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2012年12月) 619509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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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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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运作,明确各方权责,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经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全称为XXX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XXX Co., Ltd.。

公司注册地位于XX市XX区XX街XX号。

第三条公司的投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并颁发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公司董事长。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XX业务、XXX业务、XXX业务。

公司的经营范围可以通过股东会议决议进行调整。

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万元,股东各自出资比例及金额详见附件一。

第二章公司组织架构第六条公司设立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推选聘任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长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由监事会推选聘任主席,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情况、经营状况进行监督。

第八条公司设立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由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组织各部门进行配合。

第三章股东权利与义务第九条股东享有按照其持股比例分享公司利润的权利。

第十条股东应按照出资比例共同承担公司债务的义务。

第十一条股东享有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的权利。

第四章公司经营管理第十二条公司每年召开一次股东会,并由董事长召集,主要议程包括公司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等。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按照董事会的决策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资金管理、财务会计等工作。

第十五条公司设立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公司员工的招聘、培训和绩效管理等工作。

第十六条公司设立法务部门,负责处理公司的法律事务、起草和审查合同等工作。

第五章公司解散与清算第十七条公司解散应经过股东会作出决议,并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公司解散后,由清算组进行公司资产的清算、债务的偿还和公司财产的分配。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章程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并签署,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完整的公司章程

完整的公司章程

完整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一份详细规定了公司组织结构、运营方式、权利义务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法律文书。

它是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对公司的运作和发展起着重要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下面是一份完整的公司章程的标准格式文本,以供参考: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公司类型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类型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址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位于(注册地址)。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范围),具体详见公司经营范围清单。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注册资本金额)人民币,分为(注册资本币种)(普通股/优先股等)股,每股面值为(每股面值)元。

第六条公司股东本公司的股东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名称),具体股东名册详见附件。

第七条公司章程的修订本公司章程的修订须经股东大会通过,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备案。

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第八条公司董事会1.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人数为(董事人数)人。

2. 董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决策公司重大事项、监督公司经营管理等。

3. 董事会的任期为(任期),具体选举和继任程序详见公司董事会选举和继任制度。

第九条公司监事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1. 公司设立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人数为(监事人数)人。

2. 监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监督公司经营活动、审计公司财务状况、保护股东权益等。

3. 监事会的任期为(任期),具体选举和继任程序详见公司监事会选举和继任制度。

第三章公司运营管理第十条公司经营决策1. 公司经营决策原则上采取(决策方式),具体决策程序详见公司决策制度。

2. 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须经董事会(监事会)讨论通过,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备案。

第十一条公司财务管理1. 公司财务管理原则上采取(财务管理方式),具体财务管理程序详见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章程范文

公司章程范文

公司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是本公司的基本管理规范。

第二条公司的名称为:xxx有限公司,简称为xxx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

第三条公司的注册地址为:xxx省xxx市xxx区xxx街道xxx号。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xx业务、xxx业务、xxx业务等。

第五条公司的目标是:xxx。

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xx万元。

第七条公司的股东分为:发起人股东、风险投资股东、员工股东。

第二章:公司治理结构第八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策略、决定重大事项并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

第九条董事会的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包括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

第十条董事会主席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担任董事会的主要负责人。

第十一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法律合规情况。

第十二条监事会的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包括监事长和监事。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经理层,经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日常经营管理和业务运营。

第十四条经理层由董事会任命产生,包括总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

第三章:公司权益及股东权益第十五条公司股东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收益权、股东投票权、股东信息权等。

第十六条公司股权的转让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约定。

第十七条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鼓励员工参与公司的长期发展,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第十八条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股东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享有提案、表决等权利。

第十九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成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管职责,保障股东的利益。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二十条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真实、准确地记录和报告公司的财务状况。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内部控制体系,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运作。

第五章:公司治理的完善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定期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及时沟通和解决重大事项。

完整的公司章程

完整的公司章程

完整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规定了公司的组织结构、运营方式、权利义务等方面的内容。

下面是一份完整的公司章程的标准格式,以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为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公司类型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本公司注册地位于XXX市XXX区XXX路XXX号。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XX业务、XXX业务等。

第五条公司资本总额本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为XXX万元,实收资本为XXX万元。

第六条公司股东本公司的股东包括但不限于:股东A、股东B等。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本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公司监事会本公司设立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第九条董事会1. 董事会是本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和决策事项。

2. 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条监事会1. 监事会是本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董事会的决策和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2. 监事会由监事组成,其中主任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总经理1. 总经理是本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2. 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产生。

第十二条部门设置本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设立不同部门,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

第三章公司权利义务第十三条公司权利1. 本公司享有依法经营的权利,并有权享受合法所得。

2. 本公司有权签订合同、承担债务、参预诉讼等。

第十四条公司义务1. 本公司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各项合同和协议。

2. 本公司有义务及时向股东、监事会等披露公司的经营情况。

第四章公司股东权益第十五条股东权益1. 股东享有按照持股比例分享公司利润的权益。

2. 股东享有参预公司决策、监督公司经营的权益。

第十六条股东义务1. 股东有义务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股东责任。

2. 股东有义务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公司章程范本全文

公司章程范本全文

公司章程范本全文公司章程范本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章程是本公司内部管理的基础性文件,是本公司内部管理的依据。

第二条本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和法规,遵守合法、公正、公平的原则,充分体现公司民主集中、科学决策和经营管理的特点。

第三条本公司章程应当注重科学性、实用性、简洁明晰和易于操作。

本公司章程对公司享有排他、不可分割、不可转让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具有有效保护作用。

第二章公司成立、组织形式与机构第四条公司成立的程序及其组织形式应当符合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五条公司的机构设置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

第六条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和管理机构,由董事、董事长、副董事长、执行董事组成。

第七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监事、监事长、副监事长、执行监事组成。

第八条经理层是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总经理、副总经理、经营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九条公司的职权、职责和工作程序应按照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规定进行,公司管理机构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通报工作情况,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章股东与股东会第十条公司的股东会是公司的决策机关,其职权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股东会的召开、决策程序、议事规则及主席选举等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十二条股东会议的决议应当按照股东持股数量表决,一股一票。

第四章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第十三条公司的董事、监事应当具备如下条件:(1)具备本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2)取得股份;(3)不受法律规定限制;(4)无违法或不良信用记录。

第十四条公司的董事、监事应负有义务:(1)维护公司的利益;(2)履行职务;(3)遵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4)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保密等。

第十五条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如下条件:(1)具备相关的专业能力;(2)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3)没有违法或不良信用记录。

公司章程范本完整

公司章程范本完整

公司章程范本完整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第二条公司注册资本第三条公司宗旨第四条公司业务范围第二章:股份的拥有与转让第五条股份的种类与数量第六条股权转让的条件第七条股东的权益与义务第八条股权收益的分配第九条股权激励措施第三章:董事会第十条董事会的职责与权力第十一条董事会的成员与选举第十二条董事长与总经理第十三条董事会会议的程序与决议第十四条董事会的监督与考核第四章:监事会第十五条监事会的职责与权力第十六条监事会的成员与选举第十七条监事会的会议与决议第十八条监事会的监督与考核第五章:财务管理与监督第十九条财务管理的原则与制度第二十条财务报告与分配方案第二十一条审计与财务监督第六章:公司治理与合规第二十二条公司治理结构第二十三条合规与监督第二十四条风险管理第七章:公司章程的修订与解释第二十五条章程的修订第二十六条章程的解释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七条附则所涉及附件如下:附件1:股权转让协议附件2:董事会议程模板附件3:监事会会议记录表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公司注册资本:指公司在注册登记时,在公司名下的合法资金金额。

2. 股权转让:指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3. 股权激励措施:为了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发展,公司提供给员工一定比例的股票所有权或期权的激励措施。

4. 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成员经过讨论和投票后,达成的决策。

5. 监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成员经过讨论和投票后,达成的决策。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如下:1. 部分股东不同意股权转让:可通过与相关股东进行积极沟通,明确转让的利益和目的,寻求共识,并在遵守相关法律程序的前提下进行转让。

2. 董事会会议决议难以达成一致:可通过增加议题讨论的时间和机会,进行充分的信息交流,并提出妥协方案来解决不同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 监事会监督职责不到位:可通过完善监事职责和监事会的内部机制,加强监事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监督,确保公司运营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精选】2012年公司章程范本

【精选】2012年公司章程范本

会所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各股东商量同意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有限公司。

住所:。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经各股东商量半数通过后可以对外投资和设立分公司。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年,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东第七条公司股东共7个:甲方:姓名或名称:住所:执照注册号:(自然人为身份证号码):乙方:姓名或名称:住所:执照注册号:(自然人为身份证号码):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的权利;(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七)公司侵害其合法利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予以赔偿。

第九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二)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十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登记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

第十一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二)股东的住所;(三)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四)出资证明书编号。

有限公司章程详细版

有限公司章程详细版

有限公司章程详细版公司章程(详细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公司地址: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为××市××区××街道××号。

公司的经营与管理等事务以公司地址为准。

第三条公司性质: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依法独立承担债务,为股东依法享有本公司利润分配权,并承担对公司债务的限度责任。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领域的×××业务。

第二章股东会议第五条股东会议:本公司设立股东会议,是本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股东会议的决策是本公司的决策,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凡是涉及本公司根本利益和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由股东会议通过。

第七条股东会议的表决:股东会议的决议原则上按照出席股东会议的股东的表决比例决定。

股东会议决议的通过需要以下两个条件同时满足:(1)出席会议股东的表决差异小于法定比例;(2)表决通过的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达到法定比例。

第三章董事会第八条董事会:本公司设立董事会,是本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机构。

董事会的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保证公司的利益最大化,推动公司的发展。

第九条董事会的成员和任期:董事会由不少于3名不超过11名的董事组成,董事和非经理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定要求。

董事的任期为×年,连续任期结束后,可以当选连任。

第十条董事会的决策:董事会的决策由董事会成员共同决定,原则上需要经过简单多数的表决通过。

对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需要经过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的同意方可进行。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二条公司财务:本公司的财务由财务部门负责。

财务部门负责日常的财务核算、财务报告的编制、纳税申报等工作,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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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3)第三章股份 (3)第一节股份发行 (3)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4)第三节股份转让 (5)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6)第一节股东 (6)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10)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1)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12)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5)第五章董事会 (18)第一节董事 (18)第二节董事会 (22)第六章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9)第七章监事会 (31)第一节监事 (31)第二节监事会 (32)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3)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33)第二节利润分配政策 (34)第三节内部审计 (36)第四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6)第九章通知 (36)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7)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7)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38)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40)第十二章附则 (41)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北京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关于同意北京首都在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首都在线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京政体改股函[2003]4号)文件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000991739。

第三条公司于2010年6月2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号[2010]871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于2010年9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Net263 Ltd.。

第五条公司住所:北京市昌平区城区镇超前路13号。

邮政编码:102200。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亿肆仟万元(240,000,000元)。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为:使用互联网技术创造并提供新的通信服务以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信息交流与沟通的需求。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经营业务。

一般经营项目:电子商务;设计和制作网络广告;利用263网站()发布网络广告;电子技术、网络技术、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自行开发后产品;物业管理(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第三章股份第一节股份发行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第十七条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公司发起人为北京昊天信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海诚电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智诚网业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利平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武汉星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于成立日向发起人发行9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100%,其中:北京昊天信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净资产认购5727.6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63.64%;北京海诚电讯技术有限公司以净资产认购135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15%;北京智诚网业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以净资产认购1134.45万股,占股本总额的12.605%;北京利平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净资产认购634.95万股,占股本总额的7.055%;武汉星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净资产认购153万股,占股本总额的1.7%。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240,000,000股,均为普通股。

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股本总额为90,000,000股。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2010年9月8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0,000股,股本总额增加至120,000,000股。

经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普通股总数增加至240,000,000股。

第二十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第二十一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一)公开发行股份;(二)非公开发行股份;(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二条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三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以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要约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1年内转让给职工。

第三节股份转让第二十五条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

除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政策另有规定外,公司不得对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修改。

第二十六条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第二十七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

第二十八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第一节股东第二十九条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

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第三十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公司股东可以向其他股东公开征集其合法享有的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权、提名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但不得采取有偿或变相有偿方式进行征集。

第三十一条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第三十二条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第三十三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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