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测评评分细则(最新)

合集下载

综合素质学分评分细节

综合素质学分评分细节

综合素质评分细则一、思想道德素质思想道德素质100=评议分(60%)+量化分(40%)思想道德素质评议后得分=80+X (X≤20)X量化加减分A加分1、参加系里组织的志愿清扫(雷锋月活动等)每次+2分;参加校级志愿活动(扫雪等)+3分2、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团日活动参观敬老院等)每次+1分3、参加班级特色活动或趣味活动每次+1分4、因拾金不昧受系里或校里表扬者+5分(需要证明)。

5、无偿献血+2分(需要献血证)6、宿舍卫生检查受到学校、院系通报表扬的,宿舍成员每次+2分、+1分7、化学化工学院宿舍装饰大赛荣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成员+5、+3.5、+2.5分8、教室板报评比荣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全班同学+5、+3.5、+2.5分注意:量化加分限额为20分,在加分过程中对于同类项不重复加分B加分1、收到纪律处分的:留校察看、记过、严重警告、警告、分别-10、-8、-6、-4分;受到校、院系通报批评的分别-3、-2分;(对于未见行文,但事实存在的同学按上述减分原则减分)2、无故不参加班会、团会(团日活动)等集体活动,每次-2分3、宿舍使用违章电器断电一次-1分(使用者)4、无故不参加晚自习,每次-1分5、旷课一节-0.5分,一次1分二、学业成绩学年平均学分成绩=总∑(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注意:旷课、考试违纪和作弊的课程以0学分计入学年平均学分成绩,缓考课程以缓考时间计入当年的学分平均学分成绩。

重修课程不计算学分。

三、身心素质身心素质100分=评议分(40%)+量化分(60%)身心素质评议后得分=70+X (X≤30)X量化加减分A减分1、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竞赛(校运动会)者+2分;获得竞赛前6名的分别+10、8、7、6、5、4分,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10、8、6分,系级按校级的乘以0.5的系数2、校院系篮球队、排球队、田径队,舞蹈队、模特队、合唱团等,凡能坚持参加训练者,每学期+3分(校),+1.5分(系),+1分(班级)3、化学化工学院举办的体育节及运动会,参加者+0.5分,获得一、二、三名者各+1.5分,第四、五、六名者+1分注意:同一活动项目加分就高原则只加一次B减分1、对校、院系要求参加的文体活动而不参加训练者,每次-2分四、实践与创新素质得分=X (X≤100)X量化加分注意:担任校、院系、班级等学生干部干满一学期者,视其工作表现,按以下规定加分,多项工作的学生干部加分不重复。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个人综评:第一节劳卫部评分细则第一条学生必须尊重食堂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辱骂,殴打工作人员及值勤人员,违者依情节扣2—10分。

(附加一定的纪律处分)。

第二条参加校、院劳动活动、执勤者加个人测评分0.5分/人次(指校、院组织大型活动时主动付出劳动者,如布置场地、突击性检查打扫卫生等);不服从调配,不认真履行职责者扣个人测评分1分。

第三条院劳卫部组织的活动积极参与者加0.5分/人,获奖者以0.5为基分按名次以0.5分递增。

第四条生活委员、劳动委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无故迟到、缺席者分别扣个人测评分0.5分、1分。

第五条同学之间和睦相处,禁止拉帮结派,打架,斗殴,违者扣测评分5分(附加纪律处分)。

第六条爱护公共财产,故意破坏者扣个人测评分5分/人。

第七条勇于与不法分子斗争,积极举报者加测评分2-5分。

见义勇为者受院、校、省、国家级表彰者加个人测评分2、5、10、15分。

第八条不得在课桌上,墙上写画,违者视其情节轻重扣个人测评分1---5分。

第九条保持教室卫生,不得携带早餐进教室,违者扣测评分2分/人次。

第十条被校、院评为劳卫方面优秀个人加综合测评分2分。

第十一条为勤俭劳卫部提供勤工俭学信息成功者加1分。

第十二条勤劳部干部联系家教成功者加综合测评1分/人,联系赞助成功者加2分/人。

第二节女生部评分细则第一条被学校和院部评为“优秀寝室”的成员每人加1分;在学期或年度评比中,被评为“文明寝室”的室员每人加2分。

第二条期末评优评先中,“优秀女生委员”“优秀寝室长”每人加2分。

第三条在各种突击卫生打扫中表现突出的同学每人加综合测评1分。

第四条积极参加学校、院女生部活动者分别加1、0.5分,获奖者以1、0.5分为基分每上升一个等级加1、0.5分。

第五条在室内私接电源、生火或使用热得快、电热杯、电饭煲等大功率用电器者,视情节严重分别扣3、6分每次(另附加纪律处分)。

第六条在寝室内打跑符、戳符、麻将或其他赌博行为者,酗酒、起哄、打架闹事者视情节严重分别扣个人综合测评分2、5分每人次,非周末时间内打扑克者每人扣综合测评分1分。

综合素质评价评分细则

综合素质评价评分细则
(七—九年级)
学具准备及 作业
上交≧95%
学具准备及 作业
上交≧90%
学具准备及作 业上交≧80%
学具准备及作业 上交﹤80%
2、每学期艺术课程考查成绩 【学生参加音乐、美术学科考查,
考查成绩 为 3 优 3 良及
选取成绩好的一门作为该学期的 艺术考查成绩】 (七—九年级上)
以上
考查成绩 为 6 良及以上
考查成绩 为 6 及格及以上
考查成绩 5 学期 内有不及格(每学 期考查允许补考 一次)
通过对学生七-九年级 “学习参与”、“艺术技能考查”这两项综合测评达到 B 等基础上并符合下
列条件之一,其审美艺术测评结果可评定为 A 等。(以下各项均需备有相关证书)
1)在初中阶段通过省教育厅组织的艺术特长生(含音乐美术学科与 技术
领域
出勤率 ≥90% ≥80% ≥70% <70%
出勤率
评定依据
作品完成率
劳技成绩
≥90%
2 优 1 良以上
≥80%
2 良 1 及以上
≥70%
3及
<70%
有不及格
评定依据
作业完成率 综合实践成绩
综合 实践 活动
领域
相关 学习 成果
≥90%
≥80% ≥70% <70%
≥90%
2 优 1 良以上
综合评定结果 A B C D
2
如有帮助,欢迎下载支持!
评定指标 学习参与
艺术技能 考查
增值指标
三、“审美艺术”评分细则
评定依据
A
B
C
D
1、积极认真参加艺术课【音乐、 出勤率≧95% 出勤率≧90% 美术课出勤总和,不包含学生病、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化工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与管理,形成具有我院特色的良好学习风气,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逐步实现对学生评估的科学化和管理规范化,促进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的协调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才,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学生的品德行为、学业成绩和文体表现三方面。

综合测评成绩是考核学生的主要依据,由品德行为、学业成绩和文体表现三个单项构成,每个单项分为若干部分。

第三条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先以德、智、体各按百分制计,然后按其所占的百分比(分别为20%、70%、10%)计算总分。

每学期先按班级评出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然后再按同一专业年级排定名次,作为评优及评定奖学金的主要依据;各学期的综合测评成绩之和为综合测评总分,毕业生按总分排定名次,作为毕业就业推荐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品德行为、学业成绩、文体表现测评(综合测评评分细则表)第三章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第七条各部门在活动举办后一周内把活动参与者签到名单复印件(格式参照《签到名单统计表》)交到学习部。

第八条第十八周前,请各部长参照《部门活动加分统计表》将所有活动的加减分材料电子版整理好并压缩至一个文件夹,以机构+部门名称为文件名发至学习部邮箱(hgxuexibu@)。

(具体加分多少、加分类别,请参照《化工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有关章节。

)第九条下学期初,由学生会学习部组织班长召开会议,说明综合测评主要事宜并把综合测评加、扣分材料放在化工学院网页及学习部Q群共享中。

第十条每位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加减分材料认真汇总本人的加减分情况(汇总内容包括活动名称、相应加减分、加减分栏目、备注即参加者或获奖者,如获奖需注明获奖等级),对本人在上一学期的品德行为、学业成绩、文体表现进行自评,汇总后交本班学生综合测评小组。

第十一条各班由班主任、班长、学习委员组成本班的学生综合测评小组,审查、核对本班每位学生的综合测评评分表,进行班评。

综合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标准
(2)工作思路是否清晰,工作方法是否科学、可行;
(3)计划进度安排是否合理,各阶段计划进度时间是
否与阶段性目标相匹配;
(4)预期工作成果的形式、内容是否科学、合理,是
否符合中国科协需求;
优(41-50分)良(26-40分)一般(11-25分)差
(0-10)
50
3
项目团队
(1)项目负责人专业相关性、资格能力是否相对更优;
综合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指标
评审标准说明
最高
分值
1
工作基础、
条件
(1)是否具有与项目有关的工作基础和已取得的工作成果;
(2)申报单位是否具有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应当具备的人员条件、资金条件、设施条件及其他相关保障条件。优(16-20分)良分)一般(6-10分)差
(0-5)
20
2
工作方案
(1)对项目内容理解是否全面、准确;
(2)项目参加人员组成架构是否合理,是否具有更为明显的专业优势。
优(16-20分)良(11T5分)一般(6-10分)差
(0-5)
20பைடு நூலகம்
4
经费预算
(1)项目经费支出预算是否合理。
优(9-10分)良(7-8分)一般(5-6分)差(0-4)
10

综合测评的评分标准不变版

综合测评的评分标准不变版

综合测评的评分标准一、德育测评的:总分=基本分+形势与政策分+奖励分-扣分1、基本评分60分,2、形势与政策=个人成绩÷本专业最高分×100×0.2 分,如果没有考试,就统一18分3、奖励部分的:党校培训是4分;团校培训是3分(参加多次按一次计分);参观北伐纪念馆的3分;参与学校组织的烈士墓园扫墓加3分.优秀团干,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校级的6分,院系的3分);文明宿舍、星级宿舍的加2分,舍长加4分;获得各种班级荣誉奖如:先进班集体、纪律周文明评比,公文大赛,每项每个同学加1分(由班级测评小组统一代加)军训内务整理优秀奖的2分;三好学生、三好标兵、自强之星、军训积极分子,校园先进文化个人校级(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等一类奖项)加5分,院系级加3分;因做好人好事受学校通报表扬每次+3分或2分;院系通报表扬每次加1分(较大影响的向院系申请酌情加分);献血金奖+3分、献血银奖+2分、献血铜奖+1分、献血一次+1分;4、扣分1)凡有违反思想基本原则的言行,如参加非法组织、张贴大字报、组织或参加非法游行示威或聚会等,视其情节扣20分以上,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处理。

2)凡政治学习、组织生活、班级活动和规定必须参加的集体活动未经准假而缺席,每次扣2分。

3)凡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社会道德规范以及党(团)纪国法,受年级公开批评的扣3分,受院系通报批评扣4分,受学校通报批评扣5分;受留校察看、记过、严重警告、警告处分,分别扣30、20、15、10分;受党团组织纪律处分,参照前面纪律处分扣分。

4)在校、院系宿舍内务检查中,一次不合格或不参加检查的,该宿舍成员舍长扣1分,其他成员扣0.5分;拒绝开门的,加倍扣分。

其他加分请参考学生手册P134-135。

二、智育测评的:总分=基本分+奖励分-扣分1、基本分:个人学年平均绩点(校园网里成绩统计那里有)÷班里最高平均绩点×100×0.85;2、奖励分的:过了英语四级的加2分(参加但没通过的+1分);计算机等级过级的加2分(参加但没通过的+1分);通过英语(口语)应用能力考试+2分;会计从业资格(类似的证件)+1分;普通话二乙以上+1分、救护培训师+1、四六级英语口语考试+3分等等;在公开发行的刊物(有CN或ISSN登记号)发表有关外语专业学术文章稿件的,按核心刊物、一般专业刊物、一般刊物每篇分别加12分、8分、6分;在系刊或本系网页或报刊发表相关的专业学习文章的,每篇奖励3分,属多人合作的,按照第一作者高于其他作者的原则进行分配;凡需要加分的文章,必须提供发表文章刊物的原件或录用证明。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说明
一、评分细则:
德育素质中“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基础文明”三项均分为优(30分)、良(26分)、中(22分)、差(18分)四个等级,基础分为24分。

附表一:
学生干部综合素质测评加分参考标准
附表二:
附表三:
参加科技文化活动获奖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分参考标准
注:科技类活动是指科技创新、学术论文、科技成果等。

文化类活动指除科技类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类文化活动(包括社会实践论文评奖情况)等。

附表四:
参加体育竞赛获奖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分参考标准
二、评分说明
1、本次综合测评工作每班由班长、团支书、考勤员组成综合测评委员会。

下设
综合测评计算小组和评分小组。

评分小组由每个宿舍推荐一名代表组成,参与班级所有同学的德育评分工作、统计本宿舍成员的加分情形、负责向本宿舍成员另外三名同学解释相关的评分工作并监督测评委员会及计算小组的工作。

计算小组由班委推荐班级精通EXCEL办公软件的同学组成。

2、班委及舍长评分由综合测评委员委员会综合平时表现打基础分,班主任酌情
加减。

3、所有打分工作均需秉持公平、合理、有据、协商原则。

所有加分、减分情形
均需提供书面证明。

4、遇有综合测评评分小组成员不能解释之疑问,由综合测评委员会或班主任负
责解释。

5、每位同学均对综合测评评分及制表过程具有监督权,如遇加分不全或有失公
平可向班主任提出。

一旦签字确认则为终稿,不再更改。

(最新)综合测评评分标准

(最新)综合测评评分标准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日期:2010 年9月05日—2011 年8月22日)对本次综合测评有意见、建议、疑问的同学可向本班综合测评小组、院系辅导员助理、辅导员提出。

原则上先向本班综合测评小组反映。

综合测评总分=德育*20%+智育*60%+文体*10%+能力*10%德育测评德育总分=基本分+形势政治教育课得分+奖励分-扣分一、基本分(60分)1、违纪-1分(有被处分或被警告的事实)2、劳动考勤-1分(缺勤次数多或劳动态度明显恶劣)3、社区表现-1分(表现特差,被社区点名通报批评)4、考试-1分(有补考,作弊或早读、正课缺勤情况)◆各班综合测评小组操作扣分项目、加分项目时都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具体事实以及相关的材料证明做事,不能凭主观想象。

二、形势与政策教育得分=个人考试成绩÷年级最高分*100*0.2按规定要求参加校、院系形势与政策报告会或其他形式学习活动,无故缺席者每次扣2分(没有考试分数的,统一加18分,老师或副班有记录缺勤的除外)三、奖励分=个人奖励分÷班级最高奖励分*100*0.2◆1、优秀团干、优秀党员、十佳团支书(省,省以上+10分;校级+6分;院系+4分)2、优秀团员及其他各类先进分子者(军训积极分子,优秀干事,优秀部长、优秀教官、优秀通讯员,校园先进文化个人等)(省,省以上+10分;校级+5分;院系级+3分)3、同类称号重复获奖的按最高获奖级别计分,如获了校优秀党员和院系优秀党员只按校优秀党员加一项分◆4、所在班级、团支部被评为全国、省级、市级先进集体(主要贡献者+8分;其他一般成员+3分)(先进集体一般有五四红旗团支部,校园文化先进班,文明班集体等,注:各协会各部门得了先进集体不能加在德育模块)5、所在班级、团支部被评为校级先进集体(主要贡献者+6分;其他一般成员+2分)6、所在班级、团支部被评为院系级先进集体(主要贡献者+4分;其他一般成员+1分)7、同类称号重复获奖的按最高获奖级别计分,如获了校五四红旗团支部和院系五四红旗团支部只按校五四红旗团支部加一项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最新)
综合测评表评分方法及评分细则
综合测评成绩=德育得分(20%)+智育得分(70%)+文体得分(10%)
一、德育得分=(思想品德量化考核基本分+附加分)×20%
1、思想品德量化考核基本分
(1)由政治态度、道德修养、集体观念、学习与能力、劳动卫生五个考核项目组成,每个考核项目20分,总分为100分。

(2)各个考核项目评分标准如下:
优(16-18);良(14-16);中(12-14);一般(10-12);差(10分以下)
注:思想品德量化考核基本分在90分以上的学生数不得超过班级人数的20%(90分以上为优秀)。

2、德育附加分
(1)凡获以下荣誉称号者均可加分
A、省级先进集体,该集体每个成员+4
B、市级先进集体,该集体每个成员+3
C、校级先进集体,该集体每个成员+2
(主要有: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优秀学生社团、文明寝室、社会实践先进集体、先进团总支、优秀青年志愿者分队)
D、先进个人荣誉:
(主要有:省级:“大学生综合测评A级证书”+4;
校级:“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军训标兵、优秀青年志愿者、校园杰出青年、社会实践
先进个人、优秀实习生、优秀毕业生”+2
系级:先进个人、优秀干部+1)
E、受学校通报表扬者+2
F、受院系通报表扬者+1
(2)凡担任各级学生干部的按下列情况加分(注:同时担任多个职务的学生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A、校、系各组织主席团成员+3
B、校、系各组织正、副部长+2
C、广播站站长、国旗班班长、记者团团长、协会会长+1
D、班委+2
E、院、系各干事+1
F、寝室室长+0.5
(3)凡有下列情况应予以扣分(注:同时受多种处罚者,取最高分,不累扣):
A、院、系通报批评-0.5
B、学校通告批评-1
C、警告处分-3
D、严重警告处分-5
E、记过处分-7
F、留校察看处分-9
G、受治安处罚者-12
H、有不文明言行,被纪检纠察处理一次-1
I、无故不参加军训-2
二、智育得分=(学期课程成绩平均分+附加分)×70%
1、智育附加分
(1)取得有关部门认可的科研成果
A、国家级+15
B、省部级+8
C、市级+6
D、校级+4
(2)在正式出版的报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A、核心期刊+6
B、一般期刊+3
C、全国性报纸+3
D、地方部门办的报纸+1.5
(3)在学术论文(设计)评选中获奖
A、国家级:一等+12 二等+8 三等+4
A、省部级:一等+8 二等+5 三等+3
B、市级:一等+6 二等+4 三等+2
C、校级:一等+4 二等+2 三等+1
(4)在学习、专业技能竞赛(包括科技、课程、实验技能等竞赛)中获奖
A、国家级:一等+8 二等+6 三等+4
(主要有:国家奖学金+8、国家励志奖学金+6)
B、省部级:一等+6 二等+5 三等+3
C、市级:一等+5 二等+4 三等+2
D、校级:一等+3 二等+2 三等+1
(主要有: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企业奖学金,若企业奖学金没有评等级的,则统一按二等奖+2)
D、院系级:一等+1.5 二等+1 三等+0.5
注:在同一年内多次获得奖学金的同学,取最高分,不累加,如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将不再获得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的加分。

(5)外语能力
A、通过英语三级考试+1
B、通过英语四级考试+2
C、通过英语六级考试+3
(6)计算机应用能力
A、通过计算机一级考试+1
B、通过计算机二级考试+2
(7)普通话水平
A、二级乙等+1
B、二级甲等+2
(8)专业证书或专业职称:通过国家认可的专业技能、专业资格
等级考试,取得相应的等级证书(如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三级、房产评估证、驾驶证、大学生创业资格证等)+1
三、文体得分=(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文体附加分)×10%
文体附加分
(1)在各种体育竞赛中获奖
A、国家级:一等+10 二等+8 三等+6
B、省部级:一等+6 二等+5 三等+4
C、市级:一等+5 二等+4 三等+3
D、校级:一等+3 二等+2 三等+1
(主要有:迎新杯篮球赛)
E、院系级:一等+1.5 二等+1 三等+0.5
(主要有:素质拓展等)
注:在体育竞赛中因同一项目在一年内多次获奖的,取最高分,不累加。

(2)在各种文艺竞赛中获奖
A、国家级:一等+10 二等+8 三等+6
B、省部级:一等+6 二等+5 三等+4
C、市级:一等+5 二等+4 三等+3
D、校级:一等+3 二等+2 三等+1
(主要有:心理知识竞赛、学富五车、文艺汇演、海报会徽征集、征文大赛、创业大赛等)
E、院系级:一等+1.5 二等+1 三等+0.5
(主要有:“奋斗的青春最美丽”演讲大赛、辩论赛、迎新晚会等)注:在各种文化艺术活动竞赛中因同一类别(包括文娱表演类、辩论
演讲类、征文大赛类、书画摄影类等)在同一年内多次获奖的,取最高分,不累加。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