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科大学毕业实习管理规定
学生实习就业管理规定

学生实习就业管理规定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高等教育的广泛普及,学生实习就业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为了规范学生实习就业管理,保护学生权益,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纷纷出台相关管理规定。
二、学生实习的定义学生实习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后,在与其所学专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暂时性地参与工作,以获得实际工作经验和锻炼职业素养的过程。
三、学生实习的目的学生实习旨在帮助学生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践,增加实际操作能力。
通过实习,学生可以更好地了解自身职业兴趣和发展方向,提前适应社会环境,并为将来的就业做好准备。
四、学生实习就业管理机构的设置为了保证学生实习就业管理的顺利进行,各高校应设立专门的实习就业管理机构。
该机构负责制定实习就业政策、解答学生疑问、协调企业合作等工作,确保实习就业过程的安全和规范。
五、学生实习就业流程学生实习就业流程包括以下环节:招聘信息发布、学生报名、企业筛选、面试与录用、签订实习协议、实习期间管理与指导、实习报告书写、实习证明开具、实习评价以及实习结束后的总结与归档等。
通过明确流程,能够对学生实习就业管理进行规范。
六、学生实习期间的权益保障学生实习期间有权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待遇,包括工资、工时、休假等。
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实习期间的权益保障机制,并加强对实习单位的监督,保证学生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七、学生实习与课程的结合学生实习应与所学课程相结合,将课堂知识与实践紧密结合,促进学生实际操作技能的提高。
学校应在实习前后组织课程讲解和学习总结,确保学生能够将实习经验和所学知识相互融合,提升综合素质。
八、学生实习的督导与指导针对学生实习中的问题和困难,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实习指导人员或实习导师,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实习导师应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和学生一起分析和解决实习中的难题,促进学生实习经验的积极收获。
九、学生实习的评价与考核学生实习的成果应经过评价与考核,以提供有力的参考依据。
学生的实习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实习工作,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促进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参加实习活动。
第三条学生实习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二)坚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充分发挥企业和社会资源的作用;(三)注重学生实习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和权益保障;(四)实行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共同管理,形成实习工作合力。
第二章实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设立学生实习管理办公室,负责学生实习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学生实习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学生实习工作计划,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二)与实习企业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实习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三)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四)处理学生实习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和投诉;(五)建立健全学生实习档案,及时归档。
第六条学生实习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具备实习岗位,能够为学生提供实习条件和安全保障;(三)有较强的师资力量,能够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四)愿意与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共同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第七条学生实习岗位应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匹配,具备以下条件:(一)能够让学生接触实际工作,提高实践能力;(二)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三)实习过程中能够得到有效的指导和支持。
第八条学生实习时间为一年,具体实习时间由学校根据学生所学专业和实习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实习程序第九条学生实习程序如下:(一)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实习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二)学院对学生实习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报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公室审批;(三)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公室与实习企业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实习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四)学生与实习企业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实习期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五)学生到实习企业报到,开始实习。
毕业医院实习生制度(4篇)

毕业医院实习生制度实习生在毕业实习期间接受学院和实习单位的双重领导,服从科室安排,坚守工作岗位,注意医疗安全,防范差错事故。
实习生应遵守实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及考勤记录,上班要提前____分钟到岗,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会客、不打手机及处理私事,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实习期间不安排寒、暑假,法定假日内(包括周六、周日)在服从实习单位工作安排的前提下,应在原地休息,春节假可根据实习单位情况进行调休,其它节假日一律不予调休、补休、积休,需要离开实习单位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病假实习生的病假应有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并原则上在原地休息或治疗,如病情需要离开本地休息或转院诊治者,须经实习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学院批准后方可离开。
请假____天者,经科室主任(护士长)批准;请假2-____天者,经科室主任(护士长)同意后报科教科(护理部)批准;请假时间____天以内(含____天),疾病证明转发给辅导员老师,报系部批准;请假时间8~____天以内(含____天),疾病证明转发给辅导员老师,经系部同意后,报实习科批准;请假时间超过____天,疾病证明转发给辅导员老师,经实习科报学院领导批准。
请假起止时间及去向同时上报大组长,假满回单位必须办理销假手续,无需补回实习时间。
事假实习期间一般不准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批后方可离开(实习结束前____周一律不批假):请假____天者,经科室主任(护士长)批准;请假2-____天者,经科室主任(护士长)同意后报科教科(护理部)批准;请假4-____天者,征得实习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实习科龚科长或林科长批准;请假____周以上者,征得实习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医学院领导研究批准。
请假起止时间及去向同时上报大组长,假满回单位必须办理销假手续,并需如数补回实习时间。
学历提升假或试工假单次请假____天者,经科室主任(护士长)批准;单次请假2-____天者,经科室主任(护士长)同意后报科教科(护理部)批准;累计请假4-____天者,经实习单位同意后,由大组长报实习科批准;请假____周以上者,经实习单位同意后,由大组长报实习科,经医学院领导研究批准。
实习医学生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实习医学生的管理,规范实习行为,提高实习质量,培养德才兼备的医学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医学教育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实习的医学生。
第三条实习医学生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关爱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二)加强实习指导,提高实习质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三)严格规范实习行为,确保医疗安全;(四)加强实习教育与培训,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
第二章实习生的选拔与分配第四条实习生选拔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生的专业、学习成绩、综合素质等因素,结合实习单位的实际需求,进行选拔。
第五条实习单位应当根据实习生的专业、实习期限和实习岗位要求,合理分配实习名额。
第六条实习生分配应当充分考虑以下因素:(一)实习生的专业背景和兴趣;(二)实习单位的岗位需求;(三)实习单位的地理位置、交通状况等。
第七条实习单位应当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实习期限、实习内容、实习待遇等事项。
第三章实习生的教育与管理第八条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实习单位的领导和管理。
第九条实习单位应当对实习生进行以下教育与管理:(一)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实习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培养实习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道德;(二)专业知识教育:指导实习生掌握实习岗位所需的医学知识,提高实习生的临床技能;(三)法律法规教育:加强对实习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教育,提高实习生的法律意识;(四)实习纪律教育:教育实习生遵守实习纪律,确保医疗安全;(五)职业素养教育:培养实习生良好的职业素养,提高实习生的综合素质。
第十条实习单位应当为实习生提供以下条件:(一)实习岗位:根据实习生的专业和实习要求,提供相应的实习岗位;(二)实习指导:配备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带教老师,对实习生进行一对一的指导;(三)实习设施:提供必要的实习设备和设施,保障实习生的实习需求;(四)实习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实习生相应的实习补贴和福利。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三篇)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根据学校的实习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学生实习的管理规定如下:1. 实习申请:学生在实习前需要向学校提出实习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实习单位的邀请函、实习计划等。
2. 实习安排:学校将根据学生的专业和实习意愿,为其安排实习岗位和实习时间,并与实习单位沟通确认。
3. 实习协议:学生和实习单位需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 实习指导:学校将指派专业教师或实习导师对学生实习进行指导和监督,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5. 实习报告:学生需按照学校要求,完成实习报告,并提交给学校进行评估和评价。
6. 实习考核:学校将对学生的实习表现进行考核,包括工作态度、实习成果等方面,成绩将作为学生绩点和学分的一部分。
7. 实习证明:学生完成实习后,实习单位将向学校出具实习证明,学生可以根据需要提供给用人单位或继续升学等。
8. 实习保险:学校将为学生购买实习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9. 实习纪律:学生需遵守实习单位的纪律要求,并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保持良好的品行和形象,不得违法违规。
10. 实习总结:学生在实习结束后,应进行实习总结,提炼经验和教训,为以后的职业生涯做好准备。
以上是一般的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具体的管理细则和要求可能会因学校和专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学生在进行实习前应详细了解学校的相关规定,并遵守执行。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二)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实习目的和意义:明确实习的目的和意义,如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职业素养,促进学生的整体发展等。
2. 实习程序:包括实习的申请、安排、实施和总结等程序。
3. 实习的时间安排:确定实习的起止时间和每天的工作时间。
4. 实习的工作内容:详细说明实习的工作内容和要求。
5. 实习的指导与监督:明确实习的指导老师和实习单位的监督责任,并确定定期沟通和考核的方式。
6. 实习报告和评估:要求学生提交实习报告,并对实习进行评估。
学生见习实习管理规定

学生见习实习管理规定1. 介绍学生见习实习的概念和意义学生见习实习是指学生在校期间通过参与实际工作环境来提升自己的实践能力和专业素养。
它对于学生的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能帮助他们了解职业领域的要求和现实工作的挑战。
2. 学生见习实习安排的目的学生见习实习的目的在于让学生在实践中获得经验和知识,增强他们的职业能力和适应能力。
通过参与实习,学生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专业领域,并为将来的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3. 学生见习实习的时间和地点学生见习实习的时间一般安排在学生的暑假或寒假期间,以保证实习的连续性和学术进程的不受干扰。
实习地点一般根据学生的专业和个人意愿进行选择,既可以是学校内的实验室或工作室,也可以是外部企事业单位。
4. 学生见习实习的报名和选拔学生见习实习通常要求学生提前报名,并按照一定的选拔标准进行筛选。
报名过程中,学生需要提交个人简历、自荐信等材料,同时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
选拔标准主要包括学生的学术成绩、综合素质以及专业能力等。
5. 学生见习实习的指导教师和导师在学生见习实习过程中,学生一般会有一位指导教师和一位实习导师。
指导教师负责管理学生实习项目,提供相应的教学指导和管理支持。
实习导师则是学生实习过程中的技术和专业指导者,帮助学生解决实践中的问题并提供相关建议。
6. 学生见习实习的目标和任务学生见习实习的目标包括熟悉实际工作环境、了解专业领域的实践要求、提升专业技能和发展团队合作能力等。
实习任务一般由学校或实习单位制定,要求学生在实习期间完成一定的工作内容和项目。
7. 学生见习实习的培训和讲座在学生见习实习过程中,学校或实习单位通常会组织相应的培训和讲座,帮助学生补充专业知识和技能。
这些培训和讲座内容包括行业发展趋势、实践经验分享、职业规划等,旨在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竞争力。
8. 学生见习实习的评估和考核学生见习实习的评估和考核主要针对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实际表现和成果。
评估方法可以包括实习报告、实习总结、工作成果展示等,同时还可以考虑实习导师和相关人员的评价。
2024年实习生管理规定

2024年实习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实习生的管理工作,提供更好的实习环境,充分发挥实习生的潜力和能力,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国内各类企事业单位招收的实习生。
第三条实习生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要求应当与所修专业或者专业相关,不得与职工的工作具有竞争性质。
第四条实习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根据工作需要和实习生的实际情况可以适当延长。
第五条实习生的工作期限、工资待遇、劳动保护等问题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规范。
第六条实习生和用人单位之间应当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实习生的培养目标和个人特长,为其提供合理的工作任务和发展机会。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实习生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帮助其提升工作能力和专业素养。
第九条实习生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工作制度和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十条实习生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合理的工作条件改善和权益保护的要求。
第二章实习生招聘和录用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实习生的招聘工作。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明确实习生的招聘要求和岗位职责,明确实习期限和待遇。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招聘会、校园宣讲、招聘网站等形式进行实习生招聘。
第十四条实习生应当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文件,并按要求参加面试和考核。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面试和考核实习生,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录用名单。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录用实习生的信息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第三章实习期间的权益和义务第十七条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享有与正式职工同等的劳动权益,包括工资待遇、劳动保护等。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按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和发放周期及时足额支付实习生工资。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实习生购买社会保险,保障其在工作期间的权益。
第二十条实习生享有法定的休假、节假日和其他合理的假期,用人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第二十一条实习生应当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工作纪律和行为规范,不得违反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
医院实习生管理规定

医院实习生管理规定引言概述:医院实习生是医学院学生在医院进行实习的重要人员,他们在医院中承担着重要的工作任务。
为了保障医院实习生的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医院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规定。
一、实习生的基本要求1.1 实习生资格:实习生必须是在校的医学院学生,必须经过学校的审核批准才干到医院进行实习。
1.2 实习生守则:实习生必须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领导的安排,尊重医院的工作人员。
1.3 实习生纪律:实习生必须遵守医院的工作纪律,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私自处理病人的病历和药物。
二、实习生的工作安排2.1 实习生轮岗制度:医院会根据实习生的专业和实习计划进行轮岗安排,确保实习生能够全面了解医院的各个科室。
2.2 实习生指导教师:每位实习生都会有专门的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和监督其实习工作,及时纠正实习生的错误。
2.3 实习生工作时间:医院会制定实习生的工作时间表,确保实习生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学习和工作,同时不影响正常的医疗服务。
三、实习生的培训和考核3.1 实习生培训:医院会为实习生提供必要的培训,包括医疗知识、医疗技能和沟通技巧等,以提高实习生的工作能力。
3.2 实习生考核:医院会定期对实习生进行考核,评估其在实习期间的表现和成绩,对合格者赋予奖励,对不合格者进行警告或者调整。
3.3 实习生评价:实习结束后,医院会对实习生进行综合评价,为实习生提供合适的建议和指导,匡助其更好地成长和发展。
四、实习生的权益保障4.1 实习生薪酬:医院会按照规定赋予实习生一定的薪酬,保障实习生的基本生活需求。
4.2 实习生休假:医院会根据实习生的工作情况和实习计划安排合理的休假时间,保障实习生的身心健康。
4.3 实习生安全:医院会加强对实习生的安全管理,确保实习生在工作中不受到伤害,提高实习生的安全意识。
五、实习生的发展机会5.1 实习生实习结束后,医院会根据实习生的表现和成绩考虑是否录用为正式员工。
5.2 实习生实习结束后,医院会为实习生提供继续深造和发展的机会,如参加进修课程或者继续在医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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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科大学毕业实习管理规定第一章目的与要求第一条毕业实习目的1、熟悉本专业的工作性质,端正专业思想,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不断增强综合素质。
2、巩固和深化所学理论知识,培养谦虚、严谨、实事求是的科学作风,为从医学生向医务工作者过渡奠定扎实的理论与实践基础。
3、掌握本专业基本工作内容、方法和专业技能,通过实践不断增强自学与独立思考、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二条毕业实习要求1、实习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和教学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所在实习单位的政治和学术活动,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倡导无私奉献的精神,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实习学生要有强烈的学习理论知识、掌握基本技能的欲望,要有主动学习精神和创新意识,争取在有限的时间内获得更多知识,掌握扎实的专业技能。
3、实习学生必须尊重指导教师、虚心学习,培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团结协作、勤奋刻苦的优良学风。
4、指导教师应具有较强的教学意识和责任感,言传身教,为人师表,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切实做好实习学生的思想和业务指导,从严要求,保证实习质量。
5、各教学基地和科室要把实习教学列为本单位或本科室的重要工作内容,落实和安排好实习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加强管理,确保实习工作的顺利完成。
第二章各部门对实习工作管理职责第三条学校教务处在主管教学的副校长领导下,统筹安排各专业学生的毕业实习工作。
1、依照学校校历,组织制定并实施全校各专业毕业实习计划和毕业实习大纲。
2、检查、监督毕业实习计划的执行。
3、组织协调各学院做好教学基地的规划、建设工作。
4、负责教学基地兼职教师的职称审核、聘任工作。
5、组织进行实习教学的质量检查评估、总结与经验交流。
6、制定实习经费管理办法,负责实习经费管理与发放。
7、会同教学基地与学校有关部门研究、协调、处理实习中出现的问题。
8、负责学生实习成绩汇总及管理。
9、组织毕业考试及毕业论文答辩工作。
10、按照学校规定,做好实习学生的考勤与纪律检查工作。
11、负责组织、安排定期召开校临床教学工作会议,原则上每两年举行一次。
12、组织二级学院、教学基地开展实习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
第四条学院(系)、附属医院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负责,科教部(教务部或办公室)负责该院(系)实习学生的毕业实习各项工作。
1、根据实习教学需要加强师资、财力、教学和学生生活基本设施的投入,重视专业技能培养,保证实习教学质量。
2、依据学校的相关专业毕业实习计划、毕业实习大纲,安排、落实好本院和所属教学基地的毕业实习教学任务。
3、负责毕业实习考核(考试)的具体部署、检查与管理,保证实习考核环节的质量。
负责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
4、定期检查、协调与总结本院和教学基地的实习工作,及时解决毕业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原则上与教学基地沟通每月至少一次,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学校教务处。
5、负责实习经费管理,核发实习经费。
6、领导和组织年级辅导员做好实习学生的管理和思想工作。
7、对教学基地调整、新建教学基地的考察、建立和发展工作提出初步意见,提交学校审核确定;并按照上级的有关标准和条件把教学基地建设好。
8、负责对教学基地的教学业务进行指导,教学查房(教学指导)要有计划、有实施,促进教学基地教学水平提高,保证实习质量。
9、组织对优秀实习学生表彰,对违纪学生处分提出初步意见。
第五条教学医院或教学基地成立本单位教学工作委员会或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的领导负责,科教科(或主管部门)直接负责实习学生的毕业实习具体工作。
1、按照实习必备条件,做好实习学生的教学和生活安排。
2、按照学校和所属院、系的实习计划安排,布置、落实教研室(组)具体实习教学工作。
3、做好实习学生的各项考核(考试)、检查与管理,保证实习考核环节的质量。
4、定期检查各科室实习教学情况,及时解决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6、及时与所属学院沟通学生实习、工作、生活及管理情况,原则上每月至少一次。
第六条教研室(组)要求教研室(组)或科室负责人认真负责,根据工作量可安排一名教学秘书具体负责学生实习工作。
1、根据学校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制定具体实习日程,落实实习指导教师。
2、学生入科时,要做好入科教育工作。
3、把教学列为科室的重要工作内容,与本科室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全体工作人员有责任共同做好学生实习工作。
4、落实并检查学生的专业学习、职业道德教育以及劳动纪律执行和完成情况。
5、负责学生实习考核(考试)工作(含平时考核和出科考试),及时填写并向教学主管部门呈报考核(考试)成绩表。
6、经常向本单位主管部门汇报实习学生的学习和思想情况,出现问题及时解决,复杂情况要迅速汇报上级部门。
第七条实习组以实习点为单位将学生组成实习组,设实习组组长,其主要职责是:1、服从教学基地与各科室的教学安排,按学校的实习计划与要求,组织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及时向科室负责人及主管部门汇报实习工作情况,协助解决实习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2、经常与所在学院(系)和年级辅导员联系,汇报实习情况。
3、负责传达学校、学院及教学基地对学生的要求和指示,关心本组同学的实习和生活,团结合作。
4、协助做好学生的考勤工作。
第八条学校其他部门1、学生处负责实习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行为管理工作。
2、基建后勤管理处负责实习学生的生活、交通等后勤保障工作。
3、财务处校产负责实习经费的筹措及管理工作。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九条实习学生自进入教学基地之日起,在整个实习期间接受教学基地直接领导,参加教学基地统一安排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各项活动。
第十条年级辅导员(或兼职辅导员)要认真做好实习学生的组织管理和思想教育工作,要定期走访,及时解决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经常与各科主任、科教科沟通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和学校有关部门请示汇报工作。
第十一条各教学基地主管部门要定期与年级辅导员一起,对实习学生的思想、学习进行总结和讲评,表彰先进,激励后进。
总结讲评情况由年级辅导员(或兼职辅导员)以书面形式写出,经教学基地主管部门签字,报学院和学校有关部门。
第十二条各学院和学校教务处要经常到教学基地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加强与各教学基地之间的联系,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协同教学基地做好实习学生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第四章教学管理第十三条实习计划管理1、学校教务处依据各专业实习计划,于每年实习开始前四个月制定下学年实习进程、实习任务总表,报主管校长批准,并以文字形式下发相关院、系。
2、各学院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落实教学基地的教学和生活条件,编制出实习轮转表,制定对所属教学基地教学查房(教学指导)的计划(草稿),发至教学基地及相关教研室。
3、各院、系实习轮转表、实习指导教师表、教学查房和专题讲座计划要在实习开始前三个月经院、系主管领导审核,报学校教务处审定批准后,方可正式发至教学基地及教研室并通报执行。
实习轮转表、教学查房和专题讲座计划以及实习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更改、变动;如必须做临时性变动时,需经院、系领导和学校教务处批准。
4、各教学基地及教研室(组)要及时反馈意见,并根据实习轮转表,选派称职的教师教学,确定本教研室(组)教学查房和专题讲座计划;临床学院要确定对教学基地教学查房(教学指导)的具体安排,并按时派出教师完成任务。
第十四条实习考核管理1、实习成绩科室实习时间为四周及以上的,其考核成绩按考试评定,成绩按百分制记分。
根据专业不同分两种考核方式:一是平时成绩考核(含技能考核内容)与出科理论考试相结合的形式,各部分分别占70分和30分;二是包括平时成绩考核、出科技能考核和出科理论考试三部分的考核方式,各部分分别占40分、30分和30分。
平时成绩考核、出科技能考核或出科理论考试成绩任何一部分不及格者,该科实习成绩为不及格,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1)平时成绩考核平时成绩考核由实习指导教师和科(室)主任负责,平时考核评定表在学生出科前完成评定,并于该科实习结束后三天内交教研室。
(2)出科技能考核出科技能考核内容原则上由学校组织有关学院制定,各有关学院组织所属教学基地具体实施。
根据实习大纲内容要求,在学生出科前一周完成技能考核。
(3)出科理论考试出科理论考试由各学院组织教研室(组)统一命题,统一时间,在教学基地考试和评卷。
各学院教研室应认真命题,保证试题质量,各考试点要严格考场纪律。
考试后严格评分标准,并做好试卷分析与总结工作。
出科理论考试要严格执行《大连医科大学学生学习成绩考核管理规定》。
2、临床医学专业的门诊实习和其他专业的科室实习时间为三周及以下的,按考查评定,成绩按五级制记分:60分以下为不及格,60分以上为及格——60~69分为合格,70~79分为中等,80~89分为良好,90分及以上为优秀。
3、实习学生每结束一科实习时,要求书写实习总结,由教研室汇总,同实习成绩总表一并于学生实习结束一周内,交教学基地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到所属学院,各学院在每学期实习结束后两周内,将实习成绩表上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实习学生的每科成绩,要适当考虑优秀、良好、中等、及格或不及格的比例,合理分布。
4、毕业考试毕业考试由学校教务处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考试内容主要为学生毕业实习学科的内容,包括理论和技能两部分,学校教务处统一组织各学院教研室完成命题和判卷评分工作。
5、毕业论文答辩各相关学院、教学基地应提前做好相关专业学生毕业论文的开题报告、选题、调研、文献检索和综述等准备工作,严格按照学校毕业论文管理规定的要求指导学生完成论文的撰写,在毕业前组织答辩委员会做好论文答辩工作,其评定结果作为毕业成绩。
第十五条实习过程与质量管理1、实习大纲实习大纲是实习过程的指导性教学文件,教研室和教师应依据实习大纲的要求组织教学和实习考核。
2、实习指导教师学生的毕业实习原则上应由毕业一年以上的住院医师担任指导教师;教学医院原则上不安排进修医师担任毕业实习指导教师。
3、教学查房各教研室要严格执行教学查房制度,按照《大连医科大学三级教学查房规范》进行教学查房,各级教师及实习学生要提前做好教学查房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教学查房的质量和效果。
4、专题讲座按照专题讲座计划,各科(室)分别安排和完成专题讲座任务,原则上每1~2周安排一次,专题讲座时间、题目、主讲人一经确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改。
5、分管床位数为保证实习需要,教学医院要安排每名实习学生至少负责管理6~8张病床,每个病房需设2张以上教学专用病床,以调节教学病种,确保教学质量。
6、教学检查各学院、教学基地及教研室要定期召开师生座谈会,反馈教学信息,及时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实习工作顺利实施;根据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学校、临床学院和教学基地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教学质量评估检查。
第十六条考勤、表彰、纪律和处分1、各教学基地要建立实习学生考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