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调研报告正式版
知识产权调研报告3篇

知识产权调研报告3篇:03-23本文结束目录知识产权调研报告民营企业利用知识产权制度情况调研报告知识产权保护调研报告范文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与技术的创新已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
关于目前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不足之处,比如知识产权保护的观念不强,企业知识产权拥有量较低,知识产权的流失严重等,已经引起了广泛关注。
但是,就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往往只注重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尤其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大量外资涌入国门,国际企业竞争国内化,国内企业竞争国际化态势日益明显。
中外合资合作形式已经成为外国企业与国内企业实现双赢的重要选择。
然而,在某些领域,由于外企实力强劲,或者国内企业意识欠缺,这种结合往往是建立在国内企业知识产权的正当权益削弱甚至流失的基础上的。
为了解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状况,市知识产权局有关人员调研了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日立电器有限公司、三菱电机上菱空调机有限公司等单位,并在闵行区知识产权局召开了闵行区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福祥陶瓷有限公司、东杰电气(中国)有限公司、紫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英海底系统有限公司等10多家企业的知识产权事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一、合资合作企业成立时,企业的合同和章程中都没有关于企业知识产权的规定。
这有多方面的原因,有的是因为企业成立时间较早,知识产权意识不强,也有的是因为企业成立初期,没有涉及到知识产权的内容,还有的合作企业,中方只投入土地,甚至不参加经营管理,收益也是固定的(即土地的租赁费用),对知识产权更是不会关心。
这带来很多问题,如企业知识产权权利的归属问题,特别是在合资期满后如何分配问题;新开发的知识产权权益的归属问题;企业日常知识产权的管理问题。
因为成立时没有约定,实践中各个企业因其本身情况的不同,只能采取不同的操作办法,或再协商签订新的合同、或者作出新的管理规定。
知识产权调研报告3篇

知识产权调研报告3篇本文目录知识产权调研报告民营企业利用知识产权制度情况调研报告知识产权保护调研报告范文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与技术的创新已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
关于目前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不足之处,比如知识产权保护的观念不强,企业知识产权拥有量较低,知识产权的流失严重等,已经引起了广泛关注。
但是,就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往往只注重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尤其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大量外资涌入国门,国际企业竞争国内化,国内企业竞争国际化态势日益明显。
中外合资合作形式已经成为外国企业与国内企业实现双赢的重要选择。
然而,在某些领域,由于外企实力强劲,或者国内企业意识欠缺,这种结合往往是建立在国内企业知识产权的正当权益削弱甚至流失的基础上的。
为了解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状况,市知识产权局有关人员调研了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日立电器有限公司、三菱电机上菱空调机有限公司等单位,并在闵行区知识产权局召开了闵行区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福祥陶瓷有限公司、东杰电气(中国)有限公司、紫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英海底系统有限公司等10多家企业的知识产权事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一、合资合作企业成立时,企业的合同和章程中都没有关于企业知识产权的规定。
这有多方面的原因,有的是因为企业成立时间较早,知识产权意识不强,也有的是因为企业成立初期,没有涉及到知识产权的内容,还有的合作企业,中方只投入土地,甚至不参加经营管理,收益也是固定的(即土地的租赁费用),对知识产权更是不会关心。
这带来很多问题,如企业知识产权权利的归属问题,特别是在合资期满后如何分配问题;新开发的知识产权权益的归属问题;企业日常知识产权的管理问题。
因为成立时没有约定,实践中各个企业因其本身情况的不同,只能采取不同的操作办法,或再协商签订新的合同、或者作出新的管理规定。
知识产权调研报告

知识产权调研报告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成为越来越重要的问题。
知识产权是指由人的智力创造出来的各种创新、发明、作品、商标等权利。
在当今的市场经济中,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企业竞争的重要法宝。
为了探讨和研究知识产权的保护情况,我们进行了一次调研。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对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分别进行了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
以下是我们的调研报告。
一、政府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我们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政府官员都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但是在具体政策的实施上还有很多问题。
例如,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政府常常过于强调法律打击,忽视了对知识产权价值的重视。
此外,政府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执法力度还不够,存在一些执法漏洞,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我们的调研显示,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已经越来越重视了。
大部分企业在生产销售中都主动申请了相关的专利和商标。
但是,还有很多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有些企业仅仅是表面上申请专利和商标,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发挥这些资产的价值。
此外,一些企业在知识产权纠纷中,由于缺乏技术储备和法律意识,常常处于被动地位。
三、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识我们的问卷调查显示,社会公众普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还没有形成足够的重视。
一些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常常对假冒伪劣产品采取宽容的态度,这样既伤害了自己的权益,也危害了企业的利益。
此外,一些小作家、小音乐人在自己的创作成果被盗版后,常常觉得无力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结论综合我们的调研结果,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一是政府需要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更加注重知识产权的价值,完善执法力度等。
二是企业需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价值。
三是社会公众需要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和法律知识,减少侵犯知识产权的不良行为。
为了真正实现知识产权的保护,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共同努力。
XXX市知识产权调研报告

XXX市知识产权调研报告
根据对XXX市知识产权情况的调研报告,以下是相关结论和建议:
1. 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存在提升空间:在调研中发现,很多企业和个人对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和保护方法尚不够了解。
因此,需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大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2. 缺乏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落地实施:虽然存在一些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但在实际落地应用中存在着各种问题和困难,导致保护措施不够有效。
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和执行力度。
3.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普遍存在:在调研中发现,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在XXX市相对普遍。
某些企业和个人存在盗版、侵犯他人专利、商标等行为。
因此,应加强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惩罚侵权者,保护知识产权拥有人的合法权益。
4. 需要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的公共服务机构:为了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建议在XXX市设立知识产权保护的公共服务机构,提供咨询、登记、仲裁、维权等服务,帮助企业和个人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并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综上所述,为了促进XXX市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提升,建议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和培训、完善法律法规的执行、加强对侵权行为的打击,以及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的公共服务机构等措施的实施。
这将有助于提高XXX市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知识产权保护调查报告

知识产权保护调查报告摘要:本报告通过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调查研究,分析了当前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调查结果表明,尽管国家已经加大了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但仍存在着侵权盗版问题严重、法律法规不完善、执法力度不够等诸多困难和挑战。
为了促进创新发展和保护知识产权,本报告建议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宣传教育等措施,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效果。
第一章知识产权保护现状1.1 知识产权保护意义知识产权是对知识和创意的保护,它对于创新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知识产权保护可以激励创新活力,促进技术进步和经济增长。
1.2 知识产权保护形势尽管我国近年来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但侵权盗版问题仍然存在。
假冒伪劣商品和侵权盗版产品的泛滥对正当的知识产权所有者造成了重大困扰,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秩序构成了威胁。
第二章知识产权保护存在问题2.1 法律法规不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完善,对于某些新兴行业和新技术的保护手段仍然不够完备,对侵权者的处罚力度也有待加强。
2.2 执法力度不够虽然公安、工商、海关等执法部门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资源有限,执法力度还不够,侵权盗版行为仍然难以根绝。
2.3 宣传教育不足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还不够到位,公众对于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和保护措施的了解程度有限,这给侵权盗版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第三章解决方案3.1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知识产权领域的立法工作,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对新兴行业和新技术进行有针对性的保护。
3.2 加大执法力度增加执法人员数量,提高执法效率,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对侵权者进行严厉的打击和处罚。
3.3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方式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增强社会共识。
第四章结论本报告通过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当前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于促进创新发展、保护知识产权所有者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知识产权调研报告3篇.doc

知识产权调研报告3篇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与技术的创新已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
关于目前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不足之处,比如知识产权保护的观念不强,企业知识产权拥有量较低,知识产权的流失严重等,已经引起了广泛关注。
但是,就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往往只注重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尤其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大量外资涌入国门,国际企业竞争国内化,国内企业竞争国际化态势日益明显。
中外合资合作形式已经成为外国企业与国内企业实现双赢的重要选择。
然而,在某些领域,由于外企实力强劲,或者国内企业意识欠缺,这种结合往往是建立在国内企业知识产权的正当权益削弱甚至流失的基础上的。
为了解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状况,市知识产权局有关人员调研了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日立电器有限公司、三菱电机上菱空调机有限公司等单位,并在闵行区知识产权局召开了闵行区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福祥陶瓷有限公司、东杰电气(中国)有限公司、紫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英海底系统有限公司等10多家企业的知识产权事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一、合资合作企业成立时,企业的合同和章程中都没有关于企业知识产权的规定。
这有多方面的原因,有的是因为企业成立时间较早,知识产权意识不强,也有的是因为企业成立初期,没有涉及到知识产权的内容,还有的合作企业,中方只投入土地,甚至不参加经营管理,收益也是固定的(即土地的租赁费用),对知识产权更是不会关心。
这带来很多问题,如企业知识产权权利的归属问题,特别是在合资期满后如何分配问题;新开发的知识产权权益的归属问题;企业日常知识产权的管理问题。
因为成立时没有约定,实践中各个企业因其本身情况的不同,只能采取不同的操作办法,或再协商签订新的合同、或者作出新的管理规定。
但这也衍生出许多新的问题。
知识产权调研报告

知识产权调研报告知识产权调研报告一、概述知识产权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知识的一种经济利用形式,是现代经济竞争的重要手段。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本次调研报告旨在对知识产权的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调研分析,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参考。
二、知识产权的现状1.全球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整体提升截至目前,全球已经形成了一系列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法律和规则,例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等。
各国政府和专业机构也在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提高了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
2.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呈现日益复杂化趋势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市场竞争的加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日益猖獗。
侵权手段多样化,不仅有传统的盗版、抄袭等行为,还有网络盗版、仿冒产品等新型侵权形式。
这些行为给知识产权所有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三、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1.法律法规及监管不够完善尽管全球范围内已经有一系列法律法规用于保护知识产权,但仍存在一些灰色地带和法律漏洞,给侵权者留下了可乘之机。
另外,监管力度不够,导致侵权行为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制止。
2.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足部分企业和个人对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主动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容易成为盗版和仿冒产品的受害者。
此外,知识产权保护知识的普及程度也需要进一步提高,以便更多的人能够了解和遵守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
3.维权成本高、流程繁琐知识产权维权的成本较高,维权流程繁琐。
对于中小企业和个人来说,维权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如果没有足够的资源和经验,很难取得理想的效果。
这也使得侵权者更加肆无忌惮,进一步损害了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利益。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政府应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立法的力度,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同时,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监管,打击侵权行为,建立严密的维权机制。
2.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政府应通过教育宣传等方式,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宣传和普及,提高企业和个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知识产权工作调研报告

知识产权工作调研报告一、调研背景和目的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对于保护创新力和推动科技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调研旨在了解当前知识产权工作的现状,为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政策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参考。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问卷调查和专家访谈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广泛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和资料,对知识产权工作进行综合评估。
三、调研结果1. 知识产权意识提升:调查显示,在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的认知中,知识产权被越来越多的人所重视和认可,对于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和制度建设有了更高的期待。
2.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增强:调研数据显示,在国家层面,相关政策和法律逐步完善,加大了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了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
3. 平台建设和信息化改革:通过统计数据,可以看到政府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的目标。
相关平台和系统的建设,提高了知识产权的管理效率和信息互通的便捷性。
4. 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强:国际间的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更加紧密,相关合作协议的签署和国际知识产权组织的参与促进了各国之间的知识产权保护合作。
四、调研结论1. 应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知。
2. 需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3. 推动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提高知识产权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4. 加强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合作机制,共同构建全球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五、调研建议1. 提供更加便捷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推动知识产权运营和交易的发展。
2. 鼓励企业加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能力。
3.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援助机制,保障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及时解决。
4. 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知识产权意识,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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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 the things that have been done in a certain period, the general inspection of the system is also a specific general analysis to find out the shortcomings and deficiencies 知识产权保护调研报告正式版知识产权保护调研报告正式版下载提示:此报告资料适用于某一时期已经做过的事情,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同时也是一次具体的总分析、总研究,找出成绩、缺点和不足,并找出可提升点和教训记录成文,为以后遇到同类事项提供借鉴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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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与技术的创新已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
关于目前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不足之处,比如知识产权保护的观念不强,企业知识产权拥有量较低,知识产权的流失严重等,已经引起了广泛关注。
但是,就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往往只注重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尤其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大量外资涌入国门,国际企业竞争国内化,国内企业竞争国际化态势日益明显。
中外合资合作形式已经成为外国企业与国内企业实现双赢的重要选择。
然而,在某些领域,由于外企实力强劲,或者国内企业意识欠缺,这种结合往往是建立在国内企业知识产权的正当权益削弱甚至流失的基础上的。
为了解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状况,市知识产权局有关人员调研了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日立电器有限公司、三菱电机上菱空调机有限公司等单位,并在闵行区知识产权局召开了闵行区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福祥陶瓷有限公司、东杰电气(中国)有限公司、紫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英海底系统有限公司等10多家企业的知识产权事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一、合资合作企业成立时,企业的合同和章程中都没有关于企业知识产权的规定。
这有多方面的原因,有的是因为企业成立时间较早,知识产权意识不强,也有的是因为企业成立初期,没有涉及到知识产权的内容,还有的合作企业,中方只投入土地,甚至不参加经营管理,收益也是固定的(即土地的租赁费用),对知识产权更是不会关心。
这带来很多问题,如企业知识产权权利的归属问题,特别是在合资期满后如何分配问题;新开发的知识产权权益的归属问题;企业日常知识产权的管理问题。
因为成立时没有约定,实践中各个企业因其本身情况的不同,只能采取不同的操作办法,或再协商签订新的合同、或者作出新的管理规定。
但这也衍生出许多新的问题。
因此,建议在相应的合资合作企业合同和章程范本中加入专门关于知识产权的条款,在相应的法律规定或审批程序中要求合资合作企业成立时对知识产权要有相关规定。
二、新开发知识产权权益的归属问题。
调查中发现,新开发的技术和品牌的知识产权权益归属问题往往与企业的股权分配情况紧密相关。
通常中方控股的企业新诞生的知识产权是属于合资合作企业的,其权益也是按照股权分配的。
有人提出,通常中方人员是独立地完成新技术的开发,但也要将知识产权的权益分配给外方,有些不公平。
但实际上,更不公平的是在外方控股的企业,外方将知识产权权利牢牢地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很多企业尽管是在国内双方共同开发的技术,专利却由外方总部申请,有的企业甚至是中方人员设计的图案,设计人却要署外方总裁的名字,有的企业规定中方在外方提供的技术基础上开发的新技术,外方可以免费使用,但中方却不可以免费使用外方新开发的技术,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
这些情况,在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中都有相应的规定,但在合资合作企业中,尤其是外方控股的合资合作企业,中方要主张自己的权利有很大的难度。
为此,建议在针对合资合作企业制定的单行政策法规中对这些问题作一些细化的、强制性的规定。
三、技术引进时未能做合理的知识产权界定和评估。
在合资合作企业成立时,外方经常以技术入股或技术转让给中方,但往往都是“打闷包”,对其中的知识产权并不作事先的检索和评估,等支付了费用后,根据外方开列的专利清单,经检索发现只有三分之一是在中国的有效申请,但因为当时没有发觉,支付了一大笔“学费”。
也有的外方连专利清单也不列,只是告诉你我这项技术里有专利、有技术秘密,要问你收多少钱,中方因为手里没有多少谈判的筹码,或是因为知识产权的意识本来就不强,糊里糊涂就签了协议。
因此,在座谈会上,有企业提出,希望有专业权威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能够帮助企业在技术引进时把好关。
四、企业内部缺乏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专业化的管理人员。
调研中发现,除部分企业(特别是专利试点企业),由于企业领导重视,企业本身拥有的知识产权较多,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其知识产权的管理人员也有着较好的知识产权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外,大部分合资合作企业与国有企业一样,也存在缺乏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专业化管理人员的问题。
有些合资合作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还刚刚建立,有的还在筹建过程中,甚至有的还未提上议事日程,在这些企业中,知识产权的管理没有专人负责,而兼职的管理人员对知识产权的了解也很有限。
我们在以往对企业的宣传培训中,往往只重视国有企业,实际上,加强对合资合作企业中方人员的知识产权的宣传培训,对防止国有无形资产的流失同样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五、对员工新开发知识产权如何奖酬,大部分企业还很不规范。
除已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合资合作企业外,大部分企业对员工新开发知识产权的奖励很不规范,没有明确的规定。
有的是在决定晋升、评定奖金时作为参考,有的是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但对于具体数额和奖励的时间都没有明确,因而发明人、设计人权利的实现无法得到保障。
没有规范的奖酬措施,必然会挫伤员工发明创新的积极性,也必然会影响合资合作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尽管在专利法和实施细则中都有给予发明人和设计人奖酬的相关规定,但在具体的实践中,员工不一定有这个意识,而且要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有一定的难度。
因此,我们建议在合资合作企业中推广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知识产权代理),并将员工的知识产权奖励机制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部分。
六、外方只许可转让低层次的专利技术,不转让核心技术。
外方为了在经济上达到控制中方和或合资合作企业的目的,同时避免过于引人注目或投入过多产生风险,往往不刻意以有形资产作股权控股方式,而采取在知识产权方面加以控制。
由于合资合作企业中往往采用的是外方投入或许可使用的技术,其知识产权控制方式更能以小投入达到强势控制的目的。
如外方在许可中方使用其专利技术时,往往只给中方低层次的技术,而涉及到核心技术的,外方就要求中方购买具体的设备或配件,这样一来,中方既得不到核心的技术,又在生产上依赖外方的设备或配件。
另外,还有的外方在转让、许可中方使用专利技术时不转让、许可使用相关的其它专利技术,使得受让方仅凭受让技术无法生产时,外方再高价向中方兜售其相关专利技术,中方陷于被动局面而不得不支付高额使用费。
对此,企业在引进技术时应对外方转让、许可的技术认真进行检索、分析,不仅要了解引进技术,还要了解其它的相关技术。
七、中方原有商标在合资合作后被淡化。
我们以前经常提到的一个最典型的案例就是“美加净”商标,90年代初,家化以三分之二的固定资产,以及“美加净”、“露美”两个销售额达3亿元的品牌与一家国际著名跨国公司合资。
然而,该外方公司却以控股为手段,将“美加净”和“露美”束之高阁,致使消费者对这两个品牌越来越陌生。
而合资后留下的母体家化,由于没有了“美加净”和“露美”的支撑,销售额一年中锐减54%。
通过这沉痛的教训,企业领导终于认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花重金“赎回”了这两个商标。
然而,90年代的悲剧到如今的21世纪初却仍在上演,为占领市场,多赚利润,有些企业在合资合作后往往会启用外方的商标,有时也是因为外方为了扩张自身品牌,而要求企业这么做。
产品可能是好卖了,但中方原有的商标却被淡化了,实际上,这不仅是无形资产的流失,更会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
中方不仅每年要支付大笔的商标使用费给外方,而且一旦合资期满,外方撤走自己的商标,中方再想到要用自己原来的商标时,这个商标早已被消费者遗忘了。
浦东有一家中日合资企业,中方原有的商标仅用了一年,第二年外方把他们的商标加在中方的商标前面,到了年底,外方增资以后,就完全改成了外方的商标,中方原有的商标被搁置至今已有六、七年,消费者再也不会在购买这个商品的时候想起这个商标,要耗费巨资重新打造品牌,不论从人力、物力、财力和市场风险的角度看都十分艰难。
八、企业面临合资期满后知识产权权益如何分配的问题。
同样也是在90年代初,益民食品一厂有限公司和香港屈臣氏合资成立了屈臣氏食品有限公司,但合资时对知识产权并无明确的约定。
合资企业生产的“蔓登琳”牌各类冷饮非常畅销,企业也每年投入几百万元为这个牌子做广告。
但由于当初办理商标注册是以外方名义申请的,所以中方并无利润可分。
合资企业解体时,香港屈臣氏带走了全部冷饮的专利权和“蔓登琳”商标,而用他们“慷慨”留下来的设备做出来的冷饮却受到了对方侵权的警告。
企业现在的合资合作也还在面临同样的问题,企业在成立初期并没有对知识产权的归属做出明确的约定,合资合作到期了,知识产权应该怎么分配,中方企业很少有想过这个问题,只是有些快要期满的企业开始担忧这个问题。
当然,这与企业现有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中外方在企业中所占的股权,中外方的合作形式都有关系。
其实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可以协商将知识产权经评估折价后归一方所有,或转让后由双方按股权分配,或是继续共有。
在实践中,如果是中方经营管理并控股的,中方还有可能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如果是外方控股的公司,到企业拆分的时候,中方很难分到其应有的份额,如果原来就是由外方申请并拥有知识产权的就更是如此。
九、外资企业利用合资合作的机会以不正当手段无偿占有中方的知识产权,给中方带来损失。
这在我国传统产业为扩大规模而将技术作为引资条件时最容易发生,如“景泰蓝”术以及“宣纸”技术的失密事件,由于既没有对传统技术在国内申请专利保护,又没有在产品的主要出口国申请专利,也没有在引资过程中做好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疏于防范而被外方掌握了关键技术,结果是外方抛开了中方而使中方丧失了优势的市场竞争地位。
但调研过程中,我们也发现,即使不是我国的传统产业,同样的事情也在发生。
有一家企业,中方员工在讨论时提出的技术方案竟然被外方管理人员偷偷地在外国以个人名义申请了专利,中方员工事后检索发现,公司也只能亡羊补牢式地出台了相关规定限制这种行为,但为时已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