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出入库管理制度(20200515184405)
动物医院药品进出管理制度

动物医院药品进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动物医院药品的进出管理,保障动物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动物医院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分发、使用、回收、销毁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动物医院药品进出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动物医院应设立药品管理组织,明确药品管理职责,制定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管理的规范运行。
第二章药品采购管理第五条药品采购应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
第六条采购前,应进行市场调研,掌握药品的价格、质量、供应情况,确保采购药品的合法性、合理性。
第七条采购合同应明确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标准、交货时间、付款方式等内容,并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第八条采购药品应索取以下资料备查:(一)供应商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二)药品的批准文件、质量检验报告书、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三)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等。
第三章药品验收管理第九条药品验收应按照采购合同和质量保证协议的要求进行,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数量。
第十条验收时,应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有效期限等信息,并进行外观质量、包装情况等检查。
第十一条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填写验收记录,经与原始单据核对无误后,由验收人员签字,办理入库手续。
第四章药品储存管理第十二条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的性质、剂型、储存条件等进行分类存放,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
第十三条储存药品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温度低温保存药品需放置在冰箱内;(二)需避光药品应存放在非光照处;(三)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等特殊药品应单独存放,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四)定期检查药品库存,确保药品的质量。
第五章药品分发管理第十四条药品分发应按照医嘱和处方进行,确保药品的正确、适量。
养殖场兽药出入库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养殖场兽药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养殖场应建立兽药出入库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份常见的养殖场兽药出入库管理制度的要点:
目的:确保兽药的合理使用和管理,保障养殖场动物的健康和食品安全。
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兽药的出入库管理,包括兽药采购、接收、登记、存储和使用等。
兽药采购:养殖场应根据实际需求制定兽药采购计划,采购合格的兽药产品,确保产品质量和合法合规。
兽药接收:负责人应对接收的兽药进行验收,核对产品信息、数量和质量,并填写接收记录。
兽药登记:对每一批兽药进行登记管理,包括兽药名称、规格、生产日期、生产厂家、有效期、入库日期等信息。
兽药存储:兽药应存放在专门专用的储存区域,保持干燥、通风,并定期清理、检查和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兽药使用:养殖场应根据兽药的适应症和使用要求进行合理使用,遵循兽药的使用说明书,并记录兽药使用情况。
出库管理:兽药出库前需填写兽药出库单,包括兽药名称、规格、数量、领用人、出库日期等信息,并经相关人员审批。
兽药销毁:养殖场应定期对过期、损坏或不再需要的兽药进行销毁,销毁过程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要求,并记录销毁情况。
记录与台账:养殖场应建立兽药的使用记录和库存台账,并定期汇总和整理,以备查验和报告。
养殖场兽药出入库管理制度的具体要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兽药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
兽药出入库管理制度

兽药出入库管理制度
兽药的出入库要遵循出入库管理制度,并做好出入库记录
一、兽药入库:
1、兽药入库前,保管员要对即将入库的兽药进行初验,初验内容:外包装是否损坏、生产批号和生产日期是否清晰、是否在有效期内、产品数量等进行初验,放置在待验区。
2、入库后,通知检验室进行进一步的检验,收到检验室的检验合格报告后再放置到合格区。
不合格的放置在不合格区,并通知相关人员办理退货手续。
3、入库记录包括以下项目:入库时间、通用名称、商品名、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家、检验结果、有效期、批准文号、数量、规格等相关项目。
二、兽药陈列:
1、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摆放,并且不得开架自选;
2、特殊管理药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存放;
3、危险品不陈列。
如需要必须陈列时,只能陈列代用品或空包装;
4、拆零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保留原包装标签;
5、中药饮片,装斗前需复核,不得错斗、串斗,药斗标签应采用正名正字。
6、生产批次较早的放置在外面,优先出库。
四、兽药出库:
1、兽药出库执行先入先出制度。
2、做好出库的相关记录。
3、出库项目记录包括:出库日期、通用名称、商品名、规格、生产批号、出库数量、发往地、收货人、发货人等。
五、出入库记录字迹端正、准确、清晰、及时,做到帐款、帐物、帐货相符,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报告质量负责人;保存记录至该兽药有效期后一年(无有效期保存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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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出入库管理制度

兽药出入库管理制度
兽药的出入库要遵循出入库管理制度,并做好出入库记录
一、兽药入库:
1、兽药入库前,保管员要对即将入库的兽药进行初验,初验内容:外包装是否损坏、生产批号和生产日期是否清晰、是否在有效期内、产品数量等进行初验,放置在待验区。
2、入库后,通知检验室进行进一步的检验,收到检验室的检验合格报告后再放置到合格区。
不合格的放置在不合格区,并通知相关人员办理退货手续。
3、入库记录包括以下项目:入库时间、通用名称、商品名、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家、检验结果、有效期、批准文号、数量、规格等相关项目。
二、兽药陈列:
1、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摆放,并且不得开架自选;
2、特殊管理药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存放;
3、危险品不陈列。
如需要必须陈列时,只能陈列代用品或空包
装;
4、拆零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保留原包装标签;
5、中药饮片,装斗前需复核,不得错斗、串斗,药斗标签应采
用正名正字。
6、生产批次较早的放置在外面,优先出库。
四、兽药出库:
1、兽药出库执行先入先出制度。
2、做好出库的相关记录。
3、出库项目记录包括:出库日期、通用名称、商品名、规格、生产批号、出库数量、发往地、收货人、发货人等。
五、出入库记录字迹端正、准确、清晰、及时,做到帐款、帐物、帐货相符,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报告质量负责人;保存记录至该兽药有效期后一年(无有效期保存三年)。
养殖场兽药出入库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养殖场兽药管理,确保兽药质量,保障动物健康,预防动物疫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养殖场兽药的采购、验收、储存、发放、使用和回收等环节。
第三条养殖场兽药出入库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规范操作,确保质量;3. 严格把关,责任到人;4. 信息化管理,提高效率。
第二章兽药采购第四条养殖场兽药采购应选择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确保兽药质量。
第五条兽药采购人员应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进行采购,不得随意更改采购品种和数量。
第六条采购兽药时,应索取兽药生产企业的相关资质证明和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核对兽药标签是否符合《兽药管理条例》规定。
第三章兽药验收第七条养殖场应设立专门的兽药验收人员,负责兽药的验收工作。
第八条兽药验收人员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验收:1. 核对兽药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2. 检查兽药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泄漏等情况;3. 检查兽药质量,如颜色、形状、气味等是否符合要求;4. 验收合格后,填写《兽药验收记录》。
第四章兽药储存第九条养殖场应设立专门的兽药仓库,并配备必要的储存设施。
第十条兽药储存应遵循以下要求:1. 按照兽药种类、规格、批号等进行分类存放;2. 保持仓库通风、干燥、避光、防潮、防鼠、防虫;3. 定期检查兽药储存条件,确保兽药质量;4. 建立兽药储存档案,记录兽药储存情况。
第五章兽药发放第十一条养殖场兽药发放应由兽医人员负责,并根据兽医处方进行。
第十二条兽药发放时,应核对兽药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确保兽药质量。
第十三条兽药发放后,应填写《兽药发放记录》。
第六章兽药回收第十四条养殖场应建立兽药回收制度,对过期、变质、损坏的兽药进行回收。
第十五条兽药回收时,应核对兽药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确保兽药质量。
第十六条兽药回收后,应填写《兽药回收记录》。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养殖场兽药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兽药出入库管理制度

兽药出入库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兽药的出入库管理,保证兽药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兽药的单位或个人。
三、管理责任1.设立专门的兽药出入库管理岗位,负责兽药出入库管理工作。
2.由专门负责人负责兽药出入库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进货管理2.进货时应认真查验兽药的生产批号、有效期和质量合格证明。
3.进货记录应详细并保存至少两年。
4.对每批进货的兽药应进行验收合格记录,并按照储存条件进行妥善保存。
五、出库管理1.出库前应经过领取人查验兽药品名、规格、数量等是否准确无误。
2.出库记录应详细,包括兽药名称、规格、数量、领用人等信息,并由领用人签字确认。
3.出库的兽药应按照规定的储存条件保存,并及时更新该批次兽药的储存信息。
六、库存管理1.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并记录盘点结果。
2.兽药库存不得超出规定的存储容量,超出部分应及时处理或采取相应措施。
3.库存中的兽药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使用。
七、安全管理1.兽药库房应设有防火、防潮、防鼠等设施和设备,保证兽药的质量和安全。
2.库房应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并保持整洁有序。
3.兽药库房应设有防火器材,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4.兽药库房应设有专门的兽药储存区域,兽药应分门别类、分类存放。
八、处罚措施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能采取口头批评、书面警告、停止使用等处罚措施。
情节严重的,应追究法律责任。
九、附则本制度的任何修改必须由专门负责人进行批准,并及时将更改内容通知所有相关人员。
兽药进出管理制度

兽药进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兽药的进出管理,确保兽药的安全有效使用,保障兽群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兽药的进出管理,包括兽药的采购、入库、出库、使用和报废等环节。
三、兽药的采购管理1. 采购部门应根据农场的实际需求,制定兽药的采购计划,并提交给领导审批。
2. 采购部门应严格按照兽药管理法规要求,选择正规渠道的兽药供应商,签订合同进行采购。
3. 采购部门应对采购的兽药进行验收,确保兽药的质量和数量与合同一致。
4. 采购部门应建立兽药的档案,包括兽药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家等信息,并及时更新。
四、兽药的入库管理1. 兽药的入库应由专人进行,严格按照兽药的档案进行登记,并做好标识和分类管理。
2. 兽药的入库应安排专人进行验收,确保兽药的质量和数量无误。
3. 兽药的入库应存放在专用的兽药库房内,保持干燥、通风、阴凉,远离火源和阳光直射。
4. 兽药的入库应定期检查兽药的保质期,及时处理将要过期的兽药。
五、兽药的出库管理1. 兽药的出库应由专人进行,必须经过审批程序,并填写出库单进行记录。
2. 兽药的出库应根据兽群的实际需求,合理安排兽药的使用数量,避免浪费。
3. 兽药的出库应及时通知使用部门,做好使用前的准备工作。
4. 兽药的出库应做好兽药的追溯工作,确保兽药的来源清晰。
六、兽药的使用管理1. 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兽药的使用说明书进行使用,避免滥用和误用。
2. 使用部门应对使用的兽药进行跟踪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不良反应。
3. 使用部门应对使用的兽药进行记录,包括使用日期、用药量、用药方法、用药目的和效果等信息。
4. 使用部门应定期清理和检查兽药库存,确保兽药的保存条件良好。
七、兽药的报废管理1. 使用部门应定期清理库存,检查兽药的保质期,及时处理过期的兽药。
2. 使用部门应设立专用的报废兽药档案,对报废兽药进行登记和记录,保留相关资料备查。
3. 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兽药的报废程序进行处理,不能私自处理兽药。
养殖场兽药出入库管理制度

养殖场兽药出入库管理制度1. 引言养殖场兽药的出入库管理是保障养殖场正常运营的重要环节。
合理的兽药出入库管理制度能够确保兽药的使用安全性,减少兽药的浪费和滥用,提高养殖场的效益。
本文档旨在建立养殖场兽药出入库管理的基本要求,以规范养殖场兽药的使用与管理。
2. 制度目的养殖场兽药出入库管理制度的目的是: - 确保兽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 提高兽药的使用效益; - 防止兽药的滥用和浪费。
3. 责任与权限3.1 兽药管理员养殖场应指定专门的兽药管理员负责兽药的出入库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 监督兽药的安全储存; - 记录兽药的出入库信息; - 提供兽药使用指导和培训。
3.2 养殖场管理层养殖场管理层应确保: - 兽药管理员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兽药出入库管理工作; - 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
3.3 养殖场员工养殖场员工应遵守兽药出入库管理制度,并如实记录兽药的使用情况。
4. 兽药的出入库管理流程4.1 入库管理兽药入库前,兽药管理员应进行以下核查: 1. 核对兽药的种类、数量、生产日期和有效期; 2. 检查兽药包装是否完好。
4.1.1 记录入库信息•记录兽药的名称、规格、批号、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登记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和进货票据等相关信息;•为兽药标志合理的使用期限。
4.2 出库管理4.2.1 兽药申领•养殖场员工填写兽药申领单;•兽药管理员核对申领单上的兽药种类、数量和使用理由,进行审批。
4.2.2 记录出库信息•记录兽药的名称、规格、批号、数量、领用日期等信息;•登记领用员工姓名、使用理由等相关信息。
4.3 落实兽药使用管理养殖场员工在使用兽药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 严格按照兽药的使用说明进行使用; - 确保使用兽药的有效期; - 正确记录兽药的使用情况,包括使用日期、使用数量等。
4.4 兽药盘点与报废兽药管理员定期进行兽药库存盘点,确保库存兽药的准确性。
过期或者其他原因需要报废的兽药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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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出入库管理制度
兽药的出入库要遵循出入库管理制度,并做好出入库记录
一、兽药入库:
1、兽药入库前,保管员要对即将入库的兽药进行初验,初验内
容:外包装是否损坏、生产批号和生产日期是否清晰、是否在有效期内、产品数量等进行初验,放置在待验区。
2、入库后,通知检验室进行进一步的检验,收到检验室的检验
合格报告后再放置到合格区。
不合格的放置在不合格区,并通知相关人员办理退货手续。
3、入库记录包括以下项目:入库时间、通用名称、商品名、生
产批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家、检验结果、有效期、批准文号、数量、规格等相关项目。
二、兽药陈列:
1、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摆放,并且不得开架自选;
2、特殊管理药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存放;
3、危险品不陈列。
如需要必须陈列时,只能陈列代用品或空包装;
4、拆零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保留原包装标签;
5、中药饮片,装斗前需复核,不得错斗、串斗,药斗标签应采
用正名正字。
6、生产批次较早的放置在外面,优先出库。
四、兽药出库:
1、兽药出库执行先入先出制度。
2、做好出库的相关记录。
3、出库项目记录包括:出库日期、通用名称、商品名、规格、
生产批号、出库数量、发往地、收货人、发货人等。
五、出入库记录字迹端正、准确、清晰、及时,做到帐款、帐物、帐货相符,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报告质量负责人;保存记录至该兽药有效期后一年(无有效期保存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