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上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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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上市条件

创业板上市条件

创业板上市条件创业板上市条件是指企业在中国证券市场创业板上实现股票交易的条件和要求。

创业板属于国内股票市场中的一类特殊板块,旨在支持新兴、创新型的企业发展,为其提供资本支持和增值机会。

创业板上市条件相比主板严格一些,但也相对灵活,主要体现在市值、盈利和投资者结构方面的要求。

下面将详细介绍创业板上市条件。

一、市值条件创业板上市的第一个条件是企业的市值。

创业板要求企业在最近一个财年末的市场价值不低于3亿元。

市值即企业的总市值,市场价值是公司的总股本乘以当日股价的乘积。

由于市值是反映企业价值的一个重要指标,所以创业板把市值作为是否上市的一个重要条件之一。

二、盈利条件创业板对企业的盈利能力也有要求,要求企业在最近三个财政年度中连续盈利,并且近三个年度的累计净利润不少于5000万元。

这个条件主要是为了确保企业有一定的盈利能力和稳定性,以满足创业板上市的条件。

三、股权结构和投资者要求创业板上市条件还包括股权结构和投资者要求。

创业板要求在企业上市前的一年内,企业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股票要占总股本的30%以上,并且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和核心技术人员的股票要占总股本的15%以上。

这个条件主要是为了防止企业的主要股东和关联方抽空股份,保证上市后的稳定性和规范性。

此外,创业板还对企业的上市时间、股票价格波动幅度、亏损企业等有一些额外的要求和规定。

总之,创业板上市条件主要包括市值、盈利能力和股权结构等方面的要求。

通过这些条件的设置,创业板能够保障上市企业的质量和稳定性,并为新兴、创新型企业提供一个良好的融资平台,促进创新和经济发展。

对于创业板上市的企业来说,除了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要充分了解并遵守创业板的相关法规和规定,以保证上市后的合规经营和发展。

创业板上市对企业来说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对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创业板上市第五套标准

创业板上市第五套标准

创业板上市第五套标准创业板上市第五套标准是指符合创业板上市条件的企业需要满足的一系列要求和规定。

创业板是中国证券市场的一个重要板块,致力于为高成长、高创新的企业提供融资和资本市场的支持。

为了保证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创业板上市的企业需要符合一定的标准和条件。

创业板上市第五套标准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企业基本条件:企业需要是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股份制公司,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拥有持续经营能力和良好的商业声誉。

企业的注册资本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需要有一定的规模和业务基础。

二、盈利能力:企业需要连续两年盈利,并且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同时,企业的盈利能力需要具备一定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三、成长性和创新性: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应具备一定的成长性和创新性,即企业的主营业务具备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潜力。

企业需要有独特的商业模式、核心技术或者市场前景,能够持续创造经济效益。

四、风险投资和股权结构:企业需要有风险投资机构的参与,并且具备一定的风险投资和股权结构。

创业板要求企业的发行股份中,风险投资机构的持股比例不低于25%,且风险投资机构的退出机制健全。

五、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创业板上市的企业需要具备良好的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的能力。

企业需要制定并严格执行相关的内控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和完整,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总体而言,创业板上市第五套标准对企业的要求更加严格和全面。

它旨在保证创业板市场的质量和健康发展,提高投资者的参与度和投资回报率,同时为优质的高成长、高创新企业提供更好的融资和发展机会。

企业如果符合创业板上市第五套标准,将有机会进入创业板市场,从而获得更多的资金和资源支持,实现更快速的成长和发展。

创业板上市的条件

创业板上市的条件

创业板:指交易所以外的另一个证券市场,其主要目的是为新兴公司提供集资途径,助其发展和扩展业务。

在上市的公司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具有较高的成长性,但往往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业绩较好。

发行人申请首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净利润以扣除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上市要求我国创业板对于上市企业的标准,目前主要有如下规定:(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据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对申请人的发行上市申请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

中国证监会对创业企业股票发行上市的核准,不表明其对创业企业所所发行的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企业(简称"申请人")应当是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应当先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在同一管理层下,持续经营2年以上"的发行条件时,主要考虑下列因素:?①申请人在提出发行申请时,开业时间是否在24个月以上;?②申请人是否符合管理层稳定的要求,即法定代表人、董事、、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在提出发行申请前24个月内是否曾发生重大变化。

③申请人是否符合主业突出和持续经营的要求,即在提出发行申请前24个月内,是否不间断地从事一种主营业务,该种主营业务是否有实质进展。

创业板上市规则

创业板上市规则

创业板上市规则创业板是指作为一个融资渠道和投资方式的一种股票市场,主要面向具有创新能力、高成长潜力但尚未盈利的企业。

创业板的上市规则相比于主板有一定的区别,下面是对创业板上市规则的整理:一、上市条件1.具有独立的经营业务、完整的机构和内部管理体制;2.持续经营时间不少于三年,最近两年未发生重大违法行为;3.最近两年的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4.最近两年的净利润合计为正;5.发行人最近三年的净资产值不得低于5000万元;6.发行人应当就其主营业务或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核心技术具备独立知识产权;7.具备一定的持续发展能力,拥有良好的企业治理结构和风险管理能力。

二、申报和审核程序1.选择承销保荐机构进行信披和审核工作;2.向证监会申报上市,提交上市申请文件,包括发行保荐书、上市申请报告、招股说明书等;3.证监会受理后,组织审核,包括核查材料、组织实地调研等;4.审核完成后,发行人根据证监会的要求进行修改和完善文件;5.最终审核通过后,由证监会颁发上市批文。

三、发行条件1.发行方式:发行采用网上申购、网下定价配售的方式;2.发行对象: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和其他符合条件的投资者;3.经办单位:承销保荐机构和中介机构;4.股票代码:创业板股票代码以"300"为前缀;5.发行股票总数:发行股票总数不超过总股本的20%;6.发行价格: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保荐机构商议确定;7.发行期限:一般发行期限不超过180个自然日。

四、股票交易和上市流程1.发行人应在上市前一个月提交上市申请材料给交易所,同时设立上市委员会并公告;2.证监会需要在上市前20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核准上市的决定;3.上市委员会对证监会的上市核准决定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向交易所进行反馈;4.上市委员会会议决议通过后,发行人、发行保荐人与交易所进行上市协议签署;5.上市前7个工作日,发行人和发行保荐人应按照交易所要求对信息披露进行审核;6.交易所根据发行人的相关材料和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颁发上市许可证;7.上市委员会决定以及上市许可证的公告后,即可正式进行股票交易。

创业板上市要求及流程

创业板上市要求及流程

创业板上市要求及流程首先,创业板是指国内证券交易所中专门用于支持和扶持创新型、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发展的板块。

如今,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通过创业板实现上市,从而获得融资和发展机会。

本文将介绍创业板上市的要求及流程,帮助创业者更好地了解并做好上市准备。

一、创业板上市要求1. 管理层要求: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必须具备相关经验和资质,并对公司的法定职责和义务有清晰的了解。

2. 资产要求:公司具有一定的资产规模,总资产净值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3. 盈利要求:连续两年实现盈利,并且最近两年均具备稳定的盈利表现;并且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4. 股权结构要求:公司股权分散度要求较高,无固定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且不存在股权质押等重大风险。

5. 公司业务要求:公司主营业务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同时对公司未来发展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二、创业板上市流程1. 立项准备:公司首先需要进行内部审核和立项,对公司的资产、盈利情况以及股权结构进行全面评估和分析,确定上市的可行性,并内部成立筹备组。

2. 规范财务报告:公司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编制规范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等。

3.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的设置和职责确定,制定相关制度和规范等。

4. 进行预披露:公司需要向证券监管机构提交上市申请材料,并进行预披露。

5. 发行招股书和审核:公司拟发行招股书,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板块和发布招股公告,同时需要进行证券监管机构的审核和核准。

6. 承销商选择和包销:公司需要选择合适的承销商,并签署承销协议,由承销商进行股票销售和包销。

7. 证监会审核:公司提交上市申请后,需要经过证监会的审核和批准,包括尽职调查、面谈等环节。

8. 上市配售和交易:公司股票发行完成后,在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上市日开始进行配售和交易,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账户买卖公司股票。

创业板股票上市交易规则

创业板股票上市交易规则

创业板股票上市交易规则
创业板是中国证券市场中的一种特殊板块,专门用于支持和培育创新型企业。

创业板股票的上市交易规则与主板股票有一些差异,以下是创业板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的主要内容:
1. 上市标准:创业板对企业的上市标准相对宽松,主要包括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最近两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万元,主业务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等条件。

2. 发行方式:创业板股票可以通过发行申报、上市辅导、上市委员会审核等程序进行发行。

3. 发行数量限制:创业板股票的发行数量不受限制,但上市后的流通数量有一定的限制,板块分为公开发行与首发私募股份,并对流通股份设置了解禁期。

4. 交易机制:创业板采用定价交易机制,即发行价由企业与主承销商协商后确定,上市后的股票价格波动有一定的限制,如价格涨停、跌停幅度。

5. 交易规则:创业板股票交易时间与主板股票一致,以现货交易为主,可进行T+0交易。

6. 风险防范:创业板实行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如对新股发行过程进行严格监管,对股价异常波动进行监控和处理等。

7. 信息披露:上市公司需定期披露财务报告、经营情况、重大
事项等信息,以保证投资者充分知情。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则有可能会根据市场情况和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调整和修改。

投资者在交易创业板股票时,应当了解和遵守相关交易规则,同时注意市场风险,谨慎决策。

创业板发行的上市标准

创业板发行的上市标准

创业板发行的上市标准创业板是指股票交易所设立的一个特定板块,专门用于上市公司的初始公开发行,以满足初创企业融资和发展的需求。

创业板的设立为初创企业提供了一个更加便利和灵活的融资渠道,但同时也需要遵守一定的上市标准,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和市场的稳定运行。

创业板发行的上市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公司基本条件1. 公司注册时间不得少于2年;2. 公司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3. 公司财务状况稳定,无重大财务风险;4.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强,不存在停业、破产、重组等情况。

二、公司盈利情况1. 公司近3年的营业收入总额不得少于5000万元;2. 公司近3年的净利润总额不得少于500万元;3. 公司近3年的净资产总额不得少于2000万元。

三、公司股权结构1. 公司股权结构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和虚假境外上市的行为;2. 公司主要股东没有内幕交易的记录;3. 公司不存在财务造假、虚构交易、操纵股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公司治理结构1.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2.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团队的组织机构健全,决策科学、权责一致;3. 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完善,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五、信息披露和资金使用1. 公司信息披露透明、真实、准确,不存在重大信息遗漏和虚假陈述;2. 公司融资的用途明确,符合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3. 公司用于融资的资金具备合法来源,不存在挪用、截留等行为。

六、其他要求1. 具备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2. 具备较高的技术和创新能力;3. 具备良好的行业发展前景和增长潜力。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上市标准只是一般性的要求,对于不同行业和公司类型,还存在一定的灵活性和差异性。

同时,创业板的上市标准也会根据市场的变化和监管的要求进行调整和完善,以确保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总之,创业板发行的上市标准是保护投资者利益和维护市场运行稳定的重要基础,只有初创企业符合相应的条件,才能够在创业板上市融资。

创业板上市条件

创业板上市条件

创业板上市条件创业板上市条件是指企业在申请创业板上市时需要满足的一系列条件。

创业板是中国证监会设立的一个股票交易板块,主要面向有技术含量和成长性的创新型企业。

创业板的上市条件相对严苛,但一旦上市,企业便可以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提高知名度和竞争力。

以下是创业板上市条件的具体介绍。

1. 公司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0万元,并已实缴不少于30%。

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必须是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0万元的有限公司。

此外,企业在申请上市前必须实缴注册资本金的30%以上,同时已完成工商、税务、质检等工商部门验资。

2. 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创业板定位,并有持续的盈利能力。

创业板企业的主营业务必须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不得涉及传统平庸的行业和低附加值的产品。

此外,创业板企业必须有持续的盈利能力,连续两年盈利,净利润总额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3. 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且持有流通股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人。

创业板企业的股东人数必须不少于200人,其中持有流通股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人。

此外,大股东持股比例不得高于50%。

4. 公司最近两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创业板企业需保持一定的现金流量净额。

根据中国证监会规定,企业上市前两个会计年度的现金流量净额加和应为正数。

5. 公司必须有明确的股票质押、出售、转让等情况披露计划。

创业板企业必须向交易所提交明确的股票质押、出售、转让等情况披露计划,以便投资者及交易所监管部门及时了解企业的股票交易情况。

6. 公司核心技术符合国家最新行业标准,并已形成自主研发能力。

创业板企业的核心技术必须符合国家最新行业标准,并且已经形成自主研发能力。

企业应对核心技术进行专利保护,确保技术的拥有权。

7. 公司具备合规经营的良好规范,不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创业板企业应具备合规经营的良好规范,不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企业在申请上市前应该对自身经营管理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确保经营严格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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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上市要求创业板:一、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二、发行人注册资本、经营业务(一)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

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二)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三)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三、发行人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一)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二)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三)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四)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五)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六)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四、发行人纳税、股权、治理结构(一)发行人依法纳税,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二)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三)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四)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五)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六)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七)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八)发行人具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九)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十)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五、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一)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二)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五)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六)发行人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并有明确的用途。

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发行人应当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二)国内创业板上市条件的分析:创业板市场与主板市场不同,现阶段其主要目的是为高科技领域中运作良好、发展前景广阔、成长性较强的新兴中小型公司提供融资场所。

由于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普遍经营规模偏小,营运时间较短,市场前景不确定,造成其盈利能力不稳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得银行不敢为其贷款,而中国主板市场因为进入门槛过高也将它们拒于门外,这样就特别需要一个有别于主板市场的创业板市场为它们提供融资渠道。

考虑到新兴高科技公司业务前景的不确定性,在构建中国创业板市场时,要设法降低市场进入门槛。

1、股本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股本规模相对较小,但对业务要求可能较严。

按照目前中国主板市场的上市标准,企业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3000万元,股票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

而中小高科技企业一般都处于创业期,生产规模偏小,无法满足主板市场的上市条件。

所以,创业板市场应适当放松对公司股本总额和发起人拥有股本总额的限制,从而尽可能让规模偏小、缺乏资金、但产品前景良好的中小企业上市。

创业板市场是为那些具有活跃业务记录的中小型公司提供融资场所。

在放宽企业上市条件的同时,应该强化公司的业务标准和管理标准,即公司必须具有突出的主营业务、明确的主导产品、详尽严密的业务发展计划、完整清晰的业务发展战略和巨大的主业成长潜力,而且具备高质量的管理团队和高效、完善的管理系统。

随着市场的发展,创业板市场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要求可由不少于3000万元降为不少于2000万元。

2、营运记录及财务盈利要求主板市场的上市规则对营运和财务的要求是: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三亿元;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而高科技企业由于技术创新能力较强,使得技术升级换代快,科研成果的产业化时间短,无法达到上述条件,因此可规定,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前在同一管理层下,持续经营高新技术业务两年以上,且最近1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并且规定,原企业整体改制设立或有限责任公司已依法变更为股份可以连续计算,在最近二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为了增强中国创业板市场的竞争力和吸引力,促使更多的高新技术企业上市,上市条件可考虑进一步放松,对于研究与开发力量很强的企业,只需要有一年的经营记录,可以不设最低盈利要求,且不分企业存续期间的所有制性质均可连续计算经营业绩。

考虑到许多网络企业在创立时期大都没有盈利,因此对其盈利记录可以不作要求,但需要有高增长的业绩记录。

3、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再融资条件适当的放宽创业板市场应放宽配股等再融资条件。

股本的不断扩张是企业发展壮大的一个主要表现。

为了提高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的后续融资能力,增强其发展后劲,促进上市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创业板市场需要为中小型企业提供宽松的再融资环境。

4、鼓励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的收购兼并现代高科技企业的发展历程表明,资本经营已经取代产品经营而成为企业发展的主要手段,以此来实现企业低成本的快速扩张。

美国那斯达克市场是美国高科技企业收购和兼并的主战场。

正是通过收购和兼并活动,一方面一些属于传统产业的上市公司以各种方式介入高新技术产业,以增添新的生机和活力,培育企业新的利润增长点;另一方面一些高新技术企业以这种方式迅速地发展壮大,以达到规模扩张和业务拓展的目的。

5、创业板市场的监管创业板的监管原则是"以信息披露为主"的原则和"买者自负"的原则(1)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严格。

规模较小、业务处于初创期、新兴行业,这些因素都说明创业板是高风险市场。

因此,创业板市场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也比主板严格。

如要求发行人每年要对上市文件注明的业务目标与实际发展进度作一比较等。

(2)市场动作奉行"以信息披露为基础"的原则,创业板应更注重效益,而主板则考虑在效益与安全之间的平衡。

创业板市场追求的是高风险和高效益,主板市场则以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为主要目标。

因此,创业板的投资者主要是对市场有充分了解并希望参与高风险、高增长性公司的投资机构。

(3)加强对公司违规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如发现有违规行为,将给予适当的处分。

在中小板块上市的条件⒈股本条件: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⒉财务条件:最新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最新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最新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1]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之间相比较的区别创业板与主板上市条件的比较2009年3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并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现就创业板与主板上市管理办法的异同予以介绍,供大家参考。

主板创业板主体资格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经营年限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 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盈利要求(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3)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最近2年连续盈利,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

或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最近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注:上述要求为选择性标准,符合其中一条即可)资产要求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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