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 小医院 各项管理制度
普通诊所各项规章制度内容

普通诊所各项规章制度内容第一条为了规范普通诊所的管理秩序,维护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普通诊所是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提供门诊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预防保健服务。
第三条普通诊所的管理机构是医务人员,包括主任医师、医师、护士和其他相关技术人员。
第四条普通诊所的开业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下午5:00,夜间门诊时间为每天晚上7:00至10:00。
第五条普通诊所接受来自社区、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的就诊,遇急性危重病人应立即就近送医院救治。
第六条普通诊所实行人性化服务,对每一位患者都要进行详细询问病史和体格检查,并认真制订个性化的诊疗方案。
第七条普通诊所要求医务人员遵循医德医风,秉持救死扶伤的职业精神,保守患者隐私,如实告知病情,不得隐瞒、误导患者。
第八条普通诊所要求医务人员具有相关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在诊疗工作中必须遵循医疗法规和医疗卫生规范。
第九条普通诊所要求医务人员穿着整洁、清洁,并遵守消毒操作规范,保障患者安全。
第十条普通诊所要求医务人员尊重患者权利,不得因种族、宗教、性别等因素歧视患者,严禁虐待、侮辱患者。
第十一条普通诊所要求医务人员遵守诊疗要求,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操作规范进行治疗,确保诊疗质量。
第十二条普通诊所要求医务人员保持良好的医疗纪律,不得滥用职权,不得索取、接受患者财物。
第十三条普通诊所要求医务人员加强自身素养提升和团队协作,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提升服务质量。
第十四条普通诊所要求医务人员具有团队精神,相互信任、协作,互相支持,共同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第十五条普通诊所要求医务人员严格遵守职业操守,尊重同行,不得恶意竞争,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第十六条普通诊所要求医务人员依法诊治,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从事医疗诈骗等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普通诊所要求医务人员遵循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执行管理措施,确保医疗秩序。
第十八条普通诊所要求医务人员遵守医患关系协议,尊重患者意愿,听取患者意见,与患者共同制定治疗方案。
诊所管理规章制度常用14篇

诊所管理规章制度常用14篇诊所管理规章制度11、运用适宜的中医药及技术,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工作。
2、对超出一般医疗服务范围或者跟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对情况紧急不能转诊的,应当先行抢救井及时向有抢敦条件的医疗机构求教。
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计划免疫接种等疾病预防与防治工作。
4、做好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盗测与报告工作。
5、开展妇幼保健,做好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工作。
6、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
7、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宣传普及卫生知识。
8、积极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深入农村社区、家庭、学校,开展健康指导,送医送药上门。
9、积极支持新型农合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提供规范的诊疗服务。
10、协助村民委员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11、负责农村卫生有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上报工作。
12、建立辖区内居民的健康档案。
诊所管理规章制度2一、诊所工作制度一、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二、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三、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挂在明显位置。
四、医疗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戴胸卡。
五、对限于设备或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需及时转诊。
六、疾病诊断书需经医师亲自诊察方可出具。
七、依法加强药品管理和药品价格管理。
八、讲医德、讲文明、待人热情、服务周到。
二、诊疗室制度一、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二、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三、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四、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五、无菌物品需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
三、隔离消毒制度一、医护人员工作时间应衣帽整齐、清洁,治疗前后应洗手。
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洗。
无菌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二、治疗时应严格消毒,诊所要定期消毒,必要时随时消毒。
诊所规章制度一般内容

诊所规章制度一般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诊所管理,加强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诊所内所有医务人员和患者,凡在诊所内工作或就诊的人员,都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诊所的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诊所规章制度的宣传,确保所有人员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第四条诊所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相应的纪律检查制度,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员进行及时处罚或警告。
第二章诊所管理规定第五条诊所开展的医疗服务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医务人员应持有效执业证书,不得从事违法医疗活动。
第六条诊所应建立完善的医疗档案管理制度,保障患者的隐私权和医疗安全。
第七条诊所应定期对医疗设备和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诊所应配备足够的医护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和技术能力。
第九条诊所不得擅自延长就诊时间,不得随意增加诊疗费用,保证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诊所应建立健全的急救措施和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做好应对准备。
第十一条诊所应定期组织医疗质量评估,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水平。
第十二条诊所应公开诊疗服务价格及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变更。
第十三条诊所应加强卫生保洁工作,保证诊所内的卫生和环境整洁。
第十四条诊所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医疗安全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章医务人员规范行为第十五条医务人员应持执业证书上岗,并严格遵守医德医风,不得违法违规从事医疗活动。
第十六条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权,不得泄露患者隐私信息。
第十七条医务人员应对患者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遵守诊疗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十八条医务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保障医疗质量。
第十九条医务人员应积极配合诊所管理,服从管理决定,不得影响医疗秩序。
第二十条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酗酒、吸烟或沉迷网络。
第四章患者权益保障第二十一条患者有权获得专业的医疗服务,享受医疗权益,保障个人隐私。
第二十二条患者有权了解医疗服务的内容和费用,可以自主选择医疗方案。
个体诊所规章制度6篇

个体诊所规章制度6篇【篇1】个体诊所规章制度1、科室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及本科兼积监控医师、护士组成,并在科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
2、遵守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在医院感染管理科的领导下进行预防医院感染的各项监测,对监测发现的各种感染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本科室医院感染发生率。
3、发现有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并积极协助调查。
4、定期检查本科室抗感染药物使用情况,做到合理使用抗感染药。
5、组织本科室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
6、认真执行无菌操作技术和消毒隔离制度。
7、医务人员掌握自我防护知识,正确进行各项技术操作,预防锐器刺伤。
8、做好卫生员、陪人、探视者、配膳员的卫生管理。
【篇2】个体诊所规章制度(一)诊所工作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卫生法律法规,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依法执业。
2.严格遵守医疗护理各项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医疗事故发生。
3.将本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悬挂于醒目位置,执业地点、执业范围、负责人等登记项目发生变化,提前申请变更。
4.按照核准的诊疗项目执业,完成卫生行政部门指令性工作任务,主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
5.认真、规范、准确地书写门诊病历,填写门诊日志。
6.对病员认真检查,合理治疗,科学用药。
对疑难病人2次门诊不能确诊者,及时转上级医院。
对急、危重病员,给予优先接诊,积极进行抢救治疗。
7.认真开展诊所内部设备、设施消毒工作,依法处置医疗废物、废水,保证医疗安全。
8.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认真诊治每一位患者,为患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医务人员工作时衣帽穿戴整洁,佩戴胸卡。
保持诊所环境清洁。
9.依据国家有关价格政策,制定合理的各项业务收费标准并公示,收款后出具正规合法的票据。
10.开展健康教育,大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
(二)病历书写制度1.对就诊病人书写门诊病历,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医院开展小型诊所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小型诊所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成立小型诊所管理小组,由医院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2.小型诊所管理小组负责制定、修订、监督执行小型诊所管理制度,并对小型诊所的运营进行定期检查、评估。
三、小型诊所管理要求1.小型诊所应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操作规程。
2.小型诊所应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药品和医疗器械,确保诊疗活动的正常开展。
3.小型诊所应设立专门的诊疗区域,保持环境整洁、舒适,满足患者诊疗需求。
4.小型诊所应设立导诊台,安排专人为患者提供咨询服务,引导患者就诊。
5.小型诊所应实行实名制就诊,患者就诊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6.小型诊所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对患者进行详细问诊、检查,制定合理的诊疗方案。
7.小型诊所应加强药品管理,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8.小型诊所应加强医疗废物管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处置。
9.小型诊所应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10.小型诊所应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患者投诉。
四、小型诊所考核与奖惩1.小型诊所管理小组定期对小型诊所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诊疗质量、服务质量、药品管理、医疗废物管理等。
2.考核结果与小型诊所负责人及医务人员绩效挂钩,对考核优秀的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处理。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医院小型诊所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准。
医院对诊所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对诊所的管理,规范诊所的诊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下属的所有诊所,包括门诊部、急诊科、病房等。
第三条医院对诊所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诊所诊疗活动的合法性;(二)规范管理,提高诊所诊疗活动的规范性;(三)质量为本,强化诊所诊疗活动的质量管理;(四)服务至上,关注患者需求,提升患者满意度。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设立诊所管理办公室,负责诊所的日常管理工作。
诊所管理办公室下设以下部门:(一)医疗质量管理部:负责诊所的医疗质量监督、检查和考核;(二)护理质量管理部:负责诊所的护理质量监督、检查和考核;(三)药品与器械管理部:负责诊所的药品、器械采购、储存、使用和管理;(四)财务与审计部:负责诊所的财务收支、审计和监督。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一)医疗质量管理部:负责诊所的诊疗质量、医疗安全、病历书写、医德医风等方面的管理;(二)护理质量管理部:负责诊所的护理质量、护理安全、护理操作规范等方面的管理;(三)药品与器械管理部:负责诊所的药品、器械采购、储存、使用和管理,确保药品、器械质量;(四)财务与审计部:负责诊所的财务收支、审计和监督,确保财务安全。
第三章诊疗活动管理第六条医院对诊所的诊疗活动进行规范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诊疗活动的安全性;(二)规范病历书写,确保病历内容的真实、完整、准确;(三)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四)加强对患者隐私的保护,确保患者信息安全。
第七条医院对诊所的药品、器械进行统一采购、配送,确保药品、器械质量。
诊所应严格按照药品、器械的使用说明书和医院规定进行使用。
第四章质量管理与考核第八条医院对诊所的质量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定期开展医疗、护理、药品、器械等方面的质量检查;(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整改到位;(三)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诊所诊疗活动的持续改进。
诊所管理诊所管理制度(优秀7篇)

诊所管理诊所管理制度(优秀7篇)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人美心善的小编演员帮助大家收集的诊所管理制度【优秀7篇】,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一些参考价值。
诊所安全管理制度篇一1、严格遵守基本技术操作规程,操作时应衣帽整洁,戴口罩,各种注射做到一人一针一管,杜绝医源性疾病传播,防止交叉感染。
2、各种消毒液配制方法科学,定期更换消毒液,注明药液名称、浓度。
5-10月份每周更换两次,其余月份每周更换一次,并有更换记录。
3、敷料、压舌板、牙科器械均须高压灭菌,做到一人一用。
器械使用后应清洗干净再进行消毒灭菌。
4、治疗室、输液室每日紫外线灯照射消毒,时间不少于半小时并记录。
5、体温表须用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完全浸泡消毒,一人一用。
6、每天打扫室内卫生,保持环境整洁,地面用来苏尔喷洒消毒。
7、按规定暂存、集中处理医疗废物,做好交接。
诊所管理制度篇二一、确定为病毒性疾病或以为病毒性疾病的病人,不使用抗生素。
二、发热原因不明者在弄清病原学诊断前,不宜使用抗生素,以免影响临床症状得出县和病原体的检处。
三、对于细菌感染的患者,应用抗生素前,应做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根据结果指导合理使用抗生素,对于特别严重的细菌感染者,可按临床表现估计的'病原菌选择抗生素。
四、尽量避免皮肤、粘膜等局部应用抗生素,特别是注意避免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氨基糖甙类抗生素的局部应用。
五、尽量避免抗生素联合应用药,使用须有严格指征,抗生素应用的指征是指在单用一种抗生素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混合感染、顽固性感染等,以二联为宜。
六、抗生素的使用应注意配伍禁忌及合理用药。
七、严格控制抗生素的预防使用,禁止无针对性的以广谱抗生素作为预防感染的手段,外科手术的预防用药应有严格的针对性。
八、为预防抗生素发生过敏反应,在使用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前,要询问有无过敏史,并做皮内过敏试验,氨基糖甙类除有特殊指征,一般使用前不做过敏试验。
医疗机构诊所规章制度范本

医疗机构诊所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诊所的管理,保障患者医疗权益,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医疗机构诊所的管理和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
第三条医疗机构诊所在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并积极落实国家有关公共卫生政策。
第四条医疗机构诊所应当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保护患者的隐私权,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医疗机构诊所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医疗服务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服务规范第六条医疗机构诊所应当制定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医疗服务的流程和要求,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
第七条医疗机构诊所应当加强对医疗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八条医疗机构诊所应当定期进行医疗设备的检测维护,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医疗机构诊所应当建立患者档案管理制度,保障患者病史资料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十条医疗机构诊所应当建立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化解医患矛盾,维护医患关系的稳定。
第三章行为规范第十一条医疗机构诊所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保证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诊所的工作人员应当保守患者的个人信息,不得擅自泄露患者的隐私信息。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诊所的工作人员应当热情接待患者,耐心解答患者的咨询,确保患者的满意度。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诊所的工作人员应当服从医疗机构的统一管理,严格遵守工作制度和纪律,不得违规操作。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诊所的工作人员应当加强自身素质和职业技能的提升,做到不断学习、不断进步。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医疗机构诊所和工作人员如有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患者对医疗机构诊所和工作人员的服务不满意,有权向相关部门投诉,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处理。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诊所和工作人员如有违法行为,导致医疗事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由医疗机构诊所负责人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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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各项管理制度一、工作制度(一)门诊工作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卫生法律法规,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依法执业。
2、严格遵守医疗护理各项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医疗事故发生。
3、将本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悬挂于醒目位置,执业地点、执业范围、负责人等登记项目发生变化,提前申请变更。
4、按照核准的诊疗项目执业,完成卫生行政部门指令性工作任务,主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
5、认真、规范、准确地书写门诊病历,填写门诊日志。
6、对病员认真检查,合理治疗,科学用药。
对疑难病人2次门诊不能确诊者,及时转上级医院。
对急、危重病员,给予优先接诊,积极进行抢救治疗。
7、认真开展诊所内部设备、设施消毒工作,依法处置医疗废物、废水,保证医疗安全。
8、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认真诊治每一位患者,为患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医务人员工作时衣帽穿戴整洁,佩戴胸卡。
保持诊所环境清洁。
9、依据国家有关价格政策,制定合理的各项业务收费标准并公示,收款后出具正规合法的票据。
10、开展健康教育,大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
(二)病历书写制度1、对就诊病人书写门诊病历,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病历书写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纠错规范。
2、病历书写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以蓝黑墨水、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签写。
3、病历由亲自参与诊断、治疗的具有合法资质的医务人员签名。
无资质人员不得签名。
4、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5、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等检查资料应及时归入门诊病历。
6、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依法签署知情同意书。
7、急诊病人经过紧急检查处理稳定后即刻书写病历,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8、急诊留观患者应记录留观记录,重点记录观察期间病情变化和诊疗措施,记录简明扼要,并注明患者去向。
9、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
(三)处方书写制度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诊所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签章后方有效。
2、使用卫生部统一制定的处方格式。
3、医师开具药品(含中药、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等)必须书写处方。
一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4、处方应使用蓝黑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如有涂改,医生必须在涂改处签字,并注明修改日期。
5、处方取药内容应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等。
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卫生厅)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
没有规定的药品可用通用名,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
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片、丸、胶囊等剂型以片、丸、粒为单位。
中医处方按有关规定书写。
6、处方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7、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8、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开具的药品不得超过5种。
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9、医师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或精神的药品等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的`药品和第一类精神的药品。
10、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到期登记后,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销毁并登记备案。
麻醉的药品、精神的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的保存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药品管理工作制度1、药品实行专人管理。
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采购药品。
药品采购有计划,按正规渠道购药,保证质量、价格合理。
严禁购进、使用和销售假药、劣药和过期药品。
2、药品排放有序,做到离地离墙存放,保持室内整齐,室内禁止吸烟。
3、调剂处方必须做到四查十对。
药剂管理人员发现不合理用药或用药错误时,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4、配方时应细心、准确、按照调配技术规程进行调配。
中药应按《中国药典》规定和《中药炮制规范》要求调配,称量要准确,严禁估计抓药,毒性药材要逐剂称量。
5、发药时将病人姓名、药品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或瓶签上,并耐心向病人交待清楚。
6、处方调配后应经严格核对方可发出,调配人和检查人应在处方上签名。
7、药品应定期检查,妥善保管。
对有效期的药品应建立登记管理制度。
确保药品质量。
8、麻醉的药品、精神的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护理工作制度1、护理工作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并经注册的护士开展。
2、执行医嘱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
3、经常观察候诊病人和注射病人的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医师进行处置。
对治疗观察患者应建立护理记录,并归入门诊病历。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和医院感染。
5、认真学习护理操作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六)消毒隔离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有关消毒隔离制度和规定。
2、制定控制感染方案,配备必要的消毒措施,并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消毒隔离工作。
3、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掌握消毒隔离知识,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4、工作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持整洁,如有污染要及时更换,工作人员不得穿工作服进入生活区和其他公共场所。
5、进行各种手术、穿刺等操作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各种注射一律实行“一人一管一用一灭菌”,加强一次性注射用具的使用管理,并做好用后的毁形消毒处理。
6、发现传染病人,应采取合理处置措施,并按规定上报病情。
要指导病人就医,防止病人到处走动引起交叉感染。
7、对诊所内的环境,用物及疑被污染的物品,要及时进行消毒;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及污染的垃圾应送到固定地点进行消毒处理;便器、痰盂、脸盆等应定期消毒。
8、建立诊所消毒工作记录,对机构内部每一次消毒工作进行记录。
定期开展消毒效果检测。
(七)传染病管理工作制度1、诊所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2、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应积极创造条件,实现法定传染病的网上直报。
严禁缓报、瞒报、漏报、谎报传染病疫情。
3、建立传染病登记报告记录,详细记录每一位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基本情况。
4、严格遵守传染病管理工作纪律,保护患者隐私,严禁私自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
5、按照诊疗科目要求开展传染病诊疗工作。
发生传染病流行或爆发时,诊所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调遣和安排。
6、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使用过的器物应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进行消毒或处理。
(八)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制度1、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2、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
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的人员需配备必要的职业防护设施。
3、配置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包装物和容器,对本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建立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和容器,并定期进行消毒。
4、医疗废物实行集中处置。
未实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医疗废物采取消毒、毁形、焚烧、填埋等措施。
5、建立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或处置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内容。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6、严禁转让、买卖、丢弃医疗废物,严禁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防止医疗废物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产生不良影响。
(九)社会监督制度1、设立监督电话或意见箱,由专人负责管理,做好登记。
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应及时回复或改正。
2、诊所标牌含有诊所核准名称、联系电话和诊疗范围。
3、门诊工作制度、工作人员职责和卫生部、省卫生厅制定的医德医风规范上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上岗人员必须佩戴附有本人照片、姓名、科室、职称或职务等内容的胸卡。
5、公布主要检查、治疗、手术的收费项目、标准以及常用药品价格。
6、患者诊疗完毕后,应出具正规的费用结算凭证。
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一)负责人岗位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全面负责本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
2、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搞好法律、业务学习,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依法执业水平。
4、加强诊疗各项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5、负责本医疗机构的财务、药品、物品的管理。
6、负责本医疗机构的转诊、疫情报告、危重病人抢救及医疗差错事故的上报等工作。
(二)医师岗位职责1、严格按照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技术操作规范开展执业活动。
2、遵守职业道德和规章制度,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
3、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
4、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械和医疗器械。
5、努力钻研业务,不断学习医学新理论、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6、执业助理医师要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按照执业类别执业。
(三)护士岗位职责1、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三查七对”制度,防止差错事故。
2、协助医师做好诊疗接待工作,认真执行医嘱,做好护理工作记录。
3、经常观察候诊患者和输液患者的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医师进行处置。
4、认真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做好消毒工作记录,防止交叉感染。
5、认真学习护理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四)药剂人员岗位职责1、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规定管理和使用麻醉的药品、精神的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2、做好药品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药品(材)预算、采购保管、请领、分发、中药材加工炮制、登记、处方调配等工作。
3、严格按照医嘱调配和发药,认真执行药品价格收费标准。
4、做好药物盘点和业务统计报表工作。
(五)医技人员岗位职责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2、掌握各种仪器的一般原理、性能、使用及特殊描记技术,定期校正仪器,负责维护、保养工作,做好日常工作记录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