内容不同的独立材料,就是一份。

如某人某一次的谈话材料为一份,同一复印手续、摘抄手续、提取手续的单个证据材料为一份等。

④复印件、摘抄件、提取件应按办理手续时间填写目录。

⑤一案多卷的,每卷的顺序号及页码号都从“1”编起,页码只填写起始号,隔页纸不参与编码。

3.入卷材料①对装订线外有字迹的材料、破损材料,与本卷材料不可分割的照片、信封、小纸张(小于A4)等要进行托裱。

②反面盖有邮戳的信封要展开。

③材料上的金属物要拆除。

④字迹模糊或易褪变材料如热敏纸传真件、铅笔或圆珠笔书写、勾画的材料、复写字迹等要复制附后。

⑤超过A4规格的纸张要进行单张折叠。

4.案件线索来源材料①案件线索来源材料要有领导签批,如不符合卷宗规定用墨要求的要复印一份附后,所复印的材料参加编码。

②案件线索来源无书面材料的,应以承办室名义撰写案件线索处置建议并加盖室公章,呈领导签署意见。

其主要内容一般为在办案中或执法监察中等发现什么问题,现建议由某某部门对此问题进行初核(政纪案件把初核改为初查即可,下同)。

③案件线索来源主要有:信访举报、上级交办、执法监察中发现、办案中发现、审计中发现、巡视中发现、公检法移送和其他等方面材料。

④不符合用墨要求的,一般指传真件、复写字迹材料,以及圆珠笔、蓝色笔书写的材料。

5.初步核实呈批表(政纪案件为初步审查呈批表)①标题正确。

纪检监察工作装卷顺序讲解

纪检监察工作装卷顺序讲解

纪检监察工作装卷顺序装卷顺序1、办案依据;包括举报材料、领导批示、初核方案(前附发文处理笺,经分管领导签批)、初核呈批表(室主任签名、经分管领导审批)等。

2、初步核实报告(前附发文处理笺,初核报告的落款必须是初核成员手写签名,并在签名后加括号注明职务或部门,经分管领导签批);3、立案呈批表(经案件承办室的分管副书记签批,即“*年*月*日经市纪委常委会(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立案。

领导签名、日期”)及立案决定书(在抄送一栏下面由被调查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党组织章);4、调查方案及办案计划(前附发文处理笺,经分管领导签批);5、错误事实见面材料(由被调查人签署意见,即“以上看过,属实,同意或者不同意接受组织处理。

”被调查人拒绝签署意见的,调查组应在错误事实见面材料上注明,错误事实见面材料以调查组的名义落款,不需要调查人员签名),被调查人对“见面材料”的意见,调查组对其“意见”的说明;错误事实材料要写明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错误事实、错误性质及承担的责任。

6、被调查人的检查;7、调查报告(写明涉案款物的处理情况);调查报告要写明案件来源、基本情况、主要错误事实、应负的责任、从轻减轻或从重加重情节、定性处理意见和法规依据。

调查报告要由调查组全体成员手写签名(在签名后加括号注明职务或部门)。

8、被调查人的自然状况;由相关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证明材料,有特殊需要的,需加以说明,如其所在单位性质、党组织及行政隶属关系、是否担任同级党委委员等。

9、证据材料;按照调查报告认定核实的问题逐一排列:①与被调查人的谈话笔录;②被调查人的交代材料;③证人证言;④有关书证、物证;⑤其他证据材料。

10、案件调查进展情况报告、简报,调查过程中的往来文书等有关材料;包括使用“两规”、“两指”措施的审批手续,依纪依法没收、追缴和暂扣财务凭证等。

11、自办案件的程序和手续自查表(“经检查,办案程序完全合法”);12、移送审理呈批表(经案件承办室的分管副书记签字,同时还需要由案件审理室的分管领导签字)。

纪检监察案卷归档目录模板

纪检监察案卷归档目录模板

(顺装)
1、问题线索材料及受理文书(检举、揭发、申诉材料、受理违纪线索或材料登记表,领导批示、会议决定);
2、被调查人的详细自然情况及主体身份材料(应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有特殊需要的,需分别加以说明,如其现在单位性质、党组织及行政隶属关系,工资状况,是否担任同级党委委员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3、初核报批手续(初步核实呈批表、初核方案及领导批示等);
4、初步核实报告(含领导批示);
5、立案手续(立案呈批报告、常委会集体研究会议纪要);
6、“两规”等调查措施的报批程序(使用“两规”措施呈报表、解除“两规”措施呈报表、执行“两规”措施通知书、解除“两规”措施通知书、停职检查决定书、停职检查建议书等);
7、依纪依法暂扣、封存赃款赃物平局及有关处理情况材料;
8、错误事实见面材料等(与被调查对象见面的错误事实材料、被调查人对见面的错误事实材料的书面意见、调查组就被调查人对见面材料不同意见的说明材料、被调查人检查认识材料等);
9、移送司法手续(关于XXX涉嫌犯罪问题的调查情况报告、涉刑审查报告及省纪委领导集体研究意见、关于XXX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函等);
10、调查报告;
11、案件移送审理报告及分管领导批示(案件移送审理登记表入审理卷)。

1.被调查人的交代材料;
2.与被调查人的谈话笔录;
(若有多份谈话笔录,按照时间顺序排列);
3.主要证人的情况说明;
4.与主要证人的谈话笔录;
5.与其他证人的谈话笔录;
6.其他证人证言;
7.有关书证物证;
8.其他证据材料。

卷内文件目录。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管理办法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管理办法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档案工作有关规定,结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查处各种违纪案件工作中形成并处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经过整理立卷系统保管的纪检监察案件材料。

第三条纪检监察机关应重视机关档案工作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以便更好地对案件档案、机关文书档案及其他门类的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并加强指导与监督,以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提供利用,为国家积累史料。

第四条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局统筹规划、组织协调下,由中央纪委、监察部负责领导与指导;省以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工作由本机关办公厅(室)主管,在业务上接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同级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案件材料的立卷和归档第五条案件材料分为检查(调查)类、审理类和信访类。

第六条案件材料实行案件承办部门立卷制度,做到谁办案谁立卷,案结卷成。

第七条案件承办人员应从受理办案开始,注意收集办案全过程形成的材料,结案后及时整理。

案件材料若有遗漏或缺损,应附说明。

案件材料以案件为单位整理立卷。

两个以上单位合办的案件,主办单位保存原件,协办单位保存复制件或打印件。

第八条案件材料的归档范围:1.办案依据材料:检举、揭发、申诉材料,领导批示,会议决定。

2.初步核实材料、立案报告。

3.转办的文字材料。

4.办案计划或调查方案。

5.调查报告和证明材料。

6.有关案件处理的决定材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定事项通知等。

7.批复材料:批复通知、监察决定、监察建议、复核决定等。

8.正式文件的印件、签发稿及主要领导修改的重要文稿。

9.审理报告。

10.与当事人见面材料。

11.结案报告。

12.与案件有关的通报、报道。

13.与案件有关的声像材料等。

第九条案卷材料组合排列应遵循以下原则:1.卷内材料原则上应按照实际办案程序依次排列。

纪检监察卷宗装订

纪检监察卷宗装订

卷宗封面样式中共xxx 纪律检查委员会案件审理室关于XXX (姓名)违纪案件的卷宗执行卷(第X册,共X册)本册收录文件概要:自年月至年月保管期限:本卷共件共页归档号:全宗号冃口#4 口目录号案卷号关于卷宗封面及装订说明1.封面用统一印制的专用案卷封面。

2.“中共xxx纪律检查委员会”一般直接印制在封面上。

案件卷宗名称应居中写明被调查对象姓名及本册案卷性质(执行卷)、同一性质案卷共几册。

其后“本册收录文件概要”应写明本册案卷内部主要文件内容。

3.“自年月至年月”填写本册案卷中时间最早与最晚的文件日期。

“保管期限”写明属永久、长期(需要履行审批手续作出处理的案件均作永久保管)。

“本卷共件共页”指本册案卷中共多少份文件多少页。

“归档号”填写本册案卷入档案的连续编号,同一案件的案卷原则上综合卷在前,证据卷在后。

“全宗号”、“目录号”等在将案卷移送档案部门保管时由档案部门填写。

4.圭寸皮、卷内目录所填内容应与卷内材料相符,并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规范。

装订的案卷必须依次编写页号。

卷内文件无论单面或双面,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写页号。

备考表应填写卷内需要说明的情况及立卷人和检查人的姓名及立卷日期。

对装订线外有字迹的文件材料或破损的文件材料,以及与本卷材料不可分割的照片、小字条等,要进行加边和托裱;对过大的纸张,要折叠;对文件材料上的金属物要拆除。

文件材料不允许有圆珠笔、铅笔、复写字迹及热敏纸。

执行卷归档范围及排列顺序1 .执行依据材料(文书样式见审理卷)(1)纪委常委会、厅(局)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等各类会议纪要及政府审批材料;(2)向受处分人所在党组织下发的通知;(3)处分决定书;(4)其他具有执行内容的文书材料;(5)《处分决定执行告知卡》2.执行情况材料(1)受处分人签名的处分决定文书;(2)各类送达回证;(3)《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4)被处分人职务、级别和工资待遇变更以及编制注销等相关材料;(5)受处分人年度考核登记表;(6)其他材料。

纪检监察卷宗装订要点

纪检监察卷宗装订要点


4. 同志参加
年度考核,评定
容 5. 其他:
;其工资待遇应在一个月内作出相 档次,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在执行上述处分内容后,请及时将《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和职级、工
资待遇变更有关材料于
月 日回告。
签收单位


签收人及签收时间

送达人及送达时间
备注
— 248 —
附式 2
党纪政纪处分决定送达回证
— 247 —
附式 1
被处分人 基本情况
处分情况
处分决定执行告知卡
姓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错误性质 处分种类 处分档次 生效时间
性别 党纪
出生年月 政纪
1. 同志处分影响期为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自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 15日内,将处分决定归入被处分人的人事档案;
3. 同志职务、级别应调整为 告 知 应变更;
收文人
处分 决定 宣布 情况
宣布时间
宣布 方式
文件阅
宣布 范围
班子成员
召开会议 中层干部
通报公告 支部党员
其他 全体人员
职务级别 变动情况
处分前 调查中 处分后
任职时间 停职时间 执行时间
案件名称 受送达单位
送达文件
送达人
收件人 (签名或盖章)
收到 日期
送达 地点
不能送达 理由
备注:
— 249 —
附式 3
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
被处分人姓名
单位及职务
决定机关
党纪 处分
生效时间 种类
党纪处分 收文时间
政纪处分 收文时间
性别
政纪 处分

纪检监察案卷管理制度

纪检监察案卷管理制度

纪检监察案卷管理制度一、案卷建立1.1 案卷命名、编号原则案卷命名应准确反映案件名称、立案时间、当事人等信息,格式为“XX (姓名)XX(案由)XX(年份)XX(序号)”。

案卷编号按年度编制,每年一个流水号,格式为“年份+序号”。

1.2 案卷印制、使用、保管等细节要求案卷封面应包括案卷名称、当事人信息、案件来源等,案卷内文件应按照时间、程序、内容等顺序排列,做到整洁、清晰、有序。

案卷使用应严格遵循借阅、归还、复印等程序,防止遗失、损毁等情况发生。

1.3 案卷质量保障措施建立案卷质量评估制度,对案卷的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等进行评估,确保案卷质量。

二、案卷保管2.1 案卷出借、归还流程案卷出借需经相关领导审批,并办理出借手续,记录出借时间、借阅人等信息。

案卷归还时需检查案卷完整性,确保无遗失、损毁等情况,并在归还记录上签字确认。

2.2 案卷保密、安全防范等注意事项案卷涉及敏感信息,应严格保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如专人专管、专柜存储、加密处理等。

非必要情况下,不得随意泄露案卷信息。

2.3 案卷遗失、损毁处理流程若发现案卷遗失、损毁等情况,应立即报告领导,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并做好记录。

三、案卷查阅3.1 案卷查阅权限与程序案卷查阅权限应根据工作需要设定,一般仅限于办案人员、上级领导等。

查阅时应办理相关手续,记录查阅时间、查阅人等信息。

3.2 案卷查阅人员要求案卷查阅人员应具备相应工作权限,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随意泄露案卷信息。

如需摘录、复制案卷内容,应经相关领导审批,并妥善保管摘录、复制件。

3.3 案卷摘录、复制等操作细节案卷摘录应准确反映案卷内容,使用规范的语言和格式。

复制件应与原件保持一致,不得随意篡改、删减。

四、案卷借阅4.1 案卷借阅申请及审批流程案卷借阅应提前申请,填写《案卷借阅申请表》,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借阅。

申请表应详细记录借阅时间、借阅人、归还时间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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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案卷装订顺序
纪检监察案卷装订顺序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案卷封面:填写案卷标题、案卷编号、责任人、材料题名、日期
等。

2.立档单位名称:填写立档单位的准确名称。

3.案卷目录:逐一列出卷内材料目录,包括举报材料、领导批示、
初核方案等。

4.案卷内容:按照目录顺序装订卷内材料,确保填写正确、清晰。

5.备考表:填写立卷人、检查人、审核人姓名和日期,以备查考。

以上装订顺序仅供参考,不同的地区和单位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和要求。

在具体操作时,应参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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