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人事管理】宿舍管理办法
行政部对宿舍的管理制度

行政部对宿舍的管理制度第一条宿舍管理的基本原则1.为了保障学生宿舍的安全、文明、和谐的环境,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行政部宿舍管理制度制定以严格管理、全员参与为原则,确保宿舍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2.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所有住宿在宿舍的学生一视同仁,不分男女,不分专业,不分年级,严禁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特殊待遇或歧视。
3.宿舍管理工作要保障学生的隐私权和人身安全,不得擅自进入学生宿舍,除非出于管理需要并经过学生本人同意。
第二条宿舍管理的组织机构1. 行政部宿舍管理由行政主管领导负责,设立宿舍管理办公室进行具体管理工作。
2.每个宿舍楼设置一名宿舍管理员,由宿舍管理员负责具体宿舍的管理工作,包括安全巡查、维修管理、卫生保洁等。
3.设立宿舍管理委员会,由行政部和学生会共同组成,负责协调解决宿舍管理中的矛盾和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完善管理制度。
第三条宿舍入住和退宿1.所有学生在入住宿舍前,必须提供有效的学生身份证明,并由行政部宿舍管理员进行登记备案。
2.学生入住宿舍需签订宿舍管理规定,遵守宿舍的管理制度,保持宿舍的安静、整洁和良好的环境。
3.学生在退宿时,需提前向行政部宿舍管理员办理退宿手续,将宿舍钥匙交还给宿舍管理员,并经过宿舍管理员的验收后方可退宿。
4.在非正常退宿情况下,需提供相应的理由和证明,经行政部宿舍管理员审核后方可退宿。
第四条宿舍安全管理1.宿舍安全是宿舍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学校严禁在宿舍内使用任何可能引发火灾的电器,如电热器等。
2.宿舍内严禁私拉电线和乱接电源,不得使用损坏的电器,保持宿舍内的通道畅通,确保逃生通道无障碍。
3.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毒害等危险物品,严禁宿舍内吸烟、烟花爆竹、私藏火柴火种等。
4.学生在晚上回宿后,严禁接待非校内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事先向行政部宿舍管理员请假并登记备案。
第五条宿舍卫生保洁1.学生住宿在宿舍的期间,必须共同保持宿舍内的整洁和卫生,每周定期进行宿舍卫生大扫除,确保宿舍内的通风和清洁。
行政单位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单位员工宿舍的管理,提高宿舍使用效率,保障员工生活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员工宿舍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员工宿舍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关注员工生活需求;(二)安全第一,确保宿舍安全;(三)规范管理,提高宿舍使用效率;(四)合理分配,公平公正。
第二章宿舍分配第四条宿舍分配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员工工作性质、职务、家庭情况等因素,制定宿舍分配方案;(二)员工提交住宿申请,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根据宿舍空余情况,进行分配;(三)分配结果通知员工,员工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住手续。
第五条宿舍分配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先内部员工,后外部人员;(二)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困难、单身员工;(三)根据工作性质和职务,合理分配宿舍类型。
第三章宿舍使用第六条员工应爱护宿舍设施,合理使用水电,节约能源。
第七条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宿舍结构,不得在宿舍内进行有碍安全的活动。
第八条员工应保持宿舍整洁,不得乱扔垃圾,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宠物。
第九条员工应遵守宿舍作息时间,不得在夜间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第十条员工应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或擅自占用。
第四章宿舍维修与报修第十一条宿舍维修应由宿舍管理部门负责,员工不得自行维修。
第十二条员工发现宿舍设施损坏,应及时向宿舍管理部门报修。
第十三条宿舍管理部门接到报修后,应及时安排维修,确保宿舍设施正常运行。
第五章宿舍退宿与续租第十四条员工因工作调动、辞职等原因需退宿的,应在办理离职手续前向宿舍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五条宿舍管理部门在接到退宿申请后,应及时安排员工办理退宿手续。
第十六条员工续租宿舍,应在合同到期前向宿舍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办理续租手续。
第六章宿舍安全与消防第十七条宿舍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确保宿舍安全。
第十八条员工应遵守消防规定,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明火,不得乱拉乱接电线。
行政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宿舍的管理,保障员工的生活质量,维护宿舍区的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宿舍,包括宿舍区、公共区域及附属设施。
第三条宿舍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宿舍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第二章宿舍分配第四条宿舍分配以员工的工作性质、岗位需求、家庭情况等因素为依据,实行公平分配。
第五条新员工入职后,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安排宿舍,并根据员工实际情况调整。
第六条员工调岗、晋升、离职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宿舍分配也应相应调整。
第七条员工申请调整宿舍,需向宿舍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整。
第三章宿舍使用第八条员工入住宿舍时,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爱护宿舍设施,维护宿舍环境。
第九条宿舍内禁止饲养宠物,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第十条员工应保持宿舍内整洁,不得乱扔垃圾,不得损坏宿舍设施。
第十一条员工应按时缴纳水电费等费用,逾期未缴者,宿舍管理部门有权采取措施。
第四章宿舍维护与维修第十二条宿舍管理部门负责宿舍的日常维护和维修工作。
第十三条员工发现宿舍设施损坏,应及时向宿舍管理部门报告,不得私自修理。
第十四条宿舍维修费用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员工应承担相应费用。
第五章宿舍安全第十五条宿舍内禁止吸烟、酗酒、赌博等违法行为。
第十六条员工应遵守宿舍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
第十七条宿舍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第十八条宿舍管理部门定期对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九条员工违反本制度规定,宿舍管理部门有权进行警告、罚款、停宿等处理。
第二十条员工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向公司相关部门提出申诉。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宿舍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宿舍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行政单位宿舍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行政单位宿舍管理,保障宿舍环境的整洁、安全、和谐,提高宿舍居住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行政单位内部宿舍的管理。
三、宿舍分配1. 宿舍分配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工作性质、职务级别、家庭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2. 新进员工和调动的员工,应在入职或调动后一个月内完成宿舍分配。
3. 宿舍分配由单位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分配方案需经单位领导批准。
四、宿舍使用1. 宿舍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租或私自转让。
2. 居住人员应爱护宿舍设施,不得擅自拆改、损坏或私自安装设备。
3. 居住人员应保持宿舍内卫生整洁,定期清理垃圾,不得乱扔杂物。
4. 宿舍内禁止吸烟、赌博、酗酒等不良行为。
5. 宿舍内禁止饲养宠物,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五、宿舍维修与报修1. 宿舍维修由单位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居住人员发现宿舍设施损坏,应及时向后勤管理部门报修。
2. 居住人员报修时,应详细说明损坏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后勤管理部门应在接到报修通知后,尽快安排维修,确保宿舍设施正常运行。
六、宿舍安全1. 居住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2. 居住人员应妥善保管个人物品,不得将现金、贵重物品等存放于宿舍内。
3. 居住人员应保持宿舍门窗关闭,防止盗窃事件发生。
4. 夜间休息时,应确保宿舍门窗锁好,关闭电源,确保安全。
七、违反规定的处理1. 居住人员违反本制度,经教育不改的,单位有权收回宿舍使用权。
2. 居住人员损坏宿舍设施,应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3. 居住人员因违规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单位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学校行政人员宿舍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学校行政人员宿舍的管理,保障宿舍的安全、卫生和秩序,提高宿舍环境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行政人员宿舍。
三、宿舍管理规定
1. 宿舍分配:宿舍分配由学校统一安排,行政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入住指定的宿舍。
2. 宿舍安全:行政人员应自觉遵守宿舍安全规定,不得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
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
3. 宿舍卫生:行政人员应保持宿舍内清洁卫生,每天进行打扫,定期进行大扫除,不得乱扔垃圾,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宠物。
4. 宿舍秩序:行政人员应自觉维护宿舍秩序,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不得在宿
舍内进行娱乐活动,不得在宿舍内吸烟、酗酒。
5. 宿舍设施:行政人员应爱护宿舍内的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损坏,如有损坏应及
时报告学校维修。
6. 宿舍检查:学校定期对宿舍进行安全、卫生、秩序等方面的检查,对不符合要
求的宿舍进行整改。
四、奖惩措施
1. 对遵守宿舍管理规定、表现良好的行政人员,学校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行政人员,学校将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
应的处罚。
3. 对严重违反宿舍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行政人员,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
行处理。
五、附则
1. 本制度由学校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行政人员宿舍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为行政人员提供一个安全、卫生、舒适的居住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
希望全体行政人员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宿舍的良好秩序。
行政公司宿舍管理制度

行政公司宿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公司宿舍,加强宿舍管理,营造和谐、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宿舍,宿舍包括员工宿舍和领导宿舍。
第三条所有入住公司宿舍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维护宿舍的整洁和安全。
第二章入住与调动第四条入住公司宿舍的员工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身份证明,填写宿舍登记表,并经过公司相关部门审批。
第五条入住公司宿舍的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统一管理安排,不得私自调动宿舍。
第六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动宿舍,必须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并经过批准方可调动。
第三章宿舍使用与维护第七条入住公司宿舍的员工必须遵守宿舍使用规定,不得私自调换房间。
第八条宿舍内禁止饲养宠物,禁止大声喧哗,禁止在宿舍内吸烟。
第九条宿舍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热水壶、电磁炉等,使用电器需保证电源安全。
第十条入住公司宿舍的员工必须自觉维护宿舍环境卫生,定期打扫卫生,并做好垃圾分类处理。
第十一条宿舍内禁止擅自改动室内设施,如需安装电器或改动宿舍结构,需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并经过审批。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入住公司宿舍的员工必须遵守安全管理规定,不得使用违章电器,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第十三条宿舍内禁止乱堆放易燃物品,不得私自使用明火,不得私自占用通道。
第十四条宿舍内禁止私插插座,不得同时接入多个插头。
第十五条如发现宿舍内存在安全隐患,需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第五章管理与考核第十六条公司宿舍由相关部门负责管理,负责定期检查宿舍内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入住公司宿舍的员工需要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守则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规范意识。
第十八条公司将对宿舍管理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管理人员和入住人员进行奖惩。
第十九条公司宿舍管理部门将定期召开宿舍管理会议,及时处理宿舍管理中的矛盾和问题,改善宿舍管理工作。
第六章处罚与奖励第二十条对于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员工,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情节严重将给予辞退处理。
行政部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宿舍管理,提高宿舍居住环境,保障员工生活品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行政部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宿舍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2. 安全、卫生、舒适;3. 节约、环保、和谐。
第二章宿舍分配与管理第四条宿舍分配:1. 新员工入职后,根据宿舍空余情况及员工需求,由行政部负责分配;2. 员工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调换宿舍,需向行政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换;3. 宿舍分配实行先来后到原则,员工不得擅自调换宿舍。
第五条宿舍管理:1. 宿舍管理员负责日常宿舍管理,包括卫生、安全、设施维护等;2. 宿舍管理员需定期检查宿舍卫生,确保宿舍环境整洁;3. 员工需爱护宿舍设施,不得随意损坏,如有损坏需及时报修;4. 宿舍内禁止吸烟、酗酒、赌博等违法行为。
第三章住宿规定第六条住宿条件:1. 员工宿舍实行独立卫生间、空调、热水等基本设施;2. 宿舍内禁止饲养宠物;3. 宿舍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第七条住宿纪律:1. 员工需按时入住宿舍,不得擅自在外过夜;2. 员工需遵守宿舍作息时间,不得影响他人休息;3. 员工需保持宿舍卫生,每日至少打扫一次;4. 员工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第四章退宿与违约处理第八条退宿:1. 员工因工作调动、离职等原因需退宿,需提前向行政部提出申请;2. 行政部审核批准后,员工需将宿舍设施完好无损地退还公司。
第九条违约处理:1. 员工违反宿舍管理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2. 员工损坏宿舍设施,需照价赔偿;3. 员工在外过夜或影响他人休息,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提高公司员工宿舍管理水平,为员工创造一个安全、卫生、舒适的居住环境,促进公司和谐发展。
行政公司宿舍管理制度

行政公司宿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宿舍管理工作,维护员工生活环境,促进员工之间的和谐相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宿舍,包括住宿员工和临时住宿员工。
在公司宿舍内的行为和活动一律要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公司宿舍分为员工宿舍和领导宿舍两种,员工宿舍用于住宿员工,领导宿舍用于公司领导及高层管理人员住宿。
第四条公司宿舍由公司专门的宿舍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具体管理制度由宿舍管理部门制定。
第二章宿舍分配第五条新入职员工根据公司规定可以选择入住员工宿舍或自行租房,员工宿舍分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六条领导宿舍由公司领导或高级管理人员推荐入住,宿舍管理部门审核后确定。
第七条员工住宿宿舍应按房间号入住,不得随意更换宿舍。
第三章宿舍使用第八条员工入住宿舍后需签订宿舍使用协议,遵守公司宿舍管理制度。
第九条员工宿舍内禁止从事违法、违纪、破坏宿舍卫生等行为,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明火,不得擅自携带宠物。
第十条员工应当爱护宿舍设施设备,合理使用宿舍用电、用水等资源,保持宿舍整洁,不得私自改动房间结构。
第十一条员工宿舍内不得发生赌博、斗殴等不良行为,不得影响他人生活。
第十二条员工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违规使用电器设备。
第四章宿舍卫生第十三条员工宿舍内卫生每周定期由宿舍管理员检查,员工应当配合保持宿舍的整洁。
第十四条员工应当自觉遵守宿舍卫生管理制度,不得乱扔垃圾,不得在宿舍内乱涂乱画。
第十五条员工应当保持宿舍内的通风良好,及时清理宿舍内的灰尘和异味。
第五章宿舍安全第十六条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宿舍安全管理制度,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七条员工宿舍应当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急救设备,员工应当熟悉使用方法,并保证设备完好。
第六章宿舍违规处理第十八条对于屡教不改或严重违规的员工,公司有权采取警告、罚款、停用宿舍等措施。
第十九条员工被停用宿舍后,需按照公司规定自行租房或向公司申请临时住宿。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显新实用文案
宿舍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
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一)营业所人员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 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不得携眷住宿。
(四)需遵守本公约。
第三条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
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第四条宿舍统由所长(或职位最高者。
职位相当以年资长者)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
(一)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
(二)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台风)。
(三)备置员工资料(如血型、紧急联络人……)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门:
1. 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 留宿亲友者。
3. 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 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第五条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第六条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觉,即停止其居
住权利。
第七条营业所所长或总公司得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第八条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电视、煤气炉、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
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第九条住宿员工(含出差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一)服从舍监管理、派遣与监督。
(二)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三)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四)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五)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及其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六)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
(七)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八)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九)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十)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显新实用文案
(十一)夜间最迟应于23时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门窗),否则应向舍监报备。
(十二)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十三)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十四)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十五)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轮流清洁整理。
(十六)对水、电、煤气的使用,应遵照下列规定:
1. 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2. 煤气使用后务必关闭,轮值人员于睡前应巡视一遍。
3. 沐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浴毕应清理浴池。
4. 沐浴以20分钟为限。
(十七)不得于床上抽烟,不得于宿舍内吃槟榔或其他不良物品。
(十八)员工不得于宿舍或办公室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第十条住宿人员需排轮值人员,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物品的修缮,水、电、煤气、
门窗等的巡视,管理及其他联络事项。
第^一条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退宿)并呈报管理部议处:
(一)不服从舍监或所长的监督、指挥者。
(二)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三)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四)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五)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六)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七)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
(八)有偷窃行为者。
第十二条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
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
第十三条员工住宿应向警察单位办理流动户口登记。
第十四条本公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