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准则
党风廉政建设规定

党风廉政建设规定
《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是党的廉洁自律的根本准则,是全党全社会营造廉洁政治环境的重要法规。
规定以党章为依据,以提高党员和干部的政治廉洁和道德素质为目标,以坚决反对腐败和浪费为基础,以构建党的政治生态为核心,对党的纪律和规矩进行全面规范,推动全党全社会营造廉洁政治环境。
规定要求党员和干部必须以党章为准则,坚持党的纪律,加强党内政治生活,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以身作则,自觉抵制贪污腐败、浪费和奢靡之风,坚决杜绝营私舞弊、贪污受贿等行为,坚持公开透明,以高标准要求自己,坚持党的纪律,维护党的荣誉,推动全党全社会建立廉洁的政治环境。
《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是党的廉洁自律的根本准则,是全党全社会营造廉洁政治环境的重要法规,是党的纪律和规矩的全面规范,也是全党全社会营造廉洁政治环境的重要法规。
党员和干部要以党章为准则,坚持党的纪律,抵制不正之风,自觉抵制腐败和浪费,坚持公开透明,以高标准要求自己,维护党的荣誉,推动全党全社会营造廉洁政治环境。
党风廉政建设准则1

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进一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际,制定本准则。
总则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新时期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必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
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严肃纪律,坚持自律和他律相结合。
第一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第一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第二条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关于对贯彻《廉政准则》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考

四、 部 要 自律 干
小失大 , 只图一时之贪念 , 自毁一生 , 而 更不能存有 侥幸心 理 。金融 界的各级领导干部应该严格 自律 , 慎社 交 , 谨 时刻
政建设 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 , 总结 表彰一批模范遵 守 要 廉洁 自律规定 , 秉公办事 、 为政清廉的先进典 型 , 大力 宣传
部看齐 , 下级机关 向上级机关 看齐 , 机关 干部 向领 导班子
成员看齐 , 班子成员 向党政 主要负责人看 齐 , 一级带一级 、
一
级抓一级 , 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廉政纪律的局面 。
现阶段加强党 的廉政建设 具有非 常重要 的现实意 义和深
远 的历 史 意义 。
一
不难 , 难的是做一辈子的好事。” 对待工作也 是如 此 , 做好 有工作 。因此 , 党员领导
、
率 先 垂 范 。 时 处 处 发 挥 党 员 领 导 干 部 的模 范 带 时
持之 以恒 , 善始善终。从我做起 、 从现在做起 , 做廉政建 设 的表率 。这说起来容易 , 做起来其实很 难 ; 期做很容易 , 短
长期做到很难。正如一位哲人所说 :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 “
中国共产党始终走在时代前 列 、 始终 以强化 自身建设取信 于民的执政理念。因此 , 贯彻落实好 《 廉政准则》对 于指导 ,
21 0 0年初 , 中共 中央颁布实 施的《 中国共产 党党员领
坚持从 我做起 、 从现在 做起 , 就是要 时刻保 持勤 勤恳 恳从政 、 踏踏实实为人 民服务的优 良传统和作风 。凡事要
导干部廉洁从政若 干准则》以下简称 :廉政准则 》 , ( 《 )是一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根据我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和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范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范围包括单位领导班子全体。
二、考核标准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遵守党的纪律(20分)(1)认真贯彻落实党支部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把本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与精神文明建设和审判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的得5分。
(2)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任责任制,紧密结合本职工作相本单位实际,制定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的具体措施,并狠抓了工作落实的得5分。
(3)严格按党章办事,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各项规定办事,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年内党员干部无任何违反党的纪律行为的得5分。
(4)自觉与中央和上级党委及院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一致,对中央和上级党委及院党组的号召、决定坚决照办。
中央相上级党委及院党组明令禁止的坚决不办,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的得5分。
2.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0分)(1)根据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结合单位实际。
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得4分。
(2)对责任制的内容进行分解并落实到党员的得4分。
(3)单位负责人与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得4分。
(4)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例会制度,年内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进行具体研究的得4分。
3.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及《竹溪县党员干部十不准》的得4分。
(1)严格工作制度,防止和纠正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防止和纠正乱收费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的得5分。
(2)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不为配偶、子女、亲属提供方便的得5分(3)履行监督职责,领导、组织本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的得5分。
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为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工作,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
第一章党政干部廉洁勤政守则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顾全大局,维护团结,自觉接受监督,敢于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认真执行收入申报、礼品登记、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
二、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利用职务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防商品交换原则侵入党的政治生活,不私自经商办企业、兼职取酬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
三、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和有关公共财务管理使用规定,无弄虚作假、假公济私和私设帐外资金、“小金库”的行为。
四、自觉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工作制度办事,不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利用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谋取职位及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五、管住、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对涉及他们利害关系的事情应奉公守法、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之谋取利益。
六、艰苦奋斗,勤俭节约。
在住房、通讯工具及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按规定办事,无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现象。
七、认真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主动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积极支持、配合执法执纪机关对责任范围内违法违纪问题的查究,无袒护、说情、好人主义现象。
八、勤政务实,无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行为。
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关心群众疾苦,处理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妥善处理;无与民争利、侵害职工利益的行为。
同时,每个党员干部要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章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几项规定为改进和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端正工作态度,完善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特作如下规定:一、完善请假制度1、副科级以上干部,所有类别的请假(含病假、事假、产假、探亲、因公外出等)都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关必须保持廉洁的通知》、省委省政府《关于党政机关党政干部保持廉洁的若干规定》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中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的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廉政勤政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干部廉政规定(一)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增强为政清廉的自觉性,并切实抓好分管单位和科室的廉政建设。
(二)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准营私舞弊,贪赃枉法。
(三)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一律不得经商办企业。
领导干部不得担任或兼任企业领导及担任名誉职务,不得利用职权为其亲友经商提供方便条件。
(四)退休干部的经商办企业问题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离退休干部经商办企业问题的若干规定》执行,必须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报局党组审核,并上报有关部门审批。
(五)领导干部家中婚丧嫁娶不得大操大办,禁止借外出开会、学习、疗养等名义公费旅游。
(六)领导干部不准用公款装修住房,不准建私房,不准转卖、出租公房。
(七)除政策规定外,领导干部不得用公款配备通讯设备,不得用公款为个人支付上网费用。
(八)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市委、市政府车改决定,遵守本单位车辆使用办法,不得动用公车办私事,不得以工作名义借用所管辖企事业单位车辆或变相报销用车费用。
二、机关工作人员廉洁规定(一)全局职工要从严要求自己,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把保持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洁作为端正党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手段和重要内容。
(二)全局职工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不准徇私舞弊、贪赃枉法,不准乱收费、乱罚款。
(三)严禁机关工作人员经商、办企业,任何人不得担任或兼任企业领导及担任名誉职务。
(四)不得利用职权向基层和职工群众索要钱物,不得到所管辖的企事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五)不准借布臵工作、业务检查之机敲诈勒索、以权谋私。
(六)工作人员要秉公尽责,不准利用职权向基层单位和个人索贿,不得为谋取私利而行贿受贿。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是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取得良好实际效果而制定的一系列的总称。
其主要内容有:(一)企业领导人员的廉洁自律制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五个法规文件,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系列规章制度,认真组织做好述职述廉、廉洁承诺、任职谈话、诫勉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等工作,督促各级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
建立公司助理级以上领导人员个人廉政档案,定期作出评价,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参考依据。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须每年定期向公司党组纪检组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情况,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就本人廉洁从业情况作出说明,在年度职工代表大会上进行述职述廉。
(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为了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国有企业科学发展,按照中央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简称“ 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有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要求而制定的制度。
其具体内容与操作安排参照中央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 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的意见》。
贯彻落实“ 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必须做到以下几点:建立“ 三重一大” 实施办法,并履行相关审核程序;按“ 三重一大”制度进行决策;将“ 三重一大” 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其作为民主生活会、企业领导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将其作为厂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和效能监察的重要内容。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各级公司党委(党组)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责任的制度。
公司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检组(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正职为本公司、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正确处理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有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党员领导干部,应当主动检查纠正。
能够主动检查纠正,情节较轻的,可以不予处分或者免予处分,但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必要时可以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
不主动检查纠正的,依照本实施办法处理。
第三条已到退休年龄尚未办理退休手续,以及已办理退休手续但返聘后又担任相应领导职务的党员领导干部,适用《廉政准则》。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中的党员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办发〔〕号)的有关规定,对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没有具体规定的,参照《廉政准则》执行。
第二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第一节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第四条《廉政准则》第一条第一项所称“以借为名占用”,是指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以借用的名义占有或者使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财物超过六个月。
索取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财物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处理;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财物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第五条《廉政准则》第一条第二项所称“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是指与执行公务相关联或者与履行职责相冲突。
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的,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条的规定处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党风廉政建设准则
一、党风廉政建设准则
1、禁止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个人私利及从事商业活动。
2、党员、干部带头遵纪守法,不搞特殊。
3、个人家庭重大事项要向组织汇报,接受组织监督。
4、发展党员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办理,接收党员群众的监督,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予以公示。
5、落实校务公开制度
6、廉洁自律,不参加影响党风的宴请活动。
7、建立廉政档案,落实廉政目标责任书。
8、开好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
1、廉洁奉公,忠于职守。
禁止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2、严防商品交换原则侵入党的政治生活和机关的政务活动。
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活动。
3、遵守公共财物管理使用规定。
禁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4、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办事。
5、对涉及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有利害关系的事项,应当奉公守法。
6、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
禁止讲排场、比阔气、铺张
浪费。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校班子建设的主要内容,与党员考核、干部考核、行政目标管理结合起来,抓部署、抓落实。
1、支部责任
抓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布置、研究制订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意见,建立校务公开制度,并组织实施。
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政纪教育。
对党员干部从政情况进行监督与考核,并建立有关档案。
2、分层负责
支部书记抓党员校长抓副校长,副校长抓所属中层。
谁管谁负责。
3、责任追究对责任范围内人员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领导责任。
廉政建设考核情况与入党、晋级、晋职、评优、评先挂钩。
对严重违犯党纪国法导致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