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安评等各种评价部门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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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安评等各种评价部门一览表

环评、安评等各种评价部门一览表

1、环境影响评价(环评)

环境影响评价简称环评,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通俗说就是分析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

前置条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

负责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法律规定的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2、水影响评价(水评)

对人类活动所引起的水环境改变及其影响的评定。

在准确全面的工程分析和充分的水环境状况调查的基础上,利用合理的数学模型对建设项目给地表水环境带来的影响进行计算、预测、分析和论证。划分出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比较项目建设前后水体主要指标的变化情况,并结合当地的水环境功能区划,得出是否满足使用功能的结论,并进一步提出建设项目影响区域主要污染物的控制和防治对策。

按照市政府项目审批流程优化的要求,“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评价)报告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3项行政许可事项整合为“水影响评价审查”1项许可,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置条件。

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包括水资源论证(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三部分内容。

前置条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

负责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

设定依据: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计委令第15号)

第二条:对于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并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以下简称业主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第十一条:业主单位在向计划主管部门报送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当提交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对其取水许可(预)申请提出的书面审查意见,并附具经审定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未提交取水许可(预)申请的书面审查意见及经审定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当与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相适应,并进行科学论证;在水资源不足的地区,应当对城市规模和建设耗水量大的工业、农业和服务业项目加以限制。

前置条件:取水申请批准文件

负责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

设定依据: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取水申请经审批机关批准,申请人方可兴建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需由国家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的,项目主管部门不得审批、核准该建设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七条: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除外。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组织实施。

前置条件:水土保持方案审核

负责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第二十六条: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前置条件:洪水影响评价

负责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就洪水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提出防御措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时,应当附具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3、能源评估(能评)

能源评估是指通过对建设项目分析,核算该项目的各种能源的消费结构和消费量,核算主要用能设备的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各种节能降耗措施的效果,核算该项目单位产品和单位产值能源效率指标和经济指标,评价该项目的用能合理性和先进性的一种评价方法。简称“能评”

前置条件:节能审查意见

负责部门:节能管理部门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第十五条: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依法负责项目审批或者核准的机关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

第二十条第二款: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审批或者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部门,应当严格控制公共机构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标准,统筹兼顾节能投资和效益,对建设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未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的项目,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

4、安全评价(安评)

安全评价,国外也称为风险评价或危险评价,它是以实现工程、系统安全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对工程、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与分析,判断工程、系统发生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从而为制定防范措施和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安全评价既需要安全评价理论的支撑,又需要理论与实际经验的结合,二者缺一不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如下规定:

前置条件:安全预评价

负责部门:安全监管部门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九条: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

第九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其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并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安全评价机构应当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出具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的要求。

交通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交通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交通影响的交通设计、交通管理方案和措施的技术方法和制度。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对城市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确定管理目标,制定实施方案。

《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进一步明确要落实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并作为项目实施的前置性条件。

5、地质灾害评估(灾评)

又称地质灾害灾情评估。对地质灾害活动程度及破坏损失情况进行评定估算的工作。

前置条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负责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设定依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

地震安全性评价是指在对具体建设工程场址及其周围地区的地震地质条件、地球物理场环境、地震活动规律、现代地形变及应力场等方面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采用先进的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方法,按照工程所需要采用的风险水平,科学地给出相应的工程规划或设计所需要的一定概率水准下的地震动参数(加速度、设计反应谱,地震动时程等)和相应的资料。

前置条件:地震安全性评价

负责部门:地震工作主管部门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质量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抗震设防能力。

7、文物影响评估(文评)

“文物(文化遗产)影响评估”是指用于对文物的发展计划及其他行动的潜在影响加以评估的系统性方法。近年来,这项工作正受到国内外文化遗产保护者越来越多的重视。在国内,文物影响评估已经涉及诸如重大基础项目,公路、铁

路、城市轨道交通的选址、选线,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项目等,供相关部门进行决策和参考。

前置条件:文物保护意见

负责部门:相关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

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对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

实施原址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确定保护措施,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并将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设计任务书。

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迁移或者拆除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批准前须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不得拆除;需要迁移的,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

第二十条第五款:本条规定的原址保护、迁移、拆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

第二十九条: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组织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

8、雷击风险评估(雷评)

雷击风险评估是根据项目所在地雷电活动时空分布特征及其灾害特征,结合现场情况进行分析,对雷电可能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程度与危害范围等方面的综合风险计算,从而为项目选址、功能分区布局、防雷类别(等级)与防雷措施确定、雷灾事故应急方案等提出建设性意见的一种评价方法。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以下简称《气象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雷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电危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安装的雷电危害防护装置应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

第三十四条规定“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对城市规划、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9、气象评估(气评)

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是指对本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的,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气象灾害,以及与气象条件密切相关的城乡规划、重点领域或者区域发展建设规划和建设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气象灾害风险性等分析、评估的活动。

前置条件:气候可行性论证审批

负责部门:气象主管机构

设定依据: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对城市规划、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10、压覆矿产资源

前置条件:压覆矿产资源批复

负责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三十三条:在建设铁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之前,建设单位必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非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不得压覆重要矿床。

环评,安评等各种评价部门一览表

环评、安评等各种评价部门一览表 1、环境影响评价(环评) 环境影响评价简称环评,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通俗说就是分析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 前置条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 负责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法律规定的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2、水影响评价(水评) 对人类活动所引起的水环境改变及其影响的评定。 在准确全面的工程分析和充分的水环境状况调查的基础上,利用合理的数学模型对建设项目给地表水环境带来的影响进行计算、预测、分析和论证。划分出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比较项目建设前后水体主要指标的变化情况,并结合当地的水环境功能区划,得出是否满足使用功能的结论,并进一步提出建设项目影响区域主要污染物的控制和防治对策。 按照市政府项目审批流程优化的要求,“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评价)报告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3项行政许可事项整合为“水影响评价审查”1项许可,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置条件。

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包括水资源论证(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三部分内容。 前置条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 负责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 设定依据: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计委令第15号) 第二条:对于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并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以下简称业主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第十一条:业主单位在向计划主管部门报送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当提交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对其取水许可(预)申请提出的书面审查意见,并附具经审定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未提交取水许可(预)申请的书面审查意见及经审定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当与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相适应,并进行科学论证;在水资源不足的地区,应当对城市规模和建设耗水量大的工业、农业和服务业项目加以限制。 前置条件:取水申请批准文件 负责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考试要求与培训内容简介 1. 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考试,检验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了解、熟悉、掌握的程度和在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业务工作中应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正确选择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标准的能力。 2. 考试内容(2013版大纲) 2.1 环境标准体系 2.1.1 环境标准体系的构成 (1)熟悉环境标准的分类及各自的特点; (2)熟悉我国现行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体系构成及其应用范围; (3)了解国家颁布的主要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2.1.2 环境标准之间的关系 (1)了解国家环境标准与地方环境标准之间的关系; (2)熟悉环境功能区和环境质量标准之间的关系; (3)了解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之间的关系; (4)了解综合性污染物排放标准与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之间的关系。 2.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2.2.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1)总则 熟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掌握环境影响评价原则;掌握资源利用合理性分析的内容;掌握环境合理性分析的内容;掌握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的原则;掌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依据和调整原则;熟悉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确定原则;熟悉环境影响评价标准的确定原则;了解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的选取要求。 (2)工程分析 掌握工程分析的基本要求;熟悉工程分析的方法;熟悉工程分析的内容。 (3)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掌握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的基本要求;熟悉环境现状调查的主要方法;熟悉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的内容。

(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熟悉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的基本要求;掌握常用的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方法;熟悉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的内容。 (5)社会环境影响评价 熟悉社会环境影响评价包括的内容;了解筛选社会环境影响评价因子的要求;了解社会环境影响分析的要求。 (6)公众参与 熟悉公众参与的要求、对象和形式;了解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熟悉公众反馈意见的出来要求。 (7)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 熟悉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社会论证的要求。 (8)环境管理与监测 了解环境管理与监测的主要内容 (9)清洁生产分析和循环经济 熟悉清洁生产分析的重点;了解循环经济分析的内容。 (10)污染物总量控制 了解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的原则;熟悉提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建议的要求。 (11)方案比较 熟悉同一建设项目多个建设方案比选的要求;熟悉方案比选的重点;了解不同比选方案及推荐方案评价的要求。 (1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总体要求 了解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的总体要求。 2.2.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1)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范围 掌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方法;掌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确定原则。 (2)大气污染源调查与分析 熟悉大气污染源调查与分析对象;熟悉各等级评价项目大气污染源调查的内

福建省的环评机构及资质备案机构

福建省的环评机构及备案机构 1. 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 2. 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3. 厦门大学 4. 厦门市环境保护科研所 5.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 6. 福建省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7. 华侨大学 8. 泉州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 9. 莆田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10.福州大学 11.福建师范大学 12.三明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13.福建省化学工业科学技术研究所 14.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15.宁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16.福建省龙岩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17.福建省冶金工业研究所 18.南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19.福建省华厦建筑设计院 20.漳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21.福建省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22.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 23.福州通和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24.永安市环保技术服务公司 25.福建高科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26.厦门新绿色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27.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28.石狮市阳光环保技术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29.泉州市天龙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30.泉州海洋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1.邵武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32.福州闽涵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33.福建省水产研究所 34.漳州市环保开发公司 35.福建中试所电力调整试验有限责任公司 36.厦门嵩湖环境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经我厅备案登记在省内开展业务的省外环评机构一、第一批备案 (一)备案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业务的机构 1.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3.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4.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5.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安评等各种评价部门一览表

环评、安评等各种评价部门一览表1、环境影响评价(环评) 环境影响评价简称环评,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通俗说就是分析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 前置条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 负责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法律规定的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2、水影响评价(水评) 对人类活动所引起的水环境改变及其影响的评定。 在准确全面的工程分析和充分的水环境状况调查的基础上,利用合理的数学模型对建设项目给地表水环境带来的影响进行计算、预测、分析和论证。划

分出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比较项目建设前后水体主要指标的变化情况,并结合当地的水环境功能区划,得出是否满足使用功能的结论,并进一步提出建设项目影响区域主要污染物的控制和防治对策。 按照市政府项目审批流程优化的要求,“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评价)报告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3项行政许可事项整合为“水影响评价审查”1项许可,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置条件。 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包括水资源论证(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三部分内容。 前置条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 负责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 设定依据: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计委令第15号) 第二条:对于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并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以下简称业主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 计价格[2002]125号 一、环境影响咨询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环境影响咨询内容包括: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估。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属于中介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委托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自主选择有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估机构负责对评价报告进行技术评估工作。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从事环境影响咨询业务的机构应根据本通知规定收取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环境影响评价和技术评估机构与委托方以本通知附件规定基准价为基础,在上下20%的幅度内协商确定。 四、环境影响咨询收费以估算投资额为计费基数,根据建设项目不同的性质和内容,采取按估算投资额分档定额方式计费。不便于采取按估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式的,也可以采取按咨询服务工日计费。具体计费办法见本通知附件。 五、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机构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业务,必须符合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的总体规划和功能区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六、编制环境评价大纲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确定评价范围和敏感保护目标,选定评价标准,阐述工程特征和环境保护特征,识别和筛选污染因子、评价因子、设置评价专题,确定评价重点,选定监测项目、点位(断面)、频次和时段,确定预测评价模式和参数等。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建设项目概况,周围环境现状,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和预测,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环境保护措施经济损益分析,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设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七、评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初步确认项目选址、选线的环境可行性是否正确,评价等级、评价范围、评价因子、评价方

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单位一览表格.doc

. 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单位一览表 序 环评证书 法人代 联系电话 评价机构名称 业务范围 通讯地址 号 等级 表 环境影响报告书类别—甲级: 交通 中国科学院南海 运输;社会区域; 广东省广州市 国环评证甲 、 海洋研究院 乙级:农林水利;轻工纺织化纤。 张偲 字、第号 新港西路号 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一般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报告书类别—轻工纺织 广东省肇庆市 肇庆市环科所环 国环评证乙 化纤;冶金机电;社会服务 。 端州区芹田路 境科技有限公司 字、第号 邓金珠 林烨楷 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一般项目 号第二十六幢 环境影响报告。 层 境影响报告书类别—甲级: 农林水 珠江水资源保护 国环评证甲 利;交通运输;社会区域。 广东省广州市 科学研究所 字、第号 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一般项目 李学灵 天寿路号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报告书类别—化工石化 湖南省长沙市 医药;冶金机电;采掘;交通运输; 湖南绿鸿环境科国环评证乙雨花区红星副 社会服务。万力陈生技有限责任公司字、第号食品批发市场 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一般项目 综合楼栋房 环境影响报告。 环境影响报告书类别—农林水利。广东省广州市 广东省水利电力国环评证乙天河区天寿路 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一般项目黄建添 勘测设计研究院字、第号号广东水利大 环境影响报告表。 厦 深圳市昱龙珠环国环评证乙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一般项目 广东省深圳市 邹一军宝安区区留仙丁先生保科技有限公司字、第号环境影响报告。 三路号 环境影响报告书类别—轻工纺织 深圳市龙岗区 化纤;交通运输;社会区域;输变 清林西路深圳 深圳市宗兴环保国环评证乙电及广电通讯。蓝丽华 刘秀兰市留学人员(龙 科技有限公司字、第号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一般项目--, 岗)创业园一 环境影响报告表;特殊项目环境影 园、 响报告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收费依据和标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收费依据和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收费依据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环境保护部(及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关于降低畜牧业生产建设项目环评咨询收费加强环评管理促进畜牧业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 ★具体规定请登录: https://www.360docs.net/doc/001992803.html,/jsxmhp/gldt/201104/t20110419_209388.htm查 询。 表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环评) 估算投资额 (亿元) 咨询服务 项目(万元) 0.3以下0.3~2 2~10 10~50 50~100 100以上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5~6 6~15 15~3 5 35~75 75~110 110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 表 1~2 2~4 4~7 7以上 注:1. 表中数字下限为不含,上限为包含; 2. 估算投资额为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估算投资额;

3. 咨询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根据估算投资额在对应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 4. 以本表收费标准为基础,按建设项目行业特点和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程度,乘以调整系数,确定质询服务收费基准价,调整系数见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报告书编制行业调整系数表和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报告书编制收费环境敏感程度调整系数表; 5. 评估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的费用不含专家参加审查会议的差旅费,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的技术评估费用占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估费用的40%; 6. 本表所列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收费标准为不设评价专题的基准价,每增加一个专题加收50%; 7. 本表中费用不包括遥感,遥测,风洞试验,污染气象观测,示踪试验,地探,卫星图片解读,(需要时)动用船、飞机等的特殊监测等费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调整系数,见表2和表3。 表2 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报告书编制收费行业调整系数 行业调整系数 1.2 化工、冶金、有色、黄金、煤炭、矿产、纺织、化纤、轻 工、医药、区域 石化、石油天然气、水利、水电、旅游 1.1 1.0 林业、畜牧、渔业、农业、交通、铁路、民航、管线运输、 建材、市政、烟草、兵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申请材料规定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申请材料规定 第一条首次申请资质的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资质申请诚信承诺书(附1)。 (三)资质申请表(附2)。 (四)法人资格证明。 (五)法定代表人简历和身份证件复印件。 (六)工作场所证明。 (七)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其中,注册核安全工程师还应当提供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复印件。 (八)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劳动关系证明。 (九)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相关业绩证明。 (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保证体系相关制度文件。 (十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从业情况申报材料。 第二条申请资质延续的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第一条第(一)至(十)项所列材料。 (二)申请机构相关业绩证明。 (三)现有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 申请甲级资质延续的机构还应当提交科研技术成果证明。 第三条申请评价范围调整的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1 / 1

(一)第一条第(一)至(四)项、第(八)项和第(九)项所列材料。 (二)现有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 第四条申请资质等级晋级的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第一条第(一)至(十)项所列材料。 (二)申请机构相关业绩证明。 (三)科研技术成果证明。 (四)现有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 第五条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住所发生变化,申请资质证书中的相关内容变更的,变更后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第一条第(一)至(四)项所列材料。 (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核准通知书或者事业单位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三)原环评机构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 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还应当提交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简历和身份证复印件。 第六条因改制、分立或者合并等原因,申请资质证书中的机构名称变更的,改制、分立或者合并后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第一条所列材料。 (二)原环评机构改制、分立或者合并文件。 (三)原环评机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安置情况说明,以及原环评机构中脱离事业编制、进入变更后机构全日制专职工作的环境 11 /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号 实施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第一条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三条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 (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 (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第四条建设项目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是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重要依据。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该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 第五条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第六条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第七条本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第八条本名录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同时废止。

(整理)全国甲级环评资质单位

全国甲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单位名单(2008-4-16) 单位名称所在地级别编号甲级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乙级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范围最新发证日期有效期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甲1001 轻工纺织化纤;化工石化医药;建材火电;采掘;交通运输;社会区域农林水利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6-12-25 2010-12-24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心北京甲1002 化工石化医药;建材火电;交通运输;采掘;冶金机电;社会区域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8-2-13 2010-12-24 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北京甲1003 建材火电;社会区域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6-12-25 2010-12-24 中国农业大学北京甲1004 农林水利;社会区域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特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6-12-25 2010-12-24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北京甲1005 轻工纺织化纤、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化工石化医药、输变电及广电通讯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特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8-3-6 2012-3-5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北京甲1006 农林水利;交通运输;社会区域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6-12-25 2010-12-24 中国寰球工程公司北京甲1008 化工石化医药社会区域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6-12-25 2010-12-24 北京飞燕石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甲1010 化工石化医药;交通运输社会区域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6-12-25 2010-12-24 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甲1011 化工石化医药;交通运输;社会区域冶金机电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6-12-25 2010-12-24 北京实华油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甲1012 化工石化医药社会区域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8-2-13 2010-12-24 北京京诚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甲1013 冶金机电;社会区域建材火电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6-12-25 2010-12-24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北京甲1014 冶金机电;采掘社会区域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6-12-25 2010-12-24 北京国电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北京甲1015 农林水利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6-12-25 2010-12-24 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北京甲1016 交通运输海洋工程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6-12-25 2010-12-24 交通部水运科学研究所北京甲1017 交通运输社会区域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6-12-25 2010-12-24 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北京甲1018 建材火电;输变电及广电通讯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特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6-12-25 2010-12-24 铁道科学研究院北京甲1021 交通运输;社会区域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6-12-25 2010-12-24 清华大学北京甲1022 化工石化医药;交通运输;社会区域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6-12-25 2010-12-24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北京甲1024 农林水利;社会区域一般项目环境

最新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准则

中国水利水电**工程局企业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准则Q/SD3-ZY-096-2005 ( C版) 第1页共2页 1 目的 为改进环境绩效,确定重要环境因素、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特制定本准则。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工程局内所识别的环境因素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的方法、判定准则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对工程局环境因素进行环境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的过程。 3 引用文件 Q/SD3-CH-22-2005《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程序》 4 职责 4.1工程局生产副局长负责本准则的保持和改进; 4.2安监办负责本标准的归口管理和解释; 4.3环境管理评审组负责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4.4各部门、二级单位/项目部参与本准则的实施与运行。 5 工作流程和评价准则 5.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流程 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和控制措施: a) 各部门、二级单位/项目部根据《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程序》的规定,对本单位内的所有活动、过程进行环境因素识别,形成《环境因素清单》报安监办: b) 各二级单位/项目部环境管理评审组依据本准则对环境因素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定本部门、单位/项目部的重要环境因素,形成《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报安监办: c) 各二级单位/项目部环境管理评审组针对环境因素策划和确定环境影响的控制措施: d) 安监办负责汇总、审核《环境因素清单》、《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指导各部门、二级单位/项目部进行环境影响控制措施的实施。 5.2 环境影响评价方法 环境影响应采用是非判断法与综合评分法相结合进行评价。 5.2.1是非判断法 对环境因素按照以下条件进行判断,凡满足其中一个条件者,直接判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a)环境影响波及全球; b)社会强烈关注; c)不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 d)一旦发生可能引起重大环境事故的环境因素。 2005-5 -8发布2005-5 -8实施编制:审核:批准:

环评单位工作总结

环评单位工作总结 篇一:环评单位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这一年,是我人生旅途中的重要一程,期间在领导的培养帮助、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我 逐步融入环保工作者这种环境和角色。我静心回顾这一年的工作生活,收获颇丰。现将我这 段时间的学习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自觉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个人素质首先,保证了自己在思想上和党保持一致性,强化了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其次,在业务 学习方面,我虚心向资深同事请教,通过多看多听多想多问多做,努力使自己在尽短的时间 内熟悉工作环境和内容。同时,我还自觉学习了与工作相关的政策、法律常识,积累自己的 业务知识。

二、踏实努力完成好各项业务工作在单位里工作的这一年时间里,通过领导和同事们的耐心指导,我在熟悉的基础上已经 基本能完成各项日常工作,期间我具体工作内容如下:积极配合领导做好环境影响评价的编制工作。通过参加专家评审,我学习到编制的重要 意义、基本原则、规划程序等,认识到不断的学习才能提高自身能力。几个月以来,按照单 位的部署和环保总局统一编制工作要求,编制了21个不同行业项目报告表;另外完成了4个报告书的编制。期间,我自觉加强相关知识的学 习,密切关注国家及荆门市规划的政策理论和进展动态,收集学习同事编写的全市各项目环 评报告的经验。同时通过学习、听取和参与领导们关于环评报告的讨论,使我逐渐加深了对 责任性和重要性的深刻了解,为我

处理工作奠定了基础。几个月以来,我在学习和工作中逐步成长、成熟,但我清楚自身还有很多不足,比如工 作能力和创新意识不足、政治理论水平有待提高等。今后我将努力做到以下几点,希望领导 和同志们对我进行监督指导: 1、自觉加强学习,向理论学习,向专业知识学习,向身边的同事学习,逐步提高自己的 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2、克服年轻气躁,做到脚踏实地,提高工作主动性,在点滴实践中完善提高自己。2007年1月12日 曹江洪篇二:2012年度环评工作者个人工作总结2012年度个人工作总结篇三:环评工作的总结环评工作总结环评是一份工作,但也更是一份事业。从事环评事业一定要有一定的责任心,一定的素 质和水平。 一、提高三个水平

【2018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大纲对比】2.导则标准与2017比较详细变化

第二科目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考试,检验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环境影响评价专业 技术人员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了解、熟悉、掌握的程度 和在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业务工作中应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正确选择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标准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环境标准管理办法 (1)熟悉环境标准的分类及含义; (2)掌握国家环境标准与地方环境标准之间的关系; (3)了解环境标准实施与监督的有关要求。 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1.适用范围 熟悉导则的适用范围。(2018 增加) 2.术语和定义 (1)熟悉累积影响的定义;(2018 增加) (2)熟悉环境保护目标及污染源源强核算的定义。 1

3.总则 (1)熟悉环境影响评价原则; (2)熟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体系构成; (3)熟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4)熟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要求; (5)熟悉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的原则;(2017“掌握”变 2018“熟悉”) (6)掌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依据; (7)掌握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确定原则; (8)掌握环境保护目标的确定原则; (9)掌握环境影响评价标准的确定原则; (10)掌握建设方案环境比选的原则; (2017“了解”变 2018“掌握”) (11)了解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的选取要求。 4.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掌握建设项目概况的基本内容要求; (2)掌握污染与生态影响因素分析的内容; (2018 增加“污染与生态”) (3)了解污染源源强核算的要求。 (2017“掌握”变 2018“了解”) 5.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掌握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的基本要求; (2017“熟悉”变 2018“掌握”) (2)熟悉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的内容。 6.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掌握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的基本要求; (2)掌握常用的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方法; (3)掌握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的内容。 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部令第36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4月2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6号)同时废止。 部长陈吉宁 2015年9月28日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环评机构的资质条件 第三章资质的申请与审查 第四章环评机构的管理 第五章环评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中的评价范围类别划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提高环境影响评价

工作质量,维护环境影响评价行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环境保护部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以下简称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等级和评价范围内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以下简称环评机构)编制。 第三条资质等级分为甲级和乙级。评价范围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十一个类别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二个类别(具体类别见附件),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类别分设甲、乙两个等级。 资质等级为甲级的环评机构(以下简称甲级机构),其评价范围应当至少包含一个环境影响报告书甲级类别;资质等级为乙级的环评机构(以下简称乙级机构),其评价范围只包含环境影响报告书乙级类别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 应当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报告书甲级类别评价范围的环评机构主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目录,由环境保护部另行制定。 第四条资质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有效期为四年,由环境保护部统一印制、颁发。

环境影响评价与安全预评价讲义

第五章环境影响评价与安全预评价 大纲要求 一、环境影响评价的发展与管理体系、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和技术导则的应用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和内容 三、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四、安全预评价 考试情况分析 本章中环境影响评价制度,2010年的真题中全部集中在环境影响评价这一节。环境保护的对象,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组成、文件的报批等是历年考试的热点。 另外,环境影响评价三个层次的意义,环境影响评价的资质管理、分类管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环境价值的衡量还可能是将来考试的重点。 对于安全预评价的内容,要注意安全预评价的目的、时间,安全预评价报告的内容等知识点。 第一节环境影响评价 一、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 (一)环境影响评价的概念 1.环境的概念 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环境的两个特点: ①主体是人类; ②既包括天然的自然环境,也包括人工改造后的自然环境。 2.环境影响评价的概念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还规定:“建设项目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简称“三同时”)。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三同时”制度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对环境影响评价的延续,从广义上讲,也属于环境影响评价范畴。 (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 1.法律 2.环境保护行政法规 3.政府部门规章 4.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 (三)环境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1.环境影响评价依据的环境标准体系 1)按类型分。环境标准按类型分为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控制标准)、环境基础标准、环境检测方法标准、环境标准样品标准。 2)按发布权限分。环境标准按发布权限可分为国家环境标准、地方环境标准和行业环境标准。 3)按行业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分为跨行业综合性排放标准和行业性排放标准。 4)按执行性质分。环境标准按执行性质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执行的其他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强制性标准以外的环境标准属于推荐性标准。 (3)环境影响评价中应用环境标准的原则。

环评资质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公司的资质等级分为两类:甲级和乙级。 (1)甲级评价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各类所有制企业或事业法人,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工作条件,固定资产不少于1000万元,其中企业法人工商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 2)能够开展规划、重大流域、跨省级行政区域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能够独立编制污染因子复杂或生态环境影响重大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能够独立完成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各环境要素和生态环境的现状调查与预测评价以及环境保护措施的经济技术论证;有能力分析、审核协作单位提供的技术报告和监测数据; 3)具备20名以上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其中至少有10名登记于该机构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其他人员应当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包括核工业类的,专职技术人员中还应当至少有3名注册于该机构的核安全工程师; 4)配备工程分析、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固体废物、环境工程、规划、环境经济、工程概算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5)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内的每个类别应当配备至少3名登记于该机构的相应类别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且至少2人主持编制过相应类别省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范围内的特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应当配备至少1名登记于该机构的相应类别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6)近三年内主持编制过至少5项省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7)具有健全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保证体系; 8)配备与评价范围一致的专项仪器设备,具备文件和图档的数字化处理能力,有较完善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和档案管理系统。 (2)乙级评价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各类所有制企业或事业法人,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工作条件,固定资产不少于200万元,企业法人工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其中,评价范围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机构,固定资产不少于1 00万元,企业法人工商注册资金不少于30万元; 2)能够独立编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能够独立完成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各环境要素和生态环境的现状调查与预测评价以及环境保护措施的经济技术论证;有能力分析、审核协作单位提供的技术报告和监测数据; 3)具备12名以上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其中至少有6名登记于该机构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其他人员应当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环境影

环境影响评价与安全预评价

[模拟] 环境影响评价与安全预评价 单项选择题 第1题: ()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首次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地位。 A.1967 B.1969 C.1979 D.1989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 第2题: 建设项目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A.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B.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C.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D.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第3题: 环境影响评价过程是对一个地区的自然条件、资源条件、环境质量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现状进行()的过程,它是根据一个地区的环境、社会、资源的综合能力,把人类活动不利于环境的影响限制到最小。 A.分析 B.预测 C.评估 D.综合分析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第4题:

世界上第一个把环境影响评价用法律固定下来并建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国家是()。 A.瑞典 B.美国 C.中国 D.日本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 第5题: 环境影响评价的管理机构是()。 A.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B.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 C.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处 D.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 第6题: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分为()等级。 A.甲 B.甲、乙两个 C.甲、乙、丙三个 D.甲、乙、丙、丁四个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 第7题: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评价范围分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个小类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2个小类。 A.8 B.10 C.11 D.13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

环境影响评价的标准体系

环境影响评价的标准体系 2016中石油安全工程张益人 一、环境标准体系结构 环境标准分为国家级和地方级。国家级包括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控制标准)、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国家环境标准样品标准、国家环境基础标准以及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地方级包括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1.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1)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是为了保障人群健康、维护生态环境和保障社会物质财富,并考虑技术、经济条件,对环境中有害物质和因素所作的限制性规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是一定时期内衡量环境优劣程度的标准,从某种意义上讲是环境质量的目标标准。 (2)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控制标准);是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以及适用的污染控制技术,并考虑经济承受能力,对排入环境的有害物质和产生污染的各种因素所做的限制性规定。是对污染源控制的标准。 (3)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为监测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规范采样、分析、测试数据处理等所做的统一规定(是指分析方法、测定方法、采样方法、试验方法、检验方法、产方法、操作方法等所做的统一规定)。环境监测中最常见的是分析方法、测定方法、采样方法。 (4)国家环境标准样品标准:为保证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对用于量值传递或质量控制的材料、实物样品,而制定的标准物质。标准样品在环境管理中起着特别的作用:可用来评价分析仪器、鉴别其灵敏度;评价分析者的技术,使操作技术规范化。 (5)国家环境基础标准:对环境标准工作中需要统一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代码)、图形、指南、导则、量纲单位及信息编码等所做的统一规定。 (6)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除上述环境标准外,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对还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包括:执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监测技术、环境区划、规划的技术要求、规范、导则等等)。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般可分为各环境要素的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各专项或专题的环境影响评价导则、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导则等。 2.地方环境保护标准 地方环境标准是对国家环境标准的补充和完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近年来为控制环境质量的恶化趋势,一些地方已将总量控制指标纳入地方环境标准。 (1)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出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并报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版)》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第一条 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三条 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 (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 (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2—

第四条 建设项目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是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重要依据。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该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 第五条 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第六条 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第七条 本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第八条 本名录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同时废止。 —3—

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单位名单

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单位名单 - 1 - 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单位名单(2010-9) 省份单位名称级别编号有效期甲级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轻工纺织化纤;化北京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甲1001 2010-12-24 工石化医药;建材火电;交通运输;社会区域;采掘化工石化医药;建北京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甲1002 2010-12-24 材火电;交通运输;采掘;冶金机电;社会区域北京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甲1003 2010-12-24 建材火电;社会区域农林水利;社会区域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特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2009-7-14 2006-12-25 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0-1-8 农林水利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8-12-9 乙级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范围本次发证日期北京中国农业大学甲1004 2010-12-24 交通运输、化工石2008-7-30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北京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中国寰球工程公司北京飞燕石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北京实华油海工程技术甲1005 2012-3-5 轻工纺织化纤、农林水利;化医药、社会区域、输变电及广电通讯北京甲1006 2010-12-24 农林水利;交通运输;社会区域冶金机电2010-1-8 北京甲1008 2010-12-24 化工石化医药化工石化医药;交通运输化工石化医药;交通运输;社会区域社会区域2006-12-25 北京甲1010 2010-12-24 社会区域;采掘2008-6-3 北京北京甲甲1011 1012 2010-12-24 冶金机电社会区域2006-12-25 2008-2-13 2010-12-24 化工石化医药- 2 - 有限公司北京北京京诚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北京国电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甲1013 2010-12-24 冶金机电;社会区域;建材火电告表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特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一般项目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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