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锐德: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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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东减持发布公告的条件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发布公告的条件

一、概述在股票市场中,上市公司股东减持是一个常见的现象。

但是,股东减持时需要遵循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本文将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定义、相关法律法规、公告发布条件等方面展开探讨。

二、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定义上市公司股东减持是指上市公司股东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通过二级市场交易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减持的行为。

三、相关法律法规1. 我国证监会《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规定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具体程序和要求。

根据该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在减持前需向我国证监会报备减持计划,并在预先确定的时间内进行减持。

2. 另外,根据我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减持需要发布公告,并公开说明减持的原因、减持的数量和时间等信息,以便投资者和监管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

四、上市公司股东减持发布公告的条件在进行减持时,上市公司股东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发布公告,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信息披露要求:上市公司股东在减持前需要就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减持的方式等进行信息披露。

公告需包括股东尊称、减持数量、减持方式、减持目的、减持时间等信息,确保投资者和监管机构能够全面了解减持情况。

2. 审计报告要求:上市公司股东在发布减持公告前,需要向会计师事务所申请出具审计报告,并在公告中披露审计报告的内容。

审计报告需要对减持计划的合规性和减持后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确保减持行为符合相关规定。

3. 法律法规要求:减持公告需遵守我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例如《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关于公告内容和公告时间的规定。

五、上市公司股东减持发布公告的意义1. 保护投资者利益:减持公告的发布可以让投资者了解股东的减持计划和原因,从而及时调整投资决策,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 规范市场秩序:减持公告的发布有助于规范市场交易行为,防止股东滥用信息优势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

3. 监督管理股东行为:减持公告的发布可以让监管机构和上市公司及时了解股东减持情况,加强对股东行为的监督管理。

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公司:
本人(身份证号码)持有贵司无限售流通股股,占公司总股本 %。

现本人计划通过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不超过贵公司总股本3.00%的股份。

具体减持计划如下: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协议转让。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本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 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5、减持股份数量:减持期内,通过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股,占公司总股本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股,占公司总股本2%。

6、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暂无其他安排。

请贵公司将上述事项予以公告。

股东签字:
年月日。

减持计划公告

减持计划公告

减持计划公告尊敬的广大投资者:您好!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本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在此,我们郑重地向您公告一项重要的减持计划。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本次计划进行减持的主体为股东名称,其在本公司的持股情况如下:1、股东名称:具体名称2、持股数量:X股3、持股比例:X%4、股份来源:说明股份的获取方式,如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增发股份等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1、减持原因详细说明减持的原因,如个人资金需求、优化资产配置、企业发展战略调整等2、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不超过X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X%。

3、减持方式列举可能的减持方式,如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4、减持期间拟在开始日期至结束日期期间进行减持。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说明该股东之前所作出的相关承诺,以及承诺的履行情况四、相关风险提示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以及实施的数量和价格。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事项1、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如有任何疑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与公司取得联系:联系电话:_____联系邮箱:_____再次感谢您对本公司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努力为广大投资者创造价值。

公司名称公告日期。

特锐德: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锐德: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01 证券简称:特锐德公告编号:2020-068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锐德”)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在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336号特锐德办公大楼会议室以通讯和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20日以通讯或书面送达的形式发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德翔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一、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半年报披露提示性公告刊登在2020年8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由于公司独立董事费方域先生不幸因病逝世,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降为2人,不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中独立董事人数不得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的规定。

为保障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拟提名黄悦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1. 什么是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在股市交易中,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是指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提前进行公告。

根据我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有一定限制和规范,其中包括提前公告的规定。

这个规定的出台是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避免信息不对称和市场操纵行为,加强市场透明度和公平性。

2. 预披露公告的重要性预披露公告的发布,一方面是对投资者的及时、真实、完整地披露信息,给予投资者充分的知情权,另一方面也是对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行为的监管和约束。

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是上市公司治理的重要环节,也是上市公司保护投资者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之一。

3. 如何评估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在评估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时,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全面的评审。

要关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的动机和计划,以及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要审查公告中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潜在的信息不对称和市场操纵的可能性。

还需要关注控股股东减持的时间节点、比例、方式等具体安排,以及对公司股价和市场交易的影响。

4. 撰写个人观点在我看来,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对于投资者来说至关重要。

投资者可以通过及时获取控股股东减持的具体信息,评估其对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价走势的影响,从而做出更加明智的投资决策。

预披露公告也是对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的一种有效监管方式,有助于提升市场透明度和公平性。

5. 结论与回顾通过对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的全面评估,我们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这一制度的重要性和影响。

投资者应当密切关注相关公告,并结合公司的基本面和市场走势,做出理性投资决策。

监管部门和上市公司也应当严格履行相关规定,加强信息披露和市场监管,共同维护良好的资本市场秩序。

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对于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5.26•【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施行日期】2017.05.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现公布《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2017年5月26日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减持股份行为,促进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股东(以下统称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以及股东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适用本规定。

大股东减持其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上市公司股份,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曾就限制股份转让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第四条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卖出,也可以通过协议转让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股份。

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本规定办理。

第五条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17.05.27•【文号】上证发〔2017〕24号•【施行日期】2017.05.27•【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通知上证发〔2017〕24号各上市公司:近期,中国证监会修订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

根据该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详见附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公司做好《实施细则》的宣传教育,提醒相关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实施细则》的规定。

特别应当提醒,《实施细则》发布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

二、在本所完成与证券公司技术系统联合调试前,本所将根据相关临时安排,为股东办理其按照《实施细则》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业务。

三、本所对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行为进行监管,发现违规的,将按业务规则采取监管措施或者予以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将报中国证监会查处。

四、《实施细则》执行过程中有疑问的,请以书面形式咨询本所。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董监高减持信披工作流程 -回复

董监高减持信披工作流程-回复董监高减持信披工作流程是指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票时,按照法律法规和证监会要求,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工作。

下面将一步一步回答有关董监高减持信披工作流程的问题。

第一步:制定减持计划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减持股票前,需要制定详细的减持计划。

减持计划应包括减持的时间、数量、方式等相关信息,确保减持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以及信息的准确性。

第二步:提交申请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向所在公司的董事会提交减持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减持计划、申报表和相关减持事项说明。

第三步: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收到申请后将组织相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减持计划的审议,确保减持计划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要求。

如果审议通过,董事会将对该减持计划做出决议。

第四步:告知证券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董事会作出决议后,公司需要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和所在公司所属证券交易所递交减持申报书,并按照相关规定公告减持事项。

减持申报书中需要包括减持股票的种类、数量、减持人的身份以及减持的时间和方式等信息。

第五步:监管机构审核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将对减持申报书进行审核,要求减持申报书完整、准确、符合规定。

如果存在不符合规定的情况,监管机构会提出并要求进行补正。

第六步:信息披露减持申报书获得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公司需要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减持事项,并将公告内容同时刊登在公司官网。

公告内容应包括减持人的姓名、减持开始和结束时间、减持股票的种类和数量、减持方式、减持目的和减持后所持股票的比例等信息。

第七步:内幕信息管理在减持期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还需要管理好减持期间的内幕信息。

他们需要遵守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得以内幕信息为依据进行交易,同时还应对内幕信息进行保密和限制易等措施。

第八步: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减持期结束后,公司需要向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提交减持情况的报告,报告中包括减持的实际情况、完成情况以及减持后所持股票的比例等信息。

公司法 提前15个交易日减持公告

公司法提前15个交易日减持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当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东在竞价减持前15个交易日内拟减持股份时,需要对市场进行披露。

具体内容如下:
1. 持股数量及比例:需要披露股东减持前后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 减持方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3. 减持期间:通常为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

4. 减持数量范围:公开披露的本次拟减持股份的数量范围,通常包含最低数量和最高数量。

5. 减持原因:公开披露的减持股份的具体原因,通常为资金需求、股权结构优化等。

如果是内幕信息导致的减持,需要披露原因并按要求公布内幕信息。

6. 是否影响控股地位:公开披露本次拟减持是否会导致其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地位发生重大变化。

7. 相关承诺:如有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通常会作出6个月内不再减持的相关承诺。

8. 相关风险提示:要充分提示本次减持可能导致的股价波动风险及其对投资者的影响。

此外,上市公司也需要在相关信息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

减持计划公告

尊敬的广大投资者:您好!我们公司于近日发布了一份减持计划公告,特此向您做出解释和说明。

公司在经营战略上一直秉持稳健经营的方针,以客户为中心、市场为导向,不断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经营效率,全面推进产业升级,为投资者带来了稳定的投资回报和良好的企业形象。

为更好地推进公司的战略升级,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和市场份额,公司董事会在审慎考虑的基础上,决定对公司所持有的部分股份进行减持。

具体方案如下:一、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自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减持公司持有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合计股份的5%。

二、减持计划的原因为顺应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方向和需求,进一步推动公司的战略升级和转型发展,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价值提升潜力,同时解决公司股权结构调整和股权激励计划的需求。

三、减持计划的影响公司的减持计划不会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公司会严格按照法规、规范,采取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进行减持,确保市场平稳运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公司的承诺公司承诺不会利用减持计划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不会危害公司的持续经营和发展,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规定,对外公开透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后续工作安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和规范,严格按照减持计划实施,同时加强内部管理,做好减持计划实施后期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减持计划能够平稳有序地进行。

最后,公司对投资者的支持和信任表示感谢,将一如既往地致力于稳健经营,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价值,为投资者带来更好的投资回报。

谢谢大家!特此公告此致敬礼公司名称:XXX股份有限公司日期:XX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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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01证券简称:特锐德公告编号:2020-018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19,214,35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261%)的高级管理人Helmut Bruno Rebstock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812%。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锐德”)于近日收到高级副总裁Helmut Bruno Rebstock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部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Helmut Bruno Rebstock先生持股情况如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用于扶持公司海外业务发展及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预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480万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812%(如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3、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

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以大宗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减持时间: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7、承诺及履行情况:Helmut Bruno Rebstock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至目前,Helmut Bruno Rebstock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Helmut Bruno Rebstock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3、Helmut Bruno Rebstock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减持计划事宜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Helmut Bruno Rebstock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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