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兽药店各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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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店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兽药店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兽药店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和动物的身体健康,防止兽药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兽药店全体员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自觉遵守本制度。

2. 兽药店负责人对本店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

3. 员工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做好各自岗位的安全工作。

三、安全管理制度1. 药品管理(1)兽药入库、出库必须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兽药质量。

(2)严禁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失效、变质兽药。

(3)兽药库房要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2. 仓库管理(1)仓库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2)仓库内禁止吸烟、用火,严禁使用明火照明。

(3)仓库内物品摆放整齐,通道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3. 消防安全(1)兽药店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2)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员工应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会报警、会疏散、会使用灭火器材。

4. 交通安全(1)员工上下班应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

(2)车辆行驶过程中,注意保持车距,遵守交通信号。

(3)装卸货物时,注意安全,防止货物滑落、砸伤。

5. 个人防护(1)员工应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等。

(2)操作机器设备时,注意安全,遵守操作规程。

(3)工作结束后,及时清理工作场所,保持环境卫生。

6. 应急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

(2)及时上报事故情况,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降职、辞退等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兽药店负责人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兽药经营店安全管理制度

兽药经营店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兽药经营店的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及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经营店负责人对本店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2. 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自觉维护经营店的安全秩序,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三、安全教育培训1. 经营店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演练等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能力。

四、消防安全管理1. 经营店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2. 经营店内部禁止使用明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 员工应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掌握火灾报警和疏散逃生技能。

五、用电安全管理1. 经营店内部用电线路应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进行安装,确保用电安全。

2. 员工应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

3. 定期检查用电设备,发现故障及时报修。

六、防盗安全管理1. 经营店应加强门窗、卷帘门等设施的安全管理,确保其完好。

2. 员工应随时注意店内财物安全,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告。

3. 做好夜间巡逻工作,确保店内安全。

七、食品卫生管理1. 经营店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卫生管理。

2. 员工应保持个人卫生,不得在店内进食。

3. 定期对经营场所进行清洁、消毒,确保食品卫生。

八、应急处置1. 经营店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应急处置职责。

2. 员工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置流程。

3. 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减少损失。

九、监督检查1. 经营店负责人应定期对安全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上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经营店的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十、奖惩1. 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

兽药 门市管理制度

兽药 门市管理制度

兽药门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兽药门市管理行为,保障兽药使用安全,保护兽医用药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兽药门市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兽药门市应当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并遵循国家、地方、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四条兽药门市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自律和自查,并对外公示。

第五条兽药门市应当建立完善的兽药采购、存储、销售、使用记录,并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

第六条兽药门市应当聘请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兽药管理员,并举报上级部门备案。

第二章兽药采购管理第七条兽药门市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购买合法的兽药产品,要求供应商提供合格的质量检测报告。

第八条兽药门市应当建立完善的兽药采购登记台账,记录兽药的品名、生产日期、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数量、单价等信息。

第九条兽药门市对新购入的兽药产品应当及时进行质量抽检,并将检测结果备案。

第十条兽药门市应当定期清理过期的兽药产品,并及时报废处理。

第三章兽药存储管理第十一条兽药门市应当建立符合国家标准的兽药存储设施,保持通风、干燥、清洁,并设有明确的存储区域。

第十二条兽药门市应当对不同种类的兽药进行分类存放,并标明兽药的品名、批号、数量、存放日期等信息。

第十三条兽药门市应当建立兽药库存台账,记录每种兽药的库存量、购进量、消耗量等信息。

第十四条兽药门市应当定期对存储的兽药产品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好记录。

第四章兽药销售管理第十五条兽药门市应当在合法的情况下向兽医用药者提供合格的兽药产品。

第十六条兽药门市应当对购买兽药产品的兽医用药者进行登记备案,并保存购买兽药产品的有效证件。

第十七条兽药门市应当明码标价,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涨价。

第十八条兽药门市应当在销售过程中对兽医用药者进行兽药使用、剂量、频次等方面的咨询指导。

第十九条兽药门市应当保障兽医用药者的合法权益,接受兽医用药者的投诉并及时处理。

第五章兽药使用管理第二十条兽药门市应当加强对兽医用药者的兽药使用指导和监督,确保兽药的安全、有效使用。

兽药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兽药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兽药店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确保兽药店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药店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药店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三、安全教育培训1.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 员工必须参加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 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使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知识。

四、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3. 员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五、消防安全管理1. 药店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 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3. 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六、用电安全管理1. 药店用电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2. 定期检查用电设备,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3. 发现电气设备故障,应及时停机维修,防止事故发生。

七、药品安全管理1. 药品储存、运输、销售必须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规。

2. 药品储存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鼠。

3. 药品销售时,应向顾客说明药品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八、危险化学品管理1. 药店内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分类存放,标识清晰。

2. 定期检查危险化学品储存环境,确保储存安全。

3. 员工操作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九、突发事件应对1. 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对措施和责任分工。

2. 员工应熟悉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安全。

十、附则1. 本制度由药店负责人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确保兽药店安全生产,为员工和顾客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

[管理制度]兽药店各种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兽药店各种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兽药店各种管理制度质量方针目标和承诺为了强化质量意识,提高兽药运营质量管理水平,特订立本企业质量方针目标和承诺。

本公司坚持“质量第壹”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兽药管理条例》、《浙江省兽药运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加强基础管理,完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强化全员的质量意识,提高员工素质,不断提高兽药运营质量管理水平。

企业质量管理方针为:质量第壹,用户至上。

企业质量目标如下:①确保企业运营行为的规范性、合法性;②确保所运营兽药质量的安全有效;③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及持续改进;④不断提升公司的质量信誉及品牌效益;⑤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的需求。

企业质量承诺:我公司销售的兽药产品均为兽药GMP企业生产的合格兽药产品;我公司保证出售的兽药产品符合国家法定兽药质量标准。

质量管理制度为规范兽药运营,提高兽药产品质量,特订立本企业兽药运营质量管理制度。

1、业务运营原则:(1)于兽药运营活动中,应严格遵循《产品质量法》、《经济合同法》、《兽药管理条例》及《浙江省兽药运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有关法规要求办理。

(2)于兽药运营工作中,应围绕着公司的战略目标,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战略目标的完成。

(3)以“浙江省兽药运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促进公司于业务运营活动中实现全面、全员、全过程的规范化管理。

(4)于营销策略上,要继续追求市场占有率的最大化,逐步实施总经销、总代理制,逐步发展营销网络。

2、业务运营计划:(1)制订业务运营计划,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企业营销策略为基础,作好严密的调研和科学预测。

(2)于实施业务运营计划时,做到满足需求,防止脱销、勤进快销、合理库存,提高库存商品适销率,加速资金周转。

(3)于贯彻执行业务运营半年度、季度计划中,按月分解完成指标,进行检查和及时修订调整。

3、购销对象选择原则:(1)购进兽药时应选择“证照”齐全,具法人资格,管理水平高,产品质量优且稳定,信誉高的合法兽药生产运营企业。

兽药店安全管理制度

兽药店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兽药店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兽药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店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兽药店负责人对本店安全工作负总责,对本店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 兽药店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自觉维护本店安全。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兽药储存安全管理(1)兽药储存区域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鼠,避免阳光直射。

(2)兽药应分类存放,按照兽药品种、剂型、规格、有效期等要求分区存放。

(3)兽药储存场所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4)兽药储存场所应配备灭火器、消防砂等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2. 兽药销售安全管理(1)销售员应熟悉兽药知识,了解兽药用途、用法、用量、禁忌等,为顾客提供准确、详尽的咨询服务。

(2)销售员应严格按照兽药标签和使用说明书进行销售,不得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兽药。

(3)销售员应向顾客提供购买凭证,确保兽药销售可追溯。

(4)销售员应定期对兽药销售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人员安全管理(1)兽药店员工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服从管理,遵守劳动纪律。

(2)兽药店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兽药店应建立健全员工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员工身体健康。

4. 应急管理(1)兽药店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程序和措施。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蔓延,减少损失。

四、监督检查1. 兽药店负责人应定期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兽药店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兽药店负责人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兽药饲料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兽药饲料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兽药饲料店安全生产,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和动物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兽药饲料店负责人为本店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店内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 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店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

三、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 对兽药饲料库、经营场所、办公区域等关键部位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

3.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四、兽药饲料储存与销售1. 兽药饲料应按照国家规定分类储存,不得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2. 兽药饲料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止受潮、发霉。

3. 禁止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兽药饲料。

4. 销售兽药饲料时,应向购买者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说明书等资料。

五、员工培训与教育1.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员工应熟悉本店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掌握应急处置措施。

3.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六、应急处置1. 建立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人。

2. 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3. 及时上报事故情况,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七、监督检查1. 定期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兽药饲料店负责人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兽药店规章管理制度

兽药店规章管理制度

兽药店规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兽药店的管理,保障公众和动物的健康安全,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

第二章兽药经营管理1. 兽药经营许可证:凡经营兽药的店铺必须具备有效的兽药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条件经营兽药。

兽药经营许可证应妥善保管并及时更新。

2. 兽药采购:兽药店应从正规渠道采购兽药,确保兽药质量标准和效果的可靠性。

禁止购买、销售过期或伪劣兽药。

3. 兽药存储和保管:兽药店应设立专门的兽药储存区域,并按照药品储存的要求进行分类、标识和保管。

兽药应远离食品、饲料等物品,以免交叉污染。

4. 兽药销售记录:兽药店销售兽药时应详细记录客户的信息,包括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

销售记录应保存至少两年,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核查。

第三章员工管理1. 员工资质要求:兽药店员工应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具备兽药知识和业务能力。

对新员工,必须进行相应的培训并通过考核。

2. 员工着装和卫生要求:兽药店员工应穿着整洁的工作服,佩戴工作证明,并保持个人卫生和工作环境的清洁。

3. 员工纪律要求:员工应按照店铺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岗位职责履行职责,不得擅自离岗或变更工作内容。

严禁员工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章店内环境和设施管理1. 店面和装修要求:兽药店应保持店面整洁,装修符合卫生要求,并在醒目位置悬挂兽药经营许可证。

2. 设施设备维护:兽药店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店内设施设备,确保正常运转,并配备灭火器等安全设备。

3. 废弃物处理:兽药店应妥善处理废弃的兽药包装物和过期兽药,禁止随意丢弃或流入环境。

第五章安全管理1. 兽药毒害事故应急处理:兽药店应建立兽药毒害事故应急处理制度,确保及时有效地处理兽药中毒事故,减少对人和环境的危害。

2. 特殊药品管理要求:对于麻醉类、剧毒类和限制使用类兽药,兽药店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进行严格管理,建立相应的登记备案和使用记录。

3. 安全防护措施:兽药店应建立健全安全防护制度,对风险高的操作过程进行合理规划,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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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店各种管理制度质量方针目标和承诺为了强化质量意识,提高兽药经营质量管理水平,特订立本企业质量方针目标和承诺。

本公司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兽药管理条例》、《浙江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加强基础管理,完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强化全员的质量意识,提高员工素质,不断提高兽药经营质量管理水平。

企业质量管理方针为:质量第一,用户至上。

企业质量目标如下:①确保企业经营行为的规范性、合法性;②确保所经营兽药质量的安全有效;③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及持续改进;④不断提升公司的质量信誉及品牌效益;⑤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的需求。

企业质量承诺:我公司销售的兽药产品均为兽药GMP企业生产的合格兽药产品;我公司保证出售的兽药产品符合国家法定兽药质量标准。

质量管理制度为规范兽药经营,提高兽药产品质量,特订立本企业兽药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1、业务经营原则:(1)在兽药经营活动中,应严格遵循《产品质量法》、《经济合同法》、《兽药管理条例》及《浙江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有关法规要求办理。

(2)在兽药经营工作中,应围绕着公司的战略目标,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战略目标的完成。

(3)以“浙江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促进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实现全面、全员、全过程的规范化管理。

(4)在营销策略上,要继续追求市场占有率的最大化,逐步实施总经销、总代理制,逐步发展营销网络。

2、业务经营计划:(1)制订业务经营计划,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企业营销策略为基础,作好严密的调研和科学预测。

(2)在实施业务经营计划时,做到满足需求,防止脱销、勤进快销、合理库存,提高库存商品适销率,加速资金周转。

(3)在贯彻执行业务经营半年度、季度计划中,按月分解完成指标,进行检查和及时修订调整。

3、购销对象选择原则:(1)购进兽药时应选择“证照”齐全,具法人资格,管理水平高,产品质量优并稳定,信誉高的合法兽药生产经营企业。

(2)销售兽药不允许把兽药销售给“证照”不齐的兽药经营单位。

(3)建立购销单位台帐档案,每年对购、销对象进行一次分析和评价,巩固和发展企业信誉高、产品质量优的企业购销关系。

逐步建立总经销、总代理制。

4、购销合同:(1)凡购进兽药,须依法签订合同,合同的签约人须是法人或法人委托人,应审核客户的资质,授权委托书。

(2)购销合同签订的内容:a、品名、规格、厂牌、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包装;b、质量标准、验收方式,进口兽药须提供口岸兽药检验所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方红色印章;c、付款方式及期限;d、交货地点及办法、费用承担;e、双方单位信息;f、双方其他约定条款。

(3)购销合同的履行,合同一经签订应严格按期履行,并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如有困难须以书面形式(电报、函件)通知对方进行注销或更改,并留底存查,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的管理,审核确保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保证合同的依法执行;分析合同履行情况,效益好坏;建立健全合同档案管理。

5、购销凭证和质量管理:(1)购销活动中应严格审查购销双方所使用的增值税发票的合法性,非增值税发票要做到格式统一规范适用。

(2)收到供货方的收款凭证后,核对无误后,财会人员凭质量管理人员签章的付款凭证方可付款。

(3)购销凭证应建档妥为保存,以利分析备查。

(4)填制的购销凭证发票,要内容准确无误,票面干净整洁,经复核后,做到票货同行。

6、供货单位与采购兽药(1)供货单位,应按“对供货单位和采购兽药的质量评估制度”规定,由采购人员填报“供货单位审核表”,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经营。

(2)凡采购的兽药,应按“对供货单位和采购兽药的质量评估制度”规定,由采购人员填报“采购兽药审核表”,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经营。

质量责任制度为明确员工质量责任,使之符合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特订立本企业质量责任制度。

1、本制度旨在使企业的兽药产品质量、工作质量、服务质量符合“浙江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要求,适用于公司每个员工。

2、本制度依据《浙江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要求制定。

3、总经理对公司经营兽药质量服务和工作质量负全面责任。

4、质量负责人负责对全公司的质量监督、考核、管理等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

5、业务部门及仓库管理人员为本部门的质量负责人,负责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法规,文件的具体执行,对商品的进、销、存进行严格的质量管理,严防购销假劣兽药。

6、企业全体员工都应按照“浙江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要求,对本岗位的工作质量、服务质量和相关的兽药质量负责。

7、全体人员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对现实的和潜在的质量问题不断地进行检查、发现,及时采取预防或补救的措施。

8、公司设立质量奖励基金制度,用于各种质量管理工作的奖励。

总经理岗位职责为明确总经理的责任和工作守则,规范其行为,促进企业发展特订立本企业总经理岗位职责。

1、总经理是公司最高行政管理领导人,全面负责、主持公司的日常行政和业务活动。

2、拟定公司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方案以及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方案。

3、任免和调配公司各级员工,确定对员工的奖罚。

4、代表公司和授权公司员工外签合同和处理业务。

5、建立健全公司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6、财务审批权和投资决策权。

对公司财产的安全、保值、增税负责;有对经济效益、利润的追求义务。

7、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义务;遵守公司规章的义务;履行经济合同的义务;对公司诚信、忠诚、勤勉的义务。

8、不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本公司的商业竞争行为。

9、尊重员工的合法权利,保障员工有正当权益;改善员工待遇、福利和工作生活环境。

质量管理负责人岗位职责为明确质量管理负责人的责任和权利,确保公司兽药产品质量,特订立本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岗位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兽药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包括:①组织学习国家有关兽药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②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兽药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③指导企业在兽药的购进、验收、储存与养护中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办事。

2、负责起草、编制企业兽药质量管理制度,并指导、督促制度的执行。

3、负责首营企业的质量审核。

包括参与现场考察首营企业。

4、负责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

包括参与现场考察首营品种。

5、负责建立企业所经营品种包含质量标准等内容的质量档案。

6、负责兽药质量的查询和兽药质量事故或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7、负责兽药的验收管理。

8、负责指导和监督兽药保管、养护和运输中的质量工作。

9、负责质量不合格兽药的审核,对不合格兽药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包括对不合格兽药的确认、处理、报损和监督销毁。

10、负责收集和分析兽药质量信息。

包括企业的外部信息和内部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报告。

11、负责协助开展对企业职工兽药质量管理方面的教育或培训。

采购人员岗位职责为规范经营业务人员行为,把好进货关,保证兽药质量。

特订立本企业采购人员岗位职责。

1、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严格执行《兽药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2、对企业依法经营、规范市场行为承担主要责任;3、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把好进货质量第一关;4、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配合质量管理人员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确保购进渠道的合法性;5、负责建立合格供货方及合格经营品种目录,建立完善的供货企业管理档案;6、签订购货合同时必须按规定明确必要的质量条款;7、对首营企业、首营品种的初审报批承担直接责任,负责向供货单位索取合法证照、生产批准证明文件、产品质量标准和首批样品等审核资料;8、了解供货单位的生产状况、质量状况,及时反馈信息,为质量管理人员开展质量控制提供依据;9、协助质量管理人员对不合格兽药实行严格控制,在质量管理部的监督下,承担报损、销毁不合格兽药的相应工作。

仓库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为确仓库管理人员职责,保证产品质量,特订立本企业仓库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认真执行《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保证在库兽药的储存质量,对仓储管理过程中的兽药质量负主要责任;2、负责对库房储存条件的监测,并采取正确措施有效调控;3、按照兽药储存性质的要求,合理的对兽药进行分类储存;4、按兽药储存温湿度条件要求,储存于相应仓库中;5、做好仓库温、湿度管理工作,每天记录一次库房温、湿度,如温湿度不符合规定要求,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调整;6、凭入库凭证收货,对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予以拒收并报告质量管理人员;7、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兽药外包装图示或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

怕压兽药应控制堆放高度,合理利用库容;8、做好货位编号及色标管理;9、兽药应按批号、效期分类相对集中存放,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码,并有明显标志,不同批号兽药不得混垛;10、毒性及麻醉、精神药品应当专柜或专库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专帐记录,帐物相符;11、客户退回的兽药,存放于退货兽药库(区),并做好退货记录;12、负责对不合格兽药进行有效控制,专人专帐管理;13、设立保管帐卡,按批号正确记载兽药进、出、存动态,保证帐货、帐卡相符,及时分析、反馈兽药库存结构及适销情况;14、做好兽药的效期管理工作,一年内近效期兽药按月填写效期催报表;15、严格按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办理出库;16、做好兽药出库复核管理工作,严格把好兽药出库质量关。

销售人员岗位职责为明确销售人员的责任,扩大公司兽药产品销售。

特订立本企业销售人员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兽药管理条例》、《浙江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及有关法规,依法经营,安全合理销售兽药;2、负责对陈列的药品按其药理性质分类摆放,做到清洁整齐;对效期不足3个月的品种,必须将药品的名称、数量、有效期等逐一登记并及时上报质量负责人;3、正确销售兽药,对客户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和注意事项,根据顾客所购兽药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兽药交与顾客;4、认真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规定,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做好处方药的配方、审方、发药工作;5、收集兽药产品市场信息。

对缺货兽药要认真登记,及时报告,货到后及时通知客户购买;6、收集用户、经销商的兽药不良反应信息,毒副作用信息,报告质量管理人员。

7、兽药销售应定时定期将资金回笼,门市销售的应现卖现付。

8、做好相关记录,字迹端正、准确、记录及时,做到帐款、帐物、帐货相符,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报告质量负责人;保存销售记录至该兽药有效期后一年(无有效期保存三年)。

9、了解本公司用户兽药使用情况。

应提供咨询服务,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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