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医结合诊所规章制度【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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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医结合诊所规章制度(合集三篇)

中西医结合诊所规章制度(合集三篇)

中西医结合诊所规章制度(合集三篇)诊所,又名诊疗所、医疗所、卫生所、医疗室。

第四十条医疗机构的名称由识别名称和通用名称依次组成。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中西医结合诊所规章制度(合集三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中西医结合诊所规章制度1 第一章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个体诊所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治理,保证人体用药安全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用药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辖区内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个体诊所。

第三条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辖区内个体诊所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县(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个体诊所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验收、储存、分配、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人员与培训第五条个体诊所的负责人及其有关人员应认识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把握药品基本知识。

第六条个体诊所从事药品管理、处方审核、分配的人员必须是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或由已获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及通过劳动部门技能鉴定、符合规定的药学人员担任。

第七条个体诊所负责人应负责涉药人员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知识的继承教育培训,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第八条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第三章进货与验收第九条个体诊所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采购药品,禁止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

对首营企业应审核其合法资格,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索取供货单位加盖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

第十条购进药品应逐批进行检查验收,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

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必须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

中西医诊所的法规和规章制度

中西医诊所的法规和规章制度

中西医诊所的法规和规章制度
中西医诊所是提供中西医结合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为了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中西医诊所需要遵守相关的法规和规章制度。

以下是中西医诊所常见的法规和规章制度:
1.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西医诊所必须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才能合法经营。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标准,如设备设施符合要求、医务人员具备相关资质等。

2. 医疗服务合同:中西医诊所与患者之间需要签订医疗服务合同。

医疗服务合同应明确诊疗内容、费用、责任等事项,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3. 医疗隐私保护:中西医诊所需要保护患者的医疗隐私。

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信息保密制度,确保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4. 诊所管理制度:中西医诊所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设备管理等。

管理制度应规范中西医诊所的日常运作,保证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5. 医疗纠纷处理:中西医诊所应建立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医患之间的纠纷。

在处理医疗纠纷时,中西医诊所应依法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并与患者进行积极的沟通和协商。

6. 药品管理:中西医诊所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药品管理。

医疗机构应选用合格的药品,并进行储存、配送和使用的管理。

7. 卫生安全:中西医诊所需要依法落实卫生安全措施。

医疗机构应保持诊所环境的清洁和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菌,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

以上是中西医诊所常见的法规和规章制度,诊所管理者和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以确保中西医结合诊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中西医诊所规章制度

中西医诊所规章制度

中西医诊所规章制度一、导言中西医结合诊所是基于中医和西医两种医学体系的融合发展而成的一种现代医疗模式。

为了保证中西医诊所的正常运营和医疗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让患者获得高效、规范、安全的医疗服务。

二、患者权益保障1. 患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隐私权应得到妥善保护。

2. 诊所应当公示患者权益保护政策和投诉处理机制,以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三、医师规范行为1. 医师专业素养要求高,工作中应遵守职业操守,尊重患者的人权和人格尊严。

2. 医师应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供医疗服务。

如有临时事宜导致不能提供预约服务,应提前通知患者。

3. 医师应公平对待患者,不得有贩卖药品或其他不当行为。

要遵守收受红包、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四、设施设备管理1. 诊所应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仪器,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和及时维修。

2. 设备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关证书,并接受相关岗位培训。

3. 定期进行设备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五、药物管理1. 诊所必须在国家设定的药房设立药库,并要求专人管理。

2. 药品库存要按照规定进行分类、编号,提高管理效率。

3. 药品采购必须通过合法途径,保证药品来源的合法性。

4. 药品的储存和运输要符合相关规范,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

六、诊所管理1. 诊所应设立科学的预约制度,合理安排医疗资源。

2. 诊所应有科学完善的医疗档案制度,保护患者的隐私。

3. 诊所要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估,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七、医疗事故处理1. 医疗事故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接受相关调查。

2. 对于医疗事故责任明确的,要及时给予赔偿或进行调解。

3. 医疗事故的处理要依据法律和相关规定进行,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八、诊所宣传1. 诊所在宣传中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夸大医疗效果。

2. 诊所要如实公示医师的学历、职称等相关信息,以便患者参考。

3. 诊所宣传要争取社会认可,提高诊所的知名度和公信力。

九、职工管理1. 诊所要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确保人员配备的合理性。

中西医结合诊所规章制度大全

中西医结合诊所规章制度大全

中西医结合诊所规章制度大全《中西医结合诊所规章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西医结合诊所的管理,保障患者的健康权益,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中西医结合诊所应当依法经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

第三条中西医结合诊所的管理应当以患者的安全和治疗效果为中心,严格遵守医疗纪律,保障患者的隐私权和信息安全。

第四条中西医结合诊所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确保患者的权益。

第五条中西医结合诊所应当加强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综合医疗服务水平。

第六条中西医结合诊所应当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有效地解决医疗纠纷,维护医疗秩序。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七条中西医结合诊所应当配备合格的医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和职业道德。

第八条中西医结合诊所应当建立医务人员管理制度,规范医务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第九条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医疗纪律,确保医疗活动的安全和有效性。

第十条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当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信息安全。

第三章诊疗管理第十一条中西医结合诊所应当建立规范的诊疗流程和标准,确保诊疗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十二条中西医结合诊所应当建立健全患者病历管理制度,确保病历的真实、完整和保密。

第十三条中西医结合诊所应当严格执行诊疗安全制度,确保患者的诊疗过程安全可控。

第十四条中西医结合诊所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监控和评估制度,定期对医疗服务质量进行评估,提升服务水平。

第四章设施设备管理第十五条中西医结合诊所应当配备必要的医疗设施和设备,确保诊疗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中西医结合诊所应当加强设施设备的巡检和维护,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中西医结合诊所应当建立医疗废物处理制度,规范医疗废物的分类、包装、运输和处置。

第五章管理监督第十八条中西医结合诊所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加强对医疗服务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九条中西医结合诊所应当加强对患者的信息保护,防止患者信息泄露。

中西医诊所规章制度

中西医诊所规章制度

中西医诊所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西医诊所的运作,保障医疗质量,维护医患关系,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中西医诊所的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中西医诊所是一个中西医并重的综合医疗机构,主要提供中西医结合的诊疗服务。

第四条本中西医诊所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医疗伦理和法律法规,严禁违背医德、损害患者利益的行为。

第五条本中西医诊所的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医学知识和管理经验。

第六条本规章制度的修改必须经过中西医诊所管理人员的讨论和批准。

第二章员工规范第一条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医学知识和资格证书,并定期参加继续教育。

第二条所有医生必须具备中西医结合的诊疗能力,并遵循医学实践准则。

第三条所有医生和护士必须保持良好的职业素养,保密患者隐私,尊重患者的人身权利。

第四条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穿着整洁、干净的工作服,并佩戴有效的工作证件。

第五条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时间安排,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私自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并得到批准。

第六条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中西医诊所的各项制度和工作流程,勤奋工作,不得懈怠。

第七条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和卫生,在工作完成后将工作区域整理干净。

第八条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健康检查。

第三章诊所管理第一条中西医诊所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合法注册、取得相应的医疗许可证件。

第二条中西医诊所的所有医疗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按规定进行维护和检修。

第三条中西医诊所必须建立完善的医疗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患者诊疗信息的完整和保密。

第四条中西医诊所必须建立规范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内部质量评审和外部评估。

第五条中西医诊所必须建立健全的患者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

第六条中西医诊所必须建立专业的医疗风险管理人员,并开展定期的医疗风险管理培训。

第七条中西医诊所必须定期开展医疗设备的检验和校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准确性。

中西医结合诊所医疗规章制度范本

中西医结合诊所医疗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诊所医疗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患者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诊所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诊所全体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诊所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遵循中西医相结合的原则,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医疗服务。

第二章医疗质量管理第四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医疗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第五条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检查和考核,对医务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第六条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安全。

第七条对患者实行首诊负责制,确保患者得到及时、准确的诊断和治疗。

第八条建立病历管理制度,规范病历书写,确保病历完整、准确、及时。

第九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树立医务人员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三章医疗安全管理第十条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医疗安全检查。

第十一条加强药品、器械管理,确保药品、器械质量。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预防交叉感染。

第十三条加强医务人员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医疗安全防范能力。

第十四条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处理医疗纠纷。

第四章医疗服务规范第十五条建立患者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患者投诉。

第十六条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公开收费项目及标准。

第十七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患者满意。

第十八条加强医患沟通,尊重患者意愿,保护患者隐私。

第五章医务人员管理第十九条严格执行医师、护士执业资格准入制度,确保医务人员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第二十条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

第二十一条建立医务人员考核制度,对医务人员进行定期考核。

第二十二条对医务人员进行继续医学教育,提高医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规章制度由本诊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规章制度的修改、废止,须由本诊所管理层讨论决定,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中西医结合诊所规章制度

中西医结合诊所规章制度(原创实用版3篇)目录(篇1)I.中西医结合诊所规章制度的目的和意义II.中西医结合诊所的就诊流程III.中西医结合诊所的医疗质量保障IV.中西医结合诊所的医务人员管理V.中西医结合诊所的投诉处理和纠纷解决VI.中西医结合诊所的监督和考核正文(篇1)中西医结合诊所规章制度是为了保障患者的健康和安全,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制定了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

一、就诊流程患者可以通过电话或网上预约就诊时间,到中西医结合诊所后,需要出示有效证件并进行体温检测。

就诊时,患者需要遵守诊所的防疫措施,如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

医生会根据患者的病情进行诊断和治疗,开具相应的处方和医嘱。

患者需要按照医嘱进行治疗,如有疑问,可以向医生咨询。

二、医疗质量保障中西医结合诊所的医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医学背景和资质,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确保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医生会根据患者的病情进行诊断和治疗,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具处方和医嘱。

护士会按照医嘱进行护理和治疗,确保患者的安全和舒适。

同时,中西医结合诊所会定期进行医疗质量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医务人员管理中西医结合诊所的医务人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尊重患者的权利和尊严,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医务人员之间需要相互协作和支持,共同维护诊所的正常运转。

同时,中西医结合诊所会定期进行医务人员培训和考核,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四、投诉处理和纠纷解决中西医结合诊所设立了投诉处理渠道,患者可以通过电话、邮件或当面投诉。

诊所会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和建议,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目录(篇2)I.中西医结合诊所规章制度的目的和意义II.中西医结合诊所的诊疗流程和管理措施III.员工职责和责任IV.患者权利和义务V.监督和检查正文(篇2)中西医结合诊所规章制度是为了确保诊所的正常运行,保障患者的健康和安全,规范员工的职责和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中西医诊所规章制度【精选文档】

中西医诊所规章制度中西医诊所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西医诊所的管理,保证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中西医诊所在提供中医和西医医疗服务时,应当遵循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中西医诊所的所有人员,包括医师、护士、技师、行政人员等,以及来诊患者。

第二章诊所管理第四条中西医诊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医务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讨论诊所的工作安排、医疗服务质量等事宜。

第五条中西医诊所应当设立综合窗口,接待患者及其家属的咨询、投诉等事项,并及时回应。

窗口工作人员应当保持礼貌,并保护患者的隐私。

第六条中西医诊所应当建立医疗档案管理制度,保护患者的隐私,防止档案丢失或泄漏。

医师应当按照规定要求记录患者的病情、诊疗过程、用药等信息。

第七条中西医诊所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急救设备和药品,并持续更新和维护,以及定期进行演练和培训,保证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八条中西医诊所应当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对医疗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监控,并定期公布评估结果。

第三章医师管理第九条中西医诊所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聘请医师。

医师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证书,并严格按照执业范围开展工作。

第十条医师应当严格遵守医疗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医学伦理和职业道德开展工作。

医师应当尊重患者的权益,保护患者的隐私,不得泄漏患者的病情。

第十一条医师应当按照规定要求保持药品的储存和使用安全,不得私自调换或乱用药物,定期对药品进行清理和更新。

第十二条医师应当认真履行诊疗义务,及时准确地为患者诊断和治疗,并要求患者按照医嘱进行用药和康复训练等。

第十三条医师应当勤学善思,不断提高自身的医术水平,参加相关的学术交流、培训和持续教育活动。

第十四条医师应当服从中西医诊所的管理,遵守规章制度,不得违反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规定。

第四章护士、技师管理第十五条护士、技师应当按照中西医诊所的管理要求,执行医师的指示,负责诊疗工作中的护理和技术操作。

中西医诊所规章制度范文

中西医诊所规章制度范文中西医诊所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提高中西医诊所的管理水平,保障医疗、安全与服务质量,本诊所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中西医诊所全体职工,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诊所的工作秩序,保障患者的权益,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应严格执行,任何人不得违反或有意规避。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内容包括职责规定、工作纪律、行为规范、安全管理等。

第二章职责规定第六条中西医诊所的医生应具备相应的医学知识和技术,能够独立完成医疗任务。

第七条中西医诊所的护士应具备相应的护理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担当护理工作。

第八条中西医诊所的行政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管理知识和技能,能够协助医疗和护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中西医诊所的医生、护士和行政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勤奋工作,保证诊所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中西医诊所的医生、护士和行政人员应时刻关注患者的需求,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利益。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一条中西医诊所的医生、护士和行政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二条中西医诊所的医生、护士和行政人员应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和卫生。

第十三条中西医诊所的医生、护士和行政人员不得违反职业道德,不得泄露病人隐私。

第十四条中西医诊所的医生、护士和行政人员应遵守诊所内部的工作规定,保密工作信息。

第十五条中西医诊所的医生、护士和行政人员应保证医疗设施和器械的完好和安全。

第四章行为规范第十六条中西医诊所的医生、护士和行政人员应礼貌待人,尊重患者的权益和利益。

第十七条中西医诊所的医生、护士和行政人员应遵循医疗纪律,严禁以疏忽职守的方式对待患者。

第十八条中西医诊所的医生、护士和行政人员应积极协助患者就诊,提供必要的医疗和护理服务。

第十九条中西医诊所的医生、护士和行政人员应对待患者保持耐心和友善的态度。

第二十条中西医诊所的医生、护士和行政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二十一条中西医诊所的医生、护士和行政人员应保证医疗设施、器械和药品的安全使用。

中西结合诊所的规章制度

中西结合诊所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西结合诊所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中西结合诊所是一家综合性医疗机构,主要提供中医、西医结合诊疗服务。

第三条中西结合诊所的管理遵循依法合规、规范服务、以患者为中心的原则。

第四条中西结合诊所的所有工作人员均应遵守本规章制度,履行职责,维护医疗秩序。

第五条中西结合诊所设立医师委员会,负责评估医疗质量,制定医疗方案。

第二章服务规范第六条中西结合诊所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尊重患者的隐私权和人格尊严,提供优质的就诊环境。

第七条中西结合诊所接诊患者时,应尽快完成病历记录、检查和诊断,及时开出合理的治疗方案。

第八条中西结合诊所要求医务人员以诚实守信为原则,不得隐瞒病情或夸大治疗效果。

第九条中西结合诊所鼓励医务人员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参加学术交流和培训活动。

第十条中西结合诊所要求医务人员尊重患者的选择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患者接受治疗。

第三章医疗管理第十一条中西结合诊所要求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要遵守医疗伦理和法律法规,保障患者的安全。

第十二条中西结合诊所设有专门的医疗质控部门,负责监督医务人员的工作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十三条中西结合诊所要求医务人员积极参加门诊、病房巡诊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医疗问题。

第十四条中西结合诊所要求医务人员遵守医疗纪律,不得擅自开具药品或治疗方案。

第十五条中西结合诊所要求医务人员在治疗过程中,要与患者进行充分沟通,解答患者的疑虑。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六条中西结合诊所设有院务委员会,负责制定医疗管理政策和发展规划。

第十七条中西结合诊所设有专门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医疗费用的核算和收支管理。

第十八条中西结合诊所设有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医务人员的招聘、考核和培训。

第十九条中西结合诊所要求所有工作人员遵守岗位责任制,认真履行本职工作。

第二十条中西结合诊所设有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医疗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处理。

第五章禁令与责任第二十一条中西结合诊所禁止医务人员擅自泄露患者隐私信息,违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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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医结合诊所规章制度【6篇】篇一中西医结合诊所规章制度一、人员(一)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3年,身体健康;2.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经注册依法执业,身体健康。

(二)开展中药饮片调剂活动的,至少有1名具备资质的中药技术人员。

二、房屋(一)房屋相对独立;(二)诊疗区域布局合理,符合卫生学布局与流程;(三)至少设置候诊区、就诊区;(四)面积满足功能需要,并应当根据开展的诊疗范围不同具备下列条件:1.开展中药饮片和中成药调剂服务的,服务区域应当相对独立;2.开展中医非药物疗法的,应当设置独立的治疗室。

三、设备(一)基本设备:诊桌、诊椅、脉枕、紫外线消毒设备、污物桶等;(二)有与开展诊疗范围相适应的其他设备(包括中医诊疗设备)。

四、有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制定感染控制制度和流程,中医药技术操作符合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等有关规定。

篇二中西医结合诊所规章制度一、诊所工作制度(一)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二)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三)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挂在明显位置。

(四)医疗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戴胸卡。

(五)对限于设备或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需及时转诊。

(六)疾病诊断书需经医师亲自诊察方可出具。

(七)依法加强药品管理和药品价格管理。

(八)讲医德、讲文明、待人热情、服务周到。

二、诊疗室制度(一)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二)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三)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四)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五)无菌物品需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

三、隔离消毒制度(一)医护人员工作时间应衣帽整齐、清洁,治疗前后应洗手。

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洗。

无菌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二)治疗时应严格消毒,诊所要定期消毒,必要时随时消毒。

(三)无菌容器、器械盘、敷料缸每周消毒一次。

持物镊每周消毒两次,并更换消毒液。

无菌器械按期更换。

体温表用后应用消毒液浸泡。

(四)本诊所不收治传染病者,如疑似或确诊为传染病者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

并建议转大医院救治。

四、诊所工作人员守则(一)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政治。

刻苦钻研业务。

(二)发扬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遵守国家法令、模范地执行各项卫生法规,服从组织,关心集体,团结互助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坚持杜绝一切不正之风,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四)讲究文明礼貌,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保持环境安静、整洁、舒适、安全、有秩序。

(五)工作时要衣帽整齐、不吸烟、闲谈、嬉闹。

(六)尊重就诊人员对就诊人员不得讥笑,不允许与病员争吵或发生粗暴行为。

五、诊所主任职责(一)全面领导诊所的工作。

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领导制定诊所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用现代化手段科学管理诊所。

(二)定期检查诊所就诊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三)组织诊所员工,参加业务培训,定期进行考核,教育员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周到热情为就诊人员服务。

(四)督促检查个岗位责任制度、操作规程、各级人员职责及诊所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五)因事外出或缺勤时,指定一位副主任代替主任职务。

篇三中西医结合诊所规章制度(一)门诊工作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卫生法律法规,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依法执业。

2.严格遵守医疗护理各项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医疗事故发生。

3.将本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悬挂于醒目位置,执业地点、执业范围、负责人等登记项目发生变化,提前申请变更。

4.按照核准的诊疗项目执业,完成卫生行政部门指令性工作任务,主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

5.认真、规范、准确地书写门诊病历,填写门诊日志。

6.对病员认真检查,合理治疗,科学用药。

对疑难病人2次门诊不能确诊者,及时转上级医院。

对急、危重病员,给予优先接诊,积极进行抢救治疗。

7.认真开展诊所内部设备、设施消毒工作,依法处置医疗废物、废水,保证医疗安全。

8.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认真诊治每一位患者,为患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医务人员工作时衣帽穿戴整洁,佩戴胸卡。

保持诊所环境清洁。

9.依据国家有关价格政策,制定合理的各项业务收费标准并公示,收款后出具正规合法的票据。

10.开展健康教育,大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

(二)病历书写制度1.对就诊病人书写门诊病历,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病历书写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纠错规范。

2.病历书写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以蓝黑墨水、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签写。

3.病历由亲自参与诊断、治疗的具有合法资质的医务人员签名。

无资质人员不得签名。

4.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5.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等检查资料应及时归入门诊病历。

6.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依法签署知情同意书。

7.急诊病人经过紧急检查处理稳定后即刻书写病历,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8.急诊留观患者应记录留观记录,重点记录观察期间病情变化和诊疗措施,记录简明扼要,并注明患者去向。

9.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

(三)处方书写制度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诊所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签章后方有效。

2.使用卫生部统一制定的处方格式。

3.医师开具药品(含中药、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等)必须书写处方。

一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4.处方应使用蓝黑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如有涂改,医生必须在涂改处签字,并注明修改日期。

5.处方取药内容应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等。

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卫生厅)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

没有规定的药品可用通用名,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

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片、丸、胶囊等剂型以片、丸、粒为单位。

中医处方按有关规定书写。

6.处方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7.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8.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开具的药品不得超过5种。

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9.医师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10.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到期登记后,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销毁并登记备案。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的保存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药品管理工作制度1.药品实行专人管理。

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采购药品。

药品采购有计划,按正规渠道购药,保证质量、价格合理。

严禁购进、使用和销售假药、劣药和过期药品。

2.药品排放有序,做到离地离墙存放,保持室内整齐,室内禁止吸烟。

3.调剂处方必须做到四查十对。

药剂管理人员发现不合理用药或用药错误时,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4.配方时应细心、准确、按照调配技术规程进行调配。

中药应按《中国药典》规定和《中药炮制规范》要求调配,称量要准确,严禁估计抓药,毒性药材要逐剂称量。

5.发药时将病人姓名、药品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或瓶签上,并耐心向病人交待清楚。

6.处方调配后应经严格核对方可发出,调配人和检查人应在处方上签名。

7.药品应定期检查,妥善保管。

对有效期的药品应建立登记管理制度。

确保药品质量。

8.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护理工作制度1.护理工作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并经注册的护士开展。

2.执行医嘱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

3.经常观察候诊病人和注射病人的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医师进行处置。

对治疗观察患者应建立护理记录,并归入门诊病历。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和医院感染。

5.认真学习护理操作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六)消毒隔离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有关消毒隔离制度和规定。

2.制定控制感染方案,配备必要的消毒措施,并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消毒隔离工作。

3.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掌握消毒隔离知识,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4.工作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持整洁,如有污染要及时更换,工作人员不得穿工作服进入生活区和其他公共场所。

5.进行各种手术、穿刺等操作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各种注射一律实行“一人一管一用一灭菌”,加强一次性注射用具的使用管理,并做好用后的毁形消毒处理。

6.发现传染病人,应采取合理处置措施,并按规定上报病情。

要指导病人就医,防止病人到处走动引起交叉感染。

7.对诊所内的环境,用物及疑被污染的物品,要及时进行消毒;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及污染的垃圾应送到固定地点进行消毒处理;便器、痰盂、脸盆等应定期消毒。

8.建立诊所消毒工作记录,对机构内部每一次消毒工作进行记录。

定期开展消毒效果检测。

(七)传染病管理工作制度1.诊所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2.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应积极创造条件,实现法定传染病的网上直报。

严禁缓报、瞒报、漏报、谎报传染病疫情。

3.建立传染病登记报告记录,详细记录每一位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基本情况。

4.严格遵守传染病管理工作纪律,保护患者隐私,严禁私自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

5.按照诊疗科目要求开展传染病诊疗工作。

发生传染病流行或爆发时,诊所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调遣和安排。

6.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使用过的器物应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进行消毒或处理。

(八)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制度1.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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