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佛山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佛山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参保人员信息个人编号xxxx 姓名xxxxx 户籍类型√□居民□农业□非农业身份证号xxxxxxx 手机号码xxxxx联系地址(邮政编码)xxxxxx 转移原因□人事调动√□自主流动□其他________________申请转移项目(□跨省√□省内)职工养老保险□转出□转入职工医疗保险√□转出□转入失业保险□转出□转入退役军人(或随军家属)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市外□市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出□转入市内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职保转入城乡居保□城乡居保转入职保市外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退费银行账户信息社会保障卡□存折□借记卡□账户户名银行账号备注:由于原参保地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与在佛山市的参保缴费年限存在重复。
根据政策规定,现申请保留本人在□佛山市□异地转入(打“√”表示)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年限,并将重复缴费年限的养老个人账户退回本人提供的银行账户中。
职工医疗保险转移须填写内容现参医疗保险类型职工医疗保险医疗个账处理方式√□退回医疗个账□转移医疗个账(未配账部分)现工作单位代办人员信息(若本人办理,则不需要填写)姓名与参保人关系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社保机构意见初审人签名:日期:复核人签名:日期:审核人签名:日期:办理须知一、社会保险关系转出须提供下列资料:1、申办人第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2、当事人委托申办人代办的,提供委托书(委托书有委托人签名并盖指模)、当事人第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
二、社会保险关系转入须提供下列资料:1、申办人第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2、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的参保凭证;另,有以下情形的还需提供:3、经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同意调入的人员,提供调动函原件及复印件;4、随军配偶提供《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退役军人提供《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5、存有养老保险两地重复缴费的,提供当事人社保卡(银行活期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存折的,应有近1年内交易情况;提供银联卡的,应有卡资料查询单据或银行卡存款业务回单;)6、当事人委托申办人代办的,提供委托书(须当事人签名和指模)、当事人第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
军人职业年金能拿多少钱吗?

军人职业年金能拿多少钱吗?来源:军路小编想很多人对于军人职业年金最核心、最关注的问题恐怕还是——到底我能拿多少钱?怎么用?于此,综合目前官方公布的消息及政策,简约梳理如下,以供参考!(具体等待官方权威消息政策发布为准!)军人职业年金制度,是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补充。
简单看一个公式:退休养老金=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
基本养老金补助:按本人服役期间各年度月缴费工资和相应的标准计算;职业年金补助:按2014年10月1日以后本人服役期间各年度月缴费工资和相应的标准计算。
军人退出现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国家给予职业年金补助,其在服现役期间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的职业年金费用由中央财政承担。
具体能拿多少钱呢?参照公务员的计算方法,以一名月薪6000元的基层公务员为例,其每月参加职业年金的缴费数为6000×4%=240元;单位每月缴费额为480元,一年下来,其职业年金账户就将有8640元。
再如一名60岁退休的公务员,其对应的计发月份数为139月,其职业年金滚存总额为30万,那么其可以按月领取300000/139 =2158.27元。
除退休金外,该参保人的职业年金收入再增加2000多元每月,连领139个月。
对于转接手续。
军人退役后,由安置单位或本人持军队开具的转移凭证,到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军队财务部门开具转移凭证,军人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通过银行划转至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军人职业年金:参加企业职工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交给本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划转至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军人退役后,由安置单位或本人持军队开具的转移凭证,到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由哪些项目组成

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丈维权文件规定:“职业年金基金由下列各项组成:(一)单位缴费;(二)个人缴费;(三)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收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18号)湖南怀化市李志祥问: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由哪些项目组成辽宁沈阳市徐欣欣问:入伍前已经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军人的养老关系如何转移接续文件规定:“军人入伍前已经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不转移到军队,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交给本人,并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
”“军人退出现役后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本人持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退役养老保险补助中相应的单位缴费部分记入统筹基金,个人缴费部分记入个人账户。
”“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当兵时交的五险一金退伍后怎么办?

当兵时交的五险一金退伍后怎么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45条规定,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与地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退役士兵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凭退役士兵安置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五险一金是企业为员工办理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五种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总称。
我们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了在职员工必缴纳五险一金。
部队的士兵一样需要办理,那当兵时交的五险一金退伍后怎么办?小编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以下的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士兵退伍后社会保险怎么办理《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45条规定,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与地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退役士兵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凭退役士兵安置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对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二、退役士兵参加养老保险的方式退役士兵参加养老保险主要方式有三种:1、以企业职工的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以灵活方式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以农村或者城镇居民的身份参加新型农村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三、关于士兵办理社会保险的其他规定士兵入伍前已经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不转移到军队,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交给本人,并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
士兵退出现役后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本人持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军人退出现役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其养老保险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退出现役时不给予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士兵退出现役后作退休、供养方式安置的,经本人申请,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军人退休(供养)证明》和参保缴费凭证等相关手续,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中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退伍军人医疗保险怎么办理

退伍军⼈医疗保险怎么办理我们知道⼀般在公司上班的话公司⼀般都会要求员⼯购买保险的,这样在以后的⽣活中才有⼀定的保障。
那么,退伍军⼈医疗保险怎么办理呢关于这个问题,下⾯就由店铺⼩编为⼤家解释⼀下相关内容,供⼤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家有帮助。
退伍军⼈医疗保险怎么办理部队医保账户⾥的⾦额,是不会因⼠兵退伍⾃动取消的。
⼠兵退出现役后,医疗保险关系如何接续的问题,分以下⼏种情况:⼀是⼠兵退出现役时,接收安置地区已经实⾏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
这种情况下,战⼠退役时由所在部队单位后勤财务部门填写《军⼈退役医疗保险个⼈账户转移凭证》或《义务兵退役医疗保险⾦转移凭证》,交给本⼈,并及时将本⼈退役医疗保险个⼈账户资⾦从银⾏汇⾄接收安置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兵退出现役后,应当将本⼈所持的《军⼈退役医疗保险个⼈账户转移凭证》或《义务兵退役医疗保险⾦转移凭证》交给接收单位,由接收单位为其办理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个⼈账户落户⼿续;接收安置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收到接收单位或者退役军⼈个⼈提供的转移凭证后20天内,按照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的有关规定,为退役军⼈建⽴(或续接)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个⼈账户。
实⾏⼯龄视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规定的地区,退役⼠兵的服现役年限视同参保缴费年限。
⼆是⼠兵退出现役时,按照国家规定不参加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的。
这种情况下,战⼠退役时由所在部队单位后勤财务部门,填写《军官、⽂职⼲部和⼠官退役医疗保险⾦给付表》,将个⼈账户资⾦发给个⼈;义务兵⼊伍前参加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的,⼊伍时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个⼈账户封存。
退役回到原⼊伍地就业后,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启封个⼈账户。
易地安置的,由接收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知原⼊伍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个⼈账户转移⼿续。
军⼈是什么军⼈,是对在国家军队中服役的军职⼈员的称呼,包括战⽃⼈员和⾮战⽃⼈员,类似古代的武⼠,骑⼠。
其职责是保卫国家安全,保卫及守护国家边境,政府政权稳定,社会安定,有时亦参与⾮战⽃性的包括救灾等⼯作。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和宣传提纲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和宣传提纲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7.16•【文号】劳社部函[2007]168号•【施行日期】2007.07.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军官转业安置正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和宣传提纲的通知(劳社部函[2007]1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发出的《关于进一步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28号),切实做好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工作,制定《关于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和《关于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的宣传提纲》。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七年七月十六日关于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的通知》(劳社部发 [2007]28号,以下简称《通知》),切实做好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落实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按照中央的部署,劳动保障部门贯彻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工作的主要任务有四项:一是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二是解决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问题;三是解决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问题;四是继续按照我部两个“17号文件”要求,做好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政策落实工作。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立即行动起来,明确目标责任,层层分解,确保各项劳动保障政策落实到位。
二、加强部门配合,核定政策对象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关于落实部分复员退役军人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中信联复退组电[2007]2号)和《通知》的精神,抓紧与民政部门沟通,做好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和军队复员干部资料的接收工作,并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核实。
发养老和职业金补助军人退役养老保险新制度出台.doc

2019年发养老和职业年金补助军人退役养老保险新制度出台发养老和职业年金补助军人退役养老保险新制度出台10月8日讯:近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改革完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制度。
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深化军人保险制度改革的又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军队后勤政策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事关广大官兵切身利益、事关军队建设稳定,有利于维护军人养老保险权益、减轻军人后顾之忧,对增强军事职业的吸引力和军人使命感荣誉感,提升部队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
发养老和职业年金补助《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军人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从10月1日起,军人退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军人退役离开部队时,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一次性计算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军人退役参加企业职工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按本人服役期间各年度月缴费工资和相应的标准计算;军人职业年金补助,按10月1日以后本人服役期间各年度月缴费工资和相应的标准计算。
军人退役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按10月1日以后本人服役期间各年度月缴费工资和相应的标准计算。
社保办理养老保险接续《通知》规定,军人退役参加企业职工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开具转移凭证交给本人,将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通过银行划转至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军人职业年金补助交给本人。
军人退役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开具转移凭证交给本人,将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资金通过银行划转至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军人退役后,由安置单位或本人持军队开具的转移凭证,到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为确保退役士兵养老保险待遇落实,《通知》规定,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直接向退役军人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邮寄转移凭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据此主动为退役军人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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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编号:
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金额单位:元
军队财务部门(盖财务专用章):经办人:
退役军人本人签字:退役军人(家属)联系电话:
年月日
(本凭证一式三份,一份军队财务部门留存、一份交给本人、一份邮寄至退役军人安置地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重要提示
1.本凭证是退役军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权益记录,是申请办理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2.退役军人本人签字时应填写能够联系到本人的联系电话,并确保电话畅通。
3.退役军人本人应按本凭证中所对应的基本养老保险项目,到负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并出具本凭证。
4.本凭证如不慎遗失,请向军队原办理机关申请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