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调研报告4篇.doc
北京知识产权调研报告

北京知识产权调研报告引言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的重要财富,也是驱动创新与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和经济中心,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对于促进该市的创新活动和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本调研报告旨在深入了解北京市知识产权发展现状,分析其优势和挑战,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一、知识产权发展现状1.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近年来,北京市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一方面,加强了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建设,完善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另一方面,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了高效的知识产权维权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2. 知识产权运用效率提升北京市积极推动知识产权的运用,通过搭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和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等措施,提高了知识产权的流转和运营效率。
企业通过使用他人的知识产权可以实现技术和商业突破,推动了创新和升级。
3. 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增强随着北京市创新环境的改善和科技投入的增加,知识产权的创造能力也在不断提升。
一大批高水平的科研成果转化为专利和商标,推动了北京市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二、北京市知识产权优势1. 人才优势北京市拥有丰富的人才资源,各类高校和科研机构聚集在这里,为知识产权的创造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人才的聚集也为知识产权运营和保护提供了人才保障。
2. 产业优势北京市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和创新型企业众多,创新意识浓厚。
这为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提供了广阔的舞台。
同时,相关产业的聚集也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维权提供了更好的环境。
3. 政策优势北京市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
例如,鼓励企业进行知识产权创新和运用的奖励政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法规建设等,为知识产权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北京市知识产权面临的挑战1. 保护力度不均衡尽管北京市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加大,但在实施层面上仍存在不均衡现象。
一些企业和个人侵权行为难以追究,给知识产权创造者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此外,跨境知识产权保护的难度也是当前的一个重要挑战。
知识产权立法调研报告

知识产权立法调研报告知识产权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创新能力、竞争力以及知识产业的发展。
为了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提高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我对知识产权立法进行了调研。
调查了相关案例和统计数据,得出以下结论和建议。
首先,我发现知识产权侵权现象仍然严重。
在调研中,许多企业和个人反映,他们的知识产权被侵犯,但是找不到有效的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这表明现行的知识产权法律不够完善,需要进一步改进和细化。
其次,知识产权保护面临挑战。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知识产权的保护变得更加困难。
网络上的盗版、侵权行为猖獗,严重损害了知识产权人的利益,也阻碍了新技术的创新和推广。
因此,知识产权立法需要适应互联网时代的需求,强化网络版权保护,建立起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另外,知识产权合作和国际交流仍然存在瓶颈。
在对国内外知识产权立法情况的比较中,我发现一些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相对完善,但是在实际执行中仍然存在困难。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标准化。
综上所述,为了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提高国家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我们应当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立法。
具体而言,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首先,建立起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在法律条文中详细规定侵权行为和惩罚措施,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其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和意识普及工作。
通过提升大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和意识,增强对知识产权的尊重和保护,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
最后,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合作,促进知识产权在国际上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全球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
总之,知识产权立法是重要的法律项目,对于国家的发展和创新能力至关重要。
通过对知识产权立法的调研,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现行立法状况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框架,实现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和管理。
知识产权调研报告

知识产权调研报告知识产权调研报告一、研究背景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领域,通过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形成的具有所有权的财产权利。
在现代社会中,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对于促进创新、推动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因此,对于现有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进行调研分析,可以为我们制定更加科学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提供参考。
二、研究目的本次研究的目的是调查了解当前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分析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与建议,以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的进一步完善。
三、研究方法本次研究采用了问卷调查和文献研究相结合的方法。
1. 问卷调查:在广泛了解已有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研究的基础上,设计了一份问卷,通过对不同群体的知识产权相关问题进行调查,以获取真实可靠的数据。
2. 文献研究:通过查阅大量的文献,包括学术论文、政策文件、案例分析等,以获得更多的经验和观点,有助于更全面、客观地理解和阐述问题。
四、研究结果通过对问卷调查和文献研究的结果进行分析,得出以下主要研究结果:1. 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存在不足:虽然绝大多数受访者知道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很多人对如何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还存在较大的困惑。
2. 执法力度有待加强:尽管我国已经建立了一系列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和保护机制,但是在实际执法环节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执法的不严格、效率低下等。
3. 跨境知识产权保护亟待解决:随着国际经济交流的加深,跨境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但是在实践中,缺乏有效的机制和手段来应对跨境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五、研究建议基于以上研究结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1. 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引导人们切实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
2. 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执法效率,形成有效的威慑机制,保护知识产权所有人的权益。
3. 推进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共同打击跨境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促进知识产权的国际化保护。
知识产权调研报告

知识产权调研报告
《知识产权调研报告》
在当今全球化和信息化的背景下,知识产权问题日益受到重视。
为了更好地了解知识产权的现状和问题,我们展开了一次关于知识产权的调研报告。
首先,我们调查了不同行业和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我们发现,一些行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较为重视,采取了多种措施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而一些行业则存在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的情况,知识产权侵权现象时有发生。
其次,我们对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了深入研究。
我们发现,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日益完善,但在执行和保护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
同时,全球范围内知识产权保护的差异性也值得研究和关注。
最后,我们进行了一些案例分析,试图从实际案例中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
我们发现,知识产权保护的难点在于其复杂性和跨领域性,同时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创新、发展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和冲突。
总的来说,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复杂而且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和挑战,也找到了一些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
希望通过我们的工作,可以为促进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提供一些参考和建议。
知识产权调研报告

知识产权调研报告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成为越来越重要的问题。
知识产权是指由人的智力创造出来的各种创新、发明、作品、商标等权利。
在当今的市场经济中,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企业竞争的重要法宝。
为了探讨和研究知识产权的保护情况,我们进行了一次调研。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对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分别进行了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
以下是我们的调研报告。
一、政府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我们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政府官员都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但是在具体政策的实施上还有很多问题。
例如,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政府常常过于强调法律打击,忽视了对知识产权价值的重视。
此外,政府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执法力度还不够,存在一些执法漏洞,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我们的调研显示,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已经越来越重视了。
大部分企业在生产销售中都主动申请了相关的专利和商标。
但是,还有很多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有些企业仅仅是表面上申请专利和商标,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发挥这些资产的价值。
此外,一些企业在知识产权纠纷中,由于缺乏技术储备和法律意识,常常处于被动地位。
三、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识我们的问卷调查显示,社会公众普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还没有形成足够的重视。
一些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常常对假冒伪劣产品采取宽容的态度,这样既伤害了自己的权益,也危害了企业的利益。
此外,一些小作家、小音乐人在自己的创作成果被盗版后,常常觉得无力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结论综合我们的调研结果,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一是政府需要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更加注重知识产权的价值,完善执法力度等。
二是企业需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价值。
三是社会公众需要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和法律知识,减少侵犯知识产权的不良行为。
为了真正实现知识产权的保护,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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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产权的调研报告范文摘要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中非常重要的一项法律制度。
本文通过调研国内外相关知识产权的法规和制度,深入分析了知识产权在不同国家和领域的具体应用情况,并对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进行了深入剖析。
基于此,提出了几条推进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包括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落实、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和资源共享平台、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国际化合作战略等。
引言知识产权是一种财产权利,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许可权等。
这些权利的保护与发展是现代社会中非常重要的一项法律制度。
随着知识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全球化的大趋势,知识产权越来越成为国家战略和国际竞争的核心。
本文通过调研国内外相关知识产权的法规和制度,深入分析了知识产权在不同国家和领域的具体应用情况,并对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进行了深入剖析。
基于此,提出了几条推进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
国内外知识产权的法规和制度调研知识产权的全球整体保护体系已经越来越完善。
在国际上,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规则主要由WTO以及WIPO两个组织制定。
WTO制定的相关协议,如TRIPS 协议,已成为现代知识产权保护的最重要的法律标准。
WIPO则是一个重要的国际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机构,目标在于帮助成员国制定和实施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在国内,我们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已经逐渐完善,在法规和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上已经取得了显著的进展。
2008年,我国颁布了《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此外,我国还成立了知识产权局和专利审查委员会等权威机构,为知识产权的申请、审批和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国内外知识产权的具体应用情况调研从国际范围来看,知识产权保护正变得越来越重要。
在国际大环境下,各国之间开展了大量的知识产权争端。
例如,针对苹果公司的专利侵权诉讼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要求高通公司向苹果公司支付1亿美元的专利纠纷赔偿费。
再如,中国福特汽车公司和福特汽车在法律纠纷案件中,后者要求前者支付368万元的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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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调研报告3篇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与技术的创新已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
关于目前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不足之处,比如知识产权保护的观念不强,企业知识产权拥有量较低,知识产权的流失严重等,已经引起了广泛关注。
但是,就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往往只注重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尤其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大量外资涌入国门,国际企业竞争国内化,国内企业竞争国际化态势日益明显。
中外合资合作形式已经成为外国企业与国内企业实现双赢的重要选择。
然而,在某些领域,由于外企实力强劲,或者国内企业意识欠缺,这种结合往往是建立在国内企业知识产权的正当权益削弱甚至流失的基础上的。
为了解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状况,市知识产权局有关人员调研了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日立电器有限公司、三菱电机上菱空调机有限公司等单位,并在闵行区知识产权局召开了闵行区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福祥陶瓷有限公司、东杰电气(中国)有限公司、紫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英海底系统有限公司等10多家企业的知识产权事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一、合资合作企业成立时,企业的合同和章程中都没有关于企业知识产权的规定。
这有多方面的原因,有的是因为企业成立时间较早,知识产权意识不强,也有的是因为企业成立初期,没有涉及到知识产权的内容,还有的合作企业,中方只投入土地,甚至不参加经营管理,收益也是固定的(即土地的租赁费用),对知识产权更是不会关心。
这带来很多问题,如企业知识产权权利的归属问题,特别是在合资期满后如何分配问题;新开发的知识产权权益的归属问题;企业日常知识产权的管理问题。
因为成立时没有约定,实践中各个企业因其本身情况的不同,只能采取不同的操作办法,或再协商签订新的合同、或者作出新的管理规定。
但这也衍生出许多新的问题。
知识产权调研报告

知识产权调研报告知识产权调研报告一、概述知识产权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知识的一种经济利用形式,是现代经济竞争的重要手段。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本次调研报告旨在对知识产权的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调研分析,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参考。
二、知识产权的现状1.全球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整体提升截至目前,全球已经形成了一系列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法律和规则,例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等。
各国政府和专业机构也在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提高了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
2.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呈现日益复杂化趋势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市场竞争的加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日益猖獗。
侵权手段多样化,不仅有传统的盗版、抄袭等行为,还有网络盗版、仿冒产品等新型侵权形式。
这些行为给知识产权所有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三、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1.法律法规及监管不够完善尽管全球范围内已经有一系列法律法规用于保护知识产权,但仍存在一些灰色地带和法律漏洞,给侵权者留下了可乘之机。
另外,监管力度不够,导致侵权行为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制止。
2.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足部分企业和个人对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主动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容易成为盗版和仿冒产品的受害者。
此外,知识产权保护知识的普及程度也需要进一步提高,以便更多的人能够了解和遵守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
3.维权成本高、流程繁琐知识产权维权的成本较高,维权流程繁琐。
对于中小企业和个人来说,维权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如果没有足够的资源和经验,很难取得理想的效果。
这也使得侵权者更加肆无忌惮,进一步损害了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利益。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政府应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立法的力度,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同时,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监管,打击侵权行为,建立严密的维权机制。
2.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政府应通过教育宣传等方式,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宣传和普及,提高企业和个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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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调研报告4篇知识产权调研报告4篇本文目录1.知识产权调研报告2.民营企业利用知识产权制度情况调研报告 3.知识产权保护调研报告范文4.XXX市知识产权调研报告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与技术的创新已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
关于目前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不足之处,比如知识产权保护的观念不强,企业知识产权拥有量较低,知识产权的流失严重等,已经引起了广泛关注。
但是,就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往往只注重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尤其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大量外资涌入国门,国际企业竞争国内化,国内企业竞争国际化态势日益明显。
中外合资合作形式已经成为外国企业与国内企业实现双赢的重要选择。
然而,在某些领域,由于外企实力强劲,或者国内企业意识欠缺,这种结合往往是建立在国内企业知识产权的正当权益削弱甚至流失的基础上的。
为了解@#$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状况,@#$市知识产权局有关人员调研了@#$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日立电器有限公司、@#$三菱电机上菱空调机有限公司等单位,并在闵行区知识产权局召开了闵行区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福祥陶瓷有限公司、东杰电气(中国)有限公司、紫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英海底系统有限公司等10多家企业的知识产权事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在调研发现,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有以下十点:一、合资合作企业成立时,企业的合同和章程中都没有关于企业知识产权的规定。
这有多方面的原因,有的是因为企业成立时间较早,知识产权意识不强,也有的是因为企业成立初期,没有涉及到知识产权的内容,还有的合作企业,中方只投入土地,甚至不参加经营管理,收益也是固定的(即土地的租赁费用),对知识产权更是不会关心。
这带来很多问题,如企业知识产权权利的归属问题,特别是在合资期满后如何分配问题;新开发的知识产权权益的归属问题;企业日常知识产权的管理问题。
因为成立时没有约定,实践中各个企业因其本身情况的不同,只能采取不同的操作办法,或再协商签订新的合同、或者作出新的管理规定。
但这也衍生出许多新的问题。
因此,建议在相应的合资合作企业合同和章程范本中加入专门关于知识产权的条款,在相应的法律规定或审批程序中要求合资合作企业成立时对知识产权要有相关规定。
二、新开发知识产权权益的归属问题。
调查中发现,新开发的技术和品牌的知识产权权益归属问题往往与企业的股权分配情况紧密相关。
通常中方控股的企业新诞生的知识产权是属于合资合作企业的,其权益也是按照股权分配的。
有人提出,通常中方人员是独立地完成新技术的开发,但也要将知识产权的权益分配给外方,有些不公平。
但实际上,更不公平的是在外方控股的企业,外方将知识产权权利牢牢地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很多企业尽管是在国内双方共同开发的技术,专利却由外方总部申请,有的企业甚至是中方人员设计的图案,设计人却要署外方总裁的名,有的企业规定中方在外方提供的技术基础上开发的新技术,外方可以免费使用,但中方却不可以免费使用外方新开发的技术,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
这些情况,在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中都有相应的规定,但在合资合作企业中,尤其是外方控股的合资合作企业,中方要主张自己的权利有很大的难度。
为此,建议在针对合资合作企业制定的单行政策法规中对这些问题作一些细化的、强制性的规定。
三、技术引进时未能做合理的知识产权界定和评估。
在合资合作企业成立时,外方经常以技术入股或技术转让给中方,但往往都是“打闷包”,对其中的知识产权并不作事先的检索和评估,等支付了费用后,根据外方开列的专利清单,经检索发现只有三分之一是在中国的有效申请,但因为当时没有发觉,支付了一大笔“学费”。
也有的外方连专利清单也不列,只是告诉你我这项技术里有专利、有技术秘密,要问你收多少钱,中方因为手里没有多少谈判的筹码,或是因为知识产权的意识本来就不强,糊里糊涂就签了协议。
因此,在座谈会上,有企业提出,希望有专业权威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能够帮助企业在技术引进时把好关。
四、企业内部缺乏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专业化的管理人员。
调研中发现,除部分企业(特别是专利试点企业),由于企业领导重视,企业本身拥有的知识产权较多,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其知识产权的管理人员也有着较好的知识产权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外,大部分合资合作企业与国有企业一样,也存在缺乏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专业化管理人员的问题。
有些合资合作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还刚刚建立,有的还在筹建过程中,甚至有的还未提上议事日程,在这些企业中,知识产权的管理没有专人负责,而兼职的管理人员对知识产权的了解也很有限。
我们在以往对企业的宣传培训中,往往只重视国有企业,实际上,加强对合资合作企业中方人员的知识产权的宣传培训,对防止国有无形资产的流失同样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五、对员工新开发知识产权如何奖酬,大部分企业还很不规范。
除已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合资合作企业外,大部分企业对员工新开发知识产权的奖励很不规范,没有明确的规定。
有的是在决定晋升、评定奖金时作为参考,有的是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但对于具体数额和奖励的时间都没有明确,因而发明人、设计人权利的实现无法得到保障。
没有规范的奖酬措施,必然会挫伤员工发明创新的积极性,也必然会影响合资合作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尽管在专利法和实施细则中都有给予发明人和设计人奖酬的相关规定,但在具体的实践中,员工不一定有这个意识,而且要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有一定的难度。
因此,我们建议在合资合作企业中推广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并将员工的知识产权奖励机制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部分。
六、外方只许可转让低层次的专利技术,不转让核心技术。
外方为了在经济上达到控制中方和或合资合作企业的目的,同时避免过于引人注目或投入过多产生风险,往往不刻意以有形资产作股权控股方式,而采取在知识产权方面加以控制。
由于合资合作企业中往往采用的是外方投入或许可使用的技术,其知识产权控制方式更能以小投入达到强势控制的目的。
如外方在许可中方使用其专利技术时,往往只给中方低层次的技术,而涉及到核心技术的,外方就要求中方购买具体的设备或配件,这样一来,中方既得不到核心的技术,又在生产上依赖外方的设备或配件。
另外,还有的外方在转让、许可中方使用专利技术时不转让、许可使用相关的其它专利技术,使得受让方仅凭受让技术无法生产时,外方再高价向中方兜售其相关专利技术,中方陷于被动局面而不得不支付高额使用费。
对此,企业在引进技术时应对外方转让、许可的技术认真进行检索、分析,不仅要了解引进技术,还要了解其它的相关技术。
七、中方原有商标在合资合作后被淡化。
我们以前经常提到的一个最典型的案例就是“美加净”商标,90年代初,@#$家化以三分之二的固定资产,以及“美加净”、“露美”两个销售额达3亿元的品牌与一家国际著名跨国公司合资。
然而,该外方公司却以控股为手段,将“美加净”和“露美”束之高阁,致使消费者对这两个品牌越来越陌生。
而合资后留下的母体家化,由于没有了“美加净”和“露美”的支撑,销售额一年中锐减54%。
通过这沉痛的教训,企业领导终于认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花重金“赎回”了这两个商标。
然而,90年代的悲剧到如今的21世纪初却仍在上演,为占领市场,多赚利润,有些企业在合资合作后往往会启用外方的商标,有时也是因为外方为了扩张自身品牌,而要求企业这么做。
产品可能是好卖了,但中方原有的商标却被淡化了,实际上,这不仅是无形资产的流失,更会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
中方不仅每年要支付大笔的商标使用费给外方,而且一旦合资期满,外方撤走自己的商标,中方再想到要用自己原来的商标时,这个商标早已被消费者遗忘了。
浦东有一家中日合资企业,中方原有的商标仅用了一年,第二年外方把他们的商标加在中方的商标前面,到了年底,外方增资以后,就完全改成了外方的商标,中方原有的商标被搁置至今已有六、七年,消费者再也不会在购买这个商品的时候想起这个商标,要耗费巨资重新打造品牌,不论从人力、物力、财力和市场风险的角度看都十分艰难。
八、企业面临合资期满后知识产权权益如何分配的问题。
同样也是在90年代初,@#$益民食品一厂有限公司和香港屈臣氏合资成立了@#$屈臣氏食品有限公司,但合资时对知识产权并无明确的约定。
合资企业生产的“蔓登琳”牌各类冷饮非常畅销,企业也每年投入几百万元为这个牌子做广告。
但由于当初办理商标注册是以外方名义申请的,所以中方并无利润可分。
合资企业解体时,香港屈臣氏带走了全部冷饮的专利权和“蔓登琳”商标,而用他们“慷慨”留下来的设备做出来的冷饮却受到了对方侵权的警告。
企业现在的合资合作也还在面临同样的问题,企业在成立初期并没有对知识产权的归属做出明确的约定,合资合作到期了,知识产权应该怎么分配,中方企业很少有想过这个问题,只是有些快要期满的企业开始担忧这个问题。
当然,这与企业现有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中外方在企业中所占的股权,中外方的合作形式都有关系。
其实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可以协商将知识产权经评估折价后归一方所有,或转让后由双方按股权分配,或是继续共有。
在实践中,如果是中方经营管理并控股的,中方还有可能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如果是外方控股的公司,到企业拆分的时候,中方很难分到其应有的份额,如果原来就是由外方申请并拥有知识产权的就更是如此。
九、外资企业利用合资合作的机会以不正当手段无偿占有中方的知识产权,给中方带来损失。
这在我国传统产业为扩大规模而将技术作为引资条件时最容易发生,如“景泰蓝”术以及“宣纸”技术的失密事件,由于既没有对传统技术在国内申请专利保护,又没有在产品的主要出口国申请专利,也没有在引资过程中做好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疏于防范而被外方掌握了关键技术,结果是外方抛开了中方而使中方丧失了优势的市场竞争地位。
但调研过程中,我们也发现,即使不是我国的传统产业,同样的事情也在发生。
有一家企业,中方员工在讨论时提出的技术方案竟然被外方管理人员偷偷地在外国以个人名义申请了专利,中方员工事后检索发现,公司也只能亡羊补牢式地出台了相关规定限制这种行为,但为时已晚。
十、企业对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缺少信心。
在座谈会上,很多合资合作企业提到了发明专利审查周期长,侵权现象普遍,知识产权诉讼取证难、费用高、赔偿低、维权成本高等诸多问题,认为现有的执法立法力度不足以保护他们的知识产权。
还有的企业提出@#$出台的鼓励科技创新、申请专利的相关政策与实践操作有矛盾之处。
这些现实存在的问题削弱了企业申请专利的积极性,也间接地影响了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