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105项-09-留样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化妆品产品留样管理规范

化妆品产品留样管理规范

化妆品产品留样管理规范1. 简介本文档旨在为化妆品生产企业提供关于产品留样管理的规范和指导。

化妆品产品留样管理是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遵守本规范有助于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企业声誉,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2. 定义- 产品留样:指按照一定比例和时间周期,将每一批生产的化妆品产品进行留样保存。

- 留样管理:包括留样比例、留样时机、留样保存条件等一系列管理要求。

3. 留样比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化妆品生产企业应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产品留样比例:- 高风险产品:每批次留样比例不低于10%。

- 中风险产品:每批次留样比例不低于5%。

- 低风险产品:每批次留样比例不低于2%。

4. 留样时机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在以下情况下进行产品留样:- 新产品首次生产。

- 原料或生产工艺发生变更。

- 投诉或质量问题反馈较多的产品。

- 定期留样,以监测产品质量稳定性。

5. 留样保存条件为确保留样产品的质量和完整性,化妆品生产企业应遵守以下保存条件:- 温度:留样产品应保存在恒温环境下,温度不超过25摄氏度。

- 光线:留样产品应避免直接暴露在阳光下,应保存在阴凉、干燥的地方。

- 封存:留样产品应采取密封措施,防止外界污染和湿气侵入。

6. 留样记录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留样记录系统,包括以下内容:- 留样批次、数量、日期等基本信息。

- 留样保存地点和保存条件。

- 留样产品的标识和编号。

- 留样产品的检测结果和评估意见。

7. 留样检测留样产品应定期进行检测,以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

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委托合格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保存检测报告作为留样记录的一部分。

8. 留样处理根据检测结果和评估意见,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及时处理留样产品,包括以下情况:- 检测结果符合标准要求:产品可继续销售。

- 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产品应停止销售,并进行合理处理,如召回、销毁等。

9. 监督检查相关监管部门应定期进行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留样管理情况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确保留样管理规范的有效实施。

化妆品生产制造企业《留样管理制度》

化妆品生产制造企业《留样管理制度》

化妆品生产制造企业《留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目的: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方便产品追溯和质量问题的调查。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化妆品的生产和质量管理。

第二章:留样原则1.留样品种详细说明1.1 所有在生产线上生产的化妆品,无论是常规产品还是限量产品,均需留样。

1.2 包括但不限于护肤品、彩妆、香水、个人护理产品等。

2. 留样数量具体规定2.1 对于每个批次,留样的数量应根据产品的特性和检验需求来确定。

一般情况下,至少需要保留足够两次完整的质量检验的样品量。

2.2 对于小批量生产的产品,留样量不得少于该批次总量的5%。

3. 留样期限详细规定3.1 留样期限应从产品生产完毕的日期开始计算。

3.2 如果产品的有效期小于两年,则留样期限至少为产品有效期。

如果产品的有效期超过两年,则留样期限至少为两年。

3.3 特殊产品(如长期稳定性未知的新产品)的留样期限,可根据研发部门和质量部门的建议来确定。

4. 留样的特殊情况处理4.1 对于生产过程中发生变更或异常的批次,应额外关注留样的数量和期限。

4.2 在产品配方或生产工艺有重大变更时,应重新评估留样策略。

5. 留样的法律和监管要求5.1 遵守所有相关的国家和地区法律法规关于化妆品留样的要求。

5.2 定期审查和更新留样原则,以确保符合行业最佳实践和监管要求的变化。

第三章:留样操作1.留样过程详细步骤1.1 采样时间:在每个批次产品包装完成后立即进行采样。

1.2 采样人员:由专门的质量控制人员负责,以确保采样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1.3 采样方法:确保采样代表整个批次,应从不同的生产线、不同的时间点随机抽取样品。

2. 样品标识和记录2.1 每个留样品都应有明确的标识,包括产品名称、批次号、生产日期、采样日期等。

2.2 建立详细的留样记录,记录每一批次的留样详情,包括留样数量、存放位置、负责人等。

3. 样品的存储条件3.1 留样品应存放在符合产品要求的条件下,如特定的温度、湿度或光照条件。

105条化妆品管理规范

105条化妆品管理规范

105条化妆品管理规范一、总则化妆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合理管理和安全使用化妆品对于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制定本规范,旨在规范化妆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保障公众的健康与权益。

二、生产环节规范1. 化妆品企业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生产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2. 生产企业应具备必要的生产条件和设备,符合消防、卫生、环保要求,确保生产过程的卫生和安全。

3. 生产企业应建立严格的原辅料管理制度,确保采用的原辅料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

4. 化妆品生产过程中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强化产品的检验和抽样检测。

5. 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产品溯源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可追溯。

6. 生产企业应按照国家标准,对产品进行正确的包装、标识和说明。

三、销售环节规范1. 化妆品销售企业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销售管理制度,加强对产品的监管和控制。

2. 销售企业应确保销售场所符合卫生要求,保障消费者的用品卫生安全。

3. 销售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库存管理制度,确保产品的合理储存和销售。

4. 化妆品销售企业应对经销商和零售商进行管理,确保其销售行为合规,并对其进行培训和指导。

5. 销售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和退换货事宜。

四、使用环节规范1. 消费者在使用化妆品前应仔细阅读产品标签、说明书,并按照说明正确使用。

2. 个人应遵循个人卫生习惯,在使用化妆品前应清洗双手,避免细菌交叉感染。

3. 使用化妆品时应注意避免接触眼睛、口鼻等黏膜部位,以免引起不适或过敏。

4. 遇到使用化妆品后出现不适或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使用,如情况严重应尽快就医。

5. 涉及到化妆品的分享和转让应符合法律法规和产品的使用要求。

6. 妊娠期女性应慎重选择化妆品,并咨询医生的建议。

五、监督与管理1. 国家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化妆品行业的监管,加大对生产、销售企业的检查和处罚力度。

2. 媒体应加强对化妆品信息的发布和宣传,提高消费者的化妆品安全意识。

留样管理制度(化妆品)

留样管理制度(化妆品)

目的对厂购入的原料、成品抽取样品的种类、数量、来源、整理、保存、保存期限、观察、借阅及处理的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留样室存放的所有留样。

3.责任本文件由品管部负责实施。

4.工作内容4. 1产品留样量4. 1. 2半成品料体和原料留样量每批至少30g用于留样的样品要能代表整批的质量。

5.1制度内容5.1. 1为了了解产品的稳定性和贮存期的质量变化情况,凡出厂产品按规定留样及定期观察。

5.1.2留样管理员山品管部授权人担任,负责留样样品的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了解样品的性质和贮存方法。

5.1.3抽样过程包括抽样方案,抽样应确保科学、公正,所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完整性;现场抽样一般遵循随机抽样的原则,使用适宜的抽样器具。

5.1.4各工序产品的抽样山各工序QC负责,并负责对样品的汇总、入袋、标识,留样样品标识应包含有“送样单位”,“样品类别”“订单编号\ “ERP编码J “样品名称S “色号”、“生产批号S “留样数量”、“送样人/日期”等信息。

5. 2留样样品接收程序5. 2. 1留样样品由QC取所需留样样品,并及时填写取样记录。

5. 2. 2山取样员QC将样品交给留样管理员,并加贴留样标签并将样品状态记录到《样品留样登记表》, 内容包括“产品型号”、“色号J “留样数量”、“留样人J等信息。

留样管理人员接收到样品留样后, 及时将留样样品的相关信息在电脑上录入电子《留样信息登记表》。

5. 2.3样板房管理员对样品留样柜统一编号,并使样品识别号与留样柜编号一一对应,以确保样品识别的唯一性。

3.3样品的流转5. 3.1样品在流转过程中,发收均应填写《样品借用登记表》,样板房管理员或借样人填写相关内容, 借用人、归还人必须签名。

5. 3.2样板房管理员在样品借出、归还时要核对样品的完整性、有效性。

5. 3.3样品在流转过程中应避免损坏,严防遗失。

如出现意外或遗失,应予以说明,要追究相关责任。

化妆品产品留样管理制度

化妆品产品留样管理制度

化妆品产品留样管理制度1. 介绍本文档旨在建立和规范化妆品企业的产品留样管理制度,以确保化妆品产品质量和安全的监控和控制。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销售和分销化妆品产品的环节。

2. 留样程序- 2.1 生产环节留样:- 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留样,并标明留样日期、批次号等相关信息;- 留样数量应足够,以保证后续的质量评估和调查需要。

- 2.2 销售环节留样:- 对销售前和销售后产品进行留样;- 销售前留样应保留产品原始包装的完整性;- 销售后留样时,应保留销售渠道来源和销售日期等相关信息。

3. 留样管理- 3.1 存储条件:- 留样应存放在符合化妆品产品贮存要求的环境中,避免受潮、变质等。

- 3.2 留样存储期限:- 不同类型的化妆品产品存储期限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存储期限到期前,应进行及时检验和评估,确保产品质量。

- 3.3 留样记录:- 对每次留样都应该有详细的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批次号、留样数量、存储期限等信息;- 留样记录要保留在公司的档案中,并进行定期的审核和备份。

4. 留样使用- 4.1 质量评估:- 留样可用于对产品质量进行评估,比如进行化验、检测等;- 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产品安全和合规。

- 4.2 调查和溯源:- 留样可以用于追溯产品来源、销售渠道等信息,协助调查可能存在的问题;- 留样记录应可追溯并提供给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5. 法律义务- 5.1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应遵守化妆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管理、留样要求等;- 留样制度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及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进行更新和调整。

- 5.2 合规审查:- 公司应定期对留样制度进行合规审查,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及时修订与更新;- 合规审查应有专人负责,并记录审查结果。

以上为化妆品产品留样管理制度的简要介绍,详情请参考具体的制度文件和法律法规要求。

化妆品检查要点105条-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化妆品检查要点105条-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化妆品生产质量控制相关记录(批记录)制订解释:按《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105条中各项条款所提的相关要求,企业应该建立从人员管理、质量管理、设施设备管理、物料管控、生产管理、验证以及产品销售与投诉、不良反应与召回、不合格处置的化妆品生产全过程的记录,以保证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实施、定期评审和持续改进。

记录类通用表格是指化妆品质量管理中的日常记录使用的、各部门、各工序可共用的记录表格,表格编号以“文件编号”形式编号。

如:“HL-JL-abc”中的:“HL”代表“企业名称”拼音的首位“JL”代表“记录”拼音的首位“abc”代表表格序列编号,从001起顺延以下表格中如有2种或以上格式的,企业按实际操作需要选择使用。

但应做到统一格式,不要在一种记录中用“A”格式表格,而在另一记录中用“B”格式表格。

表格中的部分要求企业应按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增加、减少等能够反应真实情况和过程的详细记录,以保证质量管理的可追溯,以符合化妆品生产许可规范和许可核查合格要求。

记录清单(表3)文件编号:HL-JL-001序号记录编号记录名称备注61HL-JL-061产品留样记录表62HL-JL-062产品销售台账63HL-JL-063运输车辆安全卫生检查表64HL-JL-064紧急情况联系名录65HL-JL-065客户投诉记录表66HL-JL-066顾客满意度调查表67HL-JL-067不良反应监测报告68HL-JL-068报告结果异常处理单69HL-JL-069返工产品处置情况报告70HL-JL-070返工产品重新检验报告71HL-JL-071召回记录72HL-JL-072模拟召回记录73HL-JL-073不合格品汇总记录表74HL-JL-074不合格品及废弃物处置记录表75HL-JL-075生产指令及计划通知单76HL-JL-076工艺文件明细表77HL-JL-077配方表78HL-JL-078物料(半成品)入出库记录表79HL-JL-079包装组装记录表80HL-JL-080微生物检验原始记录表81HL-JL-081净含量检测记录表82HL-JL-082取样抽样记录表83HL-JL-083员工培训需求调查表84HL-JL-084生产环境质量监控记录85HL-JL-085水处理生产使用记录表86HL-JL-086消毒剂、杀虫剂台账87HL-JL-087消毒剂、杀虫剂使用记录88HL-JL-088设备清洁消毒记录89HL-JL-089检验室设备使用记录90HL-JL-090成品入出库记录表召回记录文件编号:HL-JL-071召回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批号本批次产品数量现库存数量已发放数量应回收数量实回收数量召回原因:发出部门及意见质量负责人原因分析及处理建议:技术部:处理方案:总经理:处理结果:生产部:纠正措施:责任部门:验证:验证人:备注:瀚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模拟召回记录文件编号:HL-JL-072日期:模拟回收开始时间:召回小组成员: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产品净含量:订单号:回收等级:项目单位(例如pcs/箱)生产数量:库存数量:出库数量:完成时间:注:模拟回收必须在4小时内完成纠正措施:A总的生产数量B运输中的数量C经销商库存数量D零售商库存数量E已销售的数量模拟回收的效果(%)公式:(B+C+D+E)÷A×100%=回收率%如果回收率大于105%或小于95%,则找出原因并制定纠正措施:计算:回收结论:完成时间:记录人:不合格品汇总记录表文件编号:HL-JL-073记录项目批次1批次2批次3批次4批次5批次6产品名称生产批号生产日期规格型号生产总数量不合格数量不合格状况申请处置方式移交人接收人备注文件编号:HL-JL-074序号日期名称/种类批次/规格处置原因处置方式处置数量环保要求及处置去向受委托处置方责任人审核人文件编号:HL-JL-074序号日期名称/种类批次/规格处置原因处置方式处置数量环保要求及处置去向受委托处置方责任人审核人瀚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生产指令及计划通知单文件编号:HL-JL-075产品名称制单日期订单号品牌/标志规格要求质量要求定单总数生产数量实施部门配方编号计划生产周期计划入库日期包装要求附标样 附图□设计稿□其他□包材规格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注:本表1式()份。

化妆品105项-09-留样管理规定

化妆品105项-09-留样管理规定

化妆品105项-09-留样管理规定1. 目的本文档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化妆品留样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并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

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生产、销售和使用化妆品的企业和个人。

3. 定义3.1 化妆品留样:指从化妆品生产过程中、销售环节或使用环节中抽取一定数量的样品,进行保存并留存相应的记录。

3.2 留样标本:指留样的化妆品样品,应保持完整、无污染和无损坏。

3.3 留样记录:指留样操作的详细信息记录,包括留样时间、地点、方式、数量等。

4. 留样程序4.1 生产环节4.1.1 生产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在产品生产过程中留样一定数量的样品。

4.1.2 留样应保持样品的完整性和原样性,避免污染和损坏。

4.1.3 留样记录应包含样品的详细信息,例如产品名称、批号、生产日期等。

4.2 销售环节4.2.1 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在销售环节留样一定数量的样品。

4.2.2 销售企业应确保留样样品的完整性和原样性,避免污染和损坏。

4.2.3 留样记录应包含样品的详细信息,例如产品名称、批号、销售日期等。

4.3 使用环节4.3.1 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在使用环节留样一定数量的样品。

4.3.2 使用单位应妥善保存留样样品,防止污染和损坏。

4.3.3 留样记录应包含样品的详细信息,例如产品名称、批号、使用日期等。

5. 留样管理5.1 留样样品应保存在专门的留样库或中,确保安全、防止变质和污染。

5.2 留样样品的保存期限应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确定,并在留样记录中有明确的标注。

5.3 留样样品在保存期限内不得随意取用或丢失,如有必要进行检测或检验时,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6. 监督检查相关监管机构可对化妆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的留样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留样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7. 处罚规定对违反本规定的化妆品企业和个人,相关监管机构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并公开曝光。

8. 其他8.1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取代之前的相关规定。

化妆品研发与留样制度

化妆品研发与留样制度

化妆品研发与留样制度为了确保我国化妆品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制度对化妆品研发与留样进行了详细规定。

所有化妆品企业在研发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制度。

一、化妆品研发基本要求1.1 研发目标化妆品研发应以满足消费者需求、保障消费者健康为基本目标,关注产品安全、效果、使用体验等方面。

1.2 研发依据化妆品研发应依据国家相关法规、行业标准、市场需求等,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法规要求。

1.3 研发资料保存化妆品企业应保存所有研发资料,包括研发报告、试验数据、原料供应商信息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二、化妆品留样制度2.1 留样要求化妆品企业在生产每批产品时,必须从生产线留取一定比例的样品,作为留样。

留样比例应根据产品类型、生产批量等因素确定,但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比例。

2.2 留样管理留样应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样品完整、清洁,避免污染。

留样应存放在合适的环境中,标识清晰,方便查找。

2.3 留样期限化妆品企业应确保留样期限符合国家法规要求。

留样期限内,企业应定期对留样进行质量检测,确保产品安全。

2.4 留样使用留样仅用于质量检测、事故分析等内部用途,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留样使用后,应及时补充新的样品。

三、化妆品研发与留样制度监管化妆品企业应建立健全化妆品研发与留样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内部监管。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化妆品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化妆品研发与留样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四、违规处理违反本制度的化妆品企业,由监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改正、罚款、吊销生产许可证等。

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化妆品企业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共同维护我国化妆品行业的发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二十四、留样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保证产品质量,确定适合产品特性的保质期,需要规范生产留样品保存要求,从而确保检验的可参照性和产品的可追溯性,特制定本文件。

二、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原料、包材、成品标准样板及成品生产留样的管制。

三、职责
3.1质量控部负责留样管理制度的制订和留样品的管理、合理使用。

4.2各相关部门配合。

四、内容
4.1 原料留样
4.1.1原料检验员对本公司原料的每个批次都要进行留样。

原料检测员负责原料留样样品的管理工作。

留样室应保持在12-30℃之间,特殊要求原料按要求进行存放。

4.1.2留样期限:以超当批原料所生产产品保质期后的一年为限。

以便必要时检查。

4.1.3留样程序
1)原料检验员在检验原料取样时,取3份,1份用于检测,2份用于留样。

2)由原料检验员填写留样记录,留样原料需注明原料名称、原料编码、来货日期、生产商以及供应商、批号、数量、取样人、取样时间等信息。

3)留样量:规定 30g/批原料。

(超过2000元/kg的原料留5g/批)
4)留样需保存在PET瓶中,像香精类等容易受光照影响的原料,须用专用的深色专用瓶装。

4.2半成品留样
4.2.1半成品检验员对半成品的每个批次都要进行留样。

半成品检验员需对每日生产和检验的每批半成品留样1瓶,需调色产品则留取两瓶样,将半成品之生产留样整齐摆放于相应指定区内并及时登记在《留样样品台账》上。

4.2.2留样期限:以超当批原料所生产产品保质期后的一年为限。

以便必要时检查,每2个月复查一次。

在样品保留期内,对留样进行观察,留样观察项包括:气味、颜色、外观,状态、涂抹手感、等有无异常,如各项均符合要求,在表格相应处打符号“√”,若当留样成品在观察过程发现其由于某种原因变质或变色
感官发现异常时,要进一做分析,同时对成品做微生物检测。

如有检查项不符合要求,在表格相应处标明不符合项,并提交异常报告至上级处理。

并在记录备注上注明。

4.2.3半成品留样观察管理
1)半成品留样是产品质量管理中不可缺少的工作,它对质量问题查找,责任区分提供有效依据,也是法规要求的内容。

2)半成品检验员负责对半成品生产留样根据其留样时间每间隔两个月取出进行状态、颜色、香型等的检测,以跟踪确认有无变质异常。

4.2.4半成品留样程序
1)质量管理部半成品检验员抽取半成品样本后,按产品的检验标准进行检验。

在取样时,取3份,1份用于检测,2份用于半成品标准留样。

2)由半成品检验员填写留样记录,内容包括其客户、留样编码、产品名称(或编码)、半成品编码、生产日期,生产批号,生产锅号,产品香型,留样人,留样日期。

分类放置做到整齐、标识清晰,易于查找。

3)留样量:如对应成品包装量为100g,即半成品取200g,分两瓶, 每瓶100g。

4.3成品留样
4.3.1留样观察室对本公司自有产品的每个批次都要进行留样,定期进行复检,并有复检记录《留样观察记录》。

4.3.2留样量:成品留样数量应至少满足产品质量检验需求的两倍。

护肤产品留样6pcs(其中理化微生物检验2pcs,稳定性观察样品2pcs);彩妆产品留样12pcs(其中理化微生物检验样品4pcs,稳定性观察样品2pcs)标识好成品生产日期和半成品生产批号后转QC留样检测用,并登记在《留样样品台账》上。

4.3.3留样期限:包装表明的保质期 + 一年。

4.3.4成品留样观察和抽样复检
4.3.4.1成品检验员负责对成品生产留样在样品保留期内。

4.3.4.2每批产品半年检查一次,也可根据产品特点分别在 1,3,6月,半年、一年、两年、三年留样期间分别进行复检。

4.3.4.3对留样进行观察,留样观察项包括:香气、颜色、外观,状态、涂抹手感、内包材有无异常,例如:有无分离、变黄或味臭、变稀等,如各项均符合
要求,在表格相应处打符号“√”。

4.3.4.4若当留样成品在观察过程发现其由于某种原因变质或变色感官发现异常时,同时做微生物检测。

如有检查项不符合要求,在表格相应处标明不符合项,并提交异常报告至上级处理。

并在记录备注上注明。

若在保存期内因受理客户投诉的产品调查过,也应在记录备注上记录。

4.4留样管理注意事项
4.4.1留样观察的重要性留样观察工作是产品质量管理中不可缺少的工作,它对稳定和提高产品质量,保证使用安全提供有效依据。

留样管理人员负责将历次留样考查结果登记在留样品的考查台帐上。

4.4.2在留样观察登记表上应有规定项目和定期观察分析记录,每月向质量管理部经理汇报一次。

重要异常应及时报告质量管理部经理,跟踪观察发现不合格,按《不合格品处理程序》执行,不合格样品转入不合格品样品管理。

由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部、业务部按具体情况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研究解决问题。

4.5留样样品的存放管理
4.5.1留样应全面并保管妥善,不得出现漏留或留样品无故缺失现象;留样样品按规定有序存放,应易于识别查找;
4.5.2留样室应按照产品的贮藏要求设置,保持干净避光。

通常为阴凉状态下保存。

室内有温湿度仪,留样管理员每天检查留样室的温、湿度情况并作好记录。

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留样室应保持在12-32℃之间,样品一律需贴签标识。

特殊要求原料样品保存环境与仓库保存环境或与原料规格书描述保存环境一致。

4.6样品借用管理:
4.6.1留样都是重要的实物档案,留样品未经质量管理部经理或责任保管人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销毁或私自挪用。

4.6.2借用样品做好登记,借用人应保管好样品,不得污染样品,不得擅自取出样品,不得丢失样品,样品不得借给非技术人员。

4.6.3当由于工作需要,外部人员需借用留样品比对时,必须填写《样品领用登记表》,借用人需签名,借用人确保样品的完整性,经手人负责跟踪样品的索回,样品丢失由借用人负责。

所有样品使用后,必须放回原位,并及时更新借样记录,以免造成混乱。

4.7留样样品的销毁
超过留样期限的留样品,每半年集中销毁一次,由留样管理员,按规定的销毁程序进行,须有 2 人以上现场监督销毁,并作好销毁记录。

五、附件
5.1留样观察记录
5.2留样样品台账
5.3留样样品借用申请表
5.4留样异常现象报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